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信托公司怎么样(宝钛集团怎么样?)

时间:2023-12-22 17:32:57 | 分类: 基金百科 | 作者:admin| 点击: 59次

宝钛集团怎么样?

锆冶金技术国内宝钛还是走在前列,而且国内在大力发展核工业,因此锆的需求是很大的,所以个人认为是这是个有前途的产业。而且民用锆也在大力发展。

光大信托善益系列产品怎么样?

关于光大信托善意系列的产品。还是非常的可信度比较高冷,因为光大信托善益系列产品推出已经有五个年头了,回款率都是正常的。因此,在购买光大信托以赡系列产品的时候,但是也需要每个人要谨慎考虑,毕竟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就算是过往的业绩,也是不能代表着以后。

如何看待光大信托紧急通知暂停所有房地产类项目募集?可能带来哪些影响?

首先这个消息被辟谣了,具体信息如下:

【光大信托高层回应“全面暂停房地产募资”:谣言!实为余额管控】今日,市场有消息称,光大信托发布紧急通知称截至今日12点,暂停所有房地产类项目募集(包括直销和代销)。12点后已募集的此类项目全部退款。记者向包括光大信托在内的部分信托公司人士求证获悉,该公司确实有相关通知。不过光大信托一位高层人士表示,这是谣言,实际情况是,按监管要求,对房地产项目进行余额管控,优化结构,平滑运作。光大信托坚持房住不炒,重点支持与政策导向一致的住房保障项目。(21世纪)

然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光大信托的具体信息: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0年,注册资本为10.18亿元,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市财政*、白银市财政*,分别持有51%、41.58%、4%、3.42%的股份。

其实不管这个消息的真假,信托业对于房地产融资规模进行了限制这个是不争的事实。不仅仅光大,其实各大信托公司对在售的地产类信托都进行了瘦身,很多地产类的产品被紧急下架,整个市场也在纷纷猜测后续发展和影响。

我曾经在信托业进行产品尽调工作,对于信托而言,安全是最核心的要素,毕竟信托被称为“富人的银行”,信托有传统性的保留着“隐形刚兑”的特点,所以我们在找项目的时候,最大的诉求就是安全性。

尤其是前几年,信托类产品几乎都是地产类或者政信类为主,特别是地产,恒大,融创,万科等头部房企的项目是各大信托公司追逐的热点,核心因素就是地产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房价的一路走高,使得信托项目不仅安全性得到了保证,收益性也是非常乐观。

但是伴随着这几年,中央提出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调控也越发严格,各大城市,尤其是二三线城市,房地产项目风险激增,再加上私募禁止穿透于住宅类地产,银行限制地产商借贷拿地,各大地产商的融资渠道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这个时候,房价又增加了很多下跌的风险,房地产销售的压力也大很多,尤其是房地产作为重资产,其现金流需求大,回款速度慢,资产流通性更差,所以很大金融机构纷纷限制了地产类融资,唯恐房企资金链断裂影响自家的产品。

所以这个时候,房企的日子很不好过,一边是银保监会约谈房地产项目增量过大的信托公司,一边是发改委约束房企海外发债,加之稍早前23号文对前端融资行为的规范,在一系列监管措施下,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将大幅收窄,这对于习惯“左手融资,右手拿地”的房企而言,过往那些激进的资金周转模式或将难以为继。

那么简单谈一下后续影响:

1.地产类金融产品出现逾期的风险会加大。包含信托,私募,甚至银行的房企金融债都会有很大影响。毕竟房地产作为重资产,其特殊的现金流模式导致了房企资金使用周期会长达3-5年,对于那些一年期到期的产品,都是房企借新还旧的套路,现在房企的融资通道受限,那么兑付到期产品的能力就会很弱。逾期的产品肯定会出现,甚至越来越多。

2.巨型房企将会陆续吞并中小房企。面临融资限制,中小房企的抵抗能力会更弱,他们将会第一时间撑不住,这个时候会有一大批烂尾楼出现,而头部房企会借机以低价接盘,整合自身的销售优势,进行再次销售。所以头部房企抗风险能力强,他们的并购就会越多,未来地产领域很难再有中小企业生存的空间了。

3.房贷等利率会升高。这个一方面是国家政策,另一方面是房屋作为抵押物而言,安全性远不如从前,所以对于银行而言,需要更高的利率来对冲房贷坏账的风险,并且大概率房贷利率会持续走高,房贷的不良资产规模也会越来越大。

