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汇率改革的原因内容(2005年汇率改革的主要内容?)

时间:2023-12-13 20:28:43 | 分类: 基金百科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2005年汇率改革的主要内容?

核心内容有三条: 第一条就是我们这个汇率将来不再盯住一个单一的一种货币,即单一的美元了,而是参照一篮子货币,同时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来进行浮动; 第二条就是人民币汇率将是浮动的,而且浮动的区间也是合理的; 第三条就是根据对汇率合理均衡水平的测算,人民币在2005年7月21日即日元兑美元升值2%。

这一调整幅度主要是根据我国贸易顺差程度和结构调整的需要来确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国内企业进行结构调整的适应能力

银行远程授权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时间:2023-08-2815:38:27

一、国有银行管理体制的演变

国有银行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一直努力探索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通过对集权和分权的合理搭配,实现对分支机构的最优化管理。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银行管理体制现已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的演变,即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度集权统一管理阶段、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放权搞活管理阶段以及商业化法人授权分级管理阶段。

1.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度集权统一管理阶段

20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80年代,国有银行管理体制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相适应的,这主要表现在高度集中管理的银行信用、人民银行单一机构信用垄断以及统存统贷的信贷管理。这一时期的中国人民银行从属于国家财政部门,担负着国家出纳的责任。国有银行在分支机构的管理上也与这种体制相匹配,实行了高度集权统一计划管理模式。该模式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分支机构一切经营活动完全受命于指令性计划,其中包括信贷资金分配、财务资金预算、人员供给计划调配等等方面。站在历史的角度看,高度集权统一管理体制可以集中资金支持国家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并且还可以将国家方针政策迅速贯彻实施,避免出现权利分散等问题。但是从长远的角度讲,该管理体制也有着明显的缺陷,比如,高度计划性的资源分配很容易使计划偏离实际,而计划的指令性又让这种偏离真正实施,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高度集权的管理让银行内部管理趋同于机关化,其分支机构完全失去了经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20世纪80年代,中国中央“七五”计划明确指出国有银行应在体制上实施企业化改革,以实现分支机构的自主经营以及自负盈亏,为此,国有银行开始在内部实施放权搞活管理。该体制的其基本做法主要有:实行行长负责制,在权限范围内行业拥有全部经营权;赋予分支机构业务经营、信贷资金调配、利率浮动、留成利润支配、工作人员变动、内部机构设置等六项经营自主权。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放权搞活管理体制充分赋予了银行分支机构的经营自主权,深度挖掘了金融市场的内在潜力,从而大大调动各支行的经营积极性与主动性,进一步扩大了银行信贷规模,有利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这一时期的风险监管机制却没有相应的建立起来,使得银行的经营风险日益加剧,很容易造成资金亏损或金融危机。因此,从总体来讲,放权搞活管理的管理体制虽然促进国有银行的业务发展和规模壮大,但因没有相应的风险监管机制,在分权和集权的问题上没有做好合理的调配,很可能导致银行经营风险的形成。

针对金融体系的混乱状态,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出台了一系列的金融体制改革决定,并于1995年通过《商业银行法》,将国有银行转变成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法人授权分级管理制度。商业化法人授权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分支机构必须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总行承担所有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国有商业银行建立了一个总行垂直领导、二级分行执行的经营管理体制。该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是,总行向一级分行、直属分行授予贷款、担保等八项经营权,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再向二级分行转授权,分支机构必须在总行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依法进行营运活动。商业化法人授权分级管理体制与放权搞活管理体制相比有着明显的优势,此次改革将总行与各级分支机构之间的经营权限明确划分,并通过授权的方式规定了分支机构各项经营决策的活动范围,从而充分兼顾上下级行之间集权与分权的利益关系。这一阶段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体制的改革既让分支机构避免了因权力过大而造成的管理失控状况,又以上报审批的方式保证了分支机构的经营自主权。

矩阵组织是现代企业组织理论的典型组织形式,又被称为格子组织。该组织形式将依据按职能部门和工作性质划分的各分支结合起来,构成矩形管理模式,使各部门之间能够保持组织上、业务上的联系,做到纵向职能和横向管理两不误。矩阵组织形式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和权力共享,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分权制约。目前,国际先进商业银行大多采用矩阵组织形式。本文以英国标准渣打银行和德意志商业银行为例,详细分析国外先进的银行组织管理模式,以期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管理模式提供借鉴意义。

1.英国标准渣打银行组织管理模式

英国第三大商业银行标准渣打银行总部设在伦敦,其管理模式是一个典型的矩阵型组织形式。标准渣打银行主要分为对公业务、零售业务和资金业务等三大块业务部门,其管理总部分别设在伦敦、香港以及新加坡。从组织管理模式上讲,英国标准渣打银行管理结构主要为总行、三大业务总部、分行垂直管理,其中总行通过三大业务总部对分行实时监管,三大业务总部指导在业务发展上直接指导分行,而分行拥有充分的独立核算权。也就是说,对公业务、零售业务和资金业务这三大业务的运营,既要接受分行行长的领导,又要接受管理总部的监管,直线式管理让最高级的总部可以直接管理到最基层的专业销售部门。银行运营管理主要通过财务计划和考核实现,在财务报表的编制上,标准渣打银行要求既要有各分行的损益表,又要包括三大专业的汇总损益表。

德国第五大商业银行德意志商业银行总部设在法兰克福,其管理模式也是一个典型的矩阵型组织形式。德意志商业银行由总行、大区分行和支行三级管理组成,纵向的专业线管理与横向的分行长的管理相结合来展开业务,零售业务、公司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是德意志商业银行业务涉及的三大领域,各业务在总行设有专门的营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银行经营和分行相应业务的归口管理。从组织管理模式上讲,德意志商业银行各项管理主要以总行为主,拥有着较高集权程度,由总行对分支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从这个角度来讲,各分行实际上就是总行各项业务的具体执行部门,各分行直接对总行归口部门负责,各分行行长主要负责协调业务的开展。

3.两家国际化全能银行管理组织模式的共同特征

英国标准渣打银行和德意志商业银行虽然在管理体制上侧重点不同,但也拥有着很多公共特征。这些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均采用矩阵型管理结构来实现集权与分权的有效结合。纵向职能与横向管理的双重作用既充分发挥了分支机构的经营主动性和积极性,又实现了总部对各分支机构的垂直监控。第二,两家银行均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授权的管理模式。以总行为统一法人的组织方式直接向分支机构的授权,避免多级授权或转授权情况的出现,进而保证了资源最优化配置,为银行整体效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第三,两家银行均采用扁平化的管理层次,以保证决策和监管效率的有效提高。扁平化的管理层次指的是总行直接管理经营性机构的管理模式,而各分支机构实质上是经营中心,仅仅拥有授权范围内基本的经营管理权,并不具备管理职能。因此,扁平式一级经营两级管理体系既有利于总行的监管,又可以大幅提高分行经营效率。

三、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管理的改革措施

与国外先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管理模式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管理仍存在不足之处,应大力借鉴先进国家商业银行管理的成功经验。因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在不影响管理效率和分支机构经营积极性的前提下,加强一级法人对分支机构的监管。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管理要循序渐进、逐步完善,重点处理权与放权之间的关系,既要保证一级法人对整天经营的掌控,又要最大限度地让分支机构发挥其经营主动性与积极性。就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管理而言,主要可采用以下两方面的改革措施。

1.重构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组织体系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主要采用总分行制,在分支机构设置上按照行政区划、**层次序列设立,高度吻合我国行政体制。这一组织体系的设置很容易导致业务人员比重过小,而管理人员则相对更多,使银行管理成本、协调成本、交易成本过高,造成资源的严重损失浪费。因此,我国需要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完善总分行制的组织模式,在遵循经济、合理、效率的基础原则上,战略性重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将重点集中于效益好的经济区域,垂直化管理集约化经营的业务,并且充分完善级分行的管理职能和二级分行基本经营核算功能,通过精简中间管理层次缩短管理链条,让一级管理进一步贴近市场。总而言之,实现扁平化管理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重构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组织体系在操作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首先,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组织体系的改革涉及到各方的利益,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形成不小的阻力。其次,新体系在运行之初容易出现管理真空的现象,需要一定的磨合和发展。最后,商业银行机构重组有一个相当长的改革的周期,改革内部管理体系不可避免会影响业务的开展,导致银行整体利润的收缩。因此,重构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组织体系有着一定的风险,必须在适当的时机逐步推进。

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银行扩展信息沟通渠道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实现了总行对二级分行的直接监控,在加强内部控制的同时,提高银行管理水平。国有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的监控主要方式有:总行监管一级分行,同时加强对二级分行的直接监控;一级分行监管二级分行,同时加强对县级支行的直接监控;二级分行监管县级支行,同时加强对分理处、储蓄所的直接监控。总行应设立相应的系列监管指标严格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管,依据各监管指标的数据统计来综合评价业务经营状况,进而对资源、经营授权等进行合理的调整。总得来说,“下管一级,监控一级”的管理模式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最终策略,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的长远发展。

