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还有500元钱怎么办(银行卡里面有500块长期不用会怎样?)

时间:2023-12-15 01:18:08 | 分类: 基金百科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银行卡里面有500块长期不用会怎样?

我国现在有规定,一个人在一加银行只能开一张一类卡,所以,如果长期不用,最好的情况就是这张卡只开通手机银行,每日转账限额和消费限额都设置成最低,取消短信提醒和每月的卡管理费。这些都做到后,你的卡每天都会计算利息,虽然利率很低,但都能保证正收益!

今天取钱银行多给了500元,我该怎么办心里好不安

没事,正常

浦发银行上海锦绣支行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是什么?

你有可能是拿你的浦发银行信用卡在ATM上取现了、而且就是取了500元;也可能是你周围的人干的。不过“取现”的形式不限于在ATM上取现。还有别的形式:例如通过手机银行无卡取款、通过自助终端、网银或手机银行将信用卡里的额度转账到你的储蓄卡上。你自己也可以查一下你的浦发银行的信用卡的明细或账单。

浦发信用卡还差4500块,今早有人打电话给我问我在哪里,要来找我,还要签什么字,我该怎么办

本人凭身份证,连续三个月的税后工资证明(银行打印件最好)近期40天的水电煤气费**,如果你有信用卡了,只需再加上身份证就可以再申请一张浦发信用卡

我有一张浦发银行的卡,卡里还有80块。但是我们这省都没有浦发银行,我可以拿这卡,到其他银行转账转出吗

可以

酬金及个税常见问题解答

一、报账规定篇

1.哪些经费可以发放劳务费?

答:一般情况下,项目有“劳务费”预算的可用于发放劳务费,有“专家咨询费”预算的可以发放专家咨询费,横向科研经费(经费卡号以4开头)、重大奖励、预算经费及单位基金等也可以用于发放劳务费。

2.经费卡无劳务费或专家咨询费预算,或经费卡预算额度不足,该怎么办?

答:一般情况下发放劳务费或咨询费,必须有相关预算,无预算或者预算不足,不可发放。调整预算需咨询经费管理科室,85228907或85228860。

3.长期(90天(含)以上)公派出国(境)进修访学、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应该如何报销?

答:根据《暨南大学长期公派出国(境)管理规定》(暨人〔2017〕143号)的规定,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等单位选派并提供资助的人员,由资助单位负责提供出国经费,资助标准参照国家留基委等单位公派留学人员资助标准,回国后一般不再额外报销其他费用;

(2)由学校选派并全额资助的人员,学校负责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1万元人民币和资助期限内每月1万元的奖学金,发放奖学金时应提供与学校签署的《暨南大学公派出国协议书》复印件,用出国资助费(免税)模板制单导盘方式发放;

(3)由学校选派、学校和所在单位共同资助或所在单位全额资助的人员,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参照学校全额资助发放方式的标准与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发放奖学金时应提供与学校或所在单位签署的《暨南大学公派出国协议书》复印件;

(4)由学校与国外高校和机构签订培养协议的校际交流项目,资助标准按照签订的培养协议以及资助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发放奖学金时应提供和机构签订的培养协议;低于学校全额资助标准需补齐的部分,按期回国后1-2个月由发放单位用免税模板导盘至出国(境)人员本人的工资卡。

(5)获得国外资助或自筹经费出国(境)的人员,学校和所在单位不提供资助经费,回国后一般不再额外报销其他费用。

4.资助长期公派出国(境)人员的奖学金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根据暨人〔2017〕143号文件的规定,学校或所在单位资助的奖学金包括资助期限内的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体检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费、签证延长费、协议公证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因此领取奖学金的人员回国后一般不再额外报销其他费用。

5.邀请国(境)外专家、学者来校交流访问,可以报销什么费用?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答:(1)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发放专家工薪(限单次来华工作90天以上,签订工薪合同的情况)或讲课费或领取专家补贴,专家工薪和讲课费原则上应通过银行发放,专家补贴要同差旅费一起报销。

(2)报销提示:

①未签订工薪合同的,需提供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批的《暨南大学国(境)外专家工作经费核算报告》;已签订工薪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②通过银行发放外籍专家工薪、讲课费时,需确保银行名称、账号、户名的准确性,注意户名大小写、前后顺序以及是否有特殊字符(如空格等),若户名有误将导致发放失败。

温馨提示:根据《暨南大学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暨外〔2018〕525号)的规定,对于支付工薪的外国专家不再另外资助其讲课费和专家补贴;对于支付讲课费的外专,不再资助其专家补贴。具体要求可以参照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暨南大学国(境)外专家来访费用报销范围、标准及方式变动的通知》执行。

6.来我校开会、访问、交流或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国(境)外专家,在中国大陆可能没有开立银行账户,该如何领取专家补贴、讲课费或专家工薪?

