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交易规则在哪个网站(新三板的买卖规则)

时间:2023-12-18 19:45:46 | 分类: 基金百科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新三板的买卖规则

问:投资者交易新三板的股票要使用深圳A股证券账户,那么是不是有了深市A股证券账户就可以交易新三板的股票了呢?

答:NO!还需要开通新三板股票的交易权限。

&

已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去哪里可以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

A:在任何一家券商的营业部均可。

(一)市场准入常见Q&A

1Q:做新三板有什么投资门槛?

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Q:一般开通A股账户满2年,后又注销,如果再次开通A股账户,那么交易经验能否持续计算?

1A: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投资者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名下账户在全国股转系统,上交所,深交所发生的首笔股票交易日。所以交易经验为第一次开户并发生第一次交易算起。

投资者开户

1、客户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帐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附件1)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附件2)。

投资者应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二)开户当中常见Q&A

1Q:开户环节能否像主板创业板一样在网上开户?

1A:可以的,现在每个券商都有网上开户,所以您可以在柜台开户,也可以在网上开户

2Q:开户当天是否能够交易?

2A:主办券商于当日15:00~15:30统一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上报合格投资者证券信息,股转公司汇总处理后于当日向各主办券商下发合格投资者证券账户和受限投资者账户信息。主办券商于当日设置完成投资者权限后,投资者于次一转让日开始交易。

3Q:投资者可否在多家券商申请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3A:一般情况个人可以在多个证券账户开户,但卖出股票必须在其买入股票的券商处完成。

交易规则

1、转让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

2、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

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3、股价变动单位

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转让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4、有效报价区间

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

不在有效价格区间范围内的申报不参与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价格区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三)交易当中常见Q&A

1Q:交易的类型有哪几类?

1A:共分三种协议转让,做市交易,竞价交易,目前竞价交易还没推出。

2Q:投资者交易过程中需要支付什么费用?

2A:第一,转让经手费,全国股转系统按照0.05%双边收取第二,佣金,依据证监会文件主办券商向客户收取的佣金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0.3%第三,交易印花税,按实际成交金额的0.1%由出让方缴纳。

有趣       有料      有用

   全面政策法规跟踪解读/把握专业机构最新动向

   准确梳理热点投资逻辑 / 轻松稳定驾驭股权投资

新三板交易方式????

三板市场的交易方式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的柜台交易   从交易方式看,其实三板市场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的柜台交易。因为已签订互相委托代理协议的6家代办券商,只是执行了开户与隔离投资者的职能,三板市场的所有技术支持仍由交易所实现,这与主板并无区别,并将成为三板市场规模扩增的重要保障。  股份转让以集合竞价的方式配对撮合,现股份转让价格不设指数,股份转让价格行5%的涨跌幅限制。股份实行分类转让,股东权益为正值或净利润为正值的,股份每周转让五次;二者均为负值的,股份每周转让三次;未与主办券商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或不履行基本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每周转让一次。交易时间点   可能成交价格预揭示是指在最终撮合成交前若干既定的时间点,对每一时间点前输入的所有买卖委托按照集合竞价规则虚拟撮合所形成的价格分时点进行揭示的制度。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行的可能成交价格预揭示制度是在现行集合竞价规则的基础上,分别于转让日的10:30、11:30、14:00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最后一个小时即14:00后每十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最后十分钟即14:50后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价格的波动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可能成交价格预揭示与主板市场行情揭示有两点不同:一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预揭示的价格是虚拟成交价,而主板市场行情揭示的价格是真实的成交价;二是可能成交价格预揭示只揭示既定时点可能的成交价格,不揭示成交量,而主板市场行情既揭示成交价又揭示成交量。  投资者可从股票简称最后的一个字符上识别股份转让的次数。每周一、二、三、四、五各转让一次,每周转让五次的股票,股票简称最后的一个字符为***数字"5";每周一、三、五各转让一次,每周转让三次的股票,股票简称最后的一个字符为***数字"3";仅于每周星期五转让一次的股票,股票简称最后的一个字符为***数字"1"。

