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设立条件(基金从业基金基础知识辅导:QFII的定义)
时间:2024-01-15 18:29:34 | 分类: 基金百科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基金从业基金基础知识辅导:QFII的定义
基金从业基金基础知识辅导:QFII的定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是我国在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背景下选择的一种过渡性资本市场开放制度。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基金从业基金基础知识辅导:QFII的定义,希望对大家考试有所帮助。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是我国在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背景下选择的一种过渡性资本市场开放制度。
(一)QFII主体资格的认定。申请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的财务稳健,资信良好,达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产规模等条件。
(1)对资产管理机构(即基金管理公司)而言,其经营资产管理业务应在2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
(2)对保险公司而言,成立2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持有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
(3)对证券公司而言,经营证券业务5年以上,净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4)对商业银行而言,经营银行业务l0年以上,一级资本不少于3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5)对其他机构投资者(养老基金、慈善基金会、捐赠基金、信托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等)而言,成立2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或持有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
2.申请人的从业人员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有关从业资格的要求;
3.申请人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经营行为规范,近3年未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
4.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法律和监管制度,其证券监督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订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5.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1.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单个合格投资者申请投资额度每次不低于等值5000万美元,累计不高于等值10亿美元。
2.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等投资额度上限可超过等值10亿美元。
3.合格投资者应在每次投资额度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汇入投资本金,在规定时间内未足额汇入本金但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的,以实际汇入金额作为其投资额度。
4.合格投资者在上次投资额度获批后l年内不能再次提出增加投资额度的申请。
1.QFII投资范围:
2.QFII持股比例限制:
(1)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
(2)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
3.资金管制的规定: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共同基金等类型的合格投资者,以及合格投资者发起设立的开放式中国基金的投资本金锁定期为3个月;其他合格投资者的投资本金锁定期为1年。
4.托管人资格的规定条件:
(6)具备外汇指定银行资格和经营人民币业务资格。
外资商业银行境内分行在境内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可申请成为托管人,其实收资本数额条件按其境外总行的计算。
拓展:
初次购买基金的投资者,大多只投资一只基金,往往犯下“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错误,优化基金组合做理财高手。然而,一些财力有限的投资者因盲从于"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投资格言,却又陷入另一个误区,“把不多的鸡蛋放在了太多的篮子里”,比如许多人几万或几十万元的资金便投资了十几只甚至几十只基金,而且全部是股票型基金。问题自然也就接踵而至,太多的基金使人们无法把握所投基金整体的投资风格和风险回报特征。这样的投资者要么成为一个“基金的收藏者”,要么成为一个基金的炒作者。其结果往往离投资者的回报目标越来越远。因此,如何优化基金组合值得投资者关注。
