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人寿股票代码是多少(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时间:2024-01-15 18:28:10 | 分类: 基金问答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全年已累计保费350亿元成立于2006年12月,注册资本金55亿。主营人身保险业务。华夏人寿是目前发展速度非常快的一家保险公司,资产总额300多亿,银行保险条险排名全国第四名,今年行业排名第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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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摘要)_相关_服务_情况
原标题: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摘要)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806,128,484股
2、发行价格:3.42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9,596,959,415.28元
4、募集资金净额:9,474,694,686.16元
1、股票上市数量:2,806,128,484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12月22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除非另有说明,本上市公告书(摘要)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1:本上市公告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如无特殊说明,本报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CLTechnologyGroupCorporation
成立日期:1982年3月11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TCL科技
股票代码:000100
上市时间:2004年1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董事会秘书:廖骞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
邮政编码:516001
注册资本:14,265,763,12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195971850Y
联系电话:0755-33311666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新型光电、液晶显示器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创业投资业务及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构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动产租赁,提供信息系统服务,提供会务服务,提供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和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专利转让,代理报关服务,提供顾问服务,支付结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021年4月8日,TCL科技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2021年4月30日,TCL科技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3、2021年11月1日,TCL科技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4、2022年4月13日,TCL科技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2年4月29日,TCL科技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7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2年7月28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58号)核准了本次发行,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收到该批复并进行了公告。
1、2022年12月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708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22年12月5日16:00时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19家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9,596,959,415.28元。
2、2022年12月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709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22年12月6日止,TCL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收到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9,596,959,415.28元。扣除本次发行的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及股权登记费(不含增值税)等合计人民币122,264,729.12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74,694,686.16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806,128,48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668,566,202.16元。所有增加的出资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本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2,806,128,484股,符合证监会《关于核准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58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要求。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销方式为代销。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认购的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而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的约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2022年11月28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发行底价),即3.41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款描述确定的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接受市场询价,并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42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96,959,415.2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2,264,729.1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74,694,686.16元。发行费用明细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30日,在发行见证律师的见证下,向284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上述特定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前二十大股东(剔除关联方)、基金公司69家、证券公司36家、保险机构29家和其他130家已向发行人或联席主承销商表达过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自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送中国证监会后至申购报价日(2022年11月30日),联席主承销商收到广东正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29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因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名单基础上,增加29名投资者,并向其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2022年11月30日9:00-12:00为集中接收报价时间。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考虑到本次发行规模较大,为保障本次发行增加两个传真号码0755-33066076、33089852。在发行见证律师的见证下,经联席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截止2022年11月30日12时整,本次发行共有20家询价对象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申购报价文件。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除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购报价文件外,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之外的投资者还需在2022年11月30日12:00之前向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专用缴款账户划付认购保证金人民币3,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除9家询价对象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11家询价对象均在2022年11月30日12:00前向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指定银行账户足额划付了申购保证金。
此外,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收到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但截至2022年11月30日12:00时,未收到其报价单。
本次发行最终有效报价投资者为20名,报价区间为3.41-3.85元/股,具体情况如下(同一询价对象按照其报价从高到低排列):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报价的询价对象共20家,经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确认:有效认购对象20家,获得配售认购对象19家,获得配售的金额为9,596,959,415.28元,获得配售的股数为2,806,128,484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2,806,128,484股,未超过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规模上限(2,806,128,484股)。发行对象19家,未超过35家,且全部以现金认购,认购价格为3.42元/股,不低于3.41元/股,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获配数量如下: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向发行对象直接或间接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82,054.682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90,667.163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00019382F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461,078.7639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F2003EUS001
类型:QFII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住所:Bahnhofstrasse45,8001Zurich,SwitzerlandandAeschenvorstadt1,4051Basel,Switzerland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26335439C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762,108.7664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921X6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306,42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杰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069360143D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35,833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高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QIUGUOLU)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奉村路458号1幢221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2101M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至18层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533137K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36,17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易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类型:境内自然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330184********4317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4339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5层27层、28层、29层、30层、31层、32层、33层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4448348X6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文强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3212房
