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多少钱合适(个人转让股权,计算缴纳个税时的合理费用如何确定?)
时间:2023-12-25 19:23:49 | 分类: 基金百科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个人转让股权,计算缴纳个税时的合理费用如何确定?
个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合理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具体在实务操作中“有关税费”包括资产评估费吗?包括中介服务费吗?国家层面上对此没有细化的规定,部分税务机关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当地税务机关没有明确,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01
《安徽省地方税务*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安徽省地方税务*公告2016年第9号)二、股权原值确认管理(六)允许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扣除的合理税费主要包括个人转让股权时按规定缴纳的税金、凭合法票据实际支付的中介服务费、资产评估费及其相关的其他合理费用,但已作为被投资企业成本费用核算的税费支出除外。
02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关于发布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公告2015年第6号)第十二条 合理费用是指自然人股东在转让股权过程中按规定缴付的税金及费用,包括印花税、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03
《海南省地方税务*关于发布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公告2014年第18号)十、可以扣除的合理税费有哪些?(一)合理税费,是指股权转让方按税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在转让时应负担且实际发生的税费。(二)合理税费应按照据实扣除的原则,纳税人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才能扣除。(三)按照现行税收政策,可以扣除的合理税费主要有:印花税、资产评估费、中介费、公证费和其他中介服务费等。
04
《国家税务总*福建省税务*2021年5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20.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支付的咨询费,是否可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因此,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支付的咨询费不属于“财产转让所得”的合理费用,不可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股权多少钱能转让
股权多少钱能转让看具体的情况。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式有以下几点:1、以公司设立时的股权价格确定股权转让价格;2、以核凯公司的净资产额确定股权转让价格;3、以股权资产评估确定股权转让价格;4、当事人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庆侍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改差唤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权|"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及税费是多少?!如何规避风险?!
股权转让价格及税费,应该如何按照相应的程序来确定。
1协商作价法
即由股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协商作价法”属于主观定价法,即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综合考虑企业资产的历史、现状与未来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确定双方都满意的价格。
但“协商价法”也因其主观性而存在一定弊端,尤其在上市公司中,涉及关联交易等特殊情形且没有足够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容易让监管层对交易的公允性产生怀疑。
2出资额法
即按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时的出资额来确定股权价格。在实践中,出于合理避税的考虑,加之任何一种定价方法都各有利弊。因此,这种定价方法在实践中也较为常见。
3净资产法
即按公司某一时点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或根据该净资产值进行适当的溢价来确定股权的价格。在有限公司,由于缺乏二级市场价格的参照,采用会计账面价值显然更为稳妥。
4评估价法
即按公司经资产评估后确定的资产价格来确定股权的价格。这种估价方法忽略了公司的未来价值,诸如商誉等无形资产易被低估。另一方面,诸如三鹿公司商誉一夜化零的现象在市场中也是普遍存在的。因此,未来价值也带有浓厚的主观性。
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面临必须确定股权价格时,通常会选择委托评估价格进行评估。
5市盈率法
在股份公司,股票存在一个相对客观而由证券本身确定的价格,在投资学上称作“内在价值”。股票内在价值的计算方法多种多样,较为简洁有效的方法是市盈率法,即股权转让价款按照公司的净利润乘以一定倍数的市盈率计算确定。
前四种方法可以归类为客观定价法,如“出资额法”反映了企业资产原有的价格,“净资产法”与“评估价法”反映了企业资产的现有价格,“市盈率法”则考虑企业的动态盈利能力,主要体现企业的未来收益,反应了企业资产的将来预期价格。
股份公司股票发行要求同股同价、同股同权,股票交易的定价则由于竞价交易规则的存在可以千差万别。对于拟上市阶段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由于不存在等额划分的股份,往往只按出资额的数量或股权的百分比来进行计量。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进行转让时,同一股东将其持有的一定百分比的股权转让给不同的受让方,是否可以进行不同的定价?
