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法的具体方法(在收益法下被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怎么计算?)
时间:2023-11-30 21:48:37 | 分类: 基金知识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在收益法下被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怎么计算?
用收益法评估委估资产的评估价值时,涉及三个量:委估资产预期使用年限(从委估资产评估时日至委估资产不能使用为止)、在预期使用年限内委估资产能够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现金流入量减现金流出量)、收益报酬率。因前两个量取得的方式不同而使用不的计算公式,如预期使用年限为无限期且净现金流量每年固定不变,委估资产评估值等于每年的净现金流量除以收益报酬率。其他情况比较复杂。
房地产估价师之收益法公式记忆方法
一、收益法中的必须死记的两个公式:1、F=P×(1+i)n2、P=A/i×[1-1/(1+i)n](年金现值公式)二、需要巧记的公式等比现值公式P=A/i-s×[1-(1+s/1+i)n][当i≠s时]P=nA/(1+i)[当I=s...
基金的指数收益法是怎么计算的??
2份母基金的净值小于该基金的a份额+b份额的交易价格,那么这之间的差价,就是你的收益了。你可以申购母基金,然后拆分成a、b份额卖掉。
收益法的定义是什么?
收益法(income approach,income capitalization approach ),也称收益资本化法、收益还原法。是房地产评估中常用的方法之一。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择适当的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然后利用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其转换为价值来求取估价对象的价值的方法。
收益计算公式是什么?
投资利润率=年息税前利润或年均息税前利润/项目总投资*100%(息税前利润=销售收入-变动成本-固定成本=净利润/(1-所得税税率)+利息费用=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费用=利润总额+利息费用)作用意义投资收益率反映投资...
房地产收益法评估中资本化率
房地产收益法评估中资本化率收益法是房地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之一,其公式一般为:V=Ai÷R(无限年)(1)V=Ai÷R×[1-1÷(1+R)I](有限年)(2)V为评估值,Ai(i=1,2,…n)为净收益,R为资本化率(收益还原利率)。由于目前土地使用权一般有年限限制,且房屋建筑物本身的经济寿命为有限年,故一般实务中适用公式(2)。从以上公式中可以看出,资本化率的细微差异,将会直接导致评估结果的巨大差异。因此资本化率是收益法评估中最重要的参数之一。一、资本化率的概念资本化率是将房地产的未来预期净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从本质上讲资本化率是一种投资的收益率,是假设未来预期收益稳定的收益率,在评估房地产公允价值时又是在同等风险下的社会平均收益率。一般房地产资本化率应等于同等风险下的其他投资收益率。一般来说,资本化率应包含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无风险报酬率是指资产在没有风险和没有通货膨胀情况下的平均获利水平;风险报酬率则是冒风险取得报酬与资产的比率。每一种资产投资,由于其使用条件、用途、行业不同,风险也不一样。因此,资本化率也不相同。二、影响资本化率的因素1、时间影响房地产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投资偏好影响。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时期,对房地产需求上升,资本化率下降。而当社会动荡、经济衰退时期,由于不动产的不可移动性,不易逃避社会风险,对房地产投资的收益要求会提高。在历由于土地看作身份的象征,把房地产投资看作特别可靠的投资,这时房地产不仅仅具有经济属性,还具有**、社会等属性,房地产资本化率会低于同等风险的其他投资收益率,甚至会低于银行利率。再比如近几年房价涨幅较大,那么前几年的投资收益率与目前的投资收益率肯定不同,因此不同基准日之间在选取资本化率的时候也因考虑此因素.2、房地产位置影响由于房地产是不动产,无法只有自由流动,故房地产市场的区域性很强。