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不包括(陇南市陆诗点阳或讲混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时间:2023-12-27 20:39:31 | 分类: 基金百科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陇南市陆诗点阳或讲混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主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一、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二、公积金提取流程1.专业代理公积金提取,保证在提取成功前不收任何费用;2.你要提供身份证号,中文全名,提取金额,所属银行分行名称;3.你先回到所在的单位向财务部门取公积金提取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需要有公司盖章;4.我们会马上为你办理相关的资料《房管*备案,正规交税》;5.手续办好后会有专人通知办理时间,提取人要准备好《公积金存折公积金提取表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银行办理,进行审核,审核成功后即可进行提取,当天办理成功。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023宜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条件+材料)- 宜宾本地宝

2023-09-1115:06来源:宜宾人社

2023-09-1114:32来源: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1114:15来源: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1113:52来源: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1111:27来源: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1111:12来源: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1111:05来源: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1110:57来源: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1110:46来源: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1111:16来源: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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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3宜宾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信息已出,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宜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办公用房、非住宅公寓、商铺、车库、地下室、储藏间以及其他非自住住房的构筑物。

2、包括但不限于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和交换等未发生资金交易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4、购买的期房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前24个月内购房人发生过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购买的“二手房”在完税票据开具之日前24个月内产权发生过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5、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二)职工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等住房消费行为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一致。

(三)职工及配偶在12个月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本市无房职工租房自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及老旧小区改造的情形,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四)职工已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该套住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须自购房提取之日起满24个月且已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金超过已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的方可办理。

(五)职工及配偶在市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可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该笔贷款的组合贷款,同时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再办理其他方式的提取。

(六)职工及配偶第三次及以上购房提取需与上一次购房提取间隔5年以上(含5年)。

(七)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与父母、子女之间形成的共有产权关系的,按合同约定的产权比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未明确产权比例的,按平均产权比例提取。

(八)职工及配偶两次(含两次)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九)职工委托他人(受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登录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授权委托登记业务。

(十)购买再交易住房已全款支付完购房款的,提取资金可划转至提取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仅支付部分购房款的,按提取申请人签署的转款委托书支付给不动产产权出卖人。

提取额度及频次:

1.购买商品住房(含现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一次;未取得住建部门备案登记商品房现售合同的,可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款**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总购房款,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总购房款,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房)其购房价与市场价明显不符的,市公积金中心可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价值核定其提取额度。

3.购买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自取得购房款**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购房款,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自取得批准文件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费用的80%,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取材料:

(一)基本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本人一类储蓄卡原件(目前可实时转账的银行: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宜宾市商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

4、购买自住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需提供职工或配偶购房地户籍证明原件;

(二)情形项资料:

1、购买商品住房(含现房)

(3)网上查询的合同备案号或房管部门签章的合同备案表原件;

(4)未取得住建部门备案登记商品房现售合同的,提供住建部门网签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2)含有课税金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或增值税**或住建部门盖章的存量房购房合同原件;

(3)加盖不动产交易中心专用章的买卖协议原件(拍卖住房的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4)支付购房款银行流水记录或微信、支付宝、网银等电子转账记录。

(1)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文件原件;

(2)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明细内容需有材料规格品名、单价、数量和总价且加盖售卖单位印章);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宅基地证或原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2)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旧房翻建批准文件原件;

(3)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明细内容需有材料规格品名、单价、数量和总价且加盖售卖单位印章);

(2)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

(3)支付维修费用或购买建筑材料费用**或收据原件(明细内容需有材料规格品名、单价、数量和总价且加盖售卖单位印章);

【导语】:2023宜宾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信息已出,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宜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办公用房、非住宅公寓、商铺、车库、地下室、储藏间以及其他非自住住房的构筑物。

2、包括但不限于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和交换等未发生资金交易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4、购买的期房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前24个月内购房人发生过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购买的“二手房”在完税票据开具之日前24个月内产权发生过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5、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二)职工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等住房消费行为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一致。

