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有哪几种(3种剩余价值的区别与联系?)
时间:2024-01-20 18:36:20 | 分类: 基金问答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3种剩余价值的区别与联系?
剩余价值分为三类类:绝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
通过延长工作日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作绝对剩余价值;
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改变工作日的两个组成部分——必要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的量的比例而产生的剩余价值,叫做相对剩余价值。
超额剩余价值指的是商品个别价值与商品价值之间相差的、并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价值。
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关系
1、绝对剩余价值是在生产技术水平和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由于工作日的绝对延长而生产的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是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条件下,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生产的剩余价值。
2、二者的本质和结果是一致的,它们都延长了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增加了剩余价值量,提高了剥削程度;
3、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一般基础,也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起点;
4、两者的物质基础不同,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起着不同的作用.在资本主义初期,生产技术水平低,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是增加剩余价值的主要方法.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日益成为增加剩余价值的主要方法。
超额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联系和区别
1、所谓超额剩余价值,就是个别资本家比其他大多数资本家多获取的那部分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是在社会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情况下,所有资本家普遍获得的、比以前多的多的剩余价值。
2、超额剩余价值是相对剩余价值的产生原因,相对剩余价值是超额剩余价值的必然结果.全体资本家对超额剩余价值的竞相追逐,使得社会生产率普遍提高,劳动力价值降低,资本家因而获得了相对剩余价值。
3、超额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的区别在于:超额剩余价值是个别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产物,它的实现是得宜于商品个别价值与一般价值的差距,并为个别资本家获得,它只有在其他大多数资本家都没有获得的前提下才是超额剩余价值(否则就仅仅是剩余价值);
而相对剩余价值则是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的产物,它的实现得宜于劳动力价值的降低。
它让“全体”资本家都获得了更多的剩余价值,而不仅限于个别资本家。
相对剩余价值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相对剩余价值是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条件下,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产生的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以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条件,要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就必须降低劳动力价值。而劳动力价值是由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构成,因而就需要提高生活资料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及与生活资料生产有关的生产资料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可见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是以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前提的。假定工作日为八小时,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各为四小时,剩余价值率为100%。如果把必要劳动时间缩短一小时,则剩余劳动时间就增加一小时,由此增加的剩余价值即为相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的增加,主要取决于劳动生产率和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扩展资料: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条件下,由于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产生的剩余价值。和绝对剩余价值不同,它的增加不是由于创造出来的价值绝对地增加了,而是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把一部分原来的必要劳动时间转化为剩余劳动时间,从而使剩余价值相对地增加。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实现以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前提。而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通过各个资本家追求超额剩余价值实现的。超额剩余价值是由于个别资本家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使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其社会价值所形成的差额。个别资本家为追求超额剩余价值而展开的竞争,必然促使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最终实现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相对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分类?
剩余价值有两类,一种是绝对剩余价值,另一种是相对剩余价值。
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是通过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延长工作日来增加剩余价值;
相对剩余价值就是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来相对增加剩余劳动时间。
绝对剩余价值是相对剩余价值的出发点,因为只有在工作日已分割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基础上,资本家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生产出更多的剩余价值。
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精选5篇)
时间:2023-07-2417:23:21
关键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规律;唯物史观
总书记指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在探索和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方针,也是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要更深刻、更自觉地把握经济发展规律,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利的措施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这里指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探索、把握经济发展规律的关系。探索一定历史条件下经济运行和发展的规律是**经济学的研究目的。当前,必须充分认识探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运动和发展规律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努力学会透过经济现象弄清经济规律,并从经济规律的作用来理解经济现象,从而深化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认识,制定推进经济科学发展的对策。
一、认识经济规律的客观性十分重要
什么是规律?黑格尔从唯心主义辩证法的角度阐述了规律,列宁肯定了黑格尔关于规律思想的合理内核,明确指出“规律是现象中同一的东西”,“规律是本质的现象”,“规律是宇宙运动中本质的东西的反映”,“规律就是关系”。同时,列宁强调,人们头脑中的“逻辑规律就是客观事物在人的主观意识中的反映”。这使我们认识到规律是客观的,它尽管在现象背后起作用,人们不能直观地感觉它,但它客观存在。就人作为实践主体同实践客体两者的关系而言,认识客体的客观规律极为重要,主体要实现价值目标,就必须弄清客体的性质及其运动规律,否则就存在盲目性,实践就会失败。
国民经济运动和发展存在客观经济规律。初看起来,国民经济运动是人们能动的经济活动,好象是由主观意志决定,但其中蕴藏客观规律。唯物史观“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这里,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含义就是经济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因为“经济,即生产过程本身”,社会形态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形态,所以“经济的社会形态”就是一定历史条件下与生产力紧密联系的生产过程中的社会关系。唯物史观认为这种生产过程和人们在其中的生产关系的运动、发展,如同自然界一样都存在客观规律。
