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托风险大吗(信托产品风险大吗?安全性比资管高多少?)

时间:2023-12-08 15:07:03 | 分类: 基金问答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信托产品风险大吗?安全性比资管高多少?

【新朋友】点击标题下方蓝色“用益投资”一键关注

【老朋友】点击右上角分享本页面内容到朋友圈

来源:用益投资综合 长生理财、中投摩根

信托产品有哪些风险?信托产品风险大吗?

很多人在购买信托产品之前都会有一些疑问,比如说:信托产品安全吗?会不会有风险?其实对于投资来说,都是存在风险的,而我们应该了解的不是有没有风险,而是风险的大小以及可控性,那我们就先来看看信托产品安全吗?

关于信托产品安全吗这一问题,简单来说,就是融资方不还钱或者还不上钱。针对这个风险。信托公司一般都会进行比较严密的风控措施。

1、首先是考察融资方的资质、实力以及信用情况。

2、然后是考察项目的还款来源是否可靠。在这些条件进行评估都达标之后,才具备了发行信托产品融资的可能性。

3、除此之外,信托公司会要求融资方提供足够的增信措施,也就是风控措施。

常见的控制风险的措施包括:实物抵押、实力强劲的第三方公司、项目公司股权质押、优先列后结构化设计等。需要注意的是,还有一类浮动收益的信托产品,这类产品是主动管理型,一般管理方是一些私募基金。信托产品安全吗?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大,这类产品一般是不保本的,投资者购买时尤其要注意。

信托产品是安全的,但是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信托也是一样!所以信托投资理财是有风险的!从安全方面来选择信托投资理财的话,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

1、看抵押物:抵押物价值、抵押物变现是否容易指的是需要融资的资金比上抵押物的价值。抵押率越低说明项目风险越小、项目越安全。

2、看融资方实力:资方的财务状况、还款来源、行业前景、公司背景等。

3、如果有担保人,要看担保人背景、担保人净资产及构成、担保人与融资方关系、担保人承担的责任等。

4、看信托平台实力,每家信托公司的管理水平、风控能力、管理资金规模等都是不相同的,尽量选择风控较好的信托公司。

其实信托产品相对来说是安全的,但是我们都知道任何投资都是存在风险的,信托也一样,所以我们需要关注的是风险的大小以及可控性,然后再去进行选择。

信托的安全性比资管高多少?

2013年以前,能够发行私募非标债权产品的只有信托公司。

发行非标债权产品这个特许权的功能实在太强大了,信托因此坐上了金融业的第二把交椅。信托从一个不为大众所知的小行业,迅速超过证券、基金和保险,管理资产的规模仅次于银行理财。这对其他金融子行业形成了严重的不公平竞争优势。

于是,2013年之后,随着相关法规的颁布,公募基金、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也相继获得了发行非标债权产品的许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资管产品。

很多投资者关心的是,信托产品的安全性是不是比资管产品更高?如果是的话,到底高多少?

先说一下我们的结论:

1、信托公司的实力普遍比资管公司强;

2、信托产品的安全性并没有明显比资管产品高;

3、信托产品相对于资管产品在安全性上的优势在降低。

而资管产品的收益普遍要比信托产品高1个百分点左右,综合考虑风险和收益后,信托产品和资管产品的性价比难分高下,最后选哪种,取决于具体的产品和投资者的偏好(偏好安全还是偏好性价比)。

接下来详细分析。

1、信托公司的实力普遍比资管公司强

信托公司实力比资管公司强,体现在两个方面:

1)信托公司注册资本高

除了少数几家信托公司,绝大多数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都在10亿以上。重庆信托、中融信托、平安信托、中信信托4家的注册资本还达到或超过了100亿。而资管公司的注册资本多在1亿左右。

2)信托公司有净资本管理的要求

按照《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公司开展业务时,应当计算风险资本,并且,信托公司净资产减去风险资本后的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不得低于风险资本之和、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简单地理解,就是信托公司不能无限制地增加业务规模,因为每增加一笔业务,都有可能造成风险资本增加,从而引起净资本降低。一旦降低到银监会规定的下限,就会影响开展新业务。信托公司要想增加业务规模,必须得先提高注册资本。这也是信托公司这几年争相提高注册资本的直接原因。

2、信托产品的安全性并没有明显比资管产品高

与资管产品相比,信托产品有两个优势:

1)信托产品需要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

《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保障基金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主要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性行业互助资金。”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办法》第五条还规定:

“信托业风险处置应按照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防范道德风险。在信托公司履职尽责的前提下,信托产品发生的价值损失,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也就是说,信托业保障基金只保障道德风险,不保障市场风险。因此,在市场风险上,信托产品和资管产品是一样的。而资管产品的发行方(证券、基金和期货)也都是有牌照的金融机构,虽然不能说绝对没有道德风险,但是出现大的道德风险的可能性也不大。

因此,信托业保障基金能够增加信托产品的安全性,但作用并不大。

2)信托公司发产品时相对更保守

从总体的平均水平来看,信托公司在经营上要更为保守。

作为非标债权产品的先行者,信托公司在项目资源上积累更多,所以很多信托公司开展业务时都是不紧不慢。而资管公司作为后来者,为了争取市场份额,不仅要对客户开出更高的预期收益,而且在开拓项目上也要更积极主动,不然没项目卖给客户。当然,金融行业是一个人员高度流动的行业,项目经理从信托公司跳槽到资管公司,也会带走一大批项目资源,所以,信托公司在项目资源上的优势也并没有那么大。

发产品时更为保守就意味着产品的风险更小、安全性更高,那么信托产品的安全性到底比资管产品高多少呢?

首先,肯定不是所有的信托产品都比所有的资管产品安全性高。

我们可以按照“田忌赛马”的例子来理解。上等信托比上等资管安全、中等信托比中等资管安全、下等信托比下等资管安全。但是,上等资管比中等信托安全、中等资管比下等信托安全。既然如此,在信托产品和资管产品之间选择时,还是要具体产品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认为信托产品就比资管产品安全。

其次,同样等级的信托和资管产品,安全性相差多少?

我们觉得,差别并不大。前面提到“田忌赛马”的例子,如果上中下三等产品数量一样的话,那就意味着有1/3的信托产品比所有的资管产品都更安全,同时有1/3的资管产品比所有的信托产品的风险都更高。这么一算,信托产品还是明显比资管产品更安全。

但是,实际上,信托和资管产品或许可以分成10档、20档,同样满足“田忌赛马”的原理。如果分成20档,那就只有5%的信托产品比所有的资管产品更安全,同时也只有5%的资管产品比所有的信托产品都安全。

最后,部分信托产品可能比所有的资管产品的风险都要高。

前面举“田忌赛马”的例子只是为了便于理解,并不是说能够完全适用于信托和资管之间的比较。部分信托产品实在太差,比所有的资管产品风险都要高,这种事情完全有可能发生。选产品时,最重要的是要看资金投向和交易结构,而不是产品属于信托产品还是资管产品。

总之,从产品角度来说,信托产品没有明显比资管产品更安全。

3、信托产品相对于资管产品的优势在降低

抛开具体产品,从整体上看,信托产品相对于资管产品最大的优势在于信托公司实力所带来的“刚性兑付”的能力。

信托行业从几千亿到接近20万亿的飞速增长中,“刚性兑付”所起的作用功不可没。但是,资管新规即将正式颁布,新规明确不允许“刚性兑付”。信托公司即使有能力也有意愿来刚性兑付,也不被允许了。这会让信托公司失去最大的竞争优势。

当然,好消息是,新出的一些监管规定对资管公司的业务范围做了一定限制,这会让信托公司在许可权方面重新拾回一些优势。所以,2018年信托产品的发行数量或许会相对增多。

最后总结,我们给投资者建议是:

1)如果信托产品和资管产品的融资方和交易结构完全一样,收益也相同,选信托产品。

2)如果信托产品和资管产品的融资方和交易结构完全一样,但是资管产品的收益要高0.5个百分点以上,那就选资管产品。(如果你接触的产品多,你会发现,还真有融资方和交易结构完全一样,但收益不同的两个产品。)

3)如果产品的融资方和交易结构有差别,选产品时主要看产品的融资方和交易结构。往期热文:

你担心信托安不安全,信托还担心你......

为什么坚持只做有金融牌照的机构发行的产品?

年薪50万、北京金融中层生活:月光、无房无车、无户口。

在中国,为什么信托是最稀缺的金融牌照?

信托投资的九大误区!!!

