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转换规则按哪天算(关于基金份额的转换的规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时间:2023-12-18 19:42:42 | 分类: 基金百科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关于基金份额的转换的规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B解析:考查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与冻结。由于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费率不同,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而存在费用差额时,一般应在转换时补齐。此外,基金份额的转换常常还会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用。基金份额的转换一般采取未知价法,按照转换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换基金份额数量。【知识点】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特殊业务处理【考点】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与冻结【考查方向】概念释义【难度】易
基金转换转出和转入按哪天计算?
【1】基金转换是一个瞬时的过程,并不会导致中间空缺出一个时间段。
【2】转出和转入的基金净值分别按照投资者提出申请当日的基金净值计算。譬如,A基金按转出当日收盘后的净值;B基金按转入当日收盘后净值。
【3】如果交易是在当天3点前完成,净值都是按当天的净值结算;如果是3点之后完成交易的,净值按第二个交易日的净值计算。
【4】净值都是按工作日收盘后的净值为准。
基金转换必须符合的条件
【1】同一家销售机构,同一注册人登记的两只同时开放的基金。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同类型的基金;申购费为0的基金默认转为前端收费模式。
【3】后端收费模式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者后端的其他基金。
基金A转出后,按净值成交,扣除A的基金赎回费就是A的净转出额,也是基金B的申购额。其中扣除掉A和B的申购费补差费,就是基金B的净申购额,再除以基金B当天工作日的收盘后净值就是转入基金B所得的基金份额了
基金小讲|带点缺陷的标准基金转换功能
虽然在《基金买卖的交易全流程》中卖出部分提到基金转换,不过因为基金转换这个事情相对比较复杂,并没有展开讲,只是给出结论,如果看到有转换功能的就优先用转换功能。没有展开讲,不是因为它不重要,恰恰是因为基金转换是个很好用的工具,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讲清楚的,值得单独拿出来说事。
由于互联网的创新力度过于强大,很多时候容易让人迷惑和误解,基金转换就是。所以会把基金转换功能分成两大部分内容:标准的基金转换功能以及带有互联网创新思维的超级转换功能,虽然都带有转换二字,但肯定是有一定区别的,不然也不会特意强调。
下面开始言归正传标准的基金转换功能
//如果发现自己手上的某只基金不好,又看上其他基金,你会怎么做?
//如果发现定投的产品收益率已经达到预期,想先卖出后买入债券基金等合适的时机开始继续定投,你又会怎么做?
很多投资者的第一反应,就是不管三七二十四,先是卖掉那只不好的基金,再买入看上的其他基金;或者先卖掉收益率已经达到预期的基金,再买入债券基金。
确实没毛病,其实最好的方法是通过“基金转换”这个省成本、省时间的神器。
一、什么是标准的基金转换
其实就是字面意思,如果投资者持有A基金想换成B基金,可以直接通过基金转换功能将A基金转换成B基金,而不需要先赎回A基金,等资金到账后再申购B基金,相当于把基金的赎回和申购无缝对接起来。
投资者在T日发起基金转换申请后,基金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同时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大家在T+2个工作日起,就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二、基金转换的优势
虽然看起来只是形式上的改变,其实效果是大不一样,最核心的就是更高效、更省钱。
1、更高效
上面是两种操作的时效,可以发现基金转换可以大大提高时效。
一般股票型基金的赎回到账时间都是T+3及以上,最长的要7个工作日,如果一不小心赶上周末或者长假,那就需要更久的时间。然后再申购新基金,还需要1个交易日确认份额。以T+4赎回资金到账,总的一个先赎回再申购的流程下来需要5个交易日。
而选择基金转换确认一般只需要1个工作日,申请发出后的第2个交易日即可将现有基金的份额转为新申购基金的份额,就能享受转入基金的收益。
所以,采用基金转换可以将时间缩短4个工作日,如果中间还有节假日等,实际省下的时间远不止4天,某种程度也避免了“投资空白期”,说不定还能赶上一波行情。
2、更省钱
采用基金转换往往可以省下一部分申购费用。投资就是为了赚钱,省到就是赚到,省钱可能是基金转换最明显的优势。
我们都知道正常情况下基金申购、赎回都是需要手续费的。
如果按照赎回再申购,如果是A基金赎回到账后再申购B基金的流程,那么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费用是:A基金的赎回费+B基金申购费。
如果是用基金转换功能,将A基金转换到B基金,那么过程中发生的基金转换费用是:转出基金的赎回费(A基金的赎回费)+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B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也可能没有这一项)。
对比下来会发现,A基金的赎回费是两种方式都一样的(收多少具体得看A基金赎回费率的规定),变化在B基金的申购补差费。通过基金转换可以在申购费环节帮投资者节省下一笔费用。
三、申购补差费及转换费用的计算
那么申购补差费是怎么计算的呢?
在实际操作中,转出转入的两只基金申购费率不可能一直相同,一般情况下,由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转到申购费率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差价;由申购费率高的基金转到申购费率低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如果B基金的申购费率小于或者等于A的申购费率,那么就申购补差费就为0;
如果B基金的申购费率大于A的申购费率,那么申购补差费率=B基金申购费率-A基金申购费率。假设基金A的申购费是1.0%,基金B的申购费是1.5%,那么将A转换成B,则需补足0.5%的费率差额,整个转换交易的费用就是A基金的赎回费+0.5%申购补差费。
举个例子,假设你持有10万元基金A,现在想赎回转而申购同基金公司的基金B,A与B的申购费都为1.5%,赎回费都为0.5%,A的净值为1。那么赎回A,费用500元,再申购B,费用1470元。只是换一个投资产品,新基金收益还没到手,反而先花了将近2000元手续费,是不是有点扎心了?
但实际上,基金A与基金B为同一家公司的产品,且二者的申购费率相同,完全可以利用“基金转换”这一赛高技能,免去申购费,只需支出500元赎回费,直接省下1470元。不仅如此,还能省去中间等待资金到账的3-7个工作日。
有一点值得提示:转换费用等于转出赎回费+申购费差额,而如果持有一只基金(货币基金除外)低于7天就发起赎回时,赎回费为1.5%。所以持有一只基金低于七天,不建议进行基金转换,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如果不能持有7天干脆也就不要买入了。
四、基金转换产品的限制
既然基金转换这么好,是不是就可以果断用起来了。且慢,不知道有没有发现上面有意无意提到的转换都是基于同一基金公司之间的产品。既然已经暗示了,说明基金转换还是有一定要求的:
1)只有同一家基金公司的基金产品才能支持转换;
2)QDII不能做基金转换;
3)LOF不能做基金转换;
4)A类份额只能转A类份额,不能转C类份额;
5)处于封闭期的基金,不能进行基金转换;
6)登记在中登TA的产品不支持转换。
判断是不是中登TA产品的小技巧:一般来说:代码是15和16打头的都是中登TA(深圳)基金;代码是50和51打头是中登TA(上海)的基金
五、基金转换的用途
看完上述的基金转换,会发现这个功能还是挺有用的。
//比如所持有的基金已经不能满足收益率需求,或者已经不能承受现持有基金的风险;
//比如定期对存量基金进行检查后发现需要调整时;
//比如基金定投一段时间获得不错的收益后或者在股市高点时,想将持有的股票或混合型基金转换为债券基金或者货币基金进行“落袋为安”时;
//比如基金经理离职,又不想离开市场,只好考虑更换基金时;
以上种种都可以通过基金转换来完成,基金转换不仅是一种低成本买基金的途径,它还是我们投资基金的一个很好的策略。在股市下行或者熊市时,我们就可以将高风险的股票型/混合型基金,通过基金转换,转换成风险较低的货基或者债基。股市上行或者牛市,我们可以将货基或债基转换成盈利能力更强的权益类基金。
综上所述:
1、基金转换比起赎回后再申购,即节省时间又节省费用,多用基金转换功能,少用基金赎回操作;
2、基金转换功能可以用在任何一个需要调整产品但又不想离场的场景;
3、标准的基金转换功能能够适用的产品还是有限,并不能完全覆盖目前全品类产品。最关键是因为标准的基金转换功能只能在同一家基金公司的产品之间进行转换,所以如果可以,尽量要选择那些产品丰富的基金公司的产品(当然后面互联网超级转换功能有解决办法)。
4、虽然基金转换优点多多,但也不要频繁操作,更不要盲目转换。因为基金是中长期的投资品种,且有些转换确实有相应成本存在,因此不适宜进行频繁地转换或者申购赎回。稳扎稳打,方能体会基金投资带来的收获。
开头提到基金转换功能分成两大部分内容:标准的基金转换功能以及带有互联网创新思维的超级转换功能,本来想一篇文章搞定,发现标准的基金转换功能已经占据很大篇幅,而且带有互联网创新思维的超级转换功能部分打算把目前几大互联网平台的转换功能都介绍一番,决定后续再见,也算又给自己挖了一个坑。
最后附上标准的基金转换的费用计算公式:
A:基金转换费用由两部分组成: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
即:基金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
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及计算公式: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确认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果按计费分段取得的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则以该固定收费金额与对应分段金额下限值的比值取做申购费率。
(2)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1)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2)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基金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转换有7个交易日的限制?
