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什么核定管理人员(公积金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时间:2023-12-22 17:37:37 | 分类: 基金知识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公积金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4、2021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

公积金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具体流程是这样的:1、申请人向工作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单位初审3、单位经办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核定提取数额,出具《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并加盖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5、单位经办人员当日应持中心出具的上述凭证和身份证到市建行南湖支行申请支付,由银行为提取职工开业存储存单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员编制掉若聚又未则台余浓胶

核定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直属机构)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陵码(副县级),副主任3名拿仿(正科级),总会尺敏哪计师1名(正科级),科室领导7名(副科级)。

事业单位公积金怎么算?

事业编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按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2、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3、合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及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的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统一为12%,即单位和个人各12%,同一单位必须实行同一缴存比例;对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在经该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中心约定的日期,尽快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向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缴上月计提的住房公积金

向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缴上月计提的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一)申请资料  1、当月缴存人数、汇缴金额与上月相同的,直接出具与上月缴存金额一致的支票。  2、当月缴存人数发生变化的,单位填写一式二份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清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清册》,提供电子版,并出具与变更后汇缴金额一致的支票。  3、当月需要调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先办理月缴存额核定手续,并出具与调整后汇缴金额一致的支票。  (二)缴存录入  1、缴存人数和金额与上月相同的,直接进行数据处理,分配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通知书》;缴存人数或金额有变化的,汇缴审核人员先根据单位提供的表册进行变更,再将住房公积金录入职工个人账户,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通知书》。  2、单位经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汇缴通知书》和支票到受委托银行办理金融业务。

关于住房公积金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重要消息: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核定2023年度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根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新乡市人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7〕104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顺利完成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时间为2023年7月3日-7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新的缴存基数和比例从2023年7月份开始执行。单位7月已按原基数缴款的,不再办理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范围应以国家统计*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为准,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工资合计组成。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各级财政部门住房公积金计提标准计算。

根据《新乡市人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7〕104号)文件规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本市(县)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低缴存比例为5%。”按市统计*公布的2022年社会平均工资标准,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17953元;按照河南省人民**《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1〕33号)文件规定,我市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市区2000元;辉县市、新乡县1800元;卫辉市、获嘉县、原阳县、封丘县、延津县1600元。

窗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网厅办理不需提供材料,提交即生效。

   (一)缴存基数调整所需材料:

1、《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批量导入版),报送电子文档和一份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二)缴存比例调整所需材料:

1、《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表》(批量导入版),报送一份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注:表格可登录中心网站在“表格下载”栏下载;单位只调整缴存基数(或比例)的,只填报缴存基数(或比例)调整表;单位既调整缴存比例又调整缴存基数的,需同时填报上述两个表格,先办理调整缴存比例业务再办理调整缴存基数业务,在缴存基数调整表中应填写调整后的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至2023年6月份的单位,在未缴存7月份住房公积金之前,可申请调整缴存基数和比例,办理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后再办理7月份人员增加手续。

(一)窗口办理

未开通CA版网厅的缴存单位,可在市本级和所属各县(市)管理部办理。登录单位网厅(非CA版)在“查询打印”—“职工信息查询”中导出正常状态的职工信息,填入《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批量导入版)对应栏中,在“调整后个人缴存基数”栏中录入职工新工资基数,表中职工人数应与单位正常缴存人数相符。

(二)网厅办理

已开通CA版网厅的缴存单位,可在网上申报,选择当月汇缴—当月有变化—基数调整清册—点击“导出可调基人员”后,在页面左下角出现《单位(*******)批量调基》表,下载此表录入职工新工资基数(此表中总人数、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可更改),点击“文件导入”,保存无错误提示后,点击“提交”,提交期间系统不可关闭,系统提示成功即完成基数调整业务。

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每年核定一次,不能重复申报, 当年不申请调整缴存基数和比例的单位,仍按原基数和比例执行。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核定工作,事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落实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应如实核定职工工资总额,申报前应将拟申报的缴存基数和比例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方可申报。

编辑 丨孙昊立

责编丨冯  莎

审核丨刘永军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的职责有?

负责向各单位和个人收取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仅知此条.其它有什么职能,还望多宣传.关键是住房公积金在个人购房中有何作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什么编制?是什么级别?

南宁,福州,拉萨,海口,合肥)!x0dx0ax0dx0a普通地级市正厅级:南阳市、朔州市、江门市、漳州市、台州市等等。。。x0dx0ax0dx0a1:直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副厅级!x0dx0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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