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基金确认份额时间(申购基金的确认时间问题)

时间:2024-01-15 18:32:54 | 分类: 基金百科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申购基金的确认时间问题

非基金交易时间申请的交易的话,则交易净值以下一个交易日为准,比如说,周一晚上申购,那么成交会在周二,如果是周五下午3点之后到周一上午9点半之前申购,则在周一成交。t+n指的并不是购买日期,而且确认日期,如果是通过银行代销,则一般是t+2,也就是交易日过后两天会收到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确认已经买入或者卖出,交易金额多少,这样子。如果是直销客户,则一般是t+1就可以知道了。t就是交易日。

【基金定投】基金交易中需要注意哪些关键时间点?

米斯有财与你分享有价值的投资选择

昨天的文章给大家解释了基金的赎回规则是“先进先出”,但是关于基金交易前后需要注意的关键时间点确实不少。

相信学完今天课程文章的你,不用再去群里面追问:

“为什么我买的这只基金还没有显示收益呢?”

“这只基金买入后,什么时候才算买成功了?”

“周末买的基金,需要多少天才确认交易?”

很多新手购买基金时往往不太注意时间,想当然的以为一天之中什么时候买都差不多,可事实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首先,毫无疑问,一天24小时都是可以买卖基金的,但是你要知道基金市场却是以下午3点作为分界点的。

就像大家在京东淘宝买东西,很多时候店家会告诉你说——“下午5点以前下单的,当天发货,否则要到第二天才能发货哦”,因为快递小哥也是有休息时间的呢。

这就代表着,基金交易日的0:00-15:00的申请(申购、赎回)会使用当日的基金净值;其他时间段及非基金交易日的申请使用下一基金交易日的基金净值。

这里还有一点要重点注意一下,由于周末两天基金市场是非交易时间,因此,如果你在周五下午3点后购买了基金,该只基金的申购价格会按照下周一当日的净值计算!

因为基金的到账一般有个“T+2”法则,这里的“T”指的是基金申购当日,“2”指的是2个工作日。这也就是说,在你申购基金的2个工作日后你所申购基金的份额和收益才会到帐。

例如几米在今天(10月23日,星期二)下午1点购买了某只基金。

那么,我就是按10月23日该只基金的净值买入;

10月24日,确认我交易成功,并确认该只基金份额以及收益;

10月25日,我可以查看该只基金的份额以及收益。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我在今天下午的3点以后购买了某只基金,那么我的申购价格是哪一天的净值呢?什么时候可以在账户查看到份额和收益呢?

为了大家方便理解,几米根据不同基金类型整理了一个表格,相信大家就可以很好地理解了:

(1)指数型、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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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基金”申请加入基金定投群

年前最后一天买的基金什么时候显示份额

今天是星期六休市所以不能交易,会把你顺延到星期一。确认的净值为星期一基金公司晚间公布的净值。

富安达稳健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_认购_公司_网点

原标题:富安达稳健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3月18日

1、富安达稳健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2年1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4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22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中国农业银行等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固定的募集规模。在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根据发售实际情况对募集规模进行控制。

7、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8、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9、投资人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人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人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本公司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销售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10、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投资人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11、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和确认为准。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所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

14、有关销售机构的销售城市网点、开户及认购细节的安排等详见各销售机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5、在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如需新增销售机构或新增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具体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参照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投资者服务电话咨询。

16、在未开设销售网点地方的投资人,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30-6999咨询购买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公告。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从红利发放日起开始计算最短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富安达基金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富安达基金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选择优秀的基金产品长期持有,是基金持有人规避市场短期波动风险、获取投资收益的有效方法。富安达基金鼓励投资者避免短期频繁操作,坚持长期投资。

19、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富安达稳健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15047

基金简称:富安达稳健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红利发放日(对红利再投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投资者方可申请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若该日历月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从红利发放日起开始计算最短持有期。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回报。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直销中心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联系人:宋丽韵

咨询电话:021-61870808

传真:021-61601555

微信服务号:富安达基金富管家

客服电话:400-630-6999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服电话:95599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客服电话:95386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95565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客服电话:95548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4006600109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