理论上讲,不论是按照何种定价方式计算,在同一时点同一股东持有的股权应当是等价的,之所以有不同的定价结果,必然是股权本身价值以外的因素在起作用。在股权转让自由的原则之下,是否允许股权同次转让不同定价,关键看是否会损害相关各方的利益。
首先考虑公司本身,股权转让是股东间的行为,股权价款的高与低对公司自身资产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因此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其次考虑其他股东,由于公司法赋予了其他股东对于股权向外部人转让时的否决权以及法定优先购买权,因此也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最后考虑公司债权人,由于股权不同价转让不会对公司资产产生影响,因此也不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总而言之,在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且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同次转让、不同定价”不违反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
遵循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一般规则并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在股权拟向外部人转让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构成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情形,即股权转让双方不应通过股权转让行为转移资源与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08年9月19日)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即出现过此种情况,最终顺利过会。
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当组织转让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让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资产损失的认定与核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股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股权转让中的税费
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股权转让行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税种:
1印花税
根据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为应纳税凭证。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股权转让合同属于该条所指的“产权转移书据”,应当按照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依法缴纳印花税。
2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然人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根据2003年1月1日起执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发布的“财税(2002)19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于2000年发布的“国税发(2000)118号文”《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居民企业取得所有应纳税收入及非居民年企业取得的除下述收入外的所有收入,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金=应纳税所得额×25%;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金=应纳税所得额×20%。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于2004年发布的“国税函(2004)390号文”《国家税务总*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
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前述“国税发(2000)118号文”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按照《国家税务总*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3营业税
根据2003年1月1日起执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发布的“财税(2002)19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股东转让股份怎么规避风险?
股东转让股份怎么规避风险?公司法确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即不能因为未办理工商变更就认定转让无效,只要符合善意取得制度,即买方善意取得、支付合理对价、办理相关手续(股东名册变更)三大要件,就认为转让合同有效。下面由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股东转让股份规避风险的相关内容。
(一)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例外
原则上成立时即生效时,但有例外,如有关企业或行业转让股权需经许可、登记生效等,当事人也可以附条件、附期限。但双方的约定违反逻辑的无效。
(二)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和变动的效力
不能因为未办理登记就认为未发生效力,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确认股权的三大证据包括:基础证据、推定证据、对抗证据。在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核心是股东名册,但股东名册有相反证据可以推翻,工商登记可对抗第三人。如果股权诉讼中涉及股东资格认定时,应列公司为第三人。
(三)股权转让后股东超过50人的合同效力
有限公司设立时规定股东不得超过50人,但未规定股权转让后不得超过50人,但实践中较难做到,解决办法:股权信托,可以有隐名股东。
(四)股东出资瑕疵对股权转让效力的影响
瑕疵股权可以转让,但有可能构成可撤销的情形,如果受让方明知瑕疵仍让愿意受让,认定有效,但转让方恶意,受让方不知,受让方有撤销权。
(五)慎重对待无效、可撤销合同
应当确立与人为善原则,能弥补的尽量弥补,按照有效、可撤销、无效程序认定。即能认定有效的不要撤销,能认定可撤销的不要认定无效。
(六)一股多卖问题
包括横向,即一股卖给了数个受让人;纵向,即甲卖给乙、乙卖给丙等。具体的解决办法包括:1、尽量筛选出行使撤销权的人,即退出购买返还股金。2、继续履行的,确认享有事实上、法律上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有效。3、无优先购买权的股东。
因为股权是准物权,因此法院应当裁判保护享有法定优先权的股东,即判决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股权转让有效。其余买家无效,但可以行使民事上的债权人权利。
如果受让人都签订了合同、支付了转让款,就要注意股权转让是否发生效力,即股东名册是否变更,如果某一个已办理变更,因受让人已取得股东资格,原转让人就无权再转让,另一个转让就是无效的,无效的受让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追究原转让人的违约责任。
来源:公司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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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税率是多少钱 - 法律快车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1.出让方企业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
3.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董事会)决议;
7.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1.股权转让发生在该公司股东之间的,此时股权的转让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可以自由决定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
2.股东向其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此时股权的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即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如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法律快车提醒您,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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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怎么办理流程 股权变更需要哪些资料→MAIGOO知识
1、到工商*窗口领取纸质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填写变更表格、股权转让协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
3、提交以上资料后变更税务,凭税务通知单到税务*办理。
1、公司营业执照(一照一码)副本原件及公司公章。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
5、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双方(转让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提交经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可免核对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依照我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股权变更是需要缴税的,主要包括:
1、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如股权转让方是个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标准:按照转让成交价减去当初出资价和费用,按照此差额的20%交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企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
股权变更代办的价格需要考虑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了解该代办公司的知名度与专业情况,如果该代办公司知名度较高,代办价格会高一些。其次,了解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如果本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情况,税务情况等一些情况基本正常,进行股权变更较为方便,价格会高一些。当然,具体的代办价格是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得出来的结果。股权变更代办多少钱需要考虑这些因素,并不能一概而论。
因此,对于股权变更代理费用一般需要多少钱的问题,小编不能给出确切的数额,需要根据当地代办机构的情况以及股权变更事项的内容来确定费用,小的几百块钱就可以,大的一千多甚至几千不等。
国有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步骤
法律主观:国有股权转让比一般的股权转让更加严格,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国有股权转让方式包括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1、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2、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毁渣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第一,此处是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此处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以其它股东作为计算的基本人数,是除旁灶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纤启悄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价格不能定的太随意!
