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出了七百元是什么(这下终于轮到你缺钱了吧?(50个融资方法))
时间:2023-12-14 19:43:48 | 分类: 基金问答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这下终于轮到你缺钱了吧?(50个融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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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地点:成都、郑州、厦门
创新融资方式,扩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满足企业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是金融机构的重要责任,也是各级**的现实义务。
企业的融资结构随着企业生命成长周期的不同,呈现周期变化趋势。同时,企业权益融资与债务融资的渠道多种多样,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也表现出阶段性特征。
各地实行和创新的企业融资方式,汇总起来,有以下54种,整理罗列出来,供各位企业家参考。
1、内部管理融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一种融资形式。按照现代资本结构理论中的“优序理论”,企业融资的首选是企业的内部资金,主要是指企业留存的税后利润,在内部融资不足时,再进行外部融资。
内部融资成本相对较低、风险最小、使用灵活自主。以内部融资为主要融资方式的企业可以有效控制财务风险,保持稳健的财务状况。
企业内部融资来源主要包括:留存收益借款和内部员工集资。其他还可有亲友借款、股东借款等,一般用于创业初期。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它来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净利润,包括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两个部分。
2、应收账款融资
指企业以自己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并申请贷款,银行的贷款额一般为应收账款面值的50%~90%,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后,应向买方发出转让通知,并要求其付款至融资银行。此外,为了鼓励客户提前付款而提供一定的现金折扣(付款越早,付款折扣越大),也是一种资金融通方式。
3、应付账款融资
商业信用融资的一种,是生产、批发性企业常使用的融资方式。应付账款是指企业购买货物未付款而形成的对供货方的欠账,即卖方允许买方在购货后的一定时间内支付货款的一种商品交易形式。
在规范的商业信用行为中,债权人(供货商)为了控制应付账款期限和额度,往往向债务人(购货商)提出信用政策。信用政策包括信用期限和给买方的购货折扣与折扣期,如“2/10,n/30”,表示客户若在10天内付款,可享受2%的货款折扣,若10天后付款,则不享受购货折扣优惠,应付账款的商业信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
应付账款融资最大的特点在于易于取得,无需办理筹资手续和支付筹资费用,而且它在一些情况下是不承担资金成本的。缺点在于期限较短,放弃现金折扣的机会成本很高。
4、预收货款融资
商业信用融资的一种。预收货款是指销货企业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在交付货物之前向购货企业预先收取部分或全部货物价款的信用形式。它相当于销货企业向购货企业先借一笔款项,然后再用货物抵偿。
购买方企业融资条件:
(1)经营效益好,信誉高。
(2)好的生产计划和足够的产品产量做保证。
(3)动力、原料、燃料等有保证。
(4)供货样品质量与产品一致。
(5)真实的广告宣传。
(6)购销双方应签定合同,从法律上保障购销双方合法权益。
5、企业授信融资
银行对一些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企业,授予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由企业一次性申报有关材料,银行一次性审批。
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营运情况分期用款,随借随还,企业借款十分方便,同时也节约了融资成本。银行采用这种方式提供贷款,一般是对有工商登记、年检合格、管理有方、信誉可靠、同银行有较长期合作关系的企业。
6、信用担保贷款
目前在全国31个省市中,已有100多个城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这些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组织。担保基金的来源,一般是由当地**财政拨款、会员自愿交纳的会员基金、社会募集的资金、商业银行的资金等几部分组成。会员企业向银行借款时,可以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予以担保。
另外,中小企业还可以向专门开展中介服务的担保公司寻求担保服务。当企业提供不出银行所能接受的担保措施时,如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证人等,担保公司即可以解决这些难题。
因为与银行相比,担保公司对抵押品的要求更为灵活。当然,担保公司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会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有时担保公司还会派员到企业监控资金流动情况。
7、企业债券融资
通过发行债券吸收资金。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一样,同属于直接融资。需要资金的单位直接到市场上融资,借贷双方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政策支持采用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通过债券市场筹措投资资金。
中小企业的债券利率较高,筹资成本大。与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相比,债券发行者为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其债券利率通常要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相比,资信度较高的**债券和大企业、大金融机构债券的利率一般要低于同期贷款利率,而资信度较低的中小企业债券的利率则可能要高于同期贷款利率。
8、可转换债券融资
衍生工具融资的一种。这种债券可根据一定的条件转换成公司股票,灵活性较大,所以公司能以较低的利率售出,而且,可转换债券一旦转换成股票后,即变成企业的资本金,企业无需偿还。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型证券,是公司普通债券与证券期权的组合体。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按照事先规定的价格或者转换比例,自由地选择是否转换为公司普通股。
由于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具有在未来按一定的价格购买股票的权利,因此可转换债券实质上是一种未来的买入期权。可转换债券在正常持有期,属于债权性质;转换成股票后,属于股权性质。可转换债券一般都会有赎回条款,发债公司在可转换债券转换前,可以按一定条件赎回债券。
9、有价证券抵押贷款
有价证券抵押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对现有的证券交易管理以及存款管理等产品和服务进行整合而开发出的一种新型贷款业务。银行的客户通过该业务可以用自己持有的有价证券或存款作为抵押资产申请贷款,而银行会根据抵押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以及客户的需求向客户提供各种形式和额度的借贷。抵押贷款业务为客户提供了在资产收益和流动性之间的平衡工具。可保留国债股票的预期收益,可分批赎回。债券一般为不记名债券。
10、存货质押融资
是中小企业以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等存货作为质押向金融机构融资的业务。需要融资的企业(即借方),将其拥有的存货做质物,向资金提供企业(即贷方)出质,同时将质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存货资格的物流企业(中介方)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方贷款,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动产质押业务。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如果不动产缺乏往往难以获得银行的贷款。
而在经济发达国家,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已经开展得相当成熟。在美国等发达国家,70%的担保来自于以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的动产担保。存货质押融资是利用企业与上下游真实的贸易行为中的动产为质押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11、不动产、动产抵押融资
申请人利用所拥有的合法的不动产、动产作为抵押物,通过金融机构快速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融资服务。融资特点:手续简便,速度快,还款自由。融资条件:房地产抵押贷款、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设备抵押融资、动产质押融资、浮动抵押(产品、半成品等)贷款等。合法的可抵押房产,融资额度可在房产评估值的60%以内。
12、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是指银行向经营性物业的法人发放的,以其所拥有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物业的经营收入的贷款。经营性物业是指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经营性现金流量较为充裕、综合收益较好、还款来源稳定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包括商业楼宇、星级宾馆酒店、综合商业设施(如商场、商铺)等商业用房。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8年,最长可达15年。
1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一种相对新型的融资方式,区别于传统的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方式,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十分普遍,在我国则处于起步试点阶段。主要面向中小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贴息、扶持中介服务等手段,降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的成本,在专业评估机构和银行之间搭建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
《公司法》明确规定:“出资方式更灵活。允许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总*会同***有关部门规定。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允许其比例最高可达到注册资本总额70%。”《担保法》也明确规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权利可以质押。
14、品牌融资
品牌资本是代表特定品牌象征的企业资本,是一种超越生产、商品本身和所有有形资产以外的价值。企业利用品牌优势融入资金等资源,往往能带来和创造比有形资本还快的增值效应。品牌是信誉,可提供顾客从不怀疑的承诺。
