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的股票会涨吗(市值直接腰斩?——上市公司重整中的股票除权风险)
时间:2024-01-18 17:11:46 | 分类: 基金百科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市值直接腰斩?——上市公司重整中的股票除权风险
假定某投资者2022年2月11日买入*ST实达(600734)股票,则该日股价在每股2.58-2.86元之间,但第二个交易日(2月15日)的开盘参考价直接降至1.23元/股,这将直接造成52.33%-56.99%的账面投资亏损。事实上,2022年2月11日当天,*ST实达的股票成交笔数为10,056笔,成交量为5,632.1058万股,成交额为15,317.6685万元,账面亏损比例最大的投资者差不多需要18个涨停板才能回本。
究其原因,竟是因*ST实达因执行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而发生股票除权所致。
此类投资风险此前可以说闻所未闻,正常情况下,上市公司除权,往往发生于上市公司分红送股(含转股),除权的同时原股东的持股数量同比例增加,故原股东的持仓市值实际不发生任何改变。
但*ST实达此次除权,所有转增的股份均由重整投资人受让,并未同步向原股东送股,故除权价格发生调整的同时,投资者所持股票市值自然相应减少。然而,即便如此,不知是基于对*ST实达重整成功的强烈看好,还是投资者对转增股本后的除权风险毫无所知(尽管上市公司在除权前多次作出风险提示),*ST实达2月11日的股价直奔涨停。
幸而,结*有惊无险。2月15日开盘,*ST实达股票开启了一波波澜壮阔的行情,直拉24个涨停板,截至目前,股价已涨至4.15元/股,投资者居然还大赚一笔。
但是,如果下次还发生类似情形,万一股价没涨回来,投资者岂不傻眼?笔者认为,这类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予以重视。
在此之前,大多数上市公司重整,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极少发生原股东因除权导致持仓市值亏损的情况。笔者统计了2016年至2021年共45宗上市公司重整案例(以批准重整计划时间为准),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实务中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不除权且同步向原股东分配部分转增部分股份,原股东赚钱;(2)不除权且不向原股东分配,原股东不亏不赚;(3)除权的同时向原股东分配部分转增股份,除权比例小于向原股东分配比例,原股东赚钱;(4)除权的同时向原股东分配部分转增股份,除权比例大于向原股东分配比例,原股东亏钱;(5)除权且不向原股东分配,原股东亏钱。也就是说,只有第4和第5种情形,原股东才会因除权导致亏损,其中第4种情形自2016年来只发生一例(云维股份),主要是第5种情形,共有8例,其中除*ST实达外,除权比例都控制在个位数,加上重整成功的股价多数会有一定程度的上涨,故大部分投资者不会察觉。
上述45宗上市公司重整案例中,共有17例发生除权事项,占比38%,其中9例除权后原股东市值发生亏损,8例出现正收益,17宗案例的平均收益率为6%。亏损案例数量仅占全部45宗案例的20%,且仅有2例亏损比例超过10%。
但是,上述情形很有可能会发生改变。3月31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就上市公司重整事宜进行规范,其中均规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涉及权益调整方案的,应当分别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其股票价格作除权(息)处理。上市公司拟调整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应当结合重整投资人支付对价、转增股份、债务清偿等情况,明确说明调整理由和规则依据,并聘请财务顾问就调整的合规性、合理性及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的适当性发表明确意见。如权益调整方案约定的转增股份价格高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可以不对上市公司股票作除权(息)处理。
上述指引实行后,涉及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均应按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作除权处理。虽然也规定上市公司可以调整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但要求也较为严格,此后关于是否除权、如何除权的自主性与灵活性大受限制。
再回过头来看*ST实达,当前,以*ST实达4.15元每股价格计算,其市值已高达90.4亿元。
重整投资人对*ST实达的估值
破产重整公司一般存在连续巨额亏损、资不抵债、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务会计不规范导致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况。重整投资人以上市公司重整前的情况对上市公司进行估值,估值相对较低。重整投资人支付约9亿元对价,受让*ST实达1,555,930,790股股票,平均每股对价约0.578431元,重整完成后重整投资人持有*ST实达71.42%股份,重整投资人投资价格对应上市公司12.6亿元市值。
*ST实达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二级市场对*ST实达的估值
重整前公司的总股本为622,372,316股,根据交易软件的相关交易数据,重整投资人签署协议日期的前1日、20日、60日、120日的均价分别为3.64、2.85、2.75、2.63元,对应上市公司的市值分别为22.65、17.73、17.11、16.36亿元。
重整投资人的经营方案
笔者理解,重整上市公司的估值当然不能看其重整前的数据,更重要是基于其重整成功后的预期。那就要研究其重整成功后的经营方案了。
根据*ST实达的重整计划,其重整完成后的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保留物联网周界安防业务及相关资产,同时适时、择机注入大数据等领域资产。
