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合并财务报表,成本法为什么调整为权益法?)

时间:2023-11-30 20:27:28 | 分类: 基金问答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合并财务报表,成本法为什么调整为权益法?

  因为合并报表时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和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属于内部交易,必须要抵消,只有权益法的长期股权投资才等于享有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才可以抵消,成本法只按收到股利确认长期投资,不等于享有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不能完全抵消,所有要调整。  权益法(EquityMethod)是适用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一种会计核算方法。根据这一方法,投资企业要按照其在被投资企业拥有的权益比例和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化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帐面价值。使用这种方法时,投资企业应将被投资企业每年获得的净损益按投资权益比例列为自身的投资损益,并表示为投资的增减。如果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利(不包括股票股利,下同),投资企业要冲减投资账户的帐面价值。

长来自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适用范围成本法是两头,权益法是中间。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一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二是对“四无”企业,“四无”企业,即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喊洞制、重大影响、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这种情况一般是买了少量的非上市公司股份,占20%以下,这些股份是非流通的,在公开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而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的,则要依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准则来处理。对投资收益的处理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我才确认投资收益,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权益法对应地戚贺你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我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亏损就反过来做)。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这里就不展开说了。成本法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或派发股利时宣告时: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权益法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时: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收到分红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被投资单位分红时,资金从公司流向了股东,即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减少,而权益法的本质是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要反映我在被投资企业享有份额的价值,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减少,那我享有的份额的价值相应地也减少,所以这里又要贷记一笔损益调整。)合并报郑仔枯表的时候,一般来说都是以成本法为基础,因为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般都是能够实施控制的,这种情况下都是成本法。

会计中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1、一般占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达20%以上,采用权益法核算。2、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或控制的,即使投资比例低于20%也采用权益法核算。(重大影响或控制情况比如:能够任命对方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会成员中有一半以上的为本企业安排的等)3比如;你向对方投资150万元。占对方15%且不具重大影响或控制权)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150贷:银行存款150在对方未宣布分配股利前,不需要做任何处理。当对方宣布分配股利时。比如2月5日对方宣告分配分配上年股利100万元,你应分15万元=100*15%借:应收股利15贷:投资收益15分配时。(款到时)借:银行存款15贷:应收股利154、权益法。例子同上。但对对方企业有重大影响。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50贷:银行存款150年底对方盈利500万元(比方你是年初投资的)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75贷:投资收益75对方宣告分配股利100万元时。借:应收股利15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15收到款时;借:银行存款15贷:应收股利15在比如:你投入150万元。但约定在对方股权的20%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00贷:银行存款150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50(02年规定的。以前也是进入投资的股权差额,进行摊销的)其他同上。如果你投入200万元。(按金额应占20%但双方约定占对方股权15%且有重大影响)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50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50贷:银行存款200该股权投资差额50万元。摊销期限的确定:如果合同规定投资期限的,按合同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是什么?

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企业会计核算中的两种常用方法,它们在确定发生成本、确认收入成本和识别财务报表上有着重要的作用。成本法是指将企业所取得的资产以原始成本的形式记录在账面上,其特点是:以原始成本为基础,实行“一次性折旧”;不考虑资产的市场价值;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的实际价值;以及不能反映资产的变化情况。权益法是指把企业取得的资产管理在企业账面上,以原始成本减去累积折旧、摊销和报废净值来确定发生成本,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以报销后的成本为基础,实行“多次性折旧”;考虑资产的市场价值;能充分反映企业的实际价值;能够反映资产的变化情况。

23、彻底理解「成本法」与「权益法」| 长投与合并系列 2

为什么会计里合并报表最难学?根本原因不在合并报表。

合并报表的编制全靠套路,并不是高深难懂的。真正难懂的地方是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彻底理解。很多同学对其基本原理学得稀里糊涂,到后来越来越困惑,不知所措。

上周末去北京参加某位名师的培训,也吐露同学提问最多的是长期股权投资,而不是合并报表。

勤推出这一系列文章的目的就是要帮助各位消除恐惧,找出症结、厘清思路、增强信心。

在上一篇文章中,勤勤带领大伙认识了投资的本质,打了一个好基础。这篇文章讲解投资的核算方法——成本法与权益法,这是最重要的概念,也是学合并的突破口。合并报表的成败在此!

