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开始时间(有没有高手能把LPR、公开市场操作和基准利率的关系讲下?)

时间:2023-12-07 08:47:40 | 分类: 基金问答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有没有高手能把LPR、公开市场操作和基准利率的关系讲下?

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参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2-01-2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SHIBOR和LIBOR有什么区别?

一、表达意思不同1、SHIBOR:abb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InterbankOfferedRate)2、LIBOR:abbr.伦敦银行间拆放款利率二、应用范围不同1、SHIBOR:仅代表中国。2、LIBOR:在国际市场认可程度高,在整个欧洲都能使用。扩展资料:“LIBOR”相关词组介绍:liborrate1、表达意思:款利率2、短语:forwardliborrate远期浮动利率LondonInterBankOfferedRateLIBOR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LondonInter-BankOfferedRate伦敦银行偕行拆放利率;伦敦银行同业拆息;伦敦银行同行业往来贷款利率3、例句:ThecourtdocumentssuggestthatagroupoftradersregularlycontactedoneanothertodiscusshowtoinfluencetheyenLIBORrate.法院公文称一些交易员定期联系另外一些交易员来商讨如何改变日元拆借利率。

关于“我国利率的市场化改革”的论文

第一,中国利率市场化仍处起步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在人民银行的主导下,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若以利率市场化的应有之义来衡量,这一改革还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粗略判断我们目前所处的阶段,可能还没有达到美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即取消Q条例)开始前的水平。在美国开始利率市场化改革时,其早就有市场化的基础利率体系,而且,在金融市场上,存款替代类金融产品的发展已经达到了相当的规模。对比我们目前的情况:首先,基础利率体系(Shibor)仍在建设和完善当中。而且,更重要的是,只要对存、贷款的利率管制存在,Shibor就不能完全由市场决定。这一现实,极大地限制了Shibor的作用及其发展前景;其次,存贷款的替代产品(特别是存款的替代产品)受到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发展规模有限,这也会使存贷款(特别是存款)利率自由化缺乏定价基础。第二,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所面临的倒逼压力不大,改革进程加速的可能性较小。通货膨胀预期对存款增长有一定的压力,但在替代品匮乏且受严格管制的情况下,还不至于形成严重的脱媒现象。而在经济思潮和国际发展趋势方面,金融危机后世界范围内金融管制的强化,也为我们化解了很多外部的压力。第三,制度因素的存在,会对利率市场化形成约束。利率市场化的核心要义,在于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均衡的利率和融资数量。在我国目前的体制下,市场的资金供给面临诸多制度因素的影响。比如,外汇占款、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信贷规模控制等。只要这些因素存在,利率市场化的功能和作用就会受很大的限制。综合以上的判断,我们对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前景提出这样几个观点和建议:首先,从长远看,利率市场化改革对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长期可持续增长,有着积极和深远的意义。但在中短期内,由于改革动力、制度约束以及相关风险方面的原因,不能、也不应该要求这一改革有较快的进展。而且,从改革的逻辑和顺序看,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其所依赖的制度前提,不能单兵突进。在开始实质性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之前,很多基础性的制度:包括企业、银行的治理结构,银行的退出机制,存款保险制度,外汇管理制度等,都需要取得较大的进展。其次,应在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下,进行适度调整,兼顾各方利益,确保改革的稳步推进。既往的利率市场化改革,采用了“先贷款、后存款”,“先短期、后长期”,“贷款下限、存款上限”的步骤。这种改革思路,事实上是将早期经由存、贷款利率管制为企业提供的补贴,改变成为银行提供补贴。这种补贴的存在,为中国银行业改革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极大的支持,同时也有效地维护了银行体系的稳定。但是,在商业银行的改革基本完成之后,这种补贴的继续存在,事实上已演变成了一种过度保护。建议在未来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或调整中,应在保证银行体系稳定的前提下,有意识地压缩银行的利差空间,将对银行的部分补贴转移给企业以及广大储蓄者,以优化整体经济的产业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最后,具体到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安排上。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是目前最后受到管制的利率,也是未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内容。当然,在其中,人民币存款利率改革应该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所在。从目前看,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条件已经相对成熟,替代品市场发展程度较高、规模也较大,而且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能力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也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因此,可以考虑在未来几年中,逐步加大贷款下浮区间,并直至完全取消。

《金融新格*》连载Ⅰ—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第一章金融改革将进入资产证券化时代

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20世纪60年代麦金农(R.J.Mckinnon)和肖(E.S.Show)关于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的讨论引发了广泛关注,引领了之后70~80年代全球范围内兴起的金融自由化进程。拉美及亚洲国家在20世纪金融自由化过程中,资金账户开放先于国内金融机构现代化导致金融危机爆发,大量实践证明金融自由化次序至关重要。时至今日,金融自由化进程中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揭示的关于利率市场化、本国货币国际化、资本自由流动、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现代化等核心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已经非常清楚。

