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本型基金用什么形式(什么叫保立下钟数本型基金)

时间:2024-01-04 18:09:43 | 分类: 基金知识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什么叫保立下钟数本型基金

保本型基金是指在定投资期限内,对投资者所投资的本金提供一定比例(一般在80-100%)保证的基金。也就是说,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期限到期日,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结果,至少可以取回一定比例的本金,而本金未获保证的部分(指保本幅度低于100%的基金)和收益仍有定的风险。

什么是保本型基金

你好,保本型基金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资到债券、定存等具有固定收益的投资工具上的一种基金,在基金到期日时,本金与收益之和大致等于初始本金。【期限】不同的国家基金期限不同,如我国一般是3年,其他国家甚至7-12年。【特点】保本型基金有以下3个特点:1.本金保障: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到期时可以获得本金保证。2.半封闭性:有保本期,投资者只有在到期日赎回,才能获得保本的保证。3.增值潜力:可以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同时,赚取投资收益。风险揭示:本信息部分根据网络整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基金能保本吗?

你好,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除了货币基金外,其他的基金(债券基金、指数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都是不保本的。

风险

给他们的风险排序的话: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指数基金>债券基金

债券基金

债券基金,又称为债券型基金,是指专门投资于债券的基金,它通过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对债券进行组合投资,寻求较为稳定的收益。(以上来自百度百科)

通俗点说呢,债券基金就是把基民的钱攒起来,至少有80%用来买债券,可以用少量的资金(也就是买完债券剩下来的资金)用来打新股,购买股票。

我们随便找到一只债券基金,他的资产配置:股票占比没有超过20%,债券占比超过80%。

指数基金

指数基金(Index Fund),顾名思义就是以特定指数(如沪深300指数、标普500指数、纳斯达克100指数、日经225指数等)为标的指数,并以该指数的成份股为投资对象,通过购买该指数的全部或部分成份股构建投资组合,以追踪标的指数表现的基金产品。(以上来自百度百科)

通俗一点来讲,就是一揽子股票,不求通过购买个股谋求最大的收益,只求跟指数平起平坐。

我随便截取一段指数基金的持仓,上面只是他的一部分,你们猜他持仓了多少只股票?190只!

混合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Blend fund, hybrid fund]是在投资组合中既有成长型股票、收益型股票,又有债券等固定收益投资的共同基金。混合型基金设计的目的是让投资者通过选择一款基金品种就能实现投资的多元化,而无需去分别购买风格不同的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以上来自百度百科)

通俗点讲呢,就是基金经理可以在债券,股票里面自由选择,无论大盘股还是创业板都可以买。具体要看基金经理的风格。

注意看上面的截图,这支混合型基金呢,不仅持有股票,而且还持有债券。

股票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又称股票基金,是指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

股票仓位不能低于资产的80%。

以上截图表明股票占总资产比重统统大于80%。所以说,股票型基金风险最大是有事实根据的。

更多

QDII型不在本次讨论之列。

以上我对各种基金以及我对各种基金风险的认识。

欢迎大家讨论。

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中LP保本保收益安排的效力认定与建议

私募基金

争议解决

保本保收益安排是资产管理行业中常见的风险防范措施。在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中,保本保收益条款一般是指基金投资者,即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LP”)不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也不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无论合伙企业是否盈利,LP的本金不受损失,并享受固定投资收益或浮动收益。这种“似股似债”的条款引发了大量的纠纷。保底条款是否有效,投资者能否拿到约定的收益?本文带您一探究竟。

限合伙型基金集合了LP的资本,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GP”)的投资管理经验。实务中,GP希望通过保本保收益安排吸引优质LP,而在GP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行业乱象频发的情况下,LP也希望通过保本保收益的安排确保投资收益,最大限度降低投资风险。在此背景下,催生了大量有限合伙型基金的LP保本保收益安排,也由此产生了诸多纠纷和处罚案例。

本文将结合实务案例,对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中LP保本保收益的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中LP保本保收益安排的表现形式