不同国家、地区、城市甚至同一城市不同小区的收益率会相差很大。如以前上海浦东、浦西尽管只有一江之隔,但房价相差很大,有“宁要浦西一张床,不要浦东一间房”之说。2003年~2004年,以上海、宁波、杭州等为代表的东部沿海城市房价上涨速度远远高于西安、重庆等西部城市。2004年11月为例,在上海内环以外田林、龙华一带的2室一厅或3室一厅100平方米左右的高层、小高层次新房住宅,价格大约在90~110万元左右,毛胚房租金在3000~3500元,一般全配房租金在3500~4500元左右;以中间值计算,假设租金不变,毛胚房年租金收益率为4.4%(月租金3500元,单价10000元,面积95平方米房价950000元)。同期在西安二环以外,南面2室一厅或3室一厅70平方米左右的多层、小高层次新房住宅,价格大约在10~15万元左右,毛胚房或简装租金在450~650元,一般全配房租金在500~800元左右;以中间值计算,假设租金不变,毛胚房年金收益率为6.8%(月租金600元,单价1500元,面积70平方米房价105000元)。可见地区差别很大。(以上收益率均为毛收益率,未扣除税金、维修费、管理费)3、房地产类型影响根据房地产用途,可分为住宅、工业、办公和商铺。不同类型的房屋的投资风险不一样,投资收益也不同。一般住宅、工业、办公和商铺的投资风险和收益为从低到高。三、资本化率确定的原则1、不低于无风险报酬率的原则。在正常的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条件下,各种资产投资中**债券和银行存款通常认为是低微风险甚至是无风险的投资项目,而其他投资方式的不确定性及风险性要高于**债券和银行存款。因此**债券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通常视为无风险报酬率,是投资者进行其他投资权衡投资报酬率时,必须考虑的基本因素。如果折现率小于无风险报酬率,就会导致投资者购买国债或是储蓄,而不会去冒风险进行得不偿失的投资。2、行业基准收益率不能作为确定资本化率的依据的原则。基准收益率是基本建设投资管理部门为筛选建设项目,从拟建项目对国民经济的净贡献方面,按行业统一制定的最低收益率的判别标准。只有当拟建项目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时才可批准建设。国家可以通过产业政策措施来调控行业基准收益率,如属于鼓励发展的行业,国家可以有意的将行业基准收益率调低,以便促使更多的建设项目上马。因此行业基准收益率即包括了政策因素,还包括管理、组织等资源因素,相当于投资企业的收益率,而房地产资本化率中一般不包括管理、组织等资源因素,是纯粹的资本投资收益率。3、资本化率要与收益额相匹配的原则。资本化率的确定和选取要与房地产的预期收益相匹配。如果预期收益中考虑了通货膨胀因素和其他因素的影响,那么在资本化率中也应有所体现;反之,如果预期收益中没有考虑通货膨胀和其他因素的影响,那么在资本化率中也不应反映。投资类房地产收益额来源即有房租收入还有房屋增值收益(在房屋出售时实现),如果收益额只考虑租金收入,则收益率也只应考虑租金收入对其影响。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原则。在房地产评估中没有固定的资本化率,适用的资本化率要根据评估资本化率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不同地区、类型的房地产适用不同的资本化率。四、资本化率确定的一般方法资本化率确定方法有市场提取法和累加法等。1、市场提取法市场提取法根据收集同一市场三宗以上类似房地产价格、净收益等资料,根据不同收益年限,选用相应的收益法公式计算。V=Ai÷R(无限年)(1)V=Ai÷R×[1-1÷(1+R)I](有限年)(2)由已知房地产价格、净收益求取资本化率2、累加法一般情况下,累加法确定资本化率的数学公式为:资本化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1)、无风险报酬率无风险报酬率的高低,主要受平均利润率、资金供求关系和**调节的影响。一般而言,无风险报酬率可以参考**发行的一年期国债的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2)、风险报酬率无论是投资还是经营,都应面临诸多风险,承担的风险越高,要求补偿的数额就越高。风险补偿相对于风险投资额的比例称为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的估算,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将面临的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其公式为: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经营风险报酬率+财务风险报酬率。