一、现有模式:激励不相容——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之间的权衡与替代

“委托”的概念来自于法律,委托关系本来是指“委托人”授权“人”代表前者从事某种活动时的关系。但在经济学中,委托关系的范围要宽泛得多。北京大学张维迎教授将经济学意义上的委托关系定义为“任何一种涉及非对称信息的交易”,并称“交易中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人,另一方称为委托人”。

经济学中讨论的委托关系问题通常是指人问题,即由于人的目标函数与委托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加上存在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人的行为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的目标函数,而委托人又难以观察到这种偏离,无法进行有效监督和约束,从而出现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现象。

在存在人问题的情况下,委托人必须解决的是如何根据能够观测到的不完全信息来奖惩人,以激励其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此时,委托人面临着人的两个约束,一是参与约束

(ParticipationConstraint),又称个人理性约束(IndividualRationalityConstraint),即人接受合同得到的效用大于他不接收合同得到的效用时,他才可能接受合同。也就是说,只有人“做”的期望效用大于“不做”的期望效用,才能使人“做”。二是激励相容约束(IncentiveCompatibilityConstraint),即给定委托人不能观测到人的行动和自然状态,在任何激励合同下,人总是选择使自己的期望效用最大化的行动,因此,任何委托人希望人所采取的行动,都只能通过使人的效用实现最大化的方式来实现,也就是说,只有人“这么做”的期望效用要大于“不这么做”的期望效用,才能使人“这么做”。因此,委托人在设计合同或制定规则的时候,必须尽量满足以上两个约束条件,才能使人自觉地按照委托人的目标行动。现实生活中,参与约束通常能够得到满足,必须解决的是激励约束问题,否则将付出巨大的监督成本。

在我国现行银行管理模式中,各级机构有很大的经营自,上级行一般不控制下级行的具体业务和管理,所以上级行与下级行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目标函数的不一致,因此,两者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的委托关系。基于这一点,“激励相容”这一理念也应在银行内部的管理中得到体现,只有激励相容的风险管理制度才有效果和效率。

1.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是产生激励不相容问题的根源

目前我国银行实行总分行制,普遍采用金字塔形的组织结构,通过“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的委托链条层层授权和转授权。上级对下级的控制方式主要包括下发重大管理制度和指导意见、负责人的任免、经营管理指标的下达和考核、重大事项的审批等,偏向于通过任务下达和考核进行管理,而对下级的具体业务和内部管理的控制和协助都很少,因而这种控制笼统而且力度较小,而经营自则较大,对经营管理负全部责任。

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由于缺乏自上而下的严密控制,作为人的下级机构具有很大的经营自,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目标函数,比如追求本机构负责人的经济利益、职位的升迁、本机构工作人员的收入和福利等等,并且常常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优势,与作为委托人的上级机构在利益上讨价还价,从而偏离银行整体的目标函数,追求自身目标。加上在我国特有的制度环境中,各级地方**行政干预严重,使得各级分支机构的行为偏离银行整体的目标函数的问题更为严重。这种分支机构目标函数与银行整体目标函数的差异以及各级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激励不相容问题的产生成为可能。

2.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考核方式引发了风险控制中的激励不相容问题

到目前为止,我国大多数银行还没有设置现代意义上的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也没有专职的风险经理,各级机构兼具业务拓展和风险控制职能,在业务上和行政上均向本级负责人报告,风险评估、授信审批、风险监测职能受本级负责人制约,独立性较小。由于对各级机构的考核既包括业务量指标,又包括风险控制指标,所以负责人必须在两者间进行平衡,致使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替换关系,因而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是激励不相容的。

3.现行授信风险管理方式加剧了激励不相容问题

中资银行授信风险管理采用层层分级授权,集体评审与层层审批的方式。授信审批权的授权以各级机构而不是个人为对象,层层分级授权。授信申报中采用集体审批方式,一般由市场营销部门负责进行授信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信贷管理部门和专门的贷款审查委员会对授信项目的风险进行评审,有权审批人在授权权限内审批。超过本级审批权限的项目经过集体评审和行长签字后上报上级机构。每级的评审人员和签字人各负其责。

采用这种机制的初衷一方面是依靠“众人的智慧”,另一方面是形成约束和制衡。然而,从实际效果来看,却形成了明显的集体审批,集体负责,而事实上最后无人负责的情况。由于违规不追究到个人,不由个人承担全部成本,却能获得额外收益,个人有动机违背银行目标,因而这种制度也是激励不相容的,并产生了严重的道德风险。

4.监督制衡机制不健全无法遏制激励不相容问题

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有助于控制委托问题的不利影响,因而在商业银行治理结构中应被置于极其重要的位置。在许多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中,除了监事会与董事会的监管以外,还有独立于各个业务部门的具有信贷审批权的个人行使的监督以及不同业务领域的直线监管,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立也可对银行高层管理部门及各业务部门的活动进行监督。而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对分支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督由稽核部门完成,但稽核部门独立性的不足使稽核监督的力度远远不够,甚至流于形式,因而无力控制激励不相容问题的不利影响。

总而言之,我国现行的银行组织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银行整体,在银行内部形成了很长的委托链条,各级分支机构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有较大的经营自和相对独立的目标函数,上下级行之问形成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加上考核目标的多元化——业务拓展和风险控制并存,扭曲了各层次分支机构的行为方式,造成了目前我国银行内部风险控制中突出的激励不相容问题。过长的委托链条、过于独立的分支机构、非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监督制衡机制的不完善、考核目标的不合理,使我国的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机制作用大大降低。

(1)这种激励不相容,会使银行内部自上而下的统一管理失效。激励不相容的管理和考核,由于不可能体现下级行的利益,常常得不到下级行的配合,为了追求自身利益,下级行常常会以有意识地绕开上级的管理和考核来对上级机构的管理做出反应,使相关制度政策流于形式。

(2)激励不相容的管理在各层次机构内部造成了巨大的管理服从成本。由于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监督措施和激励手段,上级行无法确保下级行会自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为了使下级行的经营不偏离银行整体目标,一方面不得不要求下级行随时上报各种经营数据,给下级行增加了相当大的额外工作负担。另一方面甚至可能通过过严的、宁缺毋滥的业务控制,采用风险回避方式来控制风险,使银行失去盈利机会。

相比较而言,外资银行从制度上保证了内部风险管理的激励相容。

第一,外资银行在组织结构上,基本上以部门为基础,采用纵向管理模式,呈现出“大总行、大部门、小分行”的特点。“大总行”通过“大部门”来体现,总行通过各职能部门内部的垂直领导来对分支机构进行管理和控制,甚至对下级机构的人力资源、财务等内部管理职能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分行在业务上都是向上级机构的相关部门报告。基层营业机构(分行)经营自较小,主要执行市场营销、客户服务、信息报告等职能。在每个层次上,业务拓展部门和管理部门之间相互独立,在分行层次上基本不存在业务扩展与风险控制的替换关系。

第二,在授信管理方式上,大多将授信审批权限授予个人,而不是向部门或分支机构授权,有权审批人的权限大小依据其资格、能力、经验而定,与授信品种、授信风险评级和授信期限挂钩,并根据信贷检查和审计结果动态调整权限。有权审批人分散在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但独立于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

授信申报时,一般由专业的信贷分析员根据全行统一的分析方法和标准,对授信风险做出独立分析。

信贷分析员专职负责信贷风险分析,而不受业务指标完成与否的影响,因此能够保持相对独立性。信贷审批权限授予个人,但实行“双签”制度。部分外资银行对大额授信实行集体审批制度,由多名有权审批人组成审批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并签字审批。大额授信需要逐级上报,甚至可能需要总行信贷委员会集体审批,但不存在层层评审、层层负责的问题。信贷审批人员实行垂直管理,只对所审批项目的风险负责,而不会受到来自本级机构业务发展指标的压力。

第三,将风险管理从业务领域中独立出来。为确保银行风险管理的有效运行,以及各部门目标的单一化(以使部门行为与考核目标保持一致,避免多目标替代形成的激励不相容),外资银行将风险管理从业务领域中独立出来,作为控制或监督职能而存在。

第四,建立至上而下的风险管理程序,提高风险管理在系统内的地位。风险管理在外资银行内得到了最高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各银行均成立了风险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层组成,全面管理银行风险,确立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政策。为风险控制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五,实行集中化风险管理模式,即同时设定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具体业务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宏观风险政策,进行总体风险汇总、监控与报告,并且负责风险管理方法与构架的决策;具体业务风险管理部门则进行具体类型的风险管理,实施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的风险政策与管理程序,应用风险模型测试与监控风险等。集中化管理模式能够从宏观、微观两方面较好地把握、管理银行风险。

通过合理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设计,外资银行实现了内部的合理分工,部门目标的明晰与单一,强化了控制,保证了部门行为与设定目标相一致,实现了管理的激励相容。

关键词:商业银行;企业授信:风险控制

我国金融机构全面开放承诺兑现已有三年,我国主要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均超过了8%的巴塞尔协议要求。但与汇丰、花旗等世界级跨国银行集团相比,都面临着资本充足率偏低、盈利能力不足的*面。根据历史来看,国家的多次通过注资与核销来提高国有控股银行资本充足率与核心竞争力的努力都被新增巨额不良资产抵消。因此,建立完善的企业授信风险控制体系是商业银行向现代金融企业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我国商业银行企业授信风险控制的现状及不足