品牌是一种永恒不变的质量象征,为顾客提供着无可替代的价值。一个成功品牌可以连接很多品牌项下的优质产品。这个经典故事可以说明成功的品牌是核心竞争力的象征:可口可乐公司总裁罗伯特·伍德拉夫曾自豪地对世界宣布,即使可口可乐公司在一夜之间化为灰烬,凭着可口可乐的品牌资产,会在很短的时间内重建可乐帝国。
15、经营权担保贷款
根据《物权法》等要求,财产权利出质,必须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经营权是不能作为质押标的的。2014年11月,***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支持开展以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为担保的贷款业务。”出租汽车经营权、出口退税账户、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均应属于国家明确支持的可作为担保贷款的项目。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出质登记办法》中将“收费权”作为应收账款的种类之一。
16、预期收益质押贷款
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境内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活动,境内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通过公开竞争,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
允许以预期收益质押贷款、设立产业基金、成立私募基金、发行各种票据债券的形式,拓宽融资渠道。在特许经营的价格或收费机制方面,**可根据协议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并简化规划选址、用地、项目核准等手续。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可给予差异化信贷支持,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近年来,多地开展利用工程供水、供热、发电、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允许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
17、商业票据融资
商业信用融资的一种。商业票据是指由金融公司或某些企业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如汇票、本票、支票等。企业商业票据融资的特点:
(1)无担保。所谓无担保,是指无实体财产作抵押担保品,只以发行公司的声誉、实力地位作担保。
(2)期限短。一般地,大中型公司发行的商业票据的期限为1~6个月,大型金融公司发行的则为1~9个月,最短的有以天数计期的商业票据。
(3)见票即付。商业票据有明确的到期日,到期时债务人必须无条件地向债权人或持票人支付确定的金额,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拒绝或延期支付。
(4)商业票据以其面额为发行价格。
(5)利率低,一般低于银行贷款利率,但高于国库券利率。
(6)限制少。商业票据融资方式不像其他融资方式受到较多法律法规限制,而且没有最高限额限制,从而使公司有广泛的资金来源。
18、票据贴现融资
票据贴现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金。在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这种融资方式的好处之一是银行不按照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贷款。企业收到票据至票据到期兑现之日,往往是少则几十天,多则数百天,资金在这段时间处于闲置状态。
企业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据贴现融资,远比申请贷款手续简便,而且融资成本很低。票据贴现只需带上相应的票据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即可,一般在3个营业日内就能办妥,对于企业来说,这是“用明天的钱赚后天的钱”,这种融资方式值得中小企业广泛、积极地利用。
19、项目包装融资
是根据市场运行规律,经过周密的构思和策划,提供项目进行包装和运作的一种融资模式,它要求项目包装的创意性、独特性、包装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项目包装中最核心的部分是可行性研究,同时,要有确认项目是否立项及批准部门,支持项目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要对自有的项目做好市场预测,对项目前景、财务预测、融资需求、建议融资方式及项目合作方式等,都需要认真研究确定。
20、买方贷款
如果企业的产品有可靠的销路,但在自身资本金不足、财务管理基础较差、可以提供的担保品或寻求第三方担保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银行可以按照销售合同,对其产品的购买方提供贷款支持。卖方可以向买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以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困难。或者由买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卖方持汇票到银行贴现。
21、产权交易融资
是指企业的资产以商品的形式作价交易的一种融资方法。产权交易融资是投资者以产权为交易对象,通过产权交易中心,以获取收益为目标的特殊买卖活动。产权交易的目的是优化股权结构、有利于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在产权交易中心实现产权交易结算交割,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交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双方持产权交易鉴证书,在工商等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出让方领取产权交易价款。
22、上市融资
将经营公司的全部资本等额划分,表现为股票形式,经批准后上市流通,公开发行。由投资者直接购买,短时间内可筹集到巨额资金。上市融资本质上是企业所有者通过出售可接收的部分股权换取企业当期急需的发展资金,依靠资本市场这种短期的输血促使企业的蛋糕迅速做大。具有以下优点:
(1)所筹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没有还本压力;(2)一次筹资金额大;
(3)用款限制相对较松;
(4)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为企业带来良好声誉等。
当然,相对应的上市门槛很高,风险也很大。
23、买壳上市融资
企业因为拥有的资产暂时未完全达到上市规则要求,可通过收购一家已上市公司在较短时间内达到上市的目的,采用买壳上市的方法融资。买壳上市又称“逆向收购”,是指非上市公司购买一家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来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后注入自己有关业务及资产,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一般而言,买壳上市是民营企业的较好选择。
24、增资扩股融资
是指企业通过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等方式扩大股本来获得所需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按扩充股权的价格与股权原有账面价格的关系,增资扩股融资可分为溢价扩股融资与平价扩股融资。按资金来源形式的不同,增资扩股融资又可分为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的增资扩股。
这一融资模式优点在于:增资扩股的资金属于企业自有的资本,不需要还本付息;即使分配红利,也需要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来决定,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财务风险。
增资扩股的“资金”既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还可以是场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和专利权作价。企业根据经营状况向投资者支付报酬,灵活有弹性,没有固定支付的压力,所以不会导致较大的财务风险。其不足之处在于:一方面是资金成本比较高,另一方面是增资扩股融资容易分散股权,投资者可能要求获得一定的经营管理权,会影响或者完全控制企业的经营。
25、杠杆收购融资
杠杆收购融资简称杠杆融资,有时候也称作“杠杆收购贷款”。它是以企业兼并为活动背景的,是指某一企业拟收购其他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时,以被收购企业资产和将来的收益能力做抵押,从银行筹集部分资金用于收购行为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在一般情况下,借入资金占收购资金总额的70%-80%,其余部分为自有资金,通过财务杠杆效应便可成功的收购企业或其部分股权。
对企业而言,采用杠杆收购这种先进的融资策略,不仅能迅速的筹措到资金,而且收购一家企业要比新建一家企业来的快、而且效率也高。这是一种十分灵活的融资方式,采用不同的操作技巧,可以设计不同的财务模式。
26、信托融资
《信托法》第二条:“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向社会投资者发行信托计划产品,为需要资金的企业募集资金,信托公司将其募集资金投入到需要资金的企业,企业再将融入的资金投入到相应的项目中,由其产生的利润(现金流)支付投资者信托本金及其红利(利息)。特点是:融资速度快,融资可控性强,融资规模符合中小企业需求。同时,信托的成本对于中小企业来讲也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27、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Financial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融资租赁是新的金融模式,融资公司和承租人所承担的风险都相对比较低。
2015年8月26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措施,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会议要求创新业务模式,用好“互联网+”,坚持融资与融物结合,建立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发展售后回租业务。
28、金融租赁
指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按双方的事先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资产,在出租人拥有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为条件,将一个时期的该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
金融租赁在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成为设备投资中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金融租赁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融资方式。设备使用厂家看中某种设备后,即可委托金融租赁公司出资购得,然后再以租赁的形式将设备交付企业使用。