光大关广边显针支农父兴陇信托公司有这麽个女职工长达两年不回家孩子也不让孩子爸爸看望你们说说这是什

唉………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呀!我们不是圣人,也不想探测别人的个人隐私,正如古人所言:“清官难断家务事!”还是让当事人双方的亲属、朋友!能帮多少是多少吧。当然,双方当事人也应该多一些理解,再多一些宽容之心。其实人生很短暂,会生活的人,也只是三万多天。夫妻之间有矛盾,我们就不说什了,何必难为孩子的成长呢?不管怎样,还有法律嘛!

内地版家族信托穿透事件: 光大信托以国有资产流失拒绝兑付收益 - 知乎

正当家族信托在国内广受关注和好评之时,光大信托一则案件却让家族信托乃至信托行业被集体“打脸”。

近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案件:一位企业家在2020年购买了光大信托光信·光耀世家215号家族信托产品,本金7900万元,其中部分资金指令用于受让光大信托战略配售中芯国际的股票收益权。

在中芯国际上市1年之后,从发行价27.46元涨到了60元,收益可观。委托人要求卖出股票并兑付收益。然而股票全部卖出后,光大信托却以国有资产流失为由,认定当初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表示只能把本金还给投资人。

北京美桥律师事务所股权债权研究中心律师王光泽表示,一般在不涉及刑事犯罪的民(商)事案件中,国有资产流失并不能成为影响判决结果的因素。

家办标准研究院认为,目前不少信托公司产品涉及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高风险项目而暴雷,无法兑付,但是,对于本案例是明明已经大幅盈利的家族信托产品,受托的光大信托却以国有资产流失这样罕见的理由拒绝兑付超额收益,的确令家族信托的委托人感到意外和震惊。如果让这样的判决成为普遍现象,委托人的权益和信心将会受到冲击。

据了解,本案例源于2020年7月6日,委托人邰某与受托人光大信托签订了一份光信·光耀世家215号家族信托之信托合同(下称“光耀世家信托”),约定邰某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给光大信托,由光大信托管理、运用,光大信托通过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持有、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并以此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按信托文件的约定向家族成员分配信托利益。

从双方约定商,无疑这是标准的内地版家族信托。

双方同时约定,信托利益分配上,信托存续期间,如有闲置信托资金,由邰某指令光大信托进行信托财产运用,如邰某未出具书面指令,闲置信托财产仅可以活期存款形式进行运用管理。

同日,邰某向光大信托出具信托财产运用指令函,内容为: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光大信托代表本信托签署股票收益权远期转让合同,将全部信托资金扣除各项税费后的金额用于购买光大信托合法持有的中芯国际股票之股票收益权。为此,邰某向光大信托支付投资款7900万元。

2020年7月,光大信托代表光耀世家信托与光大信托签订了股票收益权远期转让合同,约定光大信托向光耀世家信托远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股票收益权,数量为181.17万股,光耀世家信托受让上述股票收益权,转让价款为5520.33万元。

一年之后,中芯国际从发行价27.46元涨到了60元,在2021年7月9日,邰某向光大信托作出信托财产运用指令函,支付上述交易转让款5520.33万元。

2021年11月9日,邰某向光大信托发出财产运用指令,要求将信托财产中的181.17万股股票于指令出具日起3个交易日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变现,价格不低于60元/股,并将出售所得资金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全部转入本信托财产专户。

2021年11月15日,光大信托将信托股票全部卖出。2021年11月18日,邰某向光大信托作出信函,要求将股票变现后所得资金分配给自己。但是,经邰某多次催告,光大信托并未向邰某支付相关股票变现所得价款,双方因此酿成纠纷。

此后,邰某多次催告后,光大信托仍不愿将信托利益分配给邰某,也未披露标的股票变现后所得资金的管理及运用情况。邰某为此将光大信托告上法庭,要求全面兑付信托计划。

对此,光大信托辩称,光大信托的股东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等,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作为国有资产的中芯国际股票收益权应当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转让合同的履行应当依法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价值进行评估。但涉案中芯国际股票收益权作为转让资产并未进行评估,而是以非公开方式协议转让,现邰某要求将国有资产直接支付至信托专户,同样违反上述评估、进场交易的有关规定。

