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116的发行价多少(60332股票~股票603332-海螺财经)

时间:2023-11-30 20:52:42 | 分类: 基金百科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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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定义: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50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条件,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上述条件是为了使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素质、较大的规模、股权合理分布,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资者中形成较好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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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处理】股改时不同持股方式的涉税分析 - 知乎

在公司股改及上市进程中,普遍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又是大多数企业选择的股改方式。在发行人股改过程中,发起人是否已依法缴纳所得税为IPO审核的重点关注事项之一。但因为股改过程纳税人并未收到现金流,股改却需掏出真金白银缴纳所得税,给发行人股东带来了沉重的税收负担。而目前税法规则相互矛盾及各地税务机关的执行标准不一致,导致股改过程中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处理混乱。

本文结合实务案例,一起来讨论一下股改过程中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1)根据《国家税务总*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2)根据《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股改过程中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在资本公积转增的所得税处理规定体现了重要的税法原理,即所得实现理论。根据我国公司法和会计法的规定,企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或者股息、红利分配只能来源于企业的留存收益部分,不能来源于资本公积(溢价),由于我国公司法法定资本制度的要求,资本公积(溢价)不属于企业经营所创造,不能采用“交易分解”理论来处理资本公积(溢价)转增。

从法律性质来看,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是投资者投入到企业的超过其认缴金额部分的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由新加入的投资者投入超出其认缴额的出资额形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溢价由公司溢价发行股票时公司收到超出股票面值总额的资金形成,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全体投资者。资本公积(溢价)属于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资本,尽管没有计入到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但具有准资本的性质,这也是我国现行公司法明确规定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亏损的原因,其目的在于防止通过这种方式抽逃资本。

从税法上来看,股东投资后获得的对价是股权,该等股权的计税基础应当以股东实际投入的金额来确定,即是资本公积(溢价)部分的金额属于股权的原值或计税基础的一部分。例如,股东对某企业溢价增资1000万元,5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溢价)。在税法上,该股权的原值是1000万元,而不是500万元。

因此,对于资本公积(溢价)转增而言,从法律性质和税法属性来看,转增前后都属于资本或股权的原值或计税基础的一部分,转增可视为股东回收资本后再以同样的金额进行资本投入的交易,这也是股权的原值和计税基础不调整的原因所在,这也是国税函[2010]79号文第四条规定的原理所在。

综上,以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转增股本的部分,属于股东的原始投入,发起人理论上并未获得公司经营所得。因此,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都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及其他资本公积形成的部分净资产转增股本,按照目前的税法规定,自然人股东都必须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我国税法有关留存收益转增的所得税政策体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所得税税法理论-交易分解理论。该理论将一个整体交易从交易流程和结构分解为一系列紧随完成的子交易。

1)利润分配交易。企业将留存收益作为股息、红利分配给股东,在该分配中,股东视为收到股息、红利所得,缴纳所得税。如果该利润分配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或个人所得税税法相关免税规定,可以免税。

2)再投资交易。股东将视为分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立即再投资到企业中,这个投资行为视为现金投资,不属于应税事件。

因此,留存收益转增股本可以视为先将留存收益进行分配,按照股息、红利缴纳20%个人所得税,股东再将分得的股息、红利投资到企业中。上述规定亦适用于合伙企业发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因此,企业以留存收益、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因为初始投资成本并未发生变化,所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发起人一般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股改时,发起人投入公司的净资产折股后,其余部分一般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就此部分是否应当缴纳所得税,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各地税务*对此态度也各不相同。

国税总*纳税服务司于2010年11月30日发布的《国税总*纳税服务司税务问题解答汇集》中曾提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应当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转增资本公积不计征个人所得税”。但上述解答汇集在国家税务总*网站已无法查询。

如前所述,资本公积中的资本(股本)溢价,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全体投资者,而企业的留存收益形成于企业历年实现的利润中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其他资本公积形成于企业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企业所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变动、外汇折算及关联交易差价等。股改时,公司经营中积累的留存收益及其他资本公积转入归属于股东的股本溢价,如被认定为产生股东所得,则股东需要缴纳所得税。

东莞市税务*在回复该问题时明确表示“根据(国税发〔2010〕54号)的规定,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而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直接转增资本公积的操作,由于目前会计及税法上均无相应的操作规定,应视同企业先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后股东再行增加投资计入资本公积,因此需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厦门税务*也明确表示“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此项规定未以是否股改作为判断免税条件,因此股改而发生的上述行为也应纳税。”

但各地操作亦存在个案差异,如利安隆(SZ.300596)收购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时曾披露锦州市地方税务*的批复文件:“该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只是公司所有者权益结构变化,自然人股东不能独立享有资本公积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因此,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过程未发生向股东分配行为,未产生缴纳、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近期上市的案例如洪兴股份(SZ.001209)、玉马遮阳(SZ.300993)、天奈科技(SH.688116),发行人在股改时存在以留存收益转增资本公积的情形,自然人股东均未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上述案例均取得了主管税务部门对股改过程中个人所得税认定的批复或证明。如经沟通无法取得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建议发行人股改时的全体自然人发起人就可能产生的补缴义务及出发责任出具承诺函。

