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规则(商品期货的交易规则?)
时间:2023-12-20 18:18:38 | 分类: 基金百科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商品期货的交易规则?
是指在商品期货市场中进行交易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交易时间:商品期货交易通常在交易所规定的特定时间段内进行,一般包括上午和下午的交易时段。2. 交易品种:商品期货市场上可以交易的商品种类较多,包括农产品、金属、能源等。不同的交易所可能会有不同的交易品种。3. 合约规格:每个商品期货合约都有一定的规格,包括合约的交割月份、交割地点、交割方式等。交易者在进行交易时需要遵守合约规格。4. 交易方式:商品期货交易可以通过开仓和平仓来进行。开仓是指买入或卖出合约,建立持仓;平仓是指对已有持仓进行相反操作,将持仓平掉。5. 交易保证金:交易者在进行商品期货交易时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以确保交易的履约能力。保证金的比例通常由交易所规定。6. 交割制度:商品期货合约的交割是指在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按照合约规定的交割方式进行实物或现金交割。交割制度是保证期货市场正常运行的重要规则之一。总结:包括交易时间、交易品种、合约规格、交易方式、交易保证金和交割制度等。这些规则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证市场的公平、公正和稳定运行。
原油期货合约及主要规则是什么?
根据已公布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标准合约》,原油期货标准合约交易品种为中质含硫原油,交易代码为SC,涨跌停板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交易单位为1000桶/手,合约采取人民币报价。一、交割单位原油期货标准合约的交割单位为1000桶,交割数量必须是交割单位的整数倍。二、最后交易日原油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范市场风险,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例如,临近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期之间出现连续三天以上的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可以决定提前或者延后最后交易日,并提前进行公告。三、交割品质?中质含硫原油,基准品质为API度32.0、硫含量1.5%。具体可交割油种及升贴水由能源中心另行规定,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对交割油种及升贴水进行调整。本合约所称的原油,是指从地下天然油藏直接开采得的液态碳氢化合物或其天然形式的混合。四、指定交割仓库由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指定并另行公告。
短纤期货合约及规则介绍 1、 短纤期货合约(1)交易单位:5吨/手说明:与国内现有工业品期货相比,合约价值适中,便于投资者参与。(2)基准交割品... - 雪球
说明:与国内现有工业品期货相比,合约价值适中,便于投资者参与。
原生纺纱用1.56dtex×38mm、圆形截面半消光本色涤纶短纤(以下简称1.56dtex短纤)
交割品选择的原因:1.可供交割量大,1.56dtex短纤是涤纶短纤中最大的品种。2019年1.56dtex短纤产量约292万吨,约占原生短纤总量的50%,产值229亿元。2.价格代表性高,1.56dtex短纤是纺纱用短纤的价格标杆。其他规格的纺纱用短纤以1.56dtex短纤为定价基准。
交割品需符合《涤纶短纤维》(GB/T14464-2017)棉型优等品的质量要求,并且0.1%≤含油率≤0.2%,0.3%≤回潮率≤0.6%。
注:含油率和回潮率超过一定范围会影响短纤在纺纱时的稳定性,对两项指标进行规定符合纺纱企业的需求;郑商所针对该标准进行了3次公开征集市场意见,生产、消费企业均同意设定两项指标的取值范围为0.1%≤含油率≤0.2%,0.3%≤回潮率≤0.6%。
为了保障交割品质量行业内尚无区分纺纱用和水刺用涤纶短纤的方法和标准,厂库可以确保交割货物质量,减少仓储变质风险,保障交割商品质量。厂库以银行保函或现金担保注册,具有注册便利、降低交割环节成本等优点。厂库可以满足买方的个性化需求,经双方协商可交割不同规格的短纤。
交割品必须是经郑商所认定的短纤生产厂家生产的商品,非交割品牌的短纤不能交割。品牌间不设升贴水。
仓单注册:厂库申请仓单注册时,须提供交易所认可的120%银行履约保函或100%的现金。保证金数额按照最近交割月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计算。
仓单有效期:每年1月、5月、9月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注册的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
仓单注销:短纤交货时,厂库向货主提供符合交割标准的出厂质量检测报告。生产日期早于仓单注销日120天(含120天)的短纤,货主可以拒收。
通用仓单:与PTA期货相同,有利于增加仓单的流通性、降低行业物流成本。
每日价格波动限制:±4%
最低交易保证金:5%
限仓制度:
短纤期货合约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当合约的单边持仓量大于或等于一定规模时,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按单边持仓量的10%确定限仓数额;当合约的单边持仓量小于一定规模时,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按绝对量方式确定限仓数额。具体限仓标准见下表:
短纤期货合约自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限仓标准见下表:
1.阶梯限仓,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
2.一般月份为比例限仓,比例限仓制度已用于郑商所多数工业品期货,符合市场习惯,又能防范市场过度集中。临近交割月与交割月采取固定值限仓。
3.短纤生产企业单月产能在2000吨至约8万吨,消费企业月用量在1万吨以下,1万手(5万吨)能满足大部分产业客户需求。
4.交割月限仓300手(1500吨)可以满足中小型企业套保需求,大型企业可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额度。
广期所发布碳酸锂期货和期权合约及相关业务细则!解读来了→
昨日,广期所发布《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期货合约》《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期权合约》《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期货、期权业务细则》,但尚未公布碳酸锂期货和期权合约上市交易时间。
从合约规格来看,碳酸锂期货合约交易代码为LC,交易单位为每手1吨,最小变动价位50元/吨,涨跌停板幅度±4%。碳酸锂期权合约的交易单位为1手(1吨)碳酸锂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10元/吨,涨跌停板幅度与碳酸锂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行权价格覆盖标的碳酸锂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行权方式为美式(买方可以在到期日之前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提出行权申请)。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当前,广期所正在紧锣密鼓做好各项工作,保障碳酸锂期货及期权的平稳推出和稳健运行。继7月7日中国证监会同意碳酸锂期货和期权注册后,广期所同日便发布三通知,征集碳酸锂期货指定质检机构、指定交割仓库以及碳酸锂期权做市商。
近年来,由于双碳目标的提出,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带动相关动力电池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碳酸锂生产国和消费国。2020年底以来碳酸锂价格快速上涨,企业面临较大的价格波动风险,产业上下游期盼利用期货工具稳定生产和经营。据了解,广期所自2021年12月启动碳酸锂期货的研究,通过课题合作、市场调研、质量摸底、规则论证等方式,对碳酸锂的现货产销、贸易结构、质量标准、仓储运输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深入研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合约规则设计。
实物交割是联系商品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重要纽带,交割顺畅是期现价格回归的重要保障。业内人士表示,碳酸锂期货合约规则设计科学合理,包括交割在内的各项制度设计非常贴近现货实际,能有效降低产业企业的交割成本和防范交割风险,为期货市场有效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
从合约规格来看,碳酸锂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吨,最小变动价位50元/吨,涨跌停板幅度±4%。从交割设计来看,交割品设计以电池级碳酸锂为基准交割品,工业级碳酸锂作为替代交割品,交割单位为1吨/手。
对此,广期所有关负责人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碳酸锂期货在设计过程中,既借鉴了已上市品种的成功经验,也充分考虑了品种特性,着力风险防范,重视市场发展。一方面,制定了符合碳酸锂市场特征的涨跌停板、保证金、限仓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另一方面,制定了满足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符合现货贸易习惯和产品特性的碳酸锂期货实物交割制度。碳酸锂期货交割方式沿用已上市商品期货的成熟方式,选择“期转现+滚动交割+一次性交割”方式、“仓库+厂库”交割模式。