光大信托进一步表示,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经光大信托内部研判,认为转让合同项下交易标的即光大信托持有的中芯国际股票收益权具有国有财产属性,未履行国有资产审批、评估和进场交易等程序,违反了法律规定,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根据信托合同的指令函,案涉信托设立的目的在于受让中芯国际股票收益权。在转让合同无效情况下,信托合同的履行也违反上述法律规定,亦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

今年3月,法院一审认为,光大信托虽为国有联营公司,但持有的中芯国际股票是以交易为目的的股权,不涉及光大信托资本及权益问题,因此其行为应当受公司法及民法典的调整,该公司以其股东为国企及财政*为由认为其持有的资产应受《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无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涉案合同均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及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院判定,光大信托应偿还邰某信托利益9962.72万元、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月5日止逾期支付信托利益的利息77791.11元。

哪些信托公司是国企?

现在没有国企之分,有些信托是国企股东背景。但是信托公司的行为与股东无关,运营情况都属于信托公司的行为。

光大信托怎么申请贷款?

光大信托申请贷款需要本人带身份证有效资料信息去银行现场办理审核

光大信托紧急通知:暂停所有房地产类项目募集,你怎么看?

商品房不是商品,谁之过?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_甘肃省信托_股东_集团

原标题: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异议。

1.3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本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

2.1.1公司历史沿革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光大兴陇信托)是在原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原甘肃信托)基础上重组后成立的。原甘肃信托是1980年2月经甘肃省**批准成立、1981年6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批准续办的甘肃省第一家具有金融业务资格的省属金融机构。1991年、1996年两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行重新登记,2002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原甘肃省信托投资公司、天水市信托投资公司和白银市信托投资公司合并重组,组建成立“甘肃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5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2014年12月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集团”)在原甘肃信托基础上重组成立光大兴陇信托,光大集团为控股股东占比51%,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比23.42%,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58%,天水市财政*占比4%。公司成为光大集团金融板块中与银行、保险、证券并列的核心子公司之一。公司于2015年、2018年、2020年分别增资24亿元、30亿元、20亿元,目前公司注册资本841,819.05万元。

2.1.2公司的法定名称

中文: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缩写:光大兴陇信托)

英文:EVERBRIGHTXINGLONGTRUSTCO.,LTD(缩写:EXTC)

2.1.3公司法定代表人:冯翔

2.1.4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55号

邮政编码:730030

2.1.5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郭庆卫

2.1.6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

2.1.7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7层;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555号甘肃金融国际大厦9层

2.1.8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2.1.9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持股比例5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光大集团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公司发展。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在本公司派驻董事3人,分别为冯翔董事长、邵泉董事、李朝霞董事。

1.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4名。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

表3.1.2-1

注:1.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未质押公司股权,不存在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比例5%以上)共有3名,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如下表:

表3.1.2-2

表3.1.3-1(董事长、董事)

表3.1.3-2(董事会下属委员会)

表3.1.4(监事会成员)

注:本届监事会未设立下属委员会。

表3.1.5(独立董事)

表3.1.6(高级管理人员)

表3.1.7

注:自营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至少从事固有资金使用和固有资产管理有关业务的职工;信托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至少从事信托资金使用和信托资产管理各项业务的职工;对于人力资源与职业规划总部等类似无法明确区分的综合部门归为其他人员。

4.1.1经营方针

2021年,公司按照“做优、做精、做实中国一流信托公司,实现稳健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信托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聚焦具有信托特色的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提高发展质效,精益管理,深化改革,协同发展,防控金融风险,全面开启建设中国一流信托公司新征程。

一是坚持稳中有进,实现业绩稳健增长。公司按照稳中有进的发展基调,走专业化、特色化、数字化、品牌化发展道路,打造治理水平更佳、综合服务更优、市场竞争力更强、运营效率更高、风险管控更好、品牌影响更广的优秀信托公司,保持良好向上的发展态势。

二是突出创新驱动,加快业务转型发展。公司从监管导向、客户需求和资源禀赋出发,加快推进业务创新转型,特别是对于证券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等信托本源业务以及监管鼓励的业务方向,加大突破力度,做大业务规模,提升收入贡献;加快探索服务信托、养老信托、绿色信托等创新产品,打响市场品牌。