当企业在合同期内把租金还清后,最终还将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通过金融租赁,企业可用少量资金取得所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可以边生产、边还租金,对于资金缺乏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加速投资、扩大生产的好办法;就某些产品积压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促进销售、拓展市场的好手段。
29、股权质押融资
是指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出质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获取贷款的融资方式。融资方把持有的股权(流通股、限售股或非上市股权)作为质押担保,从金融机构(银行或信托)获得融通资金,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
股票质押融资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正常情况下,无论股票是否处于限售期,均可作为质押标的。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只能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不可移作他用。
30、可交换公司债券融资
2008年10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东即日起可以用无限售条件的股票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缓解“大小非”股东资金困境,减少其抛售股票的动力。《规定》明确发债主体限于上市公司股东,且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额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为保持用于交换的股票作为担保物的信用,《规定》还对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股票的资质提出了要求,并且明确了用于交换股票的安全保证措施,防范债券的违约风险。
31、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具有控制权不受影响、融资成本相对较低和可获取财务杠杆效益等优点。缺点是:面临定期的还本付息压力,财务风险较大,资金用途受限等。
32、股权融资
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股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的广泛性,既可以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
具有资金使用期限长、无定期偿付的财务压力、财务风险小等优点,但也有面临控制权分散和失去控制权的风险,与债权融资相比,资本成本较高。股权融资基本上分为公募、私募、合资三种模式。
33、保险融资
保险融资(insurancefinancing)是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保险人通过一定方式向外融通其资金的活动。它体现保险人主动调节风险和资金二者关系的本质要求,受风险机制的直接制约。保险融资是金融性融资与风险性融资的有机统一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定量的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资金积累;健全的保险市场和金融市场;良好的竞争环境;开放型的经济模式;保险机制的合理构造,保险公司能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具有独立的资金使用权。
34、典当融资
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与银行贷款相比,典当贷款成本高、贷款规模小,但典当也有银行贷款所无法相比的优势。
首先,与银行对借款人的资信条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当行对客户的信用要求几乎为零,典当行只注重典当物品是否货真价实。一般商业银行只做不动产抵押,而典当行则可以动产与不动产质押二者兼为。
其次,到典当行典当物品的起点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当。与银行相反,典当行更注重对个人客户和中小企业服务。
第三,与银行贷款手续繁杂、审批周期长相比,典当贷款手续十分简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动产抵押,也比银行要便捷许多。
第四,客户向银行借款时,贷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银行指定的范围,而典当行则不问贷款的用途,钱使用起来十分自由。周而复始,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率。
35、投资银行融资
投资银行是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及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与商业银行相似,投资银行也是沟通互不相识的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的桥梁,它一方面使资金盈余者能够充分利用多余资金来获取收益,另一方面又帮助资金短缺者获得所需资金以求发展。
通过投资银行业务,实现了有限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其资金媒介作用,使能获取较高收益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方式来获得资金,同时为资金盈余者提供了获取更高收益的渠道,从而使国家整体的经济效益和福利得到提高,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
36、风险投资融资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简称是VC,投资银行融资的一种,在中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其实把它翻译成创业投资更为妥当。
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
风险投资是由资金、技术、管理、专业人才和市场机会等要素所共同组成的投资活动。主要特点:以投资换股权方式,积极参与对新兴企业的投资;协助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活动;追求投资的早日回收,而不以控制被投资公司所有权为目的;投资对象一般是高科技、高成长潜力的企业。
37、资产证券化融资
通俗而言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获取融资,以最大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资产证券化在一些国家运用非常普遍。作为一项金融创新,资产证券化的本质是,在对高套利资产提供了新的流动性基础上,将新的风险收益关系体现在资产证券上。
它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融资模式,融资者不再需要通过自身的信用能力或以自身的资产为抵押,或利用外部担保从银行借入资金,也不再需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或债券等筹集资金,只要融资者拥有可证券化的资产,它就可以通过证券化的方式发行证券,筹集资金。
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通过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是资产证券化(ABS)融资方式的显著的特点,它同时也代表着项目融资的新方向,其优势主要表现为融资成本较低、投资风险较低。
38、场外交易市场融资
场外交易市场为**债券、金融债券以及按照有关法规公开发行而又不能或一时不能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提供了流通转让的场所,为这些证券提供了流动性的必要条件,为投资者提供了兑现及投资的机会。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开放”的市场,投资者可以与证券商当面直接成交,不仅交易时间灵活分散,而且交易手续简单方便,价格又可协商。
这种交易方式可以满足部分投资者的需要,因而成为证券交易所的卫星市场。这一市场有效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拓展了资本市场积聚和配置资源的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与其风险状况相匹配的融资工具和渠道。
39、项目开发贷款
一些高科技中小企业如果拥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初始投入资金数额比较大,企业自有资本难以承受,可以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
商业银行对拥有成熟技术及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或专利项目的中小企业以及利用高新技术成果进行技术改造的中小企业,将会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以促进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
对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项目开发关系或拥有自己研究部门的高科技中小企业,银行除了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外,也可办理项目开发贷款。
40、农业定向融资
2014年11月,***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农业金融改革,要探索采取信用担保和贴息、业务奖励、风险补偿、费用补贴、投资基金,以及互助信用、农业保险等方式,增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林场、专业大户、农林企业的贷款融资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农村或为农业服务的中小民营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可积极采取这类方式融通资金。
41、旅游景区资产证券化
指将旅游景区中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稳定收益现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形成一个资产包,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
这样的融资过程,其实质是旅游企业及旅游项目的资产证券化,将旅游景区资产的预期现金流转换为可交易的金融证券,通过证券的销售获得现实可用资金。其核心是分离和重组资产中的风险和收益,使其定价和重新配置更为合理和优化。
42、异地联合协作贷款
有些中小企业产品销路很广,或者是为某些大企业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松散型子公司,在生产协作产品过程中,需要补充生产资金。这种情况可以寻求一家主办银行牵头,对集团公司统一提供贷款,再由集团公司对协作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当地银行配合进行合同监督。也可由牵头银行同异地协作企业的开户银行结合,分头提供贷款。
43、补偿贸易融资
补偿贸易融资虽然不是直接解决企业资金需求问题,但也是减少企业当期成本支出,有效实现企业经营发展的金融方式。补偿贸易融资是指国外向国内公司提供机器设备、技术、培训人员等相关服务等作为投资,待该项目生产经营后,国内公司以该项目的产品或以商定的方法予以偿还的一种融资模式。
1、直接产品补偿:国际补偿贸易融资的基本形式。即以引进的设备和技术所生产出的产品返销给对方,以返销价款偿还引进设备和技术的价款。该种方式要求生产出来的产品在性能和质量方面必须符合对方要求,能够满足国际市场需求标准。