征稿启事:为了为了更充分发挥和利用好用益投资这个平台,更好地为用户提供专业的信息服务,我们特长期面向社会诚征投资理财相关领域的各类原创文章,欢迎大家来稿。

来稿请投:yanglee46@hotmail.com

更多合作请联系QQ:406682234

尤斯财富是用益旗下一个针对高净值人士资产配置和产品优选的网络平台;为用户提供各类产品理财服务。目前提供的产品包括信托、资管、私募基金、有限合伙等;同时还为用户提供产品转让信息的发布和专业评估服务。

买银行信托产品有风险吗?

您好,信托产品的风险一般情况就是未能兑付风险。因为收益是固定的,其他风险没有什么。祝您投资顺林!

从银行贷款买信托产品可靠吗?

同时在投资过程中,银行会不断监控、跟踪贷款的动向,从而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规避信托项目的投资风险。不过信托理财产品之所以不为许多理财者所熟悉,就是因为受制于较高的门槛。信托公司推出的各款信托产品的资金门槛大多在100...

我被银行和信托割了韭菜,巨亏200万!!!

(上海信托圈)

我和陈叔认识有些年了,他是我大学同学的父亲。因为同在一个城市,我去过陈叔家里很多次,经常在陈叔家里吃饭,所以对陈叔非常熟悉。

陈叔退休前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工程师,因为资历老,经验丰富,在公司里面无论是收入还是地位都非常高。

退休后陈叔被公司返聘,一直到2020年才算彻底退休。

陈叔这些年有不少积蓄,因为平时工作忙,一直都是放在银行买理财产品。陈叔也买过股票和基金,但因为没时间打理,所以总体下来没赚什么钱。

退休后,陈叔彻底闲了下来。但忙了一辈子的陈叔,总想给自己找些事干,于是便把心思放到了理财上面。

这几年银行理财收益越来越低,陈叔便想着趁自己时间充足,挑选一些收益高的金融产品。

陈叔是号称业内“零售之王”股份制银行的贵宾客户,有专属的理财经理。理财经理经常联系陈叔,给陈叔推介一些新发售的信托和基金产品。

退休后的陈叔,有段时间经常跑银行,就是想了解更多的金融产品,从中挑选出收益高、风险小的产品。

银行作为综合性金融超市,理财产品丰富多样,除了常规的大额存单、定期理财、理财产品、基金产品外,还有信托产品、黄金、外汇相关产品。

陈叔觉得基金产品投向股票,收益不够稳定,所以并不想在股票和基金上面投入太多资金。

陈叔经过一番筛选后,看中了银行代销的信托产品。

信托产品100万元起投,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投向基础设施市场(政信类),一类是投向房地产,还是有一类投向证券市场。

经过一番研究,陈叔觉得地产类信托产品相比政信类和证券类更具优势。

首先,地产类信托产品底层有充足的抵押物作为安全垫,相关抵押物抵押率在60%-70%左右;

第二,借款方将项目公司股权质押给信托公司;

第三,地产集团对项目公司借款提供无条件保证担保;

第四,借款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等由信托公司共同监管;

第五,有些信托产品对项目销售收入还有硬性对赌要求,并把相关条款签署在借款合同里面。

相比政信类产品,底层资产大部分是应收账款转让,即使有抵押物,相对也不够优质。

陈叔虽然对金融产品不够精通,但看到地产信托产品有这么多防火墙,觉得风险层面不会有太大问题。

陈叔在某股份制银行的理财经理姓王,王经理从业年限很长,对各种金融产品优劣势如数家珍,陈叔对王经理很信服。

王经理知道陈叔有投资房地产信托产品的打算,很是热情,接连给陈叔推荐了好几款产品。

后来,经过再三比较,陈叔看中了C信托发行的,投向福建省民企开发商Y公司的一款信托产品。

陈叔选择这款产品理由很丰富,首先,这款产品虽然投向福建的民企开发商,但地产项目却是在青岛市黄岛区的核心地段,距离陈叔家特别近,陈叔对这个地产项目的未来前景非常看好。