基金组合中持有多少只基金,取决于你需要构建多少个投资组合来达到预期目标,以及你用以投资基金的资金的来源和期限。美国晨星曾做过一个假设的投资组合:基金个数从1到30不等,同时更换组合中的基金品种,然后分别计算每个组合五年的标准差。高风险的单只基金组合通常收益和损失较大,但是较少的基金数目也可以获得较低的波幅。晨星发现单只基金组合的波动率最大。因此,长期来看,持有一只基金风险相对较大,增加一只基金可以明显改善波动程度,虽然回报降低了,但投资者可以不必承担较大的下跌风险。不过,当基金组合内的基金数量增加到7只基金以后,波动程度没有再随着个数的增加出现明显的下降。由此看来,不论投资基金的资金有多大规模,组合6-12只基金(即半打至一打基金)都是足够的。
根据不同的目标设置不同的投资基金的组合,同时回避多只基金对组合贡献相似的情况,投资者才能真正做到组合化繁为简。在一定时期或者条件之下,投资者可以以固定比例投资于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当时机、条件、目标等发生改变时,再浮动投资比例。
固定比例基金投资组合,是指对不同风险程度的基金采取恒定比例组合,如我们经常提到的基金投资组合(积极型、稳健型、防御型),通常建立组合后就不再进行比例调整。固定比例基金投资组合的优势在于,避免人们过于自信或者过于敏感而频繁调整投资组合,既节省时间和精力,又锁定较长时间的风险收益特性,特别适合那些对证券市场都没有明确判断或者不愿、不能作出明确判断的投资者。固定比例基金投资组合的劣势在于,可能将错失某一市场上涨的良机。例如,防御型组合在牛市中错失股市大涨的机会,相对绝对收益率较低。当然,在证券市场单边下跌时,固定比例基金投资组合又会丧失改变各类型基金投资比例降低损失的机会。
浮动比例基金投资组合是指根据对市场趋势进行判断,在不同的市场时期对不同风险特征的基金采取不同比例组合,如在市场处于高位、风险加大时,降低风险资产的比例,提高低风险、无风险资产的比例,降低这个投资的风险;在市场处于低位、估值偏低时,增大风险资产的比例,降低低风险、无风险资产的比例,从而提高潜在收益率。浮动比例基金组合的优势在于,可以根据对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的收益和风险大市的及时研判,定期调整组合,达到较高收益或者降低损失。其劣势在于,需要投入较多的时间、精力甚至财力,甚至存在做错方向的风险,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优化基金组合做理财高手》。需要强调的是,波段投资基金是一件“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即使是经验丰富的机构投资者也无法保证每一次波段操作都能成功,而缺乏经验和精力的业余投资者更应该在这方面谨慎小心。
到底是采用固定比例还是采用浮动比例投资基金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选择,投资者首先要弄清楚的,还是自己在回报方面的需求和投入方面的能力。比如,固定比例基金投资组合有时候需要因人因事予以调整。一种情况是,家庭财务状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譬如,如果遇到刚刚结婚、首付住房按揭贷款之后、子女开始出国留学、着手创办公司等情形,投资者需要重新规划自己的基金投资比例。另一种情况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投资者每隔3-5年也需要动态调整自己的基金投资比例。一般随着年龄增长,人们风险承受能力逐步降低,需调整激进型理财工具(如:股票基金)和稳健型理财工具(如:股债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比例。对于60岁以内的工薪族来说,100减自己的年龄,是投资股票基金的参考比例,其余资金可投资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及混合型基金;对于60岁以上、接近或已经退休的年长人士,不妨以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为主进行投资,投资股票基金的比例最好不要长期超过20%。以上是国外比较通行的一种速算方法,可以供国内投资者借鉴参考。
一、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由公司法人实体自行或委托专业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公司法人实体可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公司型基金的参与主体主要为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从投资者权利角度看,投资者作为公司的股东,可通过股东大会(股东会)和董事会委任并监督基金管理人。公司型基金可以由公司管理团队自行管理,或者委托专业的基金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
合伙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合伙企业法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投资运作的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型基金的参与主体主要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对基金(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可自行担任基金管理人,或者委托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投资决策。
契约型基金是指通过订立信托契约的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其本质是信托型基金。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律实体地位。
契约型基金的参与主体主要为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享有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负责基金的经营和管理操作。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执行管理人的有关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基金从业基金基础知识辅导:QFII的定义】相关文章:
QFII和QDII是什么机构,他们的性质有什么不同?