新三板是什么,新三板上市条件,交易规则,挂牌等股权

闪牛分析:新三板: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为当前拥挤的主板和创业板提供疏导,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途径,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上市条件:新三板上市条件要求企业依法设立且存续(存在并持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交易规则:一、新三板股票交易条件个人客户准入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份公开转让: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机构客户准入条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挂牌公司股份转让: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3、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交易规则二、新三板股权怎么交易1、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自然人仅限特定情况才允许投资。2、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3、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于1000股,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4、交易须主办券商代理。主办券商代为办理报价申报、转让或购买委托、成交确认、清算交收等手续,挂牌公司及投资者在代办系统所进行的股份交易的相关手续均需经主办券商办理。5、依托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依托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与中小板、创业板等并列于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6、投资者委托交易。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当日有效。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7、分级结算原则。新三板交易制度对股份和资金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三、新三板的交易规则1、转让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2、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3、股价变动单位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转让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4、有效报价区间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不在有效价格区间范围内的申报不参与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价格区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新三板股票交来自易有哪些规则

1、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2、没有设涨跌停板。3、参与投资者范围:(1)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信托、合伙企业等。(2)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挂牌公司自然人股东只能买卖其持股公司的股份。)(3)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4)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5)协会认定的其他投资者。

新三板最新交易规则详解,你关心的都在这里面了!

2017年12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新制定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标志着深化新三板改革迈出关键步伐。

其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引入集合竞价、优化协议转让、巩固完善做市转让,对大家的报价、交易影响较大。小神特将可能的疑难点做了整理,大家快学起来!

——

 综合篇 

1.挂牌股票转让制度方面的总体安排大致是什么样的?都有哪些转让方式?

答:总的来说,挂牌股票盘中可以选择集合竞价转让或做市转让方式之一进行转让,盘后可以进行协议转让,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特定情形还可以申请线下办理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选择集合竞价转让的挂牌股票,其撮合频次根据挂牌公司所属层级确定,具体为:基础层的挂牌股票每个转让日集中撮合1次,创新层的挂牌股票每个转让日集中撮合5次。选择做市转让的,需有两家以上(含两家)做市商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在15:00~15:30盘后交易时间段内,无论是集合竞价还是做市转让的股票,单笔转让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均可以进行协议转让。

针对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情形,投资者可以申请进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

2.此次发布的《股票转让细则》与之前的《转让细则(试行)》相比,转让方式有何区别?

答:《股票转让细则》对转让方式的调整主要有:

一是引入集合竞价转让制度,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统一调整为实施盘中集合竞价配套盘后协议转让的转让安排。股票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对申报设置有效价格范围,具体为前收盘价的50%至200%;无前收盘价的,成交首日不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自次一转让日起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盘后协议转让设置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下限,并要求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二是集合竞价与分层制度配套,实行差异化的撮合频次,基础层挂牌股票采取每日收盘撮合1次的集合竞价,创新层挂牌股票采取每日撮合5次的集合竞价。

三是完善做市转让方式,允许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做市转让股票进行协议转让,投资者之间、做市商之间以及投资者与做市商之间可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直接成交;同时将收盘价按现行最后1笔成交价确定,修改为按最后1笔成交前(含最后1笔交易)15分钟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确定。

四是针对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原因导致的股票转让,增加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渠道,具体办法将于近期发布。

3.股票的转让方式和分层挂钩吗?不同层次的挂牌股票分别有哪些转让方式?

答:《股票转让细则》对不同层次的集合竞价转让股票设置了不同的撮合频次,对不同层次的做市转让股票,转让方式没有差别。

在9:15~11:30和13:00~15:00交易时间段内,基础层挂牌股票可以选择每日1次集合竞价或做市转让两种方式之一进行转让;创新层挂牌股票可以选择每日5次集合竞价或做市转让两种方式之一进行转让。

在15:00~15:30的盘后交易时间段内,所有挂牌股票满足规定条件的,均可以进行协议转让。

4.分层调整的时候,股票转让方式可能有哪些变化?