问题
孟老师,我想咨询一个股权转让的问题,麻烦你帮忙看一下股转协议,税务认为,实收资本520万,零元转让是不合理的,公司是2022年9月成立的,1月未分配利润-431964.79。实际情况是,实收资本520万是大家共同出资的,放在这个股东名下入账的,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实现无偿转让呢?有偿转让的话是否要交税?
分析
一个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60%的股权。
转让价格不应低于“所有者权益”的60%=8268035.21*60%,转让成本为“实收资本”的60%=8700000*60%,这样转让所得小于零,股东是不用交财产转让个税的。
国家税务总*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四条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十四条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第十五条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2022所得税汇缴大纲
2022所得税汇缴一、小型微利优惠政策
1、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
2、注册个体户与有限责任公司哪个更节税?
3、合伙企业能享受所得减半的优惠政策吗?
4、职工人数如何统计?个税、所得税、社保、残保金的职工人数是相同的吗?
5、增值税的小微优惠政策
6、六税两费减半的小微优惠政策
7、政策性基金的小微优惠政策
8、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优惠政策
2022所得税汇缴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1、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条件
2、500万以上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条件
3、本期亏损还需要用一次性扣除政策吗?
4、本期没有新购进固定资产怎么用这个政策?
5、购入小汽车能用这个政策吗?
6、上年购入、本年12月购入的固定资产能用这个政策吗?
7、还没有拿到**的固定资产,能享受这个政策吗?
8、财务核算能一次性扣提足折旧吗?
2022所得税汇缴三、年结前必做的一件事
1、简单三步理清汇缴思路
2、年结前没支付、没**的成本费用如何处理?
3、跨年取得**,还要作账吗?**贴在哪?
4、暂估金额与**金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5、白条支出必需调增吗?
6、预提的费用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7、跨期的费用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8、慎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2所得税汇缴四、几种错误账务处理的税收风险
1、白条支出不入帐会有什么风险?
2、增加资本公积也有税务风险?
3、大额的库存现金背后的问题
4、虚库存如何处理?
5、大额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如何处理?
6、股东以什么方式从企业提款不交少交税?
7、股东借钱给公司也有风险吗?
8、年结前预收账款都要转收入吗?
9、增值税与所得税收入不一致,有问题吗?
10、未收到**的预付账款可以确认坏账吗?
11、未满三年的应收账款可以确认坏账损失吗?
2022所得税汇缴五、扣除凭证(上)
1、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2、罚款、赔款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吗?需要**吗?
3、**还没开,销售方注销了怎么办?
4、贴现息可以凭分割单扣除吗?
5、建筑预收款开的免税普票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6、境外费用需要哪些资料在所得税前扣除?
2022汇缴六、扣除凭证(下)
2、支付外部讲师1万元培训费,以什么入账扣除?
3、支付开锁师傅200元开锁费用,以什么入账扣除?
4、支付学生的演出费每人500,以什么入账扣除?
6、外部个人取得报销款后要交个税吗?是自己交还是由支付方代扣代缴?
2022所得税汇缴七、折旧摊销报表填写
2021年12月购入50万(价款)的固定资产(家具器具),财务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残值10%),残值5万。2022年折旧9万。2022所得税汇缴选择一次性扣除。
1、如何填表?为什么一定要建立财税差异台账?
2、财务能否一次性提足折旧?