QFII(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s)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简称,QFII机制是指外国专业投资机构到境内投资的资格认定制度。 作为一种过渡性制度安排,QFII制度是在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国家和地区,实现有序、稳妥开放证券市场的特殊通道。包括韩国、台湾、印度和巴西等市场的经验表明,在货币未自由兑换时,QFII不失为一种通过资本市场稳健引进外资的方式。在该制度下,QFII将被允许把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汇入并兑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督管理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包括股息及买卖价差等在内各种资本所得经审核后可转换为外汇汇出,实际上就是对外资有限度地开放本国的证券市场。 QFII是一国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这种制度要求外国投资者若要进入一国证券市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得到该国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QDII是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s(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英文首个字母缩写。是指在人民币资本项下不可兑换、资本市场未开放条件下,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有控制地,允许境内机构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一项制度安排。 QDII是一项投资制度,设立该制度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开放资本账户,以创造更多外汇需求,使人民币汇率更加平衡、更加市场化,并鼓励国内更多企业走出国门,从而减少贸易顺差和资本项目盈余”,直接表现为让国内投资者直接参与国外的市场,并获取全球市场收益。 QDII制度由香港**部门最早提出,与CDR(预托证券)、QFII一样,将是在外汇管制下内地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权宜之计,以容许在资本账项目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国内投资者往海外资本市场进行投资。QDII与QFII的区别 QDII是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s(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英文首个字母缩写。是指在人民币资本项下不可兑换、资本市场未开放条件下,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有控制地,允许境内机构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一项制度安排。 QDII和QFII的最大区别在于投资主体和参与资金的对立。站在中国的立场来说,在中国以外国家发行,并以合法(Qualified)的渠道参与投资中国资本、债券或外汇等市场的资金管理人(Investor)就是QFII,而在中国发行,并以合法(Qualified)的渠道参与投资中国以外的资本、债券或外汇等市场的资金管理人(Investor)就是QDII。
在来自金融学中什么是QDII,QFII,SPV,MBS,ABS,M0,M1,M2?
QDII 是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的首字缩写。它是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和QFII一样,它也是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允许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安排。 http://www.***.com/htmlnews/2007/06/21/1002707.htm QFII (境外机构投资者机制,即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s),意思是指合格的境外投资者制度。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特别是新兴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区,由于货币没有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外资介入有可能对其证券市场带来较的负面冲击,因此QFII制度是一种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过渡性的制度,主要是管理层为了对外资的进入进行必要的限制和引导,使之与本国的经济发展和证券市场发展相适应,控制外来资本对本国经济独立性的影响、抑制境外投机性游资对本国经济的冲击、推动资本市场国际化、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这种制度要求境外投资者要进入一国证券市场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得到该国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对外资进入进行一定的限制。它限制的内容主要有:资格条件、投资登记、投资额度、投资方向、投资范围、资金的汇入和汇出限制等等。 http://..com/question/27472936.html SPV specialpurposevehicle(SPV),“特殊目的公司”,特殊目的公司是指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 http://www.***.cn/Life_Skills/2006-12/29/0121116687.html MBS,ABS MBS,ABS是两种比较常见的资产证券化品种。MBS中文含意是抵押支持证券。是最早的资产证券化品种。最早产生于60年代美国。它主要由美国住房专业银行及储蓄机构利用其贷出的住房抵押贷款,发行的一种资产证券化商品。其基本结构是,把贷出的住房抵押贷款中符合一定条件的贷款集中起来,形成一个抵押贷款的集合体(pool),利用贷款集合体定期发生的本金及利息的现金流入发行证券,并由**机构或**背景的金融机构对该证券进行担保。因此,美国的MBS实际上是一种具有浓厚的公共金融政策色彩的证券化商品。 抵押集合体所产生的本金与利息原封不动地转移支付给MBS的投资者,因此,MBS也被称为过手证券(pass-throughsecurities)。美国的过手抵押证券主要有以下四种:1)**国民抵押协会(GNMA)担保的过手证券;2)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FHLMC)的参政书;3)联邦国民抵押协会(FNMA)的抵押支持债券;4)民间性质的抵押过手债券。 ABS的含义是资产支持证券,典型商品是汽车贷款证券和信用卡证券。与MBS不同,ABS的商品没有从**那里得到担保,而是通过统计手法测算出风险后,再有信用级别高的银行提供部分担保,或进行优先/滞后部分安排,对滞后部分的风险进行控制,优先部分取得高信用评级后卖给一般投资者。 ABS日益受到重视的原因是:通过资产证券化手段融资,对这部分资产进行帐外处理,原始权益人(originator)的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将得到改善。比如,某汽车融资公司将其汽车贷款转给SPV,再由SPV把其贷款委托给银行,并从银行得到信托收益权的证书(ABS),再通过某证券公司把其ABS卖给投资者。这样,该公司通过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帐外处理,在没有改变公司财务指标和影响公司信用评级的同时,达到了融资的目的。 http://www.***.cn/channel/economy/xtsj/xtsj040211.htm M0,M1,M2 具体说M1、M2是货币供应量的范畴。人们一般根据货币流动性的小,将供应量划分不同的层次加以测量、分析和调控。我国现阶段是将货币供应量划分为三个层次,其含义分别是: Mo:是流通中的现金,即在银行体系以外流通着的现金; M1:是指狭义货币供应量,即流通中的现金流量+企事业单位活期存款;也就是说,M1是老百姓手里流通着的“零花钱”和企事业单位可以随时存取的货币吧。 M2:广义货币供应量,即M1+居民储蓄存款+企事业单位定期存款。就是包括定期活期以及流通中的全部货币量。 Mo的流动性最强,M1次之,M2的流动性最差。在这三个层次中,Mo与消费变动密切相关,是最活跃的货币。 生活中,Mo数值高证明老百姓手头宽裕、富足。衣食无忧的情况下这种可能性更高。M1反映居民和企业资金松紧变化,是经济周期波动的先行指标,流动性仅次于Mo。影响M1数值的原因很多,就像近期的股市就影响了M1的数值加速上扬,很多人会将定期存款和部分资产变现投放到股市。影响了M1加速上扬。M2流动性偏弱,但反映的是社会总需求的变化和未来通货膨胀的压力状况。通常所说的货币供应量,主要指M2。货币投放的渠道有两个,一是外汇占款投放,二是通过银行信贷投放。它们的投放增长越快M2的增速越。 M1与M2应协调增长,它们其中任何一个数值的急速上扬都不利国民经济的发展,这就需要管理层出台相应措施来调整它们的增速差。因为它们的增速差也标志我国货币政策的传导出现问题。这就不难理解诸如“央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等政策信息。 http://blog.***.cn/s/blog_48b90441010007ip.html