基金公司上班时间和证券公司一样,周一到周五早上9:30——11:30下午13:00——15:00,由于周末没上班,周一的净值只能周二才能看到。
基金转换遇第二天是节假日按哪天算?
你好啊,第二天是节日,那么就不会有交易,没有交易就要等到下一周才有,所以你的转换要到7号才有净值哦变化哦,希望对您有帮助
基金转换规则按哪天算
港股通股票交易投资者沪港通联交所来源:华西证券2019-05-14访问量:手机浏览
一、初识港股通
2014年6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港股通是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中的一部分(简称沪港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通过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SPV),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股票。
沪港通实行额度控制,即内地投资者买入港股通股票有总额度和每日额度限制。本文通过介绍港股通基础知识,希望能够给广大投资者及潜在股票开户的朋友有所帮助。
投资者参与港股通投资,可以进行更分散化的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
港股通业务的开通方便快捷。港股通投资者可以使用沪市人民币普通股账户进行交易,不用去香港市场开户,业务办理便捷高效。
港股通投资者直接以人民币与证券公司进行交收,避免了人民币出入境的不便,且投资不受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金的结汇、换汇额度限制。
根据《联合公告》,在试点期间,港股通股票范围为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以及不在前述指数成份股内但有股票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H股。但是,
(1)在联交所以港币以外货币报价交易的股票不纳入;
(2)同时有股票在上交所以外的内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人的股票不纳入;
(3)上交所上市A股为风险警示板股票的A+H股上市公司的相应H股不纳入。
此外,具有上交所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股票不纳入。截至2014年11月10日,可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的股票共268只。
港股通股票范围可能因发生特殊情形而调整。对此,投资者可以关注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指定网站公布的港股通股票名单信息,相关股票被调入或者调出港股通股票的生效时间以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公布的时间为准。
港股通股票之外的股票若因相关指数成份股调整等原因,导致属于港股通股票范围,则调入港股通股票。其中,A股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在联交所上市H股,或者H股上市公司在上交所上市A股,或者公司同日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A股和H股的,其H股在价格稳定期结束且相应A股上市满10个交易日后调入港股通股票。相关股票的调入港股通股票的生效时间以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公布的时间为准。
港股通股票因相关指数成份股调整等原因,导致不再属于港股通股票范围的,则调出港股通股票。提示投资者注意,如果股票被调出港股通股票但仍属于联交所上市股票的,那么投资者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该股票,但可以卖出。
港股通交易以港币报价,内地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实际支付或收取人民币。
港股通将仅在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并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具体交易日安排,将由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在其指定网站对市场公布。沪港通开通当年的交易日安排将在开通之前向市场公布。如果发生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特殊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港股通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那么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可以调整港股通交易日并向市场公布。
内地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应关注,在联交所市场存在半日交易的情况。在香港市场,圣诞节、元旦和农历新年的前一日,如果不是周末,那么该日没有午市交易(即13:00-16:00的持续交易时段)。如果该日为港股通交易日,那么该日的港股通交易也没有午市交易(即只有9:00-9:15的开市前时段及9:30-12:00的持续交易时段)。但是,该日港股通交易的额度控制规定,与完整交易日的规定相同。
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时间具体按联交所规定执行。在联交所,交易日的9:00-9:30为开市前时段(集合竞价),但港股通投资者则仅可以在9:00-9:15通过竞价限价盘申报;交易日的9:30-12:00以及13:00-16:00为持续交易时段(连续竞价),港股通投资者仅能通过增强限价盘申报。港股通投资者撤单的时间为9:00-9:15;9:30-12:00;12:30-16:00。
香港是全球闻名的国际大都市,亚太的金融中心,更是与美国纽约、英国伦敦并称“纽伦港”。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HongKongExchangesandClearingLimited),简称“香港交易所”(HKEx),是全球领先的交易所及结算所营运机构,按市值计算是全球最大的交易所集团之一。香港交易所经营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以及相关的结算所,是香港上市公司的前线监管机构,旗下成员包括世界首屈一指的基本金属市场──英国的LondonMetalExchange(伦敦金属交易所,简称LME)。其中,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交易的证券是在香港交易所旗下的联交所上市的证券。
恒生指数(恒指)是通常用作追踪香港股市表现的基准指数,有超过35年的历史,是香港最早推出的股市指数之一。截至2014年6月30日,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国企指数)涵盖40家H股公司;恒生香港中资企业指数(中资企业指数)涵盖25家红筹公司。
从市场层次上看,香港股票市场包括主板和创业板两个层次。在总体市场规模和筹资方面,主板占有主导地位。
从投资者结构来看,香港市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同时,海外投资者所占比例高。就成交量而言,截至2014年4月,整体机构投资者成交占比高达61%,远远高于个人投资者23%的水平;从地域分布来看,海外投资者占比46%。
从上市公司构成来看,在联交所市场,油气服务行业、金融行业特色类公司(如资产管理)、地产特色类公司(如地产经营)、可选消费(如专卖店、鞋类、运动与休闲服装、电影与娱乐、博彩、餐饮等)、电信与科技(电信公司、互联网与软件)等行业的品牌具有优势。
换手率比较:历史10年港股主板平均换手率为0.27%,而A股主板为1.51%,2014年初以来的A股主板换手率维持在1%,而港股只有0.1%~0.2%之间。
相关性比较:从过去10年恒生综指与标普500的平均相关系数0.722,与纳斯达克的平均相关为0.71,而与沪深300只有0.425。
1972年,借着中美会谈,尼克松访华、中日邦交正常化、中(西)德建交、中英关系改善的国际大背景,香港股市万马奔腾,高潮迭起。1973年,越南战争停火,港府宣布兴建地铁,各公司相继派息并大送红利,加之西方金融继续动荡,香港股市更加狂热,宛若遍地黄金。1969年至1972年短短4年,恒生指数最高猛升7倍,成交量狂飚16倍。在“只要股票不要钞票”的观念刺激下,香港市民一窝蜂抢购股票,一路高歌的股价远远脱离了公司的实际盈利水平,经济及社会的发展,以至于制度上的创新和变革都被忽略了,行情过急、过剧、过滥的膨胀与扩张,终于乐极生悲,酿成股灾。
如脱缰野马般暴涨的股市并未能与经济因素相契合,行情过急、过剧、过滥的膨胀与扩张,终于乐极生悲,酿成股灾。从1973年3月至9月中旬,恒生指数从1700多点跌至500多点,一些炙手可热的蓝筹股,最低限度跌去了七成半,次年,**石油危机爆发,美国、西德、日本猝不及防陷入战后最严重的经济衰退,西方各国股市一泻千里,恒生指数在上年狂跌75%之后再跌60%!