①行业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是对特定行业所面临风险的补偿,主要房地产行业的市场特点、投资开发特点、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有关。行业风险报酬率的主要计算方法是β系数法,根据权威机构定期公布的β系数和社会平均收益率等参数测定行业风险报酬率。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机构发布β系数,当无法获取β系数等参数时,评估人员应主要考虑以前年度进行的房地产平均利润率和国民经济增长率;行业发展状况、前景;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产业政策等因素。在确定房地产行业风险报酬率尤其要重视国家的土地政策、金融政策、利率变化及人口户籍政策等因素。可将行业风险分高、中、低三档,根据国内外评估经验和我国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判断选取行业风险报酬率。另外,对于具有众多同行业上市公司可选作参照物时,可用上市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利润率扣除无风险报酬率作为行业风险报酬率。②经营风险报酬率。经营风险是房地产因经营上的原因而导致收益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影响经营的因素很多,如消费者需求变化、同类型房地产供应较多、物业管理水平等。评估人员在考虑影响经营风险的有关因素,将经营风险分为高、中、低三档,根据国内外评估经验和我国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判断选择经营风险报酬率。③财务风险报酬率。财务风险是指全部资本中债务资本比率变化所带来的收益发生变动的可能性。房地产的财务风险报酬率主要与房地产经营过程中资金周转、资金调度及资金融通等因素有关。评估人员应考虑影响财务风险的有关因素,将财务风险分为高、中、低三档,根据国内外评估经验和我国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判断选择财务风险报酬率。在估价实务中,一般对不同类型的房地产资本化率有一个平均参考区间值,再根据估价对象实际情况对其调整。一般在收集房地产价格、净收益求取资本化率比较复杂(受租金变化及收益年限确定影响),这时可直接参考租售比确定,一般以一年租金与房屋售价比率作为租售比。由于租售比计算比较方便,可以通过比较租售比较快地确定资本化率。要注意的是租售比并非一定等于资本化率。近几年,房价上涨很快,如上海地区中房指数如下:时间301302303304305306307308309310311312中房上海综合指数9029259459619801002104510631087110811511172时间401402403404405406407408409410411412中房上海综合指数117811951212123412511260127012841303132113481372由上表可见,2003~到2004年房价涨幅较大,而同期租金却没有象房价同步上涨,以2004年11月为基准日,部分地区房价租售比(毛收益率)在2%~4%左右,低于银行房产抵押贷款利率,与10年期国债利率相差无几。尽管国家上调了存贷款利率,但2004年9~11月,房价涨幅超过上半年,其中仍不乏贷款投资购房。那么为何在目前房价高位运行情况下,租售比低于房产抵押贷款利率情况下仍有贷款投资购房行为呢?笔者认为并非贷款投资购房非理性,而是由于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性决定的,贷款投资购房投资持有收益除了租金收益外,在预期房屋上涨情况下,还有房屋增值这块收益,即:投资购房收益率=持有期租金收益率+持有期房屋预期增值收益率(减持有期房屋预期减值收益率)同样资本化率是一个长期的投资收益率,短期投资收益率并不能代表房地产长期收益率。在目前通货膨胀率上涨,远远超过银行、国债等收益率情况下,且在预期人民币升值背景下,投资者更看中的是房屋预期增值收益。因此,资本化率并不能直接根据租金收入确定。总之,作为房地产收益法评估中的重要参数,资本化率的确定非常重要,直接影响着评估结果。评估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房地产的类型、区位等收益水平等各种因素,综合分析后确定。
什么是超额收益法?
分类:商业/理财问题描述:我只知道用于研究经济金融中收益的一种什么方法,但具体是怎么个操作过程?请问各位。解析:超额收益法是以改组企业的超额收益为基础,以之评估企业商誉的方法。这种方法体现了“商誉依企业超收益而...
企业价值评估eva有哪几种模型有什么差异?