QFII与QDII的区别是什么?
1、投资性质不同 QDII是国内投资者向境外资本市场投资,而QFII是合格境外投资者来我国内资本市场投资,这个主要与我国实行资本管制有关。
2、投资主体不同 QDII,即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是与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相对应的一种投资制度。
3、投资内容不同 QDII在中国发行,并以合法的渠道参与投资中国以外的资本、债券或外汇等市场的资金管理人就是QDII。 QFII制度是一种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过渡性的制度,主要是管理层为了对外资的进入进行必要的限制和引导,使之与本国的经济发展和证券市场发展相适应,控制外来资本对本国经济独立性的影响、抑制境外投机性游资对本国经济的冲击、推动资本市场国际化、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证监会等三部委发布《QFII、RQFII办法》,11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提高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水平,2020年9月25日,经***批准,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QFII、RQFII办法》),中国证监会同步发布配套规则《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QFII、RQFII办法》及配套规则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按照有关立法程序要求,此前,中国证监会已就《QFII、RQFII办法》及配套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总体看来,各方均赞同《QFII、RQFII办法》及配套规则的主要内容,建议尽快出台,以提高资本市场开放水平,促进不同开放渠道协调发展。一些境内外机构也就进一步扩大开放、放宽准入、便利投资、扩大投资范围等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相关单位认真梳理研究,采纳了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了《QFII、RQFII办法》及配套规则。
《QFII、RQFII办法》及配套规则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是降低准入门槛,便利投资运作。将QFII、RQFII资格和制度规则合二为一,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申请文件,缩短审批时限,实施行政许可简易程序;取消委托中介机构数量限制,优化备案事项管理,减少数据报送要求。
二是稳步有序扩大投资范围。新增允许QFII、RQFII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私募投资基金、金融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允许参与债券回购、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QFII、RQFII可参与金融衍生品等的具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将本着稳妥有序的原则逐步开放,由中国证监会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同意后公布。
三是加强持续监管。加强跨市场监管、跨境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强化违规惩处,细化具体违规情形适用的监管措施等。
后续,中国证监会将继续秉持开放理念,加快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证券期货市场的投资行为,促进证券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统称合格境外投资者),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投资机构、主权基金、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国际组织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鼓励使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
第三条合格境外投资者应当委托符合要求的境内机构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依法委托境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办理在境内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
第四条合格境外投资者应当建立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确保投资运作、资金管理等行为符合境内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依法对合格境外投资者的境内证券期货投资实施监督管理,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以下简称外汇*)依法对合格境外投资者境内银行账户、资金汇兑等实施监督管理。合格境外投资者可参与的金融衍生品等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由中国证监会商人民银行、外汇*同意后公布。
第六条申请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财务稳健,资信良好,具备证券期货投资经验;
(二)境内投资业务主要负责人员符合申请人所在境外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从业资格的要求(如有);
(三)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按照规定指定督察员负责对申请人境内投资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四)经营行为规范,近3年或者自成立以来未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
(五)不存在对境内资本市场运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第七条申请人应当通过托管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作出书面批复,并颁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决定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托管人首次开展合格境外投资者资产托管业务的,应当自签订托管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九条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安全保管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的全部资产;
(二)办理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有关交易清算、交收、结汇、售汇、收汇、付汇和人民币资金结算业务;
(三)监督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投资运作,发现其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及时向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外汇*报告;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外汇*的要求,报送合格境外投资者的开销户信息、资金跨境收付信息、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产配置情况信息等相关业务报告和报表,并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五)保存合格境外投资者的资金汇入、汇出、兑换、收汇、付汇和资金往来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六)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外汇*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托管人应当持续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专门的资产托管部门和符合托管业务需要的人员、系统、制度;