答:对于采取集合竞价转让的挂牌股票,全国股转系统根据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提供相应的撮合成交频次。因此,当采取集合竞价转让的挂牌股票从基础层调入创新层时,撮合成交频次将由每日1次调整为每日5次;从创新层调入基础层时,撮合成交频次将由每日5次调整为每日1次。

对于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挂牌股票,分层调整时,股票的转让方式没有变化。

5.投资者如何查看股票转让方式?

答:不同的股票客户端软件对挂牌股票转让方式的显示方式会略有不同,但通常都在报价信息栏显示,以常见的Wind资讯和通达信客户端为例,红色圆框标记处即为转让方式。

在 Wind资讯中,红色圆框内的“创”标识表示挂牌股票为创新层股票,无此标识的表示为基础层股票,“做”标识表示挂牌股票为做市转让。

 图 1Wind资讯挂牌股票转让方式查看方式

在通达信中,红色圆框内的“个数7”表示该股票有7个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图2通达信挂牌股票转让方式查看方式

6.什么是集合竞价转让?

答:集合竞价转让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转让方式。

 第二部分投资者篇 

7.对于采用集合竞价转让的挂牌股票,投资者该如何报单?有哪些委托类型?

答:投资者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程序之后,在交易委托界面,输入挂牌股票证券代码,选择限价委托及买卖方向,再依次输入委托价格和委托数量,之后提交委托即可。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只有“限价委托”一种委托类型。

8.对于采用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挂牌股票,投资者委托时的委托价格有限制吗?

答:投资者的委托价格应在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内,申报有效价格范围为前收盘价的50%至200%;无前收盘价的,成交首日不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自次一转让日起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对于《转让细则》实施之日由协议转让方式改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无论是否有前收盘价,其集合竞价首次成交前(含首次成交当日)统一不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自次一转让日起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9.对于采用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挂牌股票,投资者的委托是如何排序的?

答:采用集合竞价转让的挂牌股票,同一股票的所有投资者委托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集中撮合成交。

其中,价格优先是指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时间优先是指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10.对于采用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挂牌股票,撮合前投资者可以随时撤单吗?

答:采用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挂牌股票,在每次撮合前的5分钟内不得撤单,即每日撮合1次的股票在14:55~15:00期间,每日撮合5次的股票在9:25~9:30、10:25~10:30、11:25~11:30、13:55~14:00、14:55~15:00期间,投资者不可以撤单。其余接受申报的时间段内,投资者可以撤销未成交的委托。

11.集合竞价转让的挂牌股票何时会进行撮合?

答:基础层股票每个转让日撮合一次,撮合时间为15:00;创新层股票每个转让日撮合五次,撮合时间为9:30、10:30、11:30、14:00、15:00。

12.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挂牌股票,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答:集合竞价转让挂牌股票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高于成交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以上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若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取最接近前收盘价的价格为成交价;无前收盘价的,取其平均价为成交价。

13.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挂牌股票,行情下发频率是怎样的? 

答:不同撮合频次的集合竞价转让股票,行情数据的下发频率也不一样,现阶段的行情下发频率分别为:

一次集合竞价的股票,每个转让日的9:30、10:30、11:30、14:00下发一次行情;14:00~14:50期间,每10分钟下发一次行情;14:50~14:55期间每分钟下发一次行情;14:55~15:00每12秒下发一次行情。

五次集合竞价股票,每次撮合前5分钟即9:25~9:30、10:25~10:30、11:25~11:30、13:55~14:00、14:55~15:00每12秒下发一次行情;除以上5个时间段外,9:15~11:30、13:00~15:00每分钟下发一次行情。

14.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挂牌股票,行情揭示的内容是什么?

答:集合竞价转让方式股票的行情揭示,针对有无集合竞价参考价的两种情形作差异化安排。

有集合竞价参考价的,即时行情内容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匹配量和未匹配量等信息;无集合竞价参考价的,即时行情内容揭示最优一档买卖申报价格和数量等信息。

15.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挂牌股票,有时候行情信息栏一二档信息为空而显示买三卖三信息,这是什么意思?