实务当中常见的保本保收益安排通常表现为如下方式。

1、结构化基金产品中,由劣后级LP向优先级LP承诺保底

基金的有限合伙协议约定,需待优先级LP收回投资本金及固定收益后方可进行劣后级LP的投资收益分配。

2、GP承诺按固定收益率溢价回购LP所持合伙份额

基金的有限合伙协议约定,LP入伙满两年后,可以在约定的退伙转让期间内向GP提出转让所持合伙份额的要求,GP应按照15%/年的收益率溢价受让该份额。

3、合伙企业承诺向LP支付固定收益及本金,GP承诺差额补足

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对投资收益,LP每年取得投资额的25%的收益,每六个月支付一次,无法支付的由GP负责补足。

4、GP承诺对LP的本金和固定收益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有限合伙企业的GP向LP出具担保函,约定“在基金投资期限固定年化收益为10%,投资期限届满后,承诺人、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人的本金和固定收益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5、第三人承诺无条件补足LP最低收益

第三人以《承诺函》形式承诺,如LP持有产品从正式成立之日起至到期日的年化收益率低于10%的,承诺人同意无条件地予以补足前述差额部分

6、第三人承诺对LP本金及固定收益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三人向有限合伙企业LP出具担保函,约定“在基金投资期限固定年化收益为10%,投资期限届满后,承诺人、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人的本金和固定收益承担连带保证担保”。第三人通常为融资方或融资方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

实务中经常可见以上保本保收益的安排的综合运用,如有限合伙企业的GP与第三人共同提供差额补足,或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

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中LP保本保收益条款的合规性

对于私募基金,监管部门已明确不得发行保本、保底私募基金,并频繁强调资产管理的实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呼吁回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受托理财本质。说到底,私募基金管理人是融资方和资金方的中介,因其具有价值判断、风险预测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而收取管理费用,但其并非使用资金的主体,并不具备确保资金安全和收益的能力,要为本金安全和收益承担责任的应该是用钱的企业。禁止承诺“保本保收益”的另一层重要意义是引导基金投资者树立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风险意识。

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私募资管“新八条底线”中,承诺保本保收益行为均被明确禁止。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第二十四条规定,“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相关内容”的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有以下行为: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相关内容。

2016年07月14日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私募资管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不得违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在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中约定计提优先级份额收益、提前终止罚息、劣后级或第三方机构差额补足优先级收益、计提风险保证金、补足优先级收益等。虽然私募资管暂行管理规定的适用对象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及相关销售机构,但是该暂行规定的出台还是引发了私募基金行业对于保本保收益行为合法合规性的极大关注和研究。

2016年,中国基金业协会共收到投资者投诉1453件,其中两百余件投诉所反映的问题是投资者所投资的私募基金或资管计划到期无法赎回或无法按约定兑付,或者在基金募集过程中承诺保本保底或保本加浮动收益。投诉的原因之一便是基金合同与投资者约定投资期限和收益率,隐含保本保底条款,使投资者产生了刚性兑付的预期。

山西证监*近日发布[2016]4号行政处罚书,对中融金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因在基金产品的宣传材料、海报中向投资者承诺基金年化收益12.6%的固定收益,构成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此外,有些公司因宣传保本收益而被认定为虚假宣传,被处以罚款行政处罚。

三、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中LP保本保收益安排的合法性

由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回购承诺、差额补足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回购人或差额补足的义务人承担债务的意思表示中有较为明显的保证含义,符合《担保法》第6条中对于保证的定义,实质上属于非典型的保证担保。该等外部保本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等外部保本保收益一般为有效。以下需要重点讨论的情形,是GP承担差额补足或由某劣后级LP确保优先级LP本金及收益的安排是否有效。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五种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除上述情形外,不得宣告合同无效。结合以上第二部分的内容,保本保收益安排涉及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等监管规范和自律规则。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属于部门规章,《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则属于自律规则。故保本保收益安排不能仅因违反部门规章或行业自律规则而被判定为无效。就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而言,还应特别注意保本保收益安排可能因违反合法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的风险共担原则导致无效的法律风险。

《合伙企业法》第33条第二款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同时,对于有限合伙企业而言,《合伙企业法》第69条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做出明确规定,即“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条允许有限合伙企业通过合伙协议约定排除收益共享原则,但并未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可以约定排除风险共担原则。而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0条规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因此,既然《合伙企业法》第69条未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是否可以约定排除风险共担原则,则应适用《合伙企业法》第33条第二款,即不得约定排除风险共担原则,风险共担原则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约定排除收益共享原则,即合伙企业可以约定部分合伙人享有全部合伙企业收益,但是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实务中的纠纷往往是在存在LP保本保收益安排,而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无法兑现本金和收益的情况下,LP起诉相关主体,主张收回本金和收益。由于合伙企业的保本保收益安排形式多样,司法实践中对相关保本保收益约定的效力认定和法律关系认定存在差异。