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住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峰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客服电话:9532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客服电话:95368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电话:95525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128号19层1902室

法定代表人:燕文波

电话:4008211357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客服电话:95531

2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010-85632771、95510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客服电话:95351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合利天德广场T1号楼10楼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电话:95396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何伟

客服电话:4008-918-918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1、22、2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客服电话:95564

注册地址:**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00号宝安大厦37-38楼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客服电话:95537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3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7号6幢22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人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95733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4层40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4层407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客服电话:400-001-8811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商务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10层1001号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客服电话:4000125899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电话:021-34013999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服电话:4008219031

4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人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9层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奥北科技园20号楼国泰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注册地址:上海市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332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2号楼18层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159-9288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6433389

51、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CHENZHENGJAMES

客服电话:400-166-1188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服电话:4000555671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客服电话:400-799-1888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2号楼17层1735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B座1108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客服电话:400-893-6885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路336号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路336号1806-13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

客服电话:021-60608983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京东总部一号楼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李骏

客服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9号富尔大厦606A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客服电话:95183

61、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向城路288号国华金融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路昊

客服电话:952303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柳

客服电话:400-666-7388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22日。在上述期间,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发行时间,但发售期不超过三个月。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本基金发售募集期间每天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请遵照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认购参考时间:工作日9:30-17:00,在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银行、证券公司等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可能不予办理。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本基金合同自中国证监会出具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若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可在三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若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在发行期间,基金投资人应按照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销售网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在募集期内不允许撤销。

3、投资人T日的认购申请,销售网点核查后当场受理并出具认购业务受理单据。投资人可根据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查询认购接受结果,并可于基金成立后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认购份额确认书或查询认购份额确认信息。

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收费方式为前端收费。各销售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认购费率予以优惠。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表1:基金的认购费率结构表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0.60%,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99,403.58+50)/1.00=99,453.58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可得到基金份额99,453.58份(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1)本基金募集期间内,单一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份额限制。

(2)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投资人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通过本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3)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4)募集期内,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受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集中度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以撤销。

本基金可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具体募集上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若本基金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首次募集规模的限制。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业务办理时间

2022年4月1日到2022年4月22日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8)填妥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按业务需要);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个人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注:发行期间个人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一: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上海卢湾支行

银行账号:03492300040010683

直销专户二: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310066726018170142165

直销专户三: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190729013325767

直销专户四: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1001550400050029282

直销专户五: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银行账号:216200100103411307

(1)个人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富安达稳健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5047”。

(2)个人投资者开设直销柜台账户,提交认购申请需通过临柜或者面签的形式进行办理,普通投资者于直销柜台提交认购申请需要全程录音录像。

(3)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4)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5)直销中心与其他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注:投资者在申请开户填写申请表时,须对客户类型进行选择,即选择“普通投资者”还是“专业投资者”。如果客户选择“专业投资者”,应提供投资者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证明文件。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即默认“普通投资者”。

(二)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认购及开户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022年4月1日到2022年4月22日9:3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完整填写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2)完整填写的《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5)完整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版)(加盖公章)

9)完整填写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需)

14)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加盖公章,金融机构提供)

15)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加盖公章)

16)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董事会、股东、股东会、股权结构及投票表决权的相关章节(加盖公章)

17)股东、董事会及高管成员登记信息,如: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等(加盖公章)

如开立理财产品户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20)该产品的成立、备案证明或验资报告和产品成立公告(一对多)或资产缴付证明和成立书面通知(一对一)(加盖公章)

如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四)专业投资者的要求,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提供近1年末的净资产证明不低于2000万元及金融资产资产证明不低于1000万元(加盖有效印章)

22)提供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证明(加盖有效印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机构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机构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如有)。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1)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富安达稳健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5047”。

(2)机构投资者开设直销柜台账户,提交认购申请需通过临柜或者邮寄的形式进行办理,普通投资者购买低风险等级产品须临柜/面签/传真(签订传真协议)办理,录音取证;购买非低风险等级产品:须临柜/面签办理,并全程录音、录像。

(3)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机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