1973年香港股灾是香港股票普及化后第一次股灾,亦是香港股市史上最大规模的股灾,从1973年3月至9月中旬,恒生指数从1700多点跌至500多点,数以万计的市民因此而破产,甚至自杀,一些炙手可热的蓝筹股,最低限度跌去了七成半,次年,**石油危机爆发,美国、西德、日本猝不及防陷入战后最严重的经济衰退,西方各国股市一泻千里,恒生指数在上年狂跌75%之后再跌60%!**为冷却股市,曾出动到消防员以消防条例禁止股民进入华人行买卖股票,即所谓的“消防员到交易所救火”。同时市场出现一些如“鱼翅捞饭”、股民辞工全职炒股、“鲍鱼煲粥”、“用老鼠斑制鱼蛋”、“用大牛(港币500元钞票)点烟”等疯狂现象,而牛奶收购战进入高潮,置地利用股民对股市知识缺乏,宣布一送五红股,当年股民没有“除息”、“除权”的概念,不知送红股实乃数字游戏,争相抢购,加上当年股票过户需时,冻结大量置地股份造成市场假象,曾经由12元,炒至历史新高67元。当置地除权时股价调整至六份之一,再加上市场出现假冒合和实业股票,担心所持股票成为废纸引起市场恐慌。4月4日税务*突然在各大报章刊登“买卖股票之盈利须纳资本增值税”,人心更加不安。
踏入1974年**发生石油危机,香港实施灯火管制,和记洋行受到股灾波及,由高点44元,下跌至1元多,1975年9月,和记国际召开股东大会,董事*要求股东供股以解除公司的财政危机,但被汇丰银行所代表的股东所否决,而债权人则正循法律途径要求清盘。在无可选择的情况下,董事*被迫接受汇丰银行的建议,由汇丰银行注资1.5亿港元收购和记国际33.65%控股权,汇丰银行成为和记国际的大股东,由“公司医生”的韦理(W.R.A.Wyllie)入主整顿。
1974年12月10日恒生指数下跌至150.11,跌幅达91.54%,只及1969年时的水平,而1774.96的高位则要待1981年7月17日的1810才略为打破,其后再跌回其下,要待1986年四会合并及推出恒生指数期货及引入外资经纪行才正式站稳其上。不料翌年再爆发股灾,恒指于1987年10月19日和26日共急泻33.33%,复见1894点,最后要到1990年打破4000点以及于1993年12月穿破10000点才稳定上升至1997年的16000点之上。
港英**立法*在1974年通过了《1974年证券条例》、《1974年保障投资者条例》。同年4月及8月,香港先后成立了证券登记公司总会、证券交易所赔偿基金,期待以此拨乱反正,恢复市场秩序。
1987年香港股灾是1987年10月期间,由纽约华尔街引发的全球股灾,导致香港股市下跌的事件。恒生指数在这次股灾一共跌了四成。1984年中英签署中英联合声明后,香港的**前景转趋稳定,楼市及股市在1985年至1987年中节节上升。但1987年10月16日星期五,纽约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突然大幅下跌。亚洲股市在随后的星期一(10月19日)出现恐慌性抛售,香港恒生指数在当日下跌超过400点。1987年10月1日恒生指数期货创下3949.73点新高位后,大市在高位徘徊。10月16日星期五,恒生指数曾下跌超过100点后下午反弹,收市3783.20,下跌45.44点。晚上美国道琼斯指数大幅下跌91.55,触动电脑程序沽盘,引发全球股市连锁式下跌。
10月19日星期一,恒生指数开市已下跌120点,中午收市下跌235点,全日收市共下跌420.81点,收市报3362.39,各月份期指均下跌超过300点跌停板。晚上美国杜琼斯指数大幅下跌508点。10月20日清晨,联交所**李福兆咨询了财政司、金融司及证监专员后,宣布10月20日至23日股市及期市停市四天,以便清理大量未完成交收。
10月26日星期一,恒生指数开市后15分钟已跌去超过650点,全日下跌1120.7点,跌幅高达33.33%,是有史以来全球最大单日跌幅;期指更下跌1554点,以每点$50计,每张期指亏损$77700,导致很多期指多仓持有者无法履行合约。以八万张未平仓合约计,共62亿,远超保证公司的承受能力,10月25日**外汇基金及多家金融机构出资20亿挽救保证公司,港府从股票及期货交易中征费偿还,当日期交所**湛佑森及副**李福兆宣布辞职。十月股灾后,恒生指数辗转下跌至12月7日的1876.18,由10月1日3949.73点计,共下跌52.5%。在此情况下,当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李福兆,在获得当时财政司同意下,宣布香港股市停市4天,至10月26日重新开市。这是全球主要股票市场中唯一停市。结果10月26日当日,恒生指数再下跌超过1100点。
1997年1月,以乔治?索罗斯为首的国际投机商开始对觊觎已久的东南亚金融市场发动攻击,开始抛售泰铢,买进美元。泰铢直线下跌。其目的很明确:搅乱东南亚金融市场,以图混水摸鱼,狠捞一笔。而东南亚一些国家房地产、外汇储备、金融市场管理的混乱与失控,给投机者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索罗斯的如意算盘是:先从最不堪一击的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入手,进而搅乱亚洲"四小龙"新加坡、韩国、中国台湾,最后攻占香港,以图造成他们无坚不摧的印象,击溃市场信心,引发"群羊"心理。索罗斯认为,只要击垮一个国家的金融市场,其它国家就不可避免一个接着一个倒下,这就是所谓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泰国,成了首当其冲的目标。
1997年7月2日,泰国宣布放弃固定汇率制,实行浮动汇率制,引发了一场遍及东南亚的金融风暴。当天,泰铢兑换美元的汇率下降了17%,外汇及其他金融市场一片混乱。在泰铢波动的影响下,菲律宾比索、印度尼西亚盾、马来西亚林吉特相继成为国际炒家的攻击对象。8月,马来西亚放弃保卫林吉特的努力。一向坚挺的新加坡元也受到冲击。印尼虽是受“传染”最晚的国家,但受到的冲击最为严重。10月下旬,国际炒家移师国际金融中心香港,矛头直指香港联系汇率制。台湾当*突然弃守新台币汇率,一天贬值3.46%,加大了对港币和香港股市的压力。10月23日,香港恒生指数大跌1211.47点;28日,下跌1621.80点,跌破9000点大关。面对国际金融炒家的猛烈进攻,香港特区**重申不会改变现行汇率制度,恒生指数上扬,再上万点大关。接着,11月中旬,东亚的韩国也爆发金融风暴,17日,韩元对美元的汇率跌至创纪录的1008∶1。21日,韩国**不得不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求援,暂时控制了危机。但到了12月13日,韩元对美元的汇率又降至1737.60∶1。韩元危机也冲击了在韩国有大量投资的日本金融业。1997年下半年日本的一系列银行和证券公司相继破产。于是,东南亚金融风暴演变为亚洲金融危机。
当时,香港正在奋力摆脱亚洲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经济缓慢地从“谷底”爬升。但2003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让正在复苏的香港经济陷入了新的困境。
2003年,香港经济出现波动,年初曾一度出现较好发展势头,第一季度GDP增长4.5%,但很快因受SARS疫情冲击,经济形势出现逆转,第二季度GDP衰退0.5%。港股市持续低迷,恒生指数跌至8000点左右的低点。5月份底开始,香港股市在美国与周边地区股市普遍上扬的大势下,开始走出低谷,6月18日冲破万点大并,从谷底反弹20%左右。然而受香港**社会动荡的冲击,港股在7月1日大跃550点,跌幅超过5.5%。
2007年初,香港道富投资一直在游说中央**,要求允许中国内地投资者投资一系列范围广泛的海外资产,从而使香港既成为一个投资流出渠道,也成为投资目的地。港股直通车这一政策最初的设想来源于天津滨海新区与中银国际的业务交流,双方提出由中国银行开办这一业务。作为国家对滨海新区诸项优惠政策中在资本项目下的特殊政策,这一方案上报***后获得了批复。
2007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发布《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试点方案》后,中国银行天津分行拟推出的个人投资港股业务。中国国家外汇管理*(SAFE)宣布了“港股直通车”计划(through-train),立刻引发香港股市大涨。香港股票直通车,令香港恒生指数在短短两个月内由8月中的不足20000点,升至10月30日的31958点的历史新高。2007年11月,温家宝暗示港股直通车还需时间落实。中央**无限期推迟“港股直通车”。11月5﹐大跌1526点﹐“港股创单日最大跌幅﹐尤其中资股跌幅最重。
2008年,随着美国次贷风暴新一波危机爆发,,受投资银行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美国国际集团陷入财政困难等消息拖累,恒生指数每况愈下,2008年10月27日报出最低位10,676.29点,为04年5月以来的新低。第一次股灾是1月中,美国次贷风暴的影响开始浮现,导致恒生指数于1月16日下跌1386点。虽然美国总统乔治布什其后宣布救市大计,但市场对此信心不大,令全球股市继续大跌.香港由于没有实施限制沽空,在市场一有消息出现时往往成为沽货首选地,令股市波幅异常大跌。第二次股灾是2008年9至10月间,因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宣布破产,同时美国国际集团亦濒临破产边缘而引发的金融震荡,继而引发的全球股灾。恒生指数由19,300点,在数日期跌到16,300点。后来香港金管*突然宣布注资救市,使恒指一度倒升,最后只微跌4点,维持在17,600点的水平,被市场形容为大奇迹日.但到了10月,投资者忧虑环球经济会因金融海啸而步入衰退,市场再次出现恐慌性抛售.恒指再受拖累而大幅下泻,月底时更一度跌至10,000点边缘。从07年的历史高位比较,恒指一年内已回落超过两万点,跌幅超过65%。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和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除外
每周一至周五,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除外。圣诞前夕(12.24)、新年前夕(12.31)或农历新年前夕,香港市场将仅有半天交易。
集合竞价:9:15-9:25连续竞价:9:30-11:3013:00-15:00
开市前时段:9:00-9:30持续交易时段:9:30-12:00、13:00-16:00取消交易时段:12:30-13:00延续早市:12:00-13:00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每只上市证券的买卖单位由各发行人自行决定,港股通股票交易单位,由100到5000不等
不同价位的股票,最小的价格变动单位不同。现时港股通股票交易单位为:0.25至0.50适用价位0.0050.50至10.00适用价位0.01010.00至20.00适用价位0.02020.00至100.00适用价位0.050100.00至200.00适用价位0.100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申报须在涨跌幅限制内;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集合竞价申报价格在前收盘价[900%,50%]之内;连续竞价申报价格不高于最低卖出价的100%,不低于最高买入价的90%。
买卖盘价不得超过当时按盘价9倍或以上,以防止键入错误小数位。除开巿价的报价,买(卖)盘价一般不可低(高)于当时买(卖)盘价24个价位;
每个买卖盘手数上限为3000手,每个买卖盘股数上限为99,999,999股(系统上限)。
