公司进出口业务办理流程(外贸进出口业务流程)
时间:2024-01-01 15:10:53 | 分类: 基金知识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外贸进出口业务流程
进出口贸易业务流程是报价、签单、付款、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提单最后结汇。进出口贸易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进行的贸易往来,购买他国的产品或者将本国产品售往国外,其中一系列的业务流程都需要根据有关外贸的法律法规...
贸易公司出口需要办理哪些程序
进出口公司注册审批流程注册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需要办理的手续:首先按成立普通公司程序注册一家贸易公司(注册外贸公司的先期登记办理程序以及所需材料与注册一般公司相同。只是注意在注册时,经营范围需加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a、选择公司注册资金大小:外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特殊限制性规定,一般选择注册资金100万元或是50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两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注册资金越大当然越好,因为给人的感觉比较放心,金额太小会影响公司门面。若企业名称中有进出口字样的话,则注册资金不应少于100万元。b、公司注册资金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关系1、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公司成立1年后,年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上,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2、公司注册时,注册资金大于500万元的,可直接申请一般纳税人。3、公司注册资金超过50万元,且实际办公面积大于100平米,而且申请了进出口权,则给予特殊优惠,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企业进出口手续怎么办?
你就把进出口贸易的操作流程写出来不就可以了。具体流程包括:1、贸易开始阶段:与客户磋商,达成交易,如果是信用证方式,还有开立或确认信用证。2、贸易进行阶段:准备货物(出口)/联系货物准备情况(进口),报关手续的准备,货物运输准备。3、贸易结束阶段:如果是信用证方式,就需交单,然后收款(出口方而言),进口方则需收货付款就行了。再把贸易中需要对外联系的单位列出来就可以了,如海关、检验检疫*、贸促会、银行等等。待货到报关后,取得正本报关单,带上合同,**,清单,提单副本及开证行的核销单,到外管*核销.
如何办理进出口权证
办理进出口权证资格条件: l、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0万元);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法定代表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进出口权证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填写《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3、进出口商品目录;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经当地外经贸*签意见); 9、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提餐的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 申请进出口权的流程及预算时间: 1、到商务*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进出口资质,5个工作日。 2、到工商*增加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5个工作日。 3、海关注册登记,进入海关系统,取得海关进出口代码,以备进出口报关时调用,5个工作日。 4、公安*备案,刻“报关专用章”一枚。 5、出入境检验检疫*备案,取得检疫备案代码,5个工作日。 6、中国电子口岸备案,将海关、检疫、外管*和国税等几个部门的数据联网,进口 汇及出口申请核销单、收汇和退税时所用,5个工作日。 7、外汇管理*取得外汇帐户开立许可,并出口备案,3个工作日。 8、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5个工作日.
急:有谁知道进出口公司关于进出口业务的流程?