从历史上看,金融自由化理论与实践交织。70年代金融自由化有激进式、渐进式之分,推出时机有需求尾随型和供给引导型之分。从逻辑上看,大国金融自由化的合理时间节点安排如下:(1)利率市场化完成,(2)金融机构、市场现代化完成,(3)资本自由流动,(4)本国货币国际化完成。

对于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转型和升级的任务繁重,改革进展到当下,进一步推动金融改革势在必行。我国的金融改革与金融自由化几乎同义。金融自由化、现代化意味着资金利率、货币汇率主要由市场真实供需决定,而非**直接管制或控制。金融自由化的主要方向包括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化、金融机构的现代化、金融监管的现代化。我国金融自由化的动力来自改革向纵深方向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

我国采取的发展政策是压制资金利率,居民部门补贴生产部门,通过投资和出口拉动经济增长。这种模式在发展初期的好处显而易见: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过去30年的快速发展。2007年开始的国际金融危机以及近些年愈演愈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从不同的侧面折射出出口-投资导向型的发展模式已走到尽头。后危机时代,我国必须走内需拉动型增长道路,这就要求金融改革向纵深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调节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一、国外利率市场化情况

国外的利率市场化,不论是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还是以韩国、泰国为代表的东亚经济体,或者是以阿根廷、智利为代表的拉美国家,都集中在20世纪70~80年代。主要原因如下:70年代,两次石油冲击带来了世界性的通货膨胀,各国经济普遍出现“滞涨”*面,在利率管制以及金融创新作用下,金融市场比较完善的国家的银行等存款性机构普遍出现“脱媒”现象,而对于智利等拉美国家而言,高通货膨胀则导致了储蓄率下降和存款大量外流,国内资金稀缺制约了经济发展。此外,“滞涨”现象使得长期占主流地位的凯恩斯主义受到人们普遍质疑,以哈耶克、弗里德曼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开始广泛影响各国的金融实践,麦金农和肖提出金融抑制理论以后,金融自由化浪潮席卷全球。

国外的利率市场化主要有两条途径,即渐进式和激进式。欧、美、日等国家普遍采用的是一种渐进式的改革。美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从1970年开始酝酿,直至1986年完成,历经16年,如果以“Q条例”完全废除为标志则要持续到2011年《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的实施;日本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历经17年,直至今天,日本的利率仍然没有彻底地市场化;德国的利率市场化可分为形式的市场化和实质的市场化两个阶段,历时11年;英国和法国也分别经历了10年和20年左右。激进式的典型代表为阿根廷一波三折的改革和智利的超级货币主义实验,这种激进式的改革一方面表现为国家经济状况大幅波动,通货膨胀高企,又表现在改革步伐过大,甚至是利率市场化与金融混业经营、银行私有化、汇率改革和资本项目自由化等其他金融自由化改革同时推进,激进式改革最终均以失败告终。

二、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思路与进程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总体上按照如下思路进行: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央行在《2002年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我国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农村,后城市;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顺序进行。此外,不断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包括:存款准备金制度、再贴现及公开市场操作等主要中央银行间接调控工具的建设,金融市场结构的改革与完善,金融机构竞争机制和监管机制的建立等。

在以上思路的指引下,我国一方面放松利率管制,先是于2004年实现了“存款利率管上限,贷款利率管下限”的阶段性改革目标,后于2013年7月19日放开了贷款利率;另一方面,发展和完善市场利率体系,初步建立了L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代表的短期基准利率和以国债收益率由线为代表的中长期基准利率体系;同时,央行不断完善调控理念和方式,利率已经成为调节经济运行的主要手段之一。

如果把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作为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开端,那么我国利率市场化起于1996年6月,事实上,我国在80年代就开始了逐步放开贷款利率的尝试。

(一)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

这一部分主要包括贷款利率市场化、存款利率市场化和外币存款的市场化。

1.贷款利率市场化

1983年,***授予人民银行在基准贷款利率基础上,上下各20%的利率浮动权。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在于维持管制利率,从而不触动实体经济部门利益;另一方面,通过边际上的市场化,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在金融抑制、产业先行思维影响下,改革有一定程度倒退,1996年5月,为减轻企业的利息支出负担,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由20%缩小到10%,浮动范围仅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1997年,在亚洲金融危机、经济不景气环境下,管制利率弊端日益显现:由于银行对大客户的贷款相当于批发,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相当于零售,管制利率将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一刀切,造成银行没有积极性给中小企业贷款。为扩大中小企业融资,相关人员曾建议将商业性贷款利率上浮上限统一扩大到30%,上浮原则按照信用等级制定。最终结果是自1998年10月31日起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由10%扩大到20%,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由40%扩大到50%,大中型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10%不变。