*ST实达将保留以下资产:实达大厦、中科融通100%股权、对中科融通的应收款、以及部分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资产。根据*ST实达2020年年报,*ST实达全资子公司中科融通开展物联网周界安防业务。2020年,中科融通实现营业收入约9,831.00万元,较2019年20,356.10万元减少51.70%;实现净利润约-5,118.18万元,和2019年-2,655.65万元相比下降92.73%。根据*ST实达重整计划,实达大厦的市场价值约为1.27亿元。重整投资人对*ST实达的估值主要根据其对实达大厦、中科融通的估值及上市公司的溢价,其中以上市公司溢价为主。
重整投资人拟注入的资产为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星云大数据”)。星云大数据成立于2013年11月22日,控股股东福建大数据持有其84.2455%股权,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国资委。星云大数据主营业务分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及信息服务业务。星云大数据深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及信息服务业务多年,依托股东优势,在政务云业务及政务信息服务业务开展方面积累了深厚的经验与优势,同时培养了优质的技术和研发团队,为其业务经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星云大数据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根据*ST实达反馈意见,福建大数据作为*ST实达本次重整的产业投资人,拟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适时将星云大数据注入上市公司,注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福建大数据已针对资产注入方案做出研究规划,但尚未有明确时间安排,该方案尚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显然,星云大数据的注入时间尚不确定,而且注入并非是无偿的,而是有公允对价的。
也就是说,仅就*ST实达拟保留的资产和拟注入的资产而言,是否能支撑现在的估值的呢?当然,笔者并非专业投顾,无法就其股价走势发表投资建议。
*ST恒康,下一个*ST实达?
目前正在重整的*ST恒康就有可能有此遭遇。根据*ST恒康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其出资人权益调整方式为:以恒康医疗现有总股本1,865,236,43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7.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共计转增产生约1,398,927,323股股份。本次转增完成后,恒康医疗的总股本将由1,865,236,430股增加至约3,264,163,753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再向恒康医疗原股东分配,由重整投资人以1,793,827,700.21元的价格受让,平均每股受让价格为1.28元/股。
再根据*ST恒康披露的除权方案,其拟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将除权后的开盘参考价调整为:
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开盘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者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转增前总股本为1,865,236,430股,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为0,重整投资者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1,793,827,700.21元,抵偿债务转增的股份数为0,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1,398,927,323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为0,不涉及现金红利。
以*ST恒康4月7日的收盘价3.55元为例进行计算,根据上述公式算出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为2.58元(3.55×1,865,236,430+1,793,827,700.21)/(1,865,236,430+1,398,927,323),亏损比例为27.32%,大概需要7个涨停板才能回到4月7日的价格。
那么,如果真有投资者因为不慎买入重整上市公司股票并因除权遭受亏损,投资者能否索赔呢?答案是不能。一者,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须经出资人表决通过并经法院批准;二者,根据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拟调整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的,须向交易所提出申请并由交易所决定,易言之,凡是作出调整的,均已经过证券交易所决定同意;三者,上市公司在除权前会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就股票除权后可能导致原股东市值损失进行提示,投资者仍然不顾风险买入股票的,应当自担风险。
显然,当前亟需待加强投资者教育,就二级市场投资者在上市公司重整时可能导致的除权风险作更为充分的提示。
附相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4.3.1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本所在权益登记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4.3.2除权(息)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的,可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本所可以根据申请决定调整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并予以公布。