在历经多年的金融体制改革后,我国商业银行的企业授信风险控制体系在经历7如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1997年到1999年,根据人行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在全行范围内的企业类客户授信流程中建立了客户信用评级和风险限额控制制度,并配备了相应的管理软件系统,由此基本实现了集中统一识别、评价企业类客户的整体授信风险评估制度;

第二阶段1999年至今。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改变其原先将各项授信决策分散于各部门的状况,建立起了信贷管理部集中决策银行授信行为的业务运作机制。从而使得各分支机构集中管理、控制企业授信业务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企业授信风险控制体系,其核心内容“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明确”已成为其进行授信风险控制的行为准则,并形成了一套“贷前、贷后”授信管理程序。

1、我国商业银行现行授信风险控制架构

我国商业银行已形成了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麦行各级信贷管理部门分级管理的架构。后为加强“贷后”管理。我国商业银行专门成立了独立于信贷管理部之外的资产保全部来专门负责“贷后管理”工作,而信贷管理部则主要负责“贷前管理”。贷款审批根据行内授权。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后,经信贷部受理,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垂直管理特征明显。

(三)我国商业银行现行企业授信风险控制的不足

在我国央行对我国的存贷款利率进行了严格的限制的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享受着受到政策保护的高达3%左右的存贷款利差的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仍较国外先进银行相差甚远。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商业银行相对较高的不良贷款率。超过花旗及美国银行一倍有余。差距表明。我国商业银行的授信风险控制体系仍未完善,离目标相差较远。

二、我国商业银行企业授信风险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央行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

在具体操作实践中,我国商业银行仍较多的以授信业务产品为对象进行部门设置和职能分工,授信产品的具体运作分散在不同部门,这增加了各部门分头向客户授信、分散管理信用的可能性。同时,由于银行的各级支行及各职能部门独立核算的考核体系。其各级机构在各自考核利益的驱使下,为更多地争取客户资源,而在风险管理和业务拓展方面亦各自为政。且这种情况对于我国商业银行的跨国企业及全国性大客户类企业表现尤为明显。各分支机构在考核利益的驱使。大多急于发放贷款,力争“早贷款、早受益”,而没有部门跟踪调查该客户在授信期内的不利变化。另外分头授信、多头贷款的给客户带来很多不便,导致客户对繁琐的银行手续产生厌烦。

信贷管理委员会主要由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的行长、分管信贷的副行长组成,而且行长往往具有实际上的最终决定权,他们并不是业务人员,却是业绩考核的利益相关人,与业务人员具有相同的利益,因此,希望行长们在贷审会上保持公平、公正,那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在对于大额贷款及大客户时,行长们的倾向性就更为明显,这不但导致了“贷审分离”的原则被破坏,且导致银行在贷款投放上的集中趋势更为明显。

我国商业银行的授信授权体系划分为垂直的三个层次,即授权、转授权和再转授权。在每个层次上,均采用“总量控制”的管理模式,但就其实际操作而言,问题在于该套分级审批制度仅仅是对授信“量”的控制,而没有考虑客户的具体情况。由于经办行对优质客户与一般客户的授信额度权限相同,这一制度的安排极大的影响了业务部门的市场营销能力与市场反应能力,同时也增加了上级授信管理部门不必要的工作量,更为严重的是增加了相关经办行为争取优质客户而采取化整为零的可能性,制度功效降低。

首先,将过多的责任推卸给了业务部门。在我国商业银行,业务部门的工作极为繁重,既包括产品的营销,有包括授信业务的初次评估调查。申报及初审。而后相关业务获批后,业务部门还将组织授信业务的放款,贷后调查,授信业务的质量评估,贷后管理及回收。这种现象的存在导致业务人员对业务的争办和产品的营销产生了较大的抵触情绪,“多做多错”的消极思想在银行业务人员中颇有市场。

其次,简单的将利益而非权力与责任挂钩。这种挂钩看起来可能会增加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并降低授信业务的风险。但由于在实际操作中,授信风险总是或多或少的存在于每笔授信业务中,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人员往往会因为畏惧成本高昂的处罚措施,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惜贷”,导致银行盈利能力严重下降。

我国商业银行国有产权制度的影响根深蒂固,相关人物对信贷审批的结果主观影响过大,导致整个授信管理体系独立性大打折扣。再如企业文化,企业授信业务经营重复过去的粗放型规模扩张的路子。对各级经营机构,简单的以贷款规模、利润为考核重点,重经营绩效,而轻风险防范;重账面利润,而轻实际的盈利能力的提高。另外企业授信风险控制未能跟上业务开拓的步伐。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中间业务等发展很快,这些业务开展的时间较短,经验不足,授信风险控制的制度不健全,所以风险性相对较高,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时有发生。

分支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各自为政。互不相通;各子系统独自发展,数据不能共享;网络建设缓慢,数据无法实时更新。

(1)在企业授信控制的组织体系上,识别风险的能力不足

由于其“金字塔型”的垂直授信管理体系,导致两个隐患:

首先,贷前与贷后管理相脱节。不但导致了人力资源的浪费,更有可能因为工作分工的专业化而导致两个部门对于此笔授信业务都没有全面细致、全过程的风险评估和识别。

其次,无法有效识别非常规业务的风险。由于信贷管理部和资产保全部经办人员个人能力及工作经验的限制。导致他们精通于传统的贷款业务而对于商品贸易项下的贸易融资和需要授信的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等非常规授信业务知之甚少。此时,授信控制人员对于此类业务的授信风险评估及风险识别往往建立在其对业务人员业务介绍理解的基础之上。

这一以业务为中心而非客户为核心的做法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的企业授信风险控制本末倒置。这种一味紧盯授信业务而置授信申请人于不顾的做法,将会给实施者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

我国商业银行的企业授信风险评估技术还主要停留在以手工的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的阶段,而且定量分析还只*限在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简单分析上,对反映企业真实举债能力的现金流量表利用不足,更谈不上设计风险评估模型来对风险实时监控。对于企业账目的调查,真实性全部有赖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对企业的信用风险分析,仅限于对其自身过去的经营和财务资料的审查,对其未来的风险、所属集团及关联企业的发展趋势预测不够,主观判断多,科学方法少。

在一级分行长领导的稽核管理体制下,稽核部门多作为本级分行的内部机构而存在。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不经行长同意就不能上报总行。而且稽核部门只有经济处罚权,没有独立的行政处罚权。这种稽核管理体制严重影响了内部稽核人员审计地位的超脱和审计工作的力度。加之内部稽核监督检查范围窄、频率低、周期长。往往只*限于事后监督,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即使发现了问题,也可能通过领导的“甄别”而失真。

三、我国商业银行企业授信风险控制体系的改进

因此,在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企业授信风险控制体系的改进中,仍应坚持将“统一授信”作为核心,将“审贷分离”作为前提,将“分级授权”作为基础,将“权责分明”作为保障。

为保持授信审批的独立性,建议在银行内部试推行“授信业务平行作业制度”,即将原信贷管理部与资产保全部合并,设立授信风险管理部,其下设置风险经理,由风险经理完成原由业务人员负责的授信业务的评估、调查及初审,并承担对授信业务的贷后跟踪及风险评估、监控。其具体操作如下:

1、平行作业的人事安排

在我国商业银行总分行各级授信风险管理部门设立相应级别的风险经理。各级风险经理均接受上级风险经理的直接领导,并对授权范围内的授信业务进行独立的评估、审查及审批。原参与授信审批的各级分支行的行长不再具有授信审批的决定权,各级风险经理作为各级分支机构的授信主管,对授信业务具有最终审批、发放及贷款质量分类的决定权利。

改进现有的授权分类方式,将授权权限与授信风险评毂、授信条件挂钩,体现“风险授权”原则,但在具体操作中应将高等级的授信风险评级的审定权保留在上级分支机构,以防出现授信失控的*面。

此外,授权形式应由“单笔授权”向“余额授权”,即控制客户授信总量的方向转变。具体操作是:区分低风险授信与风险授信进行授权与转授权。低风险授信业务采用单一客户总量控制方式,在单一客户低风险总量指标内,业务部可自主进行审批。

完善的授信控制信息系统将极大地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要需花大力气改进授信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电子化建设,加大对授信管理信息化系统的投入,改变我国商业银行过去的各级分行各自为政的模式,提高授信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化程度,提高各子系统数据共享的共享性。

由于成本及效率的考量,银行并没有必要对授信管理中的所有的操作细节进行全部的监控。作为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我国商业银行理应在具体控制过程中遵循风险一收益原则。故而,对授信管理中的风险关键点进行寻找及评估就成为重中之重。