经营范围:资本市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791698440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立军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101-30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4802043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8层(实际自然楼层25层)2806单元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广东正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圆礼拜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165151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志豪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309房—J055房
经营范围:资本市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57546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阮红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KWGX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饶刚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608室
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获配的19家投资者中,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广东正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圆礼拜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除上述投资者外,其余投资者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对象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上述19个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1、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经核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且上述相关各方均不通过任何其他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也不存在TCL科技及其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向发行对象直接或间接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的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保荐代表人:任成、莫凯
项目协办人:夏泽童
其他项目组成员:陈子林、盛培锋、蔡伟楠、曾文辉、任绍凯、陈滨林、杨俊波、金笛、朱逸轩、黄思敏、邓淼青、林铭
联系电话:0755-33015702
传真:0755-33015700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7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联系电话:0755-22626653
传真:0755-25325422
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颜羽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
经办律师:文梁娟、王莹
联系电话:010-66413377
传真:010-66412855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梁春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经办会计师:邱俊洲、江先敏
联系电话:0755-82900734
传真:0755-8290096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系以截至2022年11月30日的数据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的持股数量。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4,265,763,123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071,891,607股。公司股本结构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使公司股本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发行后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第8.6代氧化物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尚无在本次发行后对现有业务及资产进一步整合的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结构发生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系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完善,项目实施后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本结构将更趋稳健,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八)本次发行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注: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分别是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是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按最近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中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上一年末公司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0.7168元/股;按最近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中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的最新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0.5891元/股。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证券简称:TCL科技
证券代码:000100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认购的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而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的约定。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向中国证监会已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核准,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发行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过程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为此,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保荐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3、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4、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6、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7、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8、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查询地点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10楼资本市场部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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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银保监、证监会大招:9家金融机构被接管!新时代证券、华夏人寿...对市场影响有多大?客户资产怎么办?最全解读来了
中国基金报泰勒
突发,刚刚,银保监会、证监会都有重磅消息,银保监会宣布对6家保险、信托机构进行接管,而证监会方面,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被接管!
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来看看。
银保监会依法对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实施接管
银保监会消息,鉴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接管条件,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决定对上述六家机构实施接管。
一、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可依法适当延长。
二、接管组织。银保监会派驻接管组。
三、接管内容。从接管之日起,被接管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相关职能全部由接管组承担。接管组行使被接管机构经营管理权,接管组组长行使被接管机构法定代表人职责。
接管组依据相关法律委托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组建六个托管组,按照托管协议分别托管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务。
接管后,被接管机构继续照常经营,公司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接管组将依法履职,保持公司稳定经营,依法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其中,接管实施方法如下。
接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制定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六家机构接管实施办法。
第二条银保监会成立接管组,接管组人员由银保监会决定和更换。
接管组经依法公告后,对六家机构分别进行接管。
第三条被接管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接管组行使被接管机构的经营管理权及银保监会授权的其他职责。接管组负责人行使被接管机构法定代表人职权。
第四条接管组委托托管机构托管被接管机构业务,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精算师、会计师、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协助处理接管有关事项。
第五条接管组代表银保监会全面负责接管事务,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银保监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被接管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应积极配合接管工作,拒绝配合或妨碍接管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七条接管组人员的薪酬在原单位发放,被接管机构承担因接管所产生的其他日常办公费用及差旅费开支,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第八条银保监会对被接管机构的接管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并对接管组进行考核评估。
第九条 接管期限暂定一年。接管期满,被接管机构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接管组向银保监会报送评估报告,经批准后可以结束接管。
第十条 如接管工作未达预期效果,报银保监会批准后,可依法延长接管期限。
延长期满后如仍未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或者有事实可以认定无法达成接管目的,经接管组评估并提交报告,报银保监会批准后可结束接管,依法采取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接管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银保监会负责解释。
另外,接管组组成如下:
接管组组成
一、天安财险接管组
组长:刘峰
副组长:唐洪涛、魏竹勇
二、华夏人寿接管组
组长:王毅
副组长:黄志强、郗永春、郑海阳
三、天安人寿接管组
组长:陈映东
副组长:江先学、张忠良
四、易安财险接管组
组长:李有祥
副组长:邓世传、周伏平
五、新时代信托接管组
组长:赖秀福
副组长:傅英略、李勇锋
六、新华信托接管组
组长:吕宙
副组长:金利佳、王利华
为何银保监会要接管6家机构?
1、为什么要接管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
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险四家保险机构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行为,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新时代信托、新华信托两家信托机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接管条件。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银保监会决定依法接管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
2、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被接管后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一是坚持依法合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接托管工作。二是坚持维护稳定,保持公司正常运行,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坚持分类施策,根据每家公司的不同风险,采取不同的化解方式。四是坚持市场化,发挥专业中介机构作用,努力推动被接管机构市场化重组。五是坚持守住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3、接管后,是否还可以购买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产品?