港币港股通对港股买卖以港币报价,以人民币交收,交易过程需要换汇
开盘集合竞价:1.限价订单连续竞价:1.限价订单;2.市价订单,其中市价订单又包含两种申报方式:(1)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订单、(2)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订单
开盘集合竞价:竞价盘(对盘次序优于竞价限价盘);竞价限价盘连续竞价:限价盘(成交价只能为输入价);增强限价盘(不超过输入价的最优十档价格成交剩余转为限价盘);特别限价盘(不超过输入价的最优十档价格成交剩余撤销)
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在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例如,ST及*ST等标记)以警示投资者风险的做法。
在联交所市场,没有风险警示板,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的主导权。这使得联交所上市公司的退市情形较A股市场相对复杂。
沪港通业务不改变现有沪港两地市场监管架构和市场运行模式。其中,关于港股通股票信息披露,适用联交所有关规定。
从上图所示的上市公司公告传送流程可知,上市公司的信息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公告板、上市公司自设网站和资讯供应商处均有登载。内地投资者既可以通过登录联交所“披露易”网站,也可以通过公告板、资讯供应商处和上市公司自设的网站等途径获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
“披露易”网址为:
对投资者比较关心的年报及半年报(香港市场称为“中期报告”)等,不仅可在“披露易”网站上查阅,还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要中文或英文的电子和印刷版本的年报。
公告板的网址为:
至于上市公司自设的网站电子地址,投资者可以通过查阅联交所网站的“网上联系”栏目获取。此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财经网站、证券公司等渠道获得。
1.港股通股票信息披露文件的类型包括公告、通告、通函、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材料、月报表和权益等。常见的公布内容包括,损益表、周年股东大会及特别股东大会的详情、业务性质的转变、董事人选的改变、股份截止过户日期、须予披露的交易、关联交易、建议进行的供股安排、拟进行的收购活动或私有化,以及就不寻常股价或交投量的波动做出解释等。
2.关于定期报告,与A股不同,联交所主板公司的季报属于自愿披露内容,部分公司基于公司策略及商业机密的考虑而不披露季度报告。
3.关于权益披露,公司内幕人士须在以下事件发生时,向联交所及有关的上市公司发出通知:大股东持有上市公司5%或以上任何带有投票权的股份别的权益的个人及公司,必须披露其在该上市公司带有投票权的股份的权益及短仓;上市公司的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必须披露其对某上市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实体)的任何股份的权益及短仓,以及他们对该上市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实体)的任何债权证的权益。投资者可以在“披露易”网站的“披露权益”一栏内找到上述人士向联交所披露的资料。
除短暂停牌和停牌通知、海外监管公告及《上市规则》第13.10条的“标准公告”,上市公司应当通过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披露易”网站发布公告。该系统的操作时间为正常交易日的6:00-8:30,12:00-12:30,16:15-23:00,以及交易日之前的非交易日18:00-20:00。class="paragraph"
提示投资者关注,不同类型文件在“披露易”网站刊登的时间不尽相同:
1.公告及通告不得在正常交易日8:30-12:00或12:30-16:15期间,或者在圣诞节前夕、元旦前夕及农历新年前夕(不设午市交易时段)8:30-12:00的期间刊登。但是,海外监管公告、没有附带意见的股价或成交量异动的澄清公告、没有附带意见的新闻报道或报告的澄清公告、短暂停牌或停牌公告这四项公告不受此约束,投资者可以及时了解。
2.股息及业绩公告,一般应在正常交易日12:00-12:30、或16:15收盘后公布。
3.例如“通函”及“年报”等其它类型的上市公司文件,在交易日6:00-23:00期间、及在交易日之前的非交易日18:00-20:00期间随时刊登。
港股通投资规则与目前内地A股市场存在着诸多差异,投资者在打算参与港股通投资前,了解投资风险并评估自己的承受能力是十分必要而且重要的。
重要提示:我们尽量为投资者提示参与港股通交易可能面临的所有风险因素,但不可能全部列示。所以,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还应认真阅读联交所上市公司的年报、公告等内容,了解和掌握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1.市场联动风险
香港股市是一个完全开放的市场,与内地A股市场相比,外汇资金自由流动,且与港股价格之间表现出具有高度相关性,因此,投资者在参与港股市场交易时所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导致的系统风险相对更大。
由于港币是紧盯美元的联系汇率,随着人民币的升值,港币面临贬值风险,那么,在人民币升值这样一个背景下,投资香港市场面临一定的风险。
不同于A股,目前内地居民获得香港市场信息的来源较有限。那么,在港股投资信息相对缺乏的背景下,如果投资者盲目买入,加之选股不谨慎时,那么可能面临比投资境内市场相对更大的风险。
由于港股实行T+0交易机制,且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因此,港股通个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驱动的影响而表现出股价波动的幅度相对A股更剧烈,投资者持仓的风险相对较大。
投资者参与港股通投资,除因股票交易而发生的佣金、交易征费、交易费、交易系统费、印花税、过户费等税费,投资者在不进行交易时也可能要继续缴纳证券组合费等项费用。因此,投资者在参与港股通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可能需要缴纳的各项相关税费安排,避免因交易频率提高导致交易成本上升。
在交易日方面,港股通投资者应注意:
(1)由于只有当两地市场都可进行正常交易和结算的交易日,才被定为“港股通”交易日,这样,就存在港股交易,而港股通不交易的情况。港股通投资者应当首先关注在此期间无法对港股市场波动及时做出投资决策而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关于港股通交易日的信息,投资者可以登录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指定的网站了解。
(2)在内地长假期间,由于港股通业务暂停,而无法对持续交易的港股产生的股价剧烈波动及时应对的风险。
在交易时间方面,提示投资者注意,每个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按联交所规定的交易时间执行。
(1)沪港两市交易时间上还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别,具体而言,港股交易时间主要包括开市前时段及持续交易时段。其中,在9:00-9:30的开市前时段内,港股通投资者仅能在9:00-9:15输入竞价限价盘,且不能修改订单,仅能先撤单再申报。此外,香港市场的持续交易时间为9:30-12:00;13:00-16:00,较沪市股票(大宗交易除外)连续竞价时间多一个半小时(即11:30-12:00,15:00-16:00)。此外,港股通投资者可以在12:30-13:00的时段撤销早市未成交的申报。
(2)在圣诞节、元旦、农历新年前一日,如果该日为港股通交易日,那么港股通交易将仅有半日交易(即没有午市交易),且该日为港股通交易的非交收日。
(3)香港出现台风或黑色暴雨等事件时,联交所将可能临时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关注香港市场因台风等恶劣天气造成的临时停市等处理,做好投资安排。
不同于在内地市场中小市值股票的成交较为活跃,在香港市场,部分中小市值港股成交量则相对较少,流动性较为缺乏。因此,如果投资者重仓持有此类股票,则可能因缺乏交易对手方交易,进而面临小量抛盘即导致股价大幅下降的风险。
8.因港股通标的证券范围存在限制可能面临的风险
港股通标的股票存在一定的范围限制,因此,应及时关注有关港股通股票名单的最新公告。同时,注意被调出港股通股票且仍属于联交所上市股票的,投资者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只能卖出。
投资者应注意到,在试点期间,港股通实行每日额度和总额度控制。当总额度余额少于一个每日额度时,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自下一港股通交易日起停止接受投资者的买入申报。这样,港股通投资者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买入标的股票的风险。
此外,在联交所的开市前时段,如果当日额度余额使用完毕的,那么在此时段内新增的投资者买入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交易余额使用完毕的,投资者将在该港股通交易日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在证券资金的交收期安排上存在差异,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为T+2日。因此,提示港股通投资者注意,其享有红利、送股等权益的最后交易日将与权益登记日相分离。一般来说,投资者至少需在股权登记日前两个交易日买入证券,方可享有相关证券的权益。在股权登记日及前一交易日买入证券,均不能享有相应的权益。因此,投资者在做出买入决定时需要特别关注相关上市公司公告及除净日等信息。
此外,提醒投资者注意,因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为T+2日,已申报净买入但尚未完成交收或已申报净卖出但尚未在持有数量中扣减的港股无法用于质押。
11.境内市场结算风险
港股通境内结算适用于分级结算原则,港股通投资者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因结算参与人(即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未完成与中国结算的集中交收,导致投资者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或处置的风险;
(2)结算参与人(即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对投资者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投资者未能取得应收证券或资金;
