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台币人民币汇率(市场观察|全球货币寻锚,人民币是否进入升值通道?)
时间:2023-11-30 21:06:27 | 分类: 基金百科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市场观察|全球货币寻锚,人民币是否进入升值通道?
作者:中银国际研究公司董事长曹远征
近期人民币相对美元的显著升值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热点问题。相关的分析预测报告纷至沓来。由于其背后的分析框架各有不同,也导致各预测结果差距甚大。因此,有必要从分析框架入手,辨析人民币的升值问题,尤其是否进入升值通道?
往期回顾
高度重视新形势下人民币国际化新契机
2013年8月13号新台币对人民币汇率
最新台币对人民币汇率为:p>台币兑换人民币 更新时间(美东时间) 当前汇率 买入价 卖出价 100兑换20.39 8-13-20137:46pm .2039 .2035 .2042 台币兑换人民币最近一年走势图
10台币可以兑换人民币多少?
货币兑换1新台币=0.2148人民币元1人民币元=4.6548新台币10新台币=2.148人民币元2016年10月25日17:49:48 当下的汇率希望可以帮到你~
2011年一人民币能兑换多少新台币?
货币兑换1人民币元=4.4463台币1台币=0.2249人民币元更新时间:2011年5月30日
新旧台币和人民币的汇率各是多少
1新台币=0.2162人民币元1人民币元=4.6264新台币数据仅供参考,交易时以银行柜台成交价为准更新时间:2017-01-0511:09旧台币已不使用,没汇率了
一万台币等于多少人民币(十年前一万台币等于多少人民币)
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2日,1新台币=0.2330人民币,那么一万台币大约可以兑换人民币2330元。因为人民币的价值还是很高的,对于一般的地区来说,我们也有一个很高的兑换差距。
10000新台币=2318339人民币元。由于外汇汇率是实时变动的,此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汇率以您交易时实际交割的成交价为准,以上货币换算更新时间:2021-07-2608:39。
今日实吋汇率:1台币=0.2203人民币元,10000台币=2203人民币,交易时以银行柜台成交价为准。
固定单位的外币数大小须视各该外币的价值大小而定,除人民币对比利时法郎和意大利里拉汇率采用一万(10000)单位、对日元汇率采用十万(100000)单位作为折算标准外,对其他各种外币汇率均以一百(100)单位作为折算标准。
1、10000新台币=2318339人民币元。由于外汇汇率是实时变动的,此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汇率以您交易时实际交割的成交价为准,以上货币换算更新时间:2021-07-2608:39。
2、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2日,1新台币=0.2330人民币,那么一万台币大约可以兑换人民币2330元。因为人民币的价值还是很高的,对于一般的地区来说,我们也有一个很高的兑换差距。
3、固定单位的外币数大小须视各该外币的价值大小而定,除人民币对比利时法郎和意大利里拉汇率采用一万(10000)单位、对日元汇率采用十万(100000)单位作为折算标准外,对其他各种外币汇率均以一百(100)单位作为折算标准。
4、到今天为止是1新台币=0.2180人民币。所以一万块新台币=2180人民币。有问题可以追问,望采纳。
5、新台币181元买人民币1元,用人民币1元兑换新台币022元,但实际汇价仍须参考当天的新台币、美元、人民币交叉汇率,手续费也包括在里面。
1、按今日汇率,1万新台币大约可以兑换2321元人民币。
2、10000新台币=2318339人民币元。由于外汇汇率是实时变动的,此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汇率以您交易时实际交割的成交价为准,以上货币换算更新时间:2021-07-2608:39。
3、今日实吋汇率:1台币=0.2203人民币元,10000台币=2203人民币,交易时以银行柜台成交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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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B跟台币怎么换算?台币的英文简写是怎么写的?