2、其他产品补偿:企业不是以进口设备和技术直接生产出的产品,而是以双方协定的原材料或其他产品来抵押偿设备和技术的进口价款。
3、综合补偿:这种实际是上述两种不同融资方式的综合应用。即对引进的设备或技术,部分用产品偿还,部分用货币偿还。偿还的产品可以是直接产品,也可以是间接产品。企业可根据自身资金状况、生产经营能力等因素,与对方商定具体的补偿方式。
44、出口创汇贷款
对于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银行可根据出口合同,或进口方提供的信用签证,提供打包贷款。对有现汇账户的企业,可以提供外汇抵押贷款。对有外汇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以凭结汇凭证取得人民币贷款。对出口前景看好的企业,还可以商借一定数额的技术改造贷款。
45、BOT项目融资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中国一般称之为“特许权融资方式”,是指国内外投资人或财团作为项目发起人,从**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然后组建项目公司,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和维护,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
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比如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对这一基础设施有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部门。
46、PFI融资模式
PFI(PrivateFinanceInitiative),英文原意为“私人融资活动”,在我国一般译为“民间主动融资”,是英国**于1992年提出的,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逐步兴起的一种新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PFI的根本在于**从私人处购买服务,目前这种方式多用于社会福利性质的建设项目,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筑物、公共安全设施、医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等。
虽然PFI来源于BOT,也涉及项目的“建设→经营→转让”问题,但作为一种独立的融资方式,与BOT相比有自身的特点:项目主体单一,项目管理方式开放,可实行全面的代理制,合同期满后项目运营权的处理方式灵活等。
47、TOT融资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管理。
TOT方式与BOT方式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资者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因此避开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风险和矛盾,比较容易使**与投资者达成一致。TOT方式主要适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48、PPP融资模式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人企业与**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从公共事业的需求出发,利用民营资源的产业化优势,通过**与民营企业双方合作,共同开发、投资建设,并维护运营公共事业的合作模式,即**与民营经济在公共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
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与BOT相比,PPP模式中,**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49、众筹模式
译自Crowdfunding,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香港译作“群众集资”,台湾译作“群众募资”。由有创造能力但缺乏资金的人发起,对筹资者的故事和回报感兴趣的并有能力的人跟投,由连接发起人和支持者的互联网终端作为平台,具有低门槛、多样性、依靠大众力量、注重创意的特征,是指一种向群众募资,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一般而言是透过网络上的平台连结起赞助者与提案者。
群众募资被用来支持各种活动,包含灾害重建、民间集资、竞选活动、创业募资、艺术创作、自由软件、设计发明、科学研究以及公共专案等通过互联网集资,适合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
50、个人委托贷款
中国建设银行、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融资业务品种——个人委托贷款。即由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种贷款。办理个人委托贷款的基本程序是:
(1)由委托人向银行提出放款申请。
(2)银行根据双方的条件和要求进行选择配对,并分别向委托方和借款方推介。
(3)委托人和借款人双方直接见面,就具体事项和细节如借款金额、利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进行洽谈协商并作出决定。
(4)借贷双方谈妥要求条件之后,一起到银行并分别与银行签订委托协议。
(5)银行对借贷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然后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经银行审批后发放贷款。
51、自然人担保贷款
2002年8月,中国工商银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担保贷款业务,今后工商银行的境内机构,对中小企业办理期限在3年以内信贷业务时,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财产担保并承担代偿责任。自然人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三种方式。
可作抵押的财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和交通运输工具等。可作质押的个人财产包括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记名式金融债券。抵押加保证则是指在财产抵押的基础上,附加抵押人的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事项,银行将会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
52、民间借款融资
即民间借贷,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相对于国家正规金融行业自发形成的一种民间融资信用形式,在我国有着久远的历史和深厚的传统。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两线”:第一条线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24%;第二条线是年利率36%,超过这个利率水平的借贷合同为无效。
53、企业间借贷融资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被纳入民间借贷的范畴。法律所保护的企业间借贷,主要是企业为了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融资。与原来单一向银行获得资金途径相比,扩大了融资的渠道。
对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颁布的《贷款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以违反国家金融监管而被认定为无效。这一制度性规定在司法界被长期遵守,一定程度上对于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实中企业间存在的巨大借贷需求,催生了一系列企业之间的间接借贷运作模式。
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周转资金短缺、融资渠道不畅的发展瓶颈,企业通过民间借贷或者相互之间拆借资金,成为融资的重要渠道。为了规避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无效的规定,不少企业通过虚假交易、名义联营、企业高管以个人名义借贷等方式进行民间融资,导致企业风险大幅增加,民间借贷市场秩序受到破坏。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合同是否为生产和经营需要而订。如果作为一个生产经营性企业不搞生产经营,把钱拿去放贷,变成专业放贷人,甚至从银行套取现金再去放贷,这样的合同无效,借贷不被法律保护。企业间借贷归入民间借贷范围管理,且有条件地解禁,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和流动性。
54、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收益
国家鼓励民间资本设立主要投资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区域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对民间资本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予以支持。
来源:青松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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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高质量发展下**项目精准谋划及城乡区域综合开发、生态环境治理(EOD)、水安全保障(WOD)、城中村改造落地实操与风险防范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内的城镇化从补缺追赶型,到全面进入以人为中心及城乡融合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地方**主导的投融资模式,通过TOD、EOD、WOD、IOD、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城乡一体化发展等综合开发模式实现重大项目外部性的内部化,通过有效投资形成核心资产,培育结构合理的长期综合财力,建设“人产城”融合发展的机制,成为共同目标。
在此新形势下大讲堂将举办“高质量发展下**项目精准谋划及城乡区域综合开发、生态环境治理(EOD)、水安全保障(WOD)、城中村改造落地实操与风险防范培训班”。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内容
模块一、地方**高质量发展投融资新逻辑
1. 区分隐性债务和市场化融资
2. 区分**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
3. 挖掘和规划有经营收入的项目(自求平衡与资源补偿)
4. 区分**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项目
5. 区分委托代建和授权开发
6. 授权开发+做大做强平台公司
7. 合规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方式
8. 不能以土地出让金融资,以土地的最终产出规划项目并融资
9. 大基建时代融资和收益自平衡
模块二、**项目投融资实务要点分析及案例分享
1. **对于投资项目的分类管理
2. 5号文后**如何合规安排资金用于项目
3.**只有一年期的预算和三年期的中期规划,但资金支付期需要十年,如何解决?能否签订超过三年的**支付合同
4. 发改招标与财政采购的区别及如何匹配安排项目
5.**如何合规把钱支付平台及社会资本?
6.**采购具有融资的机会,如何融资?