1999年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再度扩大,县以下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扩大到30%,但对大型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仍为10%,***确定的512家大型国有企业贷款利率不上浮。

进入21世纪,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要进展,金融市场中长期基准收益率曲线的构建为金融机构贷款定价提供了初步基准,金融机构自主定价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中小企业贷款浮动利率的顺利实施也弱化了相关部门的顾虑,贷款利率市场化的外部条件进一步完善。2003年8月,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地区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2倍。2003年12月10日,经***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再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贷款利率浮动上限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确定,而是根据企业的信誉、风险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贷款利率。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下限,保持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不变。

2004年10月,基本取消了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仅对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实行基准利率2.3倍的上限管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下限仍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不变。人民币贷款利率过渡到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的阶段,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

2005月3月,央行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正常贷款利率的上限管理;2006年8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降至基准利率0.85倍;2008年10月,下限扩大到0.7倍。

2012年,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于6月8日、7月6日两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把利率调整与利率市场化改革相结合,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这一方面有利于引导资金价格下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自主定价空间进一步扩大。

2013年7月20日,央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做调整。

2013年9月24日,央行公布了近期推进利率市场化的“任务表”:一是建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二是开展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工作,三是推进同业存单发行与交易。24日,包括工商银行等10家成员在内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立。10月25日,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在试运行1个月后正式运行。贷款基础利率是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

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的实质,类似美国的最优贷款利率形成机制。-般而言,美国最优贷款利率在联邦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00个基点。目前中国存在两个基准利率体系,一是央行公布的1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二是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这两者尚未合并。

2.存款利率市场化

相比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进程要谨慎得多,这主要是因为存款利率市场化要求银行具备健全的产权约束机制和经营体制,否则一旦引起价格恶性竞争,便有可能影响金融体系稳定和安全。

1999年10月,人民银行选取了风险相对可控的机构间批发市场进行利率市场化的初步尝试,批准中资银行对中资保险公司试办5年以上、3000万元以上长期大额存款协议,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2002-2003年,协议存款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已完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改革试点的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004年10月29日,央行决定放开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利率下限。“贷款利率管住下限、存款利率管住上限”旨在一段时间内防止银行恶性竞争,合理保护银行业利润,进而为银行的改革赢得时间。

2005年3月,金融同业存款利率比照央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执行的机制,由双方自由协商确定。9月21日起,商业银行被允许自由决定除定期和活期存款外的6种存款的利息定价权。

2012年6月7日,央行决定自8日起,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

目前为止,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最后一步即彻底放开定期和活期存款利率,根据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经验,完成这最后一步的关键就是引入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CD作为商业银行一种主动负债产品,一方面由于到期之前不会发生提取存款问题,缓和了银行“脱媒”过程;另一方面,由于其可转让性和利率敏感性,又为稳妥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创造了条件。

我国的大额存单业务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早在1986年交通银行即首先引进和发行大额存单,1987年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相继发行大额存单。然而,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交易市场,也由于伪造银行存单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央行于1997年暂停审批银行的CD发行申请,CD业务因而实际上被完全暂停。进入2013年,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银行对资产证券化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呼声越来越高,2013年8月,五大国有银行已向央行提交同业定期存单(NCD)方案,目前,已有10家银行获得首批试点发行资格。

同业存单是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先行步骤,按央行“先同业、后企业和个人,先长期后短期”的思路,在同业存单稳定运行一段时间后,待条件成熟再推进面向企业和个人,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

3.境内外币存款利率市场化

外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启动比较晚,但是由于市场基础比较成熟,其市场化步伐更快一些,目前我国外币贷款利率已经市场化,外币存款利率也基本实现市场化。2000年9月,放开了外币贷款利率和300万美元以上大额外币存款利率。2003年7月,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管制币种由7种减少为4种。同年11月,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下限放开。2004年11月,1年期以上小额外币存款利率全部放开。

(二)市场利率体系建设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采取的是逐步放松利率管制与完善市场利率体系并行的方式,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成了以Shibor为代表的短期基准利率与国债收益率曲线为代表的中长期基准利率体系。

1.短期基准利率体系

20世纪80年代,拨款改贷款,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职能逐步恢复,机构间资金余缺调剂的需求推动同业拆借市场迅速发展起来。但由于当时金融机构体制改革尚未到位,同业拆借市场一度出现乱拆借的现象,为此,对拆借利率一度实行上限管理。

90年代,随着同业拆借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同业拆借业务实现了全国联网并生成了统一、透明的中国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1996年6月,我国取消拆借利率上限管理,实现了拆借利率完全市场化。