三是聚焦管理提升,全面开展精益管理。落实“管理提升年”要求,突出向管理要效益的目标,全面开展精益管理工作。以深化改革为抓手,以建言献策为手段,集中在业务审批效率、数据治理、绩效管理、中后台服务质量等重点难点问题方面实现突破,提高发展质效。

四是强化风险防控,坚守经营发展底线。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下达的“两压一降”要求,合规经营推进存量风险项目化解,严格管控新增大额风险,按照“三线四墙”风险管控战略,进一步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保障稳健经营发展。

4.1.2战略规划及目标

依托光大集团金控平台优势,紧跟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坚持稳中求进,坚定打造中国一流信托公司战略目标。按照“做优、做精、做实中国一流信托公司,实现稳健发展”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回归信托业本源;聚焦主业提升发展质效,从规模型向质量型转变,树立信托业务特色,盈利能力、资产质量、收入结构协调优化,全面提升发展质量。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21年是“十四五”开*之年,是我国迈向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疫后复苏周期的第一年,尽管面临多种困难,但国内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从国际看,2021年,全球进入经济复苏周期,欧美国家宏观经济逐步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然而,新冠疫情变种病毒对各国防疫均造成了不小的压力,全球供应链仍遭掣肘,整体呈现供给修复弱于需求修复,大宗商品价格普涨,通胀压力在主要经济体逐渐增强。

从国内看,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我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发展预期目标较好完成,全面GDP增速为8.1%。市场销售规模扩大,基本生活类和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4.08万亿元,同比增长12.5%;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投资总额为54.45万亿元,同比增长4.9%,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投资增势较好;出口维持了强韧性,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39.10万亿元,同比增长21.4%,体现了疫情反复背景下我国产业链的韧性和稳定供应链对海外厂商的吸引力。

展望2022年,受到供应链紧张以及通货膨胀的抑制,加之疫情的扰动,全球经济面临一定下行压力。我国经济政策将以稳为主,强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提升内生经济增长动力,释放实体企业的活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提升经济发展。

从国际市场看,由于新冠疫情的肆虐,多国开启了货币宽松周期,资产价格快速上涨,非银行金融机构杠杆水平不断上升,溢出效应明显,跨境资本流动波动加大。2022年随着各经济体对回归正常货币周期的需求增强,货币大概率将进行收紧,影响资产价格和国际金融稳定性。

从国内市场看,我国坚持实施正常的货币政策,把握好稳健货币政策的力度和节奏,综合研判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边际变化,主动做出前瞻性安排,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保持稳固,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展望2022年,我国金融业将围绕“十四五”规划,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的质量和效率,货币政策将保持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财政政策前置,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发挥合力,共同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一是股东单位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中国光大集团综合金融优势及甘肃方股东的合力支持成为本公司发展强劲的重要力量来源。作为大股东的中国光大集团是具有金融全牌照的金融控股集团、世界500强企业。公司可充分依托集团综合金融优势和品牌影响力,深入挖掘信托功能潜力,主动加强与中国光大集团内各企业的业务联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业务合作。

二是基于双碳长期规划的绿色产业信托转型机遇显著。双碳目标指引下,我国绿色经济发展将驶入快车道,在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方面将创造出巨大的投资机遇,也将产生更多绿色金融服务需求。而信托业务模式灵活,可提供多样化的产品与服务,且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下,绿色信托业务不断创新与快速发展,将迎来发展新契机。

三是抓住资本市场改革红利,把握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机遇。2021年北交所成立,标志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架构基本建成。公司将跟随国家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本公司资产管理的优势,丰富参与直接融资的手段和工具,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

四是回归本源,服务信托发展机遇显现。信托作为一种财产管理制度,不仅在投融资方面具有灵活高效的优势,而且能为客户提供跨市场的综合金融服务,在家族信托、公益信托等本源业务上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破产重组服务信托、物业管理服务信托、预收款托管信托等创新型服务信托初步发展,服务信托应用场景逐步拓展和丰富。总体来看,信托制度优势不断显现,服务信托未来发展面临较大机遇。

一是宏观经济面临一定压力。尽管2021年中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但依然面临了“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宏观经济承压下,部分实体企业将受到冲击,房地产等行业波动增大,将对市场展业和风险管控产生不利影响。