7.财政补贴可否作为融资的还款来源?如何以来自**的补贴收入合规增强城投的还款能力?
8. 为什么非经营性项目必须使用财政资金
9. 无经营收入的基建项目如何策划包装
10.如何识别包装企业投资项目?
11. 如何定义垫资及垫资与投资的区别
12.施工企业为平台公司垫资合规吗?什么是硬垫资?什么是软垫资,该如何操作?
13.如何甄别项目是否构成隐性债务,银监15号文对于隐债的认定?
14. 如何策划自求平衡、资源补偿项目市场化融资及案例分享
15. 策划特许经营+路衍经济模式的要点及案例分享
16.乡村振兴项目如何包装,投融资模式如何策划?
17. 2024专项债项目申报要点及案例分享
模块三、2023年**专项债项目发行的新政策与新谋划
1. 2023年**专项债投资领域的新变化和重点关注
2. 新一轮**专项债在包装申报时的要点分析
3. 面对当前的复杂性项目,如何促进专项债的资金平衡
4. **专项债项目用作资本金的新变化
5. 当**专项债资金不足时,如何促进与其他投融资模式的结合
6. 专业运营商已经在专项债申报中凸显出其核心地位
7. 非本地国有企业如何承接专项债项目
8. 如何处理**专项债资金无法实际使用的困境
9. 如何充分发挥专项债在基建项目中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模块四、**隐性债务监管的形势解读
1. 我国地方**隐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和体系解读
2. 项目投融资实践涉嫌新增**隐性债务的典型案例分析
3. 我国地方**隐性债务的分类、规模和现状
4. 地方**隐性债务清零地区分析和有效的隐债化解策略
5. 地方**隐性债务监管约束下合规开展**投融资项目的策略
模块五、特许经营模式的适用领域和操作流程详解
1. 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和模式优先适用领域
2.特许经营与PPP模式的全方位优劣势比较分析:运作流程、适用范围、入库规则、方案编制和论证等
3. 特许经营模式在**委托投融资平台公司业务中的应用
4. 市政公用行业“互联网+城乡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的案例分析
模块六、平台公司授权经营模式转型及与社会资本合作要点分析
1. **授权(ABO)与PPP、特许经营甄别
2. **授权(ABO)模式合规性分析
3. **授权模式做大做强地方平台公司的操作要点
4. 40号文后ABO常见的违规与整改方式及案例
5. **授权(ABO)模式市场化融资运用要点及案例
6. **授权(ABO)模式**支付路径的特殊性及合规性安排
7. 社会资本参与“**授权+投资合作+EPC”模式的合规及防范
8. “**授权+投资合作+EPC”模式如何与社会资本进行结算支付
9. “**授权+投资合作+EPC”模式资本金及债务融资案例分享
模块七、企业市场化投资基建项目的模式与实务案例
1.真假“投资人+EPC”模式如何判断?
2.纯公益性项目打包可否用“投资人+EPC”模式?是否为隐性债务?
3. “投资人+EPC”模式下合规性、收益来源分析及案例解析
4. “投资人+EPC”模式下市场化融资运用要点及案例解析
5. “投资人+EPC”模式下项目资本金筹集模式和**怎么合规补贴
6. 央企、国企与地方平台合作采用“投资合作+EPC模式”操作项目的两类四种合规模式分析(投建分离、股权型、延付型、债权型)
模块八、土地储备与开发项目投融资实务要点分析
1. 土地储备业务的流程及合规性要求
2.平台公司与社会资本方如何合规介入土地开发业务?
3.土地出让金如何合规用于片区开发项目,建设时序、土地供应及预算如何衔接?
4.土地储备项目**采购工程和服务能否融资?**购买服务、**采购工程、委托代建如何做少量融资?
5. 土地储备项目与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的联系与区别
6.什么是生地出让、毛地出让、熟地出让,如何合规操作?
7.如何分析片区项目的可融资性?
8.哪些情况可以带方案出让土地、打通土地一二级开发?如何实现土地开发一二级收入联动
9. 专项债解决土储资金的模式与要点
10. 从便于融资的角度应该如何规划片区项目或相应的个子项目
11.如何进行片区项目资金平衡分析?
12.如何确定片区开发投融资模式?
13.如何进行片区综合开发开展市场化融资?
14. 如何设置分期分片开发和峰值支付
15.如何规避“以国企购地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
16. 什么是土地增减挂钩业务,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如何融资
17. 什么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融资模式
18.土地集中流转项目如何融资?
19.什么是产城融合用地?有哪些支持政策?
模块九、土地开发投融资模式解析及案例分享
1.土地出让金返还模式:不新增隐债的合规要点
2.委托代建+采购工程、采购服务模式:操作要点与案例分享
3.做地模式:石家庄、广州筹资做地的要点、合规性和可融资性
4.专项债模式:两种模式介绍及相关案例分享
5.土地一二级开发分段+联合模式:长沙相关政策及操作案例分享
6.二级赎买一级模式与二级补偿一级模式:政策、要点及融资
7.反向委托(或购买)模式:如何实现一二级联动融资及案例分享
8.包装借款模式:纯一级开发与一二级联动两种借款模式的应用要点,如何合规解决征拆资金与项目资本金,如何进行市场化融资?
模块十、片区综合开发结构化合作模式案例分享
1. “**授权+城市合伙人+EPC”模式
2. 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投资合作+EPC”模式
3. 专项债+土地模式
4. 专项债+市场化融资模式
5. 认购基金+施工总承包模式
6.股权回购退出+EPC模式:投资性退出及股东性退出的两种模式如何操作,项目如何融资?
7. 平台摘地+融资合作建设运营模式
模块十一、综合开发项目政策联动自平衡模式
1. 城市更新、TOD、EOD、IOD、WOD
2. 矿山生态修复自平衡和砂石资源自平衡模式
3. “先招后拍”模式
4.什么是M0用地?什么是M9用地?有哪些支持政策?如何融资
模块十二、城中村改造项目融资模式及难点问题解决
(一)城中村改造政策要点
1. 城中村改造与棚改的区别
2. 城中村改造与房地产及房地产新模式构建的关系
3. 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最新政策要点解读
(二)城中村三大改造需求衍生出三种不同的改造模式
1. 民生公益类项目运营,满足老旧住宅品质提升需求
2. 市场化商业运营,满足商业住宅需求
3. 市场化运作和民生保障相结合,为满足租赁住宅需求
(三)存量住宅供给和潜在人口流向的约束下,城中村改造内含:
1. 当前存量住宅供给不足城市,当前有必要对城中村进行拆除重建
2. 未来人口流入为目前存量住房过剩城市打开的新的潜在需求
3. 人口流入有限且目前存量住房过剩地区的整治提升
(四) 城中村改造投融资模式解析及案例分享
房票安置、土地整备、做地模式、**回购安置房、工业上楼、专项债等模式
模块十三、城市更新项目投融资模式实务及案例解析
1. 城市更新项目政策梳理及63号、30号文的应对措施
2. 城市更新项目分类及操作流程分析
3. 企业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操作模式分析
4. 城市更新项目的收益构成及来源
5. 城市更新项目运作的核心及要点
6. 城市更新项目中地方平台公司的角色及社会资本方的选择
7. 城市更新片区级项目的策划要点
8. 广州做地“十条”在城市更新项目中的优劣势分析
9.城市更新项目如何实现自平衡?