台币对人民币汇率:100台币(TWD)=20.82人民币(CNY)台币100 汇率0.2082 人民币20.82 买入价0.208 卖出价0.2084 最近更新2013年3月30日 12时40分 台币的英文简写是TWD,现在都用新台币。在1949年6月15日台湾正式发行新台币,明订40,000元旧台币兑换1元新台币,新台币不可私兑旧台币。新台币成为今日台湾的法定货币。另外为因应金门、马祖、大陈岛等战地的特殊需要,也曾经发行限定流通这些地区的新台币金门、马祖、大陈流通券,目前则已经取消。
新台币对人民币历史汇率(新台币对人民币汇率换算今日价格) - 正加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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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币汇率换算人民币:1新台币=0.2292人民币
一,第一阶段:1949-1978年,人民币汇率主要实行单一汇率制。1949-1978年是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外汇管理体制,全国外汇归国家所有、由国家计划经济委员会统一分配使用。这一时期,国内经济发展以自力更生为主,采用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基本不借外债,也不允许外国资本在境内开展大规模直接投资,对外贸易由国营外贸公司按计划统一经营,外汇收支得以保持平衡;但是,国内产品出口竞争力不强,人民币汇率长期高估,国家外汇收入主要来自出口独特的资源、工艺品以及侨汇,外汇收入匮乏导致外汇资源长期短缺。具体到汇率方面,人民币汇率主要实行单一汇率制度,由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对外公布汇率数据,汇率作为记账核算工具、没有调节经济运行的功能。
二,第二阶段:1979-1993年,人民币汇率实行双轨制。1979-1993年,是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这个时期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价格领域的双轨制,其中也包括汇率价格。1979年,国家开始对外汇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主要措施包括:1.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将一定比例的外汇额度留给创汇的地方和企业,这又导致外汇资源分配不均。到了1980年,国家在北京、上海等地区开办了外汇调剂业务,允许企业按照国家定价、有偿转让外汇留成额度,逐步形成了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2.引入外商开展直接投资,为弥补国内建设资金不足,我国积极改善国内投资环境,支持企业合理利用外资,对中外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给予诸多政策优惠。此外,由于用汇需求增长较快,20世纪80年代我国又建立了外汇储备管理制度,调拨外汇积存形成的外汇储备。3.推动人民币汇率双轨制改革,1978年后,贸易经营权被下放到部委和地方外贸公司,但是高估的汇率影响了企业出口创汇积极性,对此,国家进行人民币汇率双轨制改革,而汇率双轨制又可分为两个层面:1981年到1984年的贸易内部结算价与官方牌价并存的双轨制和1985年到1993年的外汇调剂市场汇率与官方汇率并存的双轨制。
三,1994年后,人民币汇率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目前,我国的汇率改革尚未完成,离现代意义上真正的浮动汇率制还有差距,央行干预外汇市场制度、人民币离岸市场、人民币自由兑换及跨境流通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人民币国际化依然任重道远,汇率改革也不能孤军深入、而是要和其他外汇改革统筹安排。对于个人而言,系统性了解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来龙去脉,有助于跟踪外汇市场走势,分析汇率变化对自己工作、生活的影响,从而更好地办理外汇相关事宜。
1990年台币对人民币汇率与现在相差不大,大概是在0.229%左右,也就是说100台币可兑换22.94人民币100TWD=22.94CNY。
在进行换算时输入需要换算的新台币(TWD)或人民币(RMB)的金额,选择原始货币与目标货币,点击换算即可按今日最新实时汇率换算出可兑换的台币等于多少人民币钱数。如果您要计算多国货币等于多少台币的汇率,请使用多种外币汇率计算器。
此台币汇率换算器以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四大国有银行现在兑换平均汇率计算,一台币等于多少人民币结果是:1台币(TWD)=0.2297人民币(CNY),一人民币等于多少台币计算结果是:1人民币(CNY)=4.3532台币(TWD),此银行台币汇率换算公式:(银行平均卖出价银行平均买入价中国人民银行中间价)/3。
拓展资料:
一、本币汇率下降是升值还是贬值
(一)汇率有间接标价和直接标价两种方式,一般常用的是直接标价法,即一定单位外币可兑换的人民币数量。
(二)例如人民币汇率为6.9838,意味着1美元可兑换6.9838人民币。若外汇汇率到7.0000,那么意味着1美元可兑换7.0000人民币,本币汇率下跌,人民币贬值,外币升值。
(一)国际收支状况国际收支状况是影响汇率的最直接的因素之一,一般在贸易顺差的情况下,因国外市场对本国商品或服务的需求增加,资金流入,所以本币汇价就会上升。反之,在贸易逆差的情况下,国际市场对该国货币的需求下降,本币汇价就会下降。
(二)通货膨胀当人民币发生通货膨胀时,意味着本币的价值降低,相同面额人民币的购买力下降,外汇汇率也随之下跌。
(三)利率利率作为一国借贷状况的基本反映,对汇率波动起决定性作用。国家利率的高低会影响市场资金的流入或流出,一般本国利率高于其他国家时,资金流入,本币汇率上升。反之,在低利率的国家则容易发生资本外流的情况,导致该国货币贬值
20年前即2001年新台币对人民币的汇率是:1新台币=0.1956人民币元。
从而得出算式:
答:值一亿九千五百六拾万元人民币。
上述文章就是科灵网介绍的新台币对人民币历史汇率和新台币对人民币汇率换算今日价格的详细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财经资讯知识,记得收藏关注我们。
标签:新台币对人民币历史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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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0日人民币对台币汇率是多少? - 南方财富网
南方财富网为您提供人民币对台币汇率最新价格详情。