(三)职工及配偶在12个月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本市无房职工租房自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及老旧小区改造的情形,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四)职工已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该套住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须自购房提取之日起满24个月且已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金超过已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的方可办理。

(五)职工及配偶在市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可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该笔贷款的组合贷款,同时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再办理其他方式的提取。

(六)职工及配偶第三次及以上购房提取需与上一次购房提取间隔5年以上(含5年)。

(七)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与父母、子女之间形成的共有产权关系的,按合同约定的产权比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未明确产权比例的,按平均产权比例提取。

(八)职工及配偶两次(含两次)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九)职工委托他人(受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登录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授权委托登记业务。

(十)购买再交易住房已全款支付完购房款的,提取资金可划转至提取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仅支付部分购房款的,按提取申请人签署的转款委托书支付给不动产产权出卖人。

提取额度及频次:

1.购买商品住房(含现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一次;未取得住建部门备案登记商品房现售合同的,可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款**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总购房款,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总购房款,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房)其购房价与市场价明显不符的,市公积金中心可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价值核定其提取额度。

3.购买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自取得购房款**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购房款,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自取得批准文件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费用的80%,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取材料:

(一)基本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本人一类储蓄卡原件(目前可实时转账的银行: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宜宾市商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

4、购买自住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需提供职工或配偶购房地户籍证明原件;

(二)情形项资料:

1、购买商品住房(含现房)

(3)网上查询的合同备案号或房管部门签章的合同备案表原件;

(4)未取得住建部门备案登记商品房现售合同的,提供住建部门网签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2)含有课税金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或增值税**或住建部门盖章的存量房购房合同原件;

(3)加盖不动产交易中心专用章的买卖协议原件(拍卖住房的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4)支付购房款银行流水记录或微信、支付宝、网银等电子转账记录。

(1)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文件原件;

(2)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明细内容需有材料规格品名、单价、数量和总价且加盖售卖单位印章);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宅基地证或原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2)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旧房翻建批准文件原件;

(3)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明细内容需有材料规格品名、单价、数量和总价且加盖售卖单位印章);

(2)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

(3)支付维修费用或购买建筑材料费用**或收据原件(明细内容需有材料规格品名、单价、数量和总价且加盖售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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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2、职工本人及配偶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3、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公积金租房申请所需材料:1、《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声明书》一份(柜台提取时);2、身份证原件;3、中国银行(或工行、建行)银行卡原件;4、结婚证原件;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原件。综上所述,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福利性住房政策,其使用原则是“专款专用”,所以如果存在提取人通过虚假信息进行提取的行为,一经查处,将进行严厉惩治。【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主观:一、租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因支付房租,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1)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房屋租赁合同;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房屋租赁合同;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3)职工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应提供承租**(收据);(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二、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特点:(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条件是什么?

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资格对象: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的职工;2、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的职工;3、经有关部门批准离休、退休的职工;4、户口迁出本市的、出国定居的、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的职工;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6、租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职工;7、户籍在阜新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和外地户籍,在阜新工作的聘用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9、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改制等原因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10、遇到突发事件,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条件: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两个月以上。单位因故办理停缴、缓缴住房公积金;下岗、买断工龄职工,原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除外。2、职工因购房或建房提取的,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一年内提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五年之后,再次购买或建造自住住房的,可凭相关资料按规定的程序提取。夫妇双方每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职工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应在翻建、大修后,一年内提取。夫妇双方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大修费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情况到现场实地勘察,确定是否允许提取。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4、职工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完全偿清前,借款人及配偶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两年以上,每次夫妇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两年内偿还贷款本息额。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余额。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两年以上,每次夫妇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两年内偿还贷款本息额。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余额。逾期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须先补足所欠贷款本息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购房提取和偿还贷款提取,职工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提取方式,在贷款前已办理购房提取的不再享受此项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不按此项规定执行。对未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能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手续,直至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5、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改制等原因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在单位或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后,满二年以上,仍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账户。提取程序:1、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财务预留印签;2、职工(或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支取审批柜台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准提取的说明原因;3、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后将提取金额直接划入单位结算账户中,职工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回单到单位领取;4、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和家庭有特殊情况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认定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中心要求提供的手续直接到中心办理提取,中心将其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银行储蓄折中。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哪些-住房公积金|华律办事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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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大家都清楚,但是说到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哪些条件与正面材料的问题,很多朋友就摸不着头脑了,不同条件的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也不一样,下面华律网归纳并总结了不同情况下公积金所需要的条...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大家都清楚,但是说到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哪些条件与正面材料的问题,很多朋友就摸不着头脑了,不同条件的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也不一样,下面华律网归纳并总结了不同情况下公积金所需要的条件与材料做了详细的介绍;