可以购买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正常在售的金融产品。被接管的六家机构经营不中断,可以正常开展业务。
4、托管组将发挥什么作用?
托管组由太保财险等六家托管机构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托管组严格依照接管组要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公正履行托管职责,全力帮助被托管机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体系,规范经营管理,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托管机构与被托管机构之间建立利益冲突“防火墙”,不争抢客户资源,不发生不当关联交易。
5、接管后,保险消费者需要配合做什么额外事项?
不需要。接管后,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和易安财险四家保险公司正常经营,各项保险业务照常办理。
6、接管四家保险公司后,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接管前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险四家保险公司接管前签订的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四家保险公司无论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如何变化,风险如何化解,相关保险合同合法权益都将得到保障。
7、当前我国保险业经营状况如何?
我国保险业经营总体稳健,风险完全可控。2020年1-5月,保险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55亿元,同比增加171%,行业现金流充裕。2020年一季度末,纳入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审议的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45%、234%,远高于100%、50%的监管要求,整个保险业偿付能力维持在高水平。四家保险公司出现风险完全不影响保险行业稳健经营的大*。
8、接管新时代信托和新华信托后,公司债权人和信托产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接管后,债权人需根据新时代信托和新华信托指定的时间和方式,对债权进行登记。接管组将对债权进行核对并确认。同时,接管组将积极采取多种有力措施清收资产,并争取引入新股东增加资本实力,依法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信托产品投资者需根据新时代信托和新华信托指定的时间和方式,对认购的信托产品份额进行登记,预计登记时间为3个月。接管组将对登记份额进行核对确认,并依法按照“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督促公司积极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回收资金及时全部用于兑付投资者,切实保护信托产品投资者合法权益。
9、接管后,正常经营的信托业务如何处理?
接管后,新时代信托和新华信托的信托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将继续履行好受托人职责,维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0、接管后,对新时代信托和新华信托可能采取哪些风险化解措施?
接管后,接管组将按照“依法合规、维护稳定、分类施策、市场化、守住底线”的原则,稳妥化解被接管机构的风险。优先采取股权重组的方式,通过引入新股东加强公司治理,聘请专业团队提升专业管理能力,加快盘活存量资产、加大司法催收力度,依法维护信托当事人和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
11、当前我国信托业经营情况如何?
我国信托业运行总体平稳,风险完全可控。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全行业信托业务收入191亿元,累计实现净利润126亿元,盈利状况保持良好。68家信托公司净资产6429亿元,同比增长7.9%,净资本覆盖率182%,监管指标保持平稳,行业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不断加强乱象整治,信托公司业务结构持续优化,通道业务大幅收缩,主动管理能力不断增强。依法接管个别高风险信托公司,不仅不会影响信托行业稳健运行的大*,而且更有利于提升全行业的风险抵御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六家被银保监会接管的机构
情况如下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5年1月,总部设在上海浦东,注册资本177.6亿元人民币。
公司拥有33家分公司(含航运保险中心)、263家地市级中支公司及944家支公司级营业网点,经营区域覆盖了除港澳台、**、青海、宁夏及内蒙古以外的全国主要行政区域。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保险成立于2006年12月,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设有分支机构673家(含筹),人员队伍超过24万。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153亿元人民币,总资产4510亿元人民币。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安人寿”)成立于2000年11月,总部位于首都北京。截至2019年年末,天安人寿注册资本金145亿元;总资产规模超2036亿元,规模保费超714亿元,原保险保费超520亿元。
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易安保险”)是国内四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之一,2016年2月16日获批开业,注册资本金10亿元,注册地为深圳市。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时代信托”)成立于1987年1月,前身为包头市信托投资公司,2003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重新登记并更名为新时代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6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更名为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换领新的金融许可证。2016年8月,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60亿元。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成立于1979年,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信托公司之一。
2001年10月,新华信托成为首批5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获准重新登记,取得信托法人机构许可证的信托公司之一。
2009年1月,英国巴克莱银行(BarclaysBankPLC)入股新华信托并持有19.50%的股份。
2012年,经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批准,新华信托于2012年12月,将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为注册资本,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
2015年,经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批准,新华信托于2015年7月,注册资本增加至42亿元。
鉴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期货)隐瞒实际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八条和第六十二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对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依法实行接管。
根据法规规定,证监会分别组织成立了相应公司接管组,自接管之日起行使被接管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同时证监会分别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成立相应公司托管组,托管组在接管组指导下按照托管协议开展工作。
接管后,三家公司正常经营,客户交易不受影响,资金转入转出等均正常进行。接管组及托管组将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公司稳定经营,依法维护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为何接管这三家机构?