10. 平衡不了如何操作
11. 一级开发和无收入项目资金解决途径
12. 城市更新项目资本金的解决方式
13. 城市更新基金的设立及操作实务
14. 不能拆不能建的城市更新项目如何操作
15. 城市更新项目的征地拆迁资金如何解决
16. 地方**如何筹划城市更新
17. 金融机构如何开展城市更新融资(分段融资还是联动融资)
18. 建筑企业如何获取城市更新工程
19. 城市更新项目可采取的投融资模式探讨
棚改自平衡、土地预申请、二级带一级、融资地块自平衡、土地权利归宗模式、权利人自主改造、土地权利人与第三方企业合作模式、存量用地房屋转型升级、轻重资产并购更新模式
20. 城市更新项目收并购实务及案例
21. 城市更新项目融资模式案例分享
(1)城市更新项目融资的特征(一二级如何联动)
(2)银行在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要点
(3)城市更新项目各阶段商业化的融资方案设计
(4)资金的接续、滚动开发与峰值的设定
(5)形成资产的盘活
模块十四、EOD项目运作实务
(一)EOD项目操作要点解析
1.EOD核心理念:融合+一体+反哺
2. EOD生态环境的八大类与十五小类
3. EOD的三项反哺产业分类及细分行业
4. EOD模式下E与D关联的合规性分析
5. EOD项目的收益逻辑—水、砂石、林、产、地、财
6. EOD项目8大主要收益来源
7. EOD项目的回报模式及回报来源组合
8. EOD项目开展的三个阶段及操作流程要点解析
9. EOD的“五位一体”和“三个内涵”
10. EOD项目如何选择生态项目与产业项目及占比分析
11. EOD市场化运作模式解析(授权+模式的优势及详解)
12. EOD项目预期收益、支出及资金平衡方案策划要点
13.6号文要求“不以土地出让收益、税收、预期新增财政收入等返还补助作为项目收益”该如何理解,土地出让金及新增税收资金如何合规安排?
14. EOD申报金融储备入库项目的要点解读
(二)EOD实务操作与案例解析
1. 生态环境治理+生态友好产业开发一体化发展模式案例
2. 生态环境治理+文旅开发一体化发展模式案例
3. 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振兴一体化发展模式案例
4. 生态治理+清洁能源一体化开发案例
5. 环境治理+产业开发一体化发展模式案例
6. 基于EOD视角的矿山生态修复
7. EOD“指标”交易模式的应用案例
(三)EOD项目融资要点及案例分享
1. EOD项目融资模式
2. 项目资本金的筹措方式
3. 政策性及商业银行的融资路径
4. 财政资金和补贴的合理利用
5. EOD结合片区开发的合理利用(如何实现资源统筹与现金流保障)
6. EOD如何实现一二三级联动自求平衡融资
7. 如何申报EOD并拿到融资
8. 石亭江流域综合治理暨绿色发展经济带开发等项目融资模式介绍
模块十五 、WOD(水安全保障导向的开发)项目运作实务及案例
1. WOD模式内涵及运行机制
2. 水财务〔2022〕228号等政策文件对运作WOD模式的核心要点解析
3. WOD模式与传统模式的区别
4.WOD模式的核心要义:关联关系+自求平衡+一体化开发运营
5. WOD模式下价值实现路径
(1)水库修复治理+存量资源经营
(2)海绵城市/海绵乡村+水敏感型产业
(3)农村水利+生态农文旅
(4)荒滩、荒地、消落区等水生态修复+生态农业、可再生能源
(5)水安全保障项目+水安全保障产业链
6. WOD项目自然资源及生态价值权益一体化实施的路径
7. WOD收益、支出及资金平衡策划要点案例分享
8. WOD项目投融资模式策划及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实务及案例解析
模块十六、存量资产盘活:REITs与TOT
1. REITs的设立与交易流程解析
2. REITs对基金管理人的要求
3. REITs的投资人构成分析
4. REITs试点项目的主要应用领域
5. 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的REITs
6. 基础设施REITs应用方向的新变化和新探索
7. REITs应用的负面清单
8. REITs试点项目需满足的条件
9. 针对PPP项目的REITs
10. REITs项目的融资用途
11. REITs项目回收资金的使用规定
12. REITs项目的申请材料和申报程序
13. REITs试点项目库
14. 当前政策下TOT模式的操作要点
15. 哪些TOT模式的违规类型分析
二、师资介绍
拟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投融资项目相关领域专家授课;拟由证券公司、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实操专家以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方案咨询、研讨交流等形式进行讲解。
三、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23日-26日 重庆市 (23日全天报到)
2023年12月13日-16日 郑州市 (13日全天报到)
2023年12月21日-24日 厦门市 (21日全天报到)
四、参培人员
**:**省/市/县领导干部或分管投融资领导;发改委、财政*、国资委(*)、乡村振兴*、教育*、工信*、民政*、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商务*、文广体旅*、卫健委、审计*、统计*、市场监督管理*、大项目办、扶贫办、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及项目主管负责人;
企业:市/区/县各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所属项目负责人;参与新型城镇化、大基建和**项目的央企、国企、民企、上市公司高管及项目负责人;
金融:银行、证券、基金、资管、保理、担保、评级公司及工程咨询设计、财务顾问、法律行业相关专业人士;
其他:新型城镇化投融资领域相关机构工作的各方面专业人士。
五、培训费用(现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1.个人会员A:3380元/人/年(含培训费、资料费、电子课件、中餐(180元)、场地等,以上均为单期费用)。
2.个人会员B:4380元/人/年(含证书、培训费、资料费、电子课件、中餐(180元)、场地等,以上均为单期费用)。
3.企业会员:30000元/年/单位,每期限5-10人免培训费,其他交通食宿自理,每月1期,全年36人次。
4.会员权益:有效期内在大讲堂举办的公开课免培训费,会员复训及资料费:200元/人。
5.申请《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城市更新项目经理》、《EOD项目咨询师》、《EOD项目工程师》证书的学员;
需提供材料:2寸照电子照片(蓝底免冠彩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备案用)。
六、其他服务
1.内训:可定制专题内训或外训,包括但不限于本期课纲。
2.顾问:为**、资方、施工企业、平台、金融机构提供顾问服务。
3.咨询:项目全过程投资咨询,例如:PPP项目两评一案编制或全生命周期咨询、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可研编制咨询、专项债申报一案两书编制咨询、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收益测算和风险分析可行性决策报告编制咨询、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咨询、PPP项目绩效评价咨询、国企改革绩效考核咨询等。
【联系方式】
咨询报名:杨老师
严管与合规背景下的招标采购全流程实务操作、审计监督与招标投标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培训班的通知
12月08日—12月11日长沙市
1月18日—01月21日 海口市
11月24—27日长沙市
12月8—11日成都市
12月22—25日厦门市
1月18—21日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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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基本涵盖了当前地方**基建领域的主要热点政策、项目类型和模式,包括**隐性债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生态环境、TOD、EOD、特许经营模式、PPP、**购买服务、“投资人+EPC”、ABO、地方国有企业主导下的片区开发、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土地一级开发及土地储备、土地二级开发等,力争让不同的读者都能够从书中看到自己感兴趣的内容。
作者简介:林晓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国家发改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中国开发区协会投融资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国投资协会项目投融资委员会专家、中国中铁城市开发研究院资深专家、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专家、北京建筑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长期专注于片区开发、**投融资、PPP等项目。
大成基金公司怎么样?