其次,这款信托产品风控很严格,包含了集团担保、项目公司股权质押、土地抵押、章证照共管、销售收入对赌等一系列风控手段。

第三,王经理私下里对陈叔暗示,这款产品是C信托发行的,C信托是央企背景。在此之前,C信托虽然有产品逾期,最后处理结果是由C信托刚性兑付。

第四,Y公司虽然是民企,但在地产行业实力排行榜中排名前15位,总体实力还不错,违约风险较小。

因为这款信托产品收益较高,陈叔再三考虑,购入了这款信托产品。

因为信托收益分档300万元以下和300万元以上,两者收益相差0.4%,陈叔为了拿到高收益,一次性购买了300万元。

陈叔买的信托产品期限18个月,2022年5月份到期。

天有不测风云,2021年下半年随着恒大地产暴雷,地产行业民企开发商迎来暴雷潮。

恒大刚暴雷那段时间,陈叔很紧张,担心信托产品兑付出问题。

但银行的王经理劝陈叔,说恒大暴雷只是个例,而且陈叔买的这一款信托产品风控极为严格。即使Y公司暴雷,陈叔买的信托产品也不会出问题,让陈叔放宽心。

因为信托产品到期尚早,经过王经理的安慰,陈叔虽然还是担心,但总体不那么紧张了。

时间到了2021年年底,除了恒大以外,融创、阳光城、正荣等多家民企开发商接连暴雷,陈叔彻底坐不住了。

王经理安慰陈叔,说银行领导层面对这款产品非常重视,已经多次联系C信托,让他们尽快和Y公司联系,确保产品尽快兑付。

陈叔自我安慰,信托产品底层资产毕竟是地产项目,有充足的抵押物,虽然Y公司暴雷了,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但越怕什么越来什么,虽然陈叔买的信托产品2022年5月到期,但因为Y公司资金链断裂,信托产品没有按时付息,已造成实质性违约,C信托在产品违约后,便跟Y公司协商处理。

Y公司拒绝了信托方处置抵押物的要求,他们希望C信托对信托产品进行展期,项目继续由己方处理,通过后期项目销售回款进行信托付息和还款。

鉴于Y公司已经暴雷,品牌效应为负,市场认可度已经降至冰点,所以C信托拒绝了Y公司。

本以为事情会很快就解决,但信托公司还是太乐观了。

因为C信托所投得地产项目是Y公司2018年拍下的,当时地产势头正热,地价很高,相对现阶段的地产行情,绝对是地王项目。

2018年过后,地产行情急转直下,这个地产项目实际价值已经不足之前价值的7折。

信托公司当下面临的困境,和当年放松风控标准有着直接关系。

凡事都有因果关系,信托公司前些年之所以放松风控审核标准,是因为行业前些年非常内卷。房地产行业作为信托公司扎堆投放的领域,狼多肉少,尤其是一二线城市的地产项目,各家信托公司竞争的尤为激烈。

当时对Y公司地产项目做审批贷款的信托公司有三家,C信托为了获得优势,在很多方面对Y公司做了让步。例如对本项目的抵押物在评估值上进行了高估。

按照信托行业要求,信托公司认可的抵押物需在评估值上打折,土地抵押物折扣一般为6折-7折,在建工程折扣一般为五折。

抵押物折扣定的太低,Y公司不同意;折扣定的太高,信托风控过不去。为了拿下本项目,C信托只能从抵押物评估值上做手脚。

项目市场价值不到8个亿,但评估值却高达14亿,在14亿基础上打7折,C信托对本项目实际放款高达9.8亿元。

Y公司坚持项目继续由己方开发,但C信托不同意,两者谈判陷入停滞,双方关系也降到冰点。

C信托和Y公司谈判破裂,C信托想通过司法手段取得本项目股权,然后对本项目做代建或转让处理,以此对信托投资人进行兑付。

走司法途径去解决目前的困境,没有错。但问题在于本项目资不抵债,Y公司作为债务人,极其不配合C信托司法流程,并且恶意捣乱,目的就是为了逼迫C信托同意项目由己方继续开发。

因而司法流程推进十分不顺,原本半年就能走完的司法流程,至今一年时间过去了,流程还没走完。而且Y公司在恶意捣乱的情况下,司法流程即使走到最后一步,很可能双方还得继续回到谈判桌上。否则,没有Y公司的配合,司法流程最终也不会顺利解决当前的问题。

项目从2022年初停止付息以来,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年半时间,C信托和Y公司还在不断的扯皮,项目处理困境重重。