(3)结算参与人(即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向中国结算发送的有关投资者的证券划付指令有误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
(4)其他因结算参与人(即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港股通股票实施分拆合并前后,有关股票以原有代码和临时代码进行交易的交易手数不同,在分拆合并期间和完成后港股通投资者持有的有关股票可能产生碎股。而碎股只能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司的半自动对盘碎股交易系统卖出,同整手买卖的交易价格相比可能存在较大折价。
除上述风险外,投资者还应当特别关注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中载明的风险以及其他各类相关风险。
1.A+H股上市公司
指在境内注册、其股票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公司。
即名义价格,指根据不同情况,在联交所上市的股票在开市前时段的参考平衡价格、在持续交易时段的买盘价或卖盘价、或者前收盘价。
即灰市交易。沪港通业务禁止暗盘买卖,即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和证券交易所参与者或者会员不得自行撮合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股票的订单成交,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在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场所为通过沪港通买卖的股票提供转让服务。
指若当时进行对盘(即报价撮合)可以成交最多股数的价格。
即摘牌,指联交所为维持市场公平有序,令符合《上市规则》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摘牌,使其不在联交所市场交易。
即除权日,指过户日期的前2个交易日。投资者只有在除净日前买入股票,才能获得公司已公布的股息。此外,在除净日,股价也会被调低,以反映派息对股价的影响。如果投资者持有股票直至在除净日当日或之后才卖出,他们仍会获派股息。
11.大手交易
指紧挨着每个计价日之前的5个交易日,所挂钩的股票的平均收市价。
投资者委托上交所会员,经由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交易安排。
21.港股通股票
指投资者可以通过港股通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在联交所上市的股票。
指委托上交所会员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通股票的投资者。
即股份分拆、分割。香港上市公司的股票面值不固定,如果公司的股价大幅上升,被认为已经达到散户投资者无法购买的水平,为了增加上市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提高散户介入兴趣,公司可将股票面值降低,增加股本,即股份拆细。股份拆细后,每位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不变。
31.H股公司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到港上市的公司。
即香港专有用语,指股价低于港币1元,但高于港币1角的股票。
即红马甲,指证券交易所内的证券交易员,又被称为“出市代表”。
41.基金单位持有人(基金單位持有人)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持有基金份额的自然人或法人。
指在招股文件中载明的适用于该股票的稳定价格期间。
指没有指定价格的市价盘,相对于竞价限价盘优先对盘(即报价撮合)。竞价盘在开市前时段
内对盘后即自动取消。指联交所《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一种适用于联交所开市前时段的可以指定价格或者更优价格成交的买卖盘。
中国结算为确保每个投资者所得的股票股利之和等于本公司从香港结算收到的股票股利,对投资者账户中不足1股的零碎红股,按照投资者零碎股份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送股。
指符合联交所《交易所规则》定义的交易所参与者。
51.落盘(落盤)
指经纪商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资者的交易指令后,对交易指令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及时发送至交易所。
指未能完成对盘(即报价撮合)并按照价格及时间排列、保留在自动对盘系统的中央买卖盘纪录册中的买卖盘。
即香港特别行政区《证券与期货条例》及联交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违规交易行为。
即零股,指在香港市场上,在任何证券报价或交易时,数量少于一个完整买卖单位(即完整一手)的证券。
61.细价股(細價股)
即限价委托,指投资者向经纪商发出的具有最高买入价或最低卖出价的委托。
71.增强限价盘
指适用于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可以指定或更优价格成交的买卖盘,可以在同一时间与最多10条轮候队伍进行配对,且输入卖盘价可以较最佳买盘价低9个价位,输入买盘价可以较最佳卖盘价高9个价位。配对后,任何未成交的买卖盘余额将按原先输入的指定限价转入一般限价盘。
指香港结算根据证券账户自然日日终港股持有市值,计收的证券组合服务费用。
即止损委托,指当投资者持有的股票价格持续下跌,其可以在股价下跌至某一预先订下的价格水平时,售出股票以限制损失的投资策略。
指在“输入竞价买卖盘时段”及“对盘前时段”结束后、于“对盘时段”计算出的参考平衡价格,并以此作为开市前时段的成交价。
1.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业务是否需要新开立证券账户?
答:投资者通过现有沪市A股账户持有港股通股票,不需要新开立证券账户。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业务指南》规定,机构投资者可以开立多个证券账户,自然人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可以开立多个沪市A股账户。
答:对于参与港股通买卖的投资者而言,港股通采用人民币进行交收。投资者仅限买卖港币报价的港股通股票,以人民币与券商进行结算,券商也以人民币与中国结算进行清算交收,中国结算换汇后用港币与香港结算进行清算交收。
3.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业务是否影响证券账户指定交易变更?
答:港股通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适用上交所关于指定交易的相关规定。若投资者沪市A股账户当日有交易行为、当日有申报、当日有未完成交收的港股通业务或者上交所、中国结算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交易参与人不得为其撤销指定交易;对于已经撤销指定交易的沪市A股账户,当日不得再进行港股通交易。对于撤销指定交易的证券账户因持有港股而产生的组合费,中国结算在该账户重新指定交易后,向其最新的指定交易券商收取。
4.投资者买入港股通股票何时可以取得证券权益?和A股有什么区别?
答:香港市场实行T+2交收,T日买入港股通股票的投资者,T+2日日终完成交收后才可以取得相关证券的权益。例如,T+1日为某只港股通股票发放红利股权登记日,则T日买入该股的投资者不能享受该红利。与此不同,投资者投资沪市A股,T日买入即可取得相关证券的权益。因此,投资者在做出买入决定时需要特别关注相关上市公司公告及除净日等信息。此外,提示投资者注意,T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T+1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后第1个港股通交收日;T+2日,依此类推。
5.投资者卖出港股通股票何时丧失证券权益?和A股有什么区别?
答:香港市场实行T+2交收,T日卖出港股的投资者,T日和T+1日日终仍可享有相关证券的权益。例如,T+1日为港股发放红利股权登记日,则T日卖出港股的投资者仍可享受该红利。与此不同,投资者投资沪市A股,T日卖出即丧失对相关证券的权益。提示投资者注意,T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T+1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后第1个港股通交收日;T+2日,依此类推。
6.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通股票的换汇安排是怎样的?
答:由于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通股票,均以港币报价成交,而投资者实际支付或收取人民币,因此,需要将成交货币(即港币)按一定汇率换算为人民币,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换汇处理。在这里,投资者需要注意参考汇率和结算汇兑比率两个概念。参考汇率是指,在港股通交易日每日开市前,由中国结算根据换汇银行提供、并通过上交所网站向市场公布的汇率。参考汇率包括港币买入参考价、港币卖出参考价两项。境内证券公司可能利用该参考汇率控制投资者的资金使用。即,投资者买入港股时,证券公司利用港币卖出参考价计算投资者需要支付的人民币资金;投资者卖出港股时,证券公司利用港币买入参考价计算投资者可以得到的人民币资金。投资者应事先咨询指定交易券商了解详情。结算汇兑比率是指,当日收盘后,中国结算根据全市场港股通成交的清算净额(单边,净应付或净应收),在香港与换汇银行换汇后,将换汇成本均摊至根据当日所有买入成交和卖出成交所计算出的对投资者当日成交进行人民币资金结算所实际适用的汇率。结算汇兑比率包括买入结算汇兑比率和卖出结算汇兑比率两项。根据分级结算原则,中国结算按照上述结算汇兑比率对结算参与人进行人民币资金清算,结算参与人也根据该汇率对投资者进行清算。提示投资者注意,上述安排仅适用于交易结算资金的清算,公司行为类结算资金(如,派发红利)一般采用逐笔全额换汇安排。
答:参考汇率不等于结算汇兑比率。由于采用净额换汇安排和成本全额均摊原则,结算汇兑比率一般都会优于前述参考汇率。即,日终清算后,投资者的港股买入交易,按卖出结算汇兑比率所计算出的、实际需要支付的人民币,一般将少于证券公司日间按卖出参考价所计算出的金额。反之,日终清算后,投资者的港股卖出交易,按买入结算汇兑比率所计算出的、实际可以得到的人民币,一般将多于证券公司日间按买入参考价所计算出的金额。当然,出于风险管理的需要,可能有证券公司会在参考报价的基础上再加减一定比例来控制客户资金,投资者应事先咨询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了解详情。提示投资者注意,极端情况下离岸人民币市场发生大幅度波动时,有可能出现结算汇兑比率劣于参考汇率的结果。因此,投资者需及时关注离岸人民币市场并查看资金账户余额,防止资金账户出现透支。
8.投资者可通过何种途径查询参考汇率和结算汇兑比率?