如何理解经济规律及其客观性?在唯物史观看来,至少有四层含义:第一,经济规律是经济关系中的本质联系,表现为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中固有的、必然的现象,而不是偶然的现象。第二,一切经济规律,“要当作一种趋势来看”。就是说,经济规律是在一个较长的过程中,在正反现象的长期波动中表现出来的,它的实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第三,经济规律总是与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具有历史性。“在我们看来,所谓‘经济规律’并不是永恒的自然规律,而是既会产生又会消失的历史性的规律。”历史条件变化了,有些特殊的经济规律会消失,一般经济规律会以新的历史形式出现,同时,还会产生新的经济规律。遵循和探寻客观经济规律是无止境的。第四,经济运动和发展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在实践中不能随意改变规律,只能尊重和遵循经济规律,如果凭主观臆断办事,必定会因违背客观规律而受到惩罚。
认识经济规律的客观性十分重要。马克思在谈到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客观性时指出:“问题本身并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引起的社会对抗的发展程度的高低。问题在于这些规律本身,在于这些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马克思告诫德国读者,“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资本论》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动的规律,是为让受压迫、受剥削的劳动人民掌握认识社会的工具,用科学代替幻想,遵循客观经济规律,避免盲目性,少走弯路,缩短旧制度的时间,建立起崭新的社会主义社会。
今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同样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建国以来,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这与努力按经济规律办事分不开。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在前进中曾走过“”、“”和“”等弯路,即使在改革开放后,在发展过程中也仍在某些方面存在“好”与“快”不能统一的问题,出现居民收入差距过大、能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等偏差。这说明,我们距离在实践中遵循已认识到的客观经济规律,距离弄清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新经济规律,都还存在很大差距。因此,*中央要求“更深刻、更自觉地把握经济发展规律”极为重要。
(一)重视马克思从一般与特殊关系的角度所揭示的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经济规律及其在一定历史阶段的表现形式。马克思指出,“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这里的自然规律可理解为人类社会存在的一般规律。《资本论》揭示的既有人类社会最一般的经济规律,又有在商品生产社会和资本主义经济中的特殊表现。如,时间节约规律是最一般的经济规律,在商品生产社会表现为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社会或发达的市场经济社会则转化为生产价格规律。又如,任何社会都有剩余劳动规律,在商品生产社会或市场经济社会则表现为广义剩余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社会则表现为狭义剩余价值规律。认识了一般性的经济规律,有助于我们探索这些规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表现形式。
(二)重视马克思从运动的角度所揭示的经济运行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经济运动可从横向和纵向来考察。从横向看,经济运动表现为每日、每时都在进行的经济运行。经济主体不断进行的投入、生产、产出的循环过程,就是经济运行过程。从纵向看,经济运动表现为某种必然的发展趋势,趋于某种方向的演进过程。因此,经济运动规律,可分为运行规律和发展规律。《资本论》既揭示一系列经济运行方面的规律。如,商品交换规律、商品流通规律、资本循环规律、资本周转规律、社会再生产规律、平均利润率形成规律、竞争规律等。又揭示一系列经济发展方面的规律。如,社会劳动生产率增进的规律、社会扩大再生产规律、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平均利润率趋于下降的规律、资本主义生产周期的规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灭亡的规律、私有制社会否定之否定为公有制社会取代的规律等。应当指出,运行规律与发展规律只是在研究时才能将它们在概念上暂时区分开来,实际上,它们紧密结合在经济运动中。经济发展是连续不断地经济运行的必然结果,而经济运行则是经济发展的成因。《资本论》揭示的这一系列经济运行和发展规律对探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运行和发展规律有重要启示。
(三)重视马克思从不同角度所揭示的特定经济领域的经济规律。《资本论》从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必经的生产、流通和分配领域,揭示一系列经济规律。在生产领域,有商品生产的一般规律、剩余价值生产规律、相对剩余价值量的生产规律、资本主义生产投机的规律、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资本主义的工资规律、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的规律等。在流通领域,有商品交换的规律、资本循环的规律、资本周转的规律、在资本周转中货币游离的规律、在社会再生产中预付货币资本流回的规律、社会再生产两大部类交换途径和比例的规律等。在分配领域,有平均利润率形成的规律、市场利润中利息分割由竞争决定的规律、土地所有权规律等。在《资本论》中,初看起来似乎没有专门的篇章阐述消费领域的规律。但马克思阐明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家个人消费与雇佣工人的个人消费有质的区别,资本家的奢侈品消费工人无法享受,资本家讲排场的个人消费与追求剩余价值的目标有重要的联系;而工人阶级的个人消费,被限制在必要消费资料范围内,“这种消费是资本家最不可少的生产资料即工人本身的生产和再生产”,实质上是“资本生产和再生产的一个要素”,服从于剩余价值规律。这些阐述在很大程度上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消费规律及其与基本经济规律的内在联系。
可见,马克思多视角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规律体系。虽然他涉及的只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历史阶段,但在他揭示的经济规律体系中,除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经济规律外,还包含人类社会最一般的经济规律及跨越若干经济时代的商品生产社会或市场经济社会的经济规律,这不但对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经济,而且对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各种经济规律有重要指导价值。三、注意从经济关系的逻辑联系上理解经济规律
(一)理解马克思揭示的经济规律要防止主观随意性。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由于人们轻视商品生产或市场经济,在学习《资本论》时往往忽略或撇开经济规律与商品货币关系的联系,只抽取一般性的东西,把经济规律抽象化。如,在学习《资本论》第二卷关于社会再生产理论时,往往把注意力放在两大部类的比例关系上,以此作为“有计划按比例规律”的依据,这固然也是需要的;但马克思一再提到在商品生产条件下必然存在媒介两大部类商品交换的货币流回规律,却往往被认为不重要而忽略了。这种忽略甚至引起严重的误解,以为马克思是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的“罪魁祸首”,从而贬低《资本论》对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意义。然而实际上,马克思是从现实的经济运动出发,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每个企业都要把货币资本作为生产的第一推动力来展开社会再生产的论述,是把货币流回规律与按比例规律结合起来,分析和阐述商品生产条件下的社会再生产规律。可见,要真正把握《资本论》揭示的经济规律及如何揭示经济规律,决不能采取断章取义的学习态度。而应力求系统、科学地理解马克思的论述。
(二)理解经济规律要纠正孤立、片面的观点。《资本论》阐述的经济规律体系是庞大的。关于各种经济规律产生的历史条件、经济规律的内涵和表现形式、经济规律的作用机制等,几乎覆盖第一卷至第三卷的绝大部分。在这一庞大经济规律体系内,某一方面或某一层次的经济规律,与其他方面、其他层次的经济规律存在内在联系,《资本论》的理论逻辑反映了这种内在联系。因此,要科学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揭示的经济规律,就必须重视《资本论》的理论逻辑,高度重视经济规律间的因果联系、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如果孤立、片面地理解某个规律,就不能真正把握规律的作用机制。如,马克思对分配规律的阐述是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对生产关系的决定性作用,从而对分配关系的决定性作用来揭示的。他指出,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分配关系的历史性质就是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质,分配关系不过表示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所以,从所有制出发,才能弄清分配关系。目前,面对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现状,研究分配规律很有必要,但孤立地研究分配关系并不能弄清问题发生的深层原因,从而提出的对策也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如果能从所有制关系与分配关系的内在联系来研究,就不会只停留在分配领域看收入差距的拉大,就会深入到所有制的结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等方面来研究,也就会发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被私有化“改制”所动摇,这是当前收入差距拉大的深层原因,从而明确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走向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因此,探索和把握经济规律,重要的是要从规律体系、规律间的相互关系上来弄清各个规律的表现。