我在一家贸易公司做进出口专员,主要的工作涵盖面还是非常广的,要看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进口还是出口,或者是你的工作职务是负责哪个方面的。您所说的进出口公司,其实指的就是贸易公司,其中业务包括采购、进口、物流、销售、出口,不知道你适合做哪一块,如果你以前的做的是会计,那做贸易公司的财务,问题也不很大,如果想涉及业务营运这块,可能需要一些专业知识,像外贸单证员,外销员,报关员,这些都是可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的途径。核销员指的是出口的核销吧,进口的是付汇,我知道外汇*会定期举办付汇核销员的考试,这个不难,一般进出口企业自己需要付汇核销的,会让公司的员工去培训,付个钱上个几次课,考试肯定可以过的。一般和企业挂钩的,也就是你有了工作之后再去参加考试的。我的建议是你先进一家贸易公司,可以从财务入手,然后在公司里学习整个业务流程,一般公司都会有轮岗的制度,这里我也没法和你具体说细项,因为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业务SOP,不同的营运理念,关键还是靠自己去观察,还有一些大公司会有ERP系统,这些都是需要自己的学习的,希望你能够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
外贸进出口业务流程
进出口贸易业务流程是报价、签单、付款、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提单最后结汇。进出口贸易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进行的贸易往来,购买他国的产品或者将本国产品售往国外,其中一系列的业务流程都需要根据有关外贸的法律法规进行,商品进出口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一、进出口贸易业务流程是怎样的(一)报价:贸易双方进行沟通,了解各自的需求,确定产品的具体要求、交货方式、产品价格等细节。(二)签单:贸易双方达成意向之后,签订《购货合同》,这笔交易正式开始,《购货合同》需要确定产。(三)付款: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付款方式有三种: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四)备货:出口方按照要求备货。(五)包装:出口方按照合同进行包装。(六)通关手续:出口方根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办理货物的通关手续。(七)装船:根据要求装船,并对货物投保。(八)提单。(九)结汇。二、进出口贸易的含义进出口是指国家(地区)与国家(地区)之间的贸易往来,进为购入,出为外销,进口和出口的综合。通过缔结契约进行买卖商品,包括劳务、技术等的一系列具体业务。进出口贸易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形成进出口贸易的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导致可供交换的剩余产品的出现;二是国家的形成。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产生出用于交换的剩余商品,这些剩余商品在国与国之间交换,就产生了国际间的进出口贸易。三、进出口贸易的准备(一)公司开通进出口权。(不开通没法进出口)(二)去公司开户银行开设美元账户(不开设没法收美金)。(三)建英文网站。(不是必需,但建议建一个网站展示产品用。国外客户来中国看厂的成本太高,大部分卖家还是趋向于通过网络来查看公司规模和技术、加工能力的。)(四)理产品信息,翻译成英文。建议把产品按类别列清,准备好图片、视频、文字描述等信息备用。(五)招聘外贸员。(六)开通阿里巴巴国际站或其他B2B。(不是必需。在没有B2B等网站之前,国内的外贸市场也做的很好。)(七)如果财务不懂出口退税等事宜,建议提前联系好代理记账公司。(八)建议提前联系好一家代理报关、出海的公司。
利好丨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畅享多部门联合激励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文明办等29部门签署了《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项目管理、税收服务、融资授信、进出口等18个领域实施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合作备忘录》是在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基础上,针对守信主体推出的第一个多部门联合激励措施,充分体现了d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也是落实刚刚发布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首个重大举措,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具有积极的示范推动作用。
《合作备忘录》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享受的激励措施从税收服务拓展至投资、金融、贸易、环保等多个领域,显着提升了A级纳税信用的“含金量”和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按照《合作备忘录》规定,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以享受以下便利和优惠:
——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方面:享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粮食、棉花等进出口配额分配激励;在电力直接交易和落实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中予以优先考虑;在企业境外发债备案管理中,适时开展年度发债额度一次核定、分期分批发行试点;在**投资项目招标中简化纳税证明等相关手续等。
——税收服务和管理方面: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按需领用;有条件评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出口退(免)税便利服务措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认证等。
——进出口便利方面:海关企业信用等级为认证企业的A级纳税人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享受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对海关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的A级纳税人,优先开展信用培育或提供相关培训。
——运输便利化方面:优先办理车辆通关手续;优先核发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出入境检验检疫方面:适用较低的检验检疫口岸查验率;优先安排免办CCC认证货物担保放行以及后续销毁核销;办理目录外3C和3C证书时予以优先处理等。
——融资便利化方面:作为银行授信融资的重要参考条件;作为优良信用记录记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证券、保险业监管方面:审批证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保险公司设立、变更、从事相关业务等行为时,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重要参考;在保险中介机构的设立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措施。
——文明城市评选等方面: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作为评选全国文明单位的参考条件;评选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性先进社会组织时予以优先考虑。
此外,还可享受财政性资金项目优先安排;申请增值电信业务便利和优惠;办理社保等业务时提前预约、优先办理、简化流程;**招标供应土地优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环境保护许可事项优先;办理商务领域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给予优先处理,缩减办证时间;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公示;享受食品*品生产经营审批事项绿色通道;优先选择外汇业务合规性好的A级纳税人作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措施的先行先试对象;出台适宜在部分企业进行试点的优惠政策、便利服务措施时,优先选择试点等等。
《合作备忘录》明确,每年4月,税务总*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联合激励部门推送上一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各部门按照《合作备忘录》的约定,在各自领域实施联合激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税务总*将对联合激励实施动态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继续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出更多针对守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激励措施,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关于印发《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6〕14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贯彻d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关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税务总*牵头,人民银行、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资委、海关总署、工商总*、质检总*、食品*品监管总*、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铁路总公司联合制定了《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