答:参照《暨南大学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暨外〔2018〕525号)的规定,专家工薪、讲课费的发放应符合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原则上应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一般情况下要求外国专家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账户,通过“校外人员劳务费(应发/实发)-校本部及番禺校区报账点专用”模板,选择“银行代发”方式完成上述费用的发放;若因来华时间较短,确实无法提供中国境内银行账户的情况,可以通过“劳务费-其他-现金”模板,选择“现金发放”方式,领取上述费用,但必须提供外国专家本人亲笔签名的签领表。

7.如果国(境)外专家(与我校无聘用或任职关系)在我校开会、访问、交流或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期间,进行了授课或讲座,能否同时发放讲课费和专家补贴?

答:不能。参照上述问题5的解答,对于支付讲课费的外专,不再资助其专家补贴,因此只能从讲课费和专家补贴中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发放。

答:是。目前学校讲座费(讲课费)发放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第十条的标准执行。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算4学时。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邀请国(境)外师资讲课,须严格按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批。国(境)内师资能够满足培训需要的,不得邀请国(境)外师资。

答:是。目前学校专家咨询费发放参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的标准执行。

(1)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第一天、第二天按照上述规定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第三天及以后的专家咨询费按照规定标准的50%执行。召开半天会议的,专家咨询费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60%。

(2)以现场访谈或者勘察形式组织的咨询,按照上述以会议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费相关标准执行。

(3)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如信函、邮件等方式),专家咨询费按次计算,按照规定标准的20-50%执行。

(4)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课题)研究及其管理的相关人员。单位发放专家咨询费原则上应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温馨提示:发放劳务费(含讲课费、专家咨询费等)时,还应提供《暨南大学财务报销情况说明书》(现金发放)、《暨南大学劳务及酬金发放申请表》(银行代发),注明发放原因、人员职称、咨询方式、时间及发放标准。知名专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百度百科人物简介等。

注意事项:

1、上述

同类费用可以分开报账,但同类费用必须一次性报完。

2、报账时必须附加盖公章的答辩学生名单,含答辩学生人数、标准、总金额;参与盲审的学生人数、标准、总金额。并在名单“备注”栏写上学生学位类型。

3、交单时应注明是否含评阅费,并分别列示评阅费及答辩劳务费的汇总金额。

11.研究生招生卡报销各类各类人员费用的标准是什么?

(一)命题费。2000元/每专业,公共外语和**每科目800元,硕士命题费800元/科目;

(五)研究生心理测量费。根据实际参加心理测量的人数计划,10元/生;

(六)研究生试卷质量评估费,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评卷工作的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12.研究生业务费开支人员费用的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答:(一)招生费:命题费1000-2000元/门,评卷费25元/份,复试评审费按20-50元/生支付给专家。

1.开题专家评审费

1.监考费:100-200元/场

3.校外实践导师指导费:不超过2000元/学期

4.研究生相关项目评审费:100-300元/半天

1、论文制作费

1、论文制作费

15.学院业务费在劳务费范畴内的开支范围有哪些?

答:①可以用于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一般要求达到第五层次,学院自主引进达不到第五层次的按人事部门意见处理)配套或补充开支,柔性引进人才、讲座教授开支;包括薪酬、购房补贴、安家费等开支。人才类型和层次按学校有关人才引进、讲座教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或者按人事部门意见处理,凭聘任合同或人事部门意见报销。

②用于主办国际和国内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开支,包括邀请外单位专家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酬金。是否属于国际和国内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按人事、发展规划、教务、研究生、科研管理等职能部门规定的标准或认定结果处理。

③可以用于教师和学术参加国际和国内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开支。

答:单位基金发放绩效等需在人事处工资科备案后方可发放,不可巧立名目发放人头费。也可以使用单位基金发放校外人员、学生劳务费等。

17.劳务酬金什么时候可以交单?多久可以到账?交去哪里报账?

答:一般月份交单时间为每月1号至20号(若20号为周末,则提前到最近的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到账。

特殊月份:每年的1月、2月、7月、8月和12月交单、到账时间将另行告知,请相关人员关注校内通知及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公告。

报账地点:发放方式为“银行代发”或“其他方式”的交各学院财务专员办公室、番禺校区财务办(番禺校区教学楼122)或薪酬结算科(本部行政楼211房)。发放方式为“现金发放”的,交核算科(本部行政楼231房)、各学院财务专员办公室或番禺校区财务办。

18.当月的薪酬单纸质版未能在截止时间前交至财务处,次月能否再交单?

