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世经研究】商业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解析)
时间:2023-11-30 21:56:37 | 分类: 基金知识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世经研究】商业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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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背景: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从停滞到发展
(一)我国商业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起步阶段(1986-1997年)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一种新型的金融创新工具。它起源于1961年的美国,那时美国希望借助大额定期存单之力改变当时银行挤兑和经济萧条的状况。而我国交通银行于1986年发行了第一张大额定期存单,却在1997年由中央银行宣布暂停发行。导致这阶段大额定期存单业务失败的主要原因,首先,是因为当时我国还不具备发行大额定期存单的基础条件。当时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大额定期存单的利率受到国家管制,利率的优势无法体现。在当时的金融市场发展环境下,缺乏较为完善的市场基准利率体系,未形成科学合理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其次,大额定期存单缺乏统一有效的二级交易市场,仅以证券公司来承担中介职能是不可行的,而且当时我国货币市场建设滞后,其交易品种和交易主体的缺乏也无法有效承担起流动性职能。不能流通的大额定期存单和一般存单没有太大区别,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不大。同时市场结算和托管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大额定期存单转让交易成本过高,并且容易产生信用风险和滋生金融犯罪行为。此外,我国大额定期存单品种单一,期限可选性较少,无法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需求。当时我国大额定期存单的发行主体——国有银行方面仍需提高,缺乏必要的金融创新内在动力和保障。
(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重启阶段(2015年-至今)
1、金融法制法规及金融基础设施条件基本具备
现在我国不仅颁布了《票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还在正式重启前2015年6月2日颁布了《大额定期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4年10月颁布了《存款保险条例》,旨在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这“三法一条例”使商业银行在发行大额定期存单时有了法律依据。同时近年来,我国市场结算和托管条件不断完善,已建立起全国集中统一管理体系,可以实现市场的统一托管、统一结算,降低结算风险。这些客观条件的不断完善为实现大额定期存单的无纸化发行,降低成本、提高结算效率和流动性奠定了可靠的技术支持。此外,我国已经拥有现代化的支付清算体系,信息披露、备案发行、余额管理等基础设施也已稳步推进,当前的市场技术手段足以保证大额定期存单流通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大大降低了大额定期存单被恶意用于诈骗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并且同业存单业务的发展也为大额定期存单业务的重启积累了大量的市场建设和金融监管经验。
2、证券二级交易市场发展日趋成熟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迅速,特别是近10年我国形成了全面覆盖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多层次债券二级市场。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余额呈现逐年稳步上涨的趋势,二级市场交易情况也日渐活跃。而大额定期存单二级交易市场的建设可以仿照我国较成熟的债券二级市场。完善的二级市场可以充分的展现大额定期存单的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倒买倒卖的投机行为。同时,根据国外经验可知,大额定期存单业务的长久发展绝对离不开一个成熟的二级市场,现在我国二级交易市场较之前已有了很大改善,给大额定期存单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平台。
3、商业银行经营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已有很大提升
有利的外部政策和市场环境是金融产品创新成功的前提条件,但同时商业银行还必须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和风控能力。现阶段,中、农、工、建四大银行己完成了股份制改革,整个银行业己步入了深化改革阶段,各银行把建立良好的治理结构当作核心要素,并在目前如何优化资产结构、转变经营模式、提升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商业银行自身资产规模稳步提高,资产质量也保持在一线水平;风险控制机制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逐步建立了全面风险控制体系和管理框架;商业银行的传统经营模式也在不断创新,中间业务发展迅速,非利息收入占比不断提高,抵御利率风险的能力也有很大提升。这些都为大额定期存单的重启做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靠档计息产品被规范,大额存单“可转让”功能成新宠
