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员工持股价格(康力电梯: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时间:2024-01-18 17:06:16 | 分类: 基金问答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康力电梯: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证券代码:002367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电梯”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五)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4、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持有人”),总人数合计8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不超过904.50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有人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
8、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在实施中,有效期内标的股票数量为3,008.428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7%。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存续期为截至2019年11月10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1月10日止。
康力电梯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9、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48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锁定期满后依据上一年度公司业绩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三期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
10、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1、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2、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13、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9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11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13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6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23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26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康力电梯、公司、本公司指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指《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指《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指《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持有人指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康力电梯股票、公司股票指康力电梯A股普通股股票
存续期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止
锁定期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标的股票指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康力电梯A股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指导意见》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披露指引4号》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除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十部分第3项另有规定外,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904.5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904.50万份,以6.70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回购股份中的135.00万股。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合计8人,持有人对应的权益份额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持有人职务持有股数(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
沈舟群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分管财务中心)15.0011.11%
张利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分管技术中心、科技创新)15.0011.11%
朱瑞华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国际业务中心、市场传媒中心)15.0011.11%
吴贤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战略投资部)15.0011.11%
陈振华公司信息管理中心总经理15.0011.11%
朱玲花公司监事、审计部总监、内审负责人15.0011.11%
崔清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5.0011.11%
注:参与对象最终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有人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不超过904.5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康力电梯A股普通股股票。
1、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截止2019年6月3日,公司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239,231股,成交总金额为29,691,098.22元。(以下简称“上期回购股份”)
2、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3日、2019年12月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68)、《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69)。截止2020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7,851,400股,成交总额57,943,541.00元。(以下简称“本期回购股份”)
截止2020年4月30日,上期回购股份与本期回购股份累计已达到13,090,631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64%,两次合并成交总额为87,634,639.22元。
目前公司2019年发布的回购方案尚未完成。回购完成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不超过904.50万元,按受让价格6.70元/股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35.00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9,765.2687万股的0.17%,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本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6.70元/股。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主要承担着公司治理及战略方向把控的重要作用。
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较低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该部分人员的激励,可以真正提升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效统一激励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从而推动激励目标的实现。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的定价参考了公司回购股份的交易均价,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6.70元/股,即为公司截至4月30日回购股份的交易均价。从激励性的角度来看,以公司回购股份的交易均价(6.70元/股)作为受让股份的价格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1、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36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相较于市场价格存在部分折价,因此锁定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将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24个月以及36个月后依据2020年-2022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分三期解锁分配至持有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2、2020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90亿元
第二个解锁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2、2021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3.50亿元
第三个解锁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2、2022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4.20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每期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方可解锁。若第一、第二个解锁期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未能解锁或部分解锁,则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或第三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或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达标时解锁。若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则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均不得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在持股计划期满前择机售出,售出收益返还给公司。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持有人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持有人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持有人根据本持股计划解锁安排享受其所持对应标的股票收益;若持有人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部分不得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的原则返还个人(届时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执行标准),如有收益则归属于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自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
持有人会议由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负责开立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上述融资事项及对应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1、公司的权利