答:采取集合竞价方式的挂牌股票,其行情显示界面买一卖一档通常显示集合竞价参考价(虚拟成交价)以及匹配量,在不完全匹配时,在买二档或卖二档显示未匹配量。

当最优买价和最优卖价未发生交叉,不会产生集合竞价参考价时,则在买三卖三档揭示实时最优一档申报价格和数量等信息。

16.什么是盘后时段的协议转让?

答:盘后时段的协议转让是指全国股转系统在每个转让日做市转让和集合竞价转让阶段结束后,于15:00~15:30期间作的协议转让安排,与沪深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类似。

17.《股票转让细则》对协议转让进行了哪些调整?

答:与《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相比,《股票转让细则》中的协议转让方式主要有以下不同:

(1)交易时段不同,此前的协议转让在9:30~11:30、13:00~15:00时段进行撮合成交,现行协议转让在15:00~15:30时段进行撮合成交;

(2)最低数量要求不同,此前的协议转让只需要最低1000股即可进行转让,现行协议转让的数量最低不能低于10万股或转让金额最低不能低于100万元;

(3)委托类型不同,此前的协议转让包含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现行协议转让仅有成交确认委托;

(4)行情信息不同,此前的协议转让行情信息会即时显示所有投资者的定价委托和成交信息,现行协议转让不发布即时行情,成交结果不纳入指数计算,转让日结束后,全国股转公司公布当日每笔协议转让成交信息,并将成交量计入当日该股票成交总量。

18.哪些股票可以进行协议转让? 

答:所有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做市转让方式的挂牌股票,单笔申报数量或转让金额满足最低数额要求的,均可以进行协议转让。

19.投资者进行协议转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投资者进行协议转让,需满足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最低限额。

20.做市转让的股票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协议转让吗? 

答:对于做市转让的股票,投资者之间、做市商之间以及投资者和做市商之间,只要委托数量或金额满足最低要求,均可进行协议转让。

21.协议转让有哪些委托类型?

答:协议转让仅有成交确认委托一种委托类型。

22.参与盘后协议转让时,投资者可在什么时间段内进行交易委托?

答:现阶段,全国股转系统接受协议转让成交确认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15:00~15:30。

证券公司通常会将投资者在接受申报时间段外提交的交易委托暂存于其报单服务器内,待全国股转系统开始接受申报后再将暂存的投资者委托统一进行申报。因此,通常投资者可提交交易委托的时间和全国股转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并不完全一致,具体可提交交易委托的时间投资者可自行咨询开户券商。

23.投资者该如何进行协议转让委托?

答:投资者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程序之后,在交易委托界面,输入挂牌股票证券代码,选择成交确认委托及买卖方向,再依次输入委托价格、委托数量、成交约定号,以及对手方的交易单元号和证券账号,之后提交委托即可。

24.协议转让是否有价格限制?

答:协议转让的申报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无前收盘价、当日也无成交的股票,不能进行协议转让。

25.协议转让涉及权益变动时应如何处理? 

答:由于协议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受100万股的限制,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投资者仍应当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暂停交易义务。投资者拟通过协议转让完成交易,且交易完成后将触发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的,投资者应当在交易前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并暂停交易2日。

在交易过程中,投资者应当计算并安排逐笔交易的数量,确保在持股比例拟达到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及持股比例达到10%以后每增加或减少5%时,均能够及时披露权益变动公告并暂停交易。

26.参与协议转让时,投资者什么时候可以看到自己的成交结果? 

答:每个转让日的15:00~15:30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在此时间段内,只要转让双方正确提交交易委托,交易主机会进行撮合成交,并生成成交回报,投资者即可看到自己的成交结果。

27.协议转让的成交结果纳入行情和指数计算吗?

答:协议转让不纳入即时行情和指数计算,成交量在协议转让结束后计入当日该股票成交总量。

每个转让日结束后,全国股转公司会公布当日每笔协议转让的成交信息,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成交价格、成交数量、买卖双方主办券商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等。

28.《股票转让细则》对做市转让方式做了何种调整?