2020年12月14日,工农中建交邮储六大行均发布公告,调整部分个人存款产品服务内容。自2021年元旦起,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的个人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产品,计息方式由靠档计息调整为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事实上,近几年在央行的大力整改之下,银行采取“靠档计息”个人定期存款方式越来越少。在2019年时,各大行基本上已经没有新的“靠档计息”存款发行,而在六大行公布发行之前,一些地方商业银行早一步已经做出了全面整改,这也意味着能受到影响的群体范围并不大。
随着靠档计息产品成为过去式,大额存单推出新“玩法”——线上转让。近期继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先行试水后,本土银行也逐渐加入了大额存单线上转让的行列。线上转让并不是新事物,为解决银行理财产品封闭期不能提前支取的难题,招行、中信、浦发等多家银行曾率先推出理财转让。当投资者购买理财后急需用钱,可通过银行平台进行转让,从而满足资金流动性需求。一般而言,卖方通常愿意让渡一部分理财收益,或者转让的产品比在售理财收益更高,买方从而可获取超额收益,对于买卖双方均有益处。
此外,一些中小银行正在推广“智能”大额存单。所谓“智能”,也就是借助大额存单可转让的特点,将5年期“拆分”成3个月、6个月或者1年的短期。例如,河北地区一家城商行正在直销银行App上热销两款可转让的大额存单,均是20万元起投,约定6个月后转让的大额存单利率为4.45%(年化),约定1年后转让的存单利率为4.55%。这两款产品均为该行发行的5年期个人大额存单产品“大额宝”,约定到期自动转让。
二、业务对比:四家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对比
(一)浦发银行
(二)上海银行
(三)交通银行
(四)招商银行
三、业务延伸: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产品及制度特点
(一)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特点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银行发行的到期之前可转让的定期存款凭证。大额存单是银行存款的证券化。
(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交易机制
(三)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与定期存款区别
(四)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优点
首先,对企业来讲,由于它由银行帐号发行,信誉良好,危险性小,利率高于活期存款,并且可随时转让融资等,不失为赢利性、安全性、流动性三者的最佳配合信用工具。
其次,对银行来讲,发行手续简便,要求书面文件资料简单,费用也低,而且吸收的资金数额大,期限稳定,是一个很有效的筹资手段,尤其是在转让过程中,由于大额可转让存单调期成本费用比债券调期买卖低,为金融市场筹措资金及民间企业有效运用闲置资金,弥补资金短缺创造有利条件,并且由于可自由买卖,它的利率实际上反映了资金供求状况。
(五)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存在问题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以其期限档次多、利率高、可转让的优点,吸引了众多储户。这对充实银行资金来源来讲具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当前开展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还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六)我国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推出对银行业的影响
1、商业银行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
大额存单的推出给了商业银行很多的定价主动权,商业银行的利率定价能力要提高,特别现在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重要理财产品。商业银行要想加快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就要以大额存单为起点进行利率创新特别是存款类创新产品。与此同时,大额存单的发行有利于银行负债结构的良好优化,表内外资金占比例的调整,存款基数的大力扩大。现在“金融脱媒”现象越来越严重,在这种现象影响下,我国商业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增速放缓,而居民储蓄存款是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的资金来源,使得商业银行减少了安全和稳定的资金来源,推升银行的负债成本,使得银行营业利润会受到影响。
2、将对银行业格*产生一定影响
3、银行通过大额存单主动型负债手段可提高负债资金管理水平
近年来银行都出现“钱荒”现象,钱荒就是指由于流通领域内货币相对不足而引起的一种金融危机。出现钱荒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同业批发业务增多,期限错配严重,流动性管理水平存在缺陷。其实所有的宏观经济数据都显示中国的金融体系和银行系统是不缺钱的,银行间的钱荒主要原因在于银行表外资产的期限错配。当觉得未来市场利率有上升的趋势,为避免利率风险,建成市场利率化形成机制商业银行可以提前固定利率发行大额存单获得资金来源,不仅仅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还可以降低资金成本,关键的是提高了负债资金管理水平。长远来看可以使得银行流动性风险得到降低。大额存单作为商业银行自主配置的流动性管理创新工具,提高银行的资源运用效率水平。
4、加剧银行业竞争
现在日益加剧的竞争情况会让大、中型银行处于非常有利的竞争优势,而小银行处于劣势只能通过高利率让更多投资者进行投资。这一时期,银行业会有市场优胜劣汰的选择。存款保险制度和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机制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监管当*要加快改革进度。其实银行信贷行为本身存在一定的亲周期效益,亲周期效益是用来描述经济变量与经济波动之间的相互关系。有人提出大额存单的推出很有可能会导致存款市场的亲周期效益,由于预期贷款比重会随着经济周期而波动,因此逾期贷款的资本要求就会表现为亲周期性。
四、业务指引:银行可通过四种方式加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
