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债集合竞价时间(带你看懂可转债!2021最新解读(二) - 哔哩哔哩)

时间:2023-12-19 19:07:00 | 分类: 基金百科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带你看懂可转债!2021最新解读(二) - 哔哩哔哩

上一篇文章带你读懂了可转债是什么?以及募集书中的有用信息

本期就带你看懂交易软件上可转债的各个指标以及可转债基本的交易规则

下面就以泰晶转债为例进行说明(以前的文章,正好赎回了也只是做个例子参考)

转债的指标我觉得只玩股票的老师们肯定觉得很陌生,下面我们把上面的各个重要指标一一解释:

1.转债市价:就是最大最红的那个数,开市实时变动,所有转债的发行票面价都是100,你买入卖出就是按这个价格操作;

2.转股价:可转债发行时确定的将其转换成股票的价格,这个价格用以确定每张可转债可以转换成对应的正股数量。

3.转股价值:转股价值,是指一张可转债按照转股价格转换成股票之后的价值。转股价值=(转债面值/转股价格)*股票现价。

实际转股时会到账取整数的股,多的钱打成现金

溢价率,是指转债市价与转股价值的比值,它反映的是你以市场价买入转债转股是亏是赚,如果溢价率为正,则亏;溢价率为负,则赚。

你要是买入泰晶转债转成股票,354.33秒变129.55,这就是血亏

强赎,即强制赎回可转债。强赎分两种,一种是到期赎回,可转债存续期限一般是6年,6年后上市公司还本付息给你,收回你的转债。另一种是提前赎回,因触发提前赎回条款而赎回。不同的转债其规定条款会有一定差异,如有的规定触发强赎的条件是连续15个交易日股价超过转股价130%,有的则规定是连续20个交易日。

从强赎公告到最后实施强赎时间不多,所以基本上强赎就意味着可转债价格到了天花板,再也没有时间造作了。溢价率高的转债在强赎公告发布之后,就会大跌回归价值。例如最近引发热潮的再升转债,3月15日晚发布实施强赎公告,赎回日是3月24日,赎回价为100.459元。估计比再生转债山顶的人还惨的只有原油宝玩家了。

回到债主变股东是最终目的,强赎可以促进债主转股,因为不转股亏的更多,比如,毕竟400块剩200总比只剩100好。所以在快满足强赎条件的时候,正股一般都会上涨做条件,这也是正股套利的思路之一。

回售,是指将可转债以特定的价格由上市公司回购。回售触发条件是连续30个交易日正股价格低于转股价格的70%。此时一般可转债也会跟跌,为了保证投资者利益,证监会规定此条款。回售价是100元面值加当期利息,一般是100元出头,假如你90元买入,101元回售给上市公司,那你也能赚钱。这也是可转债很难跌破100元面值的原因之一,因为上市公司打包票100元+收购。但回售一般要转债发行的最后两年才能行使,如果买入较早时间成本很大。

回到债主变股东是最终目的,回售公司是要掏钱付债券的,所以一般公司在将要触发回售条件的时候都会尽可能抢救股票,这时候正股也就有套利机会了。

下修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可能不同的转债有细微差别,但是触发条件都是股价持续低,除了回售,上市公司还有另一种选择(仅是选择,并不一定会下修),并且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因为下修转股价后,我们可以计算到的转股数目就多了,这会稀释股权,也就是损害了股东的利益了。

一般在转债募集书里都会明确下修规则: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先说上海可转债:

1、首次上涨20%,停牌30分钟,再次涨到30%,停牌到14:57分,14:57分开盘交易

2、首次上涨30%,甚至大于30%,直接停牌到14:57分,14:57分开盘交易

3,、如果上涨20%或者30%,停牌时间大于14:57分,那么14:57分也要开盘

再来说深圳可转债:

跟上海可转债停牌制度一样了,唯一不一样的地方是停牌期间,所有挂单,均有效,但是需要价格触发才能释放出来

可转债竞价规则:

先说上海可转债:

1、开盘集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70%-150%,也就是说最低70元,最高150元

2、连续竞价阶段的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平均数的70%。也就是提醒下单时跨度别太大,慎用“核按钮”,不然是无效单子

3、无尾盘集合竞价,也就是14:57--15:00是交易时间。

再说深圳可转债:

1、新债上市首日集合竞价范围是发行价的正负30%,也就是说最低70元,最高130元

2、其余时间段的竞价范围均为最近成交价的正负10%

3、有尾盘集合竞价,也就是14:57--15:00是集合竞价阶段

PS:上海可转债集合竞价时间段是9:15-9:25,其中9:15-9:20这个时间段是可以挂单也可以撤单,在9:20-9:25这个时间段是允许挂单,不允许撤单。

深圳可转债集合竞价时间段是9:15-9:25和14:57-15:00,其中14:57-15:00这个时间段可挂单可撤单。

前面我们提到溢价率是一个衡量转股划不划算的指标,溢价率为负就代表买转债转股再卖掉能赚。这时候眼尖的老师们就会发现国轩转债的溢价率是-10%,那岂不是白嫖十个点?这样好的机会你能发现别人也能发现,而不能做的理由就是还没到转股期,现在市场上交易的可转债转股期一般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为止。国轩转债的转股期要到2020年6月23日才可以,现在买进也不一定能赚,因为溢价率随时都在动态变化,只要这两个月正股涨度小于转债或者正股跌幅大于转债,这个负溢价率就能被逐渐抹平。

转股就是把债券转换为股票,在券商的转股界面输入就行,具体填写代码可咨询券商客服。转股第二天股票才能到账,并且根据我个人经验,交易时间挂的转股单还可以撤销,具体券商规定可能不同,建议自己咨询券商确认,这里强调,溢价率大于0的情况下,转股是亏损的,请综合判断是否应该转股(比如叠加了强赎时)。10.转债评级

信用级别分为如下:AAA、AA+、AA、AA-、A+。信用级别为递减。实际评级中还会对评级进行展望:稳定、负面。由于转债评级最低是A+,和传统意义上最低级的观感不一样,需要老师们多多注意。理论上肯定是评级越高转债持有越安全,但鉴于违约风险很小,我个人觉得区别不大。

11.发行规模

转债发行规模即发行量,一般发行量越大的转债越容易中,价格的波动也会较小,就和A股里的大盘股一样,相对振幅一般会小于发行规模小的。

剩余规模就是可转债的未转股量,剩余规模越小,筹码就越少,越容易被大资金控盘。目前剩余规模最小的就是泰晶转债了,仅剩3150万,这也是为什么他振幅巨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以上就是我了解到的有用的可转债指标了,可能大家会觉得很繁杂,所以做可转债投资也需要查阅专门网站的数据,需要其对所有转债上述数据进行一个汇总,例如集思录就做的比较好,社区也有一些大神会分享自己的交易策略和交易心得。里面较为方便的还有一些基本的筛选功能和转债上市和申购时间整理。例如,网站强赎类目的页面如下:

至此,可转债软件界面指标指标就说明结束了!这些知识以后可能就能用到~

下面会讲一些可转债投资的方法论,大家可以持续关注!

【可转债新框架系列之五】可转债规则大盘点_注册_上市公司_退市

原标题:【可转债新框架系列之五】可转债规则大盘点

2017年再融资新规收紧后转债市场迎来快速发展期,与之同时,转债相关的各种规则也在不断进行完善。本篇报告将对转债最新的发行规则、交易规则、信息披露规则、退市规则和会计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供投资者参考。

全面注册制下可转债发行条件有所放松。截至2023年8月25日,转债的发行规则主要依据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该文件的发布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全面注册制正式施行。总的来看全面注册制后转债的发行条件相较于以往有所放松,具体体现在3个方面:(1)盈利情况:全面注册制之前主板和创业板发行转债对上市公司存在盈利要求,其中主板公司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创业板公司要求“最近二年盈利”。全面注册制之后仅有主板上市公司需要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的要求。(2)利润分配情况:全面注册制之前,主板上市公司需要满足“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要求。全面注册制后各板块上市公司没有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3)杠杆水平:全面注册制之前主板上市公司要求“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全面注册制后各板块上市公司要求“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全面注册制后,主板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审核流程与创业板和科创板一致,审核周期有所缩短。审核流程的关键时间点有:董事会预案——股东大会公告——交易所受理——交易所问询与上市公司回复——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证监会同意注册。