二是严监管下传统业务增长空间进一步缩小。2022年,资管新规将正式实施,压降具有影子银行性质融资类业务和通道业务持续推进,传统业务发展空间受限。2022年信托业监管难有放松趋势,主线仍是发展标准化信托,实施净值化管理,打破刚性兑付,防控系统性风险。

三是欧美国家收紧货币政策将对金融市场形成扰动。美联储加快宽松货币政策退出步伐,2022年有望加息和缩表,全球流动性拐点显现。这将会导致全球资本重新布*,推动资产重新定价,金融市场波动会增大。

公司建立了运行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核心,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决策承担治理责任,就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其他专业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应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高级管理层承担落实董事会确定的风险战略和风险偏好、确定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制定风险政策等管理职责。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能。

公司在“全方位、多层次、成体系、机制健全、统一协调”的风险偏好管理框架下,按照“组合管理是核心、大额风险是关键、流动性风险是重点、合规风险是底线、声誉风险是生命线”的风险管理总体原则,将风险管理责任压实到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渗透到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环节,贯穿公司经营过程始终。公司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控制,实现风险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以促进公司持续、稳健、规范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领会监管精神,贯彻落实光大集团“讲**、讲担当、讲质量”的发展要求,研判内外部环境,把握信托风险特征,坚持战略导向、问题导向,做优、做精、做实中国一流信托公司,实现稳健发展,打造风险管理的“一体两翼”。编制2021年度风险偏好,统筹规划年度风险内控管理重点工作和提升方向,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要点》,将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逐一明确并压到实处;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制度修订审查,发挥制度引领作用;制定审批体制优化方案,优化现有审批架构、分工,推进公司投后管理架构改革;加强重要类别风险管控,扎实推进集团客户集中度风险管控,加大房地产领域信用风险的前瞻研判,关注现金管理产品流动性风险;稳增长前提下促进结构调整,发力资本市场业务,搭建标品业务风险管理机制,规范股权投资业务展业流程;完成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咨询工作,提升风险管理信息化水平,科技赋能逐步加强;积极培育风险文化,举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专题培训,提升风控底线意识;同时公司贯彻落实各项监管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风险排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实现风险的有效管控。

信用风险是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主要指交易对手因履约意愿或履约能力发生变化导致信托财产或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在贷款、资产回购、后续资金安排、担保、履约承诺等交易过程中,借款人、担保人、保管人等交易对手不能或不愿履行合约承诺而使信托财产和固有财产遭受损失。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下行、新冠疫情反复和监管政策收紧的影响,部分房地产客户经营情况、资金回流等受到较大影响,产生信用违约风险。公司持续严格履行受托人尽职管理职责,加强地产信用风险及其衍生风险管控,建立房企集团客户专人对接机制,强化统筹管理,常态化、规范化管控地产业务风险;开展存量地产债券分析,根据市场评级和内部研判按照违约、预警、安全维度对交易主体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做实做细现场和非现场风险检查,针对存量项目中交易对手违约事件,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化解风险,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最大限度保护受托人合法权益,公司信用风险可控。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投资于有公开市场价值的金融产品或者其他产品时,金融产品或者其他产品的价格发生波动导致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同时,市场风险还具有很强的传导效应,市场风险很可能引发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稳健运营的策略,密切关注宏观政策导向,充分深入调研,对有价证券投资管理状况进行实时监测,控制总体证券投资规模和比例,设置限制性指标和止损限额,通过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建立健全债券投资预警规则,拟定债券黑名单管理办法;设立债券投资周报监测预警机制,创建“风险提示函”预警模式,就涉及风险的预警原因、风险实质等信息进行提示,并做好应对跟踪。公司信托资产投资、固有资产投资的市场风险情况正常。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管理制度、内部程序、人员岗位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公司持续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内部控制流程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对所开展的业务工作进行操作流程优化。设置操作风险管理专员,加强员工操作风险意识的培养,注重提高员工素质和责任心,避免人为主观因素引发操作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严重操作风险事件。

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等。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而造成损失的风险。政策风险主要表现为宏观政策以及行业政策的变动对公司经营环境和发展所造成的影响。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做出负面评价的风险,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上述风险均实现有效管控、风险情况正常。

