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拉夏退市规则(资本市场每周资讯|A股梦碎,*ST拉夏和*ST中新宣布退市;证监会进一步完善问责制度机制;上市公司投资

时间:2024-01-01 15:00:04 | 分类: 基金问答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资本市场每周资讯|A股梦碎,*ST拉夏和*ST中新宣布退市;证监会进一步完善问责制度机制;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发布

证监会进一步完善问责制度机制

 

4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问责情形,征求意见稿明确对以下四种情形应当予以问责:一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未能同d中央保持一致,贯彻落实d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d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落实中国证监会d委工作部署及重点任务安排不力;二是该发现的重大风险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重大风险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三是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致使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事件;四是其他按照规定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存在上述情形,且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应当予以问责。

4月15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

《指引》共32条,由总则、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组织与实施、附则等内容组成,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定义、适用范围和原则。一是从内容、方式和目的等维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界定。二是明确《指引》适用于依照《公司法》设立且股票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上市的境外公司参照执行。三是确立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等四条基本原则。

(二)进一步增加和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方式,同时对近年来实践中的良好做法予以固化。

(三)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同时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约束。

《指引》起草过程中,证监会积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社会各界对《指引》内容总体支持,证监会逐条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建议,并对合理建议予以吸收采纳。

证监会等三部门:免除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和年费、网络投票服务费等费用减轻企业负担

4月11日,证监会、国资委、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设置任何附加条件和隐形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民营企业依法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上市公司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房住不炒”,依法依规支持上市房企积极向新发展模式转型,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密切关注市场形势和行业变化,严格防范、妥善化解各类风险,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落实好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企业、疫情防控领域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并购重组等支持性政策安排。免除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和年费、网络投票服务费等费用,减轻企业负担。完善有利于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制度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保、养老金、信托、保险和理财机构将更多资金配置于权益类资产,增加资本市场投资,特别是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

4月14日晚间,*ST拉夏和*ST中新均公告称,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将于4月22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

公告显示,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为5月17日。退市整理期间,上述公司股票将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五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此前,3月30日晚间,*ST中新、*ST拉夏披露了2021年年报。根据最新年报数据,两家公司股票触及财务退市指标,均自3月31日开市起停牌。截至2021年末,*ST中新和*ST拉夏的股东总户数分别为16549户和12056户。

九天收获五涨停后,*ST天首宣布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4月17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关注函。虽然仍面临退市风险,4月15日*ST天首股价再度涨停,今年3月股价启动上涨至今,累计涨幅达57%。

4月15日晚,*ST天首公告称,1月29日公司启动了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转让100%控股的下属合伙企业天首投资持有的天池钼业52.1291%股权。现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ST天首同日公告,吉林天成矿业有限公司已与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中的两个案件中对公司及100%控股合伙企业天首投资所有的债权等转让给大黑山钼业。

4月15日,公司、天首投资与天成矿业签订了《诉讼案件和解协议》。根据协议,天首投资需于2023年4月30日前给付天成矿业剩余股权转让款,但天成矿业在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前不解除对天首投资持有的天池钼业股权的司法查封、冻结措施。若公司、天首投资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天成矿业承诺在2023年4月30日前不申请法院拍卖天首投资持有天池钼业的股权。

公告称,协议签订后需报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是否依据和解协议内容做出裁定尚存在不确定性。天池钼业曾是*ST天首转型并彻底摆脱“披星戴帽”的希望所在。早在2017年,*ST天首就收购了天成矿业持有的天池钼业75%的股权。但2020年10月15日及2021年1月15日,天成矿业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ST天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收购其持有的天池钼业股权的剩余转让款2.84亿元及相应利息,并冻结了天首投资现持有的天池钼业全部52.1291%股权。

对于上述债务和解及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ST天首表示,有效解决了公司因资金困难无法支付购买股权剩余款引起的诉讼纠纷,化解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池钼业股权存在被执行变卖的风险,和解协议的签订,将有助于公司逐步、有效化解债务危机。

千亿级重组能否再现?中国建材麾下公司连发公告

在千亿级重组尘埃落定后,中国建材又有大动作。4月14日盘后,宁夏建材公告称,控股股东中国建材正在筹划涉及公司发行股份相关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宁夏建材表示,因本次重大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4月15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当日,宁夏建材收报14.23元/股,最新市值68.05亿元。