陈叔这一年多以来不知道跑了多少次银行,但每次都是盛情而去败兴而归。

陈叔自己算了一笔账,最理想的情况下,信托产品处置完抵押物本金能回来60%-70%,但本金2-3年没有任何利息收益,加上折损的本金,陈叔在这只信托产品上损失高达150万元+。

陈叔一再要求C信托和银行对本产品先行兑付,但王经理此时换了一番嘴脸,表示银行只是产品代销渠道,按照相关规定不承担相关风险,只会协助投资人和信托公司进行沟通。

C信托因为在地产暴雷潮中踩雷金额太大,也不会对本项目进行刚兑或者垫付。

王经理一番说辞下来,把C信托和银行责任撇了个干干净净,所有的责任都由信托投资人自己去承担。

现如今的陈叔,已经不再相信王经理了,彼时的王经理把信托产品风控描绘的天花乱坠,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陈叔如果当时老老实实的买低收益的理财产品,虽然收益不高,至少不用损失本金,也不用像现在这样担惊受怕。

网上很多人说,信托产品是收割中产阶级的镰刀,此话不假!

来源:百家号/煮酒话金融

往期精彩文章推荐:

主动管理信托规模TOP20排行榜!

证券投资信托规模前20名排行榜!

仅有12家信托营收、净利润双双增长!

跌破2万!各家信托从业人员明细!!!

万亿级规模:仅有4家信托公司!

信托年报:前20名的信托有那些?

电力系:4大信托公司!

家族信托16强:规模数据及业务特点分析!

68家信托公司股东背景一览表!

(上海信托圈留言功能已开通,欢迎评论!)

上海信托网:http://www.shxtw.net

『免责声明』上海信托圈-致力于尊重版权,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由于一些原因未能找到原作者,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涉及版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立即删除!

银行代销信托产品发生兑付风险,是否承担责任?

群英荟萃 普法同行

13000余名律师为您保驾护航

银行代销信托产品发生兑付风险,是否承担责任?

作者/张晓英律师

【案情简介】           

彭某系工行某西湖支行的储蓄客户。2014年6月3日,彭某在工行某西湖支行办理存款手续,该行工作人员推荐其购买理财产品,并向其提供了合同甲方为某公司的《某信托-5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委托认购合同》,彭某作为乙方签订了该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委托甲方认购并代为持有某信托-5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为40万元,存续期12个月,即自2014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3日止,类型为A类优先信托受益权。

工行某西湖支行没有建立涉案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估及相应管理制度,未对彭某的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测试、未向彭某告知产品的收益和主要风险因素。

另查明,《某信托-5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委托认购合同》中,所涉某信托-5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未办理相关信托业务手续。

2016年7月,某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事立案侦查。投资到期后,某公司未能支付投资款本息。2018年7月,某公司相关人员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案发时彭某投资款本息未收回,为此彭某起诉工行某西湖支行赔偿本息损失。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

1.工行某西湖支行赔偿彭某存款本金损失40万元;

2.驳回彭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工行某西湖支行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判决:

驳回工行某西湖支行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解读】        

本案中,工行某西湖支行不但未履行适当性义务,且自身缺乏风险意识,未对其合作伙伴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未对所售的非法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反而在向彭某进行宣传推介时提示不当,客观上造成彭某对涉案信托计划无风险或低风险的错误认识,导致彭某基于对银行的信任,进而签订委托认购合同,具有重大过错,对彭某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民纪要》将金融产品发行人、销售者以及金融服务提供者统称为卖方机构,对其在金融销售服务过程中未履行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金融消费者等义务,可能对金融消费者承担连带或者全额赔偿责任。

商业银行代销信托理财产品,即使未与投资者存在合同关系,但其向投资者推介“信托理财产品”,也可以从适当性义务角度对其销售行为追究责任。

了解客户是适当性义务履行的基础,要求商业银行在向金融消费者推介、销售金融产品之前,应对客户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了解投资者的个人基本信息、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财务状况、风险偏好等信息,对客户进行风险测评。商业银行通过《风险评估问卷调查》、《适当性评估问卷调查》等问卷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并在此基础上对客户进行分类,合理确信其所做的推荐是适合该投资者。

根据《九民纪要》第73条的规定,对适当性义务的确定,应当以《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等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作为主要依据。相关部门在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对高风险等级金融产品的推介、销售,以及为金融消费者参与高风险等级投资活动提供服务作出的监管规定,与法律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抵触的,可以参照适用。