最新的可转债交易规则主要依据2022年7月29日沪深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关于转债二级市场交易规则,我们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涨跌幅限制:上市首日涨幅57.3%、跌幅43.3%,非上市首日,涨跌幅20%;(2)两个交易所转债均为日内交易;(3)转债上市首日存在熔断机制;(4)深交所存在14:57至15:00收盘集合匹配,而上交所没有收盘集合匹配。

最新的可转债信息披露规则主要依据2022年7月29日沪深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业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条款是转债价格重要的内生影响因素,超预期的条款冲击往往会对转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最新的转债信息披露规则对转债条款(包括强赎条款、下修条款以及回售条款)在可能触发前、触发时、以及执行条款之后应该披露哪些信息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最大限度减少了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此外,两个交易所新增了关于转股来源的说明。最新的转债信息披露规则中新增了关于转股来源的说明,且相关表述并不一致,差异主要在于上交所进一步对限售转债的转股顺序做了说明。

可转债退市配套制度逐渐完善。深交所于2023年6月9日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整理期间交易安排的通知》,明确了转债退市具体的细则。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转债同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转债证券简称后冠以“退”标识。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次日起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在深交所明确退市整理期交易安排的同时,为规范退市公司转债在STAQ和NET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等相关事项,全国股转公司制定了《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涉及退市转债挂牌、转让、转股、回售、赎回、付息、本息兑付等业务。

可转债的会计处理并没有严格的规范,实践中往往将转股权划归为权益工具。关于转债的会计处理,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则规定使用的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式,实践中企业往往根据自己对转债的理解与业务的经济实质判断如何记账。虽然转债的转股权形式上来看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CAS37)第九条“固定换固定”的原则,但实践中也往往将转股权划归为权益工具。

风险因素:转债发行规则超预期变化,转债交易规则超预期变化,转债信息披露规则超预期变化,转债退市规则超预期变化,转债会计实务处理非标准化。

2017年再融资新规收紧后转债市场迎来快速发展期,与之同时,转债相关的各种规则也在不断进行完善。本篇报告将对转债最新的发行规则、交易规则、信息披露规则、退市规则和会计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供投资者参考。

全面注册制下可转债发行条件有所放松。截至2023年8月25日,转债的发行规则主要依据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该文件的发布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全面注册制正式施行。总的来看全面注册制后转债的发行条件相较于以往有所放松,具体体现在3个方面:(1)盈利情况:全面注册制之前主板和创业板发行转债对上市公司存在盈利要求,其中主板公司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创业板公司要求“最近二年盈利”。全面注册制之后仅有主板上市公司需要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2)利润分配情况:全面注册制之前主板上市公司需要满足“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要求。全面注册制后各板块上市公司没有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3)杠杆水平:全面注册制之前主板上市公司要求“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全面注册制后各板块上市公司要求“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相较于其他再融资方式,转债的发行条件略微严格。《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对其他再融资方式的发行条件中硬性指标有:(1)公开增发股票: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公开增发股票需要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的要求。与主板转债对应的发行条件一致。(2)配股: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配股需要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其中常用的定向增发股票的再融资方式没有关于财务指标的约束条件,相较于转债来说较为宽松。

全面注册制之后,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转债由核准制变为注册制,创业板和科创板与之前相同。全面注册制后,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转债的审核流程与创业板和科创板一致。审核流程的关键时间点有:董事会预案——股东大会公告——交易所受理——交易所问询与上市公司回复——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证监会同意注册。其中各个环节需要关注的细节有:(1)董事会预案与IPO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六个月。(2)交易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交易所应当自受理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二个月内形成审核意见。(4)中国证监会收到交易所审核意见、上市公司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5)交易所认为上市公司不符合发行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或者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后,上市公司可以再次提出证券发行申请。(6)中国证监会的予以注册决定,自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市公司应当在注册决定有效期内发行证券,发行时点由上市公司自主选择。

全面注册制之后,转债预案的审核周期有所缩短。统计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25日之前的数据,我们发现:(1)全面注册制后经历完整发行审核周期的转债样本较少。从全面注册制前后转债的发行时间来看,股东大会通过到交易所受理的时间明显缩短,大约为25个交易日,之前为38个交易日左右。(2)根据全面注册制之前的样本,年报季期间交易所受理到上市委员会通过的时间会比非年报季多10个交易日左右,主板和科创板转债上市委员会通过到证监会核准的时间比非年报季大概多5个交易日左右。