国泰君安期货研究所高级研究员邵婉嫕认为,广期所碳酸锂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1吨/手,符合碳酸锂现货市场的贸易习惯,更有利于管理价格波动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她表示,现货市场中,碳酸锂价格报价调整通常为1000元/吨或500元/吨,50元/吨的最小变动价格较现货调价相对更高频,一来能够满足期货交易市场价格变化的需求,提高价格发现效率;二来也不会过度分散交易价格的集中度。从期货市场来看,最小变动价位将影响做市商和量化投资者的参与意愿。50元/吨的最小变动价位充分满足了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实际需求。
在交割品上,碳酸锂期货基准交割品为市场份额更大的电池级碳酸锂,替代交割品为工业级碳酸锂。“以电池级碳酸锂作为基准交割品,一方面反映了当前市场碳酸锂应用的现状,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企业生产技术不断进步的导向性。从应用现状上看,碳酸锂主要用于制备电池的正极材料和电解液,电池级碳酸锂是市场消费的主要形式,2022年我国电池级和工业级碳酸锂的产量分别为19.9万吨和18万吨。从技术进步的角度上看,电池级碳酸锂附加值更高、品质更好,是企业生产的目标,随着技术和设备的不断进步,电池级碳酸锂的占比将会逐渐提升。”有行业人士表示,以工业级碳酸锂作为替代交割品,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安全阀的作用,工业级碳酸锂可以通过再提纯加工转变成电池级碳酸锂,下游企业也会采购工业级碳酸锂委托企业再加工为电池级碳酸锂,在现货实际中工业级碳酸锂也作为电池级碳酸锂的替代品采购使用。
在交割质量标准方面,电池级碳酸锂在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对产品的烧失量、磁性物质和微量元素等指标做了调整。邵婉嫕认为,交割品级较2013年有色金属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收紧磁性物质含量,新增烧失量、硼、氟等指标约束,并放宽钾、钙、氯含量要求,一是符合多元化锂资源供应结构,保障交割货源的充足,二是结合下游实际采购标准,遵循下游企业的中长期需求变化方向。
在升贴水方面,工业级碳酸锂替代交割的贴水设计为25000元/吨。对此,上述行业人士解释说,升贴水需要充分考虑工业级碳酸锂加工为电池级碳酸锂的成本和损耗,在确保基准交割品地位的同时兼顾替代交割品进入交割的可能性,保障交割资源的稳定性。根据过往的经验,25000元/吨的升贴水在86.4%的时间内都高于电池级碳酸锂和工业级碳酸锂之间的现货价差,可以较好地保证期货价格不在基准品和替代品间漂移。
在交割区域上,碳酸锂期货交割点分布在主产销区,包括四川、江西、青海3个省,其中四川为基准交割地,四川不设升贴水,青海贴水1000元/吨;主销区包括湖南、江苏、福建、广东、湖北和上海6省(市),不设升贴水。对此,邵婉嫕表示,江西具有锂云母资源禀赋、青海拥有盐湖资源优势、四川地区以外购锂精矿为主且锂盐产品半数于省内消化,2022年三省产能分别占45%、20%和19%。江西作为我国碳酸锂的核心主产区,成为期货的定价基准交割地。江苏、湖南、福建、广东、湖北是碳酸锂的主销区,即国内正极材料的聚集地;上海是我国碳酸锂进口的主要枢纽之一,也成为碳酸锂期货的交割地。广发期货发展研究中心有色金属分析师林嘉旎表示,三个主产区的产量占国内碳酸锂总产量的75%,全部交割区域产量占国内总产量的88%,五个主销地占国内总消费量的41%,全部交割区域消费量占国内总消费量的51%,并且非交割区域的交割资源也都是临近省份,这样的设计就保障了碳酸锂期货有丰富的现货资源可供交割。“碳酸锂之所以没有在主要消费地之间设置升贴水,主要是因为碳酸锂属于*部生产全国消费的产品,每个产区的产品没有完全固定的辐射范围,并且碳酸锂的运费相较于其价格中枢占比很低,因此在现货报价中无论是送货制还是提货制都没有单独核算运费。考虑到青海地区较为偏远,相较于其他两个产区的运输成本明显偏高,因此贴水1000元/吨。”林嘉旎说。
碳酸锂期权合约与期货合约将同步上市。碳酸锂期权合约的交易单位为1手(1吨)碳酸锂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10元/吨,行权价格覆盖标的碳酸锂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据介绍,碳酸锂期权合约采用分段行权价格间距,当行权价格位于100000元/吨或以下区间时,行权价格间距为1000元/吨;当行权价格位于100000元/吨至300000元/吨时,行权价格间距为2000元/吨;当行权价格大于300000元/吨时,行权价格间距为5000元/吨。行权方式为美式,即买方可以在到期日之前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15:30之前提出行权申请。
“碳酸锂期权合约采用分段行权价格间距的主要原因在于碳酸锂现货价格的运行区间较大,按照历史情况,电池级碳酸锂现货均价最低值在2.25万元/吨,最高值在56.7万元/吨。并且在不同行权价格区间内,综合考虑价格波动幅度以及期权活跃度设计分段行权价格间距,以满足投资者的套保、避险需求。”邵婉嫕表示。
(策划:徐静;制图:桂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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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编辑:孙亚宁 主管:张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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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合约交易规则?
