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3-12-04 19:08:02 | 分类: 基金百科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3-02-0116:28:57
来源: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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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
为提升我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简称《暂行办法》)和《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辽工信发〔2022〕209号,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辽宁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注册满两年,且是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技术);
(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符合《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五)已被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参与认定。拟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须先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本年度将组织两批申报认定和一次复核工作,复核工作与第一批申报认定工作同期开展。具体时间为:
第一批申报时间:2023年2月20日0:00-3月31日24:00;
第二批申报时间:2023年7月1日0:00-10月31日24:00。
(二)市级审核。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属地原则,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不少于分配数量(见附件3)的初审通过企业,同时完成线上提交工作。
(三)省级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或组织专家对经各市推荐的企业进行评审、抽查,履行工作程序后,对拟认定企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印发正式通知,公布认定企业名单,制作授发牌匾。
(四)复核工作。2019年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过有效期,可按照申报认定程序自愿申请完成复核(具体流程参照以上组织实施要求)。未申请和未通过复核的企业,相应称号自动失效。
(五)企业重大变化报告。按照实施细则要求,2020年以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的,需在第一批申报时间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附件4)。经省市两级核实、审核后,仍符合认定标准的,其称号及有效期不变。其中,如发生更名的企业需填写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附件5),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附件6)。
(一)《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去年正式实施,因时间较短,且与我省原培育体系有较多区别,请各市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贯力度,做好答疑解读,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各市要落实好初审责任,对企业材料严格把关,按程序进行推荐。省工信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事宜。
(三)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进行复核。同时,需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及时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如发生与评价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未在3个月内及时报告的,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公告。
(四)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公告,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请各市务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11月10日前完成第一批、第二批申报初审和报送工作,将拟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附件7)、复核企业名单(附件8)、简单更名企业名单(附件9)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工信厅,同时报送企业纸质版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纸质材料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改革处,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企业纸质佐证材料(须与线上提交所有信息一致)由各市存档备查,无需上报。
省厅工作联系人:谢菲024-86906664;
平台技术联系人:文露 李阳阳 024-86895724;
附件:
1.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8.2019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等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9.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等企业简单更名申请核实汇总表
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是什么?
2022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标准。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4.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收藏2022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16市各区县奖励补助政策和申报条件汇编
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成功,省内各地市各区县都会给予不同的资金奖励。小编整理了合肥市、阜阳市、淮南市、宣城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宿州市、安庆市、池州市、淮北市、滁州市、芜湖市、蚌埠市、黄山市、六安市这16市各区县对专精特新企业的奖励补助政策和安徽省专精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想要申报的朋友,可以咨询小编辅导申报。
一、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1.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工业设计等)。
2.原则上经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各地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5%以上。
4.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5.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1、合肥市:对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我市贡献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2、瑶海区: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对经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全国“单打冠军”、“行业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补。按省市区不重复奖补原则,对当年新认定为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已评定的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转型升级对标诊断,给予企业发生的“专、精、特、新”综合评估和指导费用一定比例的奖补,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生产的核心设备,优先推荐“安徽工业精品”宣传。
3、蜀山区:加快领军型企业发展,对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超过地方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经开区:对当年新认定的区“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贡献超过地方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开发区与市按比例分担。
5、新站区: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80万元。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企业获认定后根据奖补申报通知提交申报材料,经区经贸发展*、市经信*审核推荐至省经信厅。
6、包河区: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照其当年新增我市贡献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7、高新区:
1)鼓励企业数字化投入。对于升级改造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存量工业企业,按照市专精特新企业各区县奖励政策区两级的补助总额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贴,其中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分别给予设备投资额的3%、5%、7%的额外区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在市级认定的上云服务单位购买上云服务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上云企业服务器托管费用3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激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于当年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累计不超50万元、8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区级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加大企业双招双引。根据双向约束原则,对合肥市以外总部迁入合肥高新区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企业完成注册和实现销售收入,且营业收入同比上一年度持平或增加,给予区级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4)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经认定的重点研发项目,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年度研发投入3%的补助,单个企业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专精特新”企业,按项目给予其所获国家拨款额10%的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引导企业扩大规模。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比上年增长50%及以上,给予高成长奖励。其中营业收入增长50%-100%的给予10万元奖励,增长100%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6)支持企业人才引进。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申报各类高层次人才、职称认定审核过程中,给予企业优先推荐的绿色通道,确保企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应报尽报。