答: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网站查询参考汇率、结算汇兑比率信息。
9.交易日与T+2交收日之间汇率发生波动,对投资者有影响吗?
答:没有影响。投资者T日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T日日终已经锁定交收日的换汇汇率。因此,T日日终至T+2交收日之间的汇率变动,不会影响投资者T日交易的人民币结算资金金额。提示投资者注意,T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T+2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后第2个港股通交收日。
10.沪港两地节假日安排不同,投资者如何确定港股通的交易日、交收日?
答:沪港通业务交易日、交收日的确定,原则上将选取两地股票市场的共同交易日进行交易,但由于双方市场节假日存在差异且两地结算公司的交收周期也不同,所以会出现在若干共同交易日也无法进行交易和交收的情况。因此,沪港通仅在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交收结算安排时开通。具体交易日安排,将由两地交易所和结算公司,在每年年前共同进行研究确定并对市场公布。沪港通开通当年的交易日安排将在开通之前对市场公布。
11.确定港股通业务交易日、交收日的原则有哪些?
答:港股通业务开展初期,交易日、交收日的确定遵循以下几条原则:(1)“最小交集”:仅在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2)内地放假、香港放假的均不作为交易日和交收日。(3)香港市场规定,若圣诞、元旦及农历新年的前一日为工作日的,则该日上午半天交易,为非交收日,简称“半日市”。遇“半日市”,港股通交易半天,但当天为非交收日;(4)对于内地放假香港不放假的情况,为避免无法完成资金交收,内地放假首日之前的两天不作为港股通交易日。以2014年9、10月份为例(其中:H代表香港法定节假日,S代表内地法定节假日)
12.投资者买入或卖出港股通股票在半个交易日时,交收日怎样确定?
答:如果圣诞节前一天(12月24日)、元旦前一天(12月31日)和农历新年前一天(农历腊月三十)为工作日,则香港市场上述日期为半日市:上午半天交易,且当日不是港股通交收日。那么,半日市(L日)、半日市前一交易日(L-1日)交易证券的交收均在L+2日完成。例如:12月22日、12月23日为港股通交易日,12月24日为港股通半日市,12月25日至12月28日为圣诞期间休假日。12月29日将完成:12月22日交易资金的交收、12月23日及12月24日组合费、公司行为资金的交收;12月30日将完成:12月23日、12月24日交易资金的交收、12月29日组合费、公司行为资金的交收。
13.除法定节假日外,香港市场台风和黑色暴雨期间,港股通是否存在其他特殊清算、交收安排?投资者如何知晓?
答:香港市场是台风和黑色暴雨的多发地,对此香港市场有一套既定成熟的做法。遇特定节假日、恶劣天气等情况,香港市场会在交易、清算、交收方面作出特殊的安排,届时中国结算会相应作出调整,并及时通知结算参与人。
14.投资者需查询持有的港股通股票并打印持股证明书,该如何办理?
答:投资者需要查询港股的持有及持有变动记录时,中国结算参照A股做法为投资者提供查询服务,所需提交材料和办理流程参照中国结算A股相关业务规则。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持有记录,是港股通投资者享有该证券权益的合法证明。
答:投资者港股持有余额分为日终持有余额(Balance)、可交易数量(Available)、未完成交收数量(Pending);如发生冻结,还记录冻结数量(Frozen)。可交易数量(A)=日终持有余额(B)+未完成交收数量(P)-冻结数量(F)
16.投资者查询港股的持有及持有变动记录时,如何收取查询费?
答:参照投资者查询A股标准收费。当投资者同时查询沪市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中记录的A股和港股时,港股的持有及持有变动查询收费根据证券账户与A股合并计收,不单独收取查询费。
17.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的港股可否转存管至香港证券经纪商?
答:不可以。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的港股,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并取回人民币现金,不能跨境转存管,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的港股,是否可以提取纸面股票?
答:不可以。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的港股,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并取回人民币现金,投资者不能要求存入或提取纸面股票,也不能在香港市场进行任何其他投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可以。港股通投资者以其持有的港股,办理质押登记和解除质押登记业务时,所需提交材料和办理流程均参照A股证券质押登记业务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提示投资者注意,因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为T+2日,已申报净买入但尚未完成交收或已申报净卖出但尚未在持有数量中扣减的港股无法用于质押。
答:港股通投资者以其持有的港股,办理质押登记后,质押的质物包括质押登记申请所记载的相应数量的证券及该部分证券在质押登记有效期内通过香港结算派发的红股和无选择权的现金红利。若派发的红股为非港股通标的证券但在联交所挂牌交易的,出质人可在质押解除后卖出该股份。无选择权的现金红利将在质押解除后按照香港结算向中国结算派发的金额,通过出质人证券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发放给出质人。
21.港股通投资者可以办理哪些港股通股票非交易过户业务?
da:港股通投资者可参照中国结算A股相关业务规则,办理因继承、离婚、法人资格丧失、投资者向基金会捐赠及经国家有权机关批准等情形涉及的港股通股票非交易过户业务。提示投资者注意,中国结算不办理港股通投资者因协议转让涉及的非交易过户业务。
22.中国结算办理港股通股票非交易过户业务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中国结算办理港股通股票非交易过户业务的流程如下:(1)中国结算对港股通投资者提交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审核通过的,按非交易过户的相关收费标准计算并收取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和过户费;(3)中国结算将报税材料邮寄至香港结算,并将印花税税款交至香港结算;由香港结算转交至香港税务*并在成交单据贴印花后,邮寄至中国结算;(4)中国结算收到相关通知和材料后办理股份过户,并将成交单据寄送给投资者。提示投资者注意,因要向香港印花税署缴付印花税,非交易过户的办理周期至少需要八个港股通交易日,投资者须注意其中可能带来的股价波动、司法冻结等风险。
23.港股通投资者办理质押、非交易过户业务,该如何计算需缴纳的税费?
答:港股通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需缴纳印花税、过户费,办理质押业务需缴纳质押登记费,税费标准如下:项目标准缴付人缴付对象非交易过户印花税按转让股份上一港股通交易日收盘市值的1‰计收,如所计得的印花税包括不足1港元之数,该不足之数须当作1港元计算。(采用当日参考汇率卖出价换算**民币收取,四舍五入取整到元,并根据实际换汇汇率多退少补)转让双方投资者印花税署非交易过户费按转让股份上一港股通交易日收盘市值的1‰换算**民币计收(四舍五入取整到元),最高上限10万元人民币(双向收取)(换算汇率采用上一港股通交易日结算汇兑比率)转让双方投资者中国结算质押登记费以上一港股通交易日收盘市值作为基础换算**民币计收(四舍五入取整到元),换算汇率采用上一港股通交易日结算汇兑比率。500万市值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市值的1‰元人民币收取,超500万市值的部分按该部分市值的0.1‰元人民币收取,起点100元人民币。质押登记申请人中国结算。
24.中国结算办理港股通股票质押、非交易过户业务的受理日期是怎样的?
答:中国结算在工作日均受理并办理港股通质押、非交易过户业务。如香港为非工作日、内地为工作日的,中国结算也受理并办理港股通的质押、非交易过户业务。
25.港股通投资者是否会出现在港股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中?
答:不会。港股通投资者持有的港股,由中国结算在香港结算开立证券账户,代所有投资者名义持有并存管于香港结算,最终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义出现在港股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中。
26.为什么港股通投资者不会出现在港股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中?
27.港股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中不显示参与港股通的投资者,是否影响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
答: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投资者港股的名义持有人,将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以中国结算名义存管在香港结算,通过香港结算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为充分保障投资者的权利,中国结算通过投资者指定交易券商,在充分征求投资者意愿后为投资者提供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投票等公司行为代理服务。
28.什么是香港市场公司行为?什么是香港市场公司行为资金?