(4)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注:投资者在申请开户填写申请表时,须对客户类型进行选择,即选择“普通投资者”还是“专业投资者”。如果客户选择“专业投资者”,应提供投资者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证明文件。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即默认“普通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认购及开户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一)在基金合同生效前,认购资金利息归入投资人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登记机构(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一)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二)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份额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投资人。

(一)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二)本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三)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邮政编码:200122

法定代表人:张睿

设立日期:2011年4月27日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54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1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宋丽韵

电话:(021)61870999-6210

传真:(021)61870888-6210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95559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联系人:宋丽韵

咨询电话:(021)61870808

传真:(021)61601555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30-6999(免长途)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募集基本情况"第(十)点"其他销售机构"部分。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睿

电话:(021)61870999-3602

传真:(021)61065222

联系人:孙爱民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陈颖华

经办律师:陈颖华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法人代表:李丹

电话:+86(21)23238888

传真:+86(21)23238800

联系人:林佳璐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林佳璐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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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赎回份额是什么意思,赎回份额包括本金吗。

基金赎回(Redemption)又称买回,它是针对开放式基金,投资者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或透过代理机构向基金管理公司要求部份或全部退出基金的投资,并将买回款汇至该投资者的账户内。赎回份额包括本金和收益。拓展资料:一、赎回时间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体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公告。基金赎回一般需要两个工作日经过系统确认,之后再经过清算。基金申购赎回需要经过T+2日系统确认之后才能够说是赎回成功。一般的开放式基金赎回的流程为:T日未报,T+1已报,T+2已成。基金申购赎回需要经过T+2日系统确认之后才能够说是赎回成功。报单当日(T日)显示未报是正常的,即使是在2:50左右下单,只要委托查询里面查询到有记录,一般来说会在第二个交易日(T+1日)变为已报,第三个交易日(T+2日)变为已成。之后再经过清算。所以一般开放式基金到是4个工作日左右。其他海外基金一般是10天以内。二、赎回费用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本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所有。基金的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持有期赎回费率1年以内0.5%1年以上(含)-2年0.25%2年以上(含)0注: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三、赎回方式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巨额赎回申请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可选择下面两种方式进行处理: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2、部分赎回基金管理人将以不低于单位总份额10%的份额按比例分配投资者的申请赎回数;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应做出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的明示。注册登记中心默认的方式为投资者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时,基金管理人通过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方式(如公司网站、销售机构的网点等),在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投资者,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单位被确认的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四、基金分类法标准一级分类标准先进行一级分类,然后再根据情况进行二级或三级分类。一级分类以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为准,该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载明基金的类别:1、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2、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3、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的,为货币市场基金;4、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并且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为混合基金;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类别。二级分类标准1、股票型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基金。2、指数型基金:以某种指数的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3、偏股型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股票投资配置比例的中值大于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的中值4、股债平衡型基金:股票资产与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可视市场情况灵活配置,股票投资配置比例的中值与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的中值之间的差异一般不超过5%。5、偏债型基金:以债券投资为主,债券投资配置比例的中值大于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的中值6、债券型基金:包括两类基金。一种是不进行股票投资的纯债券基金,另一种是只进行新股认购,但不进行积极股票投资的基金。7、保本型基金:保证投资者在投资到期时至少能够获得全部或部分投资本金,或承诺一定比例回报的基金。8、货币型基金:主要以货币市场工为投资对象的基金。百度百科--基金赎回

海外基金净值如何实时查看?

1、QDII基金是指投资于海外资产的基金,目前我们国家的QDII基金主要投资到美国、德国、日本等股票市场,由于人民币还不能自由兑换,因此受到汇率的影响。

2、目前我国QDII基金均为场外基金,场外基金本身就没有实时净值可查看,加上QDII基金受到时差的影响,因此净值公布的日期比国内基金晚2-3天。

如果投资者当日15:00之前购买QDII基金,则按照当日净值计算份额。15:00之后购买QDII基金,则按照下个交易日净值计算,遇到周末等假期则会顺延,因此会导致QDII基金的份额确认也要T+2日。

在投资QDII基金时,会面临外汇结算风险、国内国外金融风险。并且QDII基金的管理费高、外汇兑换有限额、流动性差的特点,因此如果把握不准不建议购买QDII基金。

基金从业资格考点 编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知乎

1.有利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

1.披露内容方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4)及时性原则(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披露临时报告)