福成股份业绩补偿仲裁案“尘埃落定” 裁决子公司现金补偿2799万

4月15日,福成股份发布并购子公司业绩补偿仲裁结果公告。公司称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的《裁决书》,裁决天德福地原股东曾攀峰、曾馨槿支付未完成2020年度净利润目标的现金补偿款2799.47万元,并承担仲裁案件的仲裁费和律师费。

此外,福成股份公告显示,2020年度公司已根据协议将3519.32万元业绩补偿记入营业外收入,本次仲裁结果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税前利润719.85万元。此外,2019年度福成股份对天德福地陵园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商誉147.65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损失。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成股份对天德福地陵园长期股权投资已计提减值准备7974.32万元。

券商“编外首席”成为历史!任泽平确认离职,与刘煜辉各褪首席经济学家头衔   

“编外”首席经济学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中证协2月份下发文件,明确券商、基金的首席经济学家应当为公司正式员工。这为争议中的“编外”首席经济学家身份一锤定音,“编外”首席不被协会认可。新规出台后,证券行业积极遵照执行。

记者获悉,任泽平3月份就不再担任东吴证券特邀首席经济学家,未来东吴证券和任泽平将在投资者教育、区域经济研究等方面继续加强合作;刘煜辉也不再冠以天风证券特邀首席经济学家的头衔。

官宣!2022年A股首家强制退市公司是它!另有一批ST公司也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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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财务造假、试图规避退市、违规性质恶劣……*ST新亿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将正式作别A股市场。

3月22日,上交所对*ST新亿作出终止上市决定。*ST新亿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财务造假,扣除虚增营业收入后,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实际营业收入均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公司规避退市,性质恶劣,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公司最终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也成为2022年A股首家强制退市公司。

上交所表示,对*ST新亿存在虚假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者因此遭受损失的,可以积极通过司法途径向公司及其年审机构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寻求赔偿,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后续,公司股票将于3月3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停,交易15个交易日后摘牌。

A股上市近23年,*ST新亿是如何一步步走到穷途末路的?上证报记者层层剖析发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长年空壳化、频频“披星戴帽”、多年财务造假、手段粗暴恶劣、恶意规避退市,在当前监管“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下,*ST新亿退市的结*似乎早已注定。

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形式粗暴手段恶劣

2022年3月2日,*ST新亿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包括虚增2018年营业收入1338.54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00%;虚增2019年营业收入572.36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5.13%。追溯调整后,*ST新亿2018年、2019年营业收入为0元、465.86万元。也就是说,公司所谓的业务收入,几乎都来源于造假。

记者查阅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现,公司造假金额看似较低,但是其手段极为简单粗暴。

比如,签署贸易合同所用资金在实控人与好友间循环一圈确认收入。再如,在未提供物业服务、也没有物业管理成本的情况下,确认物业收入。具体来看,2018年,*ST新亿与阿信商贸签订铁精矿销售合同,同日和思北投资签订铁精矿采购合同,公司据此确认了1338.54万元营业收入。而阿信商贸实控人与思北投资的股东均是*ST新亿实控人黄伟的好友贺某。经查实,公司在贸易业务过程中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相关资金在公司、供应商、客户之间循环形成闭环,相关销售合同不具有商业实质,不符合会计准则收入确认的条件。2019年,公司再次和贺某的阿信商贸与思北投资签订销售合同,虚增营业收入212.66万元。

不仅如此,*ST新亿在2019年还新增了造假途径,通过孙公司鼎盛源在实际未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未确认物业服务成本、也未实际获取现金流入的情况下,确认物业管理收入229.7万元。甚至在2020年审计期间,公司还与相关方倒签租金抵账协议,在相关方实际未租赁房产、也未管理转租或收到转租租金,相关债务未抵消的情况下,虚增营业收入130万元。

记者进一步查阅发现,公司对应造假财务年度的员工数量仅为十几人,有限的资源决定其造假方式的单一和粗暴,也恰恰反映了公司“创造条件也要造假”以规避退市的主观恶性之大,情节之恶劣。

扎紧制度口子 “旧案”难逃法网

那么,*ST新亿此次因重大违法退市被摘牌,适用重大违法退市的何种情形?