答:中国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负责港股通投资者意愿的收集、资金代收付和红股的分配等港股公司行为处理。投资者可向指定交易券商申报,由中国结算根据从指定交易券商处收集到的投资者指示汇总再向香港结算办理。中国结算在向香港结算办理相关港股公司行为业务时,遵照香港结算相关业务规定。
答:目前,中国结算可提供的名义持有人服务包括:(1)现金红利派发、送股、股份分拆及合并、投票、公司收购及出具持有证明等服务;(2)依照有关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额度内供股、额度内公开配售和以股息权益选择认购股份的服务。
31.中国结算暂不提供哪些名义持有人服务?
答:依照有关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中国结算暂不提供超额供股和超额公开配售的服务,不提供新股发行认购服务。
答主要业务流程详见下图:(1)香港上市公司在联交所的披露易网页公布公司行为信息。香港结算主动从披露易取得公司行为讯息;(2)香港结算进行处理后将讯息发布在CCASS终端机上,中国结算在CCASS终端机得到相关数据;(3)中国结算再将公司行为讯息发送结算参与人(即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4)由结算参与人将上述公司行为讯息转发给港股通投资者;(5)投资者发出指示给结算参与人;(6)结算参与人申报给中国结算;(7)中国结算将投资者指示汇总再转发给香港结算;(8)香港结算汇总后转发给香港过户处;(9)香港过户处代上市公司处理有关公司行为,发放权益给香港结算;(10)香港结算代其参与者收取权益后,发放给中国结算。如权益涉及股份,香港结算从过户处收取股份后,将权益证券记增到中国结算的证券账户;(11)如权益涉及资金,香港结算会将权益资金派发到中国结算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结算完成换汇后,将人民币资金从香港汇款给中国结算在国内的结算银行;(12)中国结算将权益资金发放给内地券商及/或将权益证券记增到投资者的证券账户;(13)由结算参与人将权益资金发放投资者。
33.在港股通公司行为的时间安排方面,投资者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香港市场的公司行为发生频率高,形式做法较A股多样。因此,港股通投资者在行使股东权利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对于香港市场发生的公司行为,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后再向香港结算进行意愿提交,所以,为确保在香港结算规定的时间内向其提交港股通投资者意愿征集结果,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2)在港股通股票投票方面,投票可以没有权益登记日,此时以投票截止日的证券持有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投资者对同一项议案,可以同时投赞成、反对和弃权票(如有);(3)在现金红利派发业务(包括含选择权的红利派发业务)中,由于在收到香港结算派发的外币红利资金后,中国结算要进行换汇、清算、发放等多项业务处理,港股通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现金红利的实际到账日要略晚于香港结算公布的派发日。此外,香港结算向中国结算派发的红利资金可能是美元、港币等外币,但中国结算派发给投资者的红利资金均为人民币;(4)送股业务及含股票股利选择权的红利业务派发的红股上市时间可能较香港市场延后。港股通股票发行人派发红股的,中国结算在收到香港结算派发红股到账当日或次日进行业务处理,相应红股可在处理日的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这样,港股通投资者红股可卖首日可能较香港市场晚一个港股通交易日。
34.如果港股通投资者取得了联交所上市非港股通证券,该如何处理?
答: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公司收购等情形,港股通投资者取得联交所上市非港股通证券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上交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35.如果港股通投资者取得了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该如何处理?
答: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转换等情形,港股通投资者取得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
36.如果港股通投资者取得了非联交所上市证券,该如何处理?
答: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公司收购等情形,港股通投资者取得非联交所上市证券的,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具体安排由中国结算商香港结算确定。
答:“供股”是指联交所上市公司向现有证券持有人作出供股要约,使其可按持有证券的比例认购证券。供股权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可超额认购,超额认购部分可获配数量取决于中签率。提示投资者注意,(1)为确保供股缴款结算和换汇的时效性,中国结算设定的供股权申报截止日早于香港结算设定的截止日三个沪市工作日。(2)供股交易不影响供股权申报,供股申报确认结果以港股通投资者缴款结算时的供股权可用数量(实际供股权持有量扣除卖出未交收和已冻结数量)为限确定。例:H股03968招商银行的供股详情为每10股招商银行股票可认购1.3股新的招商银行股票,每股认购价为港币10.06元。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500股招商银行股票,将可获配195股供股权。计算方法:1500/10×1.3=195股供股权。在获得供股权以后,该投资者可选择是否行使供股权:⑴选择行使供股权,投资者可以每股港币10.06元的价格获配195股招商银行股份;⑵在交易期间内通过股票市场出售供股权;⑶不采取任何行动,则供股权失效。
答:“公开配售”是指联交所上市公司向现有证券持有人作出要约,使其可认购证券。公开配售处理与供股类似,区别在于公开配售权益不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只能行权申报。例:港股01226中国投融资的公开配售详情为每持有两股现有股份获发1股发售股份,每股认购价为港币0.2元。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500股中国投融资股票,则该投资者可以以每股0.2元的价格获配750股股份。计算方法:1500/2×1=750股。
答:“以股息权益选择认购股份”是指在联交所上市公司派发含股利选择权红利时,投资者选择接受股票而非现金的行为。在中国结算设定的股利选择权申报期内,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交易券商进行股利选择权的申报、查询和已申报选择权的撤销。申报的数量应为申报选择股票股利的红利权数量。提示投资者注意,为确保在香港结算规定的时间内向其汇总提交港股通投资者股利选择权的意愿征集结果,中国结算设定的股利选择权申报截止日较香港结算截止日早两个沪市工作日。
40.中国结算怎样汇总股利选择权申报结果,并进行后续处理?
答:股利选择权申报截止日日终,中国结算对投资者通过券商提交的股利选择权申报数据进行处理。若港股通投资者累计申报数量大于港股通投资者账户的红利权可用余额(扣除被冻结的红利权数量),则超出部分作申报失败处理,未超出部分申报成功。投资者可通过券商查询其账户的有效申报数量和红利权余额。香港结算股利选择权申报截止日的下一个港股通交易日,中国结算收到香港结算应收股利数据后,根据港股通投资者的选择权有效申报数量,将股票股利总额在港股通投资者证券账户中进行分配(新增股票暂不能流通),并将股票股利数据发送给投资者指定交易券商。其中,投资者账户应收股票股利=(申报股利选择权的股份数量×每股红利金额)÷以股代息的价格,小于1股的零碎股舍尾。提示投资者注意,对于投资者分配的小于1股的零碎股,中国结算根据以股代息价格以现金方式发放。在股票股利派发到账日,中国结算根据收到香港结算派发股票股利的到账时间,于当日或次日进行业务处理。处理日下一个港股通交易日,投资者账户中相应的股票股利可上市交易。
41.什么是“精确算法”?
答:是指中国结算在送股业务中,为确保每个投资者所得的股票股利之和等于中国结算从香港结算收到的股票股利,对投资者账户中不足1股的零碎红股,按照投资者零碎股份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送股。精确算法也适用于股份分拆与合并业务。
答:港股红利派发与A股相比,主要差异包括:(1)港股红利可能派发除港币外的其他外币,中国结算将在换汇后统一以人民币形式将红利资金发给投资者。(2)港股红利可能有股利选择权,即,投资者可以申报不超过股权登记日所记录的红利权数目,选择以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3)今年以来,上海市场实施上市公司红利R+1发放,港股因存在股利选择权等情况,红利登记日与红利资金实际派发日之间间隔较长。例:港股00011恒生银行6月3日发布公告,权益登记日为6月11日,红利资金发放日为7月4日,每股红利0.5美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21,可以选择以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以股代息价格是10美元。某投资者6月11日持有200股恒生银行股票,其选择了100股红利权数以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则其可以收到(0.5×100)/10=5股恒生银行股票,和0.5×100×6.21=310.5元人民币红利资金。
答:中国结算在收到香港结算派发的外币红利资金后,需要与银行协商进行换汇并将资金调拨至境内,此后再派发人民币形式的红利资金给港股通投资者,因此,投资者收到红利资金的时间会晚于香港市场。
44.收到港股通股票现金红利后,中国结算如何进行现金红利业务处理?
答:中国结算办理现金红利派发业务,在收到香港结算派发的外币红利资金后三个港股通交易日内,进行换汇、人民币红利金额和零碎股现金清算、发放等业务处理。(1)投资者账户现金红利金额=每股红利金额×红利权余额,小于1分的尾数进行舍尾处理。(2)投资者账户应收零碎股现金=[(申报股利选择权的股份数量×每股红利金额)÷以股代息的价格-投资者账户应收股票股利(整数)]×以股代息的价格,小于1分的尾数进行舍尾处理。提示投资者注意,根据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应缴纳红利所得税的港股通投资者的每股红利金额按照税后金额计算。
45.港股通股票红股可卖首日为何会较香港市场晚一个港股通交易日?