 

1、保本保收益安排在何种情况下被认定为违反合伙企业风险共担原则

 

在韩旭东与于传伟等的股权转让纠纷[1]一案中,韩旭东、创投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于传伟作为普通合伙人于2011年7月签署《有限合伙协议》,设立邦盛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约定韩旭东每年取得其投资额25%的收益;如邦盛中心的收益不足以支付其投资收益的,不足部分由普通合伙人予以补足。投资期限届满后,邦盛中心未按期向韩旭东支付投资本金及浮动收益,故韩旭东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于传伟及担保方依约支付前述投资本金及浮动收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LP韩旭东每年按照25%取得投资收益的保本收益的约定违反了合伙企业法关于风险共担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但不影响整个补充协议的效力。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合伙企业所投资的项目事实上,仍没有建设完毕,也未产生任何收益。

在贺开宇与宝金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金国际公司”)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2]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普通合伙人自愿分担风险有效,并不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贺开宇与宝金国际公司于2011年12月8日签订了附宝金国际公司受让财产份额条款的《合伙协议》及《协议书》,均出自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均属合法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恰当履行各自义务。宝金国际公司应当按照《协议书》的约定按照每年15%的投资溢价受让贺开宇持有的宝金投资中心100万元投资份额。

在该案例中,即使是在发生合伙企业亏损的情况下,LP也并非通过合伙企业财产获得保本及投资收益,而是由GP自愿受让LP所持合伙份额并确保该LP保本保收益退出。这种约定本质上并未完全排除LP在合伙企业层面的风险,有限合伙人的收益仍以具体投资收益为基准,只是普通合伙人帮助其分担了部分的风险,该等保本条款仍应有效。

从上述两个案例对比可见,即使均由合伙企业GP提供保本保收益,也应区分具体方式,只有在根本上违反《合伙企业法》关于风险共担原则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才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

 

2、保本保收益安排在何种情形下被认定为借款合同法律关系

 

在北京同鑫汇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周丽琴等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3]中,周丽琴、田旭、瞿红霞、聂云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同鑫汇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于2013年12月签署《有限合伙协议》,设立金丰中心(有限合伙),约定投资期限为12个月,固定年化收益为10%。中杭公司、杭锁亚承诺为瞿红霞等的投资本金及收益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出具了《履约回购担保函》。投资期限届满后,金丰中心未按期向该等四名有限合伙人支付投资本金及固定收益,故周丽琴、田旭、瞿红霞、聂云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金丰中心、同鑫汇公司及担保方依约支付前述投资本金及固定收益。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上述合伙协议,周丽琴、田旭、瞿红霞、聂云享受固定收益,不承担企业风险,即该四人名为金丰中心的合伙人,实际与金丰中心之间是借贷关系。现该四人投资期限届满,金丰中心应当向其偿还投资本金及收益,金丰中心未按期偿还应分别向该四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又如上海融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泓公司”)、上海亚华湖剧院经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与顾蓓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4],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亦认定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借款合同关系。法院结合普通合伙人未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合伙企业未办理私募基金备案,以及投资者顾蓓君未被登记为艺魅投资合伙人的情节,认定顾蓓君的出资并不符合合伙的构成要件。此外,融泓公司在出具的认购确认函中确认了认购金额和最后一期预期收益退还日期为2015年7月15日,再结合普通合伙人与第三人刘建兵多次出具补充协议及承诺书承诺还本付息一节来看,系争《合伙协议》更符合借款的构成要件。因此,本院确认融泓公司与顾蓓君之间建立的是借款合同关系。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如此宽泛的借款合同关系的定义下,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中的保本保收益安排均存在被认定为借款合同关系的可能。一旦被认定为借款合同关系,那么LP的出资本金及收益将构成合伙企业的负债,合伙企业需要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该负债。

结合以上案例,如认定投资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形成借贷法律关系,仅凭保本保收益安排体现出的到期还本付息一项事实得出结论未免过于简单。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实务中,构成“私募基金”应至少满足三项条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存在募集行为、资产由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因此,在限合伙企业LP起诉请求实现本金和固定收益时,能否认定为借贷法律关系还需要综合各项事实,确认该有限合伙企业是否为私募基金,LP与GP之间是否具有委托法律关系或信托法律关系。