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项综合性的资产、权益评估,是对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的过程。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评估方法主要分为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三大类。
收益法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至某特定日期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其理论基础是经济学原理中的贴现理论,即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能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的回报率。
收益法的主要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量法(dcf)、内部收益率法(irr)、capm模型和eva估价法等。
成本法是在目标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通过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从而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理论基础在于任何一个理性人对某项资产的支付价格将不会高于重置或者购买相同用途替代品的价格。
主要方法为重置成本(成本加和)法。
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可参考企业或者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对比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其应用前提是假设在一个完全市场上相似的资产一定会有相似的价格。
市场法中常用的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并购案例比较法和市盈率法。 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的目的主要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以确定标的企业的股东权益价值,成本法和收益法是评估中常用的两种方法,较少使用市场法。
这是因为市场法需要在市场上找到类似的交易案例,然而我国市场上的交易案例相对较少,缺乏统一的数据平台,获取交易案例的成本较高。
更重要的是,很难找到与待评估企业相类似的可比企业,两者之间存在的个体差异无法消除。
从理论上讲,收益法具有成熟的模型和理论基础,更适用于企业价值评估,但是在评估中收益法又是最容易出错的地方,尤其是对于未来收益的预测以及相关参数的选择上,这些都限制了收益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故在实际企业价值评估中,评估师们偏向选择成本法。但是从以下方面来看,收益法具有成本法不可比拟的优势。
一是企业价值评估的对象是企业的整体资产,整体资产的价值并不是单项资产的简单相加,应当注意到各项资产之间协同效应产生的价值,资产不同的组合方式会产生不同效率。
成本法在估值时没有将资产之间的协同效应考虑进去,是其缺陷之一。
二是企业中的无形资产,如商誉、商标、口碑等,能够给企业带来直接或者间接的经济效益,在评估时应当考虑在内。
收益法可以很好的衡量这些资产带来的企业价值,而成本法则无能为力。
请哪位大侠详细的说明一下财务内部收益率的计算方法以及现金流折现法,越详细越好,最好能有实例,谢谢!
搜一下:请哪位大侠详细的说明一下财务内部收益率的计算方法以及现金流折现法,越详细越好,最好能有实例,谢谢!
【千呼万唤始出来】中评协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明确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的内涵、具体方法、应用条件及方法选择
【千呼万唤始出来】中评协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明确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的内涵、具体方法、应用条件及方法选择
来源: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19-12-10
TPPERSON按:2017年3月17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公告2017年第6号)第22条规定: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包括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等资产评估方法,以及其他能够反映利润与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相匹配原则的方法。
成本法是以替代或者重置原则为基础,通过在当前市场价格下创造一项相似资产所发生的支出确定评估标的价值的评估方法。成本法适用于能够被替代的资产价值评估。
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相同或者相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者类比分析以确定评估标的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适用于在市场上能找到与评估标的相同或者相似的非关联可比交易信息时的资产价值评估。
收益法是通过评估标的未来预期收益现值来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适用于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期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
而本次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第22条规定:当满足采用不同评估方法的条件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选择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评估方法,通过综合分析形成合理评估结论。而第23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采用一种评估方法:(1)基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部门规章的规定可以采用一种评估方法;(2)由于评估对象仅满足一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而采用一种评估方法;(3)因操作条件限制而采用一种评估方法。操作条件限制应当是资产评估行业通常的执业方式普遍无法排除的,而不得以个别资产评估机构或者个别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操作能力和条件作为判断标准。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的通知