期货的规则是标准化合约、保证金制度、涨停板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实行T+0交易,买卖双向交易,并且不设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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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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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部分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及规则黄金期货标准合约交易品种黄金交易单位1000克/手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克最小变动价位0.01元/克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5%合约交割月份112月交易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交割品级金含量不小于99.95%的国产金锭及经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具体质量规定见附件)。交割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金库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7%交易手续费不高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含
2、风险准备金)交割方式实物交割交易代码AU上市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附件一、交割单位黄金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00克,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标准重量(纯重)3000克,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二、质量规定(1)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金锭,金含量不低于99.95%。(2)国产金锭的化学成分还应符合下表规定:牌号化学成分(质量分数)/%Au不小于杂质含量不大于AgCuFePbBiSb总和Au99.9999.990.0050.0020.0020.0010.0020.0010.01Au99.9599.950.0200.0150.0030.0030.0020.0020
3、.05其他规定按GB/T4134-2003标准要求。(3)交割的金锭为1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9%)或3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5%)。(4)3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纯重)溢短不超过±50克。1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毛重)不得小于1000克,超过1000克的按1000克计。每块金锭磅差不超过±0.1克。(5)每一仓单的黄金,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的金锭组成。(6)每一仓单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批准或认可的注册品牌,须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三、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用于实物交割的
4、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或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四、指定交割金库指定交割金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期货交易规则一、交易保证金制度交易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黄金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交易所根据黄金期货合约持仓的不同数量和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即:从该合约新上市挂牌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止)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具体规定如下:黄金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当持仓总量(X)达到下列标准时黄金交易保证金比例X8
5、万7%8万X10万8%10万X12万10%X12万12%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当持仓总量(X)达到下列标准时黄金交易保证金比例X8万7%8万X10万8%10万X12万10%X12万12%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当持仓总量(X)达到下列标准时黄金交易保证金比例X8万7%8万X10万8%10万X12万10%X12万12%注: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交易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暂不调整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当日结算时,若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则交易所对该合约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的
6、,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交易所根据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临近交割期)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方法。黄金期货合约上市运行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交易时间段黄金交易保证金比例合约挂牌之日起7%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10%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15%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20%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30%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起40%当黄金期货合约达到应该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标准时,交易所应在新标准执行前一交易日的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历史持仓按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在进入交割月份后,卖方可用标准仓单作为与其所示
7、数量相同的交割月份期货合约持仓的履约保证,其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收取。二、限仓制度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投资者的各品种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具体规定如下:黄金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规定(单位:手)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交割月前第一月交割月份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限仓比例(%)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投资者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投资者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投资者黄金8万手15105900300903009030注1: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投资者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经纪会员的持仓限额为基数。注2:黄金期货合约在进入交割月份后,