在拆借利率市场化后10余年里,同业拆借市场和回购市场成交量均有了大幅增长。在借鉴伦敦、东京、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市场基准利率形成基础上,2007年1月4日,央行正式推出Shibor。

目前3月期内的Shibor报价主要参考同期限的回购利率,由于具有活跃的回购交易作为参考,3月期内的Shibor已经能充分反映资金市场变化。然而,由于3月及以上期限回购交易量稀少,Shibor运行中还存在着长端报价质量不准的问题。

将Shibor建成我国权威的利率基准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只有当Shibor这一利率基准得以充分确立并成为诸多金融产品定价基准,央行才可以从存贷款利率的制定中退出;其次,将Shibor运用到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中,这对于商业银行内部管理而言非常重要。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发行,对于Shibor的完善也具有重要意义。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期限一般是14天到1年,这恰好弥补了同业拆借中长期利率的不足,从而有助于完善Shibor成为货币市场基准利率。

2.中长期基准利率体系

1996年,财政部国债发行开创性地通过交易所平台实现了利率招标、收益率招标、划款期招标等多种方式的市场化发行,并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发行数量,采取了单一价格招标或多种价格招标的方式。1997年6月,银行间同业市场开办债券回购业务,债券回购利率和现券交易价格均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同步实现了市场化。1998年9月,两家政策性银行首次通过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市场化发行了金融债券。1999年,财政部首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利率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

银行间市场利率的完善为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提供了基准收益率曲线,为管制利率市场化和银行完善内部定价机制准备了条件。

试述我国利率市场移微重意搞通构轮倒包家化改革的进程及其重要意义。来自

利率市场化是指货币当*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利率,货币当*则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间接影响和决定市场利率水平,以达到货币政策目标。(1)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为: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①我国利率市场化的突破口是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相对我国票据市场和国债市场,我国同业拆借市场规模较大,同业拆借利率比贴现率、再贴现率和国债利率对金融机构具有更重要的影响,同业拆借利率变动更能及时、可靠反映资金市场的变化情况。因此,我国的利率市场化首先从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开始。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关于取消同业拆借利率上限管理的通知》指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由拆借双方根据市场资金供求自主确定。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正式放开,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正式开始。②放开债券市场利率是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步骤。1997年6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银行间债券回购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利用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开办银行间债券回购业务,而且,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和现券交易价格同步放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鉴于银行间拆借、债券回购利率和现券交易利率已实现市场化,1998年9月,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发行利率实行了市场化。1999年9月,国债发行利率市场化取得突破,成功实现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利率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③逐步推行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并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顺序进行。首先,外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市场化已经展开。2000年9月21日实行了境内外币利率管理体制的改革,是放开了外币贷款利率;二是放开大额外币存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由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确定。2003年7月,境内英镑、瑞士法郎、加拿大元的小额存款利率放开,由各商业银行自行确定并公。2003年11月,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下限放开。其次,人民币贷款利率市场化方面,逐步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权。1987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国家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基准上浮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最高不超过20%,开始了贷款利率市场化尝试。1996年5月,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由20%缩小为10%,下浮10%不变,浮动范围仅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此后,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又经过几次调整,至2004年10月29日,放开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2.3倍,所有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浮动10%幅度不变。至此,我国基本上实现了“贷款利率放上限管下限”的阶段性目标。未来我国贷款利率市场化将根据经济金融发展形势最终取消下限管理。再次,人民币存款利率市场化从大额存款利率开始,目前实行了“存款利率放下限管上限”的浮息制度。