记者查阅了相关规则并采访市场专家了解到,2020年12月最新修改并执行的退市制度具体包括5种证券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即首发上市欺诈发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年报造假规避退市、“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重大财务造假退市量化指标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这5种情形集中围绕违法行为是否影响公司股票的上市地位进行规范。

*ST新亿则属于触发“年报造假规避退市”的情形。根据证监会查明的违法事实,*ST新亿2018年、2019年营业收入实际均低于1000万元。同时,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345.87万元。公司实际已连续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且2020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资本市场专家告诉记者,对于新规生效前发生的财务造假,监管已提前扎紧了制度的口子。根据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新的退市生效实施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依据后续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导致公司2015年度至2020年度内的任意连续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原《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交所对其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这意味着,类似于*ST新亿此类在新规生效前发生但在生效后被发现的财务造假所适用的条件亦被圈定适用“旧标准”,避免出现规则的“真空”。专家进一步指出,退市新规的过渡期安排,就是要锁定通过财务造假规避了当时终止上市指标,本应当退市但没有退市的公司,一方面体现了回归事实本原,另一方面也体现对财务造假的严厉打击。因此,*ST新亿因为连续三年营收低于1000万元,不再符合当时的上市条件。毫无疑问,其已经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市场专家直言,财务造假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对投资者信心和信息披露秩序造成严重损害。无论是通过财务造假蒙混过关“进入”资本市场的公司,还是上市后“掉队”却依然“赖在”资本市场的公司,都是市场整体生态环境的破坏者。类似于*ST新亿这样的公司,隐瞒了已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而应当终止上市的事实,不论公司财务造假的金额大小、比例高低,都不应当继续维持上市地位。

上市近23年长年空壳化

随着终止上市公告的发布,*ST新亿也将结束停牌状态,进入退市整理期,等待被摘牌。对于这家长年空壳化、治理混乱的公司而言,这一结*并不令人意外。

据了解,*ST新亿前身为重庆四维瓷业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而在近23年上市历程中,公司多年都是“披星戴帽”的状态。尤其是2014年,当时还名为“*ST国创”的公司深陷“优道非法集资案”,爆出巨额债务,随后便“加速跌落”。

至2015年2月,由于当时公司巨额债务积重难返,*ST新亿被申请破产重整,寄希望于能够复制当时成功率颇高的“ST重整模式”实现翻身。彼时,黄伟(公司现任实控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于2015年1月入主*ST新亿。但因为重整涉及到的核心问题,即债务确认引发了争议和纠纷,发生了无先例的法院对重整案件进行再审,也正因为重整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长期停牌。在此过程中,黄伟通又通过认购重整转增股份等方式进一步增加持股比例。2020年6月,法院裁定驳回了申请人对重整案件的申诉,重整不确定性风险消除。同年,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触及规范类退市指标,股票依规自2020年6月30日起复牌。

近年来,*ST新亿一直是主营业务空壳化的状态,公司治理混乱,违法违规事项频繁发生。业务方面,公司主要靠零星贸易业务及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维持运营,属于典型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内控失效,前期出现大量违法违规行为,如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并多次被交易所纪律处分和证监会行政处罚。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已被市场禁入,公安部门也对公司及其实控人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立案侦查。

随着证监会一纸查处决定,宣告了*ST新亿上市之路的终结。而本次公司财务造假面临重大违法退市,也并非毫无征兆,公司前期已多次拉响“警报”。

2021年1月18日,*ST新亿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据统计,截至2022年3月2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ST新亿共18次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中,公司频频提示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以及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股票将停牌并在15个交易日内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本次公司收到相关决定书,触及重大违法退市,可以说是在意料之中。

“摘牌”不能“免责” 投资者可积极维权

尽管*ST新亿面临被摘牌,但相关责任人绝不会因此“免责”。

有法律专家向记者表示,在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投资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理性主张股东权利。现行制度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利提供了多种途径。

一是股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维护股东权利。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适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裁判领域迈入新时代,这也极大提升了中小投资者维权效率。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ST新亿和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虚假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者因此遭受损失的,可以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民事救济或赔偿。在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目前,多单财务造假的公司对应的相关投资者已获偿。

例如,2021年4月,5万多名投资者通过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对康美*业发起集体诉讼。2021年12月,投服中心公告称,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开始执行,康美*业的52037名投资者将以现金、债转股、信托收益权等方式获偿约24.59亿元。

二是终止上市后,公司股东仍然可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上市公司被终止上市,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公司被终止上市后,尽管其股票不在上交所市场交易,但其资产、负债、经营、盈亏等情况并不因此而改变,仍然可以正常经营。根据《公司法》规定,终止上市后公司股东仍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股东享有的权利不会改变。并且终止上市后,公司股东仍可以按规定进行股份转让。