(二)具有经营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的资格;
(三)未发生影响托管业务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外汇*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托管人应当将其自有资产和受托资产严格分开,对受托资产实行分账托管。
第十二条合格境外投资者委托2个以上托管人的,应当指定1个主报告人,负责代其统一办理资格申请、重大事项报告、主体信息登记等事项。合格境外投资者应当在指定主报告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主报告人将所有托管人信息报中国证监会、外汇*备案。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以更换托管人。中国证监会、外汇*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可以要求合格境外投资者更换托管人。
第十三条合格境外投资者应当依法申请开立证券期货账户。合格境外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结算资格的机构结算。
第十四条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投资本金及在境内的投资收益可以投资于符合规定的金融工具。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境内外汇市场业务,应当根据人民银行、外汇*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合格境外投资者开展境内证券投资,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比例限制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合格境外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依法合并计算其拥有的同一公司境内上市或者挂牌股票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权益,并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则。合格境外投资者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合并披露一致行动人的相关证券投资信息。
第十七条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保存合格境外 资者的委托记录、交易记录等资料的期限应当不少于20年。
第十八条合格境外投资者的境内证券期货投资活动,应当遵守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期货市场监测监控机构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合格境外投资者应当在托管人处开立外汇账户和(或)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收支范围应当符合人民银行、外汇*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合格境外投资者应当按照人民银行、外汇*相关规定汇入本金,以外汇形式汇入的本金应当是在中国外汇市场可挂牌交易的货币。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以按照人民银行、外汇*相关规定汇出资金。
第二十一条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外汇*依法可以要求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提供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必要的询问、检查。
第二十二条合格境外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外汇*备案:
(一)变更托管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三)涉及重大诉讼及其他重大事件;
(四)在境外受到重大处罚;
(五)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外汇*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合格境外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变更或者换领许可证:
(一)许可证信息发生变更;
(二)被其他机构吸收合并;
(三)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外汇*规定的其他情形。变更或者换领许可证期间,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以继续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但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为需要暂停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合格境外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许可证交还中国证监会,由中国证监会注销其业务许可:
(一)机构解散、进入破产程序或者由接管人接管;
(二)申请注销业务许可;
(三)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外汇*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合格境外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外汇*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
(一)未按规定开立账户;
(二)未按规定开展境内证券期货投资;
(三)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未按规定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
(五)未按规定变更、换领或者交还许可证;
(六)未按规定办理资金汇入、汇出、结汇或者收汇、付汇;
(七)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材料或者相关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不配合有关检查,拒绝、拖延提供有关资料;
(九)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合格境外投资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格境外投资者在开展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过程中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限制相关证券期货账户交易等措施。
第二十七条托管人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未履行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职责,或者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等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的机构投资者到内地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在台湾地区设立的机构投资者到大陆从事证券期货投资,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2006年8月24日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外汇*公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和2013年3月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同时废止。
qfii与港资一样吗?