一、为什么对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实施接管?
答:鉴于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及国盛期货隐瞒实际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证监会依法对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实施接管。
接管目标是保持3家公司的经营稳定,规范公司股权和治理结构。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期限届满确需继续接管的,可依法决定延长接管期限。
二、接管工作将如何开展?
答:自接管之日起,接管组行使被接管公司的经营管理权,接管组组长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职权。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的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停止履行职责。接管期间,接管组及托管组将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客户资金安全,继续保持公司经营稳定,规范公司股权和治理结构。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融资类业务、债券回购、同业业务等各类业务以及国盛期货期货经纪等业务照常经营。客户证券交易、期货交易不受影响,客户资金转入转出正常进行;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各类业务合同继续履行,资管产品的申赎正常进行。
三、目前,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情况如何?
答:目前,除上述公司治理问题外,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经营总体正常,员工队伍稳定,各项业务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据三家公司2020年5月的月报,截至2020年5月底,新时代证券总资产221亿元,净资产95亿元,净资本71亿元,风险覆盖率275.50%,流动性覆盖率1156.08%,净稳定资金率165.22%。
截至2020年5月底,国盛证券总资产308亿元,净资产98亿元,净资本83亿元,风险覆盖率370.25%,流动性覆盖率366.67%,净稳定资金率183.53%。
截至2020年5月底,国盛期货总资产7.46亿元,净资产0.89亿元,净资本0.71亿元,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比例272.30%,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例974%。
四、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客户资产是否安全?
答: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的经纪业务客户资金、资产安全完整。证券客户资金按规定存放于第三方存管银行,并纳入全市场客户资金监控系统的监控,客户持有的证券资产按规定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期货客户的保证金、客户权益按规定纳入全市场期货保证金监控系统的监控。三家公司各类资管产品依法托管,资产安全充分保障。
五、证券期货行业整体情况如何?接管相关证券、期货公司对证券市场有何影响?
答:截至2020年5月底,证券行业总资产7.91万亿元,净资产2.10万亿元,净资本1.68万亿元,风险覆盖率270.45%,流动性覆盖率246.50%,净稳定资金率150.06%。期货行业总资产7832亿元,净资产1228亿元,净资本677亿元,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比例312%,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例640%。总体来看,证券期货行业整体运行规范,资本充足,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被接管属于因隐瞒实际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被实施风险处置的个案,对其接管是为了规范相关公司股权和治理结构,防范风险外溢,更有利于证券期货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依托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已建立流动性支持长效机制。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强市场监测,积极应对,稳妥推进接管工作,切实维护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确保金融和社会稳定。
三家被证监会接管的机构情况如下
新时代证券
新时代证券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91,000万元。公司下属5家分公司,60多家证券营业部,。
国盛证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016年4月成为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70)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46.95亿元。公司注册于江西南昌,在上海、深圳、北京设立业务管理总部。
国盛期货
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国盛证券控股子公司。公司总部位于上海。
中国基金报:报道基金关注的一切
Chinafundnews
万水千山总是情,点个“在看”行不行!!!
华夏保险公司代码?
只有华夏幸福600340,没有华夏人寿,沪深市场。
十年完成2000亿市值!万能险遭重创后,华夏人寿还能否安然前行?