3、如果一次性提足折旧,如何填表?
4、筹建期要做所得税汇缴吗?
5、开办费如何填表?
2022所得税汇缴八、资产损失报表填写
1、休闲食品销售企业,注销时税*要求说明:购进1000万,销售200万的原因,如何处理?
2、低价出售库存商品,这个要申报资产损失吗?
3、一般纳税人公司上年初购买一辆价值五十万元的轿车,按当时的优惠政策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了,进项税当年全额抵扣了。今年这辆车要处理,请问账务怎么处理?报表要怎么填列才合适?还有,处理价格是三万元给个人,要不要开**?公司自己开销售**还是二手车交易代理给公司开?
4、我公司2021年报废一批固定资产,其帐面净值为370万,2022年7月处置收入为300万,202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能否税前扣除?2022年收到处置收入时做为当期收入,缴纳所得税?
2022所得税汇缴九、工资薪金报表填写
1、工薪计提数、实发数、代扣个税数不一致,如何填表?
2、在同一个集团下,我们这边借用了另一家子公司(独立法人)的员工,是否需要对方开具**。
3、总公司在上海,大连仅作为售后服务及研发功能,没有实际销售功能,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为大连员工缴纳个税和社保?需要哪些资料?具体办理什么手续?
4、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支付给客户单位一笔伙食费,用于外派员工在该单位就餐,是否可以在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时扣除?
5、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劳务分包的差异分析
2022所得税汇缴十、常见调整项目报表填写
1、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所得税允许扣除多少?不允许扣的部分调账吗?
2、出差用餐、会议用餐是业务招待费吗?
3、企业负担外部人员差旅如何处理?
4、我们企业购买了600个空气炸锅,每个99元,凡在朋友圈连续7天转发我们企业售楼广告的,均可获得一个空气炸锅,我想问:这种业务视同销售和代扣个人所得税吗?
5、公司外购烟酒,用于招待,直接喝了抽了,企业所得税是否视同销售?
6、自产商品作为福利发员工,是进项转出还是视同销售?
7、送购物卡还是实物,从税的角度哪种好?
8、向个人借款利息支出,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9、白条支出的纳税调整填在哪?
10、预提维简费申报表怎么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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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来自股权转让后职工不愿继续工作公司应该做出什么补偿
公司股权转让与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也就是说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事情,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导致公司的股东发生变化,但不影响公司的主体资格,不影响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涉及经济补偿问题。除非因股权转让,导致公司提出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才可能涉及经济补偿。如果是自己提出来要离职的,是没有任何赔偿的。扩展资料:辞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步骤第一步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第二步和主管详谈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你,而你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你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第三步交接工作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你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来了之后,你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第四步人事手续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另外还有你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你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你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你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一文搞懂个人所得税,巧用政策,省一大笔钱 - 知乎
不管你是领固定薪水的打工人,还是身家上亿的企业主,收入的第一道槛就是个税;
也不论你是灵活就业的斜杠青年,或是收入不菲的专业顾问,甭管钱从哪赚的,最后到口袋里之前也得上税。
不像企业所得税或是增值税,乃至其他间接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最广,可以说,和所有人都息息相关。
比如前不久,国税发布公告,宣布2022年1月1号起,年终奖不再适用优惠算法,如果还照老办法,最后到手的收入可能相差上万。
这篇文章就讲一讲关于个人所得税和它的一切(几乎,手动狗头)。
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收入几何,希望这篇文章都能对你有所帮助。
内容如下,大家可以选自己最感兴趣的部分优先看:
个人所得税(personalincometax),是各国征税机关和自然人之间调整收入再分配、财政收入组织的重要手段。
2020年,我国GDP首次突破百万亿,财政收入18万亿,其中1万亿来自个人所得税,占比很低。
要知道我国个税的超额累进税率是收入越高,税率越高的;全国平均工资不到1万,基本都是适用最低2档税率,也就是3%、10%;
而年收入只要靠近100万,基本就会达到最高档45%的税率。
这样的前提下,工资薪金贡献一半的个税税收,那么全国所有就业人员的工资总额应该要几倍于其他收入(比如高净值人群的投资收入)。
《福布斯》杂志曾在2005年把我国评为世界第二税负最重的国家。
虽然事实上我国是税负绝对数是低于多数发达国家的,但相比税收的构成、纳税人的收入结构,以及相对之下的社会福利乃至医疗、教育等生活成本,工薪族的负担不可谓不重。
《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少有的,直接由人大立法的法律。其他多数是由人大授权、***制订的暂行条例。
法条第一条规定:居民纳税人在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须依法纳税;
这两个名词的解释,要涉及《***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等好几份文件,还需要理解“住所”、“习惯性居住”等一系列等多的套娃概念。
韩国人小李到中国留学3年,期间买了房子。3年间虽然大部分时间在中国居住生活,但是仍保留韩国国籍,毕业之后也回到了韩国工作。如果小李留学期间,在韩国视频网站发布vlog赚取了一定所得,而且在中国曾经有过正式工作,那么他需要如何缴纳个税?