第一步:住房公积金提取前提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第二步:住房公积金提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三步:住房公积金领取转账

1:如果你有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正常办离职时应该都有的,在HR人事部、财务部也会审核),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银行会转账到你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小编就整理到这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我国法律在逐步完善中,我们也期待可以帮助到更多的人。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到华律网获取更多法律知识,也可以找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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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买房能提取公积金吗?提取条件有哪些?什么时候可以提?

之前小编给大家介绍了

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指南

那芜湖买房能提取公积金吗?

提取金额是多少?

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提取条件有哪些?

......

一起来看看吧!

图源摄图网(ID:500805296)

1.申请人购买商品住房行为真实有效。

2.申请人家庭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此套住房的,不得申请购房提取。

本人、配偶、产权共有人。

1.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原件(产权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可以不提供《结婚证》);

3.购买商品房合同原件;

4.购买商品房首期付款**原件;

5.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6、申请人本人收款银行账户(本地银行一类银行账户。申请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1.全额付款购房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2.需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此套住房的,提取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应预留公积金贷款额度的10%。

3.商业按揭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

4.产权共有人提取额按照所占产权份额计算。

1.申请人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需在线下柜面办理。

2.申请人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需补充提供下列材料(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申请人本人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2)申请人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婚姻证明;

(3)申请人直系亲属(含父母、子女)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与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摄图网:401753241

1.申请人购买二手住房行为真实有效,并已办理产权过户。

2.申请人家庭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此套住房的,不得申请购房提取。

3.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间买卖住房不允许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本人、配偶、产权共有人。

1.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原件(产权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可以不提供《结婚证》);

3.增值税**原件;

4.买方新过户的房地产权证原件;

5.申请人本人收款银行账户(本地银行一类银行账户。申请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购房交易增值税**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1.全额付款购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2.需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此套住房的,提取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应预留贷款额度的10%。

3.商业按揭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

4.产权共有人提取额按所占产权份额计算。

1.申请人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需在线下柜面办理。

2.申请人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需补充提供下列材料(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申请人本人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2)申请人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婚姻证明;

(3)申请人直系亲属(含父母、子女)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与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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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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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 清远本地宝

导语清远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满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详见全文!

一、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或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满两年未就业,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8、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他情况。

提取材料: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的提取条件同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非按揭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

1.购买一手楼

(2)结婚证(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前购买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离婚后购买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本或未婚承诺书);

(2)结婚证(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前购买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离婚后购买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本或未婚承诺书);

(4)经购房所在地房产交易部门备案的二手房购房合同;

(2)结婚证(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前购买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离婚后购买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本或未婚承诺书);

(2)结婚证(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前购买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离婚后购买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本或未婚承诺书);

(2)结婚证(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前建成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离婚后建成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本或未婚承诺书);

(3)宅基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购买建筑材料等相关**或收据(本市农村建房需提供);

(4)不动产登记证、建房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属于合作建房的需提供合作建房合同(本市城镇建房或外市建房需提供)。