退市常态化多家公司退市风险高悬

*ST新亿敲响的退市钟声,是否会震慑一批濒临退市的高风险公司?在退市常态化的声势中,答案不言自明。

目前,除*ST新亿外,*ST济堂同样因财务造假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事实,公司也很可能在收到决定书后被终止上市。结合相关案例不难看出,在监管各方合力对财务造假、恶意规避退市等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下,此类行为的生存空间将不断被压缩。

除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外,预计今年还将出现一批财务类退市公司。2022年1月,沪市主板公司发布业绩预告后,*ST中新、*ST明科、*ST易见、*ST拉夏、*ST中天、*ST游久、*ST绿庭、*ST中房等8家公司将大概率锁定财务类强制退市,此外还有多家公司被质疑存在规避退市嫌疑,同样风险高悬。

退市新规实施以来,常态化退市机制正逐步形成,“应退尽退”的理念逐渐得到充分认可,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新生态正逐步构建。专家提示,资本市场的出口日渐畅通,投资者也应及时调整投资理念,摒弃“炒小炒差”之风,否则极可能面临重大损失。

记者注意到,前期*ST新亿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明确很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后,股价仍有多个交易日出现涨停,部分资金投机心理仍存,而一旦成为“最后接棒者”,这部分投资者也将面临巨大的损失。在退市常态化加速形成的当下,投资者应秉持价值投资理念,远离存在退市风险的公司。

编辑:徐  锐   校对:孙洁华

图编:赵雁旎  制作:何永欣

责编:张晓光  监制:浦泓毅

签发:潘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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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退市规则及可能退市公司 1、新增市值退市,标准为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此外,面值退市标准明确为“1元退市”。2、财务指标有变... - 雪球

1、新增市值退市,标准为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此外,面值退市标准明确为“1元退市”。

2、财务指标有变。取消单一净利润和营收指标,新增组合指标: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将被ST,连续两年,终止上市;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标审计报告的,触及终止上市标准。

3、新增规范类指标,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出现上述情形,且公司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再有两个月未改正,终止上市。

举个例子:昔日某公司的1001项奇葩股东大会议案、某公司董监高集体表示其对披露公告无法保证其真实性等,将可能触及退市红线。

4、新增财务造假类指标:过去3年虚增利润、净利润每年平均金额均超当年相应数据的100%,且总额超10亿元;或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过去3年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额超净资产50%,且总额超过10亿元。

5、压缩缓冲期。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明确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终止上市。

6、面值退市、市值退市类改为不设退市整理期。其余类型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退市整理期从30个交易日缩减至15个交易日,同时放开首日涨跌幅限制;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延后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之日。

7、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退市指标。具体情形包括:证券交易所失去公司有效信息来源;公司拒不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严重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等。上市公司存在前述违规情形且拒不改正的,将坚决予以出清。

举个例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失联、重大消息秘而不宣等,将可能触及退市红线。

9.新增四种风险警示类型:最近一年被出具非标审计报告;最近三年扣非净利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违规担保余额超一千万元或达净资产的5%以上;无实控人的公司,向第一大股东提供关联资金较大。

10.设立风险警示板。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设置交易量上限,每日累计买入单只股票不得超过50万股。普通投资者首次买入该板股票,需签风险揭示书。参与退市整理股票,需满足“50万元资产+2年投资经验”的门槛。

11.全市场在主要退市指标、退市流程等安排上基本保持一致。

12.关于过渡期安排:已暂停上市的,2020年年报披露后,仍按老办法;已实施风险警示的,有三种处理方式:

1)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警示;

2)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旧暂停上市规则的,不暂停上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按照新规实施风险警示。

13.非ST公司,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退市指标及新增重大违法退市指标均以2020年为首个起算年度。

如果上市公司挂ST之后的首个会计年度,净资产又是负数,是会被交易所终止上市的。公司净资产一旦变成负数,要转为正数是非常不容易的,比利润弄转成正数还要难,一种方法是债权人同意将债权转为股权,但是这种方法也是困难重重。

上市公司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的规定,如果公司2021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实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则退市,因此,净资产为负两年退市。

记住,这17只,我现在绝对不会碰它们的。除非等进入退市整理期后,跌至尘埃,再考虑要不要潜伏点进老三板,不过那是后话了,现在不碰不碰不碰!