[1]http://wenshu.court.gov.cn/content/content?DocID=2e42bc1d-5b3b-4c50-88dc-0731ae1c443d&KeyWord=(2014)济商初字第140号

[2]http://wenshu.court.gov.cn/content/content?DocID=9655b785-beda-41fe-b825-e4b82027910b&KeyWord=(2014)朝民初字第14525号

[3]http://wenshu.court.gov.cn/content/content?DocID=abd58714-ff31-41e8-a512-69ab64f3e21e&KeyWord=(2015)三中民(商)终字第15594号

[4]http://wenshu.court.gov.cn/content/content?DocID=8e366e57-804e-46f8-8519-a74800f9a7b6&KeyWord=(2017)沪02民终1878号

保本基金投资策略是什么?

保本基金投资策略:1.考虑个人资金试用期保本型基金只能在募集期进行购买,中途退出不受本金保障,投资期限适合中长期投资者,在认购前需考虑个人资金的流动性。2.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波动勿惊慌市场行情是不断...

银行的理财产品一般分为哪几类?保本项目是怎么规定的?

银行理财产品根据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外币、双币理财产品;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把银行理财产品分为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至6个月、6个月至1年、1年以上等;银行理财产品根据收益类型分类还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根据投资领域的不同可分为债券型、信托型、股票基金类、及QDⅡ型产品。

银行保本理财项目在风险揭示书当中都会明确:“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保本型产品由于投资于货币、票据、债券市场,资金相对安全,因此收益也相对偏低。

保本型基金是什么?

保本基金是指投资人在投资契约到期时,可以收回投资本金至少某一约定百分比的基金,保本型基金投资标的,通常是风险低,获利相对也较少的投资工具。保本型基金在国外风行多年,因为不论市场走多或空,都不会影响日常生活,或...

保本基金进入清盘“模式”了:2只已清盘,一大波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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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主的话

上半年炙手可热的保本基金到了下半年频频遭遇清盘的命运。近日,东方基金和天弘基金旗下各一只保本基金宣告清盘。而事实上,后期还有一大波的即将到期的保本基金正奔赴在清盘的路上。

据了解,今年8月份证券会发布《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后,对于保本基金的审批便只出不进。基金行业人士无奈表示,“保本基金,且持且珍惜。”

天弘、东方两保本基金清盘

11月28日,天弘普惠养老保本基金发布公告表示,因未能找到合适的担保机构,基金不得已进入清盘程序。

12月8日,东方基金也发布一则公告,旗下东方赢家保本基金将进入清盘“模式”。公告称,“本基金不再满足保本基金的存续条件,将于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终止并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根据公告,东方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未能找到其他适合的担保机构,故本基金不再满足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将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

公开信息显示,天弘普惠养老保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5月27日,初始规模4.45亿元;东方赢家保本基金成立时间为2015年6月12日,初始规模为5.28亿元。

从上述两只保本基金的成立时间可以看出,其成立时间均不超过18个月。

十多只保本基金或将面临清盘

今年上半年来以来,随着股市行情的低迷,投资者风险控制意识加强,对于资产保值的需求增强。因此,保本基金市场大振,成立数量、规模皆一路走高。

不过,今年8月份,证监会发布的一纸《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保本基金火热的发行行情浇灭。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保本基金,合同约定的保本金额乘以相应风险系数后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基金管理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倍。如果按照修订后的保本基金规定,已经有不少基金公司存续保本基金规模超百亿,远远超过了2015年底净资产的5倍,意味着保本基金新规一旦实施,这些基金公司将不能再发新的保本基金,而且到期的保本基金将无法继续运作,不得不转型为非保本型基金,或者清盘。

“监管的初衷也是考虑到资产安全性,与市场的可能动性。”北京一家基金公司人士表示,新规下的监管要求很难达到,后期将有许多到期的保本基金面临清盘或转型。

保本基金清盘对人对已都好

一般来说,基金面临清盘,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清盘,二是转型为其他类型的基金。