(2)结婚证(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前建成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离婚后建成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本或未婚承诺书);

(3)不动产登记证、翻建住房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属于合作建房的需提供合作建房合同。

(2)结婚证(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前完成大修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离婚后完成大修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本或未婚承诺书);

(3)提供县(市、区)及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4)大修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结算**;

二、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2)结婚证(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前购买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离婚后购买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本或未婚承诺书);

(6)最近1个月还贷流水(申请提取前发生变更还款方式、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清贷款、缩短或延长借款年限、变更还款人等的,需提供相关凭证或期间的房贷对账单)。

(2)最近1个月还贷流水(最近一次提取后变更还款方式、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清贷款、缩短或延长借款年限、变更还款人等的,需提供相关凭证或期间的房贷对账单)。

(2)结婚证(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本或未婚承诺书);

(5)缴存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缴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产查询情况证明。

(2)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明或下岗证。

(2)离、退休证、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证明或单位证明(女满55岁、男满60岁可不提供)。

(四)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只能由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其他人不得代办,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全部到场办理)

(4)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遗赠等公证证明或人民法院判决继承或遗赠的判决书;

(5)公证机关出具的代办委托书,公证书上需注明住房公积金转入的本地银行储蓄卡账号(继承人为多人的,指定其中一人代办时提供)。

注意事项:缴存人申请销户提取时其公积金账户应为封存状态。

家庭突发事件指缴存人本人、父母、配偶或子女遭遇重大疾病、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造成日常基本生活困难的紧急事件。

(1)提取书面申请(需列明患者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缴存人父母、配偶或子女遭遇突发事件的,需提供身份证及户口簿(户口簿无法证实的,提供人事档案中个人信息表复印件(含缴存人个人信息及家属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提供的个人医*费支出清单、**(**未明确社保报销部分的还需提供医保核定报销清单)。

(1)提取书面申请(需列明遭遇突发事件人员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缴存人父母、配偶或子女遭遇突发事件的,需提供身份证及户口簿(户口簿无法证实的,提供人事档案中个人信息表复印件(含缴存人个人信息及家属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处理意见书(事故属能通过公开途径获知或已被公众作周知事实的,经我中心核实后可免于提供);

(2)缴存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其身份证、结婚证;

注意事项:

1.上述材料除有特殊说明外只需提供原件,无需复印;

2.缴存人线下申请提取应提供与开户建缴时一致的证件原件。

3.线下申请办理提取时缴存人需提供本人在以下银行开设的储蓄卡(不支持信用卡、II类卡、III类卡)或结算存折,并确保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清远农商银行或各县(市、区)本地农信社。

温馨提示:关注【清远本地宝】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对话窗口【公积金】,即可进入“清远个人公积金查询、业务网点查询、贷款计算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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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你可以到到公积金管理处咨询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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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成都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报,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要求、根据提取原因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若是急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以私信我咨询快速安全提取公积金,但需要额度在十万以上

成都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①满足购房相关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因购房、租房、建造、翻建、大修提取、增设电梯提取等跟住房相关的,需要根据原因,确定所需要的提取条件

②生活压力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还贷、离职、家庭生活困难提取、最低生活保障提取、离退休提取、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出境定居提取、死亡等基础条件,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符合住房公积金条件提供消费**,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完成后才可以提取到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有什么影响

影响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成功之后,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

影响二:六个月到一年内不能用公积金买房

影响三:住房公积金取出来会影响以后公积金贷款到的额度。

影响四:如果配偶之前已经用过公积金贷款,虽说自己提取公积金不占用公积金贷款的名额,但是由于整个家庭之前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同时这也是购买的二套房,属于二套房贷,首付最少6成。

成都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第一步:职工提供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符合什么条件准备什么材料)

第二步:职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银行、分中心)申请提取;

第三步:银行或中心(分中心)审核;

第四步:银行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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