1.基金招募说明书

10.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11.临时报告

1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4.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1.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1)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基金合同草案、托管协议草案、招募说明书草案等募集申请材料。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同时,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管理人网站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

(2)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3)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登载在管理人网站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在公告的15日前,应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基金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应向交易所提交上市交易公告书等上市申请材料。基金获准上市的,应在上市日前3个工作日,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ETF上市交易后,其管理人应在每日开市前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申购、赎回清单,并在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上公告。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封闭式基金的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开放式基金在开始办理申购或者赎回前,至少每周公告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开放申购赎回后,应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①在每年结束后90日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年度报告摘要,在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年度报告全文。

②在上半年结束后60日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半年度报告摘要,在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半年度报告全文。

③在每季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基金季度报告。

④对于当期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可以不编制上述定期报告。

当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应在2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书,并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及地方监管*备案。封闭式基金还应在披露临时报告前,送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审核。

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托管人网站上。

对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净值、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在基金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出具托管人报告,对报告期内托管人是否尽职尽责履行义务以及管理人是否遵规守约等情况做出声明。

当基金发生涉及托管人及托管业务的重大事件时,托管人应当在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公告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备案。

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持有人大会召开时,持有人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当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持有人大会,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都不召集的时候,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此时,该类持有人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2.持有人大会召开后,持有人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会议召开后,如果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对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1.基金合同包含的重要信息

(1)基金投资运作安排和基金份额发售安排方面的信息

基金运作方式,运作费用,基金发售、交易、申购、赎回的相关安排,基金投资基本要素,基金估值和净值公告等事项。

①基金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②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③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程序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①不同运作方式的基金,其交易场所和方式不同,基金产品的流动性不同。

(2)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的种类、计提标准和方式;

(3)基金份额的发售、交易、申购、赎回的约定,特别是买卖基金费用的相关条款;

(4)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限制等;

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相互监督和核查;

②协议当事人权责约定中事关持有人权益的重要事项。

1.普通基金净值公告内容

(1)普通基金净值公告主要包括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等信息。

(2)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披露净值公告频率的区别:

①封闭式基金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②对开放式基金来说,在其开放申购和赎回前,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开放申购和赎回后,则会披露每个开放日的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于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截至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前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

货币市场基金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最近7日年化收益率。

货币市场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在遇到法定节假日时,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1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1.编制时间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2)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1.半年度报告不要求进行审计;

2.半年度报告只需披露当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年度报告应提供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半年度报告需要披露过去1个月的净值增长率,但无须披露过去5年的净值增长率;

4.半年度报告无须披露近3年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5.半年度报告的管理人报告无须披露内部监察报告;

6.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重点披露比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更新的信息,并遵循重要性原则进行披露;

7.重大事件揭示中,半年度报告只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须披露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及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等;

8.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财务报表附注无须对重要的报表项目进行说明;而年度报告摘要的财务报表附注在说明报表项目部分时,则因审计意见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基金年度报告是基金存续期信息披露中信息量最大的文件。

1.编制时间

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了解年度内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基金经营业绩、基金份额的变动等信息,以及年度末基金财务状况、投资组合和持有人结构。

(1)基金年度报告应经2/3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2)如个别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应当单独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

4.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年度报告披露中的责任

(1)基金管理人是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者和披露义务人。

(2)基金托管人的责任主要是一些与托管职责相关的披露责任,包括负责复核年报、半年报中的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并出具托管人报告等。

1.披露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基金品种

基金概况、基金募集情况与上市交易安排、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10名持有人、主要当事人介绍、基金合同摘要、基金财务状况、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重大事件揭示等。

1.重大性界定

我国基金信息披露法规采用较为灵活的标准,“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或者“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标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书。

(6)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7)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8)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金额达基金份额净值的0.5%;

1.信息披露所使用的语言及币种选择

可同时采用中文和英文,并以中文为准;也可单独或同时以人民币、美元等主要外汇币种计算并披露净值信息。

(1)QDII基金在封闭期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2)开放期披露每个开放日的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当QDII基金变更境外托管人、变更投资顾问、投资顾问主要负责人变动、涉及境外诉讼等重大事件时,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披露临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第十四讲:基金的交易时间和开放日 - 知乎

