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是干什么的(案例研读|杜绝假货,电商平台该做什么?)
时间:2023-12-06 01:41:35 | 分类: 基金问答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案例研读|杜绝假货,电商平台该做什么?
随着市场的不断规范,无论是电商平台还是工商监管部门都加大了对盗版和假货销售的监管和处置力度。但是即便如此,盗版和售假事件在网络交易平台上依旧频频发生。以阿里巴巴公司为例,其曾宣称曾花费超10亿元来治理旗下淘宝网的假货,不过目前看来也并未彻底解决假货盗版屡禁不止的现象。
那么,在防范和杜绝假货上,法律对电商平台有何要求?电商平台对于销售的商品负有何种程度的检查和监督的义务?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对平台上的假货负责?本期周公便对电商平台的相关义务做一个归纳。
【规则摘要】
1.网络服务商对于商品侵权事件具有事前审查和事后补救的义务。具体而言,网络服务商应当对网络商店进行身份审查、制定售假制裁规则并在显著的地方予以公布,以及在商标权利人或第三人提出网络商店售假并证实后,积极删除相关信息。但是,网络服务商没有义务对网络商店所售商品的商标合法性进行审查。
——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陈仰蓉侵犯商标权案【(2006)穗中法民三初字第179号】
2.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于网络商户的侵权行为一般不具有预见和避免的能力,故不当然为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如果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知道网络商户利用其所提供的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而仍然为侵权行为人提供网络服务或者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则应当与网络商户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衣念(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杜国发侵害商标权纠纷案【(2011)沪一中民五(知)终字第40号】
3.电商平台在接受投诉后并不必然需要对被投诉商品立即采取删除和屏蔽措施,但是将有效的投诉通知材料转达被投诉人并通知被投诉人申辩当属电商平台应当采取的必要措施之一。否则,电商平台应当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威海嘉易烤生活家电有限公司诉永康市金仕德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2015)浙知终字第186号】
【规则详解】
1.网络服务商对于商品侵权事件具有事前审查和事后补救的义务。具体而言,网络服务商应当对网络商店进行身份审查、制定售假制裁规则并在显著的地方予以公布,以及在商标权利人或第三人提出网络商店售假并证实后,积极删除相关信息。但是,网络服务商没有义务对网络商店所售商品的商标合法性进行审查。
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陈仰蓉侵犯商标权案【(2006)穗中法民三初字第179号】
案件简介: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在1978年就在中国注册了“PUMA”商标、“豹图形”商标和“PUMA及豹图形”商标。商标注册后获得巨大成功,成为在中国少数几个世界驰名的运动系列品牌之一。被告一享有所有权和经营管理的淘宝网为43932个PUMA产品网络商店提供支持平台,这些网络商店遍布全国,全国性地销售PUMA侵权产品,对品牌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此外,在淘宝网上由被告二陈仰蓉所经营管理的网络商店也在广州大量销售PUMA侵权产品,侵犯了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原告造成了损害。原告认为,被告一淘宝公司违反了网络服务商的事前审查义务和事后补救义务,据此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且由被告一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法院认为:关于被告一是否违背事后补救义务的问题,只有当商标权人指出网络商店的侵权事实,并提交相应的证据证实,被告一才有义务删除相关的信息。原告虽然指出包括被告二在内的网络商店侵权,但其三次致函都没有提交侵权方面的证据,而且在被告一要求其提交这些证据的情况下明确答复暂不提交。因此,被告一在此情况下没有删除其指定的信息并没有违反事后补救义务。
关于被告一是否违背事前审查义务的问题,法院结合原告主张,对被告是否违反了事前审查义务做了以下论述:
(1)关于原告称被告具有对网络商店的身份审查义务。这其实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网络服务商义务的应有之义。为履行其报告义务,网络服务商必须对网络商店的身份进行审查,掌握其真实的身份情况。淘宝网规定,用户要在淘宝网销售物品须通过实名认证,包括个人认证和商家认证。个人认证是对年满18周岁以上的用户所进行的身份证认证(可用证件还包括护照、驾照、军官证、户籍证明),商家认证是对具有法人资格的商家所进行的认证。被告一没有违反对网络商店的身份审查义务。
(2)关于原告称被告具有对网络商店所售商品的商标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义务。法院认为,商标合法性审查并非是网络服务商的义务,理由如下:首先,商场对专柜所售商品的商标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不是商场的法定义务;其次,网络服务商仅是为网络商店提供交易平台,网络商店的销售行为在法律上不应视为网络服务商的行为;最后,网络平台提供的商品信息是海量的,履行该项审查义务超出网络服务商的能力范围。
(3)关于原告称被告具有制定售假制裁规则并在显著的地方予以公布的义务。法院认为,2005年6月9日的《淘宝网服务条款》规定,用户在淘宝网网上交易平台上不得买卖国家禁止销售或限制销售的物品,不得买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物品。2005年6月9日的《投诉规则》规定商标权人可以对淘宝网用户出售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投诉,淘宝网查实被诉事实后可以针对具体情况对被诉用户采取查看、警告、限权、冻结和查封等措施。因此,被告一并没有违反制定售假制裁规则并在显著的地方予以公布的义务。
鉴于起诉时被告二已经停止了侵权行为,法院遂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于网络商户的侵权行为一般不具有预见和避免的能力,故不当然为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如果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知道网络商户利用其所提供的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而仍然为侵权行为人提供网络服务或者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则应当与网络商户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衣念(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杜国发侵害商标权纠纷案【(2011)沪一中民五(知)终字第40号】