根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条:
小李的户籍在韩国、家庭在韩国、经济利益关系也在韩国,买房也是出于短暂居住和投资的目的,所以即便3年间主要待在中国,这3年小李在中国也不算有住所。
但是根据《个税法》的描述:
小李留学期间每年在中国居住是超过183天的,所以小李依旧算是居民个人,所以小李在中国工作赚的钱,和从韩国视频网站赚的钱,都要按我国《个税法》缴纳个税。
小张15岁就去美国上高中,读完本科、硕士,一直到27岁才回国工作,是老海归了。这12年间,小张只有寒暑假回国,一年不到2个月。那么小张是居民还是非居民?
按常识,一个15岁就出国,12年才回来,每年在国内时间不到2个月的,多少也算“半个”外国人吧?
但《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第一条提到:
即便小张旅居国外12年,最终也回国工作了,所以他出国的目的只是求学。
并且小张的国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都还在国内,所以从主观意愿上看,小张的习惯性居住地还是中国。
结合上一条“住所”的定义,小张在国内是有住所的。所以小张依旧是居民纳税人。
理解了这些,我们基本上能分清99%的情况下,纳税人是属于居民还是非居民个人了。
搞清了纳税人身份的问题,我们再来探讨个人所得税具体都有哪些、怎么交。
概括地说,个税征收的范围包括下面这些:
经营所得,一般适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六、七、八三种,在其他企业(比如有限公司)当中比较常见。
前两者的区别有一个最简单的区分方法:有没有雇佣关系。
有雇佣关系的,基本都属于工资薪金范畴,包括劳动分红、奖金、加薪、津贴、补贴;
没有雇佣关系的,以个人身份从事劳务活动的,基本都是劳务报酬。
综合所得的缴税流程,大概是:
由于个税征收过程里,允许纳税人把收入减掉合理的必须开支(60000固定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免税收入、免征额等额度,剩下的金额才是“应纳税所得额”。
所以每个月发工资、劳务等其他综合所得的时候,工资条上公司帮我们代扣的那笔税,其实只是“预扣预缴”,顾名思义,只是提前估算的一个税额,不一定是最后我们实际应该缴的税。
交完税,到第2年大家上个人所得税app,填写申报各项扣除之后,系统会算出我们应该获得多少退税,或是补税,这个过程就叫“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的时候,适用如下税率表:
其中,居民纳税人可以享受年度合并计税。每月,或每次预扣预缴税款,在次年3月1日~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后,得到相应退税或补税。
非居民纳税人则不办理汇算清缴,每月,或每次缴纳的就是最终税款。
而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预扣预缴阶段就可以减除相应费用了;实际收入金额减除相应费用,剩下的金额叫“收入额”,收入额才是预扣预缴时的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不满4000元(每次):减除800元;
收入4000元以上(每次):减除20%。
比如我给某杂志写了一个短篇,得到1万稿酬。减除20%,也就是10000-10000×20%=8000(元)我的收入额就是8000元;8000再×70%=5600元。这5600元就是我这笔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
经营所得一般适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经营所得的个税征收就简单多了,只要把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余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对应等级的税率,就是应缴纳的税款。
比如朱先生开了个小吃店,每个月营收10万。成本等各项可以扣除的费用为2万。全年营收也就是(10-2)×12=96万。
那么朱先生要交的个税就是:96×35%-6.55-27.05(万元)。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统称“其他所得”。
这类所得计税方式也很简单,统一适用20%比例税率。
比方说老王投资了甲公司,拥有甲公司20%股份。每年能领到100万股息。要交的个税是:
财税(2018)164号文明确提到:从2022年1月1日起,个人取得年终奖不再适用优惠算法,也就是不能再单独计税,而应当并入当年总和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今年将是优惠算法的最后一次机会,想乘上末班车的朋友可以仔细看下面这段。