7)助力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强化主攻方向,为行业龙头企业配套生产。对于当年度发布的国内外500强企业采购园区专精特新企业产品或服务,首次单份合同超过1亿元以上,合同执行完毕后,按照采购金额的1%给予园区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制定“专精特新”企业主导产品目录,在区内场景应用及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活动中优先推荐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产品及服务。鼓励管委会各部门在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置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主导产品加分项。
8)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对完成股改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基础层挂牌“专精特新”企业调入创新层并报安徽证监*辅导的,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请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企业,报安徽*辅导后,直接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提交北交所上市申请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对在北交所成功发行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9)支持企业品牌建设。鼓励“专精特新”企业扩大细分市场占有率,对于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工作。对当年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骨干企业、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组成单位)的,区级分别给予3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区级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质量奖、安徽省人民**质量奖提名奖、合肥市市长质量奖金奖、银奖、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分别给予区级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
10)精准高效服务企业。在“链通高新”平台上搭建跨部门政策发布平台,实现全区涉企政策统一发布、精准推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疑难问题清单,汇集政策、信贷、上市专精特新企业各区县奖励政策管理、数字化等方面资深专家,分阶段、分层次、分行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9、巢湖市: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且未获得省、合肥市资金奖励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合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一次性奖补。
10、巢湖经开区:对当年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品牌培育企业”、“平安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11、肥西县: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与省市相关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对当年认定的省市级民营企业百强、专精特新企业、工业精品、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和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阜阳市: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2、颍泉区: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
3、临泉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新认定为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1、淮南市:加大对升规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当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并列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重点培育对象。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型小微企业,其当年发生的一年期或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已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补贴。贴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执行,每户企业补贴不超过50万元。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寿县:对首次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列入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重点培育对象。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县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其当年发生的一年期或以内流动资金贷款,按照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每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泾县:当年新获认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一次性给予企业3万元奖励。
2、绩溪县: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郎溪县:对获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对获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型小微企业。奖励10万元。
4、宁国市:对获得“专精特新”国家小巨人、省级冠军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5、宣州区:对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冠军)企业、成长性小微企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等称号的,国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省级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马鞍山市:对首次进入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1、铜陵市: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一次性配套奖励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对每年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分别给予国家、省级“单项冠军”一次性配套奖励100万元、50万元。
1、亳州市:对新获得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2、谯城区:对新获得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补;
1、宿州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力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落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每年培育认定一批“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补助30万元。
2、埇桥区: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和成长型小微企业,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60万元。对省、市已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型小微企业,市择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省、市新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型小微企业,区分别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在省给予每户一次性奖补24万元的基础上,区再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
3、萧县:对省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性小微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市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筹划设立县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主要投向“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
4、灵璧县: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每年新认定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除省市奖励外,县财政分别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20万元。
1、安庆市: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排头兵”“单打冠军”“行业小巨人”示范企业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2、怀宁县:对当年度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的,县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度获得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3、潜山市:对被认定为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4、望江县:对当年获批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称号的企业,每户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