我国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近年来发行主体增加,发行期限的可选性也更加多样。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发行可以说逐渐趋于成熟。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对这款存款利率市场化先行产品的发展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但在发展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影响着商业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的健康发展,商业银行应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促进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的发展。
(一)加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二级市场建设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的长期发展离不开有效的二级市场。随着大额存单发行主体和发行规模的逐渐扩大,打破流通和转让的束缚,建立一个银行间的大额存单交易平台的呼声越来越高。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大额存单,更能体现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电子化、标准化的特征,有利于存单的集中流通转让。只有实现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在二级市场上的流通转让,才能真正地显露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优势,避免重蹈过去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失败的历史。当持有人资金紧缺时,可以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转让,既可以快速得到资金,又降低了自己存单未持满到期的损失。银行应该参与加快二级交易市场的建设,建立统一完善的流通市场,早日实现银行间市场和柜台市场之间跨市场发行和交易。一旦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能够在二级市场上自由流通,在我国经济下滑的大背景下,它将会吸引更多风险偏好较低,追求资金安全性的投资者,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市场热度将会慢慢升温。
(二)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提升自身的负债管理能力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改变了商业银行传统的被动负债管理模式,使银行负债由“存款化”向“资金化”转变。过去商业银行负债以自然增长、被动吸收为主,现在商业银行可以自主选择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及调整自身的负债存量。但这就更加考验商业银行的负债管理能力,既要适应市场变化,增强主动负债意识,又要合理安排自身资产,不可盲目融资拉高负债成本。未来“便宜的钱”难遇,低成本负债能力将成为银行的核心竞争优势。在资本充足水平、风险管理能力、资金运用效益等约束边界上,充分利用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优势,为商业银行创造更多的价值。发行前,应对自身的经营情况了如指掌,对发行环境及未来预期做出有效评估,合理确定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发行的年度计划和备案规模,确保其发行的主动性和计划的精确性。发行间,及时对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发行期限、利率、规模等做出调整。当预期利率上涨时,提前加大较长期限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发行量,锁定当前低利率;当预期利率下降时,可缩减或发行短期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以降低主动负债成本。发行后,要及时上传交易信息,供我国监管部门随时监测金融市场变化。另外,改余额管理为动态管理。余额管理反映的是一种静态结果,而无法进行实时监测,难以准确反映主动负债的动态变化和资金效益水平。
因此,商业银行要对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各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对于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认购、交易、市场价格及资金运用状况等建立一个统一视图,对运营中的不良现象进行及时的调整和变革。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这样一个较新的市场化产品,它的变动可以反映金融市场的情况。其次,商业银行要加强匹配管理。现在已经改变了之前缺什么补什么的时代,而是全方位进行合理匹配经营。商业银行要从资金的融入、融出两方面综合考虑,增强资产负债联动性。这就需要对规模、利率、期限和币种进行合理匹配,防止利差的错位倒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产品的多元化创新
对起购金额而言,商业银行可以适当的调整一下购买金额,扩大可购买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客户群体。一般商业银行在办理业务时,10万以上(包含10万)的存取款及转账业务就算是大额,需要主管授权。同此,也可以把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起购金额定为10万可能更为合理。
对发行期限而言,央行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期限设定了9种,虽然在期限上增加了选择性,但基于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特征来看还远远不够。在期限上应该根据客户投资需求来合理定制期限,最好能由双方共同商定。