8、自然人投资者该黄金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同一投资者在不同经纪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各交易编码上所有持仓头寸的合计数,不得超出一个投资者的限仓数额。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会员及法人投资者黄金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自然人投资者黄金期货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进入交割月后,会员及法人投资者黄金期货合约持仓应当是3手的整倍数,新开仓、平仓也应是3手的整倍数;自然人投资者不允许新开仓。三、价格大幅波动时的风险管理当某黄金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即D1、D2、D3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达到10%;或连续四个交易日(即D1、D2、D3、D4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
9、达到12%;或连续五个交易日(即D1、D2、D3、D4、D5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达到14%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出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措施,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的计算公式如下:=3,4,5为交易日前一交易日结算价为交易日结算价,=3,4,5为交易日结算价为交易日结算价为交易日结算价四、涨跌停板制度当黄金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D1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D2、D3、D4、D5、D6交易日
10、)出现单边市,则D1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按下述方法调整:黄金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收取比例已高于8%的按原比例收取。D2交易日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7%。该期货合约若D2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即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7%,则D3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若D2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若D2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则当日收盘结算时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按下述方法调整: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0%,收取比例已高于10%的按原比例收
11、取。D3交易日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7%。若D3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即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7%,则D4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若D3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若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停板),则当日收盘结算时,该黄金期货合约按10%收取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已高于10%的按原比例收取,并且交易所可以对部分或全部会员暂停出金。当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停板)时,若D3交易日是该合约的最
12、后交易日,则该合约直接进入交割;若D4交易日是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则D4交易日该合约按D3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和保证金水平继续交易;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D4交易日该黄金期货合约暂停交易一天。交易所在D4交易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对该黄金期货合约实施下列两种措施中的任意一种:措施一:D4交易日,交易所决定并公告在D5交易日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化解市场风险,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在交易所宣布调整保证金水平之后,保证金不足者须在D5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13、。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D6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比例均恢复正常水平;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与D3交易日同方向再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交易所宣布为异常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与D3交易日反方向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措施二:在D4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将D3交易日闭市时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D3交易日的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或非经纪会员,下同)按持仓比
14、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投资者持有双向头寸,则首先平自己的头寸,再按上述方法平仓。具体操作方法如下:(一)申报平仓数量的确定在D3交易日收市后,已在计算机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申报无法成交的,且投资者该合约的单位净持仓亏损大于或等于D3交易日结算价6%的所有申报平仓数量的总和为平仓数量。若投资者不愿按上述方法平仓可在收市前撤单,则已撤报单不再作为申报的平仓报单。(二)投资者单位净持仓盈亏的计算方法投资者该合约净持仓盈亏的总和(元)投资者该合约单位净持仓盈亏=投资者该合约的净持仓量(克)投资者该合约净持仓盈亏的总和,是指在投资者该合约的历史成交库中从当日向前找出累计符合当日净持仓数的开仓合约的实际成