答:现行做市转让方式和此前相比做了如下调整:

(1)放开协议转让,在15:00~15:30时间段内,对投资者之间、做市商之间以及投资者和做市商之间单笔最低转让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允许进行协议转让;

(2)将收盘价确定机制由当日最后1笔成交价调整为当日最后1笔成交前(含最后1笔交易)15分钟内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本文来源:中信证券

▼▼▼

新三板的交易规则是什么?哪里可以看到新三板的股票

300万起步价,证券公司可以开通,在大智慧,同花顺可以看

新三板如何交易?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很多朋友不知道新三板怎么交易,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方法/步骤

1、新三板交易是指买卖或转让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或股票的过程。

2、新三板交易规则:转让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

3、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

4、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5、股价变动单位: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转让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北交所首批精选层打新,须先开通新三板,知识测评答案来了! - 知乎

1、以下不属于精选层股票可以使用的交易方式是。B。

A.竞价交易B.场外交易C.大宗交易D.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2、精选层股票交易可以接受投资者的申报类型不包括:C。

3、以下关于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

C.精选层股票成交首日后,自次一交易日起设置涨跌幅限制。

D.价格涨跌幅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4、精选层限价申报应当符合的条件,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B。

A.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B.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10%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C.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D.买入基准价格为当前卖方最优价格,卖方无报价时,买入基准价为当前买方最优价格

A.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或60%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C.临时停牌仅适用于无价格涨跌幅的精选层股票。

6、精选层股票不再符合维持标准的,可能被调整出精选层。A。

7、基础层和创新层股票盘中交易方式,表述正确的是。A。

D.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至少有1家做市商为其做市。

9、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集中撮合前3分钟不可撤销申报。A。

A.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基础层股票,每个交易日只集中撮合1次。

B.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基础层股票,每个交易日集中撮合5次。

C.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创新层股票,每个交易日集中撮合25次。

D.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创新层股票,每个交易日自9:30起每10分钟进行集中撮合。

11、关于集合竞价股票申报撤销时间说法错误的是。A。

A.基础层集合竞价股票集中撮合前5分钟不可撤销申报。

B.基础层集合竞价股票集中撮合前3分钟不可撤销申报。

C.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集中撮合前3分钟不可撤销申报。

A.集合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50%,涨幅限制比例为200%。

B.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x(1±涨跌幅比例)。

C.集合竞价无前收盘价股票的成交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D.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集合竞价股票恢复交易期间的成交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A.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B.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进行市价申报。

C.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不低于)买入(卖出)保护限价。

D.接受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4:57。

15、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9:30-11:30、13:00-15:00期间投资者只能和做市商成交,请判断。A。

16、投资者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请判断。A。

17、投资者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的整数倍,请判断。B。

18、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大宗交易也不得例外,请判断。B。

19、股票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1元人民币,请判断。B。

20、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股票交易,可以进行大宗交易,请判断。A。

21、关于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表述错误的是。B。

A.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

B.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C.无前收盘价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价格应当在当日最高成交价与最低成交价之间。

D.无前收盘价也无当日成交价的股票不可进行大宗交易。

22、大宗交易的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成交确认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15:00至15:30,请判断。A。

23、自然人合格投资者交易权限的要求表述错误的是。D。

B.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C.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D.具有2年以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24、挂牌公司不再符合其所属层级条件的,可能被调至较低层级,请判断。A。

A.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证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

C.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

D.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挂牌公司未能在股票暂停转让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26、挂牌公司股票转让被实行特别处理风险警示,证券简称首两位字符改为“ST”,表示挂牌公司即将终止挂牌,请判断。B。

27、挂牌公司不得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请判断。B。

28、挂牌公司终止挂牌既可能是主动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申请,也可能是因违反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而被动终止挂牌,请判断。A。

国泰君安证券怎么交易新三板

你好,需要至少一年的交易经验,需要账户资产满500万,去你的开户券商营业部办理新三板开通手续,然后就可以交易了。风险很大,自己多注意。

新三板股票的交易规则要去哪里才能看到?

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在新三板在线上就可以看到,新三板交易的最新情况,里面都会第一时间更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