其中*ST艾格已经连续13个交易日低于1元,即将被“面值杀”退市。

其余涉及退市的原因:

除去以上几只净资产为负的预退市股票,去年财务类*ST而今年净利润(孰低)为负+营收低于1亿元的有:*ST游久、*ST中房、*ST绿庭、*ST明科、*ST中新、*ST华讯、*ST艾格。

以上这17只,虽然有极小极小极小的概率反转复活,但我坚决不拿灭绝性风险去赌这种极小概率!

st股退市后股民手中音所征除清的股票怎么办

上市公司退市后,持有个股的用户可以获得公司分红,若公司破产清算后会将按持股比例分配给散户。上市公司退市后,个股处理方法:1、公司存续,散户享有原来同样的权利和义务,继续以这些股票为凭证,获得分红。2、公司破产,公司的资产将进行清算,清算之后的剩余资产,将按持股比例分配给散户。3、上市公司退市后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4、上市公司退市后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帐户时应携带身份证。5、上市公司退市后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6、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即三板交易)。

ST股退市 2022年退市名单更新40+:st明科、st游久、st济堂、st新亿、st拉夏、st中房 - 雪球

2022年退市名单更新40+:st明科、st游久、st济堂、st新亿、st拉夏、st中房、st中新、st中天、st易见、st绿庭、st腾邦、st艾格、st华讯、st长动、st丹邦、st罗顿、st网力、st环球、st德威、st东电、st金泰、st西水、st猛狮、st天首、st邦讯、st昌鱼、st金刚、st圣莱、st众应、st德奥、st数知、st聚龙、st宝德、st东海、st海医、st厦华、st晨鑫、st绿景、st海创、st新光、st当代

st股票恐怖如斯,都是一路资金出逃,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ST速速撤离!

2022年3月份以来到截止到目前确定的已退市和准退市股名单,约40家,妥妥的退市之年啊,还有一起节后带花戴帽的接替他们。今后凡是戴星的特别是第一年非标的st股百分之八十都有可能退市,问题股以后还是远离,故事再也不好讲了,纵观各股退市原因不一,德威不是个例啊。

1.*ST新亿(600145),2018年和2019年虚增,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2022-03-02停牌,2020-03-30进入整理期,它不是面值退市有整理期.

2.*ST艾格(002619)2022-03-24第15天收盘0.72元,提前锁定面值退市,就算不是1元退市,它的财务也会退市,因为它在2020年和2021年都亏损,并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3.*ST长动(000835)2020-03-25出年报,两年亏损并且业务收入低于1亿元,有15天整理期,2002-04-27进入整理期。

11.*ST西水600291,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021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2.*ST罗顿600209,2020年度无法表示意见,2021年度保留意见也算非标,且2021年度亏损,主营低于一亿元也退市。

14.*ST金泰600385,两年亏损且主营低于1亿元,且2021年度是“保留意见”。

17.*ST东海000613,两年亏损且主营收入低于1亿,且2021年度无法表示意见.

19.*ST圣莱002473,2021年度亏损且主营收入低于1亿,2021年度会被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1.*ST众应002464,2020年度净资产是负值,2021年度无法表示意见。

22.*ST绿景000502,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3.*ST丹邦002618,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0年度财务报表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

27.*ST海医600896,2020年度亏损且主营收入低于1亿,2021年度被和信会计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

31.*ST中新603996,两年净资产是负值,2022-04-22整理第一天

33.*ST中天600856,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数,且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7.*ST金刚300064,2020年无法表示意见,2021年净资产为负,且无法表示意见

38.*ST新光002147,2020年度净资产为负值,2021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

40.*ST海创600555,2020年度亏损且主营收入低于1亿,2021年度被会计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听说ST股票20日内,低于1元就会自动退市,是这样的吗?

是的,ST股票在20个交易日内,低于1元的,强行退市。

ST股如何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撤出股市

这个简单…凡事要学会容忍…实在不行…你们就把矛盾说清楚…那样就好了…我以前也遇到过…后来把话说清楚了大家就都是好朋友了

新的退市规则出来,说很严,清仓了ST舍得,舍得会在今年退市吗?

新的退市规则出来,说很严,清仓了ST舍得,舍得会在今年退市吗~~~~~~~~~~~~~~~~~~~~~~~~~~~~~~~~~~~~~~~~~~~这走势还退市啊!这是要摘帽的节奏!!ST股票暴涨也算A股一道风景!难怪ST板块卧虎藏龙很多优质股票都ST啦!不过这个应该注意下!

st股票退市规则?