基金的交易时间,这一节好像没什么特别好说的,因为关注和研究交易时间规则的人并不多,但实际上交易时间有点属于稍微高阶一点的课程,因为他涉及到一些交易流程和资金结算规则的理解,还掺杂这一些逻辑需要您仔细琢磨。搞懂交易时间看似很无聊,但又是十分必要的,如果您参与过场内国债逆回购,就必须得搞懂交易时间,才能算清楚您的逆回购操作是不是能赚钱,这里我们先简单介绍一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基金的交易日就是可以进行基金交易的时间段,为了保持和市场同步,开放式基金交易时间段和股市交易时间是一致的,都是在每个交易日的9:30-15:00,交易日原则上就是工作日,但是因为节假日调整,有时候周六周日被划为工作日,股市照样不开市,不是交易日。在基金招募说明里面还经常提到基金的开放日,开放日其实就是交易日,只不过有的开放式基金因为一些临时原因,某些常规交易日不开放申购或赎回,封闭式基金更是在整个封闭期就直接规定不开放申购或赎回,那这些日期就不是基金的开放日。

我们还是打开基金页面,找到“规则”,点进去,看到“买入规则”写道:今天(周四)15点以后买入,下周一会确认份额,周一净值更新后可以查看盈亏。

这里注意,基金的成交净值以交易日下午3点收市为界,下午3点以前下的单,会被计入当天的买入,按当天的净值成交,3点以后休市后,各个金融机构就开始以3点之前的数据,做各项统计工作,所以3点以后下单,就只能按下一个交易日的净值成交了。

那回到买入流程,假如您周五下午3点01分购买基金,其实和下周一下午2点59分买入是一样的,都会按周一计算出来的净值作为价格进行成交,所以尽量不要周五3点以后买入基金,还浪费了您周六周日两天的资金成本,您存支付宝或者活期宝还有利息,对吧。

假如您周一2点59分下单买入基金,到了3点以后,估值核算机构要经过一系列核算,还有托管机构的复核,大概到了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基金公司开始陆续披露当天的净值,披露完成当天最重要的事可算是干完了,然后下班,到了第二天周二上班,份额登记机构再进行交易的确认,速度快一点的上午就能确认,慢一点的休市之后才给确认,但都不耽误您按昨天晚上披露的净值来成交。所以您虽然是周一下午3点前买的,但周二才是您持有基金的第一天,然后周二到了晚上八九点钟,又会披露周二的基金净值,这时候您就可以看到您持有基金第一天的盈亏了。

反过来卖出也是一样的,假如您周一2点59分下单买入基金,周二是份额确认日,您是无法卖出的,到了周三,您下午3点前卖出,周四白天按周三的净值确认交易金额,白天确认完,这钱就往您账上打了,但是您多久能收到款,取决于赎回到哪个渠道。如果您赎回到基金交易平台的活期钱包,比如支付宝的余额宝或者天天基金的活期宝,周四当天晚上您就可以看到卖出的金额充值到活期钱包到账了。但是如果赎回到银行卡,又涉及到银行的一系列流程,又得过2-3个工作日,大概下周一或者周二中午前您会收到交易款项。

一买一卖的流程说完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您持有一只基金,想卖掉再买另一只基金,您会感觉从赎回成功到申购成功隔了好几天,流程太慢耽误您买入基金的最好时机,但究竟在哪耽误了您也说不清。我们今天就再把这事理一理。假如您周一下午3点前,卖出基金A,周二确认金额,周二晚上会到活期钱包,周三下午3点前买入基金B,周四确认份额,周四晚上就能查看盈亏,一卖一买就结束了。在这套流程里,虽然您周一3点前卖出了基金A,但是由于没有确认净值,周一并没有真正完成交易,所以您是享受基金A周一的收益的,周一是您持有基金A的最后一天;周二确认卖出金额后,您啥收益也没有,并且周二下午3点后才会到账,您还没法在3点前买入基金B;周三下午3点前您买入基金B,同样因为没有确认份额,啥收益也没有;