案情简介:原告衣念公司经依兰德有限公司许可,享有第1545520号注册商标和第1326011号注册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其生产的TEENIEWEENIE等品牌服装拥有很高的知名度,曾获得2009年度上海名牌称号。原告衣念公司发现淘宝店主杜国发通过淘宝网销售侵权商品,先后7次向淘宝公司发送侵权通知函,被告淘宝公司审核后先后7次删除了杜国发发布的商品信息。杜国发并未就此向衣念公司及淘宝公司提出异议,淘宝公司也未对杜国发采取处罚措施。直至2010年9月,淘宝公司才对杜国发进行扣分等处罚。
原告认为,淘宝公司在知道杜国发以销售侵权商品为业的情况下,依然向杜国发提供网络服务,属于继续纵容、帮助杜国发实施侵权行为。故原告请求法院判令杜国发、淘宝公司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及维权支出5万余元。
法院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及时删除侵权信息是其免于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之一,但并非是充分条件。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信息后,如果网络用户仍然利用其提供的网络服务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则应当进一步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制止继续侵权。哪些措施属于必要的措施,应当根据网络服务的类型、技术可行性、成本、侵权情节等因素确定。具体到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商,这些措施可以是对网络用户进行公开警告、降低信用评级、限制发布商品信息直至关闭该网络用户的账户等。
淘宝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商,完全有能力对网络用户的违规行为进行管理。淘宝公司若能够严格根据其制定的规则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虽不能完全杜绝网络用户的侵权行为,但可增加网络用户侵权的难度,从而达到减少侵权的目的。就本案而言,淘宝公司除了删除商品信息外没有采取其他任何处罚措施。在7次有效投诉的情况下,淘宝公司应当知道杜国发利用其网络交易平台销售侵权商品,但淘宝公司对此未采取必要措施以制止侵权,杜国发仍可不受限制地发布侵权商品信息。淘宝公司故意为杜国发销售侵权商品提供便利条件,构成帮助侵权,具有主观过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电商平台在接受投诉后并不必然需要对被投诉商品立即采取删除和屏蔽措施,但是将有效的投诉通知材料转达被投诉人并通知被投诉人申辩当属电商平台应当采取的必要措施之一。否则,电商平台应当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威海嘉易烤生活家电有限公司诉永康市金仕德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2015)浙知终字第186号】
案情简介:原告嘉易烤公司称,永康市金仕德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仕德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天猫商城等网络平台上宣传并销售侵害其ZL200980000002.8号专利权的产品,构成专利侵权;原告在向电商平台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猫公司)投诉时,天猫公司以材料填写不完善为由作出审核不通过的处理,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原告遂起诉金仕德公司与天猫公司构成共同侵权。
法院认为:关于天猫公司在本案中是否构成共同侵权,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中的“通知”内容应当包括权利人身份情况、权属凭证、证明侵权事实的初步证据以及指向明确的被诉侵权人网络地址等材料。符合上述条件的,即应视为有效通知。本案中,天猫公司确认嘉易烤公司已于2015年2月10日委托案外人张一军向淘宝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上传了包含被投诉商品链接及专利侵权分析报告、技术特征比对表在内的投诉材料,且根据上述投诉材料可以确定被投诉主体及被投诉商品。
天猫公司对嘉易烤公司投诉材料作出审核不通过的处理,其在回复中表明审核不通过原因是:烦请在实用新型、发明的侵权分析对比表表二中详细填写被投诉商品落入贵方提供的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点,建议采用图文结合的方式一一指出。但是,天猫公司的上述要求并非权利人投诉通知有效的必要条件。况且,嘉易烤公司在本案的投诉材料中提供了多达5页的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表现的技术特征对比表,天猫公司仍以教条的、格式化的回复将技术特征对比作为审核不通过的原因之一,处置失当。
此外,天猫公司作为电子商务网络服务平台的提供者,基于其公司对于发明专利侵权判断的主观能力、侵权投诉胜诉概率以及利益平衡等因素的考量,并不必然要求天猫公司在接受投诉后对被投诉商品立即采取删除和屏蔽措施,对被诉商品采取的必要措施应当秉承审慎、合理原则,以免损害被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将有效的投诉通知材料转达被投诉人并通知被投诉人申辩当属天猫公司应当采取的必要措施之一。否则权利人投诉行为将失去任何意义,权利人的维权行为也将难以实现。而在本案中,天猫公司未履行上述基本义务的结果导致被投诉人未收到任何警示,从而造成损害后果的扩大,应当就损害的扩大部分与金仕德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小结
由于网络平台对于利用其平台的网络商店的侵权行为一般并不具有预见和避免的能力,所以其并不因为网络网店的侵权行为而当然地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这并意味着网络平台就此可以“高枕无忧”。从上述案例中,我们仍可以归纳出网络平台必须履行的义务:
(1)事前审查义务。包括网络平台应当对网络商店进行身份审查、制定售假制裁规则并在显著的地方予以公布等;
(2)事后补救义务。在商标权利人或第三人提出网络商店售假并证实后,网络平台应积极删除相关信息,并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侵权行为再次发生;对于未经证实的有效投诉,电商平台也有义务将投诉通知材料转达被投诉人并通知被投诉人申辩。
近期文章精选
【世界杯专题】喝酒流泪看德国队惨败,会惹上官司吗?