(一)从客观存在的经济现象入手。马克思揭示经济规律的着眼点是人们都熟知的经济现象。如,商品现象、货币现象、工资现象、企业家收入现象、利息现象、地租现象等。从这些现存的经济现象人手,运用比较分析、假设前提分析、矛盾分析、质量分析、肯定否定分析、绝对与相对分析、个别与整体分析、里层与表层分析等一系列具体的辩证分析方法,所发现的这些现象掩盖的本质和规律,必定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臆造的。运用唯物史观的方法,从分析现存的社会经济现象人手,深入剖析现象中蕴藏的经济关系的本质,揭示经济规律,然后再以此为依据阐述经济现象的必然表现,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显著区别。庸俗经济学家所做的实际上是把表面的经济现象理论化,或只是直观地描述假象世界。而唯物史观坚持公正、无私地探索真理的科学立场,坚持唯物辩证法,它深刻认识到本质固然会以现象表现出来,但有真相与假象之分。“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所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经济学坚持透过经济现象分析经济本质,揭示客观经济规律。可以说,能否公正无私地揭示客观经济规律,是划分科学经济学与庸俗经济学的分水岭。
(二)注重把握客观经济规律存在的历史条件。经济规律具有历史性。《资本论》总是结合历史原因来揭示经济规律。如,商品生产社会中存在互不依赖的独立的生产者,他们的劳动社会性只能通过产品交换间接实现,这是存在商品、货币现象的历史条件,从而是价值规律存在的历史原因;当社会中出现脱离了人身依赖关系、自由的一无所有的劳动力商品的历史条件,货币才能转化为资本,从而才形成了区别于以往剥削制度的资本剥削经济制度,继而形成剩余价值规律。又如,资本主义生产的产品固然是商品,然而这时的商品已不是简单的由生产资料所有者本人生产的商品,而是资本在雇佣劳动制度下,在等量资本要获取等量剩余价值条件下生产的商品,它必须“当作资本的产品来交换”,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才产生劳动力和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转移的现象,才产生生产价格规律(即价值规律的转化形态),产生资本主义竞争的基本规律或平均利润率规律。再如,土地私有权在人类历史上早已存在,也早已存在过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但只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拓展到农业生产领域,同时又存在大块土地私有权的条件下,才出现资本主义地租现象,产生资本主义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规律。由于马克思坚持从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实际出发,分析现存经济现象,才揭示出具有一定历史特征的客观经济规律。
(三)在经济运动的联系中展开分析。马克思探寻经济规律不是从一个个孤立的经济现象随意人手,而是在唯物史观和辩证法指导下,从社会经济运动中最基本的环节,即直接生产过程产生的经济现象人手,由生产现象到流通现象,再到分配现象,逐步展开分析。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直接生产过程,发现了价值规律和剩余价值规律;这些发现,又有助于分析流通中的经济现象,发现资本循环和周转规律、社会总资本生产和流通规律;通过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分析所发现的规律又有助于分析和研究分配领域的经济规律。正因为如此,《资本论》揭示的经济规律,不是一一罗列的规律“定义”,不是一条条规律的机械相加,而是沿着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逻辑顺序,在相互联系的经济现象的分析推进中,揭示出有内在联系的经济规律体系。
(四)多视角地揭示经济的社会形态运动规律。现实经济的社会形态是长期历史发展的结果,它是多种经济形式的统一、多个经济层面的统一。这就要求我们多视角地揭示经济规律,并弄清多重经济规律间的相互联系。《资本论》在这方面为我们做出了示范。认识社会经济规律,应从系统的大视野去考察。
唯物史观揭示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人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我们头脑中的辩证法只是自然界和人类历史中进行的并服从于辩证形式的现实发展的反映。”因此,经济规律存在于现实经济关系内部,不可能凭空想象出来,它只能从客观的经济关系中发现出来。要探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新规律,调查研究是必经之路。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社会形态具有过渡性,因而具有复杂性。在经济规律上表现为:一是有的过去起作用的经济规律因历史条件的变化已不存在(如,封建地租、资本主义地租规律)或显著减弱(如,资本主义剩余价值规律在公有制经济中不存在了,但在私营经济中还起作用);二是既存在过去发现的一般经济规律,又会产生有待发现的新经济规律,而这些经济规律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环境下会有复杂的表现形态。所以,要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规律,必须在唯物史观指导下深入实践,通过调查研究,探寻既有经济规律的新表现和发现新的经济规律。
关键词经济法理论基础整体经济效益制度创建
学界对经济法理论基础的摸索是伴随经济法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而开展的。早些时候,我国经济法学界在调研经济法构成的本源时,多在经济法构成的经济基础上做文章,并提出“市场失灵说”,以为:在传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约机制、竞争机制、价钱机制等市场机制成为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石,资源配置借市场机制这只“无形的手”来完成。但是,它会呈现“失灵”状态,首要表此刻:自由竞争发展到必然水平就会构成把持,而把持则会抹杀竞争;宏观经济一旦呈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明显不平衡,就可能致使经济危机。如许,就需要借“国家之手”加以管控。而是以呈现的法律空缺又必要一种新的法律形式来弥补,这类新的法律形式便是经济法。这一“市场失灵说”,曾被经济法学界有意无意地看成经济法理论基础。后来,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市场失灵”仅仅是经济法的经济基础,经济法还应当有社会基础、**基础等。近期,有的学者更直接表述:“无论作为法律部门,抑或法学学科,经济法的形成和发展,其基础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为现实基础,即客观基础;二为理论基础,即主观基础。作为直接反应经济生活的一种上层建筑形态,经济法具备普遍而坚固的实际基础――经济基础、**基础和社会基础,对此已越发构成共鸣”。这里已明显将经济基础、**基础和社会基础作为客观基础而与理论基础区别开来。
诚然,这类将客观基础与理论基础区分开来是准确的,可是,还不可以作为经济法的理论基础。首先,经济基础、**基础和社会基础等客观基础是不适合作为法的理论基础的。因为,任何部门法的理论基础都应当是法律意义上的理论,即对应其自身特有的法权,只有这样,部门法所规定的主体及其职权和权利义务才能够得以最终归属,部门法以主体及其职权和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体系受到这种“归属”的支撑才能够形成,由此部门法的理论基础才能够成立;其次,客观基础尤其是经济基础,可以并且可以作为全部社会科学学科的基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足以证实这一点),因而无法尤其针对部门法来做基础;另外,顾名思义,经济基础、**基础和社会基础也只能是部门法的客观基础,它反映的是部门法形成和发展时的经济、**和社会的客观背景,还不是理论,因而与理论基础的涵义大相径庭。由此我们可以推论,作为经济法的客观基础――经济基础、**基础和社会基础,不是理论基础。作为理论基础,一是要构成理论;二是这一理论应当是法律意义上的理论,即以经济法主体的职权和权利义务为内在要素,使经济法所规定的主体及其职权和权利义务能够得以最终归属,其内容的体系受到这种“归属”的支撑得以形成;三是可以尤其针对经济法来做基础,即可以将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和社会法等区分开来。
法的系统是与法造成的基础和法的主要任务相适应的。打造地区经济法的规定框架,必需与地区经济法的客观基础、理论依据、政策目的和主耍使命相一致,必需反应经济法和地区经济关系的特征,必需以地区经济法的调控工具为规模来肯定。地区经济法是调控地区调控经济关系和地区市场规制经济关系的法律规章体系,本质上属于经济法的范围。经济法系统一样平常由“一体两翼”三大块组成,即由经济法主体、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三部门组成。
经济法主体的市场行动和市场监管行动都必须遵照国家市场规制法的束缚。与此同时,作为市场规制法的尤其法律规定,地区市场规制法规定的主要内容还应包含:(1)市场培育法律制度借市场培养法律制度规划来建立地区一体化市场,这是实现地区协调发展的基础性前提。(2)为缓解区域内各**间存在的为实行市场规制法而呈现的立法、法律与司法上的相互牵制,理应成立区域内的市场规制法调和规定。(3)域内**经济协作条约规定。这是经济法中经济合同规定在地区经济法中的详细落实。(4)域内技术交流与互助规定。(5)域内地皮、资本、能源互助开发利用规定。(6)一流设备、运输通道基础设施等互助开发利用规定。区域生态环境共建与保护制度。要实现地区协调发展,走可持续的生态经济发展之路是必然选择。这就起首必要按照地区发展特征、资本状态借立异立法的规定平台建立,打造出一个适合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优良法律情况。现在,良多经济地区连续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律例、规定,在地区法律规定安本领迈出了坚固的一步,这些立法收获为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打下了优良的规定平台。
本文得出的开端结论是:中国地区经济法造成、存在和发展具备客观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它对保障和增进各经济地区的均衡、协调发展,安妥加速西部大开发,更好更快增加我国综合国力,具备重要意义。打造地区经济法必须坚持中国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和国家的政策导向,应从地区经济法的主体规定、地区市场规制法规定、地区调控法规定、地区经济法的责任规定等多方面打造地区经济法的规定框架。调研打造地区经济法的框架系统,增进地区协调发展的法制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的庞大系统工程,现在这类调研起步没多久。地区经济法作为经济法调研的新领域、新课题,理应像昔时调研涉外经济法和特区经济法同样,加强调研,使之成为中国经济法学调研的又一特性。
[1]孙国华,朱景文主编:《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64页.