1999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试办5年期以上(不含5年期)、3000万元以上的长期大额协议存款业务,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由此开始了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到2004年10月29日,决定允许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至此,人民币存款利率实行了“放开下限,管住上限”的浮息制度。未来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将根据经济金融发展形势最终取消上限管理。④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最终目标是中央银行不再统一规定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水平,而是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间接调节货币市场利率,进而间接影响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其中关键是发挥公开市场操作引导货币市场利率的机制,以及形成货币市场利率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影响的机制。在发挥公开市场操作引导货币市场利率的机制方面,需要使我国公开市场操作目标由现在的货币供应量M2转移到货币市场利率上。目前,我国已经开始进行这一方面的改革尝试。2003年4月以来,在公开市场上主要采用利率招标方式连续滚动发行3个月、6个月及1年期央行票据,发现市场利率水平,了解金融机构对利率走势的预期。在形成货币市场利率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影响的机制方面,需要完善我国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意义的企业制度,同时需要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能力,这方面我国还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2)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意义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重要内容,它有利于加强我国金融间接调控,完善金融机构自主经营机制和提高竞争力。①有利于形成比较规范的金融市场环境。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尚处于发育和形成之中,全国统一的金融市场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由于我国金融市场总体规模不大,市场主体单一,融资工具少,市场机制不健全,运转效率低下,造成了金融市场的垄断和分割,资金不能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银行之间以及各金融于市场之间有效进出和自由流动。特别是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分割与脱节,打断了资金在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有效循环,造成了金融资源的刚性配置、结构性失衡和寻租行为。在加快我国金融统一市场建设,促进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中,利率的市场化具有决定性的作用。②有利于促进国有银行经营机制的根本性转变。我国资金流通和运作的中心是银行,银行改革的成功与否对整个金融改革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我国银行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商业化经营和企业化管理,这就要求在银行体制改革方面合理界定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职能,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构建相应的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使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在银行经营机制转换方面强化中央银行对金融业的宏观调控,实现由行政管理向市场导向管理的转变,推动银行经营理念、经营目标、经营行为、经营方式等方面的创新,以效率最大化为目标,以市场化发展为导向,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利率对银行的特殊重要性就显示出来了。③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的微观传导机制。金融机构参照中央银行基准利率掌握一定的存款利率浮动权,是货币政策顺畅传导的条件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是以经济手段为主的间接调控,其中又是主要依靠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运作来实现的。利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和经济杠杆,对国家有效行使宏观调控职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没有利率市场化,不可能真正形成连接个人、企业、银行、财政等金融市场主体的有效途径,不可能产生利率的形成机制、传导机制和反馈机制,利率的杠杆作用就会完全失效,**很难获得真正的市场价格信号,任何间接的宏观调控政策都可能遭受失败。利率市场化是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作用,有效利用货币政策工具,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由行政直接控制向市场间接控制转变的重要条件。④利率市场化改革是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根据WTO金融服务协议(FSA)的要求,WTO各成员方都要按照市场准入、非歧视性、公平竞争和扩大透明度的原则开放金融服务市场,实行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我国对加入WTO开放国内金融市场作出了具体的承诺和开放时间表,“入世”两年后,我国将对外资银行放开所有人民币公司业务,五年后放开所有人民币零售业务。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和外资银行的大举进入,国外银行的现代管理水平和资金技术实力必然会对我国银行业带来严峻的挑战和巨大的冲击。在这种背景下,为了尽快实现国内金融业的转轨,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有效对接,客观上要求我们积极主动地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⑤有利于金融创新。一方面,利率市场化赋予银行金融产品定价权,客观上为商业银行开展金融创新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利率市场化使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压力加大,利率风险大大上升,这在客观上又对金融创新产生了强大的动力。商业银行只有通过持续有效的金融创新,才能规避利率风险,为资产增值、保值提供机会。⑥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近年来的统计数据表明,中国每年需解决1000万人新增就业,解决新增就业的最主要贡献来自于城镇中、小企业。利率市场化改革将会促进金融市场主体的发育和充分竞争,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从而有助于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