15、交价与当日结算价之差的总和。(三)持仓盈利投资者平仓范围的确定根据上述方法计算的投资者单位净持仓盈利的投机头寸以及投资者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或等于D3交易日结算价6%的保值头寸都列入平仓范围。(四)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及方法1、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1)在平仓范围内按盈利的大小和投机与保值的不同分成四级,逐级进行分配。首先分配给属平仓范围内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或等于D3交易日结算价6%的投机头寸(以下黄金简称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其次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或等于D3交易日结算价3%,小于6%的投机头寸(以下黄金简称盈利3%以上的投机头寸);再次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小于D3交易日结算价3%的投机头
16、寸(以下黄金简称盈利3%以下的投机头寸);最后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或等于D3交易日结算价6%的保值头寸(以下黄金简称盈利6%以上的保值头寸)。(2)以上各级分配比例均按申报平仓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与各级可平仓的盈利头寸数量之比进行分配。2、黄金品种平仓数量的分配方法及步骤(见附件)若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大于或等于申报平仓数量,则根据申报平仓数量与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的比例,将申报平仓数量向盈利6%以上的投机投资者分配实际平仓数量;若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小于申报平仓数量,则根据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与申报平仓数量的比例,将盈利6%以上投机头寸数量向申报平仓投资者分配
17、实际平仓数量。再把剩余的申报平仓数量按上述的分配方法向盈利3%以上的投机头寸分配;若还有剩余,则再向盈利3%以下的投机头寸分配;若还有剩余,则再向盈利6%以上的保值头寸分配。若还有剩余则不再分配。(五)平仓数量尾数的处理方法首先对每个投资者编码所分配到的平仓数量的整数部分分配后再按照小数部分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排序,然后按照该排序的顺序进行分配,每个投资者编码1手;对于小数部分相同的投资者,如果分配数量不足,则随机进行分配。采取措施二之后,若风险化解,则下一个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比例均恢复正常水平;若还未化解风险,交易所则宣布为异常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因采取措施二平仓造成
18、的经济损失由会员及其投资者承担。五、大户报告制度当会员或者投资者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额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投资者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投资者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六、强行平仓制度当会员、投资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交易所对其持仓实行强行平仓:(1)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2)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3)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4)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5)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29/29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附件:平仓数量的分配方
19、法及步骤(黄金)步骤分配条件分配数分配比例分配对象结果1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申报平仓数量申报平仓数量申报平仓数量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盈利6%以上的投机投资者分配完毕2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申报平仓数量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申报平仓数量申报平仓投资者有剩余再按步骤3,4分配3盈利3%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1剩余申报平仓数量1剩余申报平仓数量1盈利3%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盈利3%以上的投机投资者分配完毕4盈利3%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1盈利3%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盈利3%以上的
20、投机头寸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1剩余申报平仓投资者有剩余再按步骤5,6分配5盈利3%以下的投机头寸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2剩余申报平仓数量2剩余申报平仓数量2盈利3%以下的投机头寸数量盈利3%以下的投机投资者分配完毕6盈利3%以下的投机头寸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2盈利3%以下的投机头寸数量盈利3%以下的投机头寸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2剩余申报平仓投资者有剩余再按步骤7,8分配7盈利6%以上的保值头寸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3剩余申报平仓数量3剩余申报平仓数量3盈利6%以上的保值头寸数量盈利6%以上的保值投资者分配完毕8盈利6%以上的保值头寸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3盈利
21、6%以上的保值头寸数量盈利6%以上的保值头寸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3剩余申报平仓投资者有剩余不再分配注:1.剩余申报平仓数量1=申报平仓数量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2.剩余申报平仓数量2=剩余申报平仓数量1盈利3%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3.剩余申报平仓数量3=剩余申报平仓数量2盈利3%以下的投机头寸数量;4.投机头寸数量和保值头寸数量是指在平仓范围内盈利投资者的持仓数量。套期保值相关规定黄金套期保值头寸的申请应当在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20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的申请。套期保值者可一次申请多个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额度。获准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
22、者,应当在交易所批准的建仓期限内(黄金最迟至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额度建仓。在规定期限内未建仓的,视为自动放弃套期保值交易额度。附录、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交割行为,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第二条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以及相关的交割结算、出入库溢短结算及**流程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会员、客户(即投资者)及指定交割金库等应当遵守本细则。第二章交割流程第三条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