答:中国结算办理送股业务,根据香港结算派发红股到账时间,到账时点早于中国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点的,在收到红股当日进行业务处理,相应红股可于处理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到账时点晚于中国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点的,在下一个港股通交易日进行业务处理,相应红股仍于处理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因此,港股通投资者红股可卖首日一般均较香港市场晚一个港股通交易日。
46.港股通股票因送股、股份分拆及合并等业务产生的零碎股,是如何处理的?
答:因港股通股票送股、股份分拆及合并等业务,港股通投资者账户中可能产生零碎股。中国结算对港股通投资者账户中小于1股的零碎股,进行舍尾处理。中国结算从香港结算获得的红股总数或分拆、合并股票数额大于港股通投资者账户舍尾取整后的总数的,中国结算按照精确算法分配差额部分。
47.股份分拆及合并业务可能对投资者账户中的港股通股票产生哪些影响?
答:主要差异包括:(1)港股通投资者对于同一项议案,可以同时投赞成、反对和弃权票(如有);(2)港股投票业务存在无股权登记日的情形。无股权登记日的投票以投票截止日日终的持有为基数。
答:中国结算办理投票业务,汇总申报期内港股投资者投票意愿后,向香港结算提交。港股通投资者各类票数总额超过投票登记日或者香港结算投票截止日持有数量的,中国结算以实际持有为基数按比例分配。投资者应当了解与港股通投票业务相关的以下事项:(1)投票信息获取。香港结算通过其系统设立并发布有关投票的公司公告及事件,有关投票信息包括公告编号、证券代码、投票期间、股东会议类型、会议举行日期、会议地点、投票业务权益登记日(如有)、议案编号、议案概述(不含议案具体内容)等。中国结算对从香港结算系统获得的投票信息进行登记,于维护日日终发送给证券公司,并由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转发。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可通过联交所披露易网站查找相应股东大会通告,获取议案具体内容。(2)投票申报。港股通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公司申报投票意愿。投票选项包括赞成、反对、弃权(上市公司可不设立弃权选项)。提示投资者注意,境内投票截止日比香港结算设立的投票截止日提前一个沪市工作日。(3)投票结果统计及反馈。对于同一笔投票业务,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每次申报的投票信息将会覆盖前一次的投票信息。对于校验成功的申报记录,中国结算于境内投票截止日日终进行处理,汇总生成港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意愿后,代理港股通投资者向香港结算提交。港股通投资者对同一项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和弃权票三类票数总额超过投票登记日或者香港结算投票截止日持有数量的,中国结算以实际持有为基数按比例分配。(4)投票业务中途修改。对于在现有投票业务的投票期间发行人修改股东会议内容或议案的情况,香港结算通过其系统终止现有投票业务,并设立和发布一个新的有关投票的公司公告及事件,告知有关投票信息。新设立投票业务权益登记日一般同现有投票的登记日(如有)。中国结算将现有投票业务提前终止,登记新设立投票业务的相关信息,于维护日日终将现有投票提前终止以及新设立投票信息发送给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转发给投资者。对提前终止的投票业务,中国结算不做投票结果汇总和提交,港股通投资者已申报的投票意愿视为无效。对新设投票业务,港股通投资者申报的投票意愿,中国结算按照上述(3)汇总申报期内港股投资者投票意愿后,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
答:中国结算办理强制性公司收购业务,根据香港结算的通知公告,对港股通投资者的相应股份作收购保管和注销处理,无需投资者申报。中国结算在收到香港结算支付的收购资金或股份后三个港股通交易日内,完成收购股份的过户登记及其对应的收购资金(证券)的支付。提示投资者注意,若账户中股份有质押或者冻结,支付方式为现金的,收购资金暂不发放,待冻结或质押解除后再按照相应金额发放;支付方式为股份的,支付收购股份托管在相应证券账户后进行冻结。
51.中国结算如何办理非强制性公司收购业务?
52.投资者参与非强制性公司收购业务,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港股通投资者参与非强制性公司收购业务,应注意以下事项:(1)接受收购建议的股份申报和撤回申报期限为中国结算发布的港股公司收购登记信息所载明的起始日至截止日(截止日为香港市场截止日的前两个港股通交易日);申报时间为申报期限内每个沪市交易日9:00至16:00。(2)因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为T+2日,已净卖出但尚未在持有数量中扣减的股份,以及已冻结的股份,均无法纳入有效申报数量;撤回申报的有效数量,不得超过投资者已生效的申报数量。(3)中国结算在申报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办理有效申报股份的保管和有效撤销申报股份的解除保管,并于申报截止日次一港股通交易日办理申报期内累计保管成功股份的注销。在股份保管期内,除司法强制扣划以外,已办理保管的股份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过户。接受收购建议的投资者在未收到收购支付的资金或股份前,不能变更其指定交易关系。(4)有条件收购转换为无条件收购当日,中国结算根据香港结算的通知,变更原收购代码的收购类型,并相应延长申报期限。在有条件收购阶段申报的指令继续有效,投资者无需重新申报。(5)当有条件收购条件未满足,或部分收购股份未被接纳的,中国结算在收到香港结算退回股份的次一交易日,将返还股份记录在投资者证券账户中。(6)无保证配额的部分收购,中国结算根据香港结算反馈的成功收购数量,按照投资者申报数量占总申报数量的比例计算每个投资者成功收购数量,返还剩余申报股份。对于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照精确算法在投资者账户中分配。
54.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通股票需要支付哪些税费?
答:投资者在进行港股通交易时,主要支付交易税费、结算及交收服务费用、存管和公司行为服务费用。具体包括:大类小类项目缴付对象收费/计算标准交易税费(交联交所或由联交所代收)交易税费印花税印花税署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1%计收(取整到元,不足一元按一元计)。交易征费证监会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003%计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交易费联交所双边0.005%(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交易系统使用费双边,每笔交易0.5港币。结算收费(交香港结算)结算及交收服务股份交收费香港结算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002%计收,每边最低及最高收费分别为2元及100元(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存管及公司行为服务证券组合费香港结算代理人根据持有港股的市值设定不同的费率,详见证券组合费费率表。
55.对于港股通而言,证券组合费是什么费用?怎样收取?
答:证券组合费是指香港结算根据中国结算名义持有账户每自然日日终港股持有市值,按逐级递减的费率标准,所计收的存管和公司行为服务费用(详见下表)。中国结算依据相同标准,对每个持有港股的A股证券账户进行收取。持有港股的市值(币种:港币)年费率小于或等于港币500亿元0.008%大于港币500亿元,小于或等于2,500亿元0.007%大于港币2,500亿元,小于或等于5,000亿元0.006%大于港币5,000亿元,小于或等于7,500亿元0.005%大于港币7,500亿元,小于或等于10,000亿元0.004%大于港币10,000亿元0.003%提示投资者注意,由于证券组合费根据投资者证券账户持有市值以一定的比例按自然日进行计算收取,也就是说,如果持有港股通证券,即使不交易,也需每日缴纳证券组合费,投资者应避免因此发生资金透支。
56.证券组合费是不是投资者港股通交易的额外成本?
答:目前,香港结算针对香港本地市场收取的证券托管、代理人服务等收费项目有4、5项之多,计算标准比较复杂,而且收取时间不统一,香港当地也有简化收费标准的呼声。香港结算正在推动统一采取组合费代替现有收费标准。因此,对投资者而言,证券组合费并非进行港股买卖的额外成本。
57.投资者为什么要在账户内预留一定的资金余额,以避免可能出现的账户透支?
答:当汇率出现极端情况下的大幅波动,或者由于香港市场相关交易、结算费用的收取(例如,交易系统使用费是按实际成交宗数而不是申报笔数收取;又如,香港结算按日收取证券组合费),均可能会导致投资者账户透支。因此,港股通投资者应关注其账户内的资金余额,做出必要的预留。
58.港股通投资者可能面临哪些境内市场结算风险?
答:由于港股通境内结算适用分级结算原则,因此,港股通投资者可能面临以下风险:(1)因结算参与人(即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未完成与中国结算的集中交收,导致投资者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或处置;(2)结算参与人(即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对投资者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投资者未能取得应收证券或资金;(3)结算参与人(即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向中国结算发送的有关投资者的证券划付指令有误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4)其他因结算参与人(即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答:港股通投资者可能面临以下跨境结算风险:(1)港股通交易的交收可能因香港出现台风或黑色暴雨等发生延迟交收;(2)香港结算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对中国结算实施现金结算的,中国结算参照香港结算的处理原则进行相应业务处理;(3)香港结算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