历史上转债的交易规则曾经跟随债券(利率债和信用债)交易规则,最新的转债交易规则主要依据2022年7月29日沪深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关于转债二级市场交易规则,我们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涨跌幅限制:上市首日涨幅57.3%、跌幅43.3%,非上市首日,涨跌幅20%;(2)两个交易所转债均为日内交易;(3)转债上市首日存在熔断机制;(4)深交所存在14:57至15:00收盘集合匹配,而上交所没有收盘集合匹配。

在转债交易新规征求意见稿发布的同时,沪深交易所也同时针对转债投资者的门槛进行了重新设定。个人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本通知自2022年6月18日施行,施行前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转债交易权限且未销户的个人投资者,不适用前款规定。

相比于以往的转债交易规则,最新的转债交易规则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

为了更好的匹配债券市场交易习惯,最新的转债交易规则对部分专用名词表述做了调整,但实际含义与之前的相同。如竞价交易改为匹配成交,大宗交易改为协议成交,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改为盘后定价成交。数量单位由“张”改为“百元面额”。

增加了非上市首日的转债涨跌幅限制,并将之前的熔断机制仅放在了上市首日。虽然沪深两个交易所具体规则的表述方式不同,但是实质效果相似,上市首日的涨跌幅均限制在【-43.3%,57.3%】之间,非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为20%。

之前沪深两个交易所转债交易规则的差异主要在于上交所没有收盘集合竞价环节,且开盘集合竞价区间范围更大。以上市首日为例,上交所上市首日的转债可以开盘集合竞价至150元,然后停牌至14:57,之后还有3分钟的连续竞价时间,只要满足连续竞价的规则即可。而深交所转债上市首日最高涨幅过程为:首先开盘集合竞价到130元,然后停牌至14:57,之后首先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收盘集合竞价,这两个阶段最大上涨幅度均为10%,因此深交所上市首日转债最高可达到157.3元(100*1.3*1.1*1.1),最低价格则为56.7元(100*0.7*0.9*0.9)。两个交易所新发布的交易实施细则中的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或许也是根据这两个数字确定的。总的来看,在新的转债交易规则中,上交所做出的改变更大。

最新的转债交易规则进一步增加了对转债异常波动的监控。转债的每日涨跌幅满足一定条件后交易所需要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转债内生条款繁多且复杂,之前关于转债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主要散落在各种规则中,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2022年7月29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业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更加全面的对转债的上市与挂牌、转股、赎回、回售、本息兑付以及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系统性的规定,是目前为止关于转债信息披露规则最全面的规定。

最新的转债信息披露规则对转债条款披露做了更加细致的规定。转债条款是转债价格重要的内生影响因素,超预期的条款冲击往往会对转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最新的转债信息披露规则对转债条款(包括强赎条款、下修条款以及回售条款)在可能触发前、触发时、以及执行条款之后应该披露哪些信息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最大限度减少了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此外,两个交易所新增关于转股来源的说明,且相关表述并不一致,差异主要在于上交所进一步对限售转债的转股顺序做了说明。

转债的非到期退市往往源于其正股的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股票的退市类型可以分为强制终止上市(强制退市)和主动终止上市(主动退市)。强制退市分为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和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等四类情形。其中财务类退市和交易类退市的具体细则较为重要。

财务类退市的触发条件主要有:(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0且营业收入<1亿元,或者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若触发上述条件,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或者追溯重述的财务数据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带帽*ST)。

(2)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0且营业收入<1亿元,或者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自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交易所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提交完备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材料的。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一般为15日左右)。

交易类退市的触发条件主要有:(1)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2)上市公司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均低于2000人;(3)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

转债退市配套制度逐渐完善。深交所和上交所最新发布的转债自律监管指引中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转债终止上市或者挂牌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深交所于2023年6月9日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整理期间交易安排的通知》,明确了转债退市具体的细则。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转债同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转债证券简称后冠以“退”标识。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次日起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在深交所明确退市整理期交易安排的同时,为规范退市公司转债在STAQ和NET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等相关事项,全国股转公司制定了《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涉及退市转债挂牌、转让、转股、回售、赎回、付息、本息兑付等业务。