一般来说,基金的网站设计的都很精美,也非常容易找到相应的基金资讯。大成基金公司做事稳当、理性,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并给予了投资者最大的回报。曾被国际知名基金评级机构--晨星公司评为五星级优质基金。
刑法一百七十二条是什么
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大成基金是国企还是私企?
大成基金不是国企 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12日,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亿元,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老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公司总部设在广东省深圳市,主要业务是公募基金的募集和管理,具有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QDII业务资格。2009年,公司在香港设立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力拓展国际业务。2013年,设立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开拓专户及专项管理业务。
国投新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靠谱吗
靠谱。根据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得知,国投新力基金管理有蠢亏限公司在北京市场管理监督*进行登记注册,拥有国家机关的专业认证,经营范围也都在法律允许范围山档岩内,因此国投新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靠谱。国投新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逗御立于2019年,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
大家帮忙啊,看看这些基金在今天还能再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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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D项目模式的发展现状,过程中的风险规避!
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09-12日 长沙市 11月23-26日 重庆市
12月13-16日 郑州市 12月21-24日 厦门市
(一)央企参与EOD项目情况
(二)地方国企参与EOD项目情况
(三)民营企业参与EOD项目情况
由于EOD项目的投融资需要调动的资源巨大,涉及大量的环保以外事项,如道路、产业、城市规划等,截至目前,没有任何一家民企作为投资人参与项目的竞争。
(四)江苏省EOD项目实践情况
2021年9月江苏省人民**发布的《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并提到:“鼓励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推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融入区域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在省级层面为EOD项目提供政策支持。规划明确表明:在流域方面,将视角转向鱼米之乡等农村地区,提出重点开展“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并鼓励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随后省发改委联合住建厅等10个部门将EOD推广到市政基础设施层面。
2021年12月江苏省发布《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鼓励采用EOD开发模式,建设一批“新概念”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湿地等工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利用模式。2019年江苏省成立战略性环保企业—江苏省环保集团,其在2021年12月江苏省第十四次d代会提出明确提出:“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EOD新模式”,成为EOD项目实施主体,打通EOD项目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2023年3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和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实施工作方案(试行)》,提出“十四五”期间,力争在全省范围内建设省级EOD试点项目40个,自2023年起新增15个试点项目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
EOD项目的合规风险及规避
(一)项目实施主体选择方式的合规性
(二)EOD项目收益来源的合规性
40号文明确“社会资本可通过以下方式在生态保护修复中获得收益,采取“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方式,利用获得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或特许经营权发展适宜产业;对投资形成的具有碳汇能力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生态系统,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进行交易;通过经**批准的资源综合利用获得收益等。”上述规定可以理解为EOD项目的收益包含了:产业、产权、自然资源使用权、特许经营权、资源综合利用权、碳汇权等,也即环境治理的经济效益全部可以内部化。但在实践中,对于EOD项目运营期间**是否应付费、矿产资源、“土地指标交易收入”能否作为项目的收益来源相关问题仍有争议。
1.EOD项目在运营期间**是否付费
两批试点项目中部分项目实施内容包含了土地整理相关内容,因此涉及到土地出让金返还或土地增值收益问题,并带来在项目运营期间**付费等问题。但随着6号文对入库EOD项目的投资额、子项目数量及环境治理内容及实现目标等方面具体的规范要求,现阶段的储备库项目显然已经不能再包含土地整理相关内容。因此,EOD项目运营期间不再具有**以土地出让收益、税收、预期新增财政收入等返还补助形式付费的情形。
2.砂石等矿产资源等能否作为项目的收益来源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40号文第等的规定,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河沙、尾矿等自然资源,实施主体无“开采权”,能享有的仅是与实施环境治理项目相关的“使用权”或“利用权”,而不能享有收益权,即有权通过使用或利用获得相应收益,而无权直接将资源作为收益来源。
3.“土地指标交易收入”能否作为项目收益来源
整治后的土地指标交易收入作为项目收入和项目收益来源,是否存在合法合规性及**隐性债务风险,在实践中有着不同的认识和理解。根据40号文相关规定“社会资本将修复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修复为农用地并验收合格后,节余指标可以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多地金融机构对土地指标交易收入作为项目收益或还款来源也是认可的。因此笔者认为,无论是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收入还是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都可以作为项目的收益来源。
(三)项目土地使用的合规性
1.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生态环境治理用地根据国家《划拨土地目录》应属于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可以划拨用地方式取得,而对于产业开发用地是否可通过项目整体招标获得尚未明确。若想以项目整体招标方式取得产业开发用地,现阶段应通过协议等方式将土地开发的详细规则列明,保证在今后的纠纷中于法有据。
2.产业开发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应有偿取得
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建设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除依法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外,应当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在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统一组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等公开方式进行。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因此若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土地,应当纳入项目建设成本,缴纳土地出让金。
3.土地作为项目资产处置时的合规性