除权(息)日即时行情中显示的该证券的前收盘价为除权(息)参考价。
4.3.3除权(息)日证券买卖,按除权(息)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2年3月修订)
4.4.1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本所在权益登记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4.4.2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时,可以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本所同意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向市场公布该次除权(息)适用的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4.4.3除权(息)日证券买卖,按除权(息)参考价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
第三十七条 上市公司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发出出资人组会议通知时单独披露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范围、内容、除权(息)处理原则、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等进行说明,并就方案实施时可能涉及除权(息)安排等进行风险提示。
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涉及权益调整方案的,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其股票价格作除权(息)处理。
上市公司拟调整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应当结合重整投资人支付对价、转增股份、债务清偿等情况,明确说明调整理由和规则依据,并聘请财务顾问就调整的合规性、合理性及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的适当性发表明确意见。如权益调整方案约定的转增股份价格高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可以不对上市公司股票作除权(息)处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
第三十七条 上市公司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发出出资人组会议通知时单独披露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范围、内容、除权(息)处理原则、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等进行说明,并就方案实施时可能涉及除权(息)安排等进行风险提示。
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后,应当及时披露表决结果情况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涉及权益调整方案的,应当按照本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其股票作除权(息)处理。
上市公司拟调整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应当结合重整投资人支付对价、转增股份、债务清偿等情况,明确说明调整理由和规则依据,并聘请财务顾问就调整的合规性、合理性及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的适当性发表明确意见。如权益调整方案约定的转增股份价格高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可以不对上市公司股票作除权(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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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业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一审判决
作者简介
李佩供职于某大型券商,任投行业务总监,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近十年,具有较为丰富的IPO、新三板、再融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项目经验。
赖冠能,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业务发展委员会副主任,专注于证券金融、私募基金、破产重整、公司商事等诉讼及非诉讼实务研究,主持撰写《证券诉讼法律实务——以大数据分析为视角》一书。作者邮箱:laiguanneng@longanlaw.com
重整上市得股票涨了100倍一万挣多少万?
资金翻一倍,比如说5元的股票买了一万股,共五万元钱,翻一倍,就变成了十万元钱,也就是赚了五万元。
上市公司重整是好事吗?
利好
股票重整是利好消息。若是一家上市公司对股票进行重组,则是一个好消息,因为这样能够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优化资源组合等配置。很多大公司在对股票进行重组后,股价都会出现大涨。在股票还未进行重组之前,公司的股价较低,公司发展非常的*面;直到股票重组后,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过了很大改变,扭亏为盈。
破产重整股票一般能涨多少
这种股票是能有一倍的涨幅,但是股票风险大,也不绝对。
复牌后的股票怎么样?复牌后的股票都会涨吗?