关键词:人民币汇率改革外汇市场掉期交易政策探讨

中图分类号:F830.9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6-1770(2006)08-050-03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汇率的弹性和灵活性逐步增强。为使涉汇主体更好地应对汇率风险,增加商业银行服务范围和品种,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在扩大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同时,推出了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截至2006年6月,国家外汇管理*已同意工、农、中、建、交、中信、招商、民生等8家银行办理此项业务。但从实际运作情况来看,2006年一季度,全国仅办理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5585万美元,而同期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93.53亿美元,结售汇业务2451.90亿美元,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签约额占同期远期结售汇业务签约额的0.60%,占结售汇业务总量的0.02%,比重明显偏低。该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与外汇*推出此项业务的初衷存在较大落差。为进一步分析办理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中的障碍,促进业务的纵深化发展,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程度,笔者进行了初步分析和探讨。

一、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的基本运作方式

(一)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的主要特点。掉期外汇业务(SwapTransaction)是指在买进或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卖出或买进远期外汇。它具有两大特点:一是一笔掉期外汇业务可以看成由两笔交易金额相同、起息日不同、交易方向相反的外汇买卖组成,其具有一前一后两个起息日和两项约定的汇率水平。二是在掉期外汇业务中,一种货币在被买入的同时即被卖出,所买进和卖出的货币在期限上有所不同,交易结果导致交易者持有货币的期限发生变化。掉期外汇业务可以帮助客户锁定汇率风险或套取汇差,轧平各货币因到期日不同所造成的资金缺口。

(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的定价机制。按照国际惯例,银行应参照“利率平价理论”确定远期汇率,开展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远期汇率取决于即期汇率以及两种货币利率的差幅大小和期限长短,高息货币呈远期贴水,低息货币呈远期升水。

其中,RRMB指人民币年利率,RUSD指美元年利率,N指交易期限(天)。对于人民币与非美元货币的掉期交易,远期汇率按照国际市场非美元兑换美元的远期汇率与国内银行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掉期点套算制定。

然而,由于我国金融资产定价的市场机制尚未完善,缺少类似国际金融市场“LIBOR”利率那样公认统一的人民币市场利率。因此,国内银行在远期结售汇报价中,并非运用“利率平价理论”计算远期结售汇汇率,而在很大程度上参考香港市场NDF(无本金交割人民币远期合约)报价。该种方式所确定的远期结售汇报价隐含的本外币汇率预期水平与实际汇率水平存在一定差距。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采用这种报价方式,将给客户提供一定的套利空间。

(三)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的客户信用风险控制。银行客户进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属于代客理财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客户违约风险。为规避此类风险,银行对不同的外汇衍生产品规定了不同的“期初信用风险值”,客户依据该风险值规定的比例交纳保证金。银行为客户办理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一般须按合同金额的5%-10%向客户收取保证金,银行分支机构经上级行授权可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和授信情况自行调整收取保证金的比例和方式。商业银行在办理掉期业务时,如果汇率走势与客户预期发生较大背离或客户资信状况发生变化,当客户亏损值达到交纳保证金的80%时,银行将发出追交保证金的通知,客户应在保证金尚能弥补交易损失前及时补交保证金,否则银行将对客户原有交易进行强制平仓,平盘损益按违约损益处理。

(四)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的银行内部交易风险控制。银行主要通过内部业务流程设置和分级授权等措施来控制内部交易风险。一是国际业务实行严格的分级交易授权,按分管行长、总经理、分管总经理、交易中心四级进行授权,交易中心根据授权规定办理业务。二是在国际业务部门设立外汇交易前、中、后台,交易中心为交易前台,负责接受下级行基础及衍生产品交易及交易平盘,资金部承担中、后台工作,负责产品风险控制、敞口监控及账务调整处理,并严格控制交易员授权范围内的业务流程,要求业务双人操作、敞口定期监控。三是强化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的内控管理,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如《代客外汇理财管理办法》、《代客外汇理财业务操作流程》等。同时,为防止交易员出现道德风险问题,还应专门制定《外汇交易员守则》等,以加强风险约束。

开办包括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在内的外汇衍生业务,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符合银行整体经营战略的发展方向。但是,掉期业务作为国外成熟的金融衍生产品之一,引入国内后却发展缓慢,其中必定有深层次的原因。

(一)银行推广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缺乏动力。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与外汇存单质押人民币贷款业务具有相似的功能。企业办理外汇存单质押人民币贷款业务,在获得贷款的同时还有存单质押在银行,既有利于银行完成贷款任务,又有利于完成存款任务。而企业办理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银行虽然获得了手续费收入,但利润与外汇存单质押人民币贷款业务相比明显较薄。现行银行绩效考核机制突出存贷款考核指标,银行客户经理收入与每年完成的存贷款业务量直接挂钩。因此,银行更倾向于向企业介绍外汇存单质押人民币贷款业务,对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缺乏营销动力。

(二)企业自身缺乏运用外汇衍生产品的积极性。首先,长期以来,国内企业习惯于人民币汇率长期盯住美元,汇率风险意识淡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汇率成为企业开展外贸经营活动的重要影响因素。但调查发现,约有半数企业仍然难以放弃原有的经营理念,对规避汇率风险态度消极,存在观望和侥幸的心理。其次,虽然部分企业有规避汇率风险的意识,但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或银行营销不积极等原因,企业对新兴外汇衍生产品比较陌生,仍习惯于采取贸易融资等避险方法,从而削弱了对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的需求。再次,新兴外汇衍生产品专业性较强,非外汇专业人士对此缺乏直观的理解能力。出于防范财务人员道德风险的考虑,部分企业宁可放弃办理外汇衍生业务。

(三)银行与客户之间尚未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长期以来,银行缺乏引进和培养外汇衍生业务的专业人才和通晓本外币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在缺乏透彻理解外汇衍生产品原理的情况下,客户经理很难把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深入浅出地讲清楚。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银行在确定掉期点的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单方面主导计算掉期点所使用人民币与外币存贷款利率的参数。客户处于“弱势地位”,只有接受或不接受掉期报价的权利,不能通过与银行协商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最大限度接受的掉期点。在市场缺乏充分竞争的情况下,各银行总行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通过调节掉期点来引导客户向银行提供外汇资金,满足银行自身调整资产负债币种结构的需求。客户如果对银行提供的报价方案不满意,只能选择放弃使用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规避汇率风险。

(四)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本身的*限性。从实需原则来看,办理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的条件之一是必须有两笔符合实需原则的资金流,但是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外贸出口以一般贸易为主,企业出口收入量远高于进口付汇量,上述规定使纯出口收汇型的企业不具备使用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的条件。从收益情况来看,掉期业务在锁定汇率风险的同时也锁定了汇率变动可能带来的预期收益,不具备放大收益的能力,因此吸引力不如具备杠杆效应的期货和期权业务。美国沃顿商学院国际金融研究中心通过对美国非金融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使用情况的调查发现,金融衍生产品在公司风险管理中的重要顺序依次是远期、场外期权、期货、掉期、交易所期权、结构性衍生产品和混合债务。在所有金融衍生产品中,远期业务最受欢迎,超过75%的企业将其列为选择的前三位,其中50%的企业将其列为第一选择,场外期权业务也是一大流行的汇率风险管理工具,接近50%的企业将其列为第一选择,期货和掉期业务仅位列企业偏好的第三、四位。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进与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形成机制,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篮子”货币管理机制,加快建立调节国际收支平衡的市场机制和管理机制,是外汇管理改革的基本方向。为此,要进一步发展包括人民币掉期交易在内的各类外汇衍生产品,促进业务的纵深化发展,使涉汇主体更好地应对汇率风险,增加商业银行服务范围、品种,实现“双赢”的目的。

(一)处理好发展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和资本项目开放的关系。外币掉期交易等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我们逐步放开资本项目管制:一方面,一个有效的衍生产品市场离不开一个有深度和流动性强的现货市场为其提供基础金融产品或交易;另一方面,市场参与者必须能够相对自由地支付或收取外汇资金,以顺利结算差额或进行到期交割。而以上两点,都直接受制于资本项目的开放程度。不可否认,资本项目管制是目前我国发展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一个制约因素。在当前阶段,人民银行、外汇管理*一直在遵循有序、可控的原则渐进式地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可以说,这是与发展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客观要求相一致的。

(二)积极推进外汇衍生产品的发展。具体来说,外汇管理部门首先应继续引入国际金融市场成熟的外汇衍生产品,完善品种结构,形成规模效益,方便客户自由选择或组合使用外汇衍生产品,规避汇率风险;其次,应鼓励银行对已有的外汇衍生产品进行组合和创新,满足涉汇主体规避汇率风险的个性化需求;再次,应采用激励相容的监管制度,鼓励银行积极申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为外汇衍生产品的发展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外汇指定银行应充分发挥业务考核杠杆的作用,鼓励客户经理加大对远期、掉期等外汇衍生产品的营销力度,督促分支机构合理规划、高效组合各种金融衍生产品,主动为客户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一条龙”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在下一阶段,结合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的一些具体要求,可考虑将资本项下部分成熟业务的审核权限下放给外汇指定银行。这种做法并不突破现行衍生产品交易的“实需”原则,但可以大大缩短相关业务的审核时间,简化手续,从而降低市场参与者的交割风险,进而增加衍生产品交易的市场需求。同时,外汇*可通过对银行的现场或非现场监管确保银行合规操作。