[关键词]表层规律、深层规律、构成论规律、生成论规律、科学理论转型
当代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是争论的王国,各种新的观点与学说层出不穷;人类对世界的认识正在进入一个新的领域,正在发生一场世界观的根本变革。这种根本变革与其说是从客观世界趋向人类主体的生存方式自身,从而发生从本体论向生存论的哲学转向、语言哲学转向等等;毋宁说人类认识已经进入到客观世界的更深层层次,以至于人类自身的生命活动已经逐步客观化了——成为客观过程的组成部分,成为客观规律的载体,成为一种强制世界、并反过来强制自身的客观力量。正是基于这种人类生存方式的转变,整个人类科学正在经历一场变革,从外在性地描述事物表层规律的科学,转变为内在性地建构事物生成过程的科学,而且人类自身也历史地成为这种建构世界的力量——简言之,即从对客观世界的表层规律走向深层规律。这是淹没在当代形形的理论论争背后的时代精神。对时代精神的这种领悟,不仅使我们能够高屋建瓴地透视发生在各个科学领域的理论论争的本质,走出形形的理论阴霾,而且能够引导我们走向人类科学的更高境界。
一、表层规律:客体的构成论规律
要研究客观世界的规律,必须有一个前提预设:客观世界是什么?以个人主义为本位的西方世界对此的答案是:世界是一个个既有客体的集合体,正如社会是个人的集合体一样。至于这些既有客体为何物,唯物主义者认为是物质质料,而柏拉图则认为是精确化的理念(form,即形式),乃至“逻各斯”。这些观念在论争中逐步融合,使原始的朴素的唯物主义得到逻辑化,产生了形而上学的旧唯物主义。它将这种既有客体解读为机械性的“物质客体”,世界仅仅是物质客体的集合,科学的任务就是要发现这些物质客体的规律。这是对现代自然科学乃至整个现代社会影响最为深远的哲学。牛顿力学、经典原子论等近代自然科学,正是以发现这种规律作为其理论目标的。社会科学也是如此:个人人权理论以及建立在其上的各种**法律学说、古典经济学(后来发展为新古典经济学)、冯特的心理学等,都是建立在这种世界观基础上、以客观描述事物构成的规律为目标的。这类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既然认为世界是既有物质客体的集合体,于是就都包含着关于事物个体性质及其组织结构的以下几个方面的客观规律。
第一,各类事物本性规律与分类规律。世界是物质客体的集合体,于是人们用各种方法对客体进行分解,最后得到了某种被认为是不可再分解的单纯事物。它们具有某种既定本质与属性,我们称其为构成事物的基本成分或元素、要素(element)。科学上还用数量来标志其具有的各种属性(质)的等级,由此使事物的规律得到了量化的表现形式。以这些元素、要素作为基本单位,比较它们之间性质上的异同,得到事物的分类图谱,从而得到关于事物分类的规律。这些分类规律构成了重要的科学成就,如林耐的植物学分类图谱、化学元素周期表等。这是人们对客观世界最基本客观规律的认识,是认识事物的客观规律的第一步。这种规律表现在逻辑学上,即概念的外延与内涵的关系的规律。具有某种同一共性的事物组成一个“类”,用标记这个“类”的概念来表示,而其共性是该概念的内涵,其包含的事物范围则是概念的外延。外延越大,内涵就越抽象、越少;反之,外延越小,内涵就越具体、越丰富。
第二,关于事物组成单元及其组织结构的规律,也即解剖学规律。除了对事物进行组织成分的分解,从而得到关于事物的分类体系之外,还有另一种分解方式:对事物组成部分进行分解,从而得到事物的解剖结构。世界既然是由一个个客体组成的,因此人们就对各种客体的组成部分进行分解,于是对每个层次上的物体,相应地具有一种在这个层次的意义上不可再分解的组成单元,如细胞、分子、原子等等,从而得到事物的组织结构。如哥白尼、开普勒发现的太阳系结构,道尔顿发现的原子一分子结构,卢瑟福发现的原子的“类太阳系结构”,等等。这些相当于事物的解剖学规律。事物的差异性,被理解为由无差异的共同砖块的不同的排列组合方式(也即不同的结构)所致。那么,导致这种结构的原因是什么?为此必须研究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
第三,关于事物之间外部联系的规律。世界是由一个个既有的客体组成的,这些客体本身是完全相互独立的“自我存在”,具有与其他事物无关的“固有本性”。即使世界上其他事物消灭了,它与其他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没有了,该事物的质料与固有本性依然存在。因此,在这种世界观看来,事物的变化乃是不变事物在组织方式上的变化,归根到底是具有不变本性的事物间的“外部相互作用”所致。所谓“外部相互作用”,是事物在相互作用中保持各自独立的存在,不进入其他事物的内部而发生的相互作用。它使两个独立事物之间发生相互运动。自然物质的“外部相互作用”说到底就是独立物体之间的外表接触与碰撞、引力与电磁力作用,它们形成独立物体之间的机械运动。万有引力定律与电磁力的规律是这类规律的著名例证。经济学上的人们之间的买卖,金钱与物品、物品与物品之间的相互交换,也是一种外在联系。因为只是固有物品在人们之间的流动。
第四。事物的运行规律。与事物组织结构密切相关的是事物结构的运行规律。事物的结构服务于事物的功能,而这个功能正是由事物内部的运行过程来完成和实现的。例如,牛顿在发现了太阳系的结构的同时。也发现了太阳系各个行星的运行轨道及其周期;哈维在发现了人体的血液循环结构的同时也发现了血液循环系统的运行规律;宏观经济学努力研究各种宏观经济流量(需求、供给、投资、储蓄等等)的运行规律。运行规律是作为客体的事物的最高级客观规律。
以上四个层面的规律构成了完整的“客体规律”,它们描绘了作为客体的事物(也即“客观存在者”)的完整的图像:关于事物本性及其分类的规律给出了所研究的客体世界总体上的“分类图”,关于事物外在关系的规律给出了事物间基本关系的“外部相互作用图”,结构规律给出了各类事物的“结构图”,而运行规律给出了相关事物的“运行图”。这些图综合在一起,构成了“客体世界”的完整图像。
如海德格尔所说,“世界在这里乃是表示存在者整体的名称。”从构成论的世界观看来,一旦认识到这些规律。也就绘制了关于世界的完整的图像。
那么,上述这些表层规律是不是客观世界本身的规律?表述这些规律的理论是不是真理?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在某个时刻点来看,客观世界的确是事物的集合体,由此得到的上述各方面的理论都是对事物现实的判断,它告诉我们世界的构成方式。牛顿力学等等经典科学所反映的正是这个层次的规律。即使在当代社会,科学与技术的重要研究任务,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揭示这一层次的规律。西方经济学正是经济系统中旨在反映这些表层规律的理论,因而是有一定科学价值的理论。
然而。如果我们把这些“客体的规律”绝对化,认为它们是客观世界规律的全部,不承认它们的*限性与表面性。那就完全错了。因为这些规律所描述的客体及其性质等等都只是“物质世界历史运动”产生的结果。而不是产生它们的客观世界之根;只是“事物的集合体”,而不是产生事物的“过程的集合体”。如果我们仅仅承认世界的客观规律就是这些“客体的规律”,那么就不能解释这些客体及其规律本身是从何而来的,只能将它们信奉为既定存在物,而不能进一步探索它们产生的根源。正因如此,这种“唯客体论”必然具有先验论色彩:组成世界的一个个客体是给定的,其本质与性质是给定的,所遵循的规律(包括辩证发展的规律)也是给定的。把客体及其本质和性质、其所遵循的规律作为给定的先验性存在,这种不加解释的给定的“先验存在物”,类似于宗教的“创世说”。因此,这种以“直观客体”为基质的唯物主义,是武断的唯物主义、肤浅的不彻底的唯物主义,最后将坠人“创世说”的窠臼,因为它用武断的信仰取代对事物根源的理性探究。
这种将表层规律绝对化为事物的本质规律的观念,将会形成一种改造世界的方法论原则——建构主义:由人类按照对实体规律来重新构造客体事物,使所造之事物世界符合自己预先制定的图景。如海德格尔所说,“‘图象’(Bild)一词意味着:表象着的制造之构图”,“图象在这里并不是指某个摹本,而是指我们在‘我们对某物了如指掌’这个习语中可以听出的东西”。牛顿力学建立之后,年轻的康德在他的AllgemeineNaturgeschinchteundTheoriedesHimmels(《一般自然法则与天体理论》,中文译本为《宇宙发展史概论》)一书中曾经充满信心地宣称:“只要给我物质,我就给你们造出一个宇宙来!”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则相信只要我们制定公平的自由贸易法则,就会让“看不见的手”来制造出一个没有过剩性经济危机的“一般均衡态”。而一些空想社会主义者也想按照“人类理性”构造出一个理想社会。苏联式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企图按照生产系统的“客观规律”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结构。一些**学者鼓吹应当按照人权原则来设计出一套民主制度模型(典型的是西方多*制、议会制与普选制)来建构世界各国的政体。所有这些建构主义的乌托邦式理想。验证了海德格尔的说法:“现代的基本进程乃是对作为图象的世界的征服过程”。这种建构主义方法论对于个别事物(特别是机械性事物)是成功的,因为这些事物在相对稳定的时间区间内的主要规律是上述表层规律。然而一旦把它应用于处于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事物(特别是社会经济系统、**系统和文化系统),必然会遭遇失败。
在彻底的唯物主义看来,在这些“客体的规律”(也即“构成论的规律”)的背后,还有更深层的规律,这就是“生成论规律”——客体及其规律本身如何生成的规律。对这一层次规律的理性探究,使上述四个层面的客体的规律(即构成论的规律)得到根源性解释。正因如此,我们在承认客体及其规律存在的同时,应当反对“唯客体论”,反对将客观规律仅仅理解为“客体的规律”。在经济学上,我们在承认西方经济学具有一定的科学性的同时,反对将其视为经济学理论的唯一科学形态。事实上,它只是社会经济现实的浅表性理论,在其背后存在着把握社会经济现象更深层本质与根源的伟大理论,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
二、表层规律产生的根源:事物内在相互联系
那些把世界仅仅看成既成事物的集合体的人们,无法回答这样的问题:这些既成事物是从何而来的?我们如何能够判断这些事物本身的客观存在(原像)与我们对它们的主观感觉(镜像)是否一致?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旧唯物主义走进了死胡同,直接导致贝克莱否认物质客体世界的存在性,而休谟主张我们无法知道物质客体世界是否存在。他们从反面证明了旧唯物主义在逻辑上必然导致主观唯心论。
马克思发现了旧唯物主义理论困境的实质:这就是它把客观世界仅仅理解为既有客体的存在,而忽视了人最直接地生存于其中的客观存在——这就是人类实践,这就从根本上丢失了真正的客观存在。人在实践中“关于他通过自身而诞生、关于他的形成过程,他有直观的、无可辩驳的证明。因为人和自然界的实在性,即人对人来说作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来说作为人的存在,已经成为实际的、可以通过感觉直观的”。实践是人类的存在方式,是人类直接生存于其中的客观物质活动。人正是在实践活动中确证了世界的物质存在。旧唯物主义者力图撇开人类感性活动,以得到与人无关的“物质本体”(客体本身),把世界“本来面目”设想为这种“物质本体”的集合。然而他们在如此做之时,却将最根本的客观存在——人类与世界的感性互动的实践过程——排除在客观存在之外。因而不可能得到关于世界“本来面目”的认识。正因如此,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实践正是世界向我们展现它的本来面目的出发点与窗口,而且社会现实正是在这种实践活动中生成的。物质生产劳动则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是全部马克思主义的逻辑出发点。由此发展出完全不同于旧唯物主义的“新唯物主义”。与孤立地“自我存在”的客体不同,以物质生产劳动为基础的人类实践活动是人与客体的内在联系过程。因此这种“新唯物主义”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以事物间内在联系作为客观世界发生源的唯物主义。
