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复利方法(计算复利的方式)

时间:2023-12-19 19:11:07 | 分类: 基金知识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计算复利的方式

当我们已知投资终值,计算年化收益率时,比如,初始本金为单位1,合计5年时间,账户变成3.3,求年化收益率是多少?我们在计算器上依次输入「3.3,开方符,5,=」结果就出来了 

这个数字表示年化收益率为26.97%。

那么,如果我们已经知道年化收益率和时间,求最终账户总值是多少呢?譬如,还是上面这个案例,已知某账户年化收益率26.97%,求五年后账户总值是多少,只需要依次按下「1.2697,乘方符,5,=」,结果是3.2999366。

例如:

远方:老唐好,请问您一个比较低级的问题,计算收益率时如何开方?

比如,5年总的收益率是80%,那么这5年的年化收益率,是如何开方的呢,是有公式吗?

点5,点=,得出数字1.1247,用它减去1,就是年化收益,即1元在五年里变成1.8元,年化收益率12.47%。

远方:如果亏损,又该怎么算年化呢?比如三年半亏了25%,年化多少?

唐朝:一样。亏25%,意味当前净值是0.75,用0.75替代上面的1.8,然后三年半就开3.5次方,得数减1,0.75开3.5次方-1=-7.89%。年化收益率-7.89%。

唐朝:如果是已知年化收益率,算期末数,就用乘方——上图里红圈头上x右上角y的那个符号。

比如年化17%,20年后是多少钱?输入1.17,依次点乘方、20、=,结果就是20年23.1倍,乘以期初本金就可以了。

复利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复利:复利的计算是对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一并计算,也就是利上有利。复利计算的特点是:把上期未的本利和作为下一期的本金,在计算时每一期本金的数额是不同的。复利的计算公式是:s=p(1+i)^n

复利计算公式复利的计算方法

主要分为2类:一种是一次支付复利计算:本利和等于本金乘以(1+i)的n次方,公式即F=P(1+i)^n;另一种是等额多次支付复利计算:本利和等于本金乘以(1+i)的n次方-1的差后再除以利率i,公式即F=A((1+i)^n...

银行存款复利怎么计算?

复利利息计算公式是:F=P*(1+i)∧n。其中,F表示投资本金与投资收益之和,P表示最初投资的本金,i表示利率或折现率,n表示计息的具体期数。计算复利时,一般是把上期末的本利之和换为下一期的投资本金,因此计算利息时,每期本金的数额是不同的。

如何计算复利?

一种是一次支付复利计算:本利和等于本金乘以(1+i)的n次方,公式即F=P(1+i)^n;另一种是等额多次支付复利计算:本利和等于本金乘以(1+i)的n次方-1的差后再除以利息i,公式即F=A((1+i)^n-1)/i...

什么是银行复利?如何计算?

算出复利终值是96�213元。假定某乙有50万元,想投资某基金15年,这个基金年平均获利率为12%,那么15年后某乙可以有多少钱呢?套入公式计算,现值是50万元,乘方是(1+获利率)的15次方,也就是(1+12%)...

复利计算方法

单利利息:I=P*i*n单利现值:P=S-I复利现值:P=S/(1+i)^n复利终值:S=P(1+i)^n普通年金现值:P=A(P/A,i,n)普通年金终值:S=A(S/A,i,n)预付年金现值:P=A[(P/A,i,n-1)+1]...