1. 不一样。2. 因为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港资(香港资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QFII是指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通常是外国的机构投资者,而港资是指来自香港的资本。虽然两者都是外资,但是QFII是指涉及中国境内投资的资金,而港资则是特指来自香港的资本。3. 此外,QFII和港资在投资限制和监管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QFII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审批程序,而港资则需要遵守香港证监会的规定。因此,尽管两者都是外资,但在具体的投资行为和监管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qfii普通人可以开户吗?
不能
个人不能申请qfii账户,资金安全,QFII只是一种制度,其本身是安全的。
QFII是一国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这种制度要求外国投资者若要进入一国证券市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得到该国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
QIFF是什么意思?
qfii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s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外国专业投资机构到境内投资的资格认定制度是在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国家和地区,实现有序、稳妥开放证券市场的特殊通道第二个qdii,不是qdffqdii是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的首字缩写。它是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和qfii一样,它也是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允许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安排。
跨境投资渠道之QFII/RQFII
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QFII(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是一国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外国投资者若要进入一国证券市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得到该国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
截止2020年4月份,QFII总投资额度为3000亿美元,但实际使用只有1150亿美元左右。一方面是由于近年来债券通、沪深港通发展迅速,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QFII,另一方面是由于与前两者相比,QFII在资质准入、审批等方面仍有一定的限制。
QFII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申请人应当通过托管人分别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报送相关材料,申请合格投资者资格和投资额度。向证监会申请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申请人在取得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后,应当通过托管人向国家外汇*申请投资额度。
QFII应当委托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委托境内证券公司作为投资机构办理在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
商业银行取得托管人资格,必须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审批。
合格投资者经国家外汇*批准,应当在托管人处开立一个人民币特殊账户。人民币特殊账户的收入范围包括:结汇资金(外汇资金来源于境外,且累计结汇的外汇资金不得超过已批准的投资额度)、卖出证券所得价款、现金股利、活期存款利息、债券利息。人民币特殊账户的支出范围包括:买入证券支付价款(含印花税、手续费等)、境内托管费和管理费、购汇资金(用于汇出本金及收益)。
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托管人,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其申请开立一个证券账户。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托管人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为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用于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资金结算。
合格投资者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投资下列人民币金融工具:
(1)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除境内上市外资股以外的股票;
(2)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
(3)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和企业债券;
(4)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工具。
合格投资者的境内证券投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单个合格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
(二)所有合格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QFII总额度为100亿美元。单个合格投资者申请的投资额度不得低于等值5000万美元的人民币,不得高于等值8亿美元的人民币
合格投资者应当自中国证监会颁发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三个月内汇入本金,全额结汇后直接转入人民币特殊账户。合格投资者汇入的本金应当是国家外汇*批准的可兑换货币,金额以批准额度为限。
合格投资者为封闭式中国基金管理机构的,汇入本金满三年后,可委托托管人持规定的文件向国家外汇*申请分期、分批购汇汇出本金。每次汇出本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本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相邻两次汇出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一个月。
其他合格投资者汇入本金满一年后,可以委托托管人持规定的文件向国家外汇*申请分期、分批购汇汇出本金。每次汇出本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本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相邻两次汇出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三个月。