劳动首先是人与自然界的内在联系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与“自然”不是封闭的“不可人”的物质客体,它们存在的基本前提是“可人性”——通过对方来实现与表达自身的存在。人的生命——他的思想意志和力量必须通过自然事物才能实现和表达出来,使他制造出的劳动产物成为他的作品与他的现实,才能存在。马克思指出,“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同样,自然界必须渗透到人的生命中,表现为人的生命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材料,才可能向人展示它的存在,从而成为社会生活中现实的自然界。
“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人与自然事物在实践中的存在方式,不是孤立的“自我存在”方式,而是彼此渗透到对方中,通过对方来表现自身的存在——这就形成了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又称“辩证联系”,它是事物的存在方式。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正是在这个实践过程中生成的产物。就人所面对的自然界来说,“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同样,人的自然特征也不是开天辟地以来就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在自然界的实践中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劳动)的结果。
劳动不仅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内在联系过程,同时也是人与人的内在联系过程。这种内在联系过程即劳动过程:人类通过分工条件下的社会劳动,不是生产自我服务的产品,而是生产为对方服务的产品。由此建立了通过物与物的关系来实现的“人的生命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我个人的生命表现中,我直接创造了你的生命表现,因而在我个人的活动中,我直接证实和实现了我的真正的本质,即我的人的本质,我的社会的本质。”这是掩藏在物与物的关系背后的人与人之间的内在联系。而在由物质生产活动建立的这种人类生命问的内在联系的基础上,人们通过社会文化也建立了彼此之间的精神性内在联系:通过语言符号系统人们使自己的内心活动渗透到他人的内心中,以力图得到表达与理解,引起人们之间的冲突和协调。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自我存在”,每个人都必须通过他人的生命来实现自身的存在。因此,“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因此,以物质生产劳动为基础的实践活动,作为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内在联系的过程,本身就是最直接、最本真的客观实在。人类正是通过劳动实践创造了历史,创造了人类自身,“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马克思其后的著作不断将这一思想具体化、现实化,将人类历史理解为由物质生产劳动生成生产关系,进而生成上层建筑的“自然史”。由此,马克思创立了他的历史唯物主义。
这种以实践过程为基础的新唯物主义,逻辑上还存在两个问题:这就是实物外的物质世界的客观性问题,以及物质客体与创造物质客体的相互作用的谁先谁后的问题。而这两个问题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先验地假定超越相互联系的物质的存在。而通过对它们的分析,我们得到了真正彻底的唯物主义。
第一,实践外的物质世界的客观性问题。马克思以实践活动作为新唯物主义的出发点,那么,实践之外(包括人类实践出现之前、以及至今仍然是人类实践所及范围之外)有没有物质世界?有没有人类实践之外的“自然辩证法”?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仍然可以基于实践来做逻辑上最彻底的回答。人类实践首先确证了实践所及的物质的客观存在性,然而,实践本身作为自然物之间的内在联系过程(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也决不是“既成的事物”,而是由历史过程所生成,是先前自然物之间内在联系的长期进化的产物。于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自然地延伸为以自然界事物间内在联系为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这种主张整个世界通过事物的内在联系而生成、人类社会通过实践活动而生成的“新唯物主义”,马克思称之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它必然展示为“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这些不同名称的实质内涵完全一致,只是偏重点有所不同。与忽视客体生成之根——物质间的内在联系过程——的旧唯物主义不同,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立足于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整个物质世界的内在联系过程,事物正是这些内在联系的产物。这是人类思想史上最彻底的唯物主义。
第二,“物质实体”与实体间“内在联系”的关系问题。任何内在联系都是已有的“物质实体”通过内在相互联系——即渗透到作为对方的“物质实体”之中,通过对方来实现和表达其存在的过程,因此必须先有“物质实体”,然后才有“物质实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旧唯物主义于是将“物质实体”的先定存在作为一切过程的前提,就是基于此理。然而这些物质实体又是从何而来的?它们决非先定的存在物,而是在事物之间内在联系过程中诞生的。那么,究竟是先有作为物质实体的事物,还是先有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解决这个“鸡生蛋、蛋生鸡”的循环迷*的根本出路,就是事物发展的历史进程:已有的作为物质实体的事物是历史上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结果,同时也是正在进行的事物内在联系的基础与原因。这两者之间不断循环积累,形成了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科学的任务只在于揭示这个历史过程,而不是追溯在这个历史过程之外的原始形态,因为这种历史过程之外的原始形态本身就不存在。这个历史过程本身就是最完整的客观物质世界。世界正是这个不断循环积累的历史过程本身。这种唯物主义是最彻底而完整的唯物主义。
关于这个历史过程的规律,即事物生成过程的规律,它是客观世界的深层规律。而前述四个方面的表层规律,实质上是在事物内在联系中生成的,是内在联系规律的外在结果与表现。
三、深层规律:事物的生成过程
从根本上说,深层规律就是事物通过内在相互联系而生成的规律。内在联系的规律是根本规律。我们通常用“对立统一规律”来刻画这种内在联系过程。如前所述,实践辩证法是它的最典型的表达形态:在实践中,人通过对象物来表现自身,对象也通过人来表现自身,因此感性并非关于对象事物的“映像”,而是对象在人身上的表现的存在。这种内在联系必然是以事物的“可人性”为基础的,即一个事物必须通过其他事物才能实现和表达自身的存在,由此生成它的建立在这种联系基础上的性质。这样就产生了事物之间的运动,使这种内在联系外在地表现出来,形成了事物之间的外在联系。如事物之间的引力相互作用和电磁相互作用本质上应当是事物的内在联系:某事物的引力质量、电荷及其运动等等,通过引力子、光量子等形式进人其他物质之中,被其他事物所吸收,由此产生了独立事物之间的外部相互作用,如相对运动、接触与碰撞等。事物的内在联系规律是事物外部联系的根源。与表层规律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深层的内在联系规律不仅能够解释现有事物的外在联系,而且还能够进一步刻画这种外在联系的历史演变过程与未来的变化趋势,将各种各样的外在联系统一于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之中。
而在以这种内在联系为根源来解释前述表层规律之时,将会使这些表层规律获得极为丰富而深刻的内涵,由此衍生出关于事物发展的历史过程的规律。
第一,对表层规律中事物性质的规律与事物分类的规律进行发生学的追溯,将会发现掩藏其后的深层规律——关于事物性质的生成规律与事物谱系的发展规律。事物本性不是自身固有的“孤立的自我实在”,而是通过事物之间内在联系来实现和表达出来,并且通过内在相互联系而生成和发展的。对这种内在联系过程的具体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关于各种性质如何生成的规律。例如,对社会劳动过程的分析,可以得到商品的交换价值如何生成的规律。狭义相对论告诉我们:物体质量、空间尺度与事件的时间间隔必须在特定的坐标系的测量过程中才能生成,由此得到用洛伦兹变换式表达出的规律。而由这种内在联系过程所产生的事物性质,一旦成为事物的分类根据,于是就得到了这种分类在相互联系过程中的历史发展轨迹,也即得到了事物谱系的发展规律。最典型的例子是达尔文进化论。在达尔文之前人们已经发现了当代生物的分类体系。而达尔文进化论则揭示了各个种类生物如何在内在相互联系过程中生成:正是通过生物与自然环境的内在联系、生物之间的相互作用,生成了各个生物种群及其性状,从而产生了当代生物的分类体系。今天的世界物质分类乃是历史上事物内在相互作用的历史积累的结果。是历史过程的凝固。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历史过程的时间转化为事物的空间分布,形成了具有各种本性的事物的分类系统,从而使静态的分类规律转化为宏大的历史演化规律——生物进化谱系的规律。