截至2023年8月25日,已有的两个退市的转债均为深交所转债。其中,搜特转债(128110.SZ)交易类强制退市,没有退市整理期。蓝盾转债(123015.SZ)是财务类强制退市,2023年7月1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

转债的会计处理并没有严格的规范,实践中往往将转股权划归为权益工具。关于转债的会计处理,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则规定使用的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式,实践中企业往往根据自己对转债的理解与业务的经济实质判断如何记账。关于转债会计处理的分歧主要在于转股权如何划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CAS37)第九条要求金融工具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一个前提是“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但转债存在向下修正条款,以及上市公司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的规定。转债的转股权形式上来看并不符合“固定换固定”的原则。

殷慧敏和倪侃侃(2020)[3]认为下修转股价条款是赋予发行方的权利,而非赋予持有方。当发行方股票价格大幅下滑,持有方没有权利要求发行人调低转股价格,以达到既能换股又能消除因股价下滑所带来损失的目的。因此,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机制并不会影响转股权的权益特征。此外,配股、增发、送股、派息等事项属于债券发行方与股东的权益交易,是一种反稀释机制,意在保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转股权权益不至于因为上市公司的权益行为而非经营行为被稀释。交易完成后,尽管可能引起净资产变动,但该变动并非由经营风险引起,因此不属于净资产风险。因此,可以将转股权划分为权益工具。实践中也往往将转股权划归为权益工具。

已有较多文献对转债的会计实务中涉及下修、赎回等细节进行了探讨(金其森,2022[1];卫梦竹,2021[2];殷慧敏和倪侃侃,2020[3];马燕,2016[4])。实践中投资者往往重点关注以下3个问题:

(1)转债转股时的会计处理?转债转股后,本期或前期已确认的利息支出无法进行冲回。摊余成本法下,财务费用虽然和利息支出在金额上并不一致,但符合经济实质。转债转股的本质是债权转换为股权,不影响该种负债在债权状态存续时产生的费用。

如果转债不转股,存续至到期赎回,转债的存续对企业现金流的压力和归母净利润的压力并不相同。利息支出一开始很小,但逐年加大,因此现金流压力是明显逐年增加的。财务费用一开始就很大,对归母净利润的影响较大,之后逐年小幅增加。

(2)到期赎回的会计处理?到期赎回后,主流会计操作是将权益工具转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卫梦竹(2021)[2]和马燕(2016)[4]认为这种处理可能并不符合经济实质。投资者如果没有执行转股权,那么转债本质是一种信用债,企业相当于以较高的价格发行了同等评级和票息的信用债,因此,多出来的溢价部分应该算作一种收益,计入利润分配。

(3)下修转股价的会计处理?实践中下修转股价的会计处理是增加权益工具和财务费用。殷慧敏和倪侃侃(2020)[3]认为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经济实质是为避免债务偿付而向债券持有人支付的对价,但其表现形式是发行方股东的财富向债券持有方转移,而非由发行方直接支付对价给债券持有人。因此,应该算作财务活动产生的支出。

转债发行规则超预期变化,转债交易规则超预期变化,转债信息披露规则超预期变化,转债退市规则超预期变化,转债会计实务处理非标准化。

[1]金其森.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计处理的实践研究[J].现代营销(学苑版),2022(01):143-147.

[2]卫梦竹.未转股可转债券的会计处理优化探讨[J].财会通讯,2021(21):97-100.

[3]殷慧敏,倪侃侃.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会计问题探讨[J].财务与会计,2020(09):48-51.

[4]马燕.对可转债到期未转股会计处理问题的思考[J].财会月刊,2016(34):60-64.

本文节选自中信证券研究部已于2023年8月30日发布的《可转债新框架系列之五—可转债规则大盘点》报告,具体分析内容(包括相关风险提示、披露信息等)请详见报告。若因对报告的摘编而产生歧义,应以报告发布当日的完整内容为准。

重要声明:

本资料定位为“投资信息参考服务”,而非具体的“投资决策服务”,并不涉及对具体证券或金融工具在具体价位、具体时点、具体市场表现的判断。需特别关注的是(1)本资料的接收者应当仔细阅读所附的各项声明、信息披露事项及风险提示,关注相关的分析、预测能够成立的关键假设条件,关注投资评级和证券目标价格的预测时间周期,并准确理解投资评级的含义。(2)本资料所载的信息来源被认为是可靠的,但是中信证券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同时其相关的分析意见及推测可能会根据中信证券研究部后续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更改,也可能会因为使用不同的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而与中信证券其它业务部门、单位或附属机构在制作类似的其他材料时所给出的意见不同或者相反。(3)投资者在进行具体投资决策前,还须结合自身风险偏好、资金特点等具体情况并配合包括“选股”、“择时”分析在内的各种其它辅助分析手段形成自主决策。为避免对本资料所涉及的研究方法、投资评级、目标价格等内容产生理解上的歧义,进而造成投资损失,在必要时应寻求专业投资顾问的指导。(4)上述列示的风险事项并未囊括不当使用本资料所涉及的全部风险。投资者不应单纯依靠所接收的相关信息而取代自身的独立判断,须充分了解各类投资风险,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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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交易时间和规则?

1、债券交易时间:债券的交易时间和股市交易差不多,都是在周一至周五的交易日时间里,法定节假日不进行交易;

2、交易规则:沪市对于债券的交易主要是采用的普通竞价和大宗竞价的方式,申报的数量最少是一手及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多是10万手;回购交易申报数量100手或其整数倍等等。都是根据债券的现有价格进行交易,债券当天买入即可卖出。深市对于债券交易的申报数量进行了一系列的限制,回购申报数是10张及整数倍,单笔最高是100万张等。

可转债开盘时间?

可转债每个交易日9:15开始交易。

债券现货采用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为:

每个交易日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00-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小白理财|打新可转债卖出篇之集合竞价

什么是集合竞价

09:15-09:20,此时可以挂单(选个价格委托卖出),也可撤单

09:20-09:25,此时只能挂单,不可撤单

09:25-09:30,此时无法买卖,等30分开盘(此时即使挂了也是废单无效)

除集合竞价之外的交易时间

上市当天起的交易日09:30-11:30,中午休市,13:00-15:00,停牌时间除外

不适合集合竞价的情况

可转债质量好、市场热度高,比如歌尔、上机转债等,本身转股价值超高,且开盘即涨30%以上的,可以适当等一等,但建议不要超过3个交易日,记住这种终究是少数,有中这种优质债课代表也会提醒的。

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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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竟价是什么时候?

你好!集合竟价是指对所有的有效委托进行集中处理,沪~深两市的集合竟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9:25.9:25--9:30不能申报集合竟价,此时的报单只能参加开盘后的连续竟价.收盘开放式集合竟价时间为收盘前3分钟,即14:57--15:00(目前仅在深市主板实施).9:15--9:20可以接受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9:20--9:25可以接受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

什么时候开始集合竞价?

早上九点十五分开始。

集合竟价时间

上海集合竟价时间9:15--9:25(9:15-9:20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9:21-9:25只接受申报不接受撤销)深圳集合竟价时间9:15--9:25和14:57-15:00两个时间段

如何把新债卖在高点?集合竞价你不得不知道的事。

这是兰菇凉投资杂记的第68篇原创文章

哈罗,小伙伴们,大家好,我是兰菇凉。

最近我们在说卖新债的时候,总是会频繁说到一个词:集合竞价。

我说,在集合竞价的时候卖出可以卖在比较高的价格。

集合竞价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今天的文章就来科普这个知识点。

我们大家都知道,中国A股的交易时间是周一至周五的9:30—11:30,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但是,真正的开盘时间是09:30吗?

不不不。

在09:15-25的这10分钟里,所有的有效委托数据都会汇总到交易所的主机上,然后主机再通过撮合系统对这些数据集中撮合,有效价格范围里,成交量最大的价格就是这只股票的开盘价。

关于集合竞价的具体算法,请仔细阅读下面四条: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4】若有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

不太能看懂对不对,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第一原则:成交量最大原则

成交量最大原则,说的什么意思呢?我来举个栗子。

美丽转债(我瞎起名的一个可转债)今天上市,假设在集合竞价的时候,有100个人挂了110元的价格卖出,也有100个人挂了110元的价格买进。但是呢,另外有1000个人挂了109元买入,有1000人想以109元卖出。