不一定。
许多公司停牌,就是因为有不确定的重大事情发生。例如,有的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谈判,能不能成功?不确定。成功后真的能对公司带来巨大收益吗?也不确定。因此,复牌后的股票可能涨,也可能跌。在于人们对停牌期间公司所发生事情的总体认知和判断。就说最近沸沸扬扬的ST尤夫,1月19日公告停牌,为策划对外投资事宜。谁知后来又卷入了多起民间借贷纠纷,结果3月23日复牌就是一字跌停,而且紧接着是连续27个一字板跌停。连尤夫的董事长也没料到,他增持的4.8亿市值的股票,一下子蒸发了3.3亿。凭他32万的年薪,需要工作1032年,才能够赚回!st华英 st华英2021年重整成功,整个过程从低点到高点涨幅大概1倍,相对于其他重整成功股偏弱 重整完成,没有想象中的拉升反而不... - 雪球
st华英2021年重整成功,整个过程从低点到高点涨幅大概1倍,相对于其他重整成功股偏弱
重整完成,没有想象中的拉升反而不断下跌,已经跌到历史低点附近。
从周K看已经开始走平,成交量萎缩,应该就是底部区域
重整成功后2021财务大洗澡以至于2022未能摘帽,这也可能是不断下跌的原因。2022年报后摘帽问题不大。
2022半年报前10大股东持股减少8.9%三季度环比-1.59%,但股东人数却未增加,只能说除了前10大外还有人大幅买入。
11月24证监会立案调查后,并没有连续跌停而是跌停后第二天马上收复失地。
股价被压制这么久,相信明年摘帽行情会有表现,目前我没有持股,看后续能不能挪点资金过来潜伏。
天海防务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公司股票一月涨了近九成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0-106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执行进展暨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已取得法院批准《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的《民事裁定书》,但仍存在重整投资人后续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重整计划不能得到执行的风险。如公司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主营业务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若重整计划执行失败,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公司破产,故重整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但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停牌并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如实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将可能摊薄每股收益,且存在供给增加并对公司股价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3、作为未来控股股东的厦门隆海或其指定主体的限售期为36个月,其他财务投资人的限售期为6个月,不排除出现重整实施完成后出现限售期满集中减持的情形。若同期公司的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届时可能会引起股价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当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楠先生所持公司股票质押率较高,且被债权人申请司法冻结,存在被执行或非交易过户风险;随着公司重整事项的推进,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重整投资人或其指定主体将成为公司新实控人。因此,公司实控权存在可能变更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系自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四个月,重整投资人在执行期限内提供资金,公司将严格依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务,支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管理人尚未收到来自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后续重整资金。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重整进展
2019年3月21日,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海防务”)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2019沪03破申13号),债权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以下简称“七○四所”)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以上内容详见《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2020年2月14日和2月21日,公司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0)沪03破46号《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七○四所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时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被指定为本案管理人。以上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2020-007)。
2020年3月3日,公司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0)沪03破46号之一《决定书》和(2020)沪03破46号的《公告》,法院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同时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以上内容详见《关于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2020-012)。
2020年6月23日,公司、公司管理人、厦门隆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海投资”)和上海丁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丁果”)签署了《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框架协议》,确定隆海投资、上海丁果作为重整投资人,对公司进行重整。以上内容详见《关于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暨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2020年8月14日,在公司管理人协助下,公司已正式向法院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
经法院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同意、公司管理人召集,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上内容详见《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2020-095)。