对发行利率而言,提高收益率的竞争优势是商业银行的一大亮点。但又不能过度上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收益率,过高的利率将会加大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缩紧利差收入。但是,各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投资需求来合理定制利率。同一期限的同一产品,可以根据客户的等级不同或购买的金额大小或者选择的支取条件不同等而制定相应的收益率。比如,投资者是该行的VIP且购买三年期、100万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如果选择提前支取利息靠档计息,则收益率将比选择提前支取按活期计息的收益率要低百分之零点三个点。
对发行品种而言,银行应该积极创新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发行种类,丰富其产品的多样性。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低风险、高流动性往往是当前大多投资者所追求的。商业银行应该积极进行金融工具的创新,推出更多以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为基础投资对象的理财产品,降低风险、锁定收益,增强市场利率和理财产品收益率的相互联系,避免存款和理财二者分离。在前期市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发行附有质押期权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相关产品,满足客户临时调用资金的需求。另外,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利率是以市场化自主定价,多种期限的选择充分弥补了Shibor长期利率曲线的不足,进而可以推进以Shibor为基础的利率衍生品。
(四)商业银行应加大宣传力度,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目标客户主要分为以下五种:低风险偏好客户、有可能提前支取资金的客户、国债定期存单偏好客户、频繁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客户、资产配置需要多元化客户。较长时间内频繁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客户,可引导该部分客户配置一年期个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使客户锁定长期、稳定收益,减少客户频繁更换产品的麻烦,避免理财产品断档导致平均收益下降,产品报价下降等再投资风险。而资产配置过于单一会难以兼顾应对市场流动性、资产安全性、利率波动等风险,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期限多样、安全性高,恰好可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配置需求,降低他们的持有风险。
上述研究来源于:世经未来《银行存贷款动态与创新研究》
2022年银行大额存单利率表一览表
一、大额存单利率表人民银行:活期利率:0.35三个月定期:1.1六个月定期:1.3一年定期:1.5两年定期:2.1人民银行:三年定期:2.75五年定期:----工商银行:活期利率:0.3三个月定期:1.35六个月定期:1.55一年定期:1.75两年定期:2.25工商银行:三年定期:2.75五年定期:2.75农业银行:活期利率:0.3三个月定期:1.35六个月定期:1.55一年定期:1.75两年定期:2.25农业银行:三年定期:2.75五年定期:2.75建设银行:活期利率:0.3三个月定期:1.35六个月定期:1.55一年定期:1.75两年定期:2.25建设银行:三年定期:2.75五年定期:2.75中国银行:活期利率:0.3三个月定期:1.35六个月定期:1.55一年定期:1.75两年定期:2.25中国银行:三年定期:2.75五年定期:2.75交通银行:活期利率:0.3三个月定期:1.35六个月定期:1.55一年定期:1.75两年定期:2.25交通银行:三年定期:2.75五年定期:2.75招商银行:活期利率:0.35三个月定期:1.35六个月定期:1.55一年定期:1.75两年定期:2.25招商银行:三年定期:2.75五年定期:2.75个人大额存单是指银行面向特定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具有低风险、高收益、期限灵活、流动性强、办理手续简便的特点。个人大额存单非常受市场欢迎,这与固定利率、安全性好的特点相关。“采用固定利率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受未来降息或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且个人大额存单属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范围。”比较来看,目前银行给出的三年期个人大额存单利率已经超过了去年底发行的三年期凭证式国债3.8%的收益率。此外,个人大额存单在流动性方面支持“靠档计息”,还支持质押贷款和开立存款证明。二、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可在金融市场上流通转让。2015年6月15日,有9家银行开始对外发行首批大额存单。三、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大额存单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本办法所称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以下称发行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第三条发行人发行大额存单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全国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单位;(二)已制定本机构大额存单管理办法,并建立大额存单业务管理系统;(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货币银行学问题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以前的银行品种现在已经从金融市场退出了
转让的大额存单可以买吗?
可以买。
银行对大额存单规定不得提前支取,如储户急用钱可以申请大额存单转让,经银行同意后,银行在官方网站发布大额存单转让信息,对银行发布的大额存单是可以放心购买的,没有任何安全风险。
银行推出的大额存单是什么?