(三)加快培育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意识。外汇管理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对银行和企业的业务培训,引导涉汇主体适应形势变化,增强汇率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外汇衍生产品的认知度。企业应树立汇率风险意识,在经营决策中充分考虑运用外汇衍生产品对进出口货款进行套期保值;在商务谈判和签订合同时,充分考虑汇率因素,改进进出口产品的定价机制。要改变大多数企业对外币掉期交易和远期结售汇业务抱有的投机心理,使其懂得防范汇率风险和固定换汇成本才是最重要的。企业应明确掉期交易主要目的在于保值,而不是投机,这样才能充分运用外汇衍生产品规避汇率风险。

(四)提高银行对外汇衍生产品的定价能力。针对银行面临的交易风险,外汇*应加强政策沟通和指导,使银行提高防范外币掉期交易等业务风险的能力,加大对业务的拓展力度。另一方面,客户办理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后,汇率风险就转移给了提供这一产品的银行。如果银行不具备足够的技术能力和经验来管理、转嫁这些风险,遭受的损失就必须自己承担。因此,银行必须提高外汇衍生产品的定价能力和对冲风险的水平,提供更能让客户满意的报价,使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更具吸引力。

(五)适当开放离岸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合约(NDF)业务。相对于远期结售汇和外币掉期交易业务而言,NDF业务在期限上非常灵活,可以随时交割,而且无真实性背景,不需要占用企业的人民币资金,不需要向银行缴纳任何保证金。客户通过在远期结售汇市场上卖出美元,在人民币NDF市场上买入美元,无论未来的汇率变动如何,买价与卖价之间的差额是不变的,只要到期实现交割,收益就将顺利实现。目前我国明确禁止境内中资和外资企业从事NDF交易,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办NDF业务的银行都是在香港或新加坡有分行的外资银行,而企业也需要在香港或新加坡的银行设有自己的账户。但实际上已有一些中资企业通过一些"曲线"手段在从事NDF交易。建议可以考虑在有真实性背景业务的情况下,允许企业办理相同金额、方向相反的NDF业务,使企业能更好地防范和锁定汇率风险。

(六)加快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新的外汇衍生产品层出不穷,外汇交易技术与交易结构也日趋复杂化,涉汇主体要了解外汇衍生产品的原理和运作方式变得越来越困难。因此,银行和企业应加快外汇衍生业务专业人才和通晓本外币业务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增加“金融精算师”、“外汇理财师”等专业化人才储备,主动适应外汇衍生产品发展的趋势,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

(七)重视对中介机构的培育和规范,促进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目前,我国的外汇管理已逐步从审批型过渡为核准型,真实性审核已成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在此过程中,中介机构逐渐显现了其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外汇管理向间接监管方式的进一步转变,中介机构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而言,市场参与者也迫切需要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以供其进行投资或交易决策。我们应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中介机构的力量,促进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所在机构观点。

进入2006年,人民币的升值趋势不断增强,对于以经营货币为对象的商业银行来说,人民币升值影响深远,下面我们重点分析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并提出一些对策。

一、人民币升值对商业银行资产与负债影响

人民币升值直接影响到的是美元计价的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变化。银行挣的美元头寸越大,其受到的负面影响也就越大。人民币升值将进一步加剧商业银行外汇资金来源紧张和需求旺盛的状况,中长期内存在一定的外汇流动性风险隐患。一方面,商业银行外汇存款近年来增幅趋缓,尤其是外汇储蓄存款逐步下降。截至2005年6月末,我国金融机构各项外汇存款余额为1652.86亿美元,汇率调整之后我国外汇存款余额不断下降,到2006年3月末时降为1589亿美元。另一方面,由于可以通过借入外汇贷款并结汇**民币使用以降低融资成本,外汇贷款需求旺盛,贷款余额快速上升。两方面共同作用导致商业银行银行外汇存贷比不断攀升,甚至超过了央行制定的外汇存贷比不得超过85%的警戒线。而且,从贷款期限来看,中长期外汇贷款占全部外汇贷款的比重由2005年6月末的41.50%上升到2006年3月末的46.42%,短期贷款则由33.07%下降到29.96%.这样就形成了银行外汇资产向贷款集中,而贷款期限则又以中长期贷款为主,导致金融机构外汇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增加。下一阶段,商业银行在外汇领域将面临更大的汇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挑战。

人民币不断小幅的升值使公众对人民币继续升值的预期加强,外汇储蓄存款可能会进一步的下滑,商业银行为抑制外汇储蓄存款下滑的趋势,纷纷推出与利率或其他基础资产挂钩的外汇理财产品,但是从中、外资银行推出的外汇理财产品来看,存在两大缺陷:一是购买者大多没有提前终止权;二是产品设计主要与外币的利率和汇率、金价、油价等挂钩,缺少与人民币汇率挂钩的产品。即使外汇理财产品的年收益率达到5%,如果人民币升值幅度较大,那么其实际收益率也会大打折扣,甚至亏损。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外汇理财产品将成为商业银行稳定其外汇储蓄存款的重要手段,在这一方面,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国际结算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收入来源,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我们分析影响并不是很大,甚至是促进了商业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对于涉及进出口的行业来说,人民币升值相当于提高了出口价格,降低了出口的竞争力,减小了进口原材料涨价的成本压力等等。人民币升值会起到鼓励进口和抑制出口的作用,但由于人民币升值幅度相对还比较小,我国出口产品对外竞争力仍然很高,人民币的小幅温和升值对于抑制出口作用甚微。具体来说,人民币汇率改革后,汇率对贸易收支的调节作用逐渐开始发挥,主要表现为2005年8月之后,进口增长从之前的10%左右的速度一跃到20%以上,与出口增速的差距迅速收窄,甚至在2005年最后两个月进口增速还超过了出口,今年2月份进口增速也是高于出口,之后3月和4月出口依然增幅超过进口,今年1~4月份出口达2742.3亿美元,同比增长25.8%;进口2404.8亿美元,同比增长22.1%;进出口顺差337.5亿美元,同比增长61.4%.另外,作为一系列改革措施中的一环,在人民币汇率变动的同时,可能还会有其他政策相伴,这使得汇率变动本身的影响表现得更加不明显。虽然对于相关行业来说,人民币升值对于它们影响会很大,但是对于商业银行的进出口国际结算业务来说至少在目前没有什么影响。长远来说,只要我国的进出口总值不会减少,商业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就不会受到太大的冲击,有区别的只是出口结算业务和进口结算业务的业务量会有相应的变化,出口结算业务可能会减少而进口结算业务可能会增加。

人民币升值对商业银行的外汇资金业务的影响是双重的。首先,由于人民币小幅升值引起更强的升值预期,可能会有更多的外汇资金选择结汇,从而对商业银行的外汇理财产品和其他外汇衍生业务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但是我们看到进出口企业的汇率风险意识会显著提高,它们将会主动采取规避汇率风险的措施,例如,外贸企业会更积极地采用远期结售汇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些为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收入创造出巨大的市场空间。我国汇率制度的改革还会进一步推动外汇市场的创新。从“创新需求”角度分析,随着频繁的汇率波动会产生更多的投资和保值需求。从“创新供给”角度分析,作为人民币升值的配套措施,2005年5月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了8个外币货币对之间的交易业务。8月又进一步扩大了可以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银行范围和资金范围,并推出了银企之间的掉期和银行间外汇市场的远期、掉期业务,使商业银行能够向各种需求的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风险管理工具。创新需求和创新供给的增加将使外汇市场的交易更加活跃,给商业银行发展新型外汇资金业务带来更多的机遇。

汇率制度改革后,人民币小幅升值,这使得国内部分行业和企业的景气状况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从而相应影响到商业银行在这些行业信贷资产的质量。人民币升值主要对三类行业产生不利影响:一是出口比重较大的行业,包括纺织、电子、家电、医*、造船等行业;二是进口替代型的行业,主要是石化下游产品;三是产品国际定价的原材料行业,包括氧化铝、矿石有色金属等以美元计价的大宗原材料销售行业。若人民币中长期进一步升值,则受不利影响的行业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影响程度也将更加显著。对于受到人民币升值不利影响的行业来说,可能会面临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下降,这增大了银行在相关行业贷款的风险,势必会促使商业银行重新审视其相关的授信业务。

因人民币升值而受益的行业主要是高外债以及原料进口型的行业,主要包括造纸、航空、炼油、汽车、钢铁等。人民币小幅升值后其收入基本不受负面影响,而其外汇支出折算为人民币的数额会有所减少。当然,若人民币进一步升值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产生显著的抑制作用,这些行业的受益也会减少,甚至产生负面影响。

总体上看,因人民币升值而明显受益的行业相对较少。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对上述行业信贷投放的占比较高,约为30%-45%,所以说,汇率制度的改革会对商业银行的授信业务造成影响。