来源:新财富杂志(ID:newfortune)
作者:谢碧媛
证监会**刘士余近日在公开讲话中痛批“野蛮收购”,“土豪”“妖精”“来路不当的钱”“强盗”“挑战国家法律法规的底线”“开启牢狱之门”,措辞不可谓不严厉。随后A股诸多险资入股的上市公司股价应声大跌,有媒体统计,相关概念股集体跳水后,一天内蒸发市值近866亿元。
而备受冲击的七大险企:恒大系、宝能系、安邦系、生命系、阳光保险系、国华人寿系和华夏人寿系尤为市场关注。其中华夏人寿因成立时间之短、崛起之快、万能险占比之高,危险系数被极大拉升。
从名不见经传到急速扩张的秘密
华夏人寿,成立于2006年12月,成立之初的注册资本仅4亿元,作为最大险资黑马,华夏人寿在短短十年时间,经过急速的扩张,在新晋险企中,发展势头仅次于安邦保险和生命人寿。如今的华夏人寿,注册资本153亿元,翻了38倍。但在成立的最初几年,其并非一帆风顺。
从2007年到2012年的6年中,华夏人寿合计保费收入227亿元,5年间连续亏损,直到2014年、2015年才连续两年实现转亏为盈。也是经过这几年,一跃成为保险界的一匹“黑马”。
这两年究竟发生了什么?论及背后原因,一是保费收入结构的改变,一个则是关键人物——赵子良的加盟。
2013年开始,华夏人寿开始爆发式增长,全年总保费为372.377亿元,超过前六年总和;2014年继续发力,全年保费715亿元,超过前七年的总和,成功晋升中国保险市场第七位。
而这背后,就是大量理财型保险产品的引入,其中大部分为万能险。公开数据显示,华夏保险2014年的保费收入中,约94%来自于保护投资款新增交费(基本为万能险保费),为673.5亿元,同比增加92%。
正是凭借万能险的大量引入,华夏人寿获得了规模的空前爆发。而这一策略,一直持续至今。2016年一季度,华夏人寿万能险保费占规模保费的比例竟然高达95.7%,上半年降至79.1%,目前则降至76.2%。但这一模式,仍没有根本性改变。
而为何是2013年开始转变?这个时间点,可能是因为关键人物——赵子良的加入。
赵子良是近些年保险业内的“风云人物”之一,与生命人寿现任副董事长杨智呈、生命人寿原副总经理高焕利曾并称为“老新华的铁三角”。这三人曾是新华保险的元老级人物,于2009年底共同从新华保险跳槽至生命人寿,并带领生命人寿走上快速扩张之路。
而在2012年,高焕利与赵子良相继从生命人寿离职,业内震惊。其后,赵子良加盟华夏人寿。而华夏人寿恰恰是从2013年开始保费收入猛然增涨,与赵子良加盟时间吻合。
据悉,赵子良任生命人寿副总经理时分管个险渠道,个险靠“人”制胜的特征,为赵子良建立了深厚的人脉。根据媒体报道,当初赵子良跳槽至生命人寿时,大批新华人寿的老部下追随而至。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华夏人寿引入赵子良后,业绩也随之迅速飙升。
据媒体报道,赵子良加入华夏人寿后,在销售渠道上最为重视的银保渠道,调整人员策略,大力同业挖角。赵子良的策略,无疑是奏效的。渠道的扩张和重视,被视为华夏人寿快速增长的又一原因。2014年全年,华夏人寿的银邮渠道规模保费为661.48亿元,占比约为92.5%。而2013年初华夏人寿活动网点只有3780个,到2015年一季度,华夏保险活动网点数量已经增加到12094个;网点产能也由每月的31万元增至77万元,增长幅度148%。
叱咤A股的后进者
华夏保险被视为“资产驱动负债”模式的代表之一,而同一类型中,最为典型的是安邦保险。其在承保端通过高收益产品获取大量现金流,并通过银保渠道进一步扩大规模,最后通过在资产端投资做大,并用投资收益反哺保险产品。华夏人寿也选择了这条路。
那如何在投资上做大规模?疯狂举牌,则顺理成章了。
2015年1月8日,同洲电子发布公告披露,华夏人寿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增持同洲电子股份共计3416万股,持股比例5%,合计耗资超过2.6亿元,华夏人寿由此成为同洲电子二股东。以公告披露的股票价格及时间来推断,华夏人寿增持的股份,大部分来自于同洲电子实际控制人袁明。
这是继安邦保险、生命人寿频频举牌各大金融、地产股后,又一A股上市公司遭保险公司举牌事件。保险机构“有钱任性”,而钱,大都来自万能险。
从2015年开始,华夏人寿便在二级市场接连举牌,前后增持了数十家上市公司股份。此时投资收入已明显成为华夏人寿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2015年三季度,华夏人寿万能险从二级市场买入了朗玛信息8212万股,超过了流通股的5%。
2016年4月,华夏人寿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从东莞上市公司明家联合股东周建禄手中买走明家联合500余万股,并承诺半年内不减持。
在民生银行股权争夺战中,虽然华夏人寿后来入*,但也迅速成为该行前十大股东之一。截至2016年7月29日,华夏人寿之万能保险产品持有民生银行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82%。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华夏人寿已持有40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持仓市值336.82亿元;主要分布于食品券商、食品饮料、房地产、机械设备以及汽车行业,包括中国平安、中国银行、中国铝业、中国中铁、申万宏源等。而其总资产已超过2600亿元。
华夏人寿三季度末持股全名单
代码
简称
相同股东/持有人
持有数
000929
兰州黄河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2,610,600
601127
小康股份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565,620
601988
中国银行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528,715,466
002007
华兰生物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8,530,688
300445
康斯特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347,978