主要完善T+1结算,及账户透支问题。并开始研究债券回购和企业债券买卖。
降低了QFII的资格门槛(成立年限、资本金、总资产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会、捐赠基金、信托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等机构也获得了QFII申请资格。
2007年12月份,QFII总额度从100亿美元扩大至300亿美元。
一是将单家QFII机构的额度上限由8亿美元提高到10亿美元;二是允许QFII机构开立不同性质和类型的资金账户;三是将养老基金、捐赠基金、开放式中国基金等进行中长期投资的本金锁定期缩短至3个月(原来1年);四是明确开放式中国基金管理原则,并在账户开立、锁定期管理、资金汇兑、申购赎回等环节给予了便利。“开放式中国基金”是指在境外以公募形式发起设立,且至少7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中国境内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证监会对QFII的资产配置提出了股票比例不低于50%、现金比例不高于20%的原则要求。
2011年5月4日,证监会允许QFII基于套期保值参与股指期货市场。
2012年4月3日,新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500亿美元,总投资额度达到800亿美元。
降低了QFII的资格门槛(成立年限、资本金、总资产等),修改了QFII投资范围,并将其持股比例限制由20%放宽至30%。
可以投资于下列人民币金融工具: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转让的股票、债券和权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
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2013年7月份,QFII额度再次增加到1500亿美元。
2016年,证监会做出窗口指导,取消此前对QFII资产配置中,股票配置不低于50%的要求,允许QFII灵活对股票债券等资产进行配置。
一是放宽单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上限,不再对单家机构设置统一的投资额度上限,而是根据机构资产规模或管理的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作为其获取投资额度(基础额度)的依据。二是简化额度审批管理。对QFII机构基础额度内的额度申请采取备案管理;超过基础额度的,才需外汇*审批。三是进一步便利资金汇出入。对QFII投资本金不再设置汇入期限要求;允许QFII开放式基金按日申购、赎回。四是将锁定期从一年缩短为三个月,保留资金分批、分期汇出要求,QFII每月汇出资金总规模不得超过境内资产的20%。
取消了QFII每月资金汇出不超过上年末境内总资产20%的限制,明确提出可以在投资额度内使用外汇衍生品进行外汇风险对冲。
2019年1月份,QFII额度再次增加到3000亿美元。
2019年9月10日,明确不再对单家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投资额度进行备案和审批。届时,境外投资者在获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关资格后,应委托境内托管银行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凭国家外汇管理*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在托管银行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及办理后续资金汇兑等业务。
一是落实取消QFII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对QFII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实行登记管理。二是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允许合格投资者自主选择汇入资金币种和时机。 三是大幅简化QFII境内证券投资收益汇出手续,取消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备案表等材料要求,改以完税承诺函替代。四是取消托管人数量限制,允许单家合格投资者委托多家境内托管人,并实施主报告人制度。五是完善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风险及投资风险管理要求。六是人民银行、外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QFII的换汇(如有)发生在境内与托管行,使用境内美元人民币价格。
风险对冲工具。QFII通过具备代客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的托管人或境内金融机构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外汇衍生品业务经办机构对QFII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应当遵守实需交易原则。限于对冲其境内证券投资所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合格投资者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头寸应控制在不超过其上月末境内证券投资对应的人民币资产规模(不含专用存款账户内人民币存款类资产)。合格投资者人民币资产规模由托管人负责核算和监控,确保资产规模真实、准确。合格投资者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头寸可按月调整,于每月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头寸进行调整。
汇出管制。目前已经取消了汇入汇出的期限、金额占比等限制,币种方面,QFII汇出与汇入的资金币种原则上应保持一致,不得进行人民币和外币间的跨币种套利。
QFII自产生以来,本质是为了吸引外资流入境内市场,但在成立之初设置了较多条件,一是为了筛选高资质的投资者,二是为了避免境外投资者可能境内市场产生扰动,三是为了避免跨境资金流动对汇率产生扰动。因此才会有了较高的资质要求、总投资额度限制、单个投资额度限制、汇入汇出管理等等。
2010年以后,随着境内市场的逐渐成熟,监管逐渐放宽,政策开始向“进一步金融开放,便利于外资流动”转变,因此有了取消投资额度限制、放宽汇入汇出限制、外汇风险对冲政策等。
2002110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已废止
2002112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已废止
20030627-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废止
20030909-国家外汇管理*综合司关于QFII外汇管理操作问题的通知-已废止
2006082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已废止
2009092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已废止
2011050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现行有效
2012072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现行有效