今日人民币兑换台币的汇率是:4.3205
今日台币兑换人民币的汇率是:0.23145
如:1人民币、2人民币、5人民币、10人民币、20人民币、50人民币、100人民币,分别折合台币4.3205、8.641、21.6025、43.205、86.41、216.025、432.05台币。举例:假如一瓶矿泉水需要1人民币,则需台币:4.3205台币。
2023年6月9日人民币卢布中间价11.5711,瑞士法郎人民币中间价7.9131,人民币土耳其里拉中间价3.3027,英镑人民币中间价8.9326,纽元人民币中间价4.3345,人民币林吉特中间价0.6494,澳元人民币中间价4.7749,100日元人民币中间价5.1216,欧元人民币中间价7.6692,人民币墨西哥比索中间价2.4446,人民币沙特里亚尔中间价0.5274,新加坡元人民币中间价5.2976,人民币阿联酋迪拉姆中间价0.5164,人民币挪威克朗中间价1.533,人民币南非兰特中间价2.6508,人民币波兰兹罗提中间价0.5832,人民币瑞典克朗中间价1.5188,人民币丹麦克朗中间价0.9716,人民币韩元中间价182.42,人民币泰铢中间价4.8689,人民币匈牙利福林中间价48.1835,美元人民币中间价7.1115,港币人民币中间价0.9076,加元人民币中间价5.3232。
汇率在每一分钟或都不尽相同,请以实际兑换或交易时的汇率为准,您或许看到有些数据延迟或提前发布,这是由于数据公布机构有时未必会准时发布所导致,请以实际为准。
伪造货币罪概述
本文为金牙大状律师网原创作品,转载请联系获取授权,任何未获得授权的转载均为侵权。本号欢迎高质量的刑事类文章。投稿请寄:gq37812500@163.com。
一、伪造货币罪的概念
伪造货币罪,是指没有货币制作、发行权的人,非法制造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货币,妨害货币的公共信用的行为。
二、伪造货币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方面
伪造货币罪的客体是货币的公共信用。
(二)客观方面
1. 伪造货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没有货币制作、发行权的人,制造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货币。伪造货币,是指仿照真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特征非法制造假币,冒充真币的行为。
2. 伪造的货币,包括正在流通的人民币(含硬币、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错版”人民币)、港元、澳门元、新台币、其他国家及地区的货币。行为人以使用为目的,伪造停止流通的货币,或者使用伪造的停止流通的货币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3. 行为人所伪造以及可能伪造出来的货币应在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只要实施了伪造行为,客观上可能制造出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真货币的货币,即使没有完成全部印制工序,也构成伪造货币罪(未遂)。行为人制造的物品完全不可能被人们误认为是货币的,不成立伪造货币罪。
(三)主体方面
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是一般自然人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方面
伪造货币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伪造货币的行为会发生侵犯货币的公共信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我国刑法没有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特定目的。一般来讲,伪造货币的目的是为了将其投入使用以牟取非法利益,但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出于这种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因为即便行为人虽不具有使用的目的,但明知伪造的货币将会落入他人之手并置于流通,这种情形也会侵犯货币的公共信用。
三、伪造货币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二)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三)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假境外货币犯罪的数额,按照案发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境外货币,按照案发当日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假普通纪念币犯罪的数额,以面额计算;假贵金属纪念币犯罪的数额,以贵金属纪念币的初始发售价格计算。
四、伪造货币罪的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注: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一条修订删除了死刑的规定,并将“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修改为无限额罚金。)
五、伪造货币罪的相关司法认定
(一)无对应真币的伪造行为能否成立伪造货币罪
有学者认为,无对应真币的伪造行为,如根据货币的一般形状、基本特征等自行设计制作出面额为200元的人民币,只要在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产生误解,也成立本罪,原因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未否认无对应真币的伪造行为成立伪造货币罪,而且,事实上行为人完全可能仿照真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特点,设计制作一种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货币,尤其是一般人不太熟悉的外币。但在《刑事审判参考》1999年第3集 [第23号] 杨某等伪造货币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指出“即使伪造了货币所属国未发行过的面值100万元和1万元的美元,也不应视为犯罪,因为没有这样的真币,也就不存在这样的假币。”实际上, 这种制造本不存在的“货币” 冒充真币的行为, 真正体现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性质, 这正是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因此, 笔者认为对这种行为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不能构成伪造货币罪。