(1)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十、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2)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及注销证券交易账户等;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1、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的权益;
(2)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2)依照其所认购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和方式缴纳认购资金;
(3)依照其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承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风险;
(5)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退出、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6)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不得要求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7)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1、持有人会议是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上述融资事项及对应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5)授权管理委员会开立并管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6)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8)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9)授权管理委员会决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10)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根据持有人会议将员工持股计划的闲置资金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11)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3、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4、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5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或类似的通讯工具召开,只要参加会议的所有持有人能够听到并彼此交流,所有通过该等方式参加会议的持有人应视为亲自出席会议。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需2/3(含)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6、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7、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
1、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负责。
2、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6)不得擅自披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商业秘密。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4)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8)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将员工持股计划的闲置资金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9)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2)经管理委员会授权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1日前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对表决事项一致同意的可以以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
经管理委员会各委员同意,可豁免上述通知时限。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管理委员会紧急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7、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8、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9、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0、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11、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2)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委员会委员(代理人)姓名;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定资产,公司不得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1、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锁定期之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并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后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一起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需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经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亦可对该分配方案进行更改。
3、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4、当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若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公司董事会将在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1、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强制收回,按照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的原则返还个人;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
(1)持有人担任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
(2)持有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若公司失去对该子公司控制权,且持有人仍留在该子公司任职的;
(3)持有人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
2、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强制收回,按照出资金额与售出收益孰低值的原则返还个人;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
(2)持有人因为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因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的,或因前述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持有人劳动关系的。同时,公司有权要求持有人将其因员工持股计划所得全部收益返还给公司,若持有人个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还可就因此遭受的损失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追偿;
(4)持有人解锁权益后离职的,应当在2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相关工作;如果持有人在解锁权益后离职、并在2年内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工作的,公司有权要求持有人将其因员工持股计划所得全部收益返还给公司,若持有人个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还可就因此遭受的损失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追偿。
3、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完全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序进行;或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强制收回,按照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的原则返还个人;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
(1)持有人退休的,若公司董事会决定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完全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序进行,则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解锁条件;
(2)持有人因工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若公司董事会决定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完全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序进行,则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解锁条件;
(3)持有人因执行职务而身故的,若公司董事会决定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完全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序进行,则其持有的权益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若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则其返还持有人的资金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接收;
4、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本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任职(包括升职或平级调动),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完全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序进行;若出现降职或免职的,由公司董事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强制收回,按照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的原则返还个人;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
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公司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协商确定。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或存续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终止或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本员工持股计划于2020年5月完成全部标的股票的过户135.00万股,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以2020年5月15日收盘数据预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197.10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锁比例分摊,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则2020年至2023年本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本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存续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3、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董事、监事均将回避表决。同时,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康力电梯是继续持股还是卖掉