需注意的是,根据国税发〔1997〕第198号文、国税函〔1998〕289号文、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股改后,股份有限公司以股本溢价转增股本的,企业股东不产生所得税义务。因此,在股改时,如果公司的留存收益及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时不缴纳所得税,在股改后再以股本溢价转增股本的,则可能规避留存收益、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因此,如发行人在股改后以股本溢价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区分该部分资本公积为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形成的股本溢价,还是股改时由留存收益、其他资本公积形成的股本溢价,如为后者,建议事先与税务机关沟通是否将产生纳税义务。

发起人以其拥有的经审计的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的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的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采用此方式申请缓缴的企业包括博众精工(SH.688097)、劲仔食品(SZ.003000)。

此外,若为非上市公司或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填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采用此方式申请缓缴的企业包括仕净科技(SZ.301030)。

除向税务*申请缓缴个人所得税外,由公司从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中扣除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再折股、计入资本公积为缓解自然人发起人资金压力的另一种方式,例如:

优利德(SH.688628)于2018年股改时,以优利德经审计净资产97,228,680.43元扣除代扣代缴股东所得税1,929,584.41元后的总计95,299,096.02元,折合股本为7,100.00万元作为股本,余额24,299,096.02元作为资本公积。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重点补充:对于分步转增股本的,税法上可以明确转增顺序,可按先留存收益后资本公积(溢价)转增。对于留存收益未转增完的部分要做好备案,在后续转增过程中优先使用该部分留存收益转增。

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20%个人所得税。

股改后,以资本溢价转增股份,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某些地方的执行口径是只有上市公司的资本溢价转增股份才不征税。

1)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

2)股票转让的差价,扣除转让环节的税费,不能扣除利息,按照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由购买方或者证券公司代扣代缴。

优点:

容易操作,减持便捷,利润所得直接归属个人,上市后,减持股票不必缴纳增值税,税费成本较低。

缺点:

1)前期税费较重,尤其是股改环节,可能要提前缴税;

4)若为董监高管直接持股,每年减持的股份比例有限制;

5)涉及到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比较难适用特殊重组的税收优惠。

资本公积转股本,不计所得,也不增加持股成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股本或者转入资本公积,视同利润分配,但属于免税收益,同时增加持股成本。

股改前或者股改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都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也不增加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对公司影响为中性。

1)上市前,股权转让的差价,扣除税费后,计入公司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上市后减持股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公告2016年第53号)的规定,股票减持价格减去该上市公司股票IPO的发行价,差额部分需要按照转让金融商品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3)转让差价减除转让税费后,计入公司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再分配到个人股东,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1)控股权集中,比较稳定,有利于加强对公司的控制,便于家族传承;

3)因为收益计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公司的经营收益一起纳税,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也可以扣除其他费用,税收筹划空间较大;

4)可以享受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涉及到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以及资产划转等事项,可以选择适用特殊重组的税务处理方式。

减持税费较重,增值税6%,企业所得税25%,如果分配到个人股东,还要交20%个人所得税。需要同进同出,减持的利润归属于公司。

1)资本公积转股本,虽然政策尚未明确规定,各地执行口径不一,但是在实操过程中,合伙企业的个人股东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股东不需要缴纳个税。

2)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股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入资本公积,按照目前的税法规定,是一种利润分配。若合伙人为个人,按照合伙协议中各自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需要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若合伙人为公司,应并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

股改后,以资本溢价转增股份,政策尚未明确,暂不计入所得,也不增加持股成本。

1)上市前,股权转让的差价,扣除税费后,计入有限合伙企业的当期利润;

2)上市后减持股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公告2016年第53号)的规定,股票减持价格减去该上市公司股票IPO的发行价,差额部分需要按照转让金融商品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3)转让差价减除转让税费后,计入有限合伙企业的当期利润,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若合伙人为个人,按照合伙协议中各自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每个人可以扣除每月3500元的业主费用,按照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缴纳5%-35%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地方对自然人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利润按照20%征税,但这个政策正被逐步清理;若合伙人为公司,应并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

1)通过有限合伙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很少的资金控制整个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有利于控股权的集中;

2)有限合伙的股权激励平台,可以把高管锁定,使其不能在公司上市后随意辞职套现,把高管的利润和公司的发展绑定在一起;

3)出资和经营权分离,经营决策不容易受到资本的影响,授予普通合伙人最大的主动权;

4)可以享受创投企业税收优惠,因为企业主费用可以扣除,也有较大的税收筹划空间。

缺点:

前期税费和减持税费都较重,税收优惠项目较少。且需要同进同出,作为有限合伙人,没有主动权。

基于以上:股权激励是股改前实施还是股改后?欢迎在评论区一起交流。

豫光金铅股票发行价是多少

2002-07-30发行4,500万股,发行价格7.34元,募集资金总计33,030万元。

股票烽火电子原始发行价?