若EOD项目设置了项目公司处置子项资产的条款,且在获得土地时未支付土地费用,则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将土地作为项目资产处置前应补缴土地出让金。
(四)项目实施条款的设置
1.合作期限的确定
由于EOD项目建设运营周期普遍较长,为保证EOD项目整个生命周期的正常运转,建议在项目合同中要明确合作期限,一般以建设期+还款期、建设期+运营期、建设期+回购期、建设期+缺陷责任期等形式进行约定,可以对项目分类分段设定合作期限,对于合作期限非正常延长或缩短要设计对应的权责条款。
2.设立项目公司的相关条款
EOD项目通常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平台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在设立项目公司的过程中,可采取以下方式合理规避风险:
(1)根据需求,以项目整体或分子项设立项目公司;
(2)提高实施主体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
(3)合理确定注册资本金金额;
(4)注册资本金可采用分批缴纳方式减轻资金压力;
(5)预留第三方进入项目公司的通道;
(6)在股权锁定期届满后允许退出;
(7)降低实施主体参与分红的比例或争取实施主体不参与分红的项目合同条款。
3.具化前期费用
EOD项目总投资构成中,工程建设前期费用一般包括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或购地费。为降低项目实施风险,应尽量降低前期费用金额,明确资金使用方式,可以实行上限包干以规避超支风险,分期支付以降低资金压力,设置及时回收条款以争取及时回笼资金等。
4.确保回报机制有效
目前,落地实施的EOD项目主要收入来源包括土地溢价、产业反哺分成收益、资源补偿及对价、经营性收入及其他收入、**购买服务、股权转让所得等。基于当前实际,可采取寻求定向支持农业农村的土地出让收益、**根据项目区域财政收入增长给予的专项支持、国家生态环保专项补贴资金、土地指标及碳排放指标等交易收入、项目自身经营性收益等方式,积极拓宽收入来源,确保回报机制有效。
5.融资条款的设置
目前EOD项目的资本金融资方式通常为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共同融资或者预留引入信托或基金管理公司等第三方股东的接口,后期通过通道寻求认购方或施工单位分别出资。在严禁新增隐性债务要求下金融机构对EOD项目贷款审批更加严格、谨慎。为此,建议在策划项目时提前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尽量按其融资放款条件将更多经营性内容加入(如水厂、矿产、发电、供热、供气等)、减少征地拆迁补偿量且控制规模、寻找本地平台企业提供增信担保等。另外要明晰项目融资主体为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还是招标主体;项目各方是协助融资还是代替融资;是否需要提供股东借款、融资担保、增信、差额补助等融资支持保障措施以及融资不到位的处置措施等内容。
(五)政策法规变动风险
政策法规的不健全会导致项目前期策划不充分,对实施风险评估不到位,无法合理保障社会资本方的利益,形成潜在的纠纷隐患。建议在EOD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前谋划,在现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法律法规的指导下,针对项目风险深入研判,确保各方共担风险。
项目咨询
自成立以来,研究所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市级科技项目等科研项目16项,培养了30余名研究生。获省部级奖项4项,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行业标准和导则16部。拥有水环境实验室、农村环境微生物实验室、农村污水设备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实践平台
本文源自中环联农业生态环保专委会、生态修复网
看完记得关注@城市更新大讲堂
关于举办“学习贯彻d的二十大精神,
高质量发展下城市更新、EOD项目合规运作、风险防范及投融资落地与案例实操培训班”(升级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d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工作报告》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首次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发改委《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中城市更新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40号)公布后,在金融圈、地产圈、设计圈、基建圈探讨得如火如荼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将是趋势。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系统掌握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开发政策和实践方式,促进EOD项目推进和落地,大讲堂特举办“学习贯彻d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发展下城市更新、EOD项目合规运作、风险防范及投融资落地与案例实操培训班”(升级版)。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模块一、“十四五”地方**投融资模式的重构与高质量发展投融资新逻辑
1.债务监管-彻底打破传统的政信合作
2.银保监〔2021〕15号文对市场化融资的理解与适用
3.高质量发展**投融资新逻辑
(1)区分隐性债务和市场化融资、区分**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
(2)规划有经营收入的项目
(3)区分**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项目
(4)授权开发+做大做强城投
(5)不能以土地出让金融资,而以土地的最终产出规划项目并融资
(6)合规安排**资金的多种使用方式
(7)区分委托代建和授权开发
(8)大基建时代的综合平衡
(9)转变融资思路,构建合规收入
模块二、城市更新相关政策要点解析
1.(建科〔2021〕63号)的解读与应对
2.城市更新其他约束性政策
3.地产企业的16条新政
4.“房住不炒”的基本要求
5.低效用地的相关政策
6.“成片征收”政策概述
7.租赁住房的政策引导
8.各地城市更新项目的政策、操作模式的比较与分析
9.城市更新与棚户区改造的区别
模块三、城市更新的概念及运作模式
1.城市更新的含义、理念、目标及实施范围与限制
2.城市更新项目分类及不同类型城市更新项目的特点
(1)按改造力度划分:整治、改建(有机更新)和拆建
(2)按改造对象划分:城中村、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和老旧商区的“四区一村”改造
(3)不同类型城市更新项目的特点
3.城市更新操作流程
(1)前期摸底与城市体检、设定整体目标
(2)推动城市设计、修编相应规划、确定实施模式、编制实施方案
(3)选定实施主体、设定筹资模式
(4)完成相应流程、成立项目公司
4.城市更新项目操作模式及收益构成来源
(1)**主导型;平台公司主导型;地产、社会资本主导型
(2)各模式下的案例与异同
(3)有机更新和拆除重建的城市更新收益的主要构成及来源
模块四、城市更新之土地储备开发模式解析
1.收储模式——纯做一级的城市更新
2.二级赎买一级模式
3.反向委托(或反向购买)的一二级联动模式
模块五、城市更新项目运作的核心及要点
(一)城市更新的核心-产业升级与迭代(新旧动能转化)
1.城市更新的产业选择和不断迭代升级
2.产业升级与迭代“城市更新+”的模式
(1)城市更新+新基建、+TOD模式、+EOD模式
(2)城市更新+实体产业升级的IOD模式
(3)城市更新+新消费、+新文旅开发
(4)城市更新+碳中和
(二)城市更新——重在“四新”
1. “新经济”和“新功能”
2. “新意境”和“新科技”
模块六、城市更新项目中地方平台公司的角色及社会资本方的选择
1.新一轮城市更新行动中,地方平台公司的“主体”角色
(1)地方平台公司在城市更新行动中的角色
(2)城市更新——平台公司转型的核武器
(3)城市更新授权平台公司主导的操作模式
(4)平台公司参与城市更新的实施路径
2.城市更新项目社会投资人的选择
(1)多元化业务板块
(2)稳健的经营业绩
(3)低成本的资金来源
模块七、城市更新片区级项目的策划要点
1.城市更新项目适合策划大项目(片区级项目)的因素
2.城市更新片区级项目策划之一二三级联动的供地制度创新、风险管控和激励相容
(1)城市更新一二三级联动的基础和开发的风险管控
(2)一二三级联动开发的激励相容(联动or混同)
(3)一二三级联动开发的三种模式
(4)城市更新联动之资源、产权激励体系
模块八、城市更新实务难点分析与解决路径
1.综合整治类项目难点及解决思路
2.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实务难点
(1)意愿征集和权属确认
(2)地价核算和税务筹划
模块九、城市更新投融资模式实务及案例
1.地方**利用财政资金直接投资模式及案例
2.地方**配套资金同时发行城市更新专项债模式及案例
3.地方**授权下的地方国企ABO模式投资及案例
4.“投资人+EPC”模式的应用
5.**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的应用及案例
6.置换为单一权利主体的一二级联动模式及案例
7.**与市场合作模式下一二级联动模式
8.地方**+房地产企业+产权所有者合作模式及案例
9.属地企业或居民(村民)自主更新模式及案例
10.项目经营性收入不足下多个更新改造项目组合平衡及利用跨区域资源补偿模式平衡的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