中评协〔201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现予印发,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12月4日
附件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时使用资产评估方法的行为,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方法,是指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途径和手段。资产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第三条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市场法
第四条市场法也称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
市场法包括多种具体方法。例如,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交易案例比较法和上市公司比较法,单项资产评估中的直接比较法和间接比较法等。
第五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选择和使用市场法时应当考虑市场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一)评估对象的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活跃的交易;
(二)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可以获得。
第六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特点,基于以下原则选择可比参照物:
(一)选择在交易市场方面与评估对象相同或者可比的参照物;
(二)选择适当数量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者可比的参照物;
(三)选择与评估对象在价值影响因素方面相同或者相似的参照物;
(四)选择交易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接近的参照物;
(五)选择交易类型与评估目的相适合的参照物;
(六)选择正常或者可以修正为正常交易价格的参照物。
市场法的比较基准通常因评估对象的资产类型、所处行业等差异有所区别,可以表现为价值比率、交易单价等形式。
第七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运用市场法时应当对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分析,并对价值影响因素和交易条件存在的差异做出合理修正。
第八条运用市场法时,应当关注以下影响评估测算结果可靠性的因素:
(一)市场的活跃程度;
(二)参照物的相似程度;
(三)参照物的交易时间与评估基准日的接近程度;
(四)参照物的交易目的及条件的可比程度;
(五)参照物信息资料的充分程度。
第三章收益法
第九条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来确定其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收益法包括多种具体方法。例如,企业价值评估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股利折现法等;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增量收益法、超额收益法、节省许可费法、收益分成法等。
第十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选择和使用收益法时应当考虑收益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一)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
(二)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
(三)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第十一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确定预期收益时应当重点关注:
(一)预期收益类型与口径。例如,收入、利润、股利或者现金流量,以及整体资产或者部分权益的收益、税前或者税后收益、名义或者实际收益等。
名义收益包括预期的通货膨胀水平,实际收益则会剔除通货膨胀的影响。
(二)收益预测应当根据资产的性质、可以获取的信息和所要求的价值类型等作出。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对收益预测所利用的财务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假设及其对评估目的的恰当性进行分析评价。
第十二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确定收益期时应当考虑评估对象的预期寿命、法律法规和相关合同等限制,详细预测期的选择应当考虑使评估对象达到稳定收益的期限、周期性等因素。
第十三条收益法评估所采用的折现率不仅要反映资金的时间价值,还应当体现与收益类型和评估对象未来经营相关的风险,与所选择的收益类型与口径相匹配。
第十四条运用收益法时,应当关注以下影响评估测算结果可靠性的因素:
(一)无法获得支持专业判断的必要信息;
(二)评估对象没有历史收益记录或者尚未开始产生收益,对收益的预测仅基于预期;
(三)未来的经营模式或者盈利模式发生重大变化。
第四章成本法
第十五条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对象的思路,将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以此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
成本法包括多种具体方法。例如,复原重置成本法、更新重置成本法、成本加和法(也称资产基础法)等。
第十六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选择和使用成本法时应当考虑成本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一)评估对象能正常使用或者在用;
(二)评估对象能够通过重置途径获得;
(三)评估对象的重置成本以及相关贬值能够合理估算。
第十七条当出现下列情况,一般不适用成本法:
(一)因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产业政策的限制使重置评估对象的前提不存在;
(二)不可以用重置途径获取的评估对象。
第十八条重置成本可区分为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
更新重置成本通常适用于使用当前条件所重置的资产可以提供与评估对象相似或者相同的功能,并且更新重置成本低于其复原重置成本。
复原重置成本适用于评估对象的效用只能通过按原条件重新复制评估对象的方式提供。
第十九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假设合理确定重置成本的构成要素。