了解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应对其代销的理财产品制定风险评估及相应管理制度,独立对代销理财产品开展尽职调查,在充分了解产品的性质、特征、运作机制和风险等内容后,客观审慎的对产品风险等级进行合理划分。

适当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在了解产品和了解客户的基础之上,将适当的产品推介给适当的投资者。

《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向投资者销售风险等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理财产品,并在销售文件中明确提示产品适合销售的投资者范围,在销售系统中设置销售限制措施。

商业银行不得通过对理财产品进行拆分等方式,向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低于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理财产品。

综上,目前涉商业银行代销理财产品纠纷的大部分案件中,商业银行违反适当性义务常见于其向金融消费者推介、销售的产品风险等级与金融消费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且商业银行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销售行为不存在误导消费者购买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理财产品。

作者简介

张晓英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盈科女工委副主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旗下家财网、时代光华名师学院、英才苑府法律教育网、领带金融学院等特邀讲师,金融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特邀教授,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培训导师团导师。CCTV《影响力对话》栏目特邀嘉宾。央视《我是大律师》栏目、BTV《律师帮帮忙》合作律师。入选《追梦中国精英律师卷》。常年从事公司兼并与收购、债务重组与清算、不良资产、私募基金、投融资、股权架构与股权激励、资产证券化业务、国企混改、企业上市(新三板&IPO)服务、信托业务、金融领域民刑交叉业务、法律培训等专业领域诉讼与非诉业务,有着扎实的相关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主   编:韩英伟  

副主编:杨  倩  侯晓宇

审   稿:汤学丽   张其元

编   辑:张印富  娄  静  赵爱梅  高  庆 

     王  琪  温奕昕  郭灿炎   李  娟

责任编辑:李  韬  师 萌

咨询热线:13522581766  17812164288

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律精神

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优质法律服务。

往期精彩回顾:

“敲诈勒索”三十万,为何判处寻衅滋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伪造收购公司协议,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一个孩子在法庭上的哭诉

热烈祝贺《律师说法案例集(4)》新书发布会成功举办

银行信托产品风险高吗?

信托理财产品在发行的时候本身会经过两层过滤:信托公司的风控部门和银行会。而银行信托产品又多了一层银行的过滤,所以相对来说风险较小,缺点是收益低。购买信托产品到第三方理财机构会比较有优势,收益比银行高,产品也比银行丰富,同样会对产品进行筛选。

信托风险率比银行贷款低的原因探析

一、银监会金融监管要求“不得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

2004年12月6日,中国银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已于近日下发《严禁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承诺保底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是银监会对信托业的又一次规范。2002年7月18日起施行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称,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应遵守“不得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也不得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等规定。

不仅信托合同如此,银行理财产品也是如此。也是2004年底,银监会曾经下达文件,规定商业银行的人民币理财类等投资产品不能够承诺保底收益,更不能承诺固定收益。

二、信托公司是投资和融资平台,不是用钱的人

每一笔信托项目都不是信托公司在用钱,要为本金安全和收益承担责任的应该是用钱的企业。说到底,信托公司是融资方和资金方的中介(只不过是非常专业的中介),中介收取佣金,但我们不能要求中介对资金安全和收益承担法律责任。

信托公司的专业之处在于,信托公司要履行尽职调查,披露投资价值和进行风险管理。把每一项信托计划的投资价值进行分析、披露,同时说明风险控制措施,除了融资方要承担法律责任外,还要求第三方担保或者有充足的抵质押物来化解风险等等。真正担任起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角色。

2001年《信托法》颁发和2007年《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信托业通过严格和规范管理而走上了迅速发展的光明大道。并且自2001年《信托法》成立至今,信托投资者购买融资类信托产品,均能100%收获本息。