民间借贷中复利如何计算

民间借贷中如何计算复利

   背景:近两年来,民间借贷案件高发,其中多数案件因借款人无力偿还,存在借期届满后多次更换借条的情形。那么能否将未还利息计入下期本金,然后再计算利息?最终主张还款时的本金利息如何确定?律所同仁也多次讨论类似问题,为此笔者结合以下案例和大家探讨。

案情简介:2012年1月5日,张某向李某借款人民币10万元,双方约定月息2分,借款期限1年。借款期限届满后,张某没有能力偿还借款,也没有支付利息,故双方同意将2012年1月5日至2013年1月5日期间的利息2.4万元计入2013年1月5日以后的本金,张某重新向李某出具借条,本金为12.4万元,借款利率仍为月息2分,借期一年。2014年1月5日,张某仍未能偿还借款本息,故双方又将2013年1月5日至2014年1月5日期间的利息:12.4万元×2%×12=2.976万元计入借款本金,即12.4万元+2.976万元=15.376万元,张某重新向李某出具了借条,并在借条中写明了原始借款时间,各期利率,以及如何计算至本金为15.376万元。借期仍为一年,借款利息仍为月息2分。

借款期限届满后,张某下落不明,也未偿还借款本息。2015年11月,李某持2014年1月5日的借条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张某归还借款本金15.376万元,并自2014年1月6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按月息2分向李某支付利息(利息暂计算至2015年7月5日为5.53万元)。

问题:

1、能否将上期未偿还的利息计入下期本金,计算复利?

2、如果允许计算复利,则在起诉是如何确定起诉时的借款本金?

3、如何确定计算复利后的利率?

笔者观点:

1、民间借贷可以计算复利。如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的规定,则不允许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

但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颁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简称“新司法解释”),自2015年9月1日施行。该司法解释第28条规定,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新的司法解释允许当事人在满足司法解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计算复利。因李某是2015年11月起诉到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新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计算复利。

2、如何确定起诉时的借款本金。由于新司法解释是有条件的允许计算复利,那么李某主张的借款本金“15.376万元”是否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下面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定来分析:   

根据新司法解释28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计入2014年1月5日借条的利息数额不应超过原始本金10万元×24%×(2012.01.05~2014.01.05)=4.8万元,则2014年1月5日张某向李某出具的借条本金不能超过14.8万元。

3、2014年1月5日至张某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利率如何计算?

根据新司法解释第28条第二款的规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李某已经将张某未付利息计入了本金,因此如果以计入了前期利息的本金为基数继续按照年利率24%计算,得出的本息之和必然会大于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本息之和。故此,如果满足新司法解释的规定,以计入了未付利息的本金为基数,则其年利率必须小于24%,用公式表示为:计入了未付利息的本金14.8万元×后期利率≤初始本金10万元×24%/年,计算后为16.22%。根据上述规定验算后可知:

1)计算复利后的本息之和本金14.8万元+14.8万元×16.22%×1.5年=184000元;

2)未计算复利:本金10万元+本金10万元×24%×(2012.01.05~2015.07.05)=184000元

验算后得知,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复利基数、确定复利利率是符合新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的。

为此,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应修正为: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张某向原告偿还本金14.8万元,并自2014年1月6日起按年利率16.22%向原告支付利息。

同时,通过上述案例分析可知,由于新的司法解释第28条第二款有“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限制,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率接近年利率24%,甚至等于或大于24%,则债权人无计算复利的必要。否则,本金和利率就是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的关系,计算上徒增繁琐。

上述计算方法和理解是否正确,愿和大家探讨,

                           李宝强 河北红杉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7年1月5日

复利是怎么计算的??

与任何复利效应都一样就是利滚利效应!复利计算方法很多,但原理一致,说的简单一点就是单日或单月的一个整倍数数列…

银行存款,怎么样存款才能是复利计算,请各位指教~?

国内银行存款每个周期都是单利的,只有完成一个周期进入下一个周期才是复利计算。

但银行存款主要看利率,在相同时间,复利的收益不会比单利高。假设利率不变,以现时一年定期3.0%,与二年定期3.75%比较。1、复利计算,即一年期满后自动续存。二个周期的一年定期本利=1*(1+3.0%)^2=1.0609 2、单利计算,就是一个二年定期。一个周期的二年定期本利=1*(1+3.75%*2)=1.075 注:^为次方。以上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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