第二,对事物的组织结构规律的追溯,将会发现掩藏其后的深层规律——关于生成元的规律及其历史积累所形成的系统结构演化规律。表层规律通过对事物结构的空间解剖找出了组成事物的基本单元(“砖块”),并且通过这些砖块间的外部相互作用来解释事物的结构。而在生成论规律观看来,这些基本单元及其结构都是事物内在联系过程不断积累所生成的结果。因此,对这个不断积累的生成过程进行分析,我们将会找到最基本的生成过程——生成元,它实质上就是作为过程单元的事物的内在联系过程。而生成元的反复迭代,不断积累,于是形成了事物现在的关系及其结构。正如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卡丹诺夫(L.P.Kadanoff)说的:在自然世界中观察到结构的丰富性并不是物理定律复杂性的结果,而是极其简单的定律多次重复应用而产生的。揭示事物过程的基本单元——生成元的规律,成为深层规律的极其重要的内容。黑格尔哲学中的“否定之否定”可以理解为哲学上的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生成元。而对于具体事物的具体过程,则需要具体分析以得出其具体的生成元。马克思对简单资本扩张过程的分析,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生成元”。在现代自然科学中,则有“分形几何”与“系统动力学”中的各种用数学公式或数学操作表示的生成元,它生成了自然界各种丰富复杂的几何图形与系统结构,这些结构正是这种历史过程的循环积累的结果。这个结论具有普遍意义:生物结构能够通过生物体的DNA与外在环境的相互作用(这个过程由基本的生成元所构成,如DNA的复制、蛋白质的生成等等)来解释,而DNA本身的结构也可以通过生物进化过程中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来解释。中国社会结构、西方社会结构都能够通过该社会中人们实践过程中的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内在联系来解释,因为这些结构是在实践过程中生成的。与表层的结构规律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深层的内在联系规律不仅能够解释现有事物结构如何生成,从而得到事物结构的科学,而且还能够进一步刻画事物结构如何生成的历史演变过程与未来的变化趋势,形成关于事物结构历史发展的科学。
第三,对事物结构的运行规律的追溯,可以得到关于事物运行方式的历史发展的规律,例如各种周期律。结构与功能本来就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结构是功能所依附的实体,而功能则是结构的运行方式。因此事物间内在联系在生成事物结构的同时,也必然同时生成了该事物结构的功能,其规律即是这些结构的运行规律。事物的运行方式的规律,与事物的结构一样,都是作为相互作用生成元作用的历史积累,因而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中。这种历史积累必然造成事物运行方式的周期性变化,即形成事物运行过程的周期律。封建社会内部矛盾所产生的生成过程,造成了其运行过程的周期律——农民周而复始地起义,封建社会结构及其运行方式周而复始地毁灭与重建。资本主义运行过程的历史积累,则造成了资本主义经济系统的周期性危机。这些深层的运行方式变化的周期性规律,由最小的过程单元——生成元的历史积累而成,从而成为这种生成元的宏观展现。我们将此种现象称为系统的“自相似性”。
因此,事物的内在联系(或辩证联系)是事物的规律之源,是规律的规律,并且在找到规律根源的同时,还指出了表层规律的历史变化与未来发展趋势。正因如此,“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所谓对立统一,即事物的内在联系——事物通过内在联系,任何事物必须通过人为对立面的他物来实现与表达自身,从而实现了不同事物之间的内在统一,并且在这种内在联系中不断发展变化。它不同于黑格尔式的封闭的自我否定规律,而是一种不断向外界开放的规律——因为任何事物必须突破自身,通过其他事物来实现和表现自身,从而造成自己和他物的共同发展,这种发展表现为事物的自我否定,表现为量变与质变,而这种自我否定和量变质变乃是内在联系所产生的结果。因此,深层规律的原始起源是事物间的内在联系规律。而其最高产物则是事物及其系统结构与功能的生成和发展规律。
*的十六大以来,我们*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在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十六届六中全会又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战略。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是伟大战略的两个方面,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发展观是对发展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作为发展的最高理念,发展观回答了“什么是发展、为什么发展和怎样发展”这样一些基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目标、基本内涵、总体思路、模式选择和根本动力,是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升华,是我们*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经济社会发展是有内在规律的。一切社会活动的正确性,都取决于人们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变革的深化,使社会生产和生活在内容上日趋丰富生动、复杂多样,这就要求我们正确处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之间的关系,尊重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深入探索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抑制和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从而卓有成效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文化和社会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以人为本突出强调了发展的为民性、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这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规律。
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遵循客观规律,运用多种手段,就能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生产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上使全体社会成员的尊严都得到维护,权利都得到保障,价值都得到提升,从而促进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的活动都是有意识有目的的。对于人的活动来说,目的是十分重要的,但目的作为一种观念性的东西,它的实现必须通过一定的手段,即手段是实现目的的前提和基础。以实践为基本特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承认目的的重要性,但并不因此而否定手段的重要作用,相反它必然尊重手段的价值。在一定条件下甚至认为手段的价值高于目的。重视目的而轻视手段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相分离的一种具体表现。列宁在《哲学笔记》中以赞同的态度转引了黑格尔的一句话:“手段是比外在合目的性的有限目的更高的东西。”事实证明,轻视手段不仅严重损害人们在实践中对手段的积极配置,而且直接损害目的本身,使某种合理的目的因手段的匮乏或不力而付诸东流,难以实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目的,发展生产力是达到目的的手段。首先,生产力的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条件。纵观人类历史,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人们为了能够生存,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生活资料,就必须进行物质生产,这是第一位的历史活动。这一活动从根本上决定并制约着全部社会生活领域,决定并制约着人类总体历史的进程及其趋势。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任何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都起源于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构成了社会不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全面发展的新的社会形态,经济、**、文化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称”,都要以发展生产力为基础。正如邓小平所说:“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1
其次,生产力的发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的的实现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从发展生产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看,发展生产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条件。古往今来,贫困是社会不和谐最主要的根源,而发展是消除贫困的根本途径。富裕不一定和谐,但贫困必然导致不和谐。马克思曾经指出,如果没有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就只会有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然重新开始争夺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只有生产力发展了,物质财富才会增加,才能为消除两极分化,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物质条件;才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保持国家的稳定,使人民安居乐业,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实现社会的和谐。今天社会主义国家的种种不足和缺陷,可以说都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有关。如果生产力老是上不去,连社会主义制度都保不住,还谈什么和谐社会呢?!