600383
金地集团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79,498,031
002711
欧浦智网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192,942
000700
模塑科技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2,434,480
603339
四方冷链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903,738
600099
林海股份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392,412
002726
龙大肉食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5,615,738
300508
维宏股份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69,663
603027
千禾味业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625,799
300516
久之洋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05,917
000166
申万宏源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14,368,442
300108
双龙股份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710,855
002538
司尔特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9,457,547
300242
明家联合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0,008,452
000544
中原环保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654,328
601811
新华文轩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6,520,001
300460
惠伦晶体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371,200
601318
中国平安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731,125,021
300417
南华仪器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303,092
000732
泰禾集团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22,727,272
000680
山推股份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4,758,500
600977
中国电影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2,456,509
002451
摩恩电气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728,300
603779
威龙股份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314,935
601996
丰林集团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5,918,300
300112
万讯自控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508,969
000014
沙河股份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909,611
002290
禾盛新材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4,713,211
002052
同洲电子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68,308,000
002557
洽洽食品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5,200,000
601600
中国铝业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38,889,655
000776
广发证券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50,948,500
002684
猛狮科技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238,903
601390
中国中铁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24,721,939
600350
山东高速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22,962,837
002800
天顺股份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94,595
随着持股比例的持续上升,华夏人寿的盈利也越来越可观。2014年华夏人寿投资收益高达72.06亿元,随后这一数字继续猛增,2015年达到184.75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67%和62.2%。而其2015年的保费收入,仅为78.09亿元。万能险贡献的收益,已占据绝对比重。
背后的“明天系”
华夏人寿主要靠万能险等高现金价值产品,而这类产品的规模急速提升,会加快资本金的消耗,所以不得不频频增资。而随着被纳入华资实业旗下,华夏人寿的实力和声望,也随之直线飙升,只因资本背后,是鼎鼎有名的“明天系”。