2020年9月10日,公司收到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0沪03破46号之四),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天海防务重整程序。以上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2月14日起进行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之后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
次,直至终止上市风险消除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截至本公告日,重整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系自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四个月,重整投资人在执行期限内提供资金,公司将严格依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务,支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2、公司管理人尚未收到来自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后续重整资金。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详情请见本公告文首“特别提示”。
三、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END—
点“在看”给我一朵小黄花
破产重整股票一般能涨多少(重大资产重组的股票能涨多少)--知识财经
破产重整的股票不一定能够使得其股票上涨的。
如果是比较看好的公司重整后,是可以扎起长远的情况下获得一定的股票上涨的。
如果是股票不好的公司,其重整上市后股票是无法保证上涨的。
在破产重整的前提下,一般会给普通债权人留债、留股、打折受偿或者混合使用这几个选择。
而根据重整方案,债权人一般应视公司情况及自身意愿确定选择采取哪种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看好公司重整后的长远前景并不缺乏流动性,感觉将来有上市可能或者已经是上市公司,投资者是可以考虑留股的。
如果不看好公司重整后的前景但认为短期内不急着用钱,投资者可以考虑参与留债。
如果涨,能涨多少也是没有一个固定数或是平均数的,还是得看数据、看透出的信息~~~
如果是在股价低的时候停牌,大盘大涨的时候复牌,有可能连续大涨多个涨停的。
如果是在股价高的时候停牌,大盘大跌的时候复牌,有可能直接大跌好几天的。
对于股市而言,公司重组很正常,很多人就是喜欢买重组的股票。
拓展资料:
一、重组是什么
重组意思是说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会使得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发生极大变化。
企业重组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管理结构所展开的企业的改组、整顿与整合的过程,这样的方式可以在整体上和战略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强化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推进企业创新。
一般而言,企业重组有下列几种:
1、合并:就是把两个或更多企业组合在一起,成立一个全新的公司。
2、兼并:也就是把两个或更多企业组合相,但是仍然保留住其中一个企业的名称。
3、收购:指一个企业获得了另一企业的所有权,通过购买股票或资产的方式。
4、接管:指公司原控股股东股权持有量被超过而失去原控股地位的情况。
5、破产:是指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没有扭转亏损在为盈利,最终因为丧失了偿还债务的能力,企业失败了。
不管重组形式究竟是怎样的,都会对股票的价格起伏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所以必须及时获取重组消息,推荐给你这个股市播报系统,及时获取股市行情消息:【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公司重组一般是好事,重组通常就是一个公司发展不好甚至亏损,经过能力更强的公司把优质资产置入该公司,从而置换掉不良资产,或者采用资本注入的方式来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不断强化公司的竞争力度。
重组成功的话,就意味着公司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能够拯救出亏损或经营不善的公司,成为成一家优质公司。
中国的股票市场,对于重组题材股的炒作其实也就是炒预期,赌它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只要公司重组的消息传播出来,在市场上普遍会爆炒。
一旦把新的生命活力注入了原股票重组资产,炒作的新股票板块题材又可以借题发挥了,如果重组之后,这个股票就会不断出现涨停的情况。
反之,要是在重组以后缺失新的大量的资金注入,又或者没有使公司的经营得到改善,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股票利空,股价的价格将会衰弱。
重磅!千亿东北国企正式破产重整!旗下股票却涨停!证监会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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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国企华晨集团正式宣布破产重整。
新华社11月20日消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重整申请,标志着这家车企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法院的裁定称,华晨集团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但同时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消息面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重整申请,标志着这家车企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法院的裁定称,华晨集团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但同时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华晨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重整只涉及集团本部自主品牌板块,不涉及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的合资公司。作为宝马在中国最重要的合作伙伴,集团重整后有望实现重生,尽最大努力挽回债权人损失。同时华晨宝马仍然是其未来稳定的利润来源,而且还将不断推出新产品,扩大规模。
资料显示,华晨汽车是隶属于辽宁省国资委的重点国有企业,旗下拥有4家上市公司,分别是华晨中国(01114.HK)、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00609.SH)、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653.SH)和新晨中国动力控股有限公司(01148.HK)。