23、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第四条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应当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客户的实物交割应当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自然人客户不得进行黄金实物交割。某一期货合约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自然人客户该黄金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对自然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直接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第五条实物交割应当在合约规定的交割期内完成。交割期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该五个工作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六条交割程序(一)第一交割日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经付清仓储费用的
24、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仓储费用由卖方支付到第五交割日(含当日),第五交割日以后的仓储费用由买方支付。(二)第二交割日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三)第三交割日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支付给卖方。(四)第四、五交割日卖方交**。第七条标准仓单在交易所进行实物交割的,其流转程序如下:(一)卖方客户将标准仓单授权给卖方会员以办理实物交割业务;(二)卖方会员将标准仓单提交给交易所;(三)交易所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会员;(四)买方会员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客户。第三章入库与出库第八条到期合约的实物
25、交割地点为交易所指定交割金库。第九条入库申报(交割预报)货主向指定交割金库发货前,应当向交易所办理入库申报(交割预报),内容包括品种、等级、数量、发货单位及拟交货地等。客户的申报应当通过其委托的会员办理。第十条入库申报审批交易所在库容允许情况下,考虑货主意愿,在3个交易日内指定货主交金金库。货主应在交易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向已批准的入库申报中确定的指定交割金库发货。未经过交易所批准入库或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入库的金锭不能用于交割。第十一条入库检验(一)国产金锭运抵指定交割金库时,应当由交易所注册黄金品牌企业已备案的指定存货人员办理入库手续;(二)进口金锭运抵指定交割金库时,应当由相应的进口银行
26、已备案的指定存货人员办理入库手续;(三)同一库内现货金锭转做标准仓单,应当提供由该批金锭相应生产厂方或进口银行直接办理入库手续的有效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四)指定交割金库应对到库金锭及相关单证进行检验审核。检验分为质量检验和数(重)量检验两部分。国产金锭:(1)入库金锭的质量检验以生产企业的质量证明书为准;(2)入库金锭的数(重)量检验指定交割金库核对生产企业的质量证明书和装箱单,对入库金锭进行点数,并对金锭逐一复磅。在规定的磅差范围内,3000克的金锭以生产企业的质量证明书和装箱单标识毛重为准;1000克的金锭毛重不得小于1000克,超过1000克的按1000克计。进口金锭:(1)入库金锭
27、的质量检验以金锭标识和相应质量证明为准;(2)入库金锭的数(重)量检验指定交割金库对入库金锭进行点数并逐一复磅。3000克的金锭毛重以指定交割金库的复磅为准;1000克的金锭毛重不得低于1000克,超过1000克的按1000克计。第十二条货主监收入库时,货主应到指定交割金库监收;货主不到库监收的,视为货主同意指定交割金库的检验结果。第十三条签发标准仓单(一)交易所审核金锭入库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由会员向交易所提交制作标准仓单申请,交易所审查合格后,通知指定交割金库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签发标准仓单。(二)金库签发标准仓单指定交割金库接到交易所指令后签发标准仓单,货主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予以确认
28、,货主确认时间如在交易日14:00之前,交易所则在该交易日对溢短进行结算,仓单生效。货主确认时间如在交易日14:00之后,交易所则在后一交易日对溢短进行结算,仓单生效。仓单生效的交易日为仓单生效日。第十四条出库(一)货主提货时,应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提交出库申请,并选择提货地,交易所在货主选择的提货地内统筹安排提货金库,并在货主提交提货申请后的五个交易日内确定其中一个交易日为发货日。在发货日前的某一交易日,交易所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发货日通知货主,该交易日为发货通知日,货主应当自发货日起两个工作日之内到库提金。(二)交易所根据已选定的出库金锭,在发货通知日对出库金锭进行溢短结算。(三)货
29、主提货时,应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输入提货密码,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指定交割金库在对提货者身份审核无误后予以发货。(四)填制标准仓单出库确认单指定交割金库发货时,应及时填制标准仓单出库确认单(一式二份,货主和指定交割金库各执一份),并妥善保管备查。(五)货主提交提货申请后,如逾期不到库提货,仓单将被注销,对应金锭转成现货。转成现货金锭的有关费用由货主和金库自行协商结算。第十五条受理质量数(重)量争议若提货方对交割金锭的质量数(重)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指定交割金库内实物交收时当场提出,并委托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对交割金锭进行现场取样和数(重)量检验。交割金锭的质量和数(重)量以检验机构报告为准。如发现
30、质量或数(重)量问题,提货方应在检验报告出具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提出书面质量数(重)量异议申请,并同时提供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有关检验报告。提货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或未提供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有关检验报告,视为提货方对所交割金锭无异议,交易所不再受理对交割金锭质量数(重)量异议的申请。根据检验结果,若质量数(重)量合格,则相关费用由提货方承担。若数(重)量或质量不合格,则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关费用。第四章交割品第十六条交割单位黄金标准合约的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标准重量(纯重)3000克,交割数量应当是3000克的整倍数。第十七条交割品级金含量不小于99.95%的国产
31、金锭及经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第十八条交割商品(一)国产金锭:应当是经交易所注册的品牌金锭。(二)进口金锭:应当是经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金锭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第十九条交割商品的规格交割的金锭为1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9%)或3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5%)。每一张仓单的金锭,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的金锭组成。第二十条交割商品的包装每块金锭用干净纸或塑料膜包好,采用木箱或塑料箱包装。运输和储存时,不得损坏、污染