在利率市场化即将完全放开前夕,高息揽储成为银行们的兵家必争之地,留不住客户的存款,就只能落后被同行“吊打”。大额存单的发行会对中国产生什么重大影响呢? -----------------------------------------------------------------------------------2015年6月11日,中农工建交五大国有银行纷纷宣布,于6月15日起发行首期大额存单,此外还有四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也紧随五大行的步伐,这意味着利率完全市场化进入倒计时。大额存单指商业银行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事实上是一种票据),具有可转让的特性。其实“大额存单”这一高大上的名字并不名副其实,本质上只是一般性存款,与人们平时皆知的存款类似,但准入门槛、存款利率与普通存款存在差异。 根据中国中央银行于同年6月2日公布的《大额存单管理暂行方法》,规定个人认购金额门槛为30万元,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如企业)门槛为1000万人,基金券商等投机机构不得认购。言外之意,个人若想购买大额存单,至少需要30万元,而以企业名义购买则需要1000万元。另外,与普通存款有所差异的是,大额存单都以整数金额购买(一般为500元的整数倍),例如只能用30万购买大额存单,银行不接受30万零1毛,但对于普通存款,多多益善,随存随取,比较灵活。 而大额存单类似定期存款,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而工商银行于同年6月15日发行的品种仅有两个,分别是6个月和1年期存单。理论上,存单持有人在存单到期之前可以随时转让(这类似于股票,在交易时间自由买卖),而定期存款在到期之前支取,则会损失一部分利息。再者,大额存单属于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纳入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无论银行的经营状况如何,存单到期都能连本带利支取,所以几乎无风险。 那么,问题来了,在股市被涨得热火朝天的时代,大额存单这一神奇的理财产品哪点吸引到投资者呢?答案是利息。众所周知,在相同期限内,定期存款利率高于活期存款利率,然而存单利率比定期存款利率还高,例如同年6月15日首发的6个月期和1年期的存单,存单利率分别为2.87%和3.15%,这一比例分别为同期定期存款利率的1.4和1.36倍(较基准利率上浮40%)。由此可见,只要达到准入门槛的投资者都会选择存单,而非定期存款。 众多银行发行大额存单,其缺点在于需要多支付利息(利润自然受到影响)。然而在利率市场化即将完全放开前夕,高息揽储成为银行们的兵家必争之地,留不住客户的存款,就只能落后被同行“吊打”。大额存单的发行会对中国产生什么重大影响呢(尤其是股市,是否会分流一部分资金进入银行)?让我们拭目以待。内容:蝌蚪五线谱
2来自022年常熟农商行这周解操绿百轻啊冲诉大额存款利率是多少?
2022年常熟农商行个人银行存款利率活期存款0.2%,三个月存款利率为1.44%,半年为1.69%,一年为1.95%,二年为2.75%,三年为3.15%,五年为3.15%。拓展资料:存款利率,是计算存款利息的标准。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的数额与存款金额的比率,亦称存款利息率。存款利率是银行吸收存款的一个经济杠杆,也是影响银行成本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国的存款利率是国家根据客观经济条件、货币流通及市场物资供求等情况,并兼顾各方利益,有计划地确定的。存款可按多种方式分类,如按产生方式可分为原始存款和派生存款,按期限可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按存款者的不同(以中国为例),则可划分为单位存款和个人存款。个人存款即居民储蓄存款,是居民个人存入银行的货币。定期存款指存款户在存款后的一个规定日期才能提取款项或者必须在准备提款前若干天通知银行的一种存款,期限可以从3个月到5年,10年以上不等。一般来说,存款期限越长,利率越高。传统的定期存款除了有存单形式外,也有存折形式,后者又称为存折定期存款,但其以90天为基本计息天数,90天以下不计息。与活期存款相比,定期存款具有较强的的稳定性,且营业成本较低,商业银行为此持有的存款准备金率也相应较低,因此,定期存款的资金利用率往往高于活期存款。活期存款指无需任何事先通知,存款户即可随时存取和转让的一种银行存款,其形式有支票存款帐户,保付支票,本票,旅行支和信用证等。活期存款占一国货币供应的最大部分,也是商业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鉴于活期存款不仅有货币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职能,同时还具有较强的派生能力,因此,商业银行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把活期存款作为经营的重点。但由于该类存款存取频繁,手续复杂,所费成本较高,因此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一般都不支付利息,有时甚至还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有哪些优点?
转让完成后,个人大额存单的到期日、利率等相关产品要素不发生任何变化。您可通过手机银行或任一营业网点办理,不允许代办。温馨提示:※所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大额存单产品支持线上转让;分次付息的大额存单产品不可线上...