从2015年3月起,华资实业停牌近6个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4.66亿股,每股9.14元,募集资金316.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对华夏人寿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华资实业持有华夏人寿不超过51%股权,华夏人寿成为其控股子公司。而增资之前,华资实业的市值不足60亿元,轻松吞下2000多亿的华夏人寿,无疑和背后的“明天系”有莫大的关系。
华资实业的主要股东——草原糖业、包头市实创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包头市北普实业有限公司——共持有华资实业54.32%的股份,这三家公司的法人代表都是明天控股的创始人、“资本大鳄”肖建华的堂弟,明天控股法人代表肖卫华。
至此,“明天系”旗下已经拥有包括华夏人寿、天安人寿、天安财险等重量级保险公司。而根据《新财富》2013年4月刊关于明天系的系列文章阐述,当时的明天系掌控、左右9家上市公司,控股、参股30家金融机构。这30家金融机构,包括12家城商行、6家证券公司、4家信托公司、4家保险公司、2家基金公司、1家期货公司、1家资产管理公司,这些机构资产总规模近万亿。
如今,相应的数据或许已经出现调整,但华夏人寿背靠这样一个实力强劲的超级巨擘,无论是为其偿付能力背书,还是后续发展保驾护航,都增加了砝码。也由此,其注册资本飙升至153亿,位于中国保险行业第三。
隐藏的危*
承保和投资是保险业两个最基本的思路,而在这两方面,华夏人寿的思路就是,高吸,高投。而随之而来的高风险,呼之欲出。
随着股市的波动,华夏人寿的近期投入并不理想。去年踩中第一熊股申万宏源(全年跌幅超过44%)至今被套,今年年初,同洲电子、希努尔、朗玛信息的股价均出现较大跌幅,距离华夏人寿万能险的持股成本已极为接近。
同洲电子从1月停牌长达7个多月,9月1日复牌后连续涨停。但随着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同洲电子的股权交易事件被质疑为实控人自导自演的另类卖壳计划,后续的发展还有待观察。
而对于朗玛信息,华夏人寿从2015年三季度开始买入,到今年三季度清仓,期间最高持股841.4万股,持股比例为2.49%,按照买入季度的均价49.88元/股,到卖出季度时的均价33.31元/股,理论上应该产生了亏损。
剩下的希努尔,虽然让华夏人寿收益颇丰,但却引发了监管风波。根据媒体的报道,2015年7月,华夏人寿通过协议方式受让希努尔6000万股,占希努尔股份总数的18.75%。2016年3月,华夏人寿减持希努尔17.19%股份共计5500万股,出让价款合计9.046亿元。转让后,华夏人寿持有希努尔1.56%的股份。一个月后,希努尔发布公告,称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6年6月,华夏人寿清仓希努尔,减持金额7945.02万元。至此,华夏人寿不再持有希努尔股份。通过这一年的一进一出,华夏人寿获利近1.44亿元。
然而,华夏人寿却为此付出了代价。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比例超过了希努尔股份总数1%,华夏人寿并未按规定预先披露,被深交所给予了公开谴责处分,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同样,山东证监*对华夏人寿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虽然针对违规减持,华夏人寿解释为误操作,但仍被市场解读为投资激进导致的偿付能力下降而急于套现。根据其二季度的报道,华夏人寿净利润损失2.17亿元,环比降低163%,在损失寿险公司中排名第三,业绩压力显而易见。
万能险就像一柄双刃剑,将相应企业推直高位,也推至危*。华夏人寿依靠的投资方式确实给其带来了不小的利润,但激进的投资风格已经引发多笔投资面临浮亏风险。万能险循环周期短,一旦出现大额亏损险企必须及时补救,资金链相对紧张。
而在监管逐渐趋严的当下,搅动A股市场的万能险业务,未来将受到经营门槛、业务资格、产品期限最低标准等系列约束,发展前景不明。
早前保监会已停止前海人寿开展万能险新业务,暂停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委托股票投资业务,而包括华夏人寿在内的多家险企,还未向保监会上报整改情况。近日保监会**项俊波已就险资入市明确表态,“努力做资本市场的友好投资人,绝不能让保险机构成为众皆侧目的野蛮人,也不能让保险资金成为资本市场的“泥石流”,“约谈十次不如停业一次,不行还可以吊销牌照”。政策的风向无疑已经发生转变。
针对监管高层的讲话,有专业人士解读为:一,险资主业须回归保险;二,财务投资不能短期炒作,要长期投资;三,险资不要抢夺上市公司控制权。
而对于监管倡导的长线投资,万能险大多期限为一年左右,华夏人寿主打的是一年到三年险,如果真的落实调整,对以短期万能险为主业务的险企都是致命冲击;而回归保险业务本身,是诸多依靠万能险的中小保险企业所必须要面对的转折,亦或转型,亦或倒下。而如何安然度过保监会的整改要求,或许才是未来华夏人寿走向的关键。
华夏人寿错过威奥股份IPO:7折转让原始股,账面浮亏近1亿 对赌协议成谜。 5月11日, 威奥股份 正式开启申购,股票代码为“605001”。威奥股份发行总数约7556万股,网上发... - 雪球
5月11日,威奥股份正式开启申购,股票代码为“605001”。威奥股份发行总数约7556万股,网上发行约为3022.4万股,首发价格16.14/元。据交易所公告,威奥股份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8%。
威奥股份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宿青燕,实际控制人为孙汉本、宿青燕夫妇及其子孙继龙。威奥投资为宿青燕、孙汉本实际控制的企业,宿青燕、孙汉本合计持有威奥投资100%的股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宿青燕、孙汉本、孙继龙及威奥投资合计持有发行人52.1%的股权。