假设甲公司的小张2021全年收入12万。其中9万是每月的工资,3万是年终奖。不考虑三险一金和各项扣除的情况下:
如果采用合并计税,那么适用的是上面提过的这张综合所得税率表:
把每月的工资和年终奖合并后,年度所得一共12万,减除6万的准许免除额(俗称“起征点”),还剩6万应纳税所得额。
那么个税的合计税款就是:60000×10%=3480(元)。
如果采用单独计税,算法是这样:
把单独的年终奖总额除以12个月,用得到的数额对应综合所得税率表(见下文),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税款,计算公式是:
税率表适用这张(月度税率表):
工资部分:9万扣除6万“起征点”,还剩3万,对应3%税率(综合所得税率表),应纳税额=30000×3%=900(元);
年终奖部分:30000÷12=2500(元),对应月度税率表的第1级,税率3%;
不过,有点数学思维的朋友应该看出来了,单独计税也不是绝对的好,到某个阈值可能就会发生质变。
比如:
小王是薪资结构是6万工资和9万的年终奖,那么他的个税是:
合并计税:(150000-60000)×10%-2520=6480(元);
单独计税:0+90000×10%-210=8790(元)。
忽略计算直接看结论,这种情况反而是单独计税不划算了。
总结一下就是:
如果不确定自己用哪种计税方式比较划算,可以私信问我,不过要抓紧了,末班车马上就要开走啦~
虽然项目多,且有一些小不同,但内容非常好理解,我做了一张表,大家一看便知:
在规定时间之前,最好就准备总结上个纳税年度的财务情况,以免耽误事。
接下来的部分涉及的数字、规则比较多,建议大家先收藏,要用的时候再查阅。
前文已经说过,因为个税包含很多准许免除额、免征额、专项扣除,乃至三险一金,等等;
比如,工资薪金适用哪一档税率,有的情况需要依据全年的总收入定,但时间还没到,我们没法知道全年收入,万一中途加薪涨薪,或是多发了一笔奖金,就会影响整体的税率。
所以平时每个月自主缴纳,或者代扣代缴的税款不一定就是我们最终应缴的,只能叫做“预扣预缴”。
预扣预缴的流程都在下面这张导图里了,大家不妨扩看即便熟悉一下,起码对法规准予扣除减免的项目有个概念。
等到纳税年度结束了,大家就可以开始准备汇算清缴了,我们平时说的“退税补税”也是发生在这个环节的。
正如刚刚介绍预扣预缴的时候所说,纳税年度结束之后我们一算免除、扣除、社保、公积金,包括一些特殊政策法规,发现自己有很多税缴多了,或是少了,就可以申请退税或补税。
掌握了这些基础,才能理解下面我要说的各种纳税筹划方式。
税筹这事,在我看来就像华容道。有基本的原则和逻辑,但没有一套万能的公式,最好的方式就是根据不同的*势,去具体分析,然后才能找出当下的最优解。
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经营状况,牵涉到的因素太多,我这里就说一些基本的“原则和逻辑”,
旨在给大家培养一定的“税商”,至少做到能察觉的公司可能存在筹划的空间,以及某种“避税方法”里存在风险的可能。
前面已经讲过,个体工商户缴纳的个税属于经营所得,而税法允许缴税前先扣除各项费用。
所以个体工商户首先最简单的,就应该充分利用各项扣除,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举个例子:
2020年,老王开了一家小吃店,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每月营收10万元。老王的老婆也在店里帮忙,但因为是一家人,所以没有给开工资。
到了2021年,老王有两种选择:
1:继续2020年的经营模式;
2:老王给妻子每月开5000元工资。
来具体分析结果:
选择1:
按税法规定,老王作为个体工商户每月可以扣除的各项费用是2万元,
选择2:每月开给妻子的5000元工资就可以进行扣除,
一家人开5000工资,并不会影响实际收入,但就时这小小一步,就能多赚2万多块。
近两年的特殊优惠政策下,小微企业的实际税负率已经比个体工商户还低了。所以转变性质可能直接就能减税。
还是举个例子来说:
老张退休之后回老家开了一家小超市,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每年扣掉各种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元。
2021年度,老张有3个选择:
1:保持个体工商户,一切不变;
2:改注册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税后利润分配(转到自己私人账户);
3:改注册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税后利润保留在公司,不作分配。
我们一个一个看:
选择1:老张需要缴纳个税=100×35%-6.55=28.45(万元)
选择2:
首先超市现在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了,所以要交企业所得税,税款=100×25%×20%=5(万元);
其次老张取得税后利润,需要缴纳个税(分红税率20%),个税税款=(100-5)×20%=19(万元);
选择3:只需要缴纳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所以有些情况,投资之初就可以设置双层公司,下层公司来从事实体经营,上层公司用来留存下层公司分配的股息。
还是举个例子:
李先生持有A公司40%的股份,每年从A公司取得股息500万元,A公司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0万元。
如果:
李先生投资之初先设立一家李氏投资公司,由李氏投资公司向A公司投资并持有40%股份,那么李氏投资公司每年从A公司取得的500万股息就可以免税;
比如胡先生10年前投资100万创办了A公司,为了减轻税务负担,10年都没有分配利润,目前已经累计了1000万元。
胡先生现在准备把A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转让价是1200万元。依法要缴纳个税:
那么,如果10年前胡先生就创办了双层公司,也就是:投资110万元,创办B公司,再通过B公司投资100万元去设立A公司。
那么B公司在转让A公司之前,可以先将A公司1000万元的未分配利润分配到B公司,这样股权转让价可以降低到200万元。
而B公司只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除了A公司,胡先生投资其他公司也通过B公司进行,这样就可以吧所有投资利润都留存在B公司层面。
不过因为现实里胡先生10年前并没有设立双层公司,所以如果A公司的净资产达到1200万元了,那么理论上胡先生就没有筹划的空间了。
如果净资产是1100万元,那么还可以:
设立B公司,以1100万元的价格转让A公司股权,纳税200万;然后A公司向B公司分红100万元,再以1100万元的价格转让A公司股权。
这样A公司取得的100万元股息可以免税,总体相当于节税20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税;
举个例子帮助理解:
2020年12月10日,沈女士买了A上市公司的股票,12月30日,得到了股息10万元。
选择1:如果沈女士2021年1月10号之前转让股票,
选择2:如果沈女士2021年1月11日以后、2021年12月10日之前转让A公司的股票,那么她需要缴纳的个税=10×50%×20%=1(万元)。
选择3:如果沈女士2021年12月11日以后转让A公司股票,那么免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个人转让股权的收益权不需要缴纳个税所得税。
纳税人可以通过股权代持的方式实现股权转让,待时机合适时再实际转让股权。
比如:刘先生持有A公司20%的股权,股权的投资成本100万元,对应公司净资产200万。
刘先生想以200万的价格转让给王先生,那么刘先生需要缴纳的个税=(200-100)×20%=20(万元)。
如果刘、王二人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刘先生作为名义股东,王先生作为实际出资人,并且刘先生把20%股权的一切权利委托给王先生代为行使,同时把股权质押给王先生,那么:
王先生要向刘先生支付200万元;并且,王先生每年取得A公司的分红。
假设若干年后,A公司经营不善亏损了,净资产只剩110万元,那么刘先生再把这笔股权以110万元的名义价格(实际不需要支付任何价款)正式转让给王先生,那刘先生需要缴纳的个税=(110-100)×20%=2(万元)。
我说这么多案例与思路,其实也只是浅谈了一下税筹的艺术。
同时证明一个道理:依照法规去筹划,真的是有相当多的方法的。只是很多人因为不了解税、不了解税法,所以没概念、想不到。
我还是强调: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完全可以达到非常好的税务筹划效果。
如果大家平时没那么多时间和专业力去研究税法、关注税务新闻,不如关注Carl,多看我的文章,
也欢迎大家有任何税务方面的疑惑,在后台私信问我,我都会解答。
股权转让的价格怎样确定
实务中,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1、以公司设立时的股权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2、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3、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转让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