(二)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的界限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方式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一条规定了,仿照真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特征非法制造假币,冒充真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的“伪造货币”。对真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移位、重印等方法加工处理,改变真币形态、价值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的“变造货币”。
(三)假币犯罪罪名的确定
假币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实施数个相关行为的,在确定罪名时应把握以下原则:1. 对同一宗假币实施了法律规定为选择性罪名的行为,应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数个行为,按相关罪名刑法规定的排列顺序并列确定罪名,数额不累计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2. 对不同宗假币实施法律规定为选择性罪名的行为,并列确定罪名,数额按全部假币面额累计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3. 对同一宗假币实施了刑法没有规定为选择性罪名的数个犯罪行为,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如伪造货币或者购买假币后使用的,以伪造货币罪或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4. 对不同宗假币实施了刑法没有规定为选择性罪名的数个犯罪行为,分别定罪,数罪并罚。
(四)共同犯罪与非共同犯罪的界限
如果购买者与伪造者事先有通谋,那就应该按伪造货币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如果双方事先没有通谋,就分别定罪处罚,即对伪造者按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对购买者按购买货币定罪处罚。
(五)本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
区分本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行为人伪造货币的行为是否伪造出了足以乱真的假货币。行为人已经伪造出了足以乱真的假货币,构成犯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伪造货币的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伪造出货币或者伪造出的假币不足以乱真,就属于犯罪未遂。
六、伪造货币罪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仅列举重点部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十九条 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二)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
(三)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规定中的“货币”是指流通的以下货币:
(一)人民币(含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港元、澳门元、新台币;
(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法定货币。
贵金属纪念币的面额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金币总公司的初始发售价格为准。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三千张(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
行为人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与他人事前通谋,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民币(注:本条已被2010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废止)。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为依法惩治伪造货币、变造货币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和近一个时期的司法实践,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仿照真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特征非法制造假币,冒充真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的“伪造货币”。
对真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移位、重印等方法加工处理,改变真币形态、价值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的“变造货币”。
第二条 同时采用伪造和变造手段,制造真伪拼凑货币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以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 以正在流通的境外货币为对象的假币犯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至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假境外货币犯罪的数额,按照案发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境外货币,按照案发当日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第四条 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为对象的假币犯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至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假普通纪念币犯罪的数额,以面额计算;假贵金属纪念币犯罪的数额,以贵金属纪念币的初始发售价格计算。