标题3-1我国存款和贷款利率放开管制的时间?为什么要利率市场

2013年7月22日,打开市场空间。根据2013年人民日报发布的公告可知,央行宣布自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存款,贷款利率管制,实现存款利率市场化打开了空间,使贷款利率市场化不断前进。

人民币什么时候加入SDR的?

北京时间12月1日凌晨1点,IMF正式宣布,人民币2016年10月1日加入SDR。

利率市场化是指什么

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它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实际上,它就是将利率的决策权交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己根据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利率市场化是指货币当*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利率,货币当*则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间接影响和决定市场利率水平,以达到货币政策目标。发展历程举措风险环境分析改革进程进程借鉴积极影响不利因素深远意义理财策略书目实施条件第一,公开的充分竞争的资金市场。第二,资金市场参与者具有一定的理性。第三,资金流动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其四,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主要通过财政政策来实现。发展历程自2013年7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2]自2015年5月1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3]自2015年8月26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标志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又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4][5]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举措风险缺陷国外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实践主要依据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抑制理论”与“金融深化理论”,即利率管制导致金融抑制,导致利率远远低于市场均衡水平,资金将无法得到有效配置,金融机构与企业行为将会发生扭曲。但金融危机表明,国外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已捉襟见肘,有些经济学家指出经济系统不是一个封闭的均衡系统,更像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在对计算机行业的研究中发现了收益递减规律——经济系统会存在远离平衡的状态)。日本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大银行竞相抬高存款利率,降低贷款利率,甚至出现存贷款利率倒挂现象。小银行难以招架,或被大银行吞并,或破产倒闭。这也说明了利率市场化符合收益递减规律,使得大银行日益强大,小银行纷纷破产。金融危机世界银行研究发现,在调查的44个实行利率市场化的国家中,有近一半的国家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如东南亚、拉美地区、日本等。利率市场化日本的利率市场化和金融市场自由化扩大了银行的投资渠道和领域,为追逐高利润,银行的冒险性和投机性增强,纷纷将资金投向高风险资产,自有资本占总资产比率不断下降。尤其是泡沫经济时期,银行大量资金流向股市和房地产市场,泡沫经济破灭后,股市、房地产价格暴跌,银行坏账大幅上升。阿根廷:阿根廷是拉美率先推行利率市场化的国家。但其利率市场化却是在国内经济不稳定背景下展开的。早在1971年2月,阿根廷就开始了部分利率市场化的尝试,但不到一年便夭折,原因是大量资金从商业银行流向率先市场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1975年,在恶性通货膨胀的压力下,阿根廷第二次启动金融改革,再度推行利率市场化,除了储蓄存款利率上限仍定在40%外,取消了其他所有利率管制措施。1977年6月全部放开利率管制,在不到2年的时间里就完成了利率的全面市场化。但利率市场化并未有效缓解阿根廷国内通胀率高企、金融市场发展缓慢的*面,反而增加了经济金融的波动性。改革实施后,阿根廷国内利率迅速上升,利差进一步放大,银行等金融机构放贷热情高涨,国内资金供不应求,资金需求者转向利率较低的国际金融市场借贷,导致外债过度膨胀,大批企业无法偿还银行贷款而倒闭,最终导致债务危机,阿根廷**只好在20世纪90年代初放弃了利率市场化政策。最新的金融危机也说明,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体制存在较大问题,因此中国绝对不能照搬照抄。过程性利率市场化是一个国家金融市场化过程中的关键一步,这一过程充满风险。由于利率市场化,银行系统将面临着更加严重的不确定性。为了争抢市场,银行将不断上调利率水平,这意味着银行将承担更多的风险。利率市场化也将使金融借款合同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并影响宏观经济稳定。在法律制度相对薄弱的国家,利率自由化也会带来大量违约的出现。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利率市场化会带来两个结果,即过度投资或者投资不足。利率市场化改革将给商业银行带来阶段性风险和恒久性风险。所谓利率市场化的阶段性风险是指利率放开管制的初期,商业银行不能适应市场化利率环境所产生的金融风险。在转轨阶段,利率市场化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加重商业银行的风险:一种是由于长期的利率压制,市场化后的利率水平必然会升高,银行之间吸收存款的竞争加剧。但是利率上升得过快、过高,就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信贷活动中的“逆向选择效应”和“风险激励效应”使资产平均质量下降,信贷风险增大,原来由分散的存款人承担的风险主要落在了银行身上。另一种是在利率水平整体升高的同时,利率的波动性也迅速增大。但在长期管制环境中生存的商业银行往往不能适应这种变化,既不能把握利率的变动规律,又没有合适的金融工具来规避利率风险。经济史上利率市场化加速实现时几乎都伴随着或大或小的银行危机。

存款利率市场化参考基准选择与改革建议

内容提要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金融领域最重要的改革之一。文章分析了当前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优化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参考基准的设想,运用计量分析对DR作为存款利率参考基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分析,并提出深化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相关建议。

1999年,我国央行开始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改革初期,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与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完全保持一致,此后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99-2004年,先试点放开机构客户存款利率,再实现存款利率“放开下限,管住上限”目标;第二阶段是2012-2015年,逐步放开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第三阶段是2019年至今,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加强存款利率自律管理。

(一)存款基准利率长期不变

2015年10月24日以来,人民银行的利率调控更加倚重市场化的货币政策工具和传导机制,因此至今未公布新的存款基准利率。在经济发展变化过程中,存款基准利率长期不变,难以与市场需求相匹配。但考虑到存款基准利率作为整个利率体系的“压舱石”,频繁调整也不利于经济金融稳健发展。因此,需要引入更加及时、高效的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

(二)存款利率对市场利率变化不敏感

人民银行于2013、2015年先后批准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大额存单产品,促进金融机构通过发行市场化定价程度更高的产品吸收存款。但长期以来,金融机构一般存款、大额存单利率走势与同业存单利率走势偏离较大。同业存单发行利率与货币市场利率变化高度一致,体现出较强的市场化特征。一般存款、大额存单主要面向个人储户,利率较为稳定,特别是部分知名度较低的中小银行、民营银行,为获取存款,利率长期保持在较高水平。

(三)当前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较为复杂

2022年4月,利率自律机制建立了以10年期国债收益率和1年期LPR为参考的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调整机制虽然通过引入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参考利率提升了存款利率定价的市场化程度,但也增加了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复杂程度。此外,LPR与国债收益率的内涵与存款利率也存在明显差异,1年期LPR是金融机构综合考虑自身资金成本和盈利预期加上对经济实体的信用风险溢价形成,10年期国债较一般存款投资期限明显更长。