今年8月,华晨汽车旗下多只存续债券就出现暴跌,债权银行就华晨汽车债务问题组成了债委会。今年10月份,华晨汽车因未能如期兑付规模为10亿元的私募债再次陷入舆论漩涡。华晨汽车相关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承认公司遇到资金困难,未能按期兑付到期债券,“集团正在积极努力研究解决方案。”
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0月23日,华晨汽车未偿债券共14只,债券余额合计172亿元。东方金诚披露,截至2020年3月末,华晨汽车负债总额(含华晨宝马)为1226.75亿元,主要系偿还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及长期借款所致。
近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布,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重整,案件编号(2020)辽01破申27号。
华晨汽车内部人士此前对记者称,辽宁省**已与金融监管部门就华晨汽车重整进行沟通,较大可能对华晨汽车实施司法重组。
“华晨汽车被申请破产重组,导火索是债务违约,这是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华晨汽车集团的负债很多,而从华晨汽车集团财务报表来看,现在很难去还债。另一方面,作为省市地方重点企业,辽宁省不会不管,但也不会替其承担所有债务。所以华晨汽车不至于破产清算,下一步很可能会进行重整。”全联车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曹鹤此前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记者查询获悉,今年以来,华晨汽车已多次抛售股份,以缓解资金压力。今年5月份,华晨汽车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投资协议,将以0.01美元/股出售2.00亿股华晨中国股权给辽宁交投,占华晨中国股本的3.96%。7月9日,华晨汽车与辽宁交投订立一份战略投资协议,向其出售公司4亿股股份,约占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7.93%。
02
旗下上市公司股价飙升
尽管破产重整,但华晨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重整只涉及集团本部自主品牌板块,不涉及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的合资公司。作为宝马在中国最重要的合作伙伴,集团重整后有望实现重生,尽最大努力挽回债权人损失。同时华晨宝马仍然是其未来稳定的利润来源,而且还将不断推出新产品,扩大规模。
截至周五收盘,金杯汽车、申华控股双双涨停。
华晨集团全资子公司持有金杯汽车股份约2.6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2%,其中1亿股用于融资融券,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7.53%,7360万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占其持股公司股份总数的27.63%。
华晨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申华控股股份约4.4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约1.08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4.13%,占公司总股本的5.53%。
港股华晨中国大涨超8%。
11月20日,港股华晨中国短线拉升涨近10%,创日内新高。截至收盘,涨8.25%,报7.48港元。华晨集团正式破产重整,不涉及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合资公司。
宝马都带不动
华晨集团2003年与宝马集团联姻成立华晨宝马,由此华晨汽车开始了依托合资品牌利润过活的时光。而由于产品竞争力、研发能力弱、公司战略失误等多方面的原因,华晨汽车集团逐步走向了下坡路。自主研发能力孱弱,逐步陷入发展困境,华晨汽车集团的话语权也越来越弱。
据华晨汽车集团2020年债券半年报显示,集团总负债1328.44亿元,扣除商誉和无形资产后,资产负债率为71.4%。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26.77亿元。
多年以来,华晨汽车集团利润主要来源于宝马,自主板块获利能力较弱。
华晨汽车集团的自主品牌整车业务中包括“华晨中华”、“华颂”、“华晨金杯”等产品。乘联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华晨中华累计销量3186辆,平均月销量仅500辆左右。“华颂”系列产品没有了声量,而金杯系产品2019年销量不足2万辆。
今年上半年,华晨中国营收达14.5亿元,同比下降23.85%,净利润为40.45亿元。如果去掉从华晨宝马得到的利润分成,华晨中国总体亏损达3.4亿元。可以说,如果没有宝马,华晨盈利能力堪忧。
事实上,华晨自主板块的困*由来已久,其财报显示,2015年至2019年五年间,华晨剔除华晨宝马利润分成后亏损分别达5.4亿、6亿、8.6亿、4.2亿、10.64亿元,总体亏损34.84亿元。
不过,这种依靠华晨宝马输血的维持亮眼营收及净利润的时日已不多。目前华晨宝马股权调整已进入倒计时。据华晨与宝马2018年签署的协议显示,2022年前,宝马将从华晨汽车收购华晨宝马25%的股权,届时宝马和华晨汽车分别持有华晨宝马75%和25%的股份,并不再纳入华晨汽车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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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手
证监会官网11月20日表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有关债券违约,引起市场关注。证监会已依法对其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今日对华晨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决定对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对华晨集团有关债券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同步核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全面贯彻落实***金融委“零容忍”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债券市场良好秩序。同时,将继续维护和发挥好债券市场正常功能,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合法合规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发展。下一步,证监会将依法做好监管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深化改革、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严格监管,促进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证监会决定对华晨集团立案、对涉及的中介机构启动同步核查的同时,上交所也向“17华汽05债”承销商招商证券出具了监管警示函。
综合新华社、第一财经、中国基金报、券商中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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