第五条 以使用为目的,伪造停止流通的货币,或者使用伪造的停止流通的货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六条 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五)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2.关于假币犯罪
假币犯罪的认定。假币犯罪是一种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出售、购买、运输、使用假币行为,且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伪造货币的,只要实施了伪造行为,不论是否完成全部印制工序,即构成伪造货币罪;对于尚未制造出成品,无法计算伪造、销售假币面额的,或者制造、销售用于伪造货币的版样的,不认定犯罪数额,依据犯罪情节决定刑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较大,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行为人是为了进行其他假币犯罪的,以持有假币罪定罪处罚;如果有证据证明其持有的假币已构成其他假币犯罪的,应当以其他假币犯罪定罪处罚。
假币犯罪罪名的确定。假币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实施数个相关行为的,在确定罪名时应把握以下原则:
(1)对同一宗假币实施了法律规定为选择性罪名的行为,应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数个行为,按相关罪名刑法规定的排列顺序并列确定罪名,数额不累计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
(2)对不同宗假币实施法律规定为选择性罪名的行为,并列确定罪名,数额按全部假币面额累计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
(3)对同一宗假币实施了刑法没有规定为选择性罪名的数个犯罪行为,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如伪造货币或者购买假币后使用的,以伪造货币罪或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4)对不同宗假币实施了刑法没有规定为选择性罪名的数个犯罪行为,分别定罪,数罪并罚。
出售假币被查获部分的处理。在出售假币时被抓获的,除现场查获的假币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犯罪数额外,现场之外在行为人住所或者其他藏匿地查获的假币,亦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犯罪数额。但有证据证实后者是行为人有实施其他假币犯罪的除外。
制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台币行为的处理。对于伪造台币的,应当以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出售伪造的台币的,应当以出售假币罪定罪处罚。
(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假币犯罪活动的通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假币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遵循以犯罪地管辖为主,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假币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地,既包括犯罪预谋地、行为发生地,也包括运输假币的途经地。假币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居住地,不仅包括犯罪嫌疑人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也包括其临时居住地。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假币犯罪案件,由最初立案地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如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提出相关建议。经审查需要指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依法指定管辖。
……
三、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各地公安司法机关办理假币犯罪案件要始终坚持依法严惩的原则,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拘代刑、重罪轻判、降格处理,充分发挥刑罚的震慑力。公安机关对于涉嫌假币犯罪的,必须依法立案,认真查证;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要尽快提请批准逮捕并抓紧侦办,及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假币犯罪案件,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要依法尽快予以批捕、起诉。共同犯罪案件中虽然有同案犯在逃,但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要依法批捕、起诉;对于确实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要制作具体、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人民法院对于假币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对于假币犯罪累犯、惯犯、涉案假币数额巨大或者全部流入社会的犯罪分子,要坚决重判;对于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应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保障依法及时正确审判假币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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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刑事审判参考》