1、池州市: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奖励。对被认定为全国“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20万元。
加大力度推动一批“专精特新”民营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对成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民营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2、青阳县: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被认定为全国“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淮北市:对新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分别给予国家50万元、省级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2、相山区: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版”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不得与区金融办奖补政策重复享受)。对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入库培育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3、烈山区:对新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成长型小微企业,分别给予国家20万元、省级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高新区:对市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5、杜集区:对新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成长型小微企业,分别给予国家20万元、省级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版”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6、濉溪县: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和成长型小微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1、滁州市: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技术改造、产业基金扶持等项目申报上予以优先支持。
2、南谯区: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补,具体奖补金额不高于企业当年上缴的税收区级可用财力。
3、琅琊区:鼓励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新认定为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按《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滁发〔2017〕16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技术改造、产业基金扶持等项目申报上予以优先支持。选择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在我市培育一批全国“单打冠军”和“行业小巨人”。
4、凤阳县:对新成功申报省级、市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5、来安县:新获得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和成长型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1、芜湖市: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认定的成长性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冠军,按省级奖励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市认定的“专精特新”并实施股改的中小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鼓励企业进行股改,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2、南陵县:对新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获得省级资金奖补的,再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鸠江区:大力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对获得省、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年销售收入增幅达到20%的,给予其新增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贡献实得部分50%的奖补。
4、繁昌区:新获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市认定的“专精特新”并实施股改的中小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鼓励企业进行股改,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1、蚌埠市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申请省“制造强省”政策支持,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市再按照省奖补资金1:1配套奖补。
2、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推荐申请省“制造强省”政策支持,每户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市再按照省奖补资金1:1配套奖补。
3、优先推荐有融资需求的“蚌埠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取金融机构支持,积极鼓励金融、担保等机构提供优惠服务。4、市经信委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育、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对“蚌埠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
1、黄山市: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围绕其主导产品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15%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
2、徽州区:分别奖励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分别奖励省级专精特新或成长型小微企业10万元。奖励市级专精特新企业5万元。市级队、专精特新企业在区内开展协作配套,购置主导产品关键零部件及成台套设备,按照本地采购额3%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休宁县: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围绕其主导产品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18%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高成长型小微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
4、黟县: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5万元、2.5万元。对组织申报以上认定的企业,按照国家、省级、市级分别补助3万元、2万元、1万元。
5、歙县: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围绕其主导产品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额300万元(含)以上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15%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2万元、6万元。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
1、六安市:对当年度获得认定的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10万元(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对初次进入“专精特新”后备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2、裕安区:首次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等各类市级示范荣誉的企业,每项荣誉按照10万元/家给予一次性奖励。
3、金安区:对当年获得省、市级“专精特新”称号和入选“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重点支持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优先支持其争取国家及省相关政策。
2、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择优给予财政资金奖补。(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3、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对挂牌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补。(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4、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重点投向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5、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
6、各市专精特新企业各区县奖励政策县(市专精特新企业各区县奖励政策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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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精特新需要企业符合什么条件?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申请“专精特新”认定的企业,需要满足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基本条件规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15%或近两年平均增速不低于10%。而专项条件,则是从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以及新颖化4个特点出发,对企业提出具体要求。申请“专精特新”,既可以享受到**的奖励和扶持政策,又可以让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专精特新最高级|领航企业申报条件与申报书
优质企业梯度培育的顺序是:
“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领航企业。”
前四级已经逐步展开,最后的领航企业却一直未启动。
有消息称,2023年下半年工信部计划启动领航企业培育。
按照惯例,一般是地方先认定,然后再推荐到部委;为此,江苏率先推出了省级领航企业认定,果然走在了改革前列。
文件明确提出:
1、对列为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的,优先推荐参与工信部国家制造业领航企业评定。
2、择优确定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名单,未入选企业直接纳入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培育库。