32、产品。第二十一条每块金锭溢短、磅差标准3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纯重)溢短不超过±50克。1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毛重)不得小于1000克,超过1000克的按1000克计。每块金锭磅差不超过±0.1克。第五章交割结算、出入库溢短结算及**流程第二十二条存入或提取金锭时每张仓单金锭的纯重与仓单标准重量(纯重)的差为溢短。差额为正数的称为正溢短,差额为负数的称为负溢短。交易所分别在溢短结算日(即金锭入库时的仓单生效日或出库时的发货通知日)对溢短进行结算。金锭纯重=金锭毛重×金含量。溢短=金锭纯重仓单标准重量(纯重)。第二十三条黄金结算专用**是指经
33、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印制的,专门用于黄金交割结算与溢短结算的普通**(分为**联、结算联和存根联)。第二十四条黄金交割结算与**流程(一)黄金期货的交割结算:黄金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交易日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交割结算时,买卖双方按该合约的交割结算价进行结算。(二)交割货款结算:买卖双方的交割货款按仓单的标准重量(纯重)进行结算。交易所只对会员进行结算,买方客户的货款须通过买方会员转付,卖方客户的货款须通过卖方会员转收。交割货款的计算公式:交割货款标准仓单张数×每张仓单标准重量(纯重)×交割结算价。(三)交割**:交割时统一开普通**。(四)交割
34、**流转:由卖方非经纪会员或客户开普通**给交易所,交易所开黄金结算专用**(**联)给买方非经纪会员或客户,并向卖方非经纪会员或客户提供黄金结算专用**(结算联),黄金结算专用**的存根联由交易所留存。客户与交易所间的**和单据传递须通过会员单位进行。第二十五条黄金入库溢短结算及**流程(一)入库溢短结算:黄金的入库溢短按溢短结算日前一交易日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最近月份黄金期货合约的结算价进行结算。(二)溢短相关票据:正溢短由黄金存入企业向交易所开具普通**;负溢短由交易所向黄金存入企业开具黄金结算专用**(**联),黄金结算专用**的存根联和结算联由交易所留存。(三)溢短结算货款的计算公式:
35、溢短结算货款溢短×溢短结算日前一交易日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最近月份黄金期货合约的结算价。第二十六条黄金出库溢短结算及**流程(一)未经过交割的标准仓单提货出库溢短结算:会员或客户(提货方)将持有的未经过交割的标准仓单提货出库时,溢短按溢短结算日前一交易日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最近月份黄金期货合约的结算价进行结算。正溢短由交易所向提货方开具黄金结算专用**(**联),黄金结算专用**的存根联和结算联由交易所留存;负溢短由提货方向交易所开具普通**。(二)经交割持有的标准仓单提货出库溢短结算:会员或客户将经交割持有的标准仓单提货出库时,溢短按溢短结算日前一交易日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最近月份黄金期货合
36、约的结算价进行结算,并由交易所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买方会员或客户提供的交割结算单、标准仓单出库确认单、溢短结算单按其实际交割货款(由交割货款和溢短结算货款组成)和提货数量,代交易所向买方会员或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抵扣联),增值税专用**的**联和记账联由交易所留存。对提货方会员单位或客户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不开具增值税专用**。(三)溢短结算货款的计算公式:溢短结算货款溢短×溢短结算日前一交易日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最近月份黄金期货合约的结算价。第二十七条买方会员或客户提货出库时实际交割货款由交割货款和溢短结算货款组成,其中交割货款按后进先出法原则确定。增值税专用**的单价、金额和税
37、额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实际交割货款交割货款溢短结算货款;实际交割价实际交割货款÷提货数量;增值税专用**的单价实际交割价÷(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专用**的金额数量×增值税专用**的单价;增值税税额增值税专用**的金额×增值税税率。第六章期货转现货第二十八条期转现是指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月份合约的会员(客户)协商一致并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合约按交易所规定的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同时按双方协议价格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方向相同的仓单或提单等的交换行为。未到期黄金期货合约可通过期货转现货的方式进行实物交割。
38、第二十九条期转现的期限为欲进行期转现合约的交割月份的上一月份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含当日)止。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买卖双方会员(客户)达成协议后,在期转现期限内的某一交易日(申请日)的14:00前,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交易所提交办理期转现申请。用非标准仓单交割的,买卖双方会员(客户)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相关的买卖协议和提单复印件。第三十条期转现适用于交易所黄金期货的历史持仓,不适用在申请日的新开仓。第三十一条期转现的交割结算价为买卖双方会员(客户)达成的协议价。第三十二条申请期转现的买卖双方会员(客户)原持有的相应交割月份期货
39、头寸,由交易所在申请日的15:00之前,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该合约的结算价平仓。第三十三条期转现中使用标准仓单的,期转现的票据交换(包括货款、仓单)通过交易所进行,期转现的交易保证金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该合约结算价计算,票据交换在申请日后一交易日14:00前在本交易所内完成。第三十四条期转现中使用标准仓单的,卖出方应在办理期转现手续后七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普通**。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提交的普通**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开具普通**,并退付卖方期转现的交易保证金。未按时提交普通**的,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迟交增值税专用**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五条期转现中使用非标准仓单的,货款与单据流
40、转根据买卖双方会员(客户)的约定,可通过交易所进行,也可由买卖双方会员(客户)直接进行。在此交割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买卖双方会员(客户)自行解决,交易所不再承担相应的履约担保责任。第三十六条通过交易所结算的期转现的交割货款一律采用内转方式划转。第三十七条未按本章规定的期限完成交割的,按本交割细则中有关交割违约的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对非善意的期转现行为,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交易所将及时公布期转现的有关信息。第七章费用第四十条交割费用进行实物交割的双方应分别向交易所交纳0.06元/克的交割手续费。第四十一条调运费交易所为满足货主择地交金、提金的需要,负责各指定金库之间的金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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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种|合成橡胶期货及期权合约及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哪些关键信息你必须要了解?
一、什么是合成橡胶
二、合成橡胶期货合约规则
三、丁二烯橡胶Vs天然橡胶
来源:国泰君安期货运营中心
四、合成橡胶产业链
五、如何开通期货账户交易丁二烯橡胶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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