答:不能。当月提交委托的清单,必须在当月截止日期前提交纸质版,逾期未提交的,月末将被强制撤销,次月需重新制单报账。

19.为什么清单状态显示“已导盘”,但查不到是否发放成功?

答:提交至银行发放后,银行需要5-7个工作日才能反馈发放结果给财务处,所以清单状态更新会略有延迟。

20.查询发放结果时,系统提示“银行代发代扣失败”,是否需重新制单?

答:不需要重新制单,但要根据失败原因进行相应的信息更改。财务处会定期对发放失败的薪酬做重发处理。

21.若项目负责人无法审批签字,可否委托他人审批签字?

答:委托他人审批签字的,需填写《经费卡签字授权申请表》,交财务处信息科。

答:若需启用所有栏目,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校园卡至行政楼薪酬结算科补全人员信息。

23.无法在委托清单列表里找到校内教职工的相关模板?

答:单位的酬金发放员才有教职工模板的制单权限。报账人使用此类模板,需填写《薪酬个税系统管理岗位用户登记表》交至财务处信息科(行政楼228房)。若已提交登记表仍无法找到所需模板,请致电导盘岗85220058进行模板授权。

1、校外人员申请使用财务信息系统:财务信息系统人员注册登记表

2、申请部门酬金发放员权限:薪酬个税系统管理岗位用户登记表

酬金发放:

1、酬金发放员:拥有酬金发放、劳务费发放的制单、录入权限

2、酬金管理员:除拥有酬金发放、劳务发费放的制单、录入权限外,还可以对本单位的酬金发放员进行管理,可以添加、删除酬金发放员。

劳务费发放:

1、在校正式教职工都可以进行劳务发放,无需单独授权。

2、非正式教职工或学生发放劳务费需要正式教职工授权。(授权步骤:财务信息系统→统一服务支撑管理系统→平台权限→劳务费发放授权)

财务处信息科(行政楼228室):85227095

注意:校内教职工发放各类酬金原则上必须通过“银行代发/其他方式”发放。

25.使用网报模板,制单时经费来源处无法添加经费卡?

答:制单人填制网报单时只能添加本人名下的经费卡,如需要使用其他经费卡,则需取得经费卡负责人授权,具体步骤: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经费查询系统->项目授权管理->个人项目授权->授权->网报授权。

26.使用校内教职工酬金(应发)(网报)、校内教职工科研劳务酬金(应发)(网报)模板添加珠海教职工时,系统提示无其银行账号信息?

答:若受薪人中包含珠海教职工,在录入薪酬清单信息时发放账户需选择“优先使用工资或学费账户”,并在弹出的下一栏的单位账户清单选择“学校职工工资账户(珠海校区)”。本部和珠海教职工可以在同一张清单中提交。

27.给深圳旅游学院师生制单,系统显示人员不存在?

答:系统若显示人员不存在,可以按照校外人员创建编号,用“校外人员劳务费(实发/应发-网报)-校本部及番禺校区报账点专用”模板进行制单。创建人员后,添加以下银行的借记卡:

注意:若受薪人银行卡为广州工行,经办行选择“工行(广州分行)”;若非广州工行卡,经办行选择“其他”。

答:①批量录入个人基本信息:点击“新增条目”。校外人员,可点击“批量创建人员”后下载模板填写后上传;校内人员,点击“导入数据”可批量添加校内人员;②批量录入银行账号:校外人员银行账号通过“录入银行账号”(此处亦可批量录入银行账号:选择“点击下载”填写→选择Excel文件→上传)录入。

29.已提交委托的薪酬单为什么系统不允许取消委托?

答:取消委托会影响该薪酬单内受薪人的个税,如制单人确需撤单,请填写《撤单申请表》并附上网报确认单或者印领表,交本部行政楼211房薪酬结算科。

30.制单时系统提示“不满足模板发放名单策略人员”是什么意思?

答:薪酬系统模板按计税方式、校区、发放方式、应发实发区分,不同编制的人员需采用不同的模板。若提示不满足模板发放名单策略,则说明用错了模板。

21.通过银行发放校外专家劳务费需要对方提供哪些信息?制单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通过“银行代发”的,选择“校外人员劳务费(应发/实发)-校本部及番禺校区报账点专用”模板,填写校外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国籍、手机号码、性别、报税税*、出生日期等信息创建人员,点击”录入银行账号“,经办行选择“其他”即可。需确保上述信息及开户行名称、银行户名、账号准确无误。发放境外专家劳务费(包括线上、线下劳务)还需附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批(签字+盖章)的境外专家工作经费核算报告。

32.目前,校外人员的酬金发放支持哪些银行的银行卡?