据招股说明书,孙汉本朋友王建国早期投资威奥股份,1年后退出获利约5500万元。同样为早期投资人的华夏人寿,花了3个亿,最终却以7折的价格转让了全部股权,账面浮亏近1亿。
2015年10月,威奥股份实际控制人、股东孙汉本的朋友王建国因看好威奥有限(威奥股份前身)的发展,同锐泽投资(锐泽投资系威奥有限的员工持股平台)一起对威奥有限进行投资。王建国以1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威奥有限235.99万股,占比4%,认购成本为2359.9万元。
紧接着(同年12月25日),威奥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公司截至2015年10月31日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15,100.30万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转增公司注册资本,转增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1亿元。
变更完后,王建国依然持股占比4%,持股数额显示为840万。
2016年11月,威奥有限进行第三次股权转让,王建国与孙汉本之间的转让价格为9.34元/元注册资本。于此同时,威奥投资与国信招商和招商致远之间的转让价格为21.43元/元注册资本,威奥投资将其持有的威奥有限1.33%股权(对应28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国信招商、0.89%股权(对应186.67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招商致远。同年11月30日,威奥有限变更为股份公司。
虽然王建国与孙汉本的转让价格不及国信招商和招商致远一半的价格,但王建国所持股份转让价格依然高达7845.6万元。这意味着,一年时间里,王建国浮盈近5500万元。
据招股说明书,股权转让理由是,因王建国存在资金周转需求,故向孙汉本转让其所持威奥有限股权。对此,坊间认为,此操作涉嫌利益输送。不过,威奥股份并未回应外界质疑。
与王建国豪赚半个亿相比,同样看好威奥有限的华夏人寿就太亏了。
就在王建国退出前一个月,威奥有限进行了第二次股权转让。招股说明书显示,2016年10月19日,威奥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威奥投资分别向华夏人寿和宁波久盈转让其持有的威奥有限6.67%股权(对应1,400万元出资额)。同日,威奥投资与华夏人寿和宁波久盈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威奥有限6.67%股权的转让价款为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华夏人寿入股价格为约21.43元/元注册资本,向威奥投资支付3亿元股权转让款项后,不到2年的时间,却以15元/股的价格转让了所有股权。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8年3月23日,威奥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将其持有的威奥股份4.12%股权(对应866万股)、1.59%股权(对应334万股)、0.95%股权(对应200万股)分别转让给宁波永先、北京通原、苏州冠新。各方已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宁波永先受让4.12%股权的价款为12,990万元,北京通原受让1.59%股权的价款为5,010万元,苏州冠新受让0.95%股权的价款为3,000万元,股权转让价格为15元/股。
也就是说,华夏人寿以3亿价格入股威奥股份,结果却以2.1亿的转让价格退出,账面折损0.9个亿。
对于华夏人寿的退出,招股说明书称,因自身投资战略调整,拟退出对发行人的投资。
据悉,本次股份转让时,威奥投资根据华夏人寿在投资威奥有限时签订的《投资协议》的相关约定对华夏人寿进行了补偿。但对于补偿的具体金额及其他相关事项,公司并未说明。
此外,时间财经注意到,根据约定,宁波永先受让华夏人寿4.12%股权的价款为12,990万元。而变更完工商登记手续后,宁波永先在威奥股份的股权显示却是4.13%股权。个中原因,不得而知。
虽然华夏人寿与宁波久盈同时入股威奥有限,但在获取同等股权的前提下,华夏人寿足额支付了3亿元,而宁波久盈只支付了2.3亿元。宁波久盈比华夏人寿足足少支付7000万元股权转让款。
对此,招股说明书的解释是,宁波久盈在2018年4月8日与威奥投资、孙汉本、宿青燕、发行人签订的《投资补充协议》中约定,因发行人未实现承诺业绩,威奥投资、孙汉本、宿青燕对宁波久盈进行业绩补偿,宁波久盈应付未付的该等股权转让款与威奥投资、孙汉本、宿青燕应向宁波久盈支付的补偿款中的相同金额抵销,视为宁波久盈已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值得注意的是,宁波久盈入股时间为2016年10月,而《投资补充协议》的签定时间却是2018年4月。此外,威奥股份在2016年和2017年度的业绩并不差。
财报显示,2016-2018年,威奥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98亿元、11.49亿元、15.11亿元,复合增长率约为29.72%;分别实现净利润1.15亿元、1.51亿元、2.1亿元,复合增长率约为35.13%。
王建国是谁?华夏人寿的这笔早期投资到底是赚还是亏?威奥股份和宁波久盈签的对赌协议具体内容是什么?就相关问题,时间财经致电、致函威奥股份,截至发稿,均未获答复。(北京时间财经谭孜)
华夏人寿保险股票代码?
只有华夏幸福600340,没有华夏人寿,沪深市场。
谁能介绍一下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呵呵这个公司还是有的,就是你加入这个活动有保险合同给到你吗?有的话你看一下合同上是有一个保监*的电话的你可以打那个电话问一下。希望能帮到你,我是在阳光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