周四确认份额后,是您持有基金B的第一天,享受基金B周四的收益。

在这一套流程里,我们发现,周二和周三没有收益,如果本周股市天天涨,那么您的心情肯定很复杂,因为调仓流程问题影响到您的投资收益了。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各大基金销售平台就推出了“基金转换”的功能。

在APP下方“我的”可以找到“基金转换”:

他原理就是,平台会帮您垫资,比如您周一下午3点前,点基金转换,从基金A转换到基金B,系统会卖出基金A,同时买入基金B。正常来讲,由于卖出份额确认流程慢,卖出基金A在周二下午3点前也到不了帐,是买不了基金B的。但是有了“基金转换”,平台会帮您垫资,周一3点前卖出基金A,系统会估算卖出的总额,同时按估算总额垫资买入基金B,这样周二同时确认基金A的卖出份额和基金B的买入金额,这一套流程下来,您正常享受基金A周一的收益,到了周二晚上八九点钟净值更新后,就可以查看基金B周二的收益了,可以不间断的跟随市场。结论您肯定看懂了,但如果过程您没听看懂呢,可以自己打开基金转换功能看一看,APP都会给您备注清楚,难倒是不难,就是需要您仔细琢磨琢磨其中的逻辑。另外基金转换也分为超级转换和普通基金转换,还有100%转换和95%转换功能的区别,这个我们后期再聊。

基金份额便检副宪活书权知怎么计算

一般的开放式基金赎回的流程为:T日未报,T+1已报,T+2已成。基金申购赎回需要经过T+2日系统确认之后才能够说是赎回成功。报单当日(T日)显示未报是正常的,即使是在2:50左右下单,只要委托查询里面查询到有记录,一般来说会在第二个交易日(T+1日)变为已报,第三个交易日(T+2日)变为已成。之后再经过清算。所以一般开放式基金到是4个工作日左右。其他海外基金一般是10天以内。基金的赎回是按照份额计算的:如果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选择交纳前端认购或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如果投资人在认购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额×认购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购费用-赎回费用

基金公司紧急提示!

中国基金报记者若晖

随着海外市场不断走强,场内QDII基金再现高溢价一幕。

6月13日,华宝海外科技LOF基金场内价格一度飙升至1.317元,盘中触及涨停,收盘报收为1.312元,相对于6月9日基金净值,场内溢价为15.19%,相对于6月12日基金净值,场内溢价也超过13%,基金公司当晚紧急发布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6月14日,华宝海外科技LOF场内价格一度大涨7.47%,而后在卖盘抛压之下,尾盘开始大幅跳水,全天报收1.268元,大跌3.35%。

多位业内人士提醒,场内LOF及ETF基金不同于股票,未来,在套利资金申购之下,高溢价现象将不可持续,其的二级市场价格最终会向净值回归,高溢价买入的投资者或将面临价格下跌的风险。

     

基金公司提示溢价风险

一只跟踪海外科技股的QDII基金近期净值节节攀升,引起了场内投资者关注,在汹涌的买盘推动之下,溢价率也随之飙升。

公开资料显示,华宝海外科技股票基金成立于今年4月11日,主要投资于海外科技主题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及其他公募基金,或是因为生逢其时,该基金成立之初就赶上了近期美股市场的科技股行情,截止6月12日,短短两个月时间内,净值已经上涨了15.75%。

该基金采用LOF运作模式,A类份额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在净值上涨带动下,场内价格也涨势凌厉,6月13日盘中更是一度触及涨停,收盘报收1.312元,,短短20个交易日内,价格大涨24.68%。

价格涨幅远超净值涨幅,基金公司也在当晚紧急发布华宝海外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场内溢价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中称,2023年6月12日晚公布的海外科技LOF6月9日基金净值为1.1396元,其投资的海外科技主题相关基金于6月12日美国交易时间的表现尚未计入6月9日基金净值,而将影响6月13日晚公布的6月12日基金净值。海外科技LOF6月13日场内收盘价格为1.312元,相对于6月9日基金净值,场内溢价为15.19%,相对于6月12日基金净值,场内溢价可能较大。