发行价是股票初上市的一级市场申购价,不是原始股的价格,通常原始股是一元一股的,但发行价就高出十几倍,而二级市场的价格就更高了;所谓破发就是指的股价破了发行价

兆丰股份发行价多少?

兆丰股份(300695)2002年11月28日成立,发行市盈率哗历22。99倍,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市值申购,发行量1668万股,发行费用87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9。58亿元,上市日期2017年09月08日,网上发行日期2017年08月毁型28日乱余搜,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62。67元,发行总市值10。5亿元,定价中签率0。01%,网下配售中签率--,首日开盘价75。20元,首日收盘价90。24元,首日最高价90。24元,首日换手率0。12%。

如何查询股票发行价?

查询股票发行价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

一种常用的途径是通过财经网站或者股票交易平台查询。这些网站和平台通常提供股票发行价的历史记录和最新价格。

另外,也可以查询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相关文件,这些文件中通常会详细列出股票发行价及相关细节。需要注意的是,股票发行价不同于股票价格,前者指的是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而后者则是指当前股票的市场价格。

天奈科技上市首日涨221%IDG浮盈8亿 第一大客户比亚迪销售收入占比32%     国内最大碳纳米管生产企业之一的 天奈科技 (688116.SH)昨日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成为科创板第30家上... - 雪球

国内最大碳纳米管生产企业之一的天奈科技(688116.SH)昨日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成为科创板第30家上市公司。

昨日收盘,天奈科技报51.39元/股,较其发行价16元上涨221.19%。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2016年IDG资本曾通过旗下AssetFocus对天奈有限(天奈科技前身)两次增资共计289万美元。目前AssetFocus持有天奈科技1610.95万股,持股市值8.28亿元,相较于前两次增资,账面浮盈超8亿。

从天奈科技业绩表现来看,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88亿、5192.2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07.13万元,相较前三年而言有所改善。

值得一提的是,天奈科技今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集中度仍高达54.69%,其中比亚迪收入占比达32.42%,大客户集中度依然较高。

据了解,此次天奈科技共发行新股5796.45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每股发行价格16元,募集资金总额9.27亿元,净额8.29亿元,分别投入年产3000吨碳纳米管与8000吨导电浆料及年收集450吨副产物氢项目,石墨烯、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月25日,天奈科技上市,开盘大涨187.81%,报46.05元,收盘报51.39元,涨221.19%。目前公司总市值119.15亿元,今年上半年末公司归母所有者权益为6.89亿元。

押注天奈科技上市成功,其背后多家知名投资机构也赚得盆满钵满。据招股书披露,天奈科技前身为天奈有限。2016年11月,天奈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公司唯一股东开曼天奈将其所持1500万美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GRCSinoGreen、郑涛、AssetFocus等37名新股东。

其中,AssetFocus为IDG旗下全资股权投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中,AssetFocus以156.3万美元的价格受让天奈有限131.39万美元的出资额。交易完成后,AssetFocus对应出资比例达8.7593%。

2016年12月,天奈有限第二次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万美元增至1800万美元,新增30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按现有持股比例认缴。其中,AssetFocus增资金额为132.75万美元,持股比例不变。

此后,在经历多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AssetFocus共持有天奈科技1610.95万股,持股比例为9.264%。而在本次发行完成后,AssetFocus持股数量不变,持续比例则稀释至6.948%。以天奈科技昨日收盘价粗略计算,目前AssetFocus持股市值为8.28亿元,相较于前两次289万美元(约2000万元人民币)的出资额,账面浮盈超8亿元。

招股书介绍,天奈科技主要从事纳米级碳材料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中国最大的碳纳米管生产企业之一,在碳纳米管及其相关复合材料领域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天奈科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4亿元、3.08亿元、3.28亿元、1.88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75.12万元、-1479.97万元、6745.31万元、5192.23万元。

业绩呈现波动的同时,天奈科技也存在着较高的客户集中度。报告期内,天奈科技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84%、71.08%、57.46%、54.69%,其中公司对于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达到27.96%、17.22%、34.71%、32.42%。

天奈科技认为,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锂电池领域,公司客户相对集中与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有关。

需要注意的是,截至今年上半年末,天奈科技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仍高达1.73亿元,占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5%、19%。

长江商报宣传片:砥砺前行11年

海陆重工发行价是多少?

发行价:10.46元

网上发行日期 : 2008-06-16

上市日期 : 2008-06-25

发行方式 : 网上发行、网下

每股面值(元) :1.0000

发行量(万股) :2770.00

每股发行价(元): 10.4600

发行费用(万元) :1975.87

发行总市值(万元) :28974.20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26998.33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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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金科股份股票发行价是多少?

我帮您查了一下,金科股份上市股票发行价是100元/股,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建设银行股票的发行价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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