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投资会计上采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在投资方的个别资产负债表里,采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是投资方的一项长期资产。

会计核算的方法采用权益法和成本法。本文期望达到的目的是让各位彻底把握两种核算方法的本质。

小旭投资勤勤财经教育咨询公司(以下简称“QQ公司”),花了1个亿现金,占有80%的股份,我们来观察一下小旭公司里对QQ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何变化。

利润表中反映净利润800万元。若不考虑分红,会使得QQ公司的净资产增加800万元。

或者:QQ公司当年亏损800万元

利润表中反映净利润-800万元。使得QQ公司的净资产减少800万元。

从上表列举的各事项可以总结出成本法的观点:

成本法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无非是一项普通资产,与投资方(小旭)在被投资方(QQ公司)所拥有的净资产量无任何关系,其投资价值不会随着被投资方(QQ公司)净资产量的波动而波动。当被投资方(QQ公司)分红时确认投资收益,不影响投资方(小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

简单来说,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只反映了投资的初始成本,无论被投资方净资产怎么变,与“我”无关。

小旭投资勤勤财经教育咨询公司(以下简称“QQ公司”),花了5000万现金,占有40%的股份,我们来观察一下小旭公司里对QQ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何变化。

利润表中反映净利润800万元。若不考虑分红,会使得QQ公司的净资产增加800万元。

或者:QQ公司当年亏损800万元

利润表中反映净利润-800万元。使得QQ公司的净资产减少800万元。

(假设QQ公司当年的净利润账面与公允口径一致,购买日为正商誉)

从上表列举的各事项可以总结出权益法的观点:

权益法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本质上是投资方(小旭)在被投资方(QQ公司)所拥有的净资产量,投资价值会随着被投资方(QQ公司)净资产量的波动而波动。

当QQ公司实现净利,净资产增加800万的时候,小旭的长期股权投资也跟着上涨800万的40%;当QQ公司出现亏损800万时,小旭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少800万的40%;当QQ公司分红100万时,权益法认为是小旭对投资的收回,减少投资成本100万的40%。

我们可以把两种方法放在一张表格中进行对比。

或者:QQ公司当年亏损800万元

以上就是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本质,成本法心如止水,比较佛系,被投资方净资产爱怎么变就怎么变,“我”反正最开始是啥就是啥。

权益法就是个跟*虫,被投资方净资产动了,“我"也要紧跟着动。

可以看出,成本法反映股权投资比较粗糙,权益法比较精确。

接着问题又来了,什么时候采用成本法,什么时候采用权益法?小旭可以随意选择两种方法么?或者是无论什么情况下,都选择精确的权益法。

勤勤给的答案是:会计准则里是有明确规定。

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下面这张表格总结了两种方法的适用范围:

补充一点的是,如果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持股比例低于20%,也就是达不到重大影响,这时候要根据被投资方的性质以及投资的目的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进行核算,不属于咱们这里讨论的长期股权投资。

解决完方法选用问题,肯定有同学又会问:为什么都达到控制的情况下,反而用比较粗糙的成本法来核算控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采用精确的权益法啊?

这里的逻辑也不难理解,成本法说它佛系,那是好听的说法。换句难听的话,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纯粹为了偷懒,减少平时的工作量。

因为啊,达到控制的情况下,已经形成了母子公司,是不是每到了期末,要编制合并报表啊?

合并报表已经合并了被投资方子公司的一草一木,而且是入目三分,还有必要把长期股权投资搞得那么精确么?

勤勤想说的是,合并报表就是最精确的权益法,平时采用粗糙的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就够了,这懒完全可以偷。

大家都知道,会计人员平时工作都是非常辛苦的,合并报表编制的工作量也相当大,平时能省时间就省省。

另外,熟悉合并报表编制的同学知道,合并第一大抵消分录就是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与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抵消。

抵消之后在合并报表里是没有这项长期股权投资的。报表分析也不会把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当会事儿。

那么,在投资方用成本法反映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就完全足够了。

反过来,对于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被投资方,因为后面不需要编制合并报表,当然要用比较精确的权益法来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只有这样,投资方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股权投资”才是有意义的。

互动小问题:

为什么权益法下被投资方的净利润要调整为公允口径?