在这种情况下,开盘价就是109元,因为109元的成交量最大。

注意,交易所的目的是为了撮合最多的人成交,所以,如果有100个人挂了110元买入,有1万人挂了110元卖出,而同时有1000人挂了109元买入,有1000人挂了109元卖出,开盘价依然会是109元。为什么呢?因为110元的价格,买方100人,卖方1万个,只能撮合100个成交,成交量小于109元的1000个,因此,不满足。

再看第二条: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还是回到我们上面的栗子里,由于109元的成交量最大,那么最终的成交价就会定在109元。假如小花挂了110元买入,那么小花就可以买到这只可转债,并且她的买入价其实会变成109元;假如小王以108元卖出,那么他也可以卖掉,并且小王的卖出成交价也是109元。这就是第二条原则里说的意思了。

所以,大家现在知道了,为什么我会让大家在卖新债的时候,在集合竞价挂100元的原因了吧。集合竞价的过程中,新债的价格变化很快,每一秒的价格都可能不一样,所以你很难猜中价格,如果成交价是108元,但是你挂单卖出的价格是109元,就成交不了。

而挂100元,通常都会低于成交价,你就根本不需要去猜开盘价是多少,你都会以开盘价成交,因为你的卖出报价低于基准价格,所以一定可以成交。

如果还是有人不明白的话,我再举个栗子。

小花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要出售,她去卖房子的时候,肯定会看看市价是多少对不,如果别人的房价都是按1万元一平米卖的,那么,显然,她按1万1卖出,怎么可能会有人买呢?买房的人又不是**,人家肯定挑便宜的买。所以,在这里。1万元不就是市场成交价吗?高于成交价卖出是卖不出去的,只有低于才可以,所以,如果小花的房子急于脱手卖出去,就要比市场价格更低才有可能卖出去。小花说,我要在3天内,把房子卖出去,9000一平的价格我也接受。这时候呢,有一个卖方中介小李子,小李子帮小花找到了一个买家,这个买家可以按市价1万来买,那么,小李子为了促成交易赚取佣金,就会帮助小花赶紧把房子卖出去呀,所以,最终两人就可以以1万元一平米成交啦!这个结*大家都开心。买家买到了房子,小花按高于自己预期的价格卖出去了,中介小李子也赚到了佣金,皆大欢喜!

第三条原则,也就是我上面的栗子里说的了,如果买方和卖方的出价有任何一方和基准价格相同,也就是出价=成交价,就可以成交。

第四条原则,若有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

如果109.9元、110元、110.1元能成交的数量都一样呢?沪市会取这几个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深市则取离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9:15-9:20可以挂单也可以撤单

9:20-9:25只能挂单,不能撤单

9:25-9:30不能挂单也不能撤单

所以,如果你要卖出新债的话,就可以在9:15-9:25的时候挂单,价格挂100元,这个时候挂了,25的时候,就可以成交了。

9:25-9:30不能挂单也不能撤单,指的是交易所对证券公司哈,在这5分钟里,股民依然可以正常挂单,但是不会成交,但只是暂时存在券商的系统里,9:30才会提交到交易所的系统里,路径是这样的:股民(9:25-9:30挂单)——证券公司(暂存)——交易所(9:30接收),紧接着就是连续竞价时间,就可以自由交易了。

所以,在集合竞价的时间里,真正成交的时间是在9点25分,这是集合竞价的唯一一次真正成交,前面的时间里都是在演习,在博弈。

另外:深圳市场的股票在收盘14:57---15:00是收盘集合竞价时间,撮合交易最大成交量的价格即是收盘价,这3分钟不能撤单哦~

上海市场没有尾盘集合竞价,上海市场的收盘价是最后一笔交易的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关于集合竞价的知识,你学会了吗?

如果你喜欢我的文章,请点击一下“在看”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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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呢?

独立自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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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

会计工作经验4年半;摄影经验3年;

理财实操经验3年,平均年化收益率大于25%;

累计读完理财类书籍50多本;

不断升级中~

新债交易规则与交易时间

交易价格涨跌幅达到20%,停牌30分钟。

交易价格涨跌幅达到30%停牌30分钟。

盘中临停期间,可以委托,也可以撤销。

临时停牌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先撮合一次复牌集合竞价,紧接着进入收盘集合竞价。

开盘新债价格上涨20%触发熔断,停牌至10:00。

10:00开盘后如果价格继续上涨到30%,再次停牌,直到14:57。

如果开盘新债价格直接上涨到30%,停盘至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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