长远来看,应选取能较好反映金融机构短期信用风险的准无风险利率,作为存款利率的定价参考基准。

(一)优秀市场基准利率的特点

一个优秀的市场基准利率应具备四方面的特点:

一是市场性。市场性是基准利率应当具备的基本特性,即利率应由尽可能多的市场主体通过真实资金融通交易形成,能够准确、客观反映市场中的资金供求状况。二是稳定性。基准利率作为金融市场重要的参考指标,主要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应总体处于稳定状态。三是相关性。相关性体现在基准利率的变化与金融市场其他主要利率以及经济相关指标的变化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当基准利率发生变动时,可以影响和引导市场中其他利率同向变动。四是可控性。基准利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操作能有效影响基准利率,从而实现货币政策意图。

(二)我国金融市场主要利率品种比较分析

1.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是货币市场重要的基准利率,由18家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于每个交易日自主报价后计算得出。人民银行专门成立了SHIBOR工作小组,有明确的标准来确定和调整报价银行团成员、监督和管理SHIBOR运行、规范报价行与指定发布人行为。因此,SHIBOR具有良好的监管机制,期限较为完善,在计算最终报价时剔除了最高、最低4家报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报价利率被恶意操控,提升报价的真实性、准确性。但是,SHIBOR是通过报价而非真实市场交易产生的利率,报价行数量也有限,无法全面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

2.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利率(IBO)

同业拆借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从全年交易情况来看,2022年同业拆借累计成交146.8万亿元,日均成交5873亿元;从单日交易情况来看,如2023年3月20日,除IBO001、IBO007交易较为活跃外,其他期限品种成交笔数均在15笔以下,成交金额均在25亿元以下。因此,同业拆借整体交易量不大,且部分期限品种交易笔数少、金额小,不能全面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

3.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Repo)

银行间质押式回购是一种用债券作为质押的短期资金融通行为。2022年银行间质押式回购成交1374.6万亿元,同比增长32.1%,日均成交量5.5万亿元,交易十分活跃。此外,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是市场机构真实交易产生的利率,期限品种包括从隔夜至最长1年的多个连续品种,市场性、及时性、可参照性均较好。但银行间质押式回购交易参与主体中有大量的非银机构,2022年非银机构成交占比高达45%,这与存款利率主要由存款类机构决定的内涵不太匹配。

4.存款类机构利率债质押回购利率(DR)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14年12月15日推出了存款类机构利率债质押回购利率(DR),是限定了参与主体和质押债券品种的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Repo),因此,DR具有Repo的诸多优良特性。与SHIBOR相比,DR参与主体广泛,是市场真实成交利率,基本不存在被人为操纵的可能。此外,由于DR以利率债进行质押,质押品为风险权重为零的高等级债券,可视为无风险利率。

考虑到DR具有的诸多优良特性,因此建议将DR作为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的参考利率。

(一)DR的市场性分析

我国货币市场主要由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回购市场组成,IBO、Repo这两种利率均为市场参与主体在真实的资金融通过程中形成,具有较强的市场性。而SHIBOR由18家报价行报价后形成,并非真实的市场成交利率,与IBO和Repo相比市场性欠缺。从交易量来看,2015年-2022年银行间质押式回购交易量一直远超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量,2022年前者是后者交易量的9.4倍。银行间质押式回购交易在货币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因此Repo较IBO更具市场性。

银行间质押式回购交易参与主体主要由存款类机构和非银类机构组成,2022年12月存款类机构质押式回购交易金额为124.1万亿元,占银行间质押式回购交易总金额的53.4%,DR对Repo的形成起到了主导的作用,同样也具有良好的市场性。从近期交易情况来看,2023年3月20日,DR001成交量占存款类机构利率债质押回购交易各期限品种成交总量的94.2%,DR007成交量占总成交量的3.8%,其他期限品种合计占比不到2%。因此,DR001、DR007市场性较好。

(二)DR的平稳性检验

对2014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30日间隔夜、7天的DR、Repo、SHIBOR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检验结果显示,SHIBOR标准差最小,最为稳定。DR是市场真实成交利率,对金融市场各类影响因素的反应更为敏感,DR的波动率略高于SHIBOR,但两者标准差比较接近,DR的稳定性也较好。Repo的交易主体中包含大量信用等级相对较低的非银行机构和资管产品,质押的债券包括国债、利率债和信用债,所以Repo的波动性比SHIBOR和DR更高,稳定性较SHIBOR和DR相对不足。