2016020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已废止
2018061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现行有效
20200507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现行有效
RQFII(RMB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s)指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具体指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运用在香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的行为。
截止2020年4月,RQFII额度为1.74万亿人民币,其中香港5000亿人民币,实际使用约7130亿人民币。
香港子公司投资境内证券市场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取得国家外汇*批准的投资额度。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香港子公司的境内证券投资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香港子公司在境内开立人民币银行账户进行管理,国家外汇*依法对香港子公司的投资额度实施管理,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依法对资金汇出入进行监测和管理。
初期设置200亿人民币额度,香港子公司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应当委托具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负责资产托管业务,委托境内证券公司代理买卖证券。香港子公司可以委托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RQFII可汇入境内资金包括从境外汇入的投资本金,支付有关税费(如支付税款、托管费、审计费和管理费等)所需资金等,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许可汇入的其他人民币资金;可汇出境外的资金包括出售境内证券所得、现金股息、利息等资金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许可汇出的其他人民币资金,前述资金可以人民币或购汇汇出。
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投资于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债券、权证,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可以参与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不超过募集规模20%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及股票类基金,不少于募集规模80%的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各类债券及固定收益类基金。
2012年4月3日,证监会、央行和外汇*决定增加500亿元人民币RQFII投资额度,试点总额度达到700亿元。允许试点机构用于发行人民币A股ETF产品,投资于A股指数成份股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
2012年12月份,证监会、央行和外汇*决定增加2000亿元人民币RQFII投资额度,使试点总额度达到2700亿元。
2013年3月1日,一是扩大试点机构类型,境内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香港子公司或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在香港地区的金融机构将可以参与试点;二是放宽投资范围限制,放开银行间固收类产品、股指期货等;三是明确持股比例,10%,30%。四是除开放式基金外,明确汇入期限为6个月,本金锁定期为1年。
2016年8月30日,一是单家投资额度改为基础额度,与该机构资产相关;二是取消汇入期限限制,本金锁定期缩短为3个月。
2017年7月4日,增加香港额度至5000亿人民币,增加全球其他地区额度,合计共1.74万亿人民币。
2018年6月12日,在投资额度内使用外汇衍生品进行外汇风险对冲。
一是落实取消RQFII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对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实行登记管理。二是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允许合格投资者自主选择汇入资金币种和时机。三是大幅简化境内证券投资收益汇出手续,取消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备案表等材料要求,改以完税承诺函替代等。
由于RQFII主要涉及到人民币,所以涉及外汇内容较少,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汇入汇出的限制,基本与QFII相同;二是在汇出时,可以选择人民币汇出,也可以选择购汇汇出。三是可以选择外汇衍生工具进行风险对冲。
RQFII推出指出主要是为了促进境外人民币回流,为境外人民币提供投资渠道,刚推广之处仅向境内机构的香港子公司开放,后不断扩大范围,向外资开放,成为境外参与境内证券市场的一种渠道。
20111216-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的规定-已废止
20111216-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已废止
20111222-国家外汇管理*关于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废止
20130301-关于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的规定-现行有效
2013030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现行有效
20130311-国家外汇管理*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废止
20160830-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废止
20180612-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现行有效
20181031-《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问题解答-现行有效
20200507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现行有效
QDII的意思,和意义
qdii是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s(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英文首个字母缩写。是指在人民币资本项下不可兑换、资本市场未开放条件下,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有控制地,允许境内机构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一项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