国办发〔202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当前,经济运行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依然较多,要积极运用改革创新办法,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为深入贯彻d中央、***决策部署,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经***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抓紧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审批机制、监管机制,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稳步扩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范围,2022年10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开展清理,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出台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规范工业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涉及的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管理。推行工业产品系族管理,结合开发设计新产品的具体情形,取消或优化不必要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和认证。2022年10月底前,选择部分领域探索开展企业自检自证试点。推动各地区完善工业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系统,建设一批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产品鉴定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相关审批系统与质量监督管理平台互联互通、相关质量技术服务结果通用互认,推动工业产品快速投产上市。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监管,2022年底前,研究制定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规范。(市场监管总*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2022年底前,***有关部门逐项制定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省、市、县级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深入推进告知承诺等改革,积极探索“一业一证”改革,推动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在部分地区探索开展审管联动试点,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深入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关于行政备案规范管理的政策措施。(***办公厅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切实规范**采购和招投标。持续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加强招投标全链条监管。2022年10月底前,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开标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和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支持地方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中的应用。取消各地区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不得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应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中标结果挂钩,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采购和招投标不得限制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督促相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及时清退应退未退的沉淀保证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等***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2022年10月底前,编制全国统一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规范和审查标准,逐步实现内外资一体化服务,有序推动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网上办理。全面清理各地区非法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涉税涉费等事项办理程序,2022年底前,研究制定企业异地迁移档案移交规则。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研究制定税务、社保等配套政策。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水平,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市场监管总*、国家档案*等***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六)严格规范**收费和罚款。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目录清单,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违规设置罚款项目、擅自提高罚款标准等行为。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清理调整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抓紧制定规范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政策文件,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2022年底前,完成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税务总*、市场监管总*等***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加强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对实行**定价、**指导价的服务和收费项目一律实行清单管理。2022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居民用户和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全面公示非电网直供电价格,严厉整治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对符合条件的终端用户尽快实现直供到户和“一户一表”。督促商务楼宇管理人等及时公示宽带接入市场领域收费项目,严肃查处限制进场、未经公示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国家能源*、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加快健全银行收费监管长效机制,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加强服务外包与服务合作管理,设定服务价格行为监管红线,加快修订《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等予以合理优惠,适当减免账户管理服务等收费。坚决查处银行未按照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以及在融资服务中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转嫁成本、强制捆绑搭售保险或理财产品等行为。鼓励证券、基金、担保等机构进一步降低服务收费,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合理降低交易、托管、登记、清算等费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信息,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到特定机构检测、认证、培训等并获取利益分成,或以评比、表彰等名义违规向企业收费。研究制定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规范管理,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在政策制定、行业自治、企业权益维护中的积极作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对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清理整治情况“回头看”。