公司严格履行受托人职责,积极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风险形势带来的不利影响和潜在挑战,高度重视信用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加强信用风险防范的前瞻性、针对性、及时性和主动性,强化过程管理和风险预警处置,及时转移、释放和化解信用风险。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区分信用风险隐患类别,按照“四个一批”分类施策,按照“清单制”分级管理;二是公司严格落实监管政策和指导要求,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及时调整和优化各项业务政策,制定或修订信托业务系列指引,重点关注项目准入、细化尽职调查工作要求,着力构建和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三是细化落实现场、非现场检查和全面风险、专项风险排查,并做好信用风险压力测试,实现风险隐患的早发现、早处置;四是建立和完善投后管理、风险监测分析等各项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并加强存量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五是加大信用风险管理信息化投入,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投后管理信息系统。

公司加强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调控政策以及行业周期性的研究,加大股票投资项目调研力度。坚持稳健经营策略,谨慎选择项目,各项投资活动实施前均经过全面调查,对可能产生市场风险的各因素进行测算评估。对有价证券投资管理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增强对资本市场走向及证券投资产品走势的预判,优化证券投资业务策略和管理流程,提高证券投资业务决策有效性和时效性。严格遵循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原则,通过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并提早做好防范措施。积极发挥业务系统在证券投资及风险管理方面的功能作用,提高证券估值效率和风险评估的科学性,强化预警平仓等风险防范措施。形成前中后台联动的风险管理防线,中后台风险管理部门协同前台业务经营部门研究和发现可能出现的重大市场风险,并提示相关业务团队及时调整策略。

公司加强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发布《信托业务操作风险点管控实施细则》,强化层级授权体系,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使公司业务运行的每一个过程和环节有章可循,各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运作,提高业务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质量。公司不断加强制度培训,提高员工的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展操作风险排查工作,以TCMP系统业务流程为基础,以信托项目生命周期为主线,以各时期审批流程为抓手,认真分析梳理流程节点提交审核的操作风险点,制定应对方案,总结控制措施。通过技术手段对操作权限和内容进行程序设定、制订应急预案等措施控制操作风险。根据监管规定对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进行严格的分离和岗位设置。

公司坚持稳健运营的基本原则,合理制定固有资产投资策略,审慎进行固有资产的投资,在固有资产配置上以流动性和安全性为首要原则,提高货币资金、金融产品投资等流动性资产的配置比例,在确保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基础上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效。

公司扎实推进集团客户集中度风险管控,加强业务风险限额和客户风险限额两个维度管理,建立并优化集团客户限额的线上设置、审批、监测等管理流程。

公司通过加强对国家政策的分析和研究,准确把握政策变化趋势,根据监管政策和市场的变化,加强政策风险管理,适时调整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各项业务,保持与监管部门的积极沟通,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从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合规组织机构、配套机制建设、培育良好合规文化等方面,构建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将公司声誉构建与公司发展战略、企业文化进行有机结合,对可能影响公司声誉的业务坚决予以回避,尽职管理受托资产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加强舆情监测,不断完善舆情管理体系与舆情处突能力,积极维护公司良好的声誉和企业形象。

2021年光大信托坚持*建引领,深化改革创新,强化使命担当,推动*中央和集团各项决策部署在公司落地见效,整体业务呈现出稳中有进、提质增效的良好态势,主营业务绩效持续增长,主要经济指标再创历史新高,“十四五”实现良好开*。这一年,光大信托以“稳”应“变”,以“与友共赢之识”完成信托托付之约,以“心援民生之力”践行金融央企之责。

2021年,公司**扎实开展*史教育,组织引领公司*员领导干部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举办多次*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为进一步推进*史学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公司**在浙江红船干部学院举办了管理人员“学*史悟思想提素质”*史专题培训班。贯彻落实*中央和集团关于做好“光荣在*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要求,举行纪念章颁发仪式,为*员过“**生日”。在集团和**正确领导下,公司回归信托本源,树立业务特色,聚焦发展质效,不断创造品牌价值。

落地行业首单身心障碍服务信托。秉持“以信托方式为身心障碍者探索提供可选择、可持续、可信赖的解决方案”初衷,以信托方式解决心智障碍者家属终极问题,成功落地国内首单身心障碍者服务信托,这标志着国内关于身心障碍者终身照护问题多了一条创新性解决方案。

成功发行首单“碳中和”ABN。光大信托作为受托管理人、发行载体管理机构设立的“宜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碳中和债)”,发行规模2.7亿。该项目作为交易商协会首单拿函、全国第三单发行,是光大信托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有效探索。