【世界杯专题】C罗为何不穿自家西装,霸道总裁遇上代言冲突咋办?
熊孩子重金打赏主播,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复仇者联盟3霸屏,漫威宇宙是如何缔造的?
崔永元爆料“阴阳合同”,揭开明星避税“新套路”
(编辑:刘宗鑫)
啥叫电商平台?
电子商务平台是企业或个人进行网上交易洽谈的平台。 企业电子商务平台是企业在互联网上开展业务活动的虚拟网络空间,是保证企业顺利运营的管理环境。它是协调、整合信息流、货流、资金流有序、相关、高效流动的重要场所。 企业和商家可以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支付平台、安全平台、管理平台等共享资源,有效、廉价地开展自己的业务活动。 商家业务发展比较低级,很多业务仅以浏览为主,需通过网外的方式完成资金流和物流,不能充分利用Internet无时空限制的优势,建立一个业务发展框架系统,规范网上业务的开展,提供完善的网络资源、安全保障、安全的网上支付和有效的管理机制,有效地实现资源共享,实现真正的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是做什么的?
电子商务公司一般指公司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进行的各类商业活动,主要指从事通过互联网信息和技术,参与货物或者服务、知识产权等交易。通过互联网使卖家和买家在没有面对面的情况下,就可以实现商务活动或交流。买家和...
电子商务到底是做什么的
电子商务是通过电子类媒介进行商务活动的总称。例如像淘宝,网易,拍拍等。这些网站就是第三方提供平台,以B2BB2C的形势在做商务活动。
木头虫来自网电商平台是干什么的?
大概是木材交易平台吧
木头虫网电商平台是干什么的?
大概是木材交易平台吧
电子商务平台主要功能有哪些?
电子商务可提供网上交易和管理等全过程的服务,因此它具有广告宣传、咨询洽谈、网上订购、网上支付、电子帐户、服务传递、意见征询、交易管理等各项功能。
电子商务将改变企业的生产方式,由于电子商务是一种快捷、方便的购物手段,消费者的个性化、特殊化需要可以完全通过网络展示在生产商面前,为了取悦顾客,突出产品的设计风格,制造业中的许多企业纷纷发展和普及电子商务。
因特网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也成为电子商务的内在特征,并使得电子商务大大超越了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所具有的价值,它不仅会改变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而且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与结构。
电商主要是干什么的?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跨境电商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趋势。在未来,跨境电商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并且会呈现出以下几个趋势:首先,跨境电商将更加注重品牌建设。在过去,消费者对于品牌并没有太多的关注,他们更加关心产品本身。但是,在未来,品牌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消费者需求的升级,品牌才能够成为消费者购买决策中的重要因素。其次,跨境电商将更加注重用户体验。在过去,很多跨境电商平台都存在着用户体验不佳、物流配送慢等问题。但是,在未来,这些问题将被逐步解决。通过技术手段和物流网络的优化,跨境电商平台将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第三,跨境电商将更加注重社交媒体营销。在过去,大部分跨境电商平台都采用搜索引擎广告等传统的营销方式。但是,在未来,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和用户数量的增加,跨境电商平台将更加注重社交媒体营销,通过社交媒体平台与消费者建立更紧密的联系。最后,跨境电商将更加注重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在未来,跨境电商平台将依靠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来提高运营效率、优化用户体验,并且预测市场需求。领猫服务市场,致力于为全球纺织服装行业卖家,提供完整的供应链解决方案。找工厂,找现货,找服务,找圈子,关注公众号「领猫服装供应链」,帮你一站式解决难题。
不赚消费者的钱!这家O2O电商平台想干嘛?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自古以来,商场如同战场,没有永远的赢家,亦无翻不了身的“咸鱼”。刘强东凭借京东以530亿元人民币的财富位列《胡润百富榜》第九,而一直高居话题榜首的马云更是凭借阿里巴巴跻身《新财富500富人榜》第三名。电商,已然成为吸金的黑马,为各自的主子挣得最多的销量和最大的利润。然而,睡客网的出现打破了“无*不商”的魔咒,他声称不赚消费者的钱,那他究竟想要做些什么?