(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市场监管总*等***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强化口岸、货场、专用线等货运领域收费监管,依法规范船公司、船代公司、货代公司等收费行为。明确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环节的口岸物流作业时限及流程,加快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多式联运改革,推进运输运载工具和相关单证标准化,在确保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推动建立集装箱、托盘等标准化装载器具循环共用体系。2022年11月底前,开展不少于100个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减少企业重复投入,持续降低综合运价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国家铁路*、中国民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十一)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加快建立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聚焦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积极推行企业开办注销、不动产登记、招工用工等高频事项集成化办理,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构建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明确各类电子证照信息标准,推广和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等应用,推动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异地办理、“跨省通办”。(***办公厅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优化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防洪、考古等评估流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区域综合评估。探索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更好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分阶段整合各类测量测绘事项,推动统一测绘标准和成果形式,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探索建立部门集中联合办公、手续并联办理机制,依法优化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对用地、环评等投资审批有关事项,推动地方**根据职责权限试行承诺制,提高审批效能。2022年10月底前,建立投资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投融资信息对接机制,为重点项目快速落地投产提供综合金融服务。2022年11月底前,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措施。2022年底前,实现各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系统互联、信息共享,提升水、电、气、热接入服务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国家文物*、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进一步完善自贸协定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助力企业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规则。拓展“单一窗口”的“通关+物流”、“外贸+金融”功能,为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信息查询、出口信用保险办理、跨境结算融资等服务。支持有关地区搭建跨境电商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申报、物流信息跟踪、争端解决等服务。探索解决跨境电商退换货难问题,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工作流程,推动便捷快速通关。2022年底前,在国内主要口岸实现进出口通关业务网上办理。(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等***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全面推行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推动非税收入全领域电子收缴、“跨省通缴”,便利市场主体缴费办事。实行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税和已发现的误收多缴退税业务自动推送提醒、在线办理。推动出口退税全流程无纸化。进一步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程,简化退税审核程序,强化退税风险防控,确保留抵退税安全快捷直达纳税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推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行邮税电子缴库服务,2022年11月底前,实现95%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2022年底前,实现电子**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国家档案*等***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清理规范没有法律、法规、***决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建立中央和省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鼓励各地区依托现有政务服务系统提供由省级统筹的网上中介超市服务,吸引更多中介机构入驻,坚决整治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依法查处中介机构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环境检测、招标代理、**采购代理、产权交易、融资担保评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等***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2022年底前,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要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醒目位置设置惠企政策专区,汇集本地区本领域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对企业进行分类“画像”,推动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兑现。鼓励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积极推动地方和部门构建惠企政策移动端服务体系,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确保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扩岗等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四、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十七)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加快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据风险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积极探索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办公厅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监管透明度,2022年底前,编制省、市两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办公厅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2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细化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标准,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恶意补贴、低价倾销、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严厉打击“搭便车”、“蹭流量”等仿冒混淆行为,严格规范滞压占用经营者保证金、交易款等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市场监管总*等***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格知识产权管理,依法规范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及时查处违法使用商标和恶意注册申请商标等行为。完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制度,规范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及使用,坚决遏制恶意诉讼或变相收取“会员费”、“加盟费”等行为,切实保护小微商户合法权益。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指导,2022年底前,发布海外重点国家商标维权指南。(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国家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