基准利率的稳定性还体现在利率是否长时间处于央行构建的利率走廊内。统计显示,DR007走势相对DR001较为平稳,且2021年1月29日DR001为3.33%,突破了作为利率走廊上限的常备借贷便利(SLF)隔夜利率3.05%,而DR007一直处在利率走廊中,DR007稳定性相对较好。

对DR、Repo和SHIBOR的隔夜、7天两个期限品种进行数据的平稳性检验,由于研究对象的时间序列为非零波动,故选择Eviews中不含时间趋势包含截距项的模型进行ADF检验,ADF检验的滞后阶数采用Eviews中SC准则自动确定。ADF检验显示,DR007、SHIBORO/N、SHIBOR1W在1%显著水平下不存在单位根,DR001、R007在5%显著水平下不存在单位根,均为平稳序列,但DR007相对DR001稳定性更好。

(三)DR的相关性检验

运用Eviews对DR与SHIBOR、Repo之间的相关性进行检验分析。检验结果显示,DR001与SHIBORO/N的相关系数为0.996,DR001与R001的相关系数为0.982,均为强相关关系;DR007与SHIBOR1W的相关系数为0.987,DR007与R007的相关系数为0.898,均为强相关关系。总体来看,DR001、DR007与其他主要利率品种的相关性均较好。

(四)DR的可控性检验

基准利率的可控性主要体现在,央行的货币政策能对基准利率产生良好的调控效果。我国央行目前主要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来调控广义货币总量(M2),通过开展以7天期逆回购为主的公开市场操作来调控货币市场短期流动性和利率水平。本文选取2014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30日大型存款类机构存款准备金率(DRR)、央行7天期逆回购利率(RR7D)、广义货币总量(M2)与DR进行实证分析,测算央行货币政策对于DR的可控性。

运用Eviews进行DRR、RR7D、M2与DR的相关性检验,检验结果显示,DRR、RR7D、M2与DR007的相关性均高于DR001,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对DR007的调控效果更好,DR007的可控性更好。

综合来看,DR001市场性更强,DR001、DR007相关性均较好,但平稳性、可控性方面DR007更优,因此,建议将DR007作为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的参考基准。

(一)建立主要参考DR007的存款市场利率形成机制

在存款基准利率长期不变和目前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较为复杂的现实困境下,鉴于DR007的诸多优良特性,建议将DR007作为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的参考基准,与存款基准利率体系中的核心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相对应。具体操作层面,由于存款利率与每个老百姓的钱袋子都息息相关,涉及面广,因此不宜像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样每月公布,建议由全国利率自律机制在每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日终后公开发布半年度DR007(取每个交易日的算术平均值),作为银行机构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的参考基准。如2022年下半年各交易日DR007算术平均值为1.63%,与各国有大行2022年9月15日调整后的1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挂牌利率1.65%基本一致。期限利差方面,建议沿用目前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中设定的各期限品种之间的利差。银行机构差异化定价方面,建议沿用目前的利率自律规则,在参考基准上给予中小银行机构更大的利率自主定价空间。

(二)保持对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的合理监管

当前,我国各层次、各类别的金融机构数量丰富,居民理财的渠道便捷、多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存款类金融机构揽储的难度加大。个别中小金融机构、高风险金融机构,为弥补信誉、评级等方面的竞争劣势,往往会以超出市场平均水平较多的利率激进揽存。若完全放松监管,其他原本存款利率定价合理的金融机构为保住市场份额,只能被迫提高存款利率,各市场主体恶性竞争下最终损害的是全市场主体的利益,并且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在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监管机构仍应该保持对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的合理监管。

(三)加强政策宣传凝聚改革合力

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涉及居民、银行、企业、非银机构等各类参与主体,波及面广、影响深远。对居民而言,存款是使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投资工具,存款利率变动关乎亿万居民的“钱袋子”;对银行机构而言,存款是其最重要的负债渠道,存款利率变动与其经营成本、盈利水平密切相关。因此,在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过程中,要加强政策宣传,让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全面、准确理解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目的、意义,凝聚共识、合力,让各市场主体更好地参与到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来,最终实现稳定存款市场、稳定银行负债成本、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政策目标。 

END

作者:彭颖,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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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什么意思

利率市场化,举个不太恰当地例子:你要贷款,我要借钱给你,咱们俩商议一个咱两人都同意和满意的利率,不受其他约束,只要你我愿意,觉得划算就可以。如果利率不市场化,那么利率由中央银行决定,商业银行和客户只能在央行规定利率的基础上做稍微调整,这个利率不能保证让你满意。比如存款,央行规定的有法定利率,你想要高利率,即使存款行和你斗愿意也不行,这就束缚了经济的发展。所以要推进利率市场化。此外,所有市场化问题都是这个意思,就是买方和卖方愿打愿挨,**不要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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