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爱国情怀,未产生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5年未纳入企业失信名单、未出现债务违约、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事件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3.长期专注于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进入国内行业前30。
二、通用指标
1.创新力指标。研发投入强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拥有国际国内发明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相关领域国际国内标准制定。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
2.竞争力指标。至少拥有一项市场占有率全球前10或国内前3的主导产品。产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全员劳动生产率、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率等达到国内行业领先。
3.引领力指标。在供应链整合、创新平台建设等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具备良好基础。在国内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对产业基础能力建设有较强支撑作用,对产业链有较强的引领整合能力,能够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4.影响力指标。在市场开拓、收入比重等方面国际化程度高。加快绿色低碳发展,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履行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先进,人才队伍结构合理。
5.治理力指标。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管理制度,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证书。管理理念先进、高效规范。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高。
三、特色指标
1.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突出。从企业在本地的产值、纳税总额、吸纳就业人数等方面评价,要求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在30亿元以上,或者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在20亿以上,但近3年营收复合增长率超15%以上。
2.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从企业是否属于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等方面评价。
3.获得**部门和行业组织认可。从获得中国工业大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长(市长)质量奖、入选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知名榜单,对行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等方面评价。
4.解决行业发展难题。从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等国家急需或能替代进口等方面评价。
5.助推共同发展成效明显。从企业在产业转移、对口支援协作、帮困扶贫等项目中的参与及贡献情况等方面评价。
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申报表
创新能力指标
竞争力指标
引领力指标
影响力指标
治理能力指标与其他
一、行业与领域
优先从省“百企引航”计划入选企业、超百亿企业、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内的龙头企业中推荐
二、通用指标
(1)创新力指标,包括研发费、发明专利数量、标准制修订数量、数字化程度等。
(2)竞争力指标。市场占有率、产品质量标准、全员劳动生产率、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率等。
(3)引领力指标,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数量。
(4)影响力指标,市场开拓、收入比重、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人才队伍结构等。
(5)治理力指标,相关管理体系证书。
三、特色指标
河南省专精特新中来自小企业申报条件是什么?
2022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标准。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碰李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笑伍迟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4.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橘锋以上。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
1. 在上海市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3. 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4. 符合本市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政策,优先支持“3+6”重点产业体系。
(二)专项条件
1. 专业化。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在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处于全市前三位或全国前十位;近2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
2. 精细化。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含3项),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 特色化。近2年内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或获得区级(含)以上质量奖、质量标杆企业等。
4. 新颖化。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发展特征,具有一定规模的估值和融资吸引力,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累计超过2000万元。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确定为本市“专精特新”企业,已确定为“专精特新”企业的,取消其资格:
1. 在申报或复核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 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
3. 近三年有偷税、漏税行为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上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认定条件:
(一)通用条件
企业上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5%,或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0%。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在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处于全国前10名。
2.精细化。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或先进知识,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3%,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含3项);建立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上述内容符合其中一项即达标)。
3.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近两年内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具有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上海市名牌明日之星等品牌、上海市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等称号或入选上海市重点保护商标目录。
4.新颖化。拥有强大原创能力、创新活力和价值潜力,具有一定规模的估值和融资吸引力,适应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行为的改变,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
利润为负可以申报上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吗
要求是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上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或者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可以去尝试的申请但是估计会给企业带来扣分当然通过后上海这边部分区还是有一小部分的资金补贴当然带来更多的还是企业的一些荣誉度等优势
2023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来了!别错过
申报条件
在重庆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自愿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线上申报,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并打包上传佐证材料。申报前需先在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
申报企业原则上应为已公告的重庆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申报。
有关要求
申报时间
企业即日起至3月14日在平台提交申请并递交申报资料,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须于3月24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并提交审查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
材料审核报送
企业需通过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装订佐证资料(一份)报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将含推荐汇总表的审查推荐报告(一份)、企业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件及PDF和可编辑电子件报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企业纸质佐证材料(须与线上提交所有信息一致)由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存档备查,无需上报,各区县应同时做好企业佐证资料电子档的存储。
数读
数据显示,2022年重庆新增中小企业15.3万户、累计达107万户,其中新增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79家、累计2484家,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37家、累计255家,其中国家重点“小巨人”58家。
来源: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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