(二十一)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建立**部门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平台,及时了解、回应企业诉求。制定涉企政策要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要求,重大涉企政策出台前要充分听取相关企业意见。2022年11月底前,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切实发挥中国**网网上调研平台及各级**门户网站意见征集平台作用,把握好政策出台和调整的时度效,科学设置过渡期等缓冲措施,避免“急转弯”和政策“打架”。各地区在制定和执行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时,不得层层加码、加重市场主体负担。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评估评价制度,政策出台前科学研判预期效果,出台后密切监测实施情况,2022年底前,在重大项目投资、科技、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评估试点。(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二十二)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各级行政机关要抓紧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列明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2022年底前,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严肃问责虚报还款金额或将无分歧欠款做成有争议欠款的行为,清理整治通过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指定机构债务凭证或到指定机构贴现进行不当牟利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还款或以不签合同、不开**、不验收等方式变相拖欠的行为。鼓励各地区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务诚信履约。(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纠正各种懒政怠政等不履职和重形式不重实绩等不正确履职行为。严格划定行政权力边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出台政策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各地区要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作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办公厅要会同有关方面适时通报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d中央、***决策部署,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加快制定具体配套措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办公厅要加大协调督促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经验做法,不断扩大改革成效。
***办公厅
2022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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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务中,办理进出口贸易流程及信用证审单
银行业务对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主要是电汇,托收和信用证,其次是银行保函和银行汇票,这些都是进出口贸易结算货款的主要手段。银行的电汇业务很简单,就是根据客户的委托,给收款行通过SWIFT系统转账。托收和信用证则是根据客户的委托及信用证的规定给向代收行或开证行邮寄运输单据。至于信用证下的单据,各个银行的审核程序不尽相同,因为根据UCP600的规定,议付行即没有审核单据的义务,也对寄出的单据的错误不负责,所以很多议付行的审单程序仅仅是形式上的,有的银行完全不看单据的内容,只是核对单据的种类份数是否符合规定。
公司,要办理进出口业务,能告诉我将出口手续办理成功后,在办税务这方面怎么办理,流程是什么,有这方面的
2004年对外贸易法出台后,国家对企业办理进出口权的政策已完全放开,并无注册资金及年出口额的限制,只要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全一致即可办理进出口权,民营企业与个体商户也可办理进出口权。北京办理进出口权首先要到商务*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续还需涉及到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口岸、外汇管理*等大约七个部门。企业办理进出口权限,必须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以及到后续部门办理有关证照的申办手续,才能合法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申请办理流程涉及外经贸、商、税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口岸、外汇管理*等大约七个部门。需要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地税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等资料。流程:1、外经贸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进出口资质。2、到商*增加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3、到海关注册登记,进入海关系统,取得海关进出口代码,以备进出口报关时调用。4、刻“报关专用章”一枚。5、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备案,取得检疫备案代码。6、中国电子口岸杭州数据分中心备案办理IC卡审批,将海关、检疫、外管*和国税等几个部门的数据联网,进口付汇及出口申请核销单、收汇和退税时所用。7、到省外汇管理*取得外汇帐户开立许可,并出口备案。8、到省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总过程大约60天左右,大约要申领五个证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检验检疫证书、自理报关登记证书、海关注册殖听未秋证书、电子口岸身份识别卡和电子口岸IC卡等。。二、申请进出口权**本费用【实报实销】1、仅做进口业务的企业,本费用预计640元,包括:序号**本费内容收费标准1商*商变更费100元2报关专用章一枚【近价格波动大、各区不同】200元3海关登记注册录入费50元4电子口岸备案录入费50元5电子口岸IC卡两张240元**本费用合计640元2、有出口业务(或进出口业务都涉及)的企业,本费用预计1320元,包括:序号**本费内容收费标准1商*商变更费100元2核销章、中英文章各一枚100元3海关登记注册录入费50元4电子口岸备案录入费50元5电子口岸IC卡两张240元6电子口岸系统光盘一张、读卡器一个580元7报关专用章一枚【近价格波动大、各区不同】200元**本费用合计1320元注:1、IC卡、读卡器、OracleLite软件【系统光盘】是企业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网进行相关业务操作必需的具,只做进口的企业也可选择不购买读卡器与数据光盘。2、经营范围中有进出口字样的企业无需缴纳商变更费100元。3、部分其他中介公司由于办理项目不全或办理经验不足,可能会导致**本费用的低报或漏项;4、以上**部门费用以如遇政策调整以实际发生为准。申请进出口权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准备资料内容数量备注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份加盖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7份加盖公章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份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6公司章程复印件1份盖骑缝章7公司英文名称、英文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A4纸打印】8电子卡操作人员、报关业务负责人、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9其他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注:1、外商投资企业除上述材料外,需另准备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4份以及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2、以上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