三、解读“一法三规”和“刚性兑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委托人投资者基于对受托人信托公司的信任,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投资者自己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收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法律行为。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但的义务,信托公司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因信托公司的原因造成本次信托计划的财产受到损失,将由信托公司固有财产进行赔偿,不足赔偿时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信托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净资本计算的公式:净资本=净资产—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额—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额—中国银监会认定的其他风险扣除额。风险资本计算公式:风险资本=固有业务风险资本+信托业务风险资本+其他业务风险资本。银监会对不合规的信托公司的要求:限制分配红利,限制信托公司开办新业务,责令暂停部分或全部业务,责令调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依法对信托公司实行接管和督促机构重组,直至予以撤销。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计划财产独立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信托公司不得将信托计划财产归于其固有财产,信托公司因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它情行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信托计划财产。信托公司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信托计划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信托投资100万额度起投且只有50个自然人名额,300万元以上额度为不限制自然人名额。信托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年。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不得进行公开营销宣传。不得非法集资购买信托。委托人投资者账户与受益人账户一致。

信托公司对信托计划的财产有6大风控增信措施:

1、抵押担保(土地、房产)并且抵押率一般不超过50%;

2、质押担保(股权-常见的为上市公司股权和未上市金融股权、债权类-常见为**的债权或应收帐款)如遇上市公司流通股则质押率控制在40%以下并设置平仓线和预警线;

3、连带责任担保(审核连带责任担保人资产一定具备担保资格);

4、优先次级结构化(若赢利-优先投资者的资金做为优先投资方享受优先盈利、若亏损-次级融资方或者其它机构资金做为次级投资方享受优先亏损,以保证优先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垫付);

5、股权控制(信托公司作为第三方直接控股融资方(借钱人)或项目公司的所有股权,如出现融资方(借钱人)还不上本金及利息的时候可以立即在不需要任何公证的情况下直接处置融资方或项目公司的资产来进行变现并还本付息;

6、每发行一款信托计划,信托公司都必须做到尽职调查,然后交由银保监会一一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托计划才允许发行;且信托法规定:因信托公司的原因造成投资者(委托人)财产受到损失的,将由信托公司的固有资产进行赔偿;信托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目前实际注册资本均10亿元以上,资产50亿元以上);

备注:由于这6项风控增信措施使得信托成为一种“收益稳健、风险可控”的新型理财方式,受到大量的高净值(流动资金在100-300万元)客户的青睐,目前信托管理资产近26万亿元人民币,均100%兑付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且信托已超越保险成为中国金融业第二大产业支柱;

四、信托业保障基金为信托安全保障护航

什么是信托业保障基金?

所谓信托业保障基金,是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性行业互助资金。

这个基金的诞生是在2014年底。当时,保险业背后已经有保险保障基金,证券业背后有投资者保护基金,连银行业背后也有个存款的保险制度,唯独信托业没有坚实的后盾。

考虑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属性,信托业也亟需建立一个自我保护的长效机制。于是乎,在银监会和财政部的牵头下,《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和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相继应运而生。

保障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高达115亿元,没有用国家财政一分钱,就是要通过行业自身的力量来构建市场对信托业的信心。自成立以来,保障基金公司维持稳健运营,截至2018年9月末,保障基金已顺利完成16期保障基金的认购、收益分配和清算工作,认购余额1456.45亿元,保障基金资产总额1514.25亿元。这也提高了整个行业的抗风险能力,为信托的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总之,信托保障基金的出现,不仅进一步地完善了我国信托制度,也更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不过需要明确的是,救急不等于刚性兑付,是不得已的选择,投资者在选择信托产品时仍要保持理性,认准优质的公司和优质的项目。

(来源:信托专家)

为了防范风险,银行和信托公司对借款人来自一般都要进行授信尽职调查,对贷款用途底陆甲曾缺达鲁也要开展相关的监测工作。()360问答

错误答案解析:银行和信托公司对借款人一般不会进行授信尽职调查,对贷款用途也不会开展相关的监测工作,特别是贷款大部分在异地使用,就更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

银行信托有风险吗

信托产品本身是存在一定风险的,相对于其它的理财产品来说,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比较广。它的资金有些投资于实体经济,有些则投资于资本市场。因此,风险也是来自各方面的。所以,投资者在购买信托产品时,需要注意这些方面。信托...

在银行购买的信托产品有风险吗?

银行信托产品风险非常小,本来作为大额的理财产品之一,信托最大的优势就是安全。而由于银行的经营状况和投资习惯,会对信托产品进行多一层过滤。所以银行信托产品风险很小。一般来说比较难买,刚刚也说了因为其安全,所以购买的人也多,一般当天发行当天就能募集完成。信托产品不一定要在银行购买,一些第三方理财机构也不错,比如投360,产品还比银行丰富,收益也比银行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