为什么合并财务报表要将成本法改成权益法?

因为合并报表时 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和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属于内部交易,必须要抵消,只有权益法的长期股权投资才等于享有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才可以抵消,成本法只按收到股利确认长期投资,不等于享有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不能完全抵消,所有要调整

在长期股权投资当中,权益法和来自成本法是怎样处理的?

核算方法的应用过程就是对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过程,以及对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过程。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动具体包括取得税后利润、发生税后亏损。进行利润分配、接受实物捐赠、出现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以及产生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所谓股权投资差额则指取得股权的支出与其所代表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为借差,反之为贷差。无论何种差额,在投资企业个别会计报表上是不作直接反映的。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化一般都不进行确认,只有在投资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收到利润(行业会计制度)或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时,投资企业才按实际收到的利润或应当收到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如被投资单位发生税后亏损,或无利可分的情况下,投资企业不作任何反映。当然,这种只认盈利不认亏损的做法对投资企业单个会计报表而言,是有停谨慎性原则的;另外,通过不同的法规对同一会计事项规定了不同的确认标准,不仅缺乏规范性,而且违背了可比性原则。在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前述相关变化均视同投资企业自己相应项目的变化,一旦被投资单位发生这些变化,投资企业就应进行恰当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被投资单位取得税后利润,投资企业应按其所占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反之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被投资单位实际支付利润,投资企业应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其它相关变化,投资企业应按其所占份额借记“长期投权投资”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在完全权益法下,不涉及到股权投资差额的分摊问题。股权投资差额为借差,投资企业应按本期的分摊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之,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按我国规定,分摊方法一般采用直接法,分摊年限借差不超过1O年,贷差不短于10年。另外,如果涉及到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核算方法还会对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程序产生影响。按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母公司(投资企业,下同)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对子公司(被投资单位,下同)进行的股权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权益法才会涉及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问题。按规定,当母公司直接待有一子公司的股份比例很低的情况下,母公司对相关股权投资可用成本法进行核算,该子公司一般也不属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若加上通过其它子公司间接持有该子公司的股份之和超过50%的情况下,母公司仍应将该子公司纳入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因而仍会涉及会计报表的合并问题,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需按权益法对该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权益法下则不存在这一过程。四、应用结果的比较分析不同的核算方法对会计核算结果将会产生不尽相同的影响。就投资企业个别会计报表而言,受到影响的报表项目决定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类型及相关的会计核算规范。根据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当被投资单位取得税后利润或发生税后亏损的情况下,受到影响的项目为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以及由此决定的其它相关项目;当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其它相关变化的情况下,受到影响的项目为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以及由此决定的其它相关项目。而受到影响的程度则取决于被投资单位的盈亏状况以及股权投资差额的性质。当被投资单位取得税后利润且股权投资差额为贷差时,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余额及投资收益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在完全权益法下将达到最大,非完全权益法下次之,成本法下最小;当被投资单位发生税后亏损且股权投资差额为借差时,情况则相反;当被投资单位取得税后利润但股权投资差额为借差,或被投资单位发生税后亏损但股权投资差额为贷差时,相关项目在不同核算方法下的大小还将取决于被投资单位盈亏的大小、股权投资差额的大小及其具体摊销年限等诸多因素,情况十分复杂。这种状况不仅导致了采用不同核算方法的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失去可比性,而且会计报表的使用人也很难按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资料将不可比的数据调整到可比的基础之上。因此,进一步统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是十分必要的。就合并会计报表而言,由于其基本点是将相关企业看作一个整体,这些相关企业之间的经济交易均被视为一个企业的内部事务。因此,会计报表的合并结果并不会受核算方法的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报表成本法变权益法