(一)人民币升值会使得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略有下降

人民币小幅调升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外币资产贬值导致资本减少;二是汇率风险加大,使衍生产品的市场风险增加,从而扩大风险资产总额。从总体上看,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外汇所有者权益在总所有者权益中的权重高于外汇风险资产在总风险资产中的权重,人民币升值将使商业银行的资本折合为人民币的减少幅度大于其风险资产折算为人民币的减少幅度,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略有下降。根据2005年6月末的数据,粗略计算人民币升值2.1%之后,我国商业银行的总体资本充足率约下降0.1个百分点。具体到各家商业银行,在人民币风险资产和外币风险资产的风险权重结构相同的情况下,要看其外汇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和外汇权益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前一比重越高,后一比重越低,人民币升值导致该行以人民币计算的资本充足率下降的幅度越小。

(二)人民币升值对于商业银行会计报表也产生了影响

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商业银行对会计报表的资产、负债类项目要按照期末汇率进行折算人民币小幅升值使商业银行资产折算为人民币的绝对额下降,同时由于对权益类项目按照历史汇率进行折算,这对商业银行会计报表产生一定的影响。当然,由于会计处理不同,报表上反映出来的升值对净利润的影响也会有所不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和深发展将汇兑损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招商银行和民生银行通过“资本公积-外币折算差额”科目抵减股东权益,不影响当期损益,所以升值对招商银行和民生银行的影响不会直接反映在报表上。

综上所述,人民币升值对商业银行产生广泛、长期和深远的影响。从短期看,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是弊略大于利,总体影响程度有限。从长远来看则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商业银行将面临更加多变的环境,同时也将出现更多的新需求、新市场和新工具。基于对当前状况和今后发展趋势的判断,我们提出一些建议为商业银行面对挑战提供一些参考。

逐步调整自己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加美元负债,减少美元资产,另外,由于港元采取钉住美元的联系汇率制度,所以应该相应地减少港元资产增加港元负债。同时针对外汇存款下滑的不利*面,可以通过大力发展双币卡和国际卡产品以及满足客户需求的外汇理财产品稳定外汇储蓄,同时针对高端企业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外汇管理服务稳定企业外汇存款。积极主动地管理外汇贷款,并通过互换、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有效管理风险。

在确保流动性、有效控制汇兑风险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国际结算业务,针对受汇率制度变更影响不同的行业采取不同的营销措施,大力推广远期结售汇业务,适当发展福费廷以及保理等等,针对国际结算的特点,大力发展贸易项下融资业务。同时,还要保持合理的外汇资产负债结构、期限结构和币种结构。

大力提升外汇资金业务的风险管理能力、产品创新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和交易盈利能力。商业银行的外汇理财产品创新速度应该加快,重点发展期限短、收益高和灵活性强的产品。同时引进人才,提升交易能力和盈利水平,并将外币资金交易的风险管理纳入到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中去。

尽快完善外汇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应在认真评估本行外汇风险管理管理状况,积极完善外汇风险管理体系,并引进和培养外汇业务和外汇风险管理领域的专业人才,加强对外汇业务和外汇风险的内部审计。同时,利用远期、掉期等外汇市场新工具有效管理风险。

很多中国企业在全球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拥有海外办事处,如何有效地管理繁多且复杂的银行关系及海外账户,同时确保闲置资金尽快集中回流是这些中国企业面临的一大课题。

银行账户管理的重点在于调整银行关系和精简银行账户,其中最关键的是:

减少银行账户数量。企业在全球应统一于同一家国际性银行开立收款和付款营运账户(包括本币账户和外币账户)。在个别偏远国家,海外办事处可以继续使用当地银行的服务,并且通过当地银行的SWIFTMT940电报,将每天的账户情况汇总到该国际性银行,用于监控账户的活动及余额情况。

鉴于众多的中国企业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企业应在特定国家当地法规容许的情况下,建立本国的资金归集构架,把所需资金从收款账户自动划转到付款账户进行必要付款,以减少人工转账操作及其带来的风险。

通过合理简化银行账户可以巩固企业与银行的关系,增加账户利用率,提高账户透明度,同时统一的银行服务标准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

中国企业如果在特定国家拥有多家办事处,可以在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建立该国的内部资金归集构架,将资金集中在一个主要账户,从而加强财务控制。如果企业在海外办事处有外币资金,则可应用跨境流动资金管理。

全球流动资金管理已经成为增加资金投资回报率、降低集团借债、减除不必要交易及银行费用、更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和更准确计算现金流的最有效方法。中国企业如果在特定国家拥有多家办事处,可以在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建立该国的内部资金归集构架,将资金集中在一个主要账户,从而加强财务控制。如果企业在海外办事处有外币资金,则可应用跨境流动资金管理。企业可以通过开立国际硬通货币(如美元)离岸账户作为地区资金管理中心来建立地区性现金池,尽量利用自动跨境资金调拨以减少因人工转账而耗费的时间和费用,尽量减少累积在海外办事处账户中的闲置资金,加快资金回流的速度,从而优化闲置资金的运用,提高投资回报。

流动资金管理的构架分为资金合流和虚拟现金池两种方案。资金合流是通过实际的资金划拨,将下属账户中的存款和透支余额相互冲销,以节约利息支出。同时,可以通过现金池集中管理所有下属账户内的资金。当资金在不同公司的账户之间划转时,实际的资金流动属于公司间借贷。在虚拟现金池结构中,银行根据所有下属账户的总余额计算利息,但并没有实际的资金划转。

中国企业还需要注意跨境流动资金管理所涉及的法律和税务问题。在法规方面,部分国家对公司间贷款或转账有所限制。另外在一些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本地居民账户和非本地居民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亦受到限制。至于税务方面,所涉及的问题包括:转移定价——关联公司间的交易应该参照非关联公司间的类似交易定价及其贷款利率的设定。

资本弱化——用于控制关联公司间的负债水平。如果认定存在资本弱化,税务规定通常不允许关联公司间贷款利息支出在税前扣除。

预提税——预提税是指一国**对没有在该国境内设立机构的外国公司取得的利息所得实行由支付方按支付金额扣缴所得税的制度。

对于全球各地流动资金管理,中国企业需要征询法律和税务机构的意见。

通过有效的全球流动资金管理,企业可以集中控屏鞫式穑涌煜兄米式鸹亓魉俣龋苊獠槐匾慕璐筒莆裰С觯骋辉擞孟兄米式鹨曰竦媒细叩幕乇省F笠低笨梢允凳奔嗫丶庞涤械母髦只醣易式鹗睿佣行У乜刂仆饣惴缦铡?nbsp;

在付款授权方面,总部可以选择由海外办事处管理当地付款。对于金额较大的付款,总部亦可要求最终授权以加强监控。

一个完善的资金管理方案致力于建立一站式的收付款管理服务,以总公司为核心进行资金划拨,同时授权海外办事处管理当地收付款业务,最大程度满足境内及跨境的付款需求,有效地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企业利用网上银行平台所提供的付款功能可以自动化处理付款,进行所有不同种类的付款签发(包括国内及跨境汇款,银行内部转账及自动转账付款)。此外,支票外包服务可以减少人工签发支票及邮寄的工作,节约成本并提高效率。

在付款授权方面,总部可以选择由海外办事处管理当地付款。对于金额较大的付款,总部亦可要求最终授权以加强监控。

在流动资金管理方面,企业可以根据各个海外办事处的账户余额情况,利用网上银行平台,将海外账户的闲置资金调回总公司,或者从总公司下拨资金以支持其海外业

企业选择的网上银行平台应具有付款通知功能,即可自动向收款人或其它指定机构发出电子邮件、自动传真或传统邮件方式的付款通知书,从而有效地减少企业在处理付款信息传送及查询等方面的工作。

收款涵盖多个国家及多种收款渠道,其中包括汇款、现金收款和支票转款。电子收款方式包括本地自动结算收款、本地直接扣账、本地电子转账、国际和本地电汇和银行内部转账等等。企业需要关注的是银行收款服务的效率。如果所选银行是世界各地主要清算系统的成员,则收款无须经上级机构或第三方银行汇总及转发,从而为企业节省收款时间和费用。

企业选择的网上银行平台应具有收款资料库用以储存所有重要应收账款资料,包括顾客记录及应收账款信息,从而提供收款查询服务。此外收款管理系统的综合收款报告及自动收款对账功能,可以更有效地帮助中国企业管理海外收款信息,同时提高总部对海外办事处的资金管理效率。

很多中国企业的海外办事处以当地国家货币作为收付款币种,因此面临如何规避汇率风险的问题。

很多中国企业的海外办事处以当地国家货币作为收付款币种,因此面临如何规避汇率风险的问题。在即期外汇风险规避方面,海外办事处可将闲置资金即时转为国际硬通货币(如美元、欧元和英镑),以规避小币种货币汇率风险,并且实现外汇头寸的集中管理。在远期外汇风险规避方面,企业可以通过外汇远期合约交易锁定本币与美元、欧元和英镑等硬通货币之间的远期外汇汇率,以规避远期外汇波动风险,达到远期外汇套期保值。此外,通过外汇远期期权交易,企业亦可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同时可从交易币种汇率波动中受益。

企业所选择的银行应拥有强大的外汇风险管理团队和外汇操作平台,在提供实时的外汇买卖同时,也可以为企业量身订做外汇风险管理方案,通过外汇产品组合实现企业外汇头寸集中管理,将外汇风险减至最低。