ST=special treatment,即特别处理。上市公司若存在财务状况异常,导致其股票存在退市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者的投资权益受损的情况下,交易所会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根据不同情况风险警示又分为退市风险警示(*ST)和其他风险警示(ST)。

在满足特定条件时,交易所会对上市公司股票实施风险警示。沪深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均对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做出了规定,大同小异。根据沪深交易所2018年11月修订的上市规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共13种,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沪市共6种,深市共5种。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情形: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负值(含追溯调整)(例:*ST成城、*ST宜化等均因2016、2017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自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为负值(含追溯调整)(例:*ST南风、*ST德奥等均因2017年净资产为负值,自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小于1000万元(含追溯调整)(例:2016年*ST宏盛虽然盈利,扭转了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但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在年报披露后仍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最近一年的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例:*ST工新、*ST华信等因2017年年报的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自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财报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证监会责令更正但未更正,且停牌满两个月(例:ST威达200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被深圳证监*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2007年10月12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但公司未如期完成整改,公司股票自2007年10月15日起被停牌,且截至2017年12月14日仍未完成整改,2007年12月17日起公司股票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为*ST威达);

未在法定期限披露年报或半年报,且停牌满两个月(例:康达尔未能在法定期限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2017年年报,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日起被停牌,但截至2018年7月1日公司仍未能披露2017年年报,2018年7月2日起公司股票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为*ST康达);

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披露的解决方案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解决方案,或披露解决方案后一个月内没有实施完成(暂无先例);

欺诈上市(包括通过财务造假骗取IPO资格和借壳上市资格)(暂无先例);

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例:雅百特于2015年至2016年9月通过虚构境外项目、伪造工程合同等方式大量虚增净利润,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2018年7月5日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6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为*ST百特);

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方面的重大违法(例:*ST长生的主要子公司长春长生随意更改生产工艺并编造生产记录,使不合格疫苗流入市场,严重危害公众健康,被*监部门罚款91亿元,相关责任人员被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1月14日公司收到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书,公司股票2019年1月16日复牌并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法院受理公司的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例:泸天化2017年12月14日公告,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法院受理了债权人对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15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为*ST天化);

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暂无先例);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暂无先例)。

上市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

恢复上市或重新上市后未公布第一份年报(仅限沪市,深市无此项规定)(例:2019年1月8日长航油运重新上市,因重新上市后尚未公布第一份年报,股票自重新上市之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ST长油);

生产经营活动受严重影响且预计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例:亚邦股份因部分子公司和分公司按照环保要求停产,超过三个月,且涉及停产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收入占比超过80%,2018年8月14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为ST亚邦);

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例:康得新有5个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2019年1月23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为ST康得新)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例:宏智科技产生了分别以王栋和黄曼民为代表的两个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董事会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治理混乱,因此公司股票于2004年2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为ST宏智);

公司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违规对外担保情节严重的(例:升达林业被控股股东升达集团非经营性侵占资金超9亿元,占2017年净资产50%以上;违规对外担保余额接近3亿元,占2017年净资产的17%左右,因此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为ST升达);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例:慧球科技实控人状况不明,且公司公告存在全文泄露情况,信息披露秩序混乱,在上交所要求整改后公司仍拒不整改,上交所认为这达到了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权益可能遭到损害的程度,因此公司股票于2016年9月13日被上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为ST慧球)。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ST制度只适用于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并不适用于创业板上市公司——也就是说创业板股票的暂停上市不会经过ST阶段。有关创业板的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风险,还是要多去交易所查询公司公告,避免踩雷。

有关ST股票的交易制度,沪深两市并不完全相同。下面做一个比较。

相同点:

交易时段:两市均为9:15-9:25开盘集合竞价,9:30-11:30、11:30-14:57连续竞价,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与一般股票无差异。

涨跌幅限制:两市ST股票的涨跌幅限制均为5%,不同于一般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的10%。

不同点:

行情揭示:沪市专门设有风险警示板,ST股票的行情专门在风险警示板中揭示;深市并未设立风险警示板,ST股票的行情也不会另板揭示。

风险揭示书:沪市风险警示板股票必须签署风险揭示书后才可买入或卖出,否则只能卖出;深市无需签署,ST股票买卖不受限制。

委托种类:沪市风险警示板股票只允许限价委托,不允许市价委托;深市ST股票既可以限价委托也可以市价委托。

盘中停牌:沪市风险警示板股票盘中换手率超过30%时会根据市场需要被停牌至14:57;深市无此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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