与众不同,低调入市
睡客网是由前穗宝集团市场总监陆俊先生于2015年下半年创立的O2O电商平台。虽说是O2O平台,不同于其他将各大商品都汇集一处的平台,睡客网只专注于床垫品类,兼顾床品和软床相关配套产品,力求做到专业化,专一化。
睡客网移动端首页
睡客网可以根据用户地理位置推送附近门店
睡客网的另一重大突破是将线上与线下打通,用户可通过地理位置发送获取附近门店信息,在下单之前前往实体店亲身体验,做到理性消费。这是许多平台可望而不可及的举动。
羊毛出在羊身上?
许多消费者认为,平台都是为营利而生。再好的平台声称不赚消费者的钱,都是瞎忽悠,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但睡客网认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坚决不赚消费者的钱!听起来似乎天方夜谭,但笔者细细思索,也悟出些许苗头来。
①目标远大,做中国最大的寝具电商平台
在中国市场上,电商群雄四起。各大企业都希望通过电商来扭转颓势,获得更多的经济发展。然,这些平台大都按照类似的套路发展,不仅没有突显自身优势和专业,反而使得“线上线下抢蛋糕”的现象频发,二者两败俱伤。
睡客网的出现让我们看到不一样的O2O。励志做中国最大的寝具电商平台,睡客网将重心放于寝具之上,摒弃其余七零八落的销售对象,力求为消费者提供最专业的服务,满足他们的床垫方便购买的需求。
②经营有道,不为蝇头小利赚差价
睡客网与其他平台不同,他有着自己的生意经。当其他企业还处于线上平台与线下门店互掐阶段时,睡客网表明:自己在O2O中扮演引流角色,平台只为用户提供众多品牌的海量产品,订单则交由签约品牌的线下门店,由他们实际完成订单。整个过程,睡客网不参与产品的定价,不从中赚取任何差价。
品牌商通过睡客网在扩大品牌知名度的同时,也从中获得更多的销量;而睡客网作为电商平台,亦从品牌商处得到经济回报,使平台得以持续扩大与发展,实现互利共生。
③让利用户,做优惠资讯的聚合者
作为专业的床垫O2O平台,睡客网不仅为用户提供全面的品牌介绍和床垫信息,更重要的是收集各大品牌床垫的促销资讯,使用户第一时间方便获得相应的优惠信息。睡客网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信息不对称性现象发生,不仅为商家起到“宣传广告”的作用,也让用户从中获得利益。
专业的床垫品牌信息、齐全的床垫材质介绍、及时的床垫促销优惠……睡客网拥有太多太多值得骄傲的立身之本,而他立志要做专业的、良心的电商平台的企业追求,造就了企业不以眼前的小营小利为最终的奋斗目标。笔者想,睡客网的野心远不*限于此,它想要打造一个专业的床垫王国,做一部有分量的床垫“百科全书”。这或许也是睡客网坚持不赚消费者钱的原因之一。
来源:家具迷网作者:林茜
电商具体是做什么工作的?
通俗的讲,电子商务就是基于互联网,依托先进完善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体系开展商业活动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环境,他打破了地域限制,实现了全球的信息共享。因为有了互联网,也把我们的世界变成了地球村。所以,通过互联网在家创业,已成为一种潮流。众多在传统行业经商受挫、或者就业困难的朋友,通过互联网却能够很轻松的发展自己的事业。从此远离就业难、收入低的艰难处境。电子商务作为未来世界经济的趋势和潮流,倍受世界各国的推崇:常收看新闻的朋友,应该能看到8月27日新闻联播首条报道电子商务——报道中这样说:电子商务——它让人们的生活方式变了,消费观念变了,让企业的销售渠道变了,发展方式变了。电子商务正在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新动力!网络零售额从起步到500亿用了十年左右的时间,而从500亿跃升到5000亿,仅仅用了三年。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副所长荆林波说: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的电子商务处在爆炸式的发展期。互联网普及率不断攀升,电子商务由此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世界首富比尔盖茨早在上个世纪就说过:21世纪,要么电子商务、要么无商可务。可见,电子商务对于经济、对于现今的企业,甚至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有着巨大的意义中国创业教父马云曾说过:不做电子商务,五年后您一定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