据统计,目前市场上除了上述两只已宣告清盘的基金外,还有14只即将到期的保本基金或计划转型为二级债基或面临清盘。

这14只保本基金分别是:交银荣泰保本、中融融安保本、中海安鑫宝1号保本、银河泽利保本、天弘鑫安宝保本、博时招财一号保本、新华阿里一号保本、东方保本、国泰保本、创金合信聚财保本、金鹰元安保本、国投瑞银招财保本、诺安保本、金鹰保本A等。

济安金信基金研究中心副总经理王群航表示,其实在寻找担保人上,基金公司有较大的自由度,最终有无担保公司担保更多还是取决于基金公司是能否进入下一轮保本周期。只是目前来看符合新规的并不多。

王群航认为,保本基金此时选择清盘,对基金公司,对持有人,都是好事。“这些保本基金都是赚钱的时候宣告清盘的,对于保本基金的持有人来说此时清盘也能锁定收益。对于基金公司来说,清盘是一个干净利落的做法,反正现在设立新基金也容易。”

准冠军收益接近翻番有“水分”

随着年末的到来,基金排名战进入白热化阶段。12月中旬,各基金2016全年的投资表现也初具雏形,新一年的排名中不乏绩优产品及优秀公司脱颖而出。

根据数据,《投资快报》整理了各类基金今年前11个月的业绩表现。截至11月30日,主动股票型基金今年前11个月平均收益为-6.25%,混合型基金为-3.99%,同期上证综指涨幅为-7.45%,双双跑赢大盘。在仅剩最后1个月的情况下,目前业绩领先的基金收益较为接近,年度冠军之争仍颇具悬念。

从基金类型上看,受益于美股及大宗商品的走牛,QDII基金成为年内最赚钱的基金品种,前11个月平均收益达6.88%;此外,债券型基金平均收益为1.95%,大部分为投资者赚取了积极的正收益。而受大盘震荡影响,普通股票型、混合型基金同期平均收益为负。

从总排名榜来看,受益于机构大额赎回,赎回费增厚收益,一些打新类灵活配置型基金净值涨幅居前。这其中,表现最好的是国泰浓益灵活配混合C,截至11月30日收益率高达94.91%,有望成为年度基金冠军。排名第二的易方达新益E与其相差32个百分点。资料显示,国泰浓益灵活配混合C是国泰浓益灵活配混合基金的下属分级基金,今年一季度国泰浓益仅保持少量仓位参与新股申购,当时其前十大重仓股仅占3.29%的仓位,因此当1月市场暴跌时,有幸躲过一劫。该基金在今年4月份发生巨额赎回,在4月15日-18日的三天时间里,国泰浓益灵活配混合C净值飙升,收益率从0.08%增长至90.72%。

其实,今年已有多只基金出现单日净值10%以上的暴涨,最高涨幅超过90%。对于这种净值飙升的“异象”,基金研究人士表示,这主要是因为基金被大额赎回所致,也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对公募基金的排名。

前十强收益均超过一成

如果剔除上述净值飙升的“异象”,就传统排名主战场的偏股混合型基金和主动股票型基金前十强来看,截至11月30日收益率均超过10%。

偏股混合型基金方面,截至11月30日收益率排名前十的依次是:交银成长H(25.47%)、华宝兴业资源优选(22.64%)、易方达资源行业(21.59%)、天弘永定成长(19.62%)、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H(16.73%)、富国低碳新经济(15.28%)、中银收益H(14.17%)、大成新锐产业(13.65%)、万家精选(12.78%)和长信量化先锋(12.31%)。这样看来偏股混合型基金的冠军之争依旧有悬念。

主动股票型基金方面,持续震荡的A股市场并没有掩盖绩优产品的光华。根据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今年以来上证综指涨幅为-7.45%,同期主动股票型基金平均收益为-6.25%。同期排名前十的依次是工银瑞信文体产业(21.5%)、嘉实环保低碳(20.9%)、圆信永丰优加生活(19.46%)、中欧时代先锋(16.0%)、泓德战略转型(15.89%)、诺安先进制造(12.84%)、前海开源再融资主题精选(12.52%)、安信价值精选(11.93%)、易方达消费行业(10.9%)和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10.7%).