6月14日,投资者在交易海外科技LOF时,还需要考虑6月13日美国交易时间海外科技主题相关基金表现估算溢价。

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溢价风险,若投资者以高溢价买入海外科技LOF,将承担额外的溢价成本以及未来溢价波动带来的价格风险,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6月14日,海外科技LOF场内价格开始冲高回落,早盘一度大涨7.47%,尾盘大幅杀跌,报收1.268元,全天大跌3.35%。

或是推升溢价率走高的原因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当前场内份额较少叠加部分投资者不清楚场内基金存在溢价风险,或是导致溢价率走高的几方面原因。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华宝海外科技LOF基金最近净值上涨引发了投资者关注,而截止6月13日,该基金场内份额只有1633.84万份,相比进场买入的资金,供给相对不足,引发了场内溢价。

盈米基金且慢研究员李泠冰也谈到,目前市场的投资情绪主要为观望态度,基金的认购和申购率都有所下降,可以理解为现在是投资情绪的冰点。在市场没有一个明确的投资主线的背景下,很多投资人会更多关注在投资热点上。

近期美股科技股表现较为强势,投资人便将目光投向多只投向海外科技股的基金,大量资金涌入推高了基金场内成交价格。当有一部分资金流向该只场内基金,其余的投资资金在没有投资主线的情况下就会跟随现有的热点,像羊群效应一样涌入该只场内基金。

除此之外,部分场内基金规模较小,小体量资金就可以造成基金交易价格的剧烈波动,这样的剧烈波动同吸引了更多的资金涌入。这也就造成该基金近期出现溢价。

还有业内人士表示,与此前不少QDII基金因外汇额度不足,限制大额申购引发溢价不同,目前华宝海外科技LOF并没有限制申购额度,场内溢价的主要原因还是部分券商客户不熟悉场外申购,习惯二级市场交易,不清楚场内基金存在溢价风险。

“理论上,当场内基金出现溢价时,可以按照基金净值申购基金份额,同时在场内溢价卖出,参与溢价套利,套利机制的存在也是场内基金二级市场价格最终会向净值靠拢的关键影响因素。”上述业内人士称。

不过,因QDII基金申购确认时间较长,也有人提醒溢价套利的不确定性。“T日申购华宝海外科技LOF基金,场内份额需要到T+3个工作日才可卖出,加上华宝海外科技LOF是一只主动型基金,净值不是那么容易估算,这3个工作日之内存在净值波动以及溢价空间的双重不确定性。”

也存在高溢价回落现象

场内价格大幅波动之下,业内人士也反复提醒,场内LOF及ETF基金不是股票,未来,在套利资金申购之下,高溢价现象将不可持续,其的二级市场价格最终会向净值回归,高溢价买入的投资者或将面临价格下跌的风险。

例如,今年5月下旬,部分跟踪日经225指数的QDII基金场内价格也一度出现大幅溢价。截止5月19日,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225ETF和华夏野村日经225ETF当时的溢价率分别达到了22.44%和17.34%,基金公司也对外发布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之后,两只高溢价的日经225ETF场内价格开始大跌,5月22日—5月23日短短两个交易日内,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225ETF和华夏野村日经225ETF分别下跌16.61%、13.97%,追高买入的投资者也遭遇了不小损失。

华宝证券研究员提醒投资者,历史上来看,ETF的溢价率无法长时间维持在高位。2020年以来,国内的上市ETF总共出现了47次溢价率冲破15%的情况,而其维持在15%以上的天数均值仅为1.7天。也就是说平均不超过2天,高溢价率就会向下收敛。

他建议投资者可选择溢价率处于合理区间的ETF进行配置,暂时避开高溢价率的品种。

盈米基金且慢研究员李泠冰也提醒投资者,基金净值才是基金实际价值的真正反映,场内基金超高的溢价率说明该基金价格脱离其价值,存在较高的泡沫性,后期下跌的概率较大。

“投资者在购买场内基金时,应该密切关注溢价率的情况,需要关注基本面和市场走势,并注意溢价率的变化情况,避免盲目买入以免遭受重大损失。同时,风险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投资者需要制定适当的风险管理策略,以保护自己的投资。”李泠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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