首单家族信托投资Pre-IPO股权项目的标准化家族信托一一光耀世家·坤厚1号成功落地。该家族信托是创新模式下的标准化家族信托,属于真正的权益投资模式,而非传统家族信托项目的固定收益模式。充分体现了受托人光大信托卓越的主动管理能力,顺应了“回归信托本源”的监管要求。

创新设计光大半导体科学A9指数。为夯实战略转型基础,加速推进由融资向投资、由简单向专业转型,加大对高新科技产业的支持力度。继2020年成功发布行业首个健康科学窄基特色指数一一“光大健康科学A8指数”并取得良好投资回报后,首个面向半导体产业的精选指数一一“光大半导体科学A9指数”正式发布,有效助力高新科技产业发展。

2021年,光大信托帮扶总金额302.22万元。资金重点投向乡村振兴和新冠疫情防控领域,有力支持了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得到了*和国家的高度肯定和认可,最终荣获“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

2021年7月河南多地因极端强降雨引发险情,光大信托迅速启动应急措施,面向爱心企业及个人发布《以慈善信托助力河南水灾救助倡议书》,首期250多万信托资金及时到位,为灾区人道主义救援及地区重建提供了支持。

2021年10月甘肃省兰州市爆发新一轮疫情,光大信托肩负央企社会责任,快速及时将20万元善款捐赠至兰州市慈善总会,缓解了志愿者和社工面临的物资短缺问题。

2021年12月3日,在第30个国际残疾人日来临之际,光大信托与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国内第一家民间自闭症服务机构)合作,在公司开展公益讲座和爱心义卖活动。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5.1.2资产负债表

表5.1.2

编制单位: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万元

单位负责人:冯翔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王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雪

5.1.3利润表

表5.1.3

编制单位: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万元

单位负责人:冯翔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王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雪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表5.1.4

编制单位: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万元

单位负责人:冯翔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王志远会计机构负责人:苏雪

编制单位: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万元

单位负责人:冯翔会计主管:王兴峰复核:陈继辉制表:吴娟

编制单位: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万元

单位负责人:冯翔会计主管:王兴峰复核:陈继辉制表:吴娟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6.1.1会计报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6.1.2合并报表说明

会计年度: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记账本位币: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现金等价物确定标准: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2.1.1贷款及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2.1.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除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例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6.2.1.3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应收款项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含现金及存放款项、应收账款、发放贷款和垫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投资。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公司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公司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本公司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5万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摊销,计入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摊销,计入利润表中的“其他业务收入”,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公司各机构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长期待摊费用是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分摊。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根据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实际利率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利息收入包括折让或溢价摊销,或生息资产的初始账面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异按实际利率基准计算的摊销。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利息收入的方法。实际利率是将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间或更短的期间(如适用)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至该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会在考虑金融工具的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计算项目包括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订约方之间所支付或收取的各项费用、交易费用和所有其他溢价或折价。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是指将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的利率。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类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其中,通过在一定期间内提供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在相应期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其他手续费及佣金于相关交易完成时确认。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与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确立时在利润表内确认。上市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在投资项目的股价除息时确认。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与同一应纳税主体和同一税收征管部门相关,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本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类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其中,通过在一定期间内提供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在相应期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其他手续费及佣金于相关交易完成时确认。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将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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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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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前身为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0年。2014年5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成功受让原甘肃信托公司51%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84.18亿元。

光大集团是直属***的部级公司,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创办于1983年5月,现已发展成以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管理等业务为主,还包括环保、水务、垃圾焚烧发电及新能源等实业业务的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除我司外,集团旗下还包括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光大金控等金融企业,光大实业、光大投资、光大置业、光大会展等实业企业,以及光大国际、光大控股等香港企业。光大集团具有全金融牌照以及强大的综合化金融服务实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统筹兼顾,推进内部资源整合,对业务流程、风控体系进行了大刀阔斧式改革,深刻洞悉整个信托行业“去三化”发展趋势和特征,即:“盈利模式去银行化、发展模式去投行化、系统性发展去低级化”,明确提出了公司的“三化”的战略发展方向,即“基金化、证券化、资产管理化”,坚持在产业金融、交易性金融、基础设施、房地产等六大业务领域进行重点突破,各项业务发展取得骄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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