答:若校外专家无指定银行卡(见问题11),可选择劳务费-其他(实发/应发-现金)模板制单,注明申请理由,经财务处核算科审批后方可发放。

答:情况一:若受薪人有多笔酬金,将合并相同银行账号发放,并非分笔发放,故受薪人在月末的银行流水可查到当月酬金的合计数(查询薪酬发放明细,详见下述问题3)。

情况二:当月相关部门未制单或未提交酬金导盘纸质版至财务处。

答:本月有多笔酬金合并发放。(如需查询薪酬发放明细,详见下述问题36)

答:可以根据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查询:

方法一:登录“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薪酬查询系统”——“薪酬发放详情”——点击“查询”,点击页面蓝色字体的栏目名称即可查询合并详情;

方法二:关注“暨南大学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微信公众号,点击“薪酬查询”中的“薪酬详情”,输入“查询密码”即可查询。

37.财务信息系统发放校内教职工酬金(应发)(网报)、校内教职工科研劳务酬金(应发)(网报)、校内学生劳务费(应发-网报)-本部及番禺校区报账点专用三个模板提交委托后为何没有显示税金?

答:为确保受薪人计税准确性,从2017年1月起,上述模板在制单时只显示应发金额,不显示每笔税金与实发金额,财务处月末将当月受理的薪酬单进行合并计税后发放。

38.为什么某位学生或校外人员的劳务费发放金额未超过800元,系统还是扣税了?

答:由于当月还有其他单位给同一位受薪人用相同劳务类别的模板发放劳务费,故当月合计发放金额超过了劳务费800元的不扣税额度。

答:由于受薪人的计税类型调整、强制撤单造成系统在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出现多扣或少扣的情况,系统定期会重新计算,退还多扣税金,补扣少计税金,确保受薪人的个税无误。

新个税法下,每月个税需在全年累计收入的基础上计算,进行预扣预缴。随着累计收入的增加,对应税率将升档提高,每月个税也会相应提高。例:同样发5000元时,是以5000元加上本年其他应纳税收入的合计数作为计税基数。因此,尽管每月收入一样,可能扣税金额不相同,并且呈现年初税金较少,年末税金较高的情况。

41.同一张薪酬单,为什么劳务费发放金额相同,但扣税金额却各不相同?

答:按照税法规定,每人每月劳务费进行合并计税。当受薪人一个月有多笔酬金时,产生的税金不同。

42.是否将收入平均到每个月,需缴纳的个税小于一次性发放?

答:新税法下,每月个税需在全年累计收入的基础上计算,进行预扣预缴。所以,无论年收入如何分配到各月,一年的纳税总额是一样的。

答: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退)税情况证明的,开具《纳税记录》,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WEB端、广东省电子税务*下载。

广东省电子税务*操作路径:我要办税——电子税票——个税纳税记录开具(2019年及以后)

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开具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可以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广东省电子税务*、自助办税终端办理。

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个人业务——我的个税——查询——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广东省电子税务*操作路径:我要办税——电子税票——个税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2019年前)。

44.如果想核对校内收入和纳税情况,在哪里可以查询?

答:登录“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薪酬查询系统”→“所得税月汇总”查询收入和纳税情况,与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中的“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收入和已申报税额比对。教职工在暨南大学发放的所有收入从纳税角度来说均为“工资薪金”;学生发放的所有收入均为“劳务报酬”。

45.如果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报送填写?

答:方法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可在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点击“新增”,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进行修改或增加,并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扣”。新增或修改后的次月,我校将更新装箱扣除信息进行扣除

方法2: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可在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点击“新增”,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进行修改或增加,可选择由“个人扣缴”。年度终了后,在汇算清缴时进行抵扣,我校无法查看相关信息及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46.年中或者月中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追溯吗?