1999年第3集 [第23号]:杨某等伪造货币案——伪造美元的行为应如何适用法律?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系由著名刑事律师王思鲁领衔的、按国际通行规则设立和运作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位于广州市天河路45号天伦大厦23层,即原恒大地产集团总部。
本所践行“专注、专业成就未来”、“精益求精、铸造经典”的理念,以经典案例打造中国团队式精细化法律服务的领航品牌。
本所以全球金牙大状联盟为依托设有刑事法律服务基地、民商诉讼仲裁法律服务中心、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中心等多个业务部门,分别由各领域资深律师负责。
刑事辩护是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领先核心业务。本所设立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基地,由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律师王思鲁领衔,由数十位资深刑事律师和专家组成,部分律师和顾问曾在公检法机关任职,具有丰富的司法经验和广泛的社会资源。本基地根据案情需要,决定单兵作战或团队出击。
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基地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专注、专业,以个案推动法治,延续办理全国性大案、要案的优良传统,在办理的多起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甚至是国际性影响力的刑事案件中,成功地取得了取保候审、缓刑、免于刑事处罚、无罪、二审改判等较好的辩护效果。
本基地下设七个中心——毒品犯罪辩护中心、金融犯罪辩护中心、走私犯罪辩护中心、职务犯罪辩护中心、诈骗犯罪辩护中心、知识产权犯罪辩护中心、民营企业犯罪辩护中心;一个研究院——刑辩研究院;一个训练营——刑辩律师训练营。
1998年“年度中国十大经典案件”之马某明被控贩卖毒品罪一案(10500克海洛因;无罪);
2000年省长批办的龚某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无罪);
2000年被誉为“粤西反黑第一案”的广东李某等被控绑架罪被改变定性及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案;
2000年广东梁某等被控诈骗罪检察院撤诉、不起诉无罪释放案;
2001年被评为“广东省年度十大案件”之三水市委副秘书长陈某被控受贿罪、贪污罪二审以受贿罪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改变一审对贪污罪的定性及死缓判罚案;
2004年被誉为“佛山市历史上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案”的钟某等被控虚开市值高达人民币2亿多元的增值税专用**得以免死案;
2004年广东某市电信公司副总雷某等被控贪污罪、受贿罪检察院撤诉、不起诉无罪释放案;
2006年深圳市政协常委王某被控挪用资金罪、合同诈骗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被轻判有期徒刑六年案;
2006年广东汪某等被控共同贪污人民币近三百万元检察院撤诉、不起诉无罪释放案;
2010年广东李某等被控抢劫罪二审改变一审死刑立即执行判罚、改判死缓案;
2011年“年度中国十大经典案件”之柳某国等被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即“宁波地沟油案”;认定有立功表现,从轻处罚);
2012年海南民警雷某被控非法拘禁罪一案(无罪并获国家赔偿,2012年度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
2013年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陈某被控诬告陷害某市委书记不起诉释放案等。
2013年安徽民警方某等被控故意伤害(致死)罪一案(即“陷警门案”;介入二审;一审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二审经报最高院核准,降到法定刑之下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2014年“年度中国十大经典案例”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引发的东莞太子酒店数十人被控组织卖淫罪一案;
2014年“年度中国十大经典案例”海关总署布署“绿风行动”之东莞、深圳等地多家公司百多人被控的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
2014年惠东特大涉黑团伙犯罪一案;
2014年广东省残联厅级干部谢某被控贪污罪一案;
2014年广东某市国税**长李某被控受贿罪一案;
2015年哥伦比亚女模胡里亚娜等被控走私毒品罪一案。
我们立足过去的辉煌业绩,重新起航,以全球性的金牙大状联盟为依托,将刑事法律服务基地建成华南地区规模最大、实力最雄厚,处国内领先水平的刑事律师团队。
现我们特面向全国特邀8名毒品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辩护律师加盟。
任职要求:
1.认同本所的经营模式和发展理念;
2.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知名院校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律师执业证,且有一年以上执业经验;致力于向刑事辩护方向发展;
4.执业期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5.有中、大型律师事务所从业经验者优先;
6.有稳定案源者优先。
注:投递简历前请先上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官网、金牙大状律师网、金牙大状刑事律师网了解本所经营模式和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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