二、民主法制、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系统的目标。从价值目标讲,和谐社会是一个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全面和谐的社会,它既要达到人与人的和谐,又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既要达到我国各社会阶层、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又要争取外部世界格*的和谐发展;既要促进经济、**、文化等社会各子系统之间的和谐发展,又要促进各子系统内部的和谐发展。从现实而言,和谐社会是一个经济繁荣、**文明、社会秩序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公平正义的社会,分配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分配正义对和谐社会之所以重要,不仅在于它的手段性——直接影响人们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性,而且还在于它的目的性——分配正义是人类世代向往的理想目标,是人类美好生活的基础,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公平和正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核心价值取向。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就要在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这个关键环节上求得新突破。
公平正义是在民主法制的基础上实现的。*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从制度的视角来解读,和谐社会在某种程度上是崇尚分配制度正义的法治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价值追求。正义是制度的首要价值,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律制度也是“一种配给制度”,是一种追求正义的分配制度。诚如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所说,在一个健全的法律制度中,秩序与正义这两个价值常常是紧密相联、融洽一致的。“一个法律制度若不能满足正义的要求,那么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它就无力为**实体提供秩序与和平。但在另一方面,如果没有一个有序的司法执行制度来确保相同情况获得相同待遇,那么正义也不可能实现。因此,秩序的维续在某种程度上是以存在着一个合理的健全的法律制度为条件的,而正义则需要秩序的帮助才能发挥它的一些基本作用。为人们所要求的这两个价值的综合体,可以用这句话加以概括,即法律旨在创设一种正义的社会秩序。”2
法律有关权利、义务的分配,对社会财富及收入的分配有重要的影响。作为一种制度性和结构性的正义,分配正义所涉及的广度与深度远远超出收入的分配,它关系到各种社会基本资源在人与人之间、人民与**之间的分配。这些重要资源的分配将决定此后的生活方式和收入分配,等等,所以,它是一个社会的基本制度或国家大法的主要内容。总之,分配正义是当代制度文明的重要价值,也是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制度性的文明特质。分配正义是和谐社会中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有序发展的制度保障。和谐社会是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社会经济的运行只有在良好秩序的状态下,才能得到理想的效益,人与人之间只有信守诺言、不尔虞我诈,才能在经济活动中建立和巩固那种协调互助的合作关系,个人和社会才能共同发展。任何一种秩序都要有一定的环境,良好的秩序需要有良好的制度环境。而良好的制度环境的生成与秩序的维系离不开人的努力,离不开正义的信念,也许这种信念是潜意识的,但却是不可或缺的。分配正义就是要通过制度安排在社会成员或群体成员之间对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进行合理配置,从而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相反,如果分配不公正,人们就会感到不公平,就会产生不满情绪,社会就不会安定。因而,分配正义是和谐社会有序发展、人们安居乐业的重要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分配制度总体上是趋向合理的,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改变单一的分配制度,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下,我国原有的利益格*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上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日渐突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分享出现一些失衡现象。如果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调整和解决,就会在各个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造成对立,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因此,*和**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从坚持以人为本的高度,进一步调整并不断优化利益分配格*,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的完整的社会公平体系。要使社会公正政策化。要依循公正原则制定和调整方针政策,努力使各项方针政策既能保证相关的社会公正要求落到实处,又对促进各个方面的社会公正发挥强有力的导向作用。要使社会公正制度化,切实把公正原则深入贯彻到制度建设中去,把体现和维护社会公正作为完善制度的根本取向,从而用具体制度来保障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的公正。并采取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措施,让不同利益主体按照各得其所的原则分享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都能越来越多地获取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上来。
三、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
科学发展观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质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人的发展,是发展的实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非常重视人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宣言》中指出:“代替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后来人们把这段话称为“自由人的联合体”。过去,由于受“左”的思想的影响,“人”、“人性”、“人道”、“人道主义”几乎成为。*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重新明确了人是最高价值目标。
同志提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要脚踏实地地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所谓人的全面发展,现阶段就是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以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把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到更重要的位置,这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转变。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就是“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表明,人的素质的高低、受教育程度,人的价值观念、思维能力、行为方式和创新意识等直接决定了人们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作用,尤其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日新月异的情况下,人的素质对发展先进生产力已经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全面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才能积极推动社会发展。
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首要素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要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这就突出了道德建设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提高人的科学文化素质,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素质。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传播知识技能、培养思想品德、发展智力和体力的活动。教育是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人才的重要摇篮。在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业人才方面,在提高人的创新能力和提供知识、技术创新成果方面,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发展教育不仅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根本要求,也是发展先进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要求。科学是正确反映客观世界发展规律的知识系统。科学是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力量源泉。它本身是彻底革命的,其认识功能在于促进人类意识形态的变革与发展,使人类从旧思想旧传统中解放出来,促进思想的革命化与科学化。
提高人的身体健康素质,是人的全面发展的保证,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素质。健康的体魄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本钱和载体,极为重要。身体素质包括体魄健康和心理健康。人的身体是人才素质的物质基础,良好的身体素质是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可以增强人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能量,是其学好文化科学知识的重要保证。现代社会,无论是学习和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还是适应紧张的社会生活和工作,都离不开强健的体魄。因此,要教育人民积极参加体育运动,掌握健身的基本知识、技能,养成经常锻炼和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促进身体健壮,全面发展体能,提高机体适应环境和抵抗疾病的能力,切实增强人民体质。
四、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是合规律与合目的的统一
在唯物史观看来,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即它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性,与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这两者是统一的。没有人的创造历史的活动,就没有历史,但人的活动又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每一代人所遇到的客观历史条件都是给定了的,任何人都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而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又不是在人的活动之外,而是通过人们的活动体现出来的,这种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与人在历史活动中追求的目的性是内在统一的。
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美的规律来建造。”在这里,“任何一个种的尺度”包括了客体尺度和主体尺度。客体尺度指向对象、客体的本性、规定性和规律性,要求主体活动合规律性、合历史必然性。主体尺度指向人或主体的结构、本性、目的、利益、需要等内在规定性,要求人的活动应当是合目的性的。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就是在对象、客体所提供的可能性空间范围之内,不断实现主体自身目的、满足主体自身需要的过程。
合规律性就是说人类的实践活动必须遵循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否则就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它考察的是工具、手段和方法是否合理的问题,属于理性认知方面的范围。合目的性则是指满足不同群体的人的需要,它主要关注的是动机和目的是否正当、是否合理的问题,是一个价值论的范围。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两个方面,二者内在地要求统一起来。在科学的视野里,世间万事万物的发展都有其固有的客观规律,人类社会也不例外。社会是以人为主体,以自然界为环境,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多种要素构成的复杂有机体,这些要素之间按一定的规律相互作用。人们在创造历史的活动中必须正确处理人的主观能动性同客观规律的关系,尊重规律,按照规律办事,但不能创造规律、违背规律。
科学发展观正是我们*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新型发展观,是尊重客观规律的发展观。它既贯穿着唯物辩证法,要求人们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看待发展问题,又贯穿着唯物史观,立足人类历史活动的实践过程、特别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实践过程,对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两大关系系统进行了科学归纳,深刻揭示了社会有机体系统相对于经济、**、文化的独特运动规律和特点,进一步深化了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认识,反映了我们*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重大创新。
同志指出:“认识规律、把握规律、遵循和运用规律,是坚持求真务实的要求。”我们当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是既要自觉地遵循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又要以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以人为本”和“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中国共产*人提出的符合客观规律的最高宗旨;“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人民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是合目的性的具体体现。在唯物史观中,“以人为本”与承认社会发展的合规律性是有机地、辩证地统一在一起的。人类社会发展包含有主体的价值取向、主体力求超越现存状况的目的性,这同作为实践主体的人都是有意识、有目的的存在物直接相关,本质在于人的理想总是指向自由和全面发展的。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所包含的“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思想,都体现了这个合目的性方面。