1、对于分配现金股利成本法和权益法处理相同不作调整根据题意,京雁公司2007.1.1日取得甲公司投资;2008.4.12,甲公司对外宣告发放上年度现金股利;4月20日,京雁公司收到股利180万元。那么,对于2007年合并甲公司报表,分配股利属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成本法和权益法处理相同,都不作调整。2、如果购买日发生负商誉也要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吗?是的,负商誉体现为双方在交易作价过程中转让方的让步,该部分经济利益流入应作为收益处理,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调整,新准则要求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中属于商誉的部分,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作为收益处理,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直接基于成本法”与“模拟权益法”两种合并报表编制模式比较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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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并日的处理与抵消分录

(一)模拟权益法下编制合并日抵消分录(合并日抵消分录的逻辑后面部分详细分析)

(一)模拟权益法下编制合并日后相关分录(不能叫抵消分录,只能叫相关分录,原因下面详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方法是直接基于成本法编制,一种是模拟权益法编制。两种方法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最终结果是一致的,只是处理流程和方法有差异。总体来说,直接基于成本法编制比较简洁且更符合实体理论,而模拟权益法编制则相对复杂与难以理解,且不利于实体理论的贯彻。我国2006版的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第十一条中明确规定:“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明确要求采用模拟权益法,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和CPA等权威教材都是采用模拟权益法,由此更加简洁的直接基于成本法编制在实务中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应用和普及。2014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相比2006年的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发生了诸多变化,其中有一个变化就是:2014年新准则第二十六条改为“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变化的关键点就在于取消老准则中要求企业必须“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编制合并报表的规定,即不再硬性规定企业需要按照模拟权益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企业可以按模拟权益法进行编制,也可以直接基于成本法编制。这一变化可能从形式上并不重大,而且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中提及“合并报表准则也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是所生成的合并财务报表应当符合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相关规定”,所以也算不上全新变化。不过,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突破企业会计准则的限制毕竟不是很适合,所以这次在新修订的准则中彻底删除了要求企业按照模拟权益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这也助于在实务中使用和推广“直接基于成本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表1合并工作底稿单位:元

借:实收资本——大股东40

贷:长期股权投资40

借:股本20000③

贷:长期股权投资30400

通过图示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置换前计算未分配利润考虑了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通过投资收益),而置换后由于抵消了重复确认的投资收益,是通过把子公司个别利润表合并进合并利润表来计算合并利润与合并未分配利润的。可是,置换后,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虽然在合并利润表上被恢复了,但由于受到模拟权益法全额抵消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影响,加上子公司对自己实现的净利润的内部调整和分配(提取盈余公积和向股东分配)对未分配利润的抵减,使得置换后计算的集团未分配利润金额少了,而二者的差额就是“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对子公司股东的分配按模拟权益法合并多抵消的子公司未分配利润净增加额”,而该差额其实就是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前面三个项目就是净利润的三个去向),也就是按模拟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模拟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就是按子公司实现净利润金额计量的),二者必然相等,所以需要把母公司按模拟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抵消,并恢复子公司相关的利润分配项目,才能既保证合并利润表净利润不重复,又保证合并资产负债未分配利润不少计。万万不是因为二者金额正好相等,所以我们正好一借一贷。

其实,如果是基于成本法直接编制,可以不用把问题解释的如此复杂(这就是模拟权益法复杂的地方),其实子公司对于分配股利做的是“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贷:应付股利”,母公司在成本法下“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那么应收应付股利抵消,利润分配与投资收益抵消,都视同集团内部的交易,视同没有发生,全部抵消即可。

前面系统分析了为何要抵消投资收益并恢复利润分配,在分析时为了便于理解没有考虑少数股东的存在,那么该例题中是存在少数股权的,那么子公司当年的净利润中有部分就应该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下面系统分析剥离确认少数股东损益的分录:

对该笔B分录,对其的理解不能是抵消分录,该笔分录跟抵消没有丝毫关系。首先,“借:少数股东损益”表示的并非抵消少数股东损益的含义,而是剥离确认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该项目会在合并利润表中体现为少数股东损益的增加,即在合并利润表中剥离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利润单独列示(具体可以见合并工作底稿)。同时,如前面分析,贷方恢复的利润分配和借方的未分配利润综合起来就是表示子公司本年的净利润,乘以20%就是少数股东享有的份额。当然此处的贷方不能完全作此理解,之所以还要恢复未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是基于该种处理思路的要求。按照此种处理思路,需要对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全额恢复进入未分配利润(其理论基础实体理论,也就是子公司的净利润只要没有对外部分配,无论怎样处置最后都在集团内),然后对于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进行扣除,所以最后又扣除2100的未分配利润,剩余就是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可以见合并底稿最后计算未分配利润的过程)。但是其实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并非2100的未分配利润,其中有900已经分配给少数股东,流出了企业集团。按此思路是为了计算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则先假设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当年收益都还在集团内,算出子公司整体的未分配利润,扣除少数股东的就是母公司的。至于扣除的2100中有多少流出了集团,那是计算少数股东权益时需要考虑的,并不影响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准确性。计算少数股东权益是在分录③按照年末时点数直接计算的,那时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数已经是分配给股东利润之后的时点数值,所以计算的少数股东权益仍然是准确的。可以验证:少数股东权益初始时6400,当年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2100,那么假设不存在分配股利,少数股东权益应该为8500,但是由于分配了900,所以年末少数股东权益应该扣除900,只剩7600。与分录③利用时点数据剥离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一致(在下面成本法直接编制方法下,就会看到需要考虑利润分配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需要冲减。模拟权益法由于其数值已经是根据分配后的时点数值计算的,所以无需重复冲减)。

很多人有疑惑,剥离确认少数股东损益其实是少数股东损益增加,应该在贷方才对,但是这里却在借方。所以要说明,此处不能用“损益类”科目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来理解,如果一定要套用此规则,那分录形式就需要变更为“借:子公司净利润,贷:少数股东损益”(也是剥离确认的意思),此时是符合借贷记账法原理的。但是需要注意,这样处理的思路就跟官方有差异了(也是可以的,并没有错),由于通过此分录剥离少数股东损益,并没有全额恢复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只恢复了归属于大股东的部分(通过前面A分录恢复的),那么在合并工作底稿中计算未分配利润时就需要注意,不能扣除由于存在少数股东损益而增加的未分配利润(因为计算的未分配利润中一开始就没有包含少数股东该享有的部分),那么最后未分配利润的计算过程就变成了180006800-36008400-8400-2240-6800160036005440=22800,无须再扣除由于确认少数股东损益全额恢复未分配利润而增加的未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最终结果一致。此种计算方法就无需先假定子公司当年收益都还在集团内部。笔者个人更倾向于此种做法,一来保持借贷记账法基本原理不变,二来无需进行一个虚拟假设,增加问题理解难度。

当然,由于款项尚未支付,A公司已将其计列应付股利4500万元。甲公司根据A公司宣告的分派现金股利的公告,按照其所享有的金额,已确认应收股利,并在其资产负债表中计列应收股利3600万元。这属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必须将期予以抵消,其抵消分录如下:

根据上述调整分录①和②和抵消分录③至⑤,编制合并工作底稿如表25-5所示。

借:股本20000①

贷:长期股权投资25600

借:少数股东损益10500*0.2=2100②

贷:少数股东权益10500*0.2=2100

贷:利润分配——向股东分配4500

贷:利润分配——向股东分配3600

最后抵消应收应付股利:

20×2年度单位:万元

来自:gzcpalgvwf5dya>《会计审计》

成本法与权益法有什么区别

主要相同点和区别是: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成本法的成本是实际支付的相关的费用,税金用其他必要的支出.权益法的成本是采用实际的成本与可享有的企业的可辩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高低来确定的.如果是成本低,则高于成本的可享有的部分被计入营业外收入.二:宣布的股利应该计入的科目:相同点:如果是在取得后宣告得到的取得前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时,成本法和权益法均应冲减成本.不同点取得后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成本法应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则应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权益法中股票股利只计入备查薄)三:取得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在利润或净亏损:成本法不处理权益法下则把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亏损则反之.四: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成本法不处理权益法则是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另一方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五,处理的方式:成本法是只有成本和投资收益的计入.和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权益法则涉及到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投资收益,另个还需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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