答:可以。在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所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从符合条件的当日开始计算。每月月初税务岗都更新获取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专项附加扣除报送方法详见“问题45”。如:2020年6月中旬填写了2020年度的抚养小孩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单人扣除100%,但小孩在2019年12月已满三岁。这时,税务系统将默认从2020年1月开始计算专项附加扣除金额,税务岗在7月初将更新获取最新扣除信息,并在7月工资扣除专项附加1000*7=7000元。

答:在实行新税制下,个人所得税按月进行预扣预缴,年度结束后对全年收入进行汇总清算,对已缴个税进行多退少补。

答:实行新税法下,当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在年度结束后,于次年3-6月进行,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网站办理。

浦来自发银行的信用卡短信通知要不要钱

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浦发银行的信用卡有一个“及时语”的短信服务功能,是不要钱的。它会根据你的账户情况,为你发出各种信息的提醒,包括消费、取现、对账单还款提示、逾期提示等等,但是“及时语”的初始提醒金额是500元以上,也就是说单笔金额是500元以上的交易才会发短信通知你,才是免费的。如果单笔刷卡金额小于人民币500元,就是每个月2元钱的短信提醒费。

信用卡欠500元被起诉,没还会坐牢吗?-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信用卡欠500元被起诉怎么办?如何解决信用卡欠500元被起诉的债务问题?本文提供解决信用卡欠500元被起诉问题的和建议。了解信用卡欠500元被起诉会面临哪些风险和后果,以及如何规避利息和法律纠纷。

1.还钱并支付利息。

2.没有钱还信用卡的,可能会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冻结、拍卖财产等。

3.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逾期不还信用卡的,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信用卡欠钱还不上,被起诉了的情形,其当事人应当在诉讼开始前积极还款,尽量避免影响个人征信以及个人财产的冻结。

其解决如下:1、协商解决:欠银行信用卡已经被银行起诉的,首先可以与银行协商解决,制定还款计划,请银行撤事诉讼。

2、积极应诉:如果私下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由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达成还款协议。

如果银行不同意调解的,应当按照判决书的内容,积极主动还款,避免进入执行程序影响个人征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浦发银行及时雨怎么办理?

上海浦发及时雨开通后默认设置单笔金额是500元以上的交易发短信通知你,是免费的。500以下要开通及时语的话1个月2元,目前只有移动可以接受该服务短信。

浦发银行信用卡办家装,送500元刷卡金-卡讯网

活动时间: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6月30日。

活动对象:浦发银行个人信用卡账户主卡持卡人(下称“客户”)。

活动期间,办理浦发银行信用卡家装分期业务且成功获批的客户可参与活动,且批核后90天内累计放款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即可获得刷卡金500元。刷卡金用于抵扣刷卡金到账后的新增消费。每位客户活动期间仅限参与一次本活动,活动奖励名额仅限前2000名,获奖资格以客户办理家装分期业务放款达标的时间先后排序确定,先到先得,活动名额用完即止。

活动达标条件(同时满足):

3)新申请信用卡的客户还需在信用卡批核后90天内激活该卡。

5.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于每自然月前15个工作日内向上个自然月符合活动奖励资格且完成全部放款的客户的个人信用卡账户发放刷卡金,本活动统计的放款时间和放款金额等交易信息,以及最终是否可以参与活动及获赠奖励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记录为准。

6.客户获享的刷卡金有效期自到账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期,过期自动失效。客户可通过“浦发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用卡服务-查账积分-我的刷卡金”或“浦大喜奔APP-输入‘刷卡金查询’”等官方渠道查询。刷卡金不得兑现、不得转让,不影响卡片的信用额度、可用额度、账户余额等。刷卡金仅用于抵扣后续新增消费,不含取现和其他分期交易,不得用于抵扣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手续费或逾期还款违约金等)和已到期应还款额,客户仍需对未抵扣的金额进行还款。因出现账户状态异常导致刷卡金无法入账或无法抵扣使用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不予补发。

7.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对商户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及有关商品或服务引起的有关事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疑问或争议请咨询商户方面。客户与商户之间就产品或服务的买卖、质量、价款及售后服务或其他相关事宜发生任何争议,不影响客户向浦发信用卡中心偿还信用卡账单欠款。

8.客户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活动细则,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之权利及变更、调整本活动条款和细则的权利,前述调整于相关渠道公布后生效。如对本活动规则及条款有疑问的,应在参与活动前致电浦发银行信用卡背面客服热线进行详细询问和了解。

9.如参与本活动的客户存在恶意注册、利用本次活动优惠进行非法牟利、炒作、套现、转售、虚假交易等行为、或存在任何利用系统漏洞、外挂软件、插件等手段或工具套取活动奖励、损害活动规则、违背活动公平原则、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客户参与本活动及获得本活动奖励的资格,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已发放的活动奖励。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对活动中的恶意套利行为进行鉴定。对于刷卡金已使用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于客户个人信用卡账户内计入一笔同等金额的贷记交易,客户需按账单显示按时还款。

10.客户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不享有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或已参加本次活动的其资格将被取消,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或退货交易、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客户自行注销信用卡、客户账户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限)缺失、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11.本次活动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专项分期业务申请条款与细则》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银行网站或商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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