关键词:外汇市场;汇率风险;套期保值

文章编号:1003-4625(2007)04-0058-02

中图分类号:F830.1 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汇率市场化趋向与外向型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现状

2005年7月21日,央行宣布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机制,同时人民币汇率也根据这些原则对美元升值了2%。该政策的出台打破了2004年10月以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一直稳定在8.2765的水平。2005年9月26日,央行宣布扩大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浮动幅度,由1.5%扩大到3%,但美元对人民币交易的浮动幅度保持不变。尽管扩大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浮动幅度在短期内不会产生什么影响,但从长期看,势必会要求扩大作为决定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汇率基础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灵活性,从而肯定将会对日后放宽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幅度产生渐进性的市场影响。从2006年汇率走势上看,人民币汇率呈现有升有降、双向波动、小幅升值态势。而且,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引入了做市商制度和询价交易方式,外汇市场交易主体继续扩大,交易品种不断丰富。央行已明确表示,逐步扩大灵活性是我国汇率改革方向,逐渐让市场供求关系发挥更大作用,减弱“一篮子货币”参考作用的权重,增强市场因素是我国的汇率政策。因此,随着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的逐步形成与完善,习惯于固定汇率制度下理财的我国外向型企业不得不考虑汇率风险问题,做好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防范。

据有关调查显示,人民币汇率改革后我国企业对汇率风险的管理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体系,企业一直处于汇率零风险的环境中,缺乏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长期依赖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低成本优势,忽视知识和技术的积累,产品附加值低,形成了汇率风险基本上由国家承担的“路径依赖”,使得汇率风险及风险防范缺乏存在的基础,汇改后企业防范汇率风险的热情不高,规避汇率风险的意识较为淡薄。二是受资金规模、产品结构、专业人才等因素影响,企业防范汇率风险的能力不高。据调查,由于受资金规模的限制,一些产出规模不大的外向型企业,特别是中资企业,维持存量银行贷款已经很难,根本无资金进行生产经营之外的资金操作,对汇率变动的反应,更多的是被动地接受损失,谈不上事前的风险防范。从规避汇率风险的产品结构看,汇改后,面对汇率损失,70%的中小外向型企业拟通过改接周期短的订单、修改进出口收付汇条件,选择预收货款、改信用证结算为TT汇款,将远期收汇改为即期收汇、延迟付汇等方式来应对人民币升值的风险,但是由于这部分避险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在国际贸易中往往处于相对劣势位置,上述应对风险的想法也就无法实现。实施有效的汇率风险管理对人的素质要求很高,但长期以来,企业熟知汇率风险的专业管理人才匮乏,即使是外汇指定银行在汇率风险管理方面的专家型人才也是凤毛麟角。三是商业银行的汇率避险金融服务难以完全满足企业的避险需求,商业银行汇率避险产品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从国际上看,金融衍生工具已经发展成为最主要的风险管理手段,目前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的金融衍生工具品种已经超过3000种,但从我国来看目前只有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外汇期货、改变融资方式等几种方法可供选择,而各家外汇指定银行总行对二级分行以下金融分支机构授权办理的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品种目前只有远期结售汇。已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银行,普遍存在授权额度小、操作程序烦琐、操作成本高、时效性较差等问题。在外汇市场上,我国商业银行目前还没有有效地对冲风险的渠道,这就使得商业银行自身的外汇敞口头寸难以平盘。虽然外汇对外汇交易有远期买卖、期权等品种,但外汇对人民币的交易长期以来只有远期结售汇一种手段,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业务刚刚办理,业务开展需要一个过程。而在远期结售汇业务上由于商业银行在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同时自己却承担了汇率风险,使作为中间业务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变成了银行的自营风险业务,所以对银行来说要发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先要考虑自身如何规避风险问题。同时由于交易成本偏高、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了国内远期结售汇市场的发展,也限制了银行开发应用新产品的能力。四是虽然部分企业已经使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汇率避险,但是,企业避险工具使用规模仍然偏小。2005年全国企业远期结、售汇签约额分别仅占银行结、售汇总量的2%和4%左右,与我国进出口总体规模还不相称。

从规避汇率风险策略来看,外向型企业在其理财中针对跨国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汇率风险,与银行业不断进行管理创新,逐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风险规避和管理策略。其中比较常见的包括货币选择策略、价格调整策略、平衡策略、组队策略、借款策略、投资策略、利率互换策略、易货贸易策略、多角化经营策略等。本文着重研究企业今后需要大量使用的套期保值策略。

在对汇率风险的管理中,外向型企业可以通过远期外汇合同、外币期货合同、外汇期权和货币互换等套期保值工具进行衍生金融交易来降低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在理论上,这些工具发挥作用的共同理论基础是通过建立一个与企业当前货币头寸相反的或相互补充的头寸,从而降低企业在市场汇率出现不利变动时所面临的汇率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是企业在交易时,与办理远期外汇交易的银行签订远期外汇合同,规定未来某日买卖外汇的币种、数额和汇率。尽管合同到期日市场外汇汇率已经改变,但合同卖方与买方仍按合同规定的汇率进行外汇交易,这样,企业可用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出口收入或偿还债务时套期保值,避免外汇损失。相对于即期外汇买卖,远期外汇买卖具有更高的外汇风险防御功能。如中国银行自1997年4月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来,在国际外汇市场经历数次剧烈波动的情况下,均对外向型企业起到了很好的规避汇率风险的作用。

外币期货交易实际上就是在将来一定日期,按照协议价格,在特定的交易场所,买卖固定数量的某种外币的交易活动。与远期外汇交易不同,外币期货交易一般都在固定的交易场所内进行,而且通过经纪人进行交易,一般都在合同到期日之前交割。自1972年5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国际货币市场部推出第一张外汇期货合约以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外汇期货交易一直保持着旺盛的发展势头。运用外币期货交易,既可避免国际经贸活动中的汇率风险,也可牟取利润。

外汇期权交易是针对给予期权持有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汇价出售或购进一定数量外币选择权的外汇期权合同的交

易。合同持有者有权在合同期满时或提前按规定的汇率买卖事先预定数量的外币。外汇期权类似于保险,对期权合同购入方来说,他购入的是权力而又不必承担义务,如果期权交易无利可图则可以放弃这种权力,其保值成本不会超过期权的购买价格即“权利金”。由此可见,期权交易既具有即期外汇买卖的灵活性,也具有远期外汇买卖的安全性,期权不仅为企业提供了外汇保值的方法,而且为企业提供了从汇率的变动中获利的机会,期权买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决定是否执行期权,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汇率风险管理工具。但是,不是所有企业都能与银行进行期权交易,银行只对部分优质客户提供这项服务。

货币互换交易是持有不同货币的交易双方,在同一时间按即期汇率分别从对方买进外汇,到期时按远期汇率把外汇分别卖给对方的交易。货币互换交易实际上是两家企业交换等价的两种货币,到期时双方互换。货币互换交易一般包括本金的初期互换、利息互换和本金到期时的再次互换。货币互换交易不仅有助于企业降低筹资成本,并使企业有可能利用国际资本市场筹措外币资金,而且有助于避免汇率风险。

在使用套期保值工具时,首先要求企业对外汇资金集中统一管理,降低套期保值成本。进行国际交易的大企业往往有许多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他们在经营业务中往往不了解其他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是否存在反方向的外汇收支业务,如果他们都是独自考虑自己的套期保值业务,总体上必将加大套期保值成本。而实行对外汇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的企业,由于所有业务单元的外汇收支业务都是由外汇调度中心统一调度的,随时可以以一种货币为基础货币计算其他货币的汇率风险,并可以统筹作出套期保值决策,降低套期保值成本,提高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其次,企业要注重对国际资本市场的研究,分析外汇汇率变动趋势,制定合理有效的套期保值决策。只有正确预测、把握外汇汇率的发展趋势,才能作出相应的正确决策,提高套期保值的有效性。再次,注重培养人才,提高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在不断变幻的国际市场环境中,培养熟知国际资本市场及衍生金融产品的专业型人才,是防范汇率风险的关键。因此,引进和培养一批熟知国际经营业务和多种金融产品,熟练应用套期保值工具应对汇率风险,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才十分必要。

应该指出的是,在对企业汇率风险实施有效套期保值管理方面,必须考虑其他避险工具。企业管理者首先要分析汇率风险中的自然对冲情况。在对企业汇率风险进行套期保值之前,管理者必须对汇率风险的大小及自然对冲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在此基础上,管理人员需要对自然对冲后企业外汇受险额的性质进行估计。如果仍然存在汇率风险,即在某一特定时间里预期的外汇流入量与流出量之间仍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那么,管理者就必须确定对这种风险是否进行套期保值以及使用何种避险方法。如货币选择策略、价格调整策略、平衡策略和货币组队策略只是规避汇率风险的临时性措施,它们对汇率风险的实际影响程度较小。而远期外汇合同、外币期货和外汇期权的使用期限虽然也不长,但这些工具能够通过商业银行进行长期的合同安排,不过其成本一般会比较高,在流动性上也存在问题。