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及其现实的满足程度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因为人类追求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正是人类需要无限递增的丰富性和不断再生性,促成了人类社会的持续性发展。我们的一切社会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都是为了人,不是为了活动而活动,为了发展而发展。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的素质的提高、人际关系的升华、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的满足,因而是合目的性的具体体现。
综上所述,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文化和社会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就能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所以说,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理论典范,体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辩证统一。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137.
1.意识
起源: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生理基础: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本质: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无论正确的意识还是错误的意识,都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的形成离不开社会实践。
人的意识的能动性特点和表现:
人的意识在改造客观世界时能动作用的体现:
人的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人的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即正确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阻碍作用。人的意识对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即高昂的精神,可以催人向上,使人奋进;萎靡的精神,则会使人悲观、消沉,丧失斗志。
【原理内容】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主观符合客观。
【原理内容】人的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正确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阻碍作用。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意识,克服错误的意识。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
①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尊重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从客观存在的事物出发。
②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③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把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
④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既要反对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意志主义,又要反对片面强调客观条件,安于现状、无所作为的思想。
规律是指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原理内容】规律是普遍的,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规律是客观的,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必须遵循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6.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相统一辩证关系原理
人的主观能动性是指人们认识、改造世界的能力以及在认识、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具有的精神状态。
【原理内容】人们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客观规律面前,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认识和利用规律。
辩证唯物主义物质概念认为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辩证唯物主义物质概念概括了宇宙间一切客观存在着的事物和现象的共同本质,而不是指某一种物质的具体形态。
物质世界的特性是客观实在性。物质世界的根本属性是运动。
8.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世界的真正统一就在于它的物质性)
【原理内容】自然界是物质的,人类社会的产生、存在、发展及其构成要素,也具有客观的物质性。人的意识是在劳动中伴随着人和人类社会一起产生的。因此,物质世界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世界,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就在于它的物质性。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尊重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从客观存在的事物出发。
【原理内容】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反对离开运动谈物质的形而上学。反对离开物质谈运动的唯心主义。
10.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统一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反对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的不变论。反对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的相对主义。
11.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的认识方法
(1)要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2)坚持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3)坚持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时,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抓住主流。
(4)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不是均衡论;重点论是两点中的重点,不是一点论。
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事物内部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把不同质的事物区分开来;
(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只有把握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找到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1)含义:辨证的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
(2)辨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克服旧事物中过时的消极的内容,保留旧事物中积极合理的因素。
15.实现新事物的产生和促进旧事物的灭亡的根本途径
(2)不仅尊重书本知识,尊重,还要立足实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实现理论和实践的创新与发展。
辩证法按其本质来说,是批判的革命的和创新的。
因为(1)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肯定的理解中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必然灭亡的理解;(2)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从不断运动中,因而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3)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
18.辩证法的革命精神和批判性思维的要求是什么?
(1)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要求我们突破与实际不相符合的成规陈说,破除落后的思想观念;
(2)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要求我们注重研究新情况,善于提出新问题,寻找新思路,确立新观念。
唯物辩证法与行而上学的分歧是什么?根本分歧是什么?
(1)分歧:辩证法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而行而上学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
(2)根本分歧: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1.商品的两个基本属性是使用价值和价值
2.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货币的基本职能是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
3.纸币的发行量必须以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为限度。
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待售商品量×价格水平÷货币流通速度。
如果用100单位外币兑换成更多的人民币,说明外币的汇率升高;反之,则说明外币汇率跌落。
5.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商品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1)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①一般说来,价格上升,购买减少;价格下降,购买增加。
②不同商品的需求量对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是不同的。价格变动对生活必需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小,对高档耐用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大。
③消费者对既定商品的需求还会受到相关商品价格变动的影响。(互为替代品/互补商品)
(2)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①调节生产规模②提高劳动生产率③生产适销对路的高质量产品
8.影响消费的因素:主要是居民的收入(当前可支配收入、对未来收入预期、社会总体消费水平)和物价水平。
消费结构是指各类消费支出在消费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
变化的方向遵循由生存需要到发展需要再到享受需要。
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重。
恩格尔系数过大,必然影响其他消费支出,特别是影响发展资料、享受资料的增加,限制消费层次和消费质量的提高。恩格尔系数减小,表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消费结构改善。
11.影响人们消费行为的消费心理主要有:从众、求异、攀比、求实心理
1.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关系
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
第二,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3.如何使公司(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如何经营才能成功)
(2)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
(1)*和**的就业政策:*和**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
(2)劳动者:每个劳动者都要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
①树立自主择业观②树立竞争就业观③树立职业平等观④树立多种方式就业观
投资方式有:
(1)存款储蓄:特点是灵活方便,比较安全,收益低。(商业银行主要业务是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和结算业务。)
(2)购买股票:高风险、高收益
(3)购买债券:稳健的投资
(4)购买商业保险:规避风险的投资
注意:
(2)要注意投资的多样化,不应只*限在银行储蓄上,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给我们带来了跟多的投资机会。
(4)投资既要考虑个人利益,也要考虑国家利益,做到利国利民,不违反国家法律、政策。
1.我国初级阶段的个人消费品分配制度
我国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我国的分配方式主要有:
(3)按生产要素分配(生产要素主要有劳动、资本、技术土地和管理等。)
(1)收入分配的公平,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①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我国实现社会公平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
②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③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另一项重要举措。
完善分配政策,加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通过加强税收调节,整顿分配秩序,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防止
调节财政支出,保护中低收入者的经济利益,减轻老百姓的经济负担。
增加社会保障支出,使更多的人特别是中低收入者能够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3.效率和公平的辩证关系是什么?怎样实现二者的统一?
第一,两者有一致性.一方面,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另一方面,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