进一步梳理上述排名可以发现,有一只基金长期业绩值得一看。中欧时代先锋凭借今年以来16.00%的总回报,位居同类前五。此外,中欧潜力价值今年以来收益率达10.81%,中欧瑾源A今年以来收益率达8.42%,中欧价值发现A今年以来收益率达7.50%,均远超混合型基金-3.99%的净值增长率,并排名同类前1/10。据海通证券数据显示,截至10月28日,中欧基金旗下权益类产品近三年净值增长率达130.59%,排名行业第一。各类基金均有出色表现,与公司战略不无关系。据悉,中欧基金对基金经理的考核以中长期业绩为主,考核周期长、业绩要求高。

业内人士建议投资者在关注排名时,可以参考以下的角度。首先,关注长期排名胜于关注短期排名。长期排名的干预成本和难度更大,长期业绩和规模更能体现对应的管理人的能力。其次,关注排名区间胜于关注排名数字。排名的影响手段通常只是*部有效,关注基金所处的区间,对于判断基金管理人的能力和效率同样是个不错的选择。再者,有些排名不具可比性,如由于机构大额赎回,赎回费大幅增厚收益的基金排名容易被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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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金陵晚报、投资快报、基金行业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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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基金的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和买断式担保方式是神马?

最近证监会官员保本基金的回答:

近日有媒体报道监管层可能暂停保本基金的注册,请问是否属实?对此有何评价?证监会答:2015年以来,受市场环境影响,保本基金发行数量大幅增加,管理规模增长较快。《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0】30号)中提出了两种保本保障机制: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和买断式担保方式。

问题来了,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和买断式担保方式是神马?举一个例子:隔壁老王拿100万元炒股票,一年支付给你100万元的0.2%,2000元。如果老王炒股赚钱了归老王,如果亏了,你将其亏损补给他,这样的担保方式称为买断式担保。但是你想想炒股如此不确定大的事情,而且担保额是100万,支付担保费为2000元,你肯定不干!

如何让你接受这个担保模式呢?有两个解决方案:

方式一,提高担保费到10%,问题具体多少还要考核老王的炒股技术与是否有止损机制;

方式二,让老王**用价值400万的房产抵押,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老王亏了40万,你先赔老王40万,然后再向老王**追索,因为老王**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担保方式都称为连带责任担保方式;

目前的保本基金都采用连带责任担保的模式,最终担保人为基金公司,担保公司仅是一个通道作用。

监管部门注意到,目前已发行保本基金产品均采用了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且多数规定了担保方拥有无条件追索权条款。这样的保本保障安排,将由基金公司承担最终的可能风险损失,这与基金公司的资本金制度不相匹配,可能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并可能危及基金公司体系,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基于以上考虑,监管部门将尽快弥补制度性缺失。

意思就是现在大家都发保本,累计发行的保本基金规模已经高大2500亿元,问题出现了风险,基金公司的资本有这么多钱吗?答案是没有!未来保本基金如何担保呢?

目前保本基金的管理费通常为1-1.5%,如果不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模式,而采用买断担保模式,担保公司势必要提高担保费,就算提高到1%的担保费,担保公司未必愿意,但是再高基金公司赚啥钱啊……

对于采用买断式担保方式的保本基金产品,基金公司在充分评估风险、合理测算风险承受能力基础上,可正常申请注册;申请注册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保本基金产品的,基金公司须提前做好压力测试,妥善安排最终风险承担机制,切实履行“受托人”义务,保护好基金持有人合法权益。

如果搞连带担保模式,需要提高基金公司净资本,但是这个跟浮动收益管理型管理人的模式不匹配。轻资产模式的基金公司转型为重资产的公司似乎也与趋势不相匹配,毕竟8万元的公募基金规模中,保本基金规模仅为0.25万亿。

买断式担保方式可能是未来选择,这点势必提高担保公司风险,担保公司为控制风险,需要提高担保费,而且要对保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实时监控,需要将目前保本基金的运营模式进一步规则化透明化,而且担保公司要监控。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保本基金主要资金投资于债券,要是债券违约了这个窟窿就大了,信用衍生品需要登场了,购买一个债券违约保险,不管怎么说,保本基金的运营成本一定是提高了……保本基金获取潜在收益的能力降低了。但是办法总比困难多,对吧!

参考资料:

保本基金结构与发展(40PPT的干货)

保本基金规模与业绩统计分析【DataSay13】

我要买保本基金,请问是那一种?

货币基金,保本基金,但是保本基金你需要认购期购买才能到期保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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