重置成本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建造或者购置评估对象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资金成本、税费及合理的利润。
重置成本应当是社会一般生产力水平的客观必要成本,而不是个别成本。
第二十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以及影响其价值变化的条件,充分考虑可能影响资产贬值的因素,合理确定各项贬值。以实体形式存在的评估对象的主要贬值形式有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实体性贬值,也称有形损耗,是指由于使用和自然力的作用导致资产的物理性能损耗或者下降引起的资产价值损失。
功能性贬值是指由于技术进步引起资产功能相对落后造成的资产价值损失。
经济性贬值是指由于外部条件变化引起资产闲置、收益下降等造成的资产价值损失。
第五章评估方法的选择
第二十一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熟知、理解并恰当选择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选择评估方法时,应当充分考虑影响评估方法选择的因素。选择评估方法所考虑的因素包括:
(一)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
(二)评估对象;
(三)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
(四)评估方法应用所依据数据的质量和数量;
(五)影响评估方法选择的其他因素。
第二十二条当满足采用不同评估方法的条件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选择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评估方法,通过综合分析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第二十三条当存在下列情形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采用一种评估方法:
(一)基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部门规章的规定可以采用一种评估方法;
(二)由于评估对象仅满足一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而采用一种评估方法;
(三)因操作条件限制而采用一种评估方法。操作条件限制应当是资产评估行业通常的执业方式普遍无法排除的,而不得以个别资产评估机构或者个别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操作能力和条件作为判断标准。
第二十四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其理由进行披露。
因适用性受限而选择一种评估方法的,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其他基本评估方法不适用的原因;因操作条件受限而选择一种评估方法的,应当对所受的操作条件限制进行分析、说明和披露。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准则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紧急通知】2019个人所得税汇缴特训营:苏州12月13日-16日专场如期“开演”,课程安排确定(点击标题可以查看全文)
12月13-16日苏州专场课程安排表
日期
内容
负责人
12月12日
报到、接待
李敦峰老师
12月13日(周五)
8:30-9:00
签到
李敦峰老师
9:00-10:30
个人所得税法律体系及重点难点内容专题
张学斌博士、李敦峰老师等
10:30-10:45
茶歇
10:45-12:00
个人所得税法律体系及重点难点内容专题
张学斌博士、李敦峰老师等
12:00-13:30
午餐及休息
14:00-15:30
无住所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与实务专题
张学斌博士、李敦峰老师等
15:30-15:45
茶歇
15:45-17:30
无住所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与实务专题
张学斌博士、李敦峰老师等
17:30-18:30
美国个人所得税申报
美国三角会计师事务所Steve牛志文博士
12月14日(周六)
9:00-10:30
个人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及实务操作专题
张学斌博士及其专家团队
10:30-10:45
茶歇
10:45-12:00
个人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及实务操作专题
张学斌博士及其专家团队
12:00-13:30
午餐及休息
14:00-15:30
创业投资企业及股权激励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及个税改革疑难问题答疑
张学斌博士及其专家团队
15:30-15:45
茶歇
15:45-17:30
创业投资企业及股权激励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及个税改革疑难问题答疑
张学斌博士及其专家团队
12月15日(周日)
9:00-10:30
个人所得税改革首次汇算清缴操作实务专题
张学斌博士及其专家团队
10:30-10:45
茶歇
10:45-12:00
公益慈善捐赠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最新政策与实务专题
张学斌博士及其专家团队
12:00-13:30
午餐及休息
14:00-15:30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专题
张学斌博士及其专家团队
15:30-15:45
茶歇
15:45-17:30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专题
张学斌博士及其专家团队
12月16日(周一)
9:00-10:30
无住所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与实务
无住所个人享受协定待遇最新政策与实务
张学斌博士、赵国庆老师、菜花叶永青老师、李敦峰老师等
10:30-10:45
茶歇
10:45-12:00
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专题
个人所得税反避税专题
张学斌博士、赵国庆老师、菜花叶永青老师、李敦峰老师等
12:00-13:30
午餐及休息
14:00-15:30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最新政策与实务
个税疑难问题答疑交流
张学斌博士、李敦峰老师及其家团队
17:30-17:50
训练营结束,大家合影留念
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日
【联系方式】:0755-82810900曾子睿
【联系邮箱】:zengzirui@cntransferpricing.com
特别提醒
深圳专场11月22日-25日完美收官!
北京专场11月29日-12月2日完美收官!
苏州12月13日-16日专场:苏州新世纪大酒店,地址:苏州市广济路38号,联系人王建敏18915586656。特别提醒需要订房的同学报瑞安达可享受380元/晚的协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