基本面技术面都非常好的,你怎么会想到抛售呢,坚定持有就是了,。。。
现股计划属不属于员工持股计划的一部分
员工持股!!!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1、从利益上来说,员工持股本来的意思是在公司股票还是原始股的时候,股市低价发售给员工,在公司上市后,股价上升,大家都得利的共赢*面;现在的员工持股计划是,发动员工从股市上购买现在的流通股票,价格自然是市场价格,市场波动大、风险大、特别是前些时候股价大涨,很多股票看起来价格不高,实际上经过公司配股分红,股价水分已经很大了,现在买入并不是员工进入持股的最好时机。2、利益分配,人都是贪心的,有钱人的贪心比普通人更大,如果现在是增持股票的好机会,他们会发动员工持股吗?不会,他们绝对会自己买入股票,然后发布增持消息,他们现在的行为完全是不看好股票后面趋势,可是为了公司利益,又不能不对自己公司负责,同时还不想损失自己的利益,所以才想出员工持股的办法。总的来说,员工持股给外界一个公司齐心合力的表象,又把员工哄的开心,自己又不用出钱增持股票,不用自己冒风险,以后股价涨了,员工对公司更有凝聚力,自己也披上了一层爱护员工的外衣,如果跌了,谁倒霉算谁,他早赚翻了,谁爱**去。
这13股自家人持股新进前十大!
数据是个宝
数据宝
炒股不烦恼
上市公司年报步入收官月,目前已有超过半数公司年报亮相。年报披露的前十大股东名单中,除各类机构持股外,近年火热的员工持股计划备受关注。
2014年三季度苏宁云商前十大股东中首次出现员工持股计划,作为2015年极端行情后的自救方式之一,员工持股计划随后被上市公司广泛采用,并且入围前十大股东家数逐步增长。
18家公司年内发布员工持股计划预案
今年以来,99家公司发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实施进度显示,18家公布董事会预案,41家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9家实施完成,另有1家公司发布停止实施公告。股份来源来看,17家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相比之下,包含大宗交易在内的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占绝对比例,高达八成。
今日,盛通股份发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根据公告披露,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二级市场购买、协议转让等方式获得公司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
除此之外,4月以来相继有巴安水务、长盈精密、信立泰、隆鑫通用等8家公司发布员工持股计划预案公告。
13只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新入围前十大
数据宝统计,2015年半年度20只股票前十大股东出现员工持股计划身影,2016年三季增至108只。目前两市1698家公司披露2016年年报,其中,50家员工持股计划挺进前十大股东。持股动向显示,新进13只,增持1只,减持4只,32只持股数与去年三季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13只新进股中,诺普信2016年末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启(2016)55号诺普信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3295.34万股,位列第四大股东。事实上,1月24日,公司发布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公告,截至1月23日,诺普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陆续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完成公司股票,购买均价10.05元,购买数量4907.19万股,占总股本的5.37%。诺普信今日收盘价10.03元,与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成本基本持平。
**扬2016年末前十大股东名单中,浙江**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3000万股,新进成为第七大股东。去年末,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财通证券资管**扬通鼎2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形式,认购**扬重大资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此外,员工持股计划新进且持股数超过1000万股的还有3只,分别为:吉林敖东第五大股东吉林敖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1980.97万股;瑞贝卡第八大股东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1872.26万股;康力电梯第五大股东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1059.92万股。
数据宝(shujubao2015):证券时报智能原创新媒体,中国股市大数据机器人新闻第一军团。
康力电梯我来了 研究报告与股价的关系 $康力电梯(SZ002367)$ 选取近5年出现的研究报告从2014年11月至今,统计结果如图所示... - 雪球
$康力电梯(SZ002367)$选取近5年出现的研究报告从2014年11月至今,统计结果如图所示:
我按照月线和研报发布的份数做个简单的对照,可以明显看到股价的走势基本与研报的数量正相关。今年的研究报告还不多,截至4月底总共才3份,受钢材价格上涨的压制,目前股价处于低迷期。
2021年一季报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描述如下:
从描述中可以看到二期的持股成本为6.7元/股,因还在锁定期内,可忽视。重点回顾下第一期的持股情况,一期员工持股为3008.4286万股占流通股的比例为3.77%。作为前十大股东,按现在的规则,当需要减持套现是要提前出公告的。
截至2017年5月10日,康力电梯1号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0,084,286股,成交金额为419,236,074.12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3.94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77%。该部分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即2017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0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36个月,即2016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0日。
2020年初疫情的到来,股价下行,于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0年11月10日止。在存续期内,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从2017年至今公司共分红为每10股19.3元,因持股期都超过1年,按新规可免分红税,粗略计算下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成本目前约为12元/股,今年大概率还是要等分红完成后才会考虑减持事宜,这样成本将降至11.7元/股,以现在的股价9.58元看,是无法套现的,那后面怎么办呢?自己脑补吧。
公司现有委托理财约12.09亿,其中逾期未收回的约1.79亿,占比较多,存在坏账风险。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逾期未收回金额有上海良卓资产稳健致远票据投资私募基金11,000万、大通阳明18号一期资产管理计划3000万元、私募基金理财产品“华领9号”3900万元,共计17900万元。
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就购买的上海良卓资产稳健致远票据投资私募基金到期后未兑付情形已起诉相应被告,目前案件正在执行中。
2、公司就购买的大通阳明18号一期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后未兑付情形已起诉相应被告,因该资管产品的三名投资者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获得一审胜诉,目前正在二审过程中。为获得有利的诉讼结果,公司于2021年2月暂时撤诉。
3、公司就购买的上海华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私募基金理财产品到期后未兑付情形已起诉相应被告,鉴于被告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民事诉讼案件处于暂停状态,等待后续进展。
从现有理财产品上看,公司应该是吸取教训了,主要以银行理财为主,对这些私募是不敢再相信了。只能说投资处处有风险,不是割你就割我。
从以上三个不相干的维度看,目前$康力电梯(SZ002367)$的股价仍处于低位,所以果断买入等待3个现象,研究报告密集发布、股价高于员工一期持股成本、理财官司执行结果。第一目标位15元,时间周期1年内。
我司要求员工入股,入股后员工解聘的股金将被底价出卖,与劳动法冲突吗?
1、员工内部股不是劳动法调整的范围,应参考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注意只能是参考),如果该部分股票上市的应参考证券法的规定;2、员工内部股(不上市不流通)的管理目前没有十分具体的法律规定,主要还是通过公司章程、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来操作;3、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单位以不低于股份购买价购回的,并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或公司单程规定的,那就是合法的。
康力电梯报价:58层/站/门提升高度:180M速似衣度:4M/S载重:10来自00KG配置:标配请求报价告热棉谓
哥们你在这问价格没人会说的,就算说了也是想对缝或者不准确。见意直接找当地的分公司问一下就好了。
广东康力医*有限公司是正规公司吗?
是正规公司。广东康力医*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8月12日,法人代表为许瀞予。
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的销售;从事网上销售服饰、鞋、箱包、珠宝饰品、手机、数码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具、母婴用品(不含食品*品)、化妆品等。
康力电梯事件点评: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彰显长期发展信心
导读
事件:公司公告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计划规模为累计不超过股本总额的10%,涉及的股票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取得。
评论:
结论:公司2016年7月公告大股东增持计划、2016年9月再推员工持股计划,将各层面员工与公司利益绑定,充分彰显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判断公司电梯增长持续超越行业,智能机器人产业布*继续推进,维持2016-2018年的EPS分别为0.75/0.92/1.11元/股不变,维持目标价19.98元不变,维持增持评级。
员工持股计划带来有效激励,有助于公司长期发展: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涉及的股票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取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及时启动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讨论及员工意见的征求工作。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覆盖的范围较大,有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
定增完成助力电梯持续超越行业,智能机器人产业布*继续推进:①公司定增已于2016年8月1日完成,募集资金净额8.79亿元,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快电梯智能制造深化和产品升级,提高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判断公司电梯仍将持续超越行业增长。②继以自有资金2亿元设立机器人子公司后,公司又投资300万元参股苏州瑞步康医疗科技4.62%股份,智能机器人产业布*继续推进,外延并购仍是公司机器人产业布*的主要手段。
风险因素:房地产投资大幅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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