目前,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上海银行等众多商业银行都在进行基于数据大集中下的业务流程再造项目,以此实现由传统“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的转变。笔者有幸参与了银行业务流程再造变革管理工作,对流程变革管理所产生的巨大变化深有感触。下面从会计专业管理角度来阐述业务流程再造所带来的深远影响,希冀能对拟进行或正进行业务流程变革项目的同行有所参考。

一、会计风险有效控制

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人员要及时参与到银行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的再造过程中,要使依法合规经营原则真正落实到业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乃至每一位员工。那么业务流程再造是通过怎样的变革来有效控制会计风险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业务流程再造实现了会计专业管理从分散方式向集中方式转变

国内商业银行案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总行对分行的风险管理控制权限过于分散,从而导致分支行有章不循、各自为政。通过上收分支行管理权限,对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管理流程和部分高风险业务集中作业等再造后,成功实现了从过去分散管理向现在集中管理方式的转变,有效地防范了会计风险。

一是会计科目管理集中化。会计科目的增设、修改、废止等管理全部上收总行,由总行相关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杜绝了作案人员通过会计科目管理漏洞作案的可能。通过分析以前发生的银行案件,我们发现很多是银行内部人员利用科目管理漏洞来达到作案目的。

二是会计报表管理集中化。在会计数据大集中的前提下,通过流程变革将会计报表出表路径由以前“自下而上”方式变为“自上而下”方式。变革后出表的具体路径是:由总行会计部集中提交产生全行及各分行的会计报表,各分行只能通过总行分配的权限查询本行及下级支行的会计报表。而变革前出表具体路径是:分行日结后将报表数据上传总行,总行收到所有分行的数据,通过一定的合并抵消处理来生成全行的会计报表,显然,变革前对分行的会计风险控制是被动的,所有的报表数据要先经过分行加工这个程序,结果是总行对分行进入数据库修改本地利润、隐藏风险等无法做到事前控制;由总行集中管理会计报表,分行人员不可能登陆到总行数据库来修改其会计报表数据。我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核对报表数据发现很多分行的报表折算汇率维护出现各种错误,但由于没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而暴露不了。这是因为在分散管理模式下,汇率的维护都放在当地各个分行,这样风险发生的概率自然就增加了。

三是将一些高风险的会计操作业务集中处理。在传统的运营模式下,业务的受理和完成都是在网点完成。尽管银行制定了各种业务处理规范,但在分支机构仍有自由操作的空间。分行的风险管理部门通过事后监督、检查辅导的方式对分行的风险进行控制,时效性和全面性都比较差。在业务集中模式下,分支机构只是业务受理机构,业务实际处理统一由作业中心按照标准的统一业务流程进行集中处理。通过在作业中心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授权和监控机制,可有效地控制银行业务的操作风险,实现了风险控制集中化。通过建立作业中心实现业务集中处理从而达到以下效果:银行的风险点控制由分散到集中;减低部分操作风险(如违规办理业务,柜员勾结作案,录入错误);运营风险得以有效控制。

(二)业务流程再造实现了会计风险由人工控制向流程控制的转变

即使在大多数商业银行都完成数据大集中的今天,中国银行业还是发生了一系列的金融案件,细查这些案件,不难发现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涉案人员都包括会计人员,可以说没有会计人员的参与配合这些作案不可能成功;作案的手法上反映了我国银行业会计内部管理混乱的现状,很多案件都是在因为流程控制出现漏洞的情形下发生的。业务流程再造的重点就是对现有业务处理流程进行梳理、理顺,通过流程控制来杜绝以信任取代制度,用道德软约束替代流程硬约束的混乱现象,以此达到会计风险控制的目标。主要体现在:

一是理顺优化流程。我们知道,银行基层会计管理主要包括授权管理、印押证管理、印鉴管理、对账管理、账户管理、档案管理、财务处理、会计检查与监督、现金管理、业务系统管理等十大方面,而这恰恰是会计内控管理的主要风险点。在绝大多数银行案件中,犯罪分子都是利用以上一个或多个会计管理薄弱环节而得逞的。通过流程再造对上述会计管理环节进行梳理、简化,重新组合,从而达到控制会计风险的目的。比如我们将对账管理、科目管理等内容都上收到分行管理部门,从而杜绝会计人员通过假造客户对账单或更改与人行存款调节表作案的可能。另一方面通过集中管理,为基层会计人员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从而使他们更专注于服务客户。

二是严格流程控制。流程变革后对业务处理采用前中后台流水处理的管理模式,这也是目前国际上绝大多数先进银行采用的模式。前台处理业务,比如进行存贷款交易、债券买卖交易的处理;管理风险,比如对交易进行授权、对止损金额进行控制等;当该笔业务符合风险控制后,后台会计人员就可以看到该笔交易,并根据前台人员的交易单据进行复核,通过事前在系统中已经维护好的会计分录参数,该笔交易的账务处理自动完成。而变革前交易处理过程里的职能基本上由前台交易部门行使,交易授权、风险止损等控制也是由交易部门自己决定。后台会计人员只能根据前台交易单据的复印件进行手工复核和账务处理。从中可以看出,对于前台的交易没有一个独立部门进行风险控制和约束,后台会计人员无法判断业务的真实合法性,前台业务人员也无法确保后台会计人员是否进行了准确全面的会计处理,在整个业务流程处理过程中产生了严重的脱节,为风险管理埋下了隐患。

通过集中化管理和严格流程控制,改变了以前分行职能重合率高的“块块管理”的业务运行模式,集中了全行有限的专业力量,降低了会计操作风险概率和全行的成本支出。由总行各个部门来进行集中“条条式管理”,可以节省资源成本,有效防范风险。目前,国际上先进银行在会计管理上具有集权化程度高,机构布*侧重于总行的特点。以美国历史最悠久的纽约银行为例,其各个领域的业务主要集中于总行及总行直属机构,从而实现“管理和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和营销向下延伸”的管理模式。

业务流程变革在有效降低会计风险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会计操作和管理效率,为银行节省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资源。

一是账务处理参数化。业务流程再造改变了传统手工记账繁琐、量大的落后*面,通过分析不同业务特点,事先在系统中进行会计分录相应的参数化维护。业务人员只需要在系统中录入详细要素,无需人工干预,系统就可以自动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包括自动完成后续的贷款利息计算、债券摊销等处理;每日末时能够批量打印记账凭证。这点对广大基层会计记账人员来说意义特别重大。因为流程变革前他们的工作时间绝大部分花在记账和凭证处理上,变革后他们再也不需要考虑如何选择科目准确的记账,也不需要手工一张张的打印记账凭证。这样一方面可以使他们从技术含量低、简单重复的日常工作中脱离出来,从而更加专注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也堵住了会计人员利用手工记账进行作案的漏洞。2006年10月发生的葫芦岛商行3.7亿元诈骗案中,就是会计人员利用科目管理的漏洞,将“委托理财”科目非法放在“同业存款”科目从而逃避监管数年之久。

二是会计报表编制参数化。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会计管理上形成了重核算、轻分析的思想,除了一些基本会计报表和监管统计类报表之外,涉及到分析的内容都是手工临时加工整理,这与国际银行先进做法是背道而驰的。国际上先进银行(包括企业)一般通过电子化会计核算进行自动处理,而投入大量的资源到会计报表数据分析上。流程再造加大了对这部分内容的变革,变革后各种分析报表都不需要通过专门开发程序来实现,会计人员可以随时通过参数来定义编制需要分析的报表,提交会计报表后可以直接输出分析结果。业务流程变革可以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为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决策服务,使银行的服务管理、营销管理、风险管理等达到国际化水平。

三是作业集中处理。在传统的业务处理模式下,由分支机构从头至尾处理完成客户提交的业务申请。但由于业务难易程度、流程、处理环节的不同导致分支机构营业网点的业务处理流程较为繁琐。业务凭证从前台到后台各个工作岗位的传递等也一般是采用传统的周转方式。在集中处理模式下,分支网点的前台柜员主要负责业务受理工作,然后将业务通过影响平台发送到作业中心进行集中处理。由于操作过程的简化、标准化、统一化,使得业务处理更规范化、程式化,效率更高。业务凭证的传递也实现了电子化的高效、准确传输。通过对业务处理流程进行梳理,集中部分作业,可以实现以下目标:通过简化、标准化,实现工业化银行操作;促进分支机构业务处理向“小前台,大后台”模式的转变。

流程再造的变革折射出国内银行的理念正从传统的“以账户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当然,光有理念的转变是远远不够的,在外资银行全面开放的今天,我们必须积极借鉴西方银行再造的经验,实施从组织结构、业务流程、信息技术、银行文化到员工行为的全方面再造,以不断提高国内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

1.白丽,“从‘集中’中启航”,《电子商务》[J],2005年第5期,P63~65。

2.曹文诚,“数据大集中:中国银行业的信息革命”,《金融理论与实践》[J],2004年第6期,P31~33。

3.周彬,“工商银行二级分行组织扁平化及其实施策略[J]”,《金融论坛》,2003,8(9):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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