2022年银行大额存单利率表一览表
一、大额存单利率表人民银行:活期利率:0.35三个月定期:1.1六个月定期:1.3一年定期:1.5两年定期:2.1人民银行:三年定期:2.75五年定期:----工商银行:活期利率:0.3三个月定期:1.35六个月定期:1.55一年定期:1.75两年定期:2.25工商银行:三年定期:2.75五年定期:2.75农业银行:活期利率:0.3三个月定期:1.35六个月定期:1.55一年定期:1.75两年定期:2.25农业银行:三年定期:2.75五年定期:2.75建设银行:活期利率:0.3三个月定期:1.35六个月定期:1.55一年定期:1.75两年定期:2.25建设银行:三年定期:2.75五年定期:2.75中国银行:活期利率:0.3三个月定期:1.35六个月定期:1.55一年定期:1.75两年定期:2.25中国银行:三年定期:2.75五年定期:2.75交通银行:活期利率:0.3三个月定期:1.35六个月定期:1.55一年定期:1.75两年定期:2.25交通银行:三年定期:2.75五年定期:2.75招商银行:活期利率:0.35三个月定期:1.35六个月定期:1.55一年定期:1.75两年定期:2.25招商银行:三年定期:2.75五年定期:2.75个人大额存单是指银行面向特定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具有低风险、高收益、期限灵活、流动性强、办理手续简便的特点。个人大额存单非常受市场欢迎,这与固定利率、安全性好的特点相关。“采用固定利率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受未来降息或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且个人大额存单属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范围。”比较来看,目前银行给出的三年期个人大额存单利率已经超过了去年底发行的三年期凭证式国债3.8%的收益率。此外,个人大额存单在流动性方面支持“靠档计息”,还支持质押贷款和开立存款证明。二、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可在金融市场上流通转让。2015年6月15日,有9家银行开始对外发行首批大额存单。三、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大额存单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本办法所称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以下称发行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第三条发行人发行大额存单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全国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单位;(二)已制定本机构大额存单管理办法,并建立大额存单业务管理系统;(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我国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存在的问题
我国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存在的问题:1、存单难以转让,我国的次级证券市场还没有完全形成,人们在对次级证券市场的投资意识不强;2、诱发了非法投资行为;3、挂失手续不完备,隔开了存单转让与挂失两者之间的关系,容易给...
有30万,在工行手机银行购大额存单安全?还是存大额存款安全?
存大额存单安全。手机银行大额存单属于和银行定期存款同类产品,不属于理财产品,几乎没有风险,一般是20万起存,年限也在两年以上,本金和利息收益都是保障的,除非银行倒闭才存在损失的风险。安全性都是一样的,不管是手机还是柜台,只要是银行的大额存款都是安全的,现在国家推行存款保险制度,五十万以下的存款都是可以全额赔付的,即使银行发生破产,也不会影响你的存款。一、大额存单是理财还是存款:大额存单不是理财是存款。这么说是有依据的人民银行在关于大额存单的文件中指出,大额存单属于存款,是一般性存款,所以客户在银行购买大额存单时,银行会开立大额存单专用账户的。为什么有的人觉得大额存单是理财了,其实只能说它的发行方式有像,比如说银行的定期存款,是不是随时可以存,基本上50块以上就可以了。但是大额存单就不一样了,只有银行在发行大额存单产品,并且还有额度的情况下,客户才可能购买大额存单,然后到期以后是银行把本金和利息一起划回到购买人的活期账户中去,跟理财的方式是十分相像的。二、大额存单有没有风险:因为大额存单也属于银行的储蓄存款,本金在50万元以内是绝对安全的。根据存款保障条例,大额存单的本息金额如果在50万元以内,就算是银行倒闭破产,也会有保险公司在7天以内进行全额赔付,因此50万元以内是安全的,但是超过50万就可能会有风险了,不过一般风险是十分小的。拓展资料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等发行的一种大额存款凭证。与一般存单不同,大额存单在到期之前可以转让,期限不低于7天,投资门槛高,金额为整数,比同期限定期存款有更高的利率,中国大额存单于2015年6月15日正式推出,以人民币计价。可转让存单最早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由于美国**对银行支付的存款利率规定上限,上限往往低于市场利率水平。为了吸引客户,商业银行推出可转让大额存单。大额存单是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购买存单的客户随时可以将存